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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汽采购基本协议
编辑:浅语风铃 识别码:20-37887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1 04:52:07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中国重汽采购基本协议

编号:配套产品--采购基本协议

配套产品采购基本协议 鉴于:

1.1中国重汽是中国名列前茅的卡车制造企业,其所属的各品牌卡车在中国市场具有很高的市场美誉度,在海外市场的品牌形象不断提高,出口业务在其销售结构中的重要性日渐突出。

1.2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由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控股的第一家股份制上市公司。目前,卡车股份公司下设制造事业部、销售事业部两个专业化事业部以及董事会办公室、计划财务部两个综合管理部室。卡车股份公司制造事业部主导产品为“斯太尔王、斯太尔、飞龙、黄河”四大品牌、200多个品种的重型载重汽车。卡车股份公司主流产品的驱动形式从4X2到12X12,汽车总质量覆盖11吨——60吨,产品功能覆盖各类厢式载重车、改装车、客车底盘、越野专用车等。销售事业部下属8个职能部室,在全国设立有30个驻外办事处、576家经代销单位、299家维修服务站、54家协议4S店、25个配件中心库,拥有覆盖全国各大省市的区域经销网络、配件供应网络和售后服务维修网络,并且拥有在国内重汽行业中独树一帜的注册“亲人”服务品牌。

目前,公司在工业园区内拥有整车总装、内饰装配、整车调试、车身压型、车身焊装、车身涂装、车架铆接、车架数控冲孔等多条现代化专业汽车生产流水线,以及“整车质量全电脑检测线”和“下线汽车特种道路环行实验场”等大型质量检验设备。

卡车股份公司在相继通过ISO9000标准质量认证、国家“3C”强制认证、国家军用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的基础上,秉承中国重汽集团公司“不断地否定昨天、科学地安排今天、勇敢地创新明天”的科学发展观,以及“用人品打造精品、用精品奉献社会”的精品理念,不断地战胜自我、超越自我、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全力打造中国重型汽车行业的第一品牌,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其他企业不可替代的重型汽车工业基地。

1.3【乙方单位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乙方是“***”,说明乙方是什么性质的公司,从事什么业务、拥有什么能力。

1.4 双方(甲乙双方合称“双方”,下同)根据QZZ50239.2“采购保密协议”,针对乙方的各配套产品签署了相应的保密协议。

1.5为实现双方合作共赢、共同发展,双方都必须不断地提高自身产品的性能、质量、安全性、产品的市场适应性,控制并降低成本,提高市场适应能力和竞争能力。

1.6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协议如下: 2 总则:

2.1本协议是规范双方采购和供货责任义务的有法律效力的合同。除非很清晰地表述本协议某个条款被取代,双方签署的其它协议和/或合同与本协议相冲突时,以本协议相应条款为准。

2.2甲方根据其年度市场预测编制年度生产计划,并依此计划与乙方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合同》。《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确定甲方采购乙方的产品名称以及相应的产品编号或规格、数量、单价、结算方式、供货份额、违约责任等条款。为进一步保证《年度采购框架合同》有效地执行,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2.2.1由于宏观经济环境及汽车市场预测的难度性, 《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为年度供货框架, 实际的需求数量则以甲方的月度计划为准。

2.2.2日常工作中, 甲方因生产计划调整导致产品规格、数量、交货期需作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2.2.3只要乙方认真执行本协议及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特别是涉及质量、价格、交货期的各要素得到认真履行时,甲方承诺《年度采购框架合同》中签订的份额将得到认真执行。

2.3双方将签订“物流协议”,明确甲方将如何下达要货计划和/或订单、乙方如何保证按时交付、对产品交付的确认模式、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方式、甲方紧急要货的处理方式、产品的包装(包括但不限于包装物标识、防错、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批次可追溯性)、产品运输的工位器具、运输、物流过程出现损坏、混料等各种可能事项的处理方法、派员现场服务、第三方物流、在甲方装配厂“托管库”建立合理库存委托管理、违约责任等。

2.4产品标识

2.4.1为便于追溯,乙方交付的产品应在产品本体标注可追溯性标识(至少应标识5位数的乙方ID),标识应清晰、明显,且能长久保留,但不得显性地表达配套厂(商)的任何信息,详见甲方提供的相应规范。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2.4.2乙方应将以上标识以数码照片的形式通知甲方备案。甲方将按乙方的数码照片通知的内容作为检验入库的依据之一,未按此要求执行的产品将视为不合格。

2.4.3对甲方有特殊标识要求的产品(如:出口车、军车、配件),乙方承诺满足甲方的特殊的产品标识要求。2.4.4乙方所供产品至少应实行一维条码管理,详见甲方提供的相应规范。特殊情况,双方共同商定如何保证产品可追溯性。对于容易引发售后恶意骗赔的产品,乙方应积极建议或应甲方的要求实行二维条形码管理,以便甲方建立产品一对一的信息化档案,详见甲方提供的相应规范。

2.4.5对国家法规规定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如:3C、环保要求)或甲方整车出口国当地法规规定必须通过相关强制性认证(如:E-mark认证要求)的产品,除满足甲方提出的产品标识要求外,必须在所供产品上体现强制性认证标识。

2.5乙方同意在同期市场价格的基础上以最优惠价格向甲方提供产品。如发现本条款被违反,甲方将把其视为乙方对甲方不友好的表现,甲方将有权根据自已的判断,对双方的合作做出调整。产品质量

3.1乙方保证其已通过认证机构认证的ISO/TS16949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正常运行,保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3.2除非得到中国重汽技术中心的修改批准,对于按照QZZ50239.7“配套产品--生产样件放行程序”中级别

1、级别

2、级别3生产样件的产品,乙方保证批量供货的产品与“生产样件放行书”所依据的样件保持一致,并保证符合有效的图纸及技术条件;对于按照QZZ50239.7中级别00、级别0生产样件的产品,乙方保证批量供货的产品符合技术中

心发放的有效图纸及技术条件。

3.3除了图纸规定采用级别00或级别0生产样件放行外,配套的产品如发生以下情形,在生产样件放行之前或双方协议被完全执行前,乙方保证不进行批量交货。

3.3.1当发生以下事项时,乙方应向甲方分管采购质量工程师提交“申请报告”,甲方采购部门联系技术中心确定放行级别。生产样件放行级别原则上同图纸标注的级别,但技术中心分管设计所可以根据变更对性能、可靠性影响程度及风险程度,减少一些确无必要的文件提交,经分管主任批准后实施。

a)设计、规范、材料更改;

b)使用代用材料或进行设计偏离等事项; c)启用因质量问题停用的配套产品;

3.3.2当发生以下事项时,乙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甲方分管采购质量工程师提交“申请报告”,甲方采购部门与技术、质量部门研究放行方案(必要时可请公司质量部、技术中心参与讨论),甲方采购部门与乙方就是否进行生产样件放行或如何放行达成书面协议。

a)生产工艺和设备变更;

b)生产设备停用12个月以上后恢复生产; c)生产地变迁,或生产线重新布局; d)工装、模具、设备大修或重新装备;

e)零部件、材料、半成品零部件、毛坯件、涂料、服务(如热处理、电镀)变更分供方;

f)发生乙方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股东即将发生变化或企业面临重组、清算等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事项发生前。3.4对于国家强制性法规要求认证的产品,或双方确认由乙方取得国外认证的产品(如E-mark认证),乙方保证供货期间,其认证证书持续有效。

3.5乙方同意甲方将根据其自身的工作安排或对质量的担忧,开展对乙方的产品及质量管理体系的二方审核,乙方还应与其分供方约定,使甲方有权对其重要分供方进行二方审核。针对二方审核中提出的不符合项,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甲方提交整改报告。

3.6乙方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均已通过充分的检验并确认合格,乙方交付的每批产品均必须随货带《产品合格证明》,对于毛坯件还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产品同炉批的拉力试验样品及相关报告;应甲方的事先通知,还应携带《产品出厂检验报告》、《金相理化报告》;应甲方的事先通知,还应每隔约定的周期提供一次《产品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试验报告。

3.7双方建立质量方面的沟通平台和机制,总结质量检验、售后质量信息反馈及顾客满意度等情况,确定质量改进及合作建议,保证产品质量长期稳定可靠。

3.8乙方积极配合实施甲方制定的年度质量改进计划、临时改进计划,并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改进项目。对因客观因素,不能按时完成,乙方应及时反馈甲方。

3.9乙方应不断完善质量控制计划、定期对所供产品进行过程审核,针对所供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进行重点控制,并根据产品的技术和质量状态,制定质量改进计划和改进措施,同时报甲方备案。甲方将乙方主动改进的效果,作为年度订货量平衡依据之一。

3.10乙方同意与甲方签署“年度售前售后产品质量不合格 PPM控制目标”等其它目标协议。4 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提供年度订货合同总额5%的货款(最多200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作为每月向乙方付款的基数,本年度采购协议执行完毕后,可转入下一年度作为履约保证金,用于乙方所供产品在交付、仓储、加工、装调、售后服务、顾客索赔、因质量问题退货等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后的质量违约金、经济追偿、产品质量连带损失赔偿、合同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等项目的违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从应付货款中计提,履约保证金不足年度订货合同总额5%时,乙方同意由甲方在货款中直接予以补足。当双方不再保持供货关系时,最后批次的乙方产品装车(机)完成后一年半,如无质量问题或其它问题,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有相关问题,待问题确认后,由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付的款项后无息返还剩余部分,额度不足时,乙方同意以现款补充差额部分。甲方对产品的监督检查

5.1甲方将根据自已的工作安排,有权对乙方提供的产品实施复查。如果需要破坏性检验时,抽样数量原则上不大于2‰(当批总数量少于2000件时,抽样数量不多于2件),样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5.2如甲方需要配置必要的检测器具和试验设备,乙方应提供必要的方便,涉及的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6 入库检验及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的处置

6.1甲方在进厂验收及生产过程中发现配套产品不合格(包括因包装不良导致产品受损或质量下降等等),甲方将对该批产品不合格的性质进行分析,并将结果及时通知乙方。原则上,配套产品有质量不合格时,甲方将做退货处理,并根据产品不合格的性质,确定相应的对乙方的处理措施。

6.1.1产品不合格的性质根据乙方的动机和对甲方产品可能造成的影响,分为“极恶劣”、恶劣、严重、普通四级。a)极恶劣:乙方的正常工作流程完全能够发现产品不合格,故意将不合格品发交或掺在合格品中发交,或乙方为降低成本,故意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配套件,且该产品不合格将可能导致甲方的产品市场形象严重受损或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b)恶劣:乙方的正常工作流程完全能够发现产品不合格,故意将不合格品发交或掺在合格品中发交,或乙方为降低成本,故意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配套件,且该产品不合格将可能导致甲方的产品市场形象受损程度较轻和不带来安全隐患。

c)严重:乙方的质量管理流程执行不严或相关人员工作疏忽,或针对第3.3.1条、第3.3.2条,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且该产品不合格将可能导致甲方的产品市场形象严重受损或带来严重安全隐患。

d)普通:乙方的质量管理流程执行不严或相关人员工作疏忽,或针对第3.3.1条、第3.3.2条,乙方没有及时向甲方提交“申请报告”,且该产品不合格将可能导致甲方的产品市场形象受损程度较轻和不带来安全隐患。

6.1.2不同定性的产品不合格的处理措施

a)极恶劣性质:乙方以全额履约保证金支付甲方做为违约金,甲方发文暂停乙方所有产品线的供货,视整改情况,重新实施乙方准入。甲方也可直接取消乙方合格供方资格。

b)恶劣:乙方以全额履约保证金支付甲方做为违约金,甲方发文暂停乙方该配套产品的供货,视整改情况,重新实施该配套产品的产品释放程序。

c)严重:乙方支付甲方该批产品货款金额的30%做为违约金,甲方发文暂停乙方该配套产品的供货,甲方按QZZ50239.4 “供方过程审核书”开展对乙方的过程审核,合格后恢复供货。

d)普通:乙方支付甲方该批产品货款金额的10%做为违约金,是否暂停供货由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决定,乙方向甲方提交整改报告,甲方应确认是否审核通过,如不通过,甲方可决定暂停供货。

售后服务过程中如发现乙方产品不合格属“极恶劣”、“恶劣”性质,除按本条款规定处理外,还应执行售后服务的相应规定。

6.2对于“普通”级的产品不合格,在影响甲方生产的紧急情况下,甲方有权对乙方产品做出让步接收、返修(工)或挑选使用等处理。除了按第6.1.2处理外, 乙方还应承担相关的处理费用。

6.2.1 让步接收:产品有轻微不合格,但仍能满足使用性要求,或甲方通过自行处理能满足使用性要求的,可采取让步接收方式。对让步接收的产品,乙方应做出明显标识,便于追溯。

6.2.2 挑选使用:批量产品中的个别产品存在不合格,可做挑选处理,并经甲方书面认可后使用。如乙方委托甲方进行挑选,费用由乙方承担。

6.2.3返修(工):产品的不合格通过现场返修(工)后,经甲方检验达到质量要求。返修(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2.4由甲方进行的挑选使用、返修(工)所需乙方支付的费用计算方法为:乙方支付的费用=损失工时×200元/小时+材料损耗费+相关零(部)件损失费(均为含税价格)

6.3对于发生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乙方必须在接到采购部门通知之日起2天内由乙方分管领导带队到甲方处理,如3日未收到乙方书面答复,则视为乙方完全同意甲方对产品不合格事件的相关认定;不合格品必须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处理完毕。不合格品逾期未处理的收取保管费,逾期超过1个月的,甲方做为无主废旧物资自行处理。产品的召回、售后保修(三包)服务

7.1甲方将执行国家关于产品召回的相关规定,由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召回,所有相关支出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国家没有实施强制召回的情况下,如果甲方认为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可能引发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害的重大风险,甲方有权实施企业召回,所有相关支出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对于出口车,如出口国实施国家强制召回法律法规,甲方应通知乙方,但第7.1条所述的企业召回不包含在通知之列。

7.2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客户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除按本协议承担赔偿外,还应按《中华人

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承担有关责任。

7.3产品的保修(“三包”,以下简称“保修”)服务

7.3.1乙方须对其所供产品做出保修服务承诺,保修期须不低于甲方整车产品的保修期(见甲方整车零部件保修政策)。

7.3.2乙方同意并委托甲方代理对乙方生产供应的产品进行统一的售后保修服务。乙方保证不与甲方及甲方关联企业的售后服务站(包括4S店)签署相关的售后服务协议或其它类同的协议,除非双方有特别的协议,乙方保证绝不向上述售后服务站(4S店)直接或间接提供保修更换件和/或进行任何服务费结算,确保所有的售后服务结算一律通过甲方进行。

7.3.3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保修服务费用包括:工时费、零件费、外出服务费、通讯费、故障件运费、管理费等。如果服务时使用的是乙方预投备件,将不包含零件费。

7.3.4遇到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及甲方难以处理的服务事件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求援通知后,应无条件配合甲方,在24小时内到位协助处理。

7.3.5被甲方指定为其出口车配套的乙方,还应满足乙方与外方签定的有关保修政策的要求。

甲方需要乙方以产品让利的形式一次性买断甲方出口车保修服务时,被甲方指定为其出口车配套的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的买断保修服务,买断保修服务的费用参考国内售后情况,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不能低于产品供货价(含税)的2%(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签约),以扣除货款的形式收取。

7.4双方其它约定

7.4.1由于乙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的,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解决或应诉,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7.4.2甲方有责任将乙方产品的售后质量情况及索赔损失,定期向乙方反馈通报,乙方有权针对涉及到与己有关的售后保修服务情况进行核实、监督,当乙方对售后服务事件有质疑时,甲方有责任接收并对乙方的质疑做出答复。

7.4.3乙方有责任将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售后质量隐患信息及时通报甲方,以便双方共同及时采取应对措施。7.4.4双方都有责任和义务针对售后反馈的质量信息进行分析,并将分析的结论与质量纠正和改进联系起来,有针对性地实施纠正和改进,从而不断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

7.4.5售后服务信息是协议双方共同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的决策依据,甲方有义务在售后服务管理体系中进一步的完善信息化建设,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售后服务信息一线通”的网络传输模式。通过采购信息网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售后质量信息。

7.4.6必要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其配套产品的技术服务资料,如《产品使用说明书》、《零部件图册》、《易损件清单》、《产品维修手册》、《产品的代码标识》等,并提供上述资料的电子版文档。

7.4.7为减少售后索赔损失,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提出某些故障模式售后采用修理而非总成更换模式,甲

方应给予积极配合。

7.4.8为减少误赔,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向甲方的服务站和/或各区域的旧件回收点提供判断产品是否真实损坏的检测条件,甲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如乙方发现售后有恶意骗赔情况,应连同证据提交甲方,甲方将根据管理规定,给予该服务站严厉处罚。

7.5为了保证产品售后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履行产品售后服务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乙方有责任根据其《年度采购框架合同》的产品份额及甲方确定的年度服务备件基数预投一定数量的产品作为服务备件,满足保修所需备件资源的供应,甲方承诺乙方所预投产品为甲方暂借乙方产品。具体运作办法可以为,按预投备件数量算出金额,从应付货款中扣出。在业务合作期间,乙方不收取任何利息或财务费用,双方在业务终止三年后,一次性结清。

7.6售后服务事件和费用的确认

7.6.1 保修期内所发生的保修服务,产生的索赔原因件或相关联件(以下简称“旧件“),甲方根据管理需要,按以下两种模式选其一进行处置:

a)模式一:甲方将旧件收回甲方所在地,分解给乙方,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回,逾期将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按报废销毁处理。

b)模式二:甲方根据旧件的数量、分布、产品特点等,定期组织乙方代表到甲方部分区域中心库确认旧件,根据确认结果,旧件现场处理。在确认过程中,对双方存在疑义的旧件,由甲方质量部仲裁,如不是乙方责任,索赔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现场处理,应每次接到甲方的现场处理通知后,书面填写“代为处理委托单”,并承担相关费用;如乙方不能现场处理又无书面填写“代为处理委托单”,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旧件确认,由甲方全权处理。

7.6.2甲方通过“售后服务信息一线通”将售后所发生的服务事件进行分解,定期与乙方实现信息共享。7.7售后返回旧件处理

7.7.1任何情况下,乙方承诺并保证决不发生售后返回旧件再次流入社会,乙方应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认真实施来确保承诺的兑现。乙方应向甲方书面通报旧件处理的管理制度及其相应处理措施。

7.7.2如乙方对旧件采用再制造方式以再利用,乙方应建立产品的再制造标准,具备完善生产设施和管理制度,经与甲方上级质量部门签署相关协议,确认再制造件的使用范围,组织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经营性配件、KD件

8.1乙方承诺甲方或甲方关联单位(如重汽技术中心)参与研发或提供图纸、技术文件外委加工配套的甲方专用件(包括中间件),不向第三方销售(“第三方”指甲方及其关联单位之外的法人、自然人,下同)。

8.2乙方承诺认真执行“中国重汽—国产化曼发动机配套特别协议”。

8.3乙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销售带有甲方各种标识的或暗示其与甲方有关系的产品,无论在产品本身上、合格证或包装物上。

8.4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产品的“爆炸图”、中间件明细、易损件清单和相应的价格。

8.5乙方同意其产品的中间件能够提供给甲方作为“亲人”配件,中间件的价格应与其总成件的供货价有匹配性。

当甲方需对其“亲人”服务配件的产品标识和包装上做特殊要求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实施特殊要求。

8.6乙方承诺如所供配套产品下场,继续完好保留相关工装模具不低于5年,以保证甲方提出配件要货计划时,按期量提供合格产品。

8.7 KD件

8.7.1当乙方被甲方指定为KD件配套乙方时,乙方所供的KD件在产品质量、标识、包装等产品技术要求方面,必须满足甲方的有关规定。

8.7.2由甲方承担包装的KD件,因乙方原因造成错发、漏发(漏装)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费用。9 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保护

9.1为确保双方之间的各项协议和/或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既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同时保证双方的相关权利不被侵犯和泄漏,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特约定如下: 9.2乙方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单位签署的其它协议和/或合同,如果其相关条款与本协议第9条所述条款相冲突或引发歧义,以本协议为准。

9.3 商业秘密及保护甲方免受损害

9.3.1乙方除应执行与甲关联单位(如技术中心)签署的保密协议外,本协议约定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月度、季度及年度的配套产品的计划和实际需求信息、采购资料、采购价格、质量信息及甲方对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等。

9.3.2上述商业秘密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是以口头、图像、电子、书面方式均不影响其商业秘密属性。

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并要求其员工保密和保护;(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3)除用于履行与双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对于属甲方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范畴的商业秘密,如乙方侵权或泄漏给第三方,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9.3.3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为: a)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全程有效。

b)双方在本协议执行期结束后,双方在5年内仍承担全部的保密义务。9.4 保护甲方免受损害

9.4.1乙方保证过去、现在以及将来供应给甲方的所有产品、材料,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保证使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重汽,即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因甲方对外销售车辆使用中国重汽名号,同时为甲方的母公司)免受因车辆装配使用或销售乙方的产品而发生其他第三人因此向甲方或中国重汽提出任何有关知识产权及其他的权利请求。对涉及第三人知识产权的配套产品,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所涉的知识产权及其权属、效力、有权使用的证明文件等,并对该文件负责。如证明文件内容发生变动,乙方应第一时间书面通知甲方。

9.4.2如乙方提供给甲方产品、材料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的问题,发生第三人向甲方或中国重汽提出任何请求或赔偿,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或中国重汽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害,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引发的所有损失。

9.4.3如发生第三人向甲方或中国重汽提出有关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方面的请求,乙方有义务在接到甲方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或材料的权利证明资料,并积极向第三人或有权机关进行解释、协商,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妥善处理争议,确保甲方或中国重汽利益不受任何的损失(包括声誉损害)。甲方及中国重汽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本着减少不利影响及损失的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暂停或终止使用争议产品,要求乙方做出不侵权担保,对甲方或中国重汽采取的处理措施,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且甲方及中国重汽无须因此承担对供货合作的任何违约责任。

9.4.4如第三人因此向甲方或中国重汽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调查取证费、差旅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均应由乙方承担,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乙方应直接向第三人全额赔偿;如甲方或中国重汽因此被有权机关决定承担罚款及赔偿等责任时,乙方应按有权机关规定(包括支付方式和时间等)向有权机关缴纳或向第三人支付甲方或中国重汽承担的全部金额。对于甲方或中国重汽的经销商因此被第三人进行的任何索赔,乙方也应按此向甲方、中国重汽以及中国重汽的经销商进行立即支付。

9.4.5甲方或中国重汽因使用乙方产品被第三人主张权利而导致甲方或中国重汽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中国重汽紧急更换其他产品而增加的费用,甲方或中国重汽因此不能履行交货义务而被要求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及中国重汽声誉损失等,乙方应予赔偿。同时,甲方或中国重汽为处理与第三人争议而支出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审计鉴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或中国重汽有权在争议发生时即要求乙方先行预付。

9.4.6乙方如未按上述约定承担相关责任,乙方同意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从甲方应付乙方产品货款或其他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款项,不足部分有权要求乙方补偿。财务管理

10.1为杜绝财务风险,乙方来甲方所办理财务相关业务(货款领取、以货款抵押购买甲方物资、财务对账等)的人员,必须持乙方出具的委托函(及授权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方可办理,否则,甲方不予以办理。

10.2为确保双方账务的清晰一致,对于双方要求的对账行为,双方有义务、且必须切实满足彼此的对账要求。在甲方规定的对账期限内,乙方不来对账的,甲方将视乙方默认双方账务清晰一致,同时将停止货款支付。

10.3乙方所供产品经甲方确认可以开发票时,乙方应于当月向甲方开据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停止向乙方支付货款。供货关系的终止

1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终止与乙方之间的供货关系:

a)因乙方产品不合格而发生质量事故的(包括生产过程和售后),依据甲方的判断,认为造成很大经济损失或给

甲方产品信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b)一个日历年内,二方审核或质量稽查连续三次不合格的或出现二次以上产品停用的; c)乙方的产品出现“极恶劣”性质的不合格; d)拒不执行质量整改及验证的;e)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甲方认为乙方已无能力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f)依据甲方的判断,当乙方的产品价格已严重高于同品质其他供应商时。

h)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双方签订的相关协议或合同约定时,甲方除可终止供货关系外,由此违约给甲方及最终用户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11.2甲方采取上述行动并不免除乙方本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

11.3无论何种原因,若乙方决定终止向甲方供货,乙方承诺提前365 天书面通知甲方做好相关准备,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附 则

12.1甲方声明及保证:

a)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b)甲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授权代表人。本协议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12.2乙方声明及保证:

a)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协议。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将本企业目前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交甲方。

b)乙方为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协议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授权代表人。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将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递交甲方(授权委托书应加盖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同时附带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c)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乙方如果发生主体变更(包括企业名称变更等),应及时书面通告甲方。

12.3本条款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本条款原则上有效期叁年,逾期双方若认为无修改必要则自动延续至需修订之日为止。

12.4本协议一式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双方代表签署后生效。协议中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生效后,供需双方过去签订的同类协议同时废止。

12.5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甲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乙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篇:中国重汽企业简介

中国重汽企业简介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是国内主要的重型汽车生产基地,也是我国重型汽车工业的摇篮,以开发和制造中国第一辆重型汽车(黄河 JN150)、成功引进斯太尔重型汽车生产项目和与沃尔沃合资生产项目、自主研发斯太尔王、HOWO、HOWO-A7、汕德卡T7等系列产品,是目前中国重型汽车产销量最大的企业之一。

企业影响力:

1、2009年4月2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视察中国重型汽车集团。

2、2009年2月8日,吴邦国委员长视察中国重汽杭发公司。

3、2009年6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了中国重汽。

4、2009年10月1日,由中国重汽生产的近百辆阅兵车在国庆60周年阅兵式上隆重登场,被 国庆阅兵总指挥部和总装备部授予“突出贡献奖”单位。

企业发展:

1、2003年6月9日,中国重汽集团与沃尔沃卡车公司重型汽车合资项目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正式签约。

2、2004年2月1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000951)上市。

3、2004年10月28日,代表国内重型汽车最先进水平的HOWO7系列重卡在中国重汽下线。

4、2006年4月18日,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动力有限公司在济南成立。

5、2007年,中国重汽集团产销重型汽车突破10万辆,位居国内行业之首。

6、2007年11月28日,中国重汽集团以红筹股形式在香港主板上市,上市公司名为——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08。

7、2008年11月4日,中国重汽与德国大陆集团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字仪式在济南舜耕山庄举行,至此,德国大陆集 团商用车汽车零部件项目正式落户济南。

8、2008年12月19日,代表中国重卡行业最高水平的重型汽车HOWO-A7在济南隆重推向市场。

9、2009年7月15日,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与全球 卡车技术领先的工业集团——德国曼公司签署了包括股东协议、技术许可协议、股份购买协议、可转换债 券认购协议在内的一系列法律文件。

10、2009年12月11日中国重汽集团当年生产的第12万辆重卡在这里隆重下线,产销同比增长11.2%,进入全球重卡产销前三位。

中国重汽集团主要生产制造单位: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生产汕德卡T7、HOWO-A7、HOWO、斯太尔王、斯太尔系列共2000多个品种的车型,汽车总质量14—60吨,功率覆盖266—420马力,车型包括各类厢式载重汽车、牵引车、自卸车、改装车、特种车等多种用途的重型车产品。

企业价值观:以人品打造精品,以精品奉献社会。

企业目标:建百年企业,创世界一流。

企业哲学:一步到位,步步到位。

企业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诚信中国重汽。

企业行为理念:人人都是形象,事事连着效益。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2010年6月25日

第三篇:中国重汽 参观实习报告

中国重汽集团

参观实习报告

1、实习时间:2012,12,6—2012,12,7

2、实习地点: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3、实习目的:了解这该企业的业务,熟悉业务流徎,对卡车的加工制造流程有更进一步的了解,学习企业先进的管理与协作文化,为将来实习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4、实习记录:

2012年12月6日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我们来到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公司总装厂参观学习,.在调度经理刘忠伟的热情接待下,我们进了重汽展览纪念馆和组装车间,经理我们讲解了重汽卡车的发展历史和近几年重汽的创新发展。

我们从从报告解到,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坐落于山东省济南市,是国内最主要的重型汽车生产基地,也是我国重型汽车工业的摇篮。公司开发和制造中国第一辆重型汽车(黄河JN150),成功引进斯太尔重型汽车生产项目和与沃尔沃合资生产项目、自主研发HOWO产品。目前以中国重型汽车产量最大的企业而闻名。

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重型汽车工业的摇篮,全球最大的重型汽车生产基地。是 中国第一辆重型载重汽车——“黄河”的制造者,也是国内第一家全面引进国外重型汽车整车制造技术和第一个与世界卡车巨头合资的企业,始终如一地向社会提供最好的产品和最佳的服务,引领着中国重型汽车发展的方向。被誉为最具竞争力和成长性的国际化企业。

中午我们来到车间亲自参与操作,当然只是进行了一些简单的操作流程。我们从中锻炼了动手的能力,实践是学习的重要途径。

中国重汽集团坚持一切面向市场,十年来,建立起了HOWO-A7、HOWO、斯太尔王、斯太尔、金王子、豪骏、豪运等十大产品系列,开发并拥有各类车型2700个,形成了目前国内最完善的卡车整车产品系列型谱。累计申报专利1090项,其中授权专利940项,专利数量继续保持全国汽车行业第一的地位。另外,还为国家制定重卡行业标准24项,其中国家863计划项目2项。中国重汽集团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具备了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质量提升、生产布局、营销网络及资金优势,提升了企业整体素质,树立了全新的企业形象,积聚了发展的后劲,增强了参与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

中国重汽集团坚持“科学发展,理性经营,精心操作,追求最佳效益”的经营方针,改革重组十年来,生产经营实现了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中国重汽集团十二五发展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理性经营、精心操作、实现最佳效益;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坚持转方式、调结构,形成产业新格局,创造发展新优势。全面提升企业整体素质,进一步把中国重汽做优、做强、做大,努力争取进入世界500强。

第二天我们又来到该车间,继续昨天的实习,更加了解了工作的的流程,一天时间让我们学到了很多。

5、实习总结:

通过这次实习,我学到了很多很多,这是大学期间无法学到的。亲身参与社会实践,体验社会实践的过程中我们自身的能力确实得到了一次全方位的提升,这不仅对我们以后走上社会参与竞争会有莫大的帮助,也必然带领我们更好的认识社会、了解国情、关心国家大事,增强我们作为中华民族振兴的主力军的政治参与感和使命感,使我们满怀热情的关注时局的一举一动,成为21世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社会的主人翁,用自己的行动和付出来肩负起伟大祖国的社会和谐、治安稳定,用自己的生命来扮演好人类灵魂的塑造师的角色!我感到十分荣幸,虽然只有很短的时间,但是在这段时间里,对于一些平常理论的东西有了感性的认识,感觉受益匪浅,这对以后我们的学习和工作有很大的帮助,我在此感谢学院的领导和老师等能给我们这样一次学习的机会,感谢他们的悉心指导,同时感谢重汽的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和讲解。.

第四篇:中国重汽改革重组大事记

中国重汽改革重组大事记

一九九九年

●10月15日,国家重汽集团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国家经贸委会同国家机械局按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批示精神,在北京召开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重组有关问题会议”,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郑斯林、国家机械局局长吴晓华及财政部、人事部有关领导及山东省、陕西省、重庆市的有关领导到会。

●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员办事处于1999年11月20日进驻重汽集团公司,对重汽集团1998及1999年1至9月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二○○○年

●3月3日,由孙树义、路耀华、吴晓华、韩寓群四位部长级领导带队的中央调研组到达济南舜天大酒店,进驻中国重汽集团,揭开了重汽集团下放重组的序幕。

●6月26日,山东省省长的李春亭主持召开了第46次省长办公会议,宣布山东省重汽重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常务副省长韩寓群为组长,副省长林书香、黄可华,济南市市长谢玉堂为副组长,省经贸委、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监察厅、社会保障厅、国资办、济南市政府和重汽集团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参加,并着手开展重组的各项工作,抓紧调整重汽的领导班子。

●6月27日,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召集专题会议听取了调研组的调查情况汇报,并决定向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汇报。

●7月11日,国家经贸委《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下放重组有关问题的请示》将中央调研组的调查情况上报了国务院。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主持第74次总理办公会议,专题研究重汽问题,并形成了会议《纪要》,主要内容是关于重汽下放和分立重组破产问题。决定将重汽集团分为三个部分,分别下放到山东省、陕西省、重庆市管理。主体部分下放山东管理,保留“中国重汽”名称,对下放山东部分参照处置湘潭电缆厂的办法,实施分立、重组、破产,有关银行债务不再实施“债转股”。并调任济南市副市长马纯济担任中共济南市委副书记兼中国重汽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8月7-8日,中央调研组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重汽集团下放重组工作座谈会,从2000年8月1日起,将重汽集团正式下放山东省、陕西省、重庆市管理。

●8月18日,财政部《关于划转中国重型汽车集团资产财务指标的函》(财企[2000]440号文件)下发,将重汽集团的相关资产财务指标下划山东省、陕西省、重庆市。●9月9日,中国重汽董事长、党委书记马纯济等新领导班子成员进入重汽工作。●11月16日,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济南南郊宾馆听取了中国重汽负责人马纯济的工作汇报。国家部委领导马凯、載相龙、蒋黔貴、高强、张作己等也听取了汇报。汇报后,朱镕基总理请蒋黔贵负责抓紧解决重汽的问题。

●12月28日,经朱镕基、李岚清、吴邦国、温家宝四位总理、副总理同意,正式批准《关于重汽集团下放山东部分分立重组破产方案的编制》。

●2001年1月17日,山东省省长李春亭、济南市委书记孙淑义等省市领导看望慰问重汽职工。

二○○一年

●1月18日,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济南正式宣告成立(简称中国重汽)。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成立大会,马纯济豪情满怀地向各界来宾宣布:中国重汽将以加倍的努力,实现“一年持平,两年赢利,三年大发展”的奋斗目标,担当起历史责任,回报社会和用户。

会上,山东省经贸委主任王仁元宣读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国重型汽车集团公司改制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山东省常务副省长韩寓群、济南市市长谢玉堂作了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山东省委书记吴官正,山东省省长李春亭及国家经贸委、国家机械局向大会发来了贺信。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志浩、山东省委副书记兼济南市委书记孙淑义、山东省常务副省长韩寓群、济南市市长谢玉堂、山东省政协副主席崔惟琳、济南市人大常委主任李启万、济南市政协主席孙常印等出席了成立大会。

●2月23日,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北京听取中国重汽董事长马纯济的工作汇报,并就重组工作做了重要指示。

●3月14日,国务院批准了中国重汽与沃尔沃卡车公司合作生产重型载重汽车可行性研究报告。

●4月2日,济南市市长谢玉堂带领有关部门实地考察并召开现场会,确定了中国重汽党家庄生产基地重汽专用路修建方案。

●4月1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李春亭省长主持召开了第65次省长办公会,听取了马纯济关于重汽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下发了省长办公会议纪要。

●4月26日,国家计委正式下达关于沃尔沃项目的批文,要求抓紧谈判,力争尽快建设投产。

●4月27日,中国重汽与清华大学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

●5月1日,山东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孙淑义到重汽党家庄生产基地看望加班职工,勉励重汽职工要重振雄威,再创辉煌。

●5月14日,山东省省长李春亭、省委副书记孙淑义、常务副省长韩寓群、济南市市长谢玉堂到重汽调研工作,指出新重汽要加大创新工作力度,加快企业发展。

●5月18日,中国重汽经批准组建并召开首次董事会。

●5月21日,斯太尔飞龙2000系列重型车巡展拉开帷幕,中国重汽新产品开发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

●6月30日,韩寓群常务副省长到重汽调研指导工作,对新重汽成立半年来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下半年的工作提出了要求。●8月28日,济南市市长谢玉堂同中国重汽领导出访沃尔沃卡车公司,使中国重汽和沃尔沃树立了加强合作的信心,从而重新启动了双方合作的项目。

●8月5日,中国重汽召开“十五”发展规划论证会。

●8月25—31日,马纯济率中国重汽高级代表团访问沃尔沃公司总部,双方签署了继续合作、完善业务计划及增加FL驾驶室以及改善盈利性的会谈备忘录。

●9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视察中国重汽,充分肯定了中国重汽改革重组成果,并勉励中国重汽发展成为“世界知名、国内其他企业不可替代的重型汽车生产基地”。

●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在济南主持召开了中国重汽重组现场工作会。明确中央决定的政策不折不扣地执行,并决定对重汽财务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会后,国务院下发了《研究落实重汽重组方案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9月22日,山东省副省长赵克志到重汽调研工作。●12月17日,奥地利驻华大使博天豪到中国重汽访问。

二○○二年

●1月7—8日,中国重汽召开销售工作会议,马纯济要求销售公司要实现营销工作的“三个转变”。

●1月18日,中国重汽第一次商务大会召开,中国重汽原来以自销为主的营销模式彻底结束,开始大规模的利用社会力量实现销售规模的扩大。会上,中国重汽与全国一百多家经代销商结成了合作互惠、构筑双赢的战略伙伴关系。

●3月1日,黄河2300型15吨(8*8)全轮驱动车通过设计定型审查。专家认为,其设计达到了国外同类车先进水平,填补了国内第二代重型(8*8)全轮驱动车的空白。●3月24日,山东省代省长张高丽在省人大会议所做的工作报告中,对中国重汽的变化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将中国重汽的发展壮大列为山东省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的重点,强调要对重汽积极增加投入,促进中国重汽进一步加快发展步伐,做强做大。

●同日,山东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副主席张召盈率领正在出席省政协会议的工会界政协委员视察中国重汽。

●4月29日,中国重汽召开“五一”劳模表彰大会,市长谢玉堂到会祝贺,并对中国重汽新领导班子带领重汽职工高举“发展”大旗,使企业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的辉煌成就给予了高度评价。他用一句话概括了马纯济对重汽的贡献——“马到成功”。

●5月18日,中国重汽与清华大学联办的工程硕士班正式开班。这是中国重汽实施人才战略、实现企业长期、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5月24日,山东省省长张高丽视察中国重汽,充分肯定了重汽下放山东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认为重汽的改革重组工作扎实,效果显著,发展思路清晰,发展目标明确。勉励重汽要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加快发展步伐,要把重汽建设成为“重”、“特”、“新”,有竞争力的中国大型汽车企业集团。

●5月31日,中国重汽单月产销重型汽车1749辆。●6月3日,中国重汽慰问团赴深圳慰问驻港部队。

●6月24日,山东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孙淑义和重汽代表团访问沃尔沃公司总部,向沃方介绍了中国重汽下放重组后企业发生的巨大变化,表明了省市政府支持合资项目的明确态度和坚定信心,双方签署了加快合资合作会谈纪要。

●7月1日,中国重汽商用车公司生产的第一辆汽车——斯太尔飞龙加长载货汽车下线。商用车公司成为中国重汽又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7月9日,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谢旭人视察中国重汽。●7月11日,蔡东任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8月6日,黄河JN5560型(10*10)特种汽车研制项目被列为2002年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项目。

●8月18日,中国重汽建成全国最大的重型汽车桥箱生产基地。

●9月30日,中国重汽财务公司重组方案经总理朱镕基、副总理李岚清、吴邦国、温家宝签字后,获国务院批准。

●10月11日,中国重汽借鉴欧洲当代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精品汽车——“斯太尔王”系列汽车正式推出。

●10月14日,中国重汽与沃尔沃卡车公司在北京草签了合资合作协议。

●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重型汽车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债务重组方案的批复》(银复[2002]323号文件)下发,重汽财务公司的债务重组实施具备了条件。●12月4日,山东省常务副省长韩寓群到中国重汽现场办公,指出中国重汽要成为全国最强、最大、最好的重型汽车生产企业。

●12月18日,中国重汽召开2003年商务大会,做强做大销售网络成为主旋律。●12月31日,2002年中国重汽共申报专利126项,实现三天一个专利,成为山东省专利申报最多的单位。

二○○三年

●1月16日,中国重汽董事长、党委书记马纯济,当选为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4月26日,中国重汽顺利通过“3C”认证。

●4月28日,中国重汽总经理蔡东获“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

●5月26日,沃尔沃集团副总裁、卡车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玛.哈鲁纳先生,副总裁、中国委员会主席特洛根先生一行访问中国重汽,就合资合作项目进行了洽谈,双方在重要问题上达成一致,并签署了合作备忘录。●6月9日,中国重汽与沃尔沃卡车公司重型汽车合资项目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正式签约,共同组建济南华沃卡车有限公司。

●6月30日,国家商务部批准了中国重汽与沃尔沃合资合作合同。●7月10日,合资企业济南华沃卡车有限公司成立。

●7月11日,由中国重汽客车事业部、客车公司自主开发的“伊思特龙”豪华公交客车成功下线。同日,中国重汽斯太尔系列汽车被确定为山东省第一批名牌产品。●7月30日,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理事长张小虞参观中国重汽퍡车公司。●8月7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到中国重汽考察。

●8月19日,中埽重汽在中国国际专利与名牌博览会上喜获两项国家金奖、一项银奖。●10月1日,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黄菊视察中国重汽,充分肯定了中国重汽改革重组工作所取得的我绩,对中国重汽今后的发展提出了殷切希望。

●10月16日,中国神舟五号载人飞船顺利升空,中国重汽重型载重汽车承担了重要的运输任务。

ꗏ10月耱9日,中国重汽与德国MAN商用车公司合作开发的“黄河王子”顺利下线。●10月20日,招商银行总行行长马蔚华参观访问中国重汽。●11月13日,瑞典工业委员会主席儒勒.学仁访问中国重汽。●11月19—21日,中国重汽顺利通过GJB9001A—2001质量标准审核。●11月20日,中国科学院与中国重汽签署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框架协议。

●12月1—2日,瑞典沃尔沃集团高级副总裁卡尔—厄林·特洛根先生率高级代表团对中国重汽进行友好访问。

●12月1日,山东省表彰200项科技创新成果,中国重汽11个优秀项目榜上有名。●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中国重汽重组山东小鸭电器方案,中国重汽开始进入资本市场。

●12月25日,中国重汽产品装备联合国维和部队。

●12月28日,中国重汽董事长马纯济被评为山东省十大财经人物,位列排行榜首位。

二○○四年

●2月9日,济南市委副书记、市长鲍志强带领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到重汽现场办公。●2月12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山东小鸭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由“小鸭电器”变更为“中国重汽”。

●同日,中国重汽集团公司列2003山东省机械工业销售收入和利税双百强企业榜首。

●2月28日,沃尔沃动力公司高级副总裁托仁率沃尔沃公司代表团访问中国重汽,双方一致表示,应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合作。

●3月19日,山东省委副书记、济南市委书记姜大明到中国重汽视察,对中国重汽三年来的巨大变化给予了高度评价。

●3月29日,中国重汽与沃尔沃、中国一汽合资生产沃尔沃新型发动机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签字仪式在北京举行。

●3月31日,济南华沃卡车有限公司举行隆重的开业仪式,同日,本土生产的第一辆沃尔沃重型卡车在济南华沃卡车有限公司下线。开业仪式上,中国重汽与沃尔沃签署全面合作协议。

●4月21日,中国重汽总经理蔡东荣获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4月26日,济南市总工会主席陈延河走访重汽劳模。●4月28日,中国重汽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6月16日,国家商务部批准中国重汽在香港成立中国重汽(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8月6日, 中国重汽(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正式在香港注册成立。●8月7日,中国重汽(香港)国际资本有限公司经商务部批准正式成立。

●8月10日,沃尔沃动力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墨伯格先生带领的沃尔沃高级代表团参观访问中国重汽,与中国重汽就在济南合资生产发动机等事宜进行了商讨。

●8月27日,中国重汽房地产公司通过竞标取得两宗土地开发权,标志着中国重汽开始大举介入房地产市场。

●8月31日,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由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中国重汽技术发展中心由原175位跃居第33位,超过一汽集团、东风集团而名列行业前茅。●9月10日,中国工程院七位院士考究中国重汽。中国重汽的快速发展和国内领先的重型汽车制造技术给院士们留下了深刻印象,并建议在中国重汽设立国家发动机再制造示范基地。

●9月2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视察中国重汽,对中国重汽凭借国内领先的研发能力和多年来创造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打造中国重型汽车品牌表示了极大的赞赏,尤其是中国重汽在专利申报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给予了高度评价。●9月30日,中国重汽月产销历史纪录再度刷新,当月产销重型汽车5062辆。●10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到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和济南华沃卡车公司视察。她指出,中国重汽与沃尔沃公司合资合作的整车项目放在济南取得积极的进展,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发动机项目在济南也要尽快实施,通过加快引进,提高中国重型汽车的技术和制造水平。

●10月2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到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重汽济南华沃卡车有限公司视察,并听取了中国重汽集团公司总经理蔡东的工作汇报。他对中国重汽三年多来取得的巨大成就给了充分肯定。●10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华视察中国重汽。●10月28日,山东省举办的中国重汽改革重组发展研讨会在济南开幕。中国重汽财务公司重组成功,并举行开业揭牌仪式。中国重汽应用世界关键先进技术,面向中国市场打造的我国新一代重型汽车HOWO重型汽车举行下线仪式。同日,中国重汽提前两个多月完成全年产销重型汽车35000辆的目标。

第五篇: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商用车有限公司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有限公司

特约服务站建站申请审批报告

中国重汽济南卡车有限公司:

近年随着西部开发的深入,我们甘孜的各种工程,矿山相继被开发,货运车辆日益增多。车辆也越来越多的走入了千家万户,为了让重汽商用车用户更放心使用和购买重汽车辆,方便快捷的享受到重汽商用有限公司的售后维修服务。同时也为了更好的开发和保护重汽商用车市场,维护重汽公司品牌形象并结合我厂和实际情况,我们迫切希望加入重汽的销售服务网络。因此特向贵公司申请建立重汽商用车特约服务站。

甘孜天龙汽车修配厂是本地区较大型的一家专业从事汽车配件与汽车维修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现主要维修东风天龙系列、重汽豪沃系列、红岩金刚、福田欧曼等重型卡车,同时也是东风、玉柴的售后服务站。

甘孜县天龙汽车修配厂位于国道317线旁,是甘孜州康北七县的交通中枢,占地6000余平米。

甘孜天龙汽车修配厂是四川省行业部门批准的二类汽车维修企业,维修设备有喷油泵试验台、钻床、气体保护焊机等专用维修设备及处出服务车两台。

甘孜天龙汽车修配厂有一流的技术维修人员,其中汽车维修技师1名、质检1名、高级技工8名、中级和初级共5名,工种齐全。能满足用户的不同需要,可为甘孜周边七县及部分西藏及青海过境车提供热情方便及时的服务。

甘孜天龙汽车修配厂愿意在重汽商用车公司这个大家庭里履行重汽商用车公司的职责,认真践行重汽商用车公司的服务理念与服务承诺。接受重汽商用车公司服务中心的指令,并组织实施、受理用户服务请求组织服务,按重汽商用车公司规定,负责辖区客户管理,组织客户培训,收集整理各类信息。按重汽商用车公司要求准备服务配件,按时返回旧件与重汽商用车一同发展共创辉煌。

甘孜天龙汽车修配厂 2011年11月24日

中国重汽采购基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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