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品范文库 > 11号文库
海岸城购物中心公共场地使用须知[5篇范文]
编辑:落花时节 识别码:20-68058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9-07 15:34: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海岸城购物中心公共场地使用须知

海岸城购物中心2013年版

协议编号:

海岸城购物中心公共场地使用须知

欢迎在海岸城购物中心举行推广活动,事前请留意并遵守本须知:

1、场地验收

海岸城购物中心策划推广部将协调租用方布场前与物业工程部一起检验场地,确认是否有毁损场地及相关设施;撤场时,仍需共同检验场地,确认是否有毁损场地及相关设施。

2、时间要求

1)布展及撤场时间:22:30~次日9:00时。

● 在押金不为0的情况下,若乙方在翌日早上10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将在押金中扣取该场地押金总额的50%;若乙方在翌日早上12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将在押金中扣取该场地押金总额的100%;

● 在押金为0的情况下,若乙方在翌日早上10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对乙方处以3000元的罚款;若乙方在翌日早上12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2)撤场时间:22:30~次日2:00时。

● 在押金不为0的情况下,若乙方在翌日早上2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将在押金中扣取该场地押金总额的50%;若乙方在翌日早上3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将在押金中扣取该场地押金总额的100%;

● 在押金为0的情况下,若乙方在翌日早上2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对乙方处以3000元的罚款;若乙方在翌日早上3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3)营业时间:周日至周四:10:00~22:00时;周五至周六:10:00~22:30时。

4)活动布展时间至多不得超过两个夜间。若活动布展时间超过一个夜间,则白天未完工的区域应有“不影响海岸城购物中心整体形象”的面貌面对消费者。

5)营业期间,租用方工作人员应于每天上午9:30时之前到场,做好所有准备工作;晚上则应于营业时间结束后方可离场。

6)在展示期间,每天营业时间内乙方必须保证至少有1名工作人员在场,否则甲方将视现场情况而定,对乙方处以50~200元一次的罚款。

3、工程搭建

1)搭建过程,所有布展物料(包括灯架)、舞台、背板等)进场均不可直接接触地面,均须用厚实地毯铺垫后方可操作,否则损伤地面,照价赔偿。

2)活动区域内必须平整的铺设厚实地毯以防损坏地面,不可使用质量差的薄地毯。(活动区域即以此地毯为界),否则损伤地面,照价赔偿。

3)所有地毯均应用胶条压边,所用胶条须是可移动背胶或无纺布双面胶,不可使用封箱用透明胶或双面胶,否则损伤地面,照价赔偿。

4)活动现场电源走线不应随意铺设,应在地毯下走线,或靠场地边缘走线,所有走线应有地毯或明显标记的胶条遮掩,以避免消费者羁绊,由于电源随意铺设,造成的安全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

5)活动物料的各面(前后左右加顶部)均应有喷绘布平整的遮掩或其它美观性装饰。

6)若现场设有音控台,须搭建专门的小屋或制作挡板进行围挡(挡板高度不得低于音控台高度),音

海岸城购物中心2013年版

协议编号:

控台所牵引出的电源线均应收拾整齐并沿边摆放,不可随意散落在现场。

7)若活动涉及表演人员,须搭建专门的更衣室或休息室,室内须自行安装照明用电灯;活动期间,所有表演人员均应在休息室内化妆及更衣,且非表演时间不可随意在休息室外逗留。

8)所有布置(包括车辆出入、装卸、舞台搭建等)须在活动前一天晚上22时至翌日早上8时间完成。

 在押金不为0的情况下,若乙方在翌日早上10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将在押金中扣取该场地押金总额的50%;若乙方在翌日早上12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将在押金中扣取该场地押金总额的100%。

 在押金为0的情况下,若乙方在翌日早上10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对乙方处以3000元的罚款;若乙方在翌日早上12时前未能完成所有布置工作,甲方对乙方处以5000元的罚款。

4、使用规定

1)乙方应保证:

 乙方在该场地摆放的任何设施及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等方面规定的标准;  乙方在该场地从事的活动不得对甲方及甲方物业内的任何租户和顾客造成损失或产生不利影响(如音响音量需适当控制,避免扰客)。

2)如因安全或工程原因,需更改时间或场地,甲、乙双方可协商变更活动时间或地点。

3)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额外的机电技工、保安人员等,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由甲方在乙方的押金中扣除。

4)场地租用期限内,乙方所有布展前及撤场后均应通知甲方营运管理部相关人员到场,以确认是否有毁损场地及相关设施。

5)场地租用期限内,如乙方对场地及相关设施造成损毁,由甲方工程部估价,乙方负责赔偿,赔偿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如押金不足以支付赔偿费用,则乙方须在场地使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补交差额部分。

6)乙方应负责租用场地后所有外判及所有承办商的管理,并对其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5、卫生保洁

1)场地使用期间,租用方自行负责活动区域内的清洁及物料整理,每日晚均需将现场清洁完毕方可撤场。2)物品整理:

 活动区域内不得有任何垃圾,任何杂物(包括私人物品)均应及时清理或存放于隐蔽处。否则甲方有权视现场情况而定,对乙方处以50~200元一次的罚款。

 若活动期间需对现场进行少量调整,则在调整过程中须随手收拾垃圾,不可随意丢弃在地上。否则甲方有权视现场情况而定,对乙方处以50~200元一次的罚款。

3)若为持续数日的活动,则每日晚活动结束后,均应就活动区域进行地面清洁及物品整理。4)宣传方式:不可在任何墙体、圆柱、地面等公共设施上张贴或悬挂宣传资料。

5)就餐饮水:禁止现场用餐与吃零食,只可饮用白水,不可饮用任何有色饮料,如咖啡、果汁、可乐等。否则甲方有权视现场情况而定,对乙方处以50~200元一次的罚款。

海岸城购物中心2013年版

协议编号:

6、安全维护:

1)活动区域内的物品安全及保管由租用方自行负责。

2)场地使用期间,因租用方物料或人员造成的第三方意外事故,租用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3)租用方有责任提醒顾客注意私人物品的安全,如发现可疑情况或可疑人物须及时向现场安全人员报告。活动现场应有警示牌,提醒第三方注意自身安全。

4)若为大型表演活动,涉及众多消费者围观的情况,则活动区域以内的秩序维护由租用方自行负责。若租用方自身工作人员不足,则须事先聘请足够的保安。

* 敬请注意:本须知随合同生效,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签署完成后,即默认已认真仔细阅读并悉知本须知中各项条款。

第二篇:购物中心场地租赁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位于 市 区 路(街)商业广场 座 层的产权所有人,拟将商铺出租给乙方,乙方同意承租。现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 商铺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1.1 商铺的位置和面积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出租和承租位于 市 区路(街)商业广场(“商场”)座 层 号铺(见本合同附件一图示),且甲、乙双方同意遵守 有限公司的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和甲方规定。

商铺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前述建筑面积为本合同所述物业费 的计算依据和为本合同所述租金的计算依据。

1.2 商铺的用途

乙方承租商铺只能用于经营(经营业态).第二条 租期

租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开始前甲方允许乙方进场装修,租期开始前的装修期称“免租期”,免收租金,免收物业费,但仍应缴纳水、电等能源费。其他情况下,乙方装修期间也应支付租金、物业费。具体装修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金

3.1 租金

乙方在前述租期内租赁商铺的租金为:

3.1.1 租金标准为:

每月每平方米(小写)元(大写)元,共计平方米,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3.2 支付期限和方式

3.2.1 支付期限

首期租金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未如期支付,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继续租与他人,除首期租金外,乙方须在合同期内每年的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下期租金。

3.2.2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如下: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乙方按照本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项均按照本条约定执行。

第四条 物业费

4.1 商铺的物业费 为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人民币 元,月物业费 合计为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前述物业费 包含商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费,公共区域保安、保洁、绿化美化的水、电等能源费以及商场所有区域的中央空调费等。

4.2 物业费 支付方式

4.2.1 物业费 由乙方承担。

4.2.2 物业费 按合同约定日期与租金同时缴纳。

4.2.3 支付方式

乙方可以现金、银行转帐支票或银行汇款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物业费。

第五条 能源费

乙方进场装修前应向甲方装修期间水电费,费用一次性按(租赁建筑面积)元/平米收取。

第六条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

6.1 乙方租用商铺自行申请通讯设施如下:电话/传真 部,上网专线 条。

6.2乙方向相关部门支付前述通讯设施租金为电话/传真每月人民币____元/部,上网专线每月人民币____元/条。

6.3 乙方向甲方公司支付前述通讯设施及押金为:每部电话/传真人民币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元;每条上网专线人民币____元/条,共计人民币____元。

6.4 乙方所租用的通讯设施自行到相关部门支付租金。

6.5 电话费、上网费等通讯费用(含月租费、手续费等),由乙方自行向电信部门支付。

第七条 保证金

7.1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租金,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相当于 个月租金的租金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2 为确保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物业费,乙方须于签订合同同时向甲方公司一次性交付相当于两个月物业费 的物业费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元(大写)元。

7.3 在本条中保证金指前述租金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

7.4 保证金的扣除

7.4.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或滞纳金,甲方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2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公司支付物业费、能源费或滞纳金,甲方公司可以扣留全部或部分管理费保证金冲抵,其冲抵金额相当于乙方前述欠费。该等冲抵并不能免除乙方仍须支付前述欠费的义务。

7.4.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任何条款,甲方分别扣留全部或部分租金保证金或管理费保证金,以抵偿由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欠费处理。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

7.5 本合同终止后,若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在甲方直接折抵乙方未付的租金、物业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后,甲方公司应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后十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八条 进场经营质量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公司缴纳统一经营管理进场经营质量保证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作为在商场经营期间遵守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商品质量、服务质量的保证金。前述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甲方损失的,乙方仍应补足实际损失。乙方违反统一经营管理相关制度时,甲方公司有权没收全部或部分统一经营管理保证金,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七日内将保证金补足。未及时补足的,按照欠费处理。该项保证金的补足方式与本合同第七条关于保证金补足方式的约定一致在乙方出售的商品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或有降低商铺所在广场的声誉时,甲方公司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向消费者直接支付退货款和赔偿款。

本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公司在乙方归还甲方商铺且清缴全部欠款后10日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第九条 滞纳金

本合同项下付款时间遇节假日均不顺延,所述“日”均指日历天,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乙方拖欠租金、能源费、通讯设施租金及押金、各项保证金等应当向甲方支付的任何费用,每日应按照拖欠费用 33‰ 向甲方缴纳滞纳金,从应付日至实付全部清偿之日止。

第十条 续租

10.1 如果乙方愿意在租期届满后继续承租商铺,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申请,但此申请须于租期终止日30日前、日内提出。如果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未收到乙方的续约通知,视为乙方放弃续租,本合同自租期终止日自行终止。租期终止日前 日期间,甲方有权在不妨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带客户查看商铺场地,乙方应予配合。

10.2 如乙方续租,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租金的收费标准。

10.3 在租期届满前,甲方与第三方确定租赁意向,且就租赁条件达成一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决定是否行使优先承租权;如果乙方在前述期限内没有给予甲方答复,则视为乙方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一条 进场移交

11.1 甲、乙双方应在租期开始日前30日内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11.2 商铺移交时状态见附件二,甲、乙双方在移交时应给予确认。

11.3 乙方进场后,甲方公司仍有权继续进行大厦周边环境的建设、公共区域或个别卖场区域的装修、宣传广告工作及其他改造、修缮工程。甲方公司无需为此而对乙方作出任何赔偿,乙方同意不干涉。

11.4 如由于甲方自身原因致使乙方延期进场,起租日期和租期均相应顺延。延期超过90日的,乙方可以在前述90日届满后七日内选择解除本合同,乙方选择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七日内无息退回乙方已付费用,但无须承担其他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商铺的使用

12.1 装修和改造

乙方自行承担商铺的装修或改造费用和责任,装修改造方案和施工公司必须经过甲方公司的审查书面认定,但甲方公司并不因审查而承担任何责任。

装修或改造应当遵守商场装修管理制度和规定。甲方公司有权监督乙方的装修工程施工过程,并随时对不符合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加以制止并要求其改正。如果乙方拒绝改正,则甲方公司有权自行加以纠正,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2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公司已经和将要制定的商场各项经营管理制度、各项甲方公约和制度、以及甲方与甲方公司签署的统一经营管理合同、甲方合同以及其他合同。因违反相关制度、规定和约定所遭受的处罚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12.3 乙方应在其经营范围内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各项设施、设备,保持商铺在租期内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2.4 乙方应自行为商铺内部的装修、设备和其他财产购买保险,否则应自行承担上述财产的风险。

12.5 未经甲方及甲方公司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将商铺转租或分租给任何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行为无效,转租或分租期间乙方所收租金或其他收益全部归甲方所有。甲方及甲方公司有权选择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16.2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离店

13.1 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十日内,乙方均应将商铺交还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保留店铺内所有装修(乙方损坏的应予赔偿),或将商铺恢复至接收商铺时的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未按前述约定期限交还商铺,则视为乙方放弃商铺内一切财物所有权,由甲方自行腾空、收回商铺,处理商铺内财物,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赔偿由此导致甲方的全部损失。

在甲方按照前述约定收回商铺前,乙方除仍应承担延迟期间物业费、能源费等各项费用外,还应再向甲方支付双倍租金。

13.2 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应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及其他应付款项(含违约金、损害赔偿、罚款等)。

13.3 如乙方在本合同终止时尚未付清所有应付甲方公司相关款项及其他款项,甲方有权扣押或阻止乙方转移乙方在商场内的财物,因此造成乙方任何损失由乙方承担。

如乙方未付清应付甲方款项及其他款项超过七日的,无论乙方是否自行离店均视为乙方自愿放弃其在商铺商场内的财物所有权,甲方可拍卖、变卖乙方财物,以抵扣拍卖、变卖费用和抵扣所欠款项。甲方可委托甲方公司扣押和阻止乙方转移商铺内财物。因甲方采取上述措施而导致乙方财物受损、价值下降等不利后果的,乙方特此放弃要求甲方赔偿的权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优先购买权

甲方有权随时向任何第三方转让商铺,但应当事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该商铺。乙方应当在收到该通知后三日内做出答复;超过该期限乙方未答复的,视为乙方放弃该商铺的优先购买权。甲方转让商铺后,乙方应与新的商铺所有人按照本合同的内容签订新的租赁合同。没有签订新的租赁合同的,按照法律规定,甲方在本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由新的商铺所有人享有和承担,乙方依然负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的义务。

第十五条 税费

甲方负责房产税、土地使用费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经营所引起的一切税费。其他税费甲、乙双方按照中国法律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十六条 提前解除

16.1 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得提前解除。

16.2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乙方除应补交免租期的租金外,还应承担下述违约责任:

16.2.1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六个月内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

16.2.2 如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六个月后要求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乙方终止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3 下述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在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解除:

16.3.1 乙方拖欠任何一项应付甲方公司的费用超过 日,因违反本款约定导致本合同解除的,乙方还应同时承担逾期滞纳金。

16.3.2 乙方未经甲方公司同意对所租房间或大厦其他部位进行装修、改建或其他破坏行为。

16.3.3 乙方擅自经营其他种类商品或变更租赁用途,经甲方通知后未在15日内改正的。

16.3.4 在经营期间以任何借口擅自关门、停业、张贴非经营性文字及其他任何不利于商场经营、声誉的行为,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甲方通知后未在三日内改正的。

16.3.4 乙方违反商场经营或甲方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经营或甲方规定的。

16.3.6 本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16.4 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内的,乙方应向甲方付足商铺六个月的租金,补缴免租期租金,并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甲方依照上述约定解除合同发生在本合同签订后六个月后的,乙方应向甲方补缴免租期租金,并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未到期租金总额10%的违约金或相当于三个月租金的违约金,以其中较高者为准。但解除合同距合同期满之日不足三个月的,违约金为剩余期间的租金。

16.5 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直接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折抵拖欠的租金、物业费、违约金等应付款项。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如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等自然灾害或其他人力不能预见或不可避免的社会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租商铺在租赁期间内不能正常使用,租期相应顺延,但如果商铺已无法继续使用,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争议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8.2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按如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

18.2.1 提请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8.2.2 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且须符合甲方公司统一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及甲方规定,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盖 章: 盖 章: 日 期: 日 期:

第三篇:场地使用协议

场地使用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服务地方,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农村加油网点服务体系,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产权属甲方,座落于xxxxxx的场地无偿提供给乙方经营使用;

二、使用期限为x年,自2013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止;

三、使用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可继续顺延,具体顺延期限由双方商定;

四、乙方在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水电费及税收等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场地免费使用协议

云南鋆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君顶华悦美酒荟场地使用协议

承租方: 云南鋆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租赁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发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租赁世博生态城18-1君顶华悦美酒荟场地进行宣传活动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活动时间2013年4月13日

二、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拥有该场地的所有权,协议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活动场地及服务人员四名进行协助;乙方可使用会馆现有设施设备,如需其他设备,乙方需自行解决。

2、活动前,乙方提前进场布置场地,须提前电话告知甲方,甲方委派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划位置布展,如有改动,须经过甲方许可。

3、甲方人员服从乙方对活动的安排及管理,乙方在活动期间对会馆进行必要装饰(如黏贴宣传海报、横幅、气球、鲜花等相关宣传物品),须获得甲方同意。活动中如乙方有未经甲方许可事宜且经劝阻仍不改正,甲方有权阻止乙方继续使用该场地。

4、乙方使用场地期间,须爱护会馆设施设备,不得有损坏会馆的事情发生,活动结束后乙方须对活动装饰进行必要的清理。

5、乙方进行活动期间,甲方不得进行其他接待活动以保障乙方活

动的顺利进行。

6、甲方免费提供该场地给乙方使用(注:君顶华悦美酒荟场地租

赁费用为1500元/时,包场费用另计),保证原有设施设备的正常

运行。

7、活动期间乙方须承担会馆的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己带设备的运

行。对于除仅因会馆原有设施设备故障及人员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8、活动中如发生协议中未提及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有效,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四、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五、其他约定:

甲方:云南鋆德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时间:时间:

联系电话:0871-65218998联系电话:

第五篇:场地使用协议书

场地使用协议书

甲方: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愿以各自的诚意和资源,共同致力于xx汽车客运站的成长及周边环境的改善。

第二条、甲方将位于xx公司侧面、景鸣酒店前方一整块(除香蕉树外)约平方米(约 亩)的空地免费提供给乙方使用(附标准规划图纸一份)。

第三条、甲方提供场地给乙方免费使用期限为在甲方未开发此地进行大型楼盘建筑前。

第四条、甲方免费提供该地给乙方使用,绿化及休整打理事项均由乙方自行出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乙方修整后可做为停放车或洗车等车站配套一些临时用途。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该场地的所有权,并有权适当指导、督促乙方做好安全保卫、日常打理工作。

2、甲方提供该场地给乙方免费使用,并保证提供给乙方的场地拥有合法的使用权,若因场地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涉及甲方有关的纠纷均与乙方无关,乙方概不负责。

3、甲方对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合理使用不得任意干涉。

4、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使用该场地,在免费使用期间,乙方与他人发生的债权债务等经济纠纷均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秉着包容体谅的宗旨,及时予以协商解决。

第七条、甲方因特殊原因(政府征用或自主开发)需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双方商定后解除协议,同时乙方需把其绿化树木等移走,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开发及施工。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xx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海岸城购物中心公共场地使用须知[5篇范文]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