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凤台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
关于凤台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发[2007]6号)精神和《凤台县镇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凤台县镇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凤政办发[2007]33号),建立完善我县镇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有效解决农村中小学危房,确保我县义务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制定的《安徽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意义和原则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是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改善农村办学条件,加快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要全面摸清区域内农村中小学校舍现状,充分考虑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地域特点、教育发展水平等实际情况,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布局调整和校园建设的规划。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根
据本地区中小学危房的分布状况、危险程度和房屋用途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对农村中小学校舍分年度、分步骤进行改造。
(二)坚持与中小学布局调整相结合的原则。为保证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在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前,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发改委、人事、编制等部门以县为单位做好本区域内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凡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不保留的学校,不纳入维修改造范围,但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存在的危房在过渡期内不出现任何问题。布局调整规划方案中保留的学校,在对校舍进行维修改造时,应充分考虑合并后学校的师生增员、校舍扩容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坚持质量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工程项目要本着“牢固、实用、够用、安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严禁不切实际的高标准建设,农村小学的建筑应以平房为主。在科学规划、设计及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改造中新建的校舍使用寿命须在50年以上。
(四)坚持项目管理的原则。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行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建设工作,并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做到建设不留尾巴,改造一所,完成一所。
二、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的范围、目标和实施步骤
根据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自2006年开始,每年由中央、省、市和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对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进行维修改造(重点用于D级危房),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2008年,已经消除我县现存的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但新的D级、C级、B级危房仍在不断的产生,必须实行动态管理,维修改造将是一个长效机制。对于今后新增危房亦按照本办法规定精神予以解决,切实保证师生安全。
三、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机构和职责
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管理实行以县为主,各级主要职责如下:
县教育、财政部门负责制定我县校舍维修改造的实施方案,对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全面掌握危房情况,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审核上报的改造方案和项目文本,并上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积极落实本级应负担的资金;检查、督促各项目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省、市有关部门汇报我县工作情况。
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全过程的组织与管理,包括:对农村中小学校舍进行排查、核实和鉴定,编制改造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学校填报申请维修改造资金的有关材料,审核汇总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组织项目设计、招(议)标、土建施工、委托监理、质量检查、竣工验收等;落实本级应负担的资金,设立资金专户,并负责专户资金的调度和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和及时拨付;加强对现有危房的管理和改造,确保校舍安全;检查、督促工程进展情况,对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进展情况等。
项目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据实填报申请维修改造资金的有关材料至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实施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工作程序和资金保障
(一)改造申报审批程序
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实行项目管理。按照项目管理要求,维修改造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如下:
1、在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前,必须以县为单位制定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做好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
2、县教育部门牵头,会同财政、发改委、建设等部门对辖区内中小学危房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核实,由授权机关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125-99)进行鉴定,并出具危险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3、由学校据实填报申请维修改造资金的有关材料,并上报县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4、县教育局、财政局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各县(区)
预算控制数,落实到项目学校。
5、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校舍维修改造总体规划、农村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实际需求以及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编制全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年度计划,上报市教育局,并报省财政厅、教育厅批复。县级财政、教育部门根据批复的年度计划和下达的专项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年终要将年度项目实施情况,上报县政府。
(二)资金保障
根据我县财政体制改革增加县级财力较多的情况,确定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由中央、省、县按3:4:3比例分担。县级政府作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直接管理者和使用者,除保证按比例配套外,还应视财力情况加大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的投入力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农村中小学校舍危房,使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保证师生安全。县政府要根据本地规划积极落实分担资金,不得向农民和学校摊派各种费用。
县政府要设立专户管理资金,封闭运行,集中支付。中央和地方安排的专项资金,要分别进入中央专项资金特设专户和省级专项资金特设专户管理。改造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五、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监督管理
(一)农村中小学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行“ 形式,及时通报工程实施情况,保证长效机制的顺利运行。凤台县人民政府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校舍维修长效机制
西街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
为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全面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及时消除学校存在的危房,保证校舍安全,增强教育保障能力,促进我镇教育事业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清水铺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一、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的目标、原则、步骤、机构职责和工程管理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有利于巩固“普九”成果、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有利于学校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为指导思想,认真部署,广泛发动,周密安排,确保及时消除学校新增的校舍危房,建立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促进我镇教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的基本原则
1、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与危房改造相结合定期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全面核查,核准危房校舍的类型、级别、面积。学校的校舍危房等级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镇教育部门将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中小学校舍安全鉴定报告》,制定危房维修改造方案,维修改造资金优先安排危房改造,未纳入规划的学校原则上不得列为项目学校。
2、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与寄宿制学校建设相结合各学校在实施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时,要充分考虑布局调整后寄宿制学校的校舍、食堂改造建设规划。
3、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与学校布局调整相结合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要结合学校布局调整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造规划。要根据校舍状况、用途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学校进行排序,先教学用房后办公用房或生活用房,规划调整方案中不予保留的学校,不纳入工程实施范围,未制定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的镇学校原则上不列入工程扶持范围。
4、安全、经济、实用、方便学生的原则工程要依据生均校舍面积标准,本着安全、经济、实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以满足教学需要为目的,严禁不切实际和高标准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校舍设计使用寿命须在 50年以上。
5、坚持项目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建设工作。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公示,项目评审和绩效考评以及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投资效益,要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对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实行政府采购。据实编制项目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建设不留尾巴。做到规划一所,建设一所,验收一所,投入使用一所。
(三)项目的申报和立项
各学校要认真核查,核准辖区学校校舍的类型、面积及学生人数,按照标准编制本辖区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方案,向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申报,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对乡(镇)申报项目进行考察后,写出考察报告,提交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领导小组进行审议,决定是否予以立项。
(四)项目实施的基本步骤
1、申报;
2、立项;
3、规划设计;
4、工程招(议)标;
5、委托质量监督,工程监理;
6、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
7、工程竣工验收;
8、工程资料归档。
(五)实施“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的机构和职责
1、机构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由市教育局、财政局、建设局、发改委、审计局、国土资源局、监察局和镇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实施。镇政府成立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实施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监督等工作。镇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辖区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2、各部门的职责工程实行镇乡共同组织、以乡为主的管理体制。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管理办法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性文件;审批立项申请、审定项目规划方案、确定整体步骤;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并统筹管理;协调决定项目实施中的重大事项;监督施工过程、检查工程质量;负责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依照政策减免工程所涉及的行政收费;审核汇总方案,监督检查工程进展,并向市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办公室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和有关资料。镇政府是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对本辖区工程的实施进展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组织并实施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向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工程办公室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和有关资料。
(六)工程管理
1、土建项目管理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2、工程土建项目设计要体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设计方案由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好项目设计质量关。
3、施工单位要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包工项目。
4、土建项目实行监理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土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
5、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土建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财务资料,并签署土建项目质量保证书,由镇政府审查把关,向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报送申请验收报告;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组织由建设、设计、施工及项目学校等部门和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土建项目,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要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土建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6、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土建项目的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导致土建项目出现维修、重建等问题的,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7、土建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度。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要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本镇土建项目进度情况报镇财政局、教育局。
8、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土建项目档案要作为工程项目学校档案的组成部分,由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负责管理。土建项目实施期间,各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或项目学校要积累和保管好各项目学校改造前后的图片资料。施工单位和项目学校在土建项目竣工后,将施工图纸、土建技术档案、施工日志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归档。
二、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专门建立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专项资金财政专户,中央、省、市及镇级财政资金全部进入专户,专人专管,封闭运行,项目资金由专户直接拨付至项目学校。校舍建设及维修资金按以下程序签署意见拨付:施工监理、镇中心学校、镇长、镇校舍建设及维修改造办公室、教育局、财 政局。各单位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篇:湖州市南浔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
湖州市南浔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 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校舍安全,根据《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浙财教字„2007‟70号)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由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资金。
第三条 根据中小学在校生人数和在用校舍面积、使用年限、单位造价等因素,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计算公式为“预算专项资金=上年末中小学在用校舍面积×单位造价÷使用年限”。我区暂定的测算标准为单位造价700元、使用年限50年。
第四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当年没有校舍维修改造任务或当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小于专项资金规模的,可安排适当资金消化历年中小学建设债务,但不得用于偿还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建设债务或挪作他用。
校舍维修改造包括校舍的翻修工程、大修工程和中修工程。翻修工程,是指经鉴定为D级危房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 建设的工程;大修工程,是指需增加或拆换部分结构性主体部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中修工程,是指需增加或拆换少量主体部件,但保持原房屋规模和结构的工程。
小修工程是指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完好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小修工程纳入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新建学校或整体迁建学校所需资金,应通过其他途径筹措,不列入专项资金安排。
第五条 我区专项资金以区财政承担为主。
第六条 当全区专项资金累计结余数超过次年安排数且次年没有校舍维修改造任务时,报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财政预算可暂停安排次专项资金。
第七条 区政府成立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见附件),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专项资金实行财政分账核算管理,集中支付,并按专项资金支出计划和项目进度支付资金。
第八条 专项资金实行计划管理和项目管理。次年有维修改造要求的学校应先向当地镇政府提出书面报告,经当地镇政府同意后,再填写《浙江省中小学校舍维修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并经当地政府签署确认意见后上报区财政局、教育局。
区财政局、教育局负责对全区各镇申请项目进行勘察核实,并报区领导小组审批。
区领导小组根据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和学校申请,结合专项资金规模,按项目轻重缓急和资金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等原则,于每年6月底前编制下一专项资金收支计划,上报省财政
厅、教育厅,并由区财政局、教育局负责申请省专项资金补助。
第九条 学校申请维修项目一旦被区领导小组批准,应尽快进入招投标程序,原则上必须在计划内竣工和完成工程结算。
经批准的项目学校应严格按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执行。实施过程中如确需调整的项目应按程序报批。中发生应急性校舍维修任务,区领导小组审核后可调度资金先予维修,但必须按申报程序列入下一专项资金支出计划。
第十条 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严格实行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等制度。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既要确保项目质量,又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修改造要因地制宜,本着安全、经济、实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及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建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要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被计划批准的项目,当地政府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工程实行政府采购,区财政局、教育局参与招标过程,邀请区监察局参与招标过程的监察。
第十一条 项目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有关建筑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组织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区教育局负有对施工项目实行进度和质量督查的责任。土建项目的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按规定预留一定的工程费用作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第十二条 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公示、工程预算、竣工决算和工程审计制度。
第十三条 建立校舍安全预警体系,认真落实校舍定期查勘鉴定制度。中小学校要加强校舍日常安全检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区教育局、财政局要掌握全区中小学校舍安全情况,并及时列入维修发生改造计划,组织维修改造。
第十四条 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区财政局、区教育局根据计划和项目资金预算,具体负责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的实施。对申报省财政奖励性补助的项目,要将项目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逐级上报省财政厅、省教育厅。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南浔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南浔区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金顺明
副组长:李 强(区财政局)
沈继阳(区教育局)
成 员:韩素真(区财政局)
沈中心(区教育局)何其虎(区财政局)周武春(区教育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沈中心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篇:校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
桂果小学
校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
为全面改善我校办校条件,及时消除我校存在的危房,保证校舍安全,增强教育保障能力,促进我校各项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校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以有利于提高保教质量、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有利于我校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为指导思想,确保及时消除我校新增的校舍危房,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改善办校条件,加快我校各项工作顺利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校舍检查维修的基本原则
1、校舍检查维修与危房改造相结合
定期组织人员对校舍进行全面核查,核准危房校舍的类型、级别、面积。我校的校舍危房等级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县教育部门将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我校校舍安全鉴定报告》,制定危房维修改造方案,维修改造资金优先安排危房改造。
2、校舍检查维修工程与我校布局调整相结合
校舍检查维修要结合我校布局调整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造规划。要根据校舍状况、用途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我校进行排序,先教学用房后办公用房或生活用房。
3、安全、经济、实用、方便学生的原则
工程要依据生均校舍面积标准,本着安全、经济、实用、方便学生的原则进行建设,以满足教学需要为目的,严禁不切实际和高标准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校舍设计使用寿命须在50年以上。
4、坚持项目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建设工作。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定的资质。
校舍检查维修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公示,项目评审和绩效考评以及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投资效益,要按照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校舍检查维修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做到据实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建设不留尾巴。
三、实施“校舍检查维修工程”的机构和职责
成立我校校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又校长张力为组长,周杰、卢凤军为副组长,邬仕芳、涂勇、李发平为成员,全面负责我校校舍检查维修工作。校长是校舍检查维修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参与校舍检查维修工程实施进展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组织并实施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和有关资料。
四、工程管理
1、土建项目管理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2、工程土建项目设计要体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设计方案由县校舍检查维修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好项目设计质量关。
3、施工单位要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包工项目。
4、土建项目实行监理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土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
5、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土建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财务资料,并签署土建项目质量保证书,由乡(镇)政府审查把关,向县校舍检查维修办公室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县校舍检查维修办公室组织由建设、设计、施工及项目我校等部门和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土建项目,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要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土建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6、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土建项目的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导致土建项目出现维修、重建等问题的,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7、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土建项目档案要作为工程项目我校档案的组成部分。土建项目实施期间,我校要积累和保管好各项目我校改造前后的图片资料。施工单位和我校在土建项目竣工后,将施工图纸、土建技术档案、施工日志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归档。
五、校舍检查维修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建立校舍检查维修专项资金要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我校要根据本校规划积极落实分担资金,不得摊派各种费用。
六、校舍检查维修的监督管理
1、校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我校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不按规定设立资金专户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必须依法办事。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3、建立公示制度,把工程项目实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所有的检查维修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把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或村务公开之中,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工程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要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通报重要事项,介绍工作经验,反映建设成果。我们也将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工程实施情况,保证长效机制的顺利运行。
织金县桂果小学
2012年9月
第五篇:校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
刘官幼儿园园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
为全面改善我园办园条件,及时消除幼儿园存在的危房,保证园舍安全,增强教育保障能力,促进我园各项工作健康、稳定的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园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建立园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以有利于提高保教质量、有利于优化教育资源、有利于幼儿园现代化教学手段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城镇化建设为指导思想,确保及时消除幼儿园新增的园舍危房,是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证;是改善办园条件,加快我园各项工作顺利发展的有效手段。
二、园舍检查维修的基本原则
1、园舍检查维修与危房改造相结合
定期组织人员对园舍进行全面核查,核准危房园舍的类型、级别、面积。幼儿园的园舍危房等级由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按照建设部颁发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进行鉴定,县教育部门将会同财政、建设等有关部门根据《幼儿园校舍安全鉴定报告》,制定危房维修改造方案,维修改造资金优先安排危房改造。
2、园舍检查维修工程与幼儿园布局调整相结合
园舍检查维修要结合幼儿园布局调整实际,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改造规划。要根据园舍状况、用途等因素,按照轻重缓急,对项目幼儿园进行排序,先教学用房后办公用房或生活用房。
3、安全、经济、实用、方便幼儿的原则
工程要依据生均园舍面积标准,本着安全、经济、实用、方便幼儿的原则进行建设,以满足教学需要为目的,严禁不切实际和高标准建设,在科学规划、设计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建设成本,新建园舍设计使用寿命须在50年以上。
4、坚持项目管理原则
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管理的要求,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项目建设工作。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建筑设计施工单位必须有国家认定的资质。
园舍检查维修专项资金实行项目公示,项目评审和绩效考评以及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严格控制支出,提高投资效益,要按照政策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园舍检查维修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做到据实预算,确保预算不留缺口、建设不留尾巴。
三、实施“园舍检查维修工程”的机构和职责
成立幼儿园园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领导小组,有园长刘素美为组长,齐秀菲为副组长,张君、张燕、魏琳娟为成员,全面负责幼儿园园舍检查维修工作。园长是园舍检查维修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参与园舍检查维修工程实施进展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和检查。组织并实施项目的设计、招标、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进度报表和有关资料。
四、工程管理
1、土建项目管理要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严禁搞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2、工程土建项目设计要体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指导思想,建筑、结构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设计方案由县园舍检查维修办公室进行审核,把好项目设计质量关。
3、施工单位要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组织施工,严禁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包工项目。
4、土建项目实行监理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有相应资质的监理机构,对土建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理。
5、工程实行竣工验收制。土建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整理好该项目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和财务资料,并签署土建项目质量保证书,由乡(镇)政府审查把关,向县园舍检查维修办公室报送申请验收报告;县园舍检查维修办公室组织由建设、设计、施工及项目幼儿园等部门和单位对工程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土建项目,参加验收的部门和单位要签署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土建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6、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土建项目的保修由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出具工程项目保修单,并预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保证金。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由施工单位负责返修;因施工质量导致土建项目出现维修、重建等问题的,所有费用由施工单位负担。
7、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土建项目档案要作为工程项目幼儿园档案的组成部分。土建项目实施期间,幼儿园要积累和保管好各项目幼儿园改造前后的图片资料。施工单位和幼儿园在土建项目竣工后,将施工图纸、土建技术档案、施工日志等有关资料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归档。
五、园舍检查维修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
建立园舍检查维修专项资金要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管理力度,不得挤占、挪用、截留、滞留专项资金,否则,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幼儿园要根据本园规划积极落实分担资金,不得摊派各种费用。
六、园舍检查维修的监督管理
1、园舍检查维修长效机制实行“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幼儿园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工程实施的各项工作。对因工作不力、管理不严或违规操作等造成工程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为因素影响项目进度或延误工期的,不按规定设立资金专户的,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工程资金的,疏于管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出现其他重要责任事故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2、必须依法办事。在工程立项、勘察设计、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档案管理等方面,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业标准。
3、建立公示制度,把工程项目实施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所有的检查维修项目,都要将项目负责人、施工队伍名称、设计单位名称、监理监督人员姓名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把招(议)标、施工监理、资金管理、竣工验收、预决算审计等列入政务或村务公开之中,接受社会监督。
4、建立工程进度监测和信息反馈制度,要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定期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反映工程实施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通报重要事项,介绍工作经验,反映建设成果。我们也将通过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工程实施情况,保证长效机制的顺利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