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免除学生书费,资助贫困生评选制度
免除学生书费,资助贫困生评选制度
我校不断地加大工作力度,规范工作管理,努力做到资助贫困学生上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中取得一定成效,得到广大群众和社会好评。我校具体的做法主要是七个到位:
第一,思想认识到位。建立职教贫困生资助制度,是推进教育公平,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在我校领导和关心下,我乡的社会经济和教育事业得到了又快又好的发展,但是由于城乡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等多种原因,我乡还存在一些贫困家庭,由于经济困难,这些家庭的孩子无法上学。因此,帮助农村贫困家庭的孩子在上学期间继续上学,就显得十分的迫切。做到资助一人,脱贫一户,这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意义又十分深远。正是从这个认识的高度出发,从2005年起,在国家的关心下,帮助贫困生接受教育,而且力度一年比一年大。
第二,政策制度到位。为了做好学校教育的资助工作,2005年专门制定了我校学校教育助学金管理办法,这个办法明确规定了学校教育资助的宗旨、范围,以及资助的重点对象,资助的方法和具体做法。二是为了避免资助工作的操作,就把资助政策和制度落到了实处。第三,宣传有利到位。为了广泛地深入宣传省学校教育的政策,由学校发给学生和家长,有的还将公开信在学校、乡政府给贫困家庭,同时利用标语进行广泛的宣传,从而让农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得到及时的资助。
第四,审核公示到位。首先,学生在提出助学证申请表的时候,必须由所在地的村委会对家庭经济状况提出审核意见,然后学校对每一位提出申请的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使得真正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第六,检查督促到位。为了保证资助工作健康有序到位,助学资金发放过程进行帐务处理,同时通过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学校入学价格,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资助。
第七,资助实效到位。讲求实效是资助工作的根本,为了切实保证资助的效果,实现资助育人,脱贫一户的目标,我们还加强了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学校的准入制度,通过城乡互动,区域联动,切实帮助经济落后地方贫困家庭脱贫。
总之,我校通过以上七个到位的做法,把资助工作逐步落到实处。资助一名贫困学生,帮助入校学习。
第二篇:贫困生资助制度
仇集小学贫困生组织机构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资助实施组织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王克强
副 组 长;徐宝发王进玉
组员:各班班主任
仇集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一、领导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救助工作,不定期进行走访,开展相应的贫困救助工作。
二、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四、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五、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仇集小学贫困生资助措施
一、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认定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教导主任审查。
2、由教导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总务处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二、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三、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付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四、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第三篇: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武胜县石盘乡黄石小学
贫困生资助制度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三)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一)上级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二)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设立的资助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元者界定为“贫困学生”。
(二)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年级主-1-
任审查;
2、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后,并报学校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报政教处审批。
(三)学校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学校资助
学校设立特贫困学生资助金,对特贫困生进行登记,纳入资助计划。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第四篇:小学贫困生资助制度
和尚杨小学扶贫制度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原则
(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二)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三)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资金来源
(一)上级有关部门下拨设立的经费。
(二)学校对特贫困学生设立的资助经费。
三、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有国家信息库提供,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五、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提供的各种补助实施执行。
(二)学校资助
学校设立特贫困学生资助金,对特贫困生进行登记,纳入资助计划。
六、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
(三;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
七、资助实施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和尚杨小学
2017年2月
第五篇:005贫困生资助制度1
马集镇长寨小学2013-2014学
贫困生组织机构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充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资助实施组织机构
我校资助特贫困学生的工作由学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安排专人负责该项工作。
资助特贫困学生领导小组:
组长:秦科
副 组 长:李春振
组员:各班班主任
马集镇长寨小学2013-2014学
贫困生资助制度
一、领导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救助工作,不定期进行走访,开展相应的贫困救助工作。
二、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特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三、资助向品学兼优的特贫困学生倾斜;
四、鼓励特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
五、学校和总务处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马集镇长寨小学2013-2014学
贫困生资助措施
一、贫困学生认定
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是贫困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坚持每学年认定一次和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认定贫困学生,以确保特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客观公正。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资助:
(1)烈士子女、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二)、认定程序
1、本人出示有效家庭经济情况调查函,并提出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校委会审查。
2、由校委会审核、公示。
3、学校按规定和要求审批。
(三)学校和校委会不定期对特贫困学生家庭情况及在校表现进行核实、抽查。
二、资金发放
1、资金发放前,必须向学生说明资金来源以及发放程序。
2、资金发放后,让资金领取者签字,并做好留档。
3、如果学生领取资金的,学校扶贫负责人要做好电话回访,确定资金去向。
三、资助方式
(一)社会资助
社会针对特贫困学生在学校设立的助学金、奖学金,根据资助者的意愿实施执行。
(二)上级经费支付
严格按照上级领导的安排执行。
四、资助学生的奖惩
(一)受资助特贫困学生获学校奖励,可在下一学年优先提供资助,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提高资助金额等级,优先推荐参加各评优评先的评比。
(二)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要勤俭节约,遵守校纪校规,认真学习,对表现不良者将适当给予降低资助等级。
(三)受学校资助的特贫困学生,如发现因弄虚作假骗取资助的学生,学校一经查实,将追回资助款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在资助期间,特贫困学生有铺张浪费现象以及违法、违纪行为立即中断或终止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