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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资料(宣传橱窗)
编辑:落花成痕 识别码:20-32905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6 09:30:50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宣传资料(宣传橱窗)

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摘要

社会保险篇 1、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①、2013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以3350元为基数收缴: 按高档次基数缴纳的2013年度(全年)应缴: 3350×100%×20%×12= 8040元 按低档次基数缴纳的2013年度(全年)应缴: 3350×60%×20%×12= 4824元

②、2013年度长沙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以3350元的60%为基数收缴: 按5.6%比例缴纳的2013年度(全年)应缴:3350×60%×5.6%×12+90=1440.72元

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样定的?政府是如何补贴的?

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的城镇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100元、1200元、1300元、1400元、1500元1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前面4档政府补贴分别为30元、35元、40元、45元,从第5档起均是补贴50元。对城乡三无人员和Ⅰ、Ⅱ级重度残疾人,政府代其缴纳每年100元的养老保险费。

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是怎样定的? 2013年个人缴费标准为60元,对城乡三无人员和残疾等级为1-2级的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全额由政府补贴,对于城乡低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24元,农村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元。

4、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我市不属于职工医保制度覆盖范围的下列人员都可以参保:(1)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的非从业人员(不含现役军人),在长沙居住1年以上的外来工作人员或在长沙购买房产居住1年以上的人员。(2)驻长高校在册学生。(3)驻长中小学、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在册学生。(4)其他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人或具有本市准生证的新生儿。

5、未成年人及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可以报销吗? 根据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我市普通学生、未成年人及高校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按规定限额标准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计入最高支付额。

6、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异地就诊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

外地的医疗费用有几种情况是可以报销的:

一是投靠外地亲属的老人、儿童,到医保局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后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是确因医疗技术、设备等原因需转外地治疗,经我市具有转诊审核确定权限的定点医院(湘雅一医院、湘雅二医院、湘雅三医院、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其中省肿瘤医院限肿瘤类疾病的转诊)开出转诊证明后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在外地探亲访友期间发生的急诊抢救72小时内转住院的医疗费用;

四是大学生假期在居住地、实习期间在实习地发生的异地住院费用

7、一年度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

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支付范围包括:医保甲类药品、乙类省增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基层医疗服务必需的医疗费用。每年每位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基金支付50%,参保居民个人支付50%。我街门诊定点为新开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8、各种基本医疗保险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一个结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含大病医疗互助)。

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发生的生育费用如何补助,补助标准是什么? 对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标准1000元,对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标准300元。

1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从什么时候起可以享受相关待遇?未及时续费的待遇会受到什么影响?

新参保人员从缴费下月起的第三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28天之内参保)缴费当月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超过规定时间续保,但3个月内补足的,补缴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逾期3个月后补缴的,补缴后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但该结算年度内自付比例提高10%;未补缴的,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1、哪些病种可办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门诊?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患有高血压Ⅲ期等29个病种的,可到指定医院申请取得《长沙市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病种门诊手册》,凭手册看病的门诊费用,前26个病种可在支付限额内报销50%,后3个病种在支付限额内分医院级别按住院比例报销。

特殊病种包括:肺结核(活动期)、克隆病、慢性活动性肝炎、风湿性心脏病、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系统性硬化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糖尿病及并发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肺心病、肾病综合症、帕金森氏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冠心病、癫痫、高血压病Ⅲ期、精神分裂症、中风后瘫痪康复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肝硬化、重症肌无力、恶性肿瘤术后康复、肝豆状核变性、小儿脑瘫、垂体瘤、血友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及免疫抑制门诊治疗。

12、办理特殊病门诊门要哪些资料?

《医保手册》、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相片一张、申报病种的既往相关病史资料(包括原始门诊病历、住院病历首页、疾病诊断证明及出院记录、近期相关的检查、化验报告单)。

13、哪些人可按《湘政办法[2012]18号》文件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

(一)2011年12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二)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实施之前,曾在我省城镇小集体企业、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五七工厂、家属工厂等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

(三)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城镇小集体职工”,可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纳入企业职

培训鉴定篇

14、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所有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已经进城务工和有进城就业愿望年龄在16岁至45岁之间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村劳动者,可以每人每年享受一次培训补贴。大中专院校(含技师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不得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15、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一样。职业技能培训按职业(工种)类别的不同,享受不同标准的补贴:A类职业(工种)1000元/人;B类职业(工种)600元/人;C类职业(工种)300元/人。属于农村低保户的,另外给予每户1人不超过上述技能培训补贴标准50%的扶贫培训补贴。

16、哪些人员可以享受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有十类)、已经进城务工和有进城就业愿望的全省境内年龄在16岁至45岁之间的农村劳动者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享受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17、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多少?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鉴定职业(工种)类别分别享受补贴,补贴标准为:A类150元、B类120元、C类100元。

社保补贴篇

18、哪些人可以享受社保补贴?

持《登记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且按有关规定进行了灵活就业申报的,可申请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一般为3年。

19、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社保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①“4050”以上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1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低于6%的,全额补贴;达到或超过6%的,补贴其缴费基数的6%。

②“4050” 以下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8%,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其缴费基数的3%。

小额贷款篇

20、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有哪些?

①、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创业条件,在我市(含六区三县、市)自主创业的个人(含合伙经营,下同),其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以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②、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外,下同)可以申请小企业贷款。

21、个人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①经工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租赁或承包经营,或从事出租车营运、客运货运的必须出具租赁承包合同,或提供营运证;从事种养殖业的,必须由当地乡级以上人民政府

开具经营证明;

②有固定的经营场地(运输业除外)和一定的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不低于项目所需资金的40%;

③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④具备还贷能力;

⑤无不良记录,信用良好。

22、个人小额担保贷款的金额、期限、利率是多少?

个人小额贷款额度一般不超过10万元,合伙就业的,总额一般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经申请批准可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一年,利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确定,可以上浮3个百分点,国家对下岗失业者人员用于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给予财政据实全额贴息。

劳动维权篇

23、对哪些违法行为,投诉人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用人单位发生下列情形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进行投诉:

在招用劳动者时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费用或者扣押劳动者合法证件的。不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标准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和节假日加班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未依法进行社会保险登记或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违反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其它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第二篇:法律橱窗宣传资料

第一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节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由村民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第二章 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

第六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对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办事公道,廉洁奉公,热心为村民服务,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节选)第三章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或者因其他原因出缺的,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第十三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第十四条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布。

对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自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公布处理结果。第十五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 村民直接提名候选人。村民提名候选人,应当从全体村民利益出发,推荐奉公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热心公益、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村民为候选 人。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名额。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 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当选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 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的方法,选举结果应当当场公布。选举时,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具体选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六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可以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要求,并说明要求罢免的理由。被提出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提出申辩意见。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并须经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第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

对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 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行为,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第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丧失行为能力或者被判处刑罚的,其职务自行终止。第十九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可以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补选。补选程序参照本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补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到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止。

第二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之日起十日内完成工作移交。工作移交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监督。

第三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节选)

第四章 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二十一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天通知村民。

第二十二条 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法律对召开村民会议及作出决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村民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有权撤销或者变更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撤销或者变更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二十五条 人数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设立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组成,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五分之四以上,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村民代表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代表可以连选连任。

村民代表应当向其推选户或者村民小组负责,接受村民监督。

第二十六条 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有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代表会议。

村民代表会议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可召开,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第二十七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第二十八条 召开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同意。

村民小组组长由村民小组会议推选。村民小组组长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属于村民小组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企业和其他财产的经营管理以及公益事项的办理,由村民小组会议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讨论决定,所作决定及实施情况应当及时向本村民小组的村民公布。

第四季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节选)

第五章 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下列事项,接受村民的监督:

(一)本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方案;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救灾救助、补贴补助等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

(四)村民委员会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的情况;

(五)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前款规定事项中,一般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布一次;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财务收支情况应当每月公布一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随时公布。

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所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第三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不及时公布应当公布的事项或者公布的事项不真实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反映,有关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负责调查核实,责令依法公布;经查证确有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机构应当建 立村务档案。村务档案包括:选举文件和选票,会议记录,土地发包方案和承包合同,经济合同,集体财务账目,集体资产登记文件,公益设施基本资料,基本建设 资料,宅基地使用方案,征地补偿费使用及分配方案等。村务档案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包括下列事项:

(一)本村财务收支情况;

(二)本村债权债务情况;

(三)政府拨付和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

(四)本村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以及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情况;

(五)本村资金管理使用以及本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担保、出让情况,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情况;

(六)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由县级人民政府农业部门、财政部门或者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审计结果应当公布,其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应当在下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之前公布。

第三篇:普法宣传每月橱窗宣传资料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1月宣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2月宣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3月宣

9.“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 法治化管理水平。

10.“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答: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1.“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什么活动?

答:(1)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2)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4)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4月宣

12.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答: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五”普法规划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为高起点地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蒿沟乡按照市、区普法办的安排,从本乡实际出发,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制定了详细普法工作实施计划,现将工作规划情况安排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5月宣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乡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夯实以农村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1、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6月宣

3、是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4、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 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林业法》《水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普法对象

全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全乡各族人民群众。

五、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7月宣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8月宣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日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区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健全和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和各村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区普法办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村集体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9月宣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决策工作。在乡司法所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各单位、村也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10月宣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编制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11月宣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门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目标: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主要内容:一突出、一加强、一深化、一推进、一坚持、五深入。即: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工地)主题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普治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1年12月宣

“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考核验收对象、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考核步骤等内容,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措施,在全市拉开迎接“六五”普法大考序幕。

根据通知要求,连云港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省法宣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召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迎检工作方案;制订出台《连云港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对照验收细则进行自查,报送台账资料和自查报告,为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六五”普法自查自评提供依据。组织“法润港城·依法治市”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收集整理本地五年内发生的典型案例,包括民商事、刑事、行政等类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点评,引导全体市民学法用法。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2年1月宣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1月宣

3.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4.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2月宣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3月宣

9.“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 法治化管理水平。

10.“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答: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1.“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什么活动?

答:(1)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2)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4)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4月宣

12.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答: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五”普法规划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为高起点地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蒿沟乡按照市、区普法办的安排,从本乡实际出发,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制定了详细普法工作实施计划,现将工作规划情况安排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5月宣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乡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夯实以农村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1、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6月宣

3、是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4、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 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林业法》《水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普法对象

全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全乡各族人民群众。

五、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7月宣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8月宣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日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区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健全和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和各村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区普法办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村集体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9月宣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决策工作。在乡司法所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各单位、村也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10月宣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编制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11月宣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门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目标: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主要内容:一突出、一加强、一深化、一推进、一坚持、五深入。即: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工地)主题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普治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3年12月宣

“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考核验收对象、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考核步骤等内容,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措施,在全市拉开迎接“六五”普法大考序幕。

根据通知要求,连云港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省法宣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召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迎检工作方案;制订出台《连云港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对照验收细则进行自查,报送台账资料和自查报告,为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六五”普法自查自评提供依据。组织“法润港城·依法治市”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收集整理本地五年内发生的典型案例,包括民商事、刑事、行政等类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点评,引导全体市民学法用法。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1月宣

5.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6.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2月宣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3月宣

9.“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 法治化管理水平。

10.“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答: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1.“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什么活动?

答:(1)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2)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4)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4月宣

12.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答: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五”普法规划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为高起点地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蒿沟乡按照市、区普法办的安排,从本乡实际出发,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制定了详细普法工作实施计划,现将工作规划情况安排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5月宣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乡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夯实以农村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1、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6月宣

3、是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4、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 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林业法》《水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普法对象

全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全乡各族人民群众。

五、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7月宣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8月宣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日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区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健全和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月至201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和各村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区普法办制定的五五普法工作验收标准,对照检查自身工作并对在六五普法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和村集体进行表彰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9月宣

(一)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六五”普法领导小组,由乡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决策工作。在乡司法所设立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法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承担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

2、拟订法制宣传教育计划、阶段性总结报告和相关文件;

3、组织落实有关规划、计划等各项任务;

4、组织编写普法学习教材,举办普法学习培训班;

5、对执行规划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及表彰。

各单位、村也要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并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切实承担起工作。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10月宣

(二)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领导机构定期会议、工作汇报和工作普查等制度,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保障规划的落实。

2、建立法制宣传教育激励监督机制。逐步建立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机制,开展普法规划实施的和阶段考核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作为评选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重要条件之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表彰奖励工作,建立健全激励监督机制。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经费。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本单位的财政经费预算,专款专用,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组织编制五五普法宣传材料和培训教材。根据工作需要编印购买适用于本单位的普法专用教材和其它学习材料。

5、培养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保障普法工作全面实施。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11月宣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县“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新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公民意识教育相结合、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和依法治县进程,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门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目标: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主要内容:一突出、一加强、一深化、一推进、一坚持、五深入。即:突出宪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法律八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工地)主题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普治结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和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4年12月宣

“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规定考核验收对象、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考核步骤等内容,明确时间节点,细化责任措施,在全市拉开迎接“六五”普法大考序幕。

根据通知要求,连云港召开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传达学习省法宣会议精神,全面启动“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召开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召集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人社局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六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研究制定“六五”普法迎检工作方案;制订出台《连云港市“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细则》,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对照验收细则进行自查,报送台账资料和自查报告,为各地区、各单位做好“六五”普法自查自评提供依据。组织“法润港城·依法治市”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收集整理本地五年内发生的典型案例,包括民商事、刑事、行政等类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点评,引导全体市民学法用法。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5年1月宣

7.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乡村、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学校、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创建活动,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8.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3.“六五”普法的规划从何时开始到何时结束?

答:“六五”普法的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2015年组织考核验收。共分三个阶段:2011年上半年,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下半年至2015年,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检查验收阶段。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5年2月宣

4.“六五”普法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宣传宪法,广泛传播法律知识,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实践活动,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服务社会的水平,推进法治广安建设。

5.“六五”普法的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坚持分类指导,讲求实效;坚持普治并举,同步推进;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全民参与。

6.“六五”普法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法治广安”建设,推进依法治市。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5年3月宣

9.“法律六进”指的是哪六进?

答:“法律六进”指的是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把法律知识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做到法律宣传资料进乡村、法制文艺进乡村、法律服务进乡村。围绕和谐社区建设,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围绕法治校园建设,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单位”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推进基层单位 法治化管理水平。

10.“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是什么?

答:2001年4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11.“六五”普法规划提出,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什么活动?

答:(1)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2)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3)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4)依法治校示范校、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5年4月宣

12.法制宣传教育责任主体包括哪些?

答: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各部门各行业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积极面向社会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各类媒体要积极承担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责任。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公民参与、支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五”普法规划

2011年是“六五”普法开局之年,为高起点地做好“六五”普法工作,蒿沟乡按照市、区普法办的安排,从本乡实际出发,认真开展调研,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制定了详细普法工作实施计划,现将工作规划情况安排如下:

一、“六五”普法工作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进一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为全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5年5月宣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需要,以提高全乡人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中心,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以法治实践、道德教育紧密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夯实以农村为重点的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基础,营造人人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各项事务依法规范和管理,不断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工作重点

1、是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能够进一步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使宪法在全社会得到一体遵行。农村基层干部更要带头学习宪法,自觉遵守宪法,忠实执行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

2、是深入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力提高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围绕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安定有序,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六五”普法宣传资料、2015年6月宣

3、是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在继续对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村组干部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重点加强对基层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

4、是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着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要努力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围绕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活动。要 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加强《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矿产资源法》、《林业法》《水利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四、普法对象

全乡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全乡各族人民群众。

五、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篇:宣传橱窗文

(1---3号牌)

红船领航90载,搏风击浪一帆悬。

---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90周年华诞。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我们迎来了中国共产党90周年华诞。从南湖红船到八一枪声,从井冈号角到长征壮歌,从抗日烽烟到建国大业,从改革春风到小康蓝图,90年波澜壮阔,90年壮丽辉煌。这是一段百折不挠艰辛求索的伟大历程。胸怀救国救民的崇高理想,肩负开天辟地的历史重托,中国共产党高擎马克思主义真理的火炬,照亮黑暗的旧中国,点燃新中国黎明的曙光,指引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航程。这是一段矢志不渝不懈奋斗的伟大历程。坚守人民至上的根本宗旨,永葆无私奉献的公仆本色,中国共产党前赴后继、勇往直前,让古老的中华大地天翻地覆,万里山河焕然一新。这是一段奋进开拓走向胜利的伟大历程。实现国家富强的宏伟目标,追求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中国共产党自强不息、与时俱进,一次次带领中华民族从胜利走向胜利,书写着永载史册的光辉篇章。90年的伟大历程向世人昭示: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共产党,才能带领人民实现独立、解放、幸福和富强。“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走过的光辉历程,坚定人们跟着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与决心。

1921年7月,中国共产党成立后,承担起领导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历史使命。经过28年艰苦卓绝的斗争,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反动统治,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崭新时代,开启了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新纪元。

1949年10月1日,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各族人民,在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的基础上成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创造性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历史性转变,全面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实现了中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实行改革开放,并从中国实际出发,逐步确立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30多年来,以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把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大大向前推进。

(4---6号牌)

党旗在工地上飘扬 党徽在奉献中闪光

----结合公司实际搞好创先争优活动

建安公司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以“党旗在工地上飘扬,党徽在奉献中 闪光”为主题,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公司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提供了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积极有效的服务。

一年来,公司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一是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的集体放在首要位置。党总支按照创建“四好”班子的具体要求,不断强化班子建设,提高班子成员素质,使公司两级班子团结协作,富有战斗力。二是把打造学习型企业摆在重要位置。强化了中心组、党员和职工的学习制度,通过学习与工作研讨、调查研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运用理论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三是把党员岗位建功,为党旗增辉作为活动载体。党总支把“党旗在工地上飘扬,党徽在奉献中闪光”这个主题贯穿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始终,各支部和广大党员在厂重点工程建设、保驾生产、现场整治等关键环节,按照‘五好’、‘四优’的基本要求和岗位承诺,带头献良策、做奉献,使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四是大力开展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活动。在企业生产经营形势困难局面下,公司党组织利用各种会议各报刊等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人物事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教育,坚定了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爱岗敬业,努力工作的信心。五是把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做为企业稳定的重要环节抓好抓实。围绕企业的生存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及时做好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准确把握职工的思想脉搏,有针对性的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使我公司保持了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7---9号牌)

创建先进党组织 争做优秀共产党员

----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典型事例

为展示我公司党组织和党员在落实企业各项重点工作中的突出

被汉沽工委命名为先进党支部荣誉称号的机装车间党支部,在从改进班子作风,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入手,狠抓领导

2010至2011

10项选准创建载体,积极开4 作用,凸显党组织融入服务于经济工作和共产党员的精神风貌,弘扬正气,鼓舞斗志,本期把我公司推荐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党员的典型事例作以介绍。创先争优活动中,班子建设和党员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党的“三会一课”等制度,在党建和生产管理等工作中,践诺于行,展形势任务和主题教育,引导职工树立主人翁意识,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为圆满完成厂重点工程建设和保驾生产等各项任务提供了思想和政治保障。被渤化集团公司党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铆焊车间铆工一组组长吕建民,多年来,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践行党员岗位承诺,一年来,他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立足本岗,默默奉献,为厂分忧,率领全组职工高质量的完成30多工程和改造项目的150多台件各种容器、钢构架等设备的制造安装任务。在技术攻关和修旧利废活动中,献计献策提合建20多条,为企业节约增效价值10万余元。

被厂党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公司副经理李月玲,认真履行生产管理工作职责,一年来,他积极响应党委厂部工作号令,放弃全部双休日和节假日休息时间,将全部精力投身到加快糊树脂工程建设和落实各项生产检修等施工任务之中。面对多项繁重的工程建设、大中小修、技术改造、安环措施等施工任务,他顾全大局、统筹谋划、科学组织、逐项落实,不管是数九寒冬还是三伏酷暑,每天带着多项工作任务,亲临现场,与施工技术人员研究施工方案,与检修人员一起摸爬滚打,与用户沟通协调,率领职工圆满完成了各项施工任务,发挥了党员领导干部保驾生产排头兵的带头作用。

被厂党委命名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综合辅助车间塑钢门窗组组长唐学军,为熟练掌握建筑塑钢门窗测量、制作和设备维修等工艺技术,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和刻苦钻研技术知识,并通过实际工作的磨练,使自己的技术技能得到了全面提升,一年来,由他亲手测量的几千平方米门窗数据分毫必校,无一误差。在门窗制作环节,他精心组织,严把质量关,由他们班组制作的门窗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以良好的信誉,赢得了用户的满意。与此同时,他还主动承担起了机器设备的维修工作,全年为公司节约维修费5万多元。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还涌现出了吴建华、张金元、赵满庭、刘阔来、崔庆智等诸多在工作中模范履行党员义务,爱岗敬业、埋头苦干、无私奉献、自觉践诺、坚持原则、遵纪守法的优秀党员。公司党总支号召,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特别是广大党员要在各自的岗位上,向他们看齐,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把共产党员的“五带头”作用,展现在实际工作之中,为实现保生产、保安全、保效益、保收入、保稳定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10----18号牌)

庆“七一”张金福美术作品选登

张金福1960年4月出生,公司党务工作。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抒发对祖国锦绣河山的热爱之情,展现火热的工厂生活,本期将他利用工业余时间精心绘制的幅美术作品进行展示。

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从事建安90华诞,讴歌党的丰功伟绩,1976

第五篇:系宣传橱窗管理制度

系宣传橱窗管理制度

宣传橱窗是系重要的宣传舆论阵地,对建设良好的校园文明和校园文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规范使用宣传橱窗,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与主办

系团总支是宣传橱窗的责任管理部门,负责宣传橱窗的日常使用管理。系学生会宣传部负责举办,要求有专人负责。

二、宣传内容

1、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贯彻。

2、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的活动。

3、系、部门工作动态。

4、师生中的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

5、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6、文学、美术、书法作品展。

7、报刊展出。

三、出刊程序

制作完成的版面须经系团总支审查后再展出。列入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中的专题宣传活动,由系团总支负责组织实施。

四、日常维护

宣传橱窗在日常使用中要有专人经常维护,要保持锁具的完好,保持不锈钢面和玻璃面干净整洁,保持夜间灯光明亮。

五、注意事项

1、橱窗(公告栏)宣传应突出弘扬主旋律,歌颂真善美,宣传新风好事,校园生活这一主题,各责任部门要严格把关,严禁有政治错误的言论和不健康的内容进窗进栏,若因此而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由各责任部门自负。

2、橱窗宣传内容应及时更换,常换常新,严禁出现橱窗闲置。

3、通知及商业广告一律不得贴在宣传橱窗内。

4、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系团总支负责解释。

宣传资料(宣传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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