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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考勤实施细则
编辑:雾凇晨曦 识别码:20-93398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3-04 00:10: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公司员工考勤实施细则

XXX公司员工考勤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国XXX公司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及《中国XXX公司考勤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与西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三条 员工的考勤情况与员工工资、奖金等直接挂钩。

第二章 签到和签退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正常情况下员工应坚持一日两考勤,即上班时间签到,下班时间签退。

第五条

公司实行“指纹打考勤”制度,参加“指纹打考勤”的员工每日应按时签到、签退,在一楼刷指纹并记录考勤。对于未按时上下班的员工,也应在实际上下班时间签到或签退,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第六条

委托、代替别人打考勤弄虚作假者,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当事人(含委托者和代替者)当月工资的50%,扣减半个月当季及年终绩效工资。

第三章 迟到和早退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 员工须按我行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早晨迟于9:00(北京时间)考勤为迟到。无正当理由上班不考勤,扣发半日工资。

第八条 我行规定下班时间为18:30,提前下班为早退,提前下班不考勤,扣发半日工资。

第九条 员工迟到或早退,将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同时处以考勤扣款,员工每次50元。各单位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迟到或早退,将处以每次100元考勤扣款。单位员工每月10次以上迟到、早退,单位第一负责人将处以当月1000元考勤扣款。

第四章

因公外出的有关规定

第十条 因公外出的相关规定:

一、因公外出活动必须目的明确,确有必要。一般不允许参加行业主管部门以外的团体或机构组织的各类外出活动。

二、因公外出前必须安排好相关工作,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严格控制外出时间。

第十一条 因公外出人员的审批流程

一、各单位员工因公外出(部门第一负责人以外的员工)1.因公外出一天以内,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当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2.因公外出一天以上(含一天),三天以内(含三天)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报主管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因公外出三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查,经主管行长审核后,报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经营单位客户经理因公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月末送人力资源部汇总备案。

5.各单位第一负责人因公外出,一天以内(含一天)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应报告主管行长、行长(可以口头汇报)。因公外出两天以上(含两天)至三天(含三天)需提前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同时应报告行长(可以口头汇报)。因公外出三天以上(含三天)需提前填写《员

工因公外出审批单》由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行长审批。

6.对于确属因公特殊情况,紧急事件不能按时签到、事前请假的员工,应及时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陈述原因并请假。该部门应于当日补填《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写明原因,经主管行长确认,同时应报告行长,送人力资源部备案。未履行请假手续,按旷工处理。

二、因总、公司开会、学习等事项需离开西安市外出,除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还需将相关材料及《出差任务审批单》(复印件)送至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五章 病假的规定及待遇

第十二条 病假是指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坚持工作需请假治疗和休息、并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内的时间。

第十三条 申请病假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如不能及时填写的可由部门指定人员代填写,并于当日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一、员工病假申请流程

1.请病假三天以内(含三天)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该部门同时应报告主管行长(可以口头汇报)。

2.请假三日以上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提供当地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保健站、卫生站、门诊部、康复中心除外)的医疗诊断和病假证明,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主管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部门第一负责人病假,除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外,三天以内(含三天)由主管行长审批同意,同时报告行长(可以口头汇报)。请病假三日以上需由行长审批同意,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十四条 员工休病假期满需续假者,应提前提出申请,并出具医疗机构证明;休病假1个月以上的员工应到我行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并出具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

第十五条 员工休病假每月累计三日以上(含三日)扣发绩效工资,按日扣发基本工资(含生活津补、工龄补贴、行龄补贴),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六条 员工连续休病假一年以上或两年内累计病假365天(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作标准(不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执行。

第十七条 员工在试用期间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也按上述规定执行,并相应延长试用期。病愈恢复工作后,累计计算实际工作时间满6个月的,可按规定予以转正定级。

第十八条 长期患病的员工病愈需恢复工作的,应提供

医院出具的有关病愈证明材料。

第六章 事假的规定及待遇

第十九条 员工因私事须在工作时间处理时,经批准,可请事假。

一、员工事假审批流程

1.事假一天以内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由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当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该部门同时应报告主管行长(可以口头汇报)。

2.事假一天以上(含一天)三天以内(含三天)需提前填写《西安公司员工请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报主管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3.事假三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经主管行领导审核,报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4.各单位第一负责人请事假,除提前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外,事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应同时报告主管行长(可以口头汇报);事假两天以上(含两天)至三天(含三天)由主管行领导审批同意;事假三天以上,由主管行领导审查同意,报行长审批;送人力资源部备案。5.对于因特殊原因紧急事件不能及时请假的员工,应及

时通过电话向部门负责人(主管行领导)请假。该部门于当日填写《员工请假审批单》,补办请假手续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十条 请事假三日内按日扣发基本工资(含生活津补、工龄补贴、行龄补贴)。员工请事假每月累计三日以上(含三日)扣发绩效工资。

第七章 旷工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旷工:

1、无正当理由不考勤;

2、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没有按时到岗;

3、用不正当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病假条等);

4、各类假期期满而未销假并未按时到岗;

5、拒绝接受工作任务或不服从正常工作调动并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到岗;

6、擅自脱岗超过30分钟;

7、被公安部门拘留及判刑后服刑;

8、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休息者。

第二十二条 凡员工出现旷工,按日扣发工资,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

连续旷工超过7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者,我 7

行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章 因公外出、请假批准权限及办理手续 第二十三条 请假批准权限:

(一)公司行领导的因公外出、请假,由公司领导根据总部有关规定,向总部有关部门、领导履行请假手续。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做好协助报告工作。

(二)各单位第一室负责人的请假,根据情况由公司主管行长和公司行长批准。

(三)其他员工请假由所在单位第一负责人先行审批,再根据情况逐级审批。

第二十四条 请假手续

(一)填写《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员工请假审批单》填写内容应详实、准确,离开本市的要填写清楚外出的目的地及联系方式、电话。

(二)有权审批人审核签字;

(三)将《员工因公外出审批单》、《员工请假审批单》及相关材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四)请假手续应在假前办理。如遇急事或重病不能亲自请假,可委托他人代办,或取得适当证明,补办请假手续。

(五)已休假员工因特殊情况需继续休假时,应在假期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提前结束休假上班者,休假时间按实际离岗天数计算。

第二十五条 假期结束后,应在上班后当日内办理销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 如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不考勤、外出等一律按旷工处理。

第九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 考勤以1个月为一个考勤周期。考勤以各部室、支行为单位进行。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考勤员,协助本单位负责人做好考勤和假期管理工作。

每月5日前,各单位向人力资源部报送上月考勤情况,人力资源部将不定期将考勤结果通报全行并进行工资扣减。

第二十八条 各单位负责人和考勤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勤和假期管理工作。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和考勤员的责任,并按照《中国XXX公司全员问责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扣减工资的月工作天数按月计薪天数(21.75天)计算。

日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季度绩效工资按日扣发=季度绩效工资÷65.25(21.75天*3月)天。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总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篇:考勤细

车 间 员 工 考 勤 细 则

1、调休或请假前先经班组长和车间经理同意后再向上级领导审批;

2、上班时间无故离岗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

3、迟到30分钟以内,罚款20元/次;

4、代替他人签到者取消一天休班,罚款100元/次;

5、被代替签到者视为旷工,罚款200元/次;

6、迟到前向领导说明原因获批的,不计迟到,但须签特殊情况审批单交

内勤,特审单上说明迟到时间及原因;

7、每月迟到次数大于两次的,超过部分不论任何原因,均计迟到,不能

再签特殊情况审批单;

8、旷工半天,罚款40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0元;

9、矿工两天,罚款202_元,送人力资源部学习;

10、特殊情况审批单须三日内审批,请假条需休假前审批,特殊情况返回

公司3日内审批,逾期不审批;

202_-09-05

第三篇: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http://——(202_-1-25 16:49:22)

年 月 日发布()人考字第 号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事假:×

病假:○旷工:◎

婚假:+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

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员工考勤刷卡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人员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对考勤刷卡做出如下规定:

一、凡在大厦内办公,并由公司发放工资、奖金、餐补的所属人员均实行考勤刷卡。

二、刷卡机开机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各刷卡一次。刷卡时间:上午8∶00~9∶00

下午4∶20~6∶00

三、实行考勤刷卡的管理工作。

(一)考勤刷卡的审核、统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月底统计考勤刷卡情况。

(二)几不能按要求刷卡时,必须写明原因、请假事由和具体时间,经处(室)领导签字批准。各单位于月底前将假条统一交办公室。

(三)凡无假条,又不刷卡的工作日,均计为旷工。

(四)刷卡的结果同餐补和四项补贴挂钩:

1.凡无刷卡记录的工作日,一律扣除当日的餐补和四项补贴;

2.遇有上午公出12点前回公司上班,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3.遇有上午刷卡下午公出,照发当日餐补和四项补贴。

(五)发现由他人代刷卡的,扣除双方当事人当月奖金,并通报批评。

(六)刷卡的结果与公司制定的考勤制度结合,每月由办公室统计结果,按缺勤情况扣发相应的工资、奖金或四项补贴。全年统计资料,由办公室存档备查。

附件二

员工上下班遵守规则

一、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应遵守本规则。

二、本公司员工应按作息时间之规定准时到退。

三、上班时间3分钟后15分钟内为迟到,15分钟后列为旷工,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不得补请事假、病假抵充,违者作旷工半日论。

四、迟到早退按下列办理:

(一)迟到次数之计算,以当月为限;

(二)迟到折合之事假,均按事假规定办理;

(三)当月第一次迟到不计,第二次以事假两小时计,第三次以四小时计,以后每多一次即累加2小时计算;

(四)15分钟内早退者一律作旷工半日论。

五、旷工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旷工不发当日薪资;

(二)连续旷工3日或1个月内累计6日,均予开除。

六、上下班因公外出经过门房,如警卫人员有所询问或检查,应即接受,不得拒绝,违者议处。

七、上下班打卡及进出行动,均应严守秩序,原则如下:

(一)无论何种班次,上班者均应于规定之上班时间前先吃饭后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吃饭或办理私事;

(二)下班者应先行打卡后外出;

(三)下班铃声响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未打下班铃,即行等候打卡,如有违反,查实后即按擅离职守处分,主管人员应负连带之责任;

(四)下班除保修人员外其他人员在厂区内至各单位洽办公务,应一律于下班前回返本单位岗位上,再遵上条规定打卡外出。

八、上下班打卡均须本人亲自打卡,不得托人代打,否则除按旷工半日论处,其代人打卡者,受同等处分。

九、工作时间内,不论日夜班,凡有睡觉和擅离工作岗位及其他聊天怠惰情事予以议处。

十、日夜轮班工作,应按时交班、接班;倘接班者届时未到,应报请主管处理,不得擅自离去。

十一、工作时间内,因事外出,须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门房或控制室,否则警卫或人事人员有权禁止外出(总公司人员,亦应将请假单或公出证交人事单位登记,否则按第九条办理;推销营业人员因公外出,不必填写公出证,但应向其主管报备),月底由各单位主管在工卡上签证。

十二、本规则由经理级会议讨论通过,由总经理颁布施行。

十三、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是对员工日常出勤状况进行考察,作为对员工劳动纪律进行考核依据的规章。考勤管理是现代企业管理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企业通过对员工实行考勤管理制度,促使员工遵守工作出勤纪律,从而促使员工树立良好的纪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该规章的主要内容包括考勤的主管部门及其职责、考勤人员、考勤方式、对违反考勤制度的人员的处理等。

考核员工出勤是衡量其工作是否积极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参考依据。在制定管理办法时,要注意如下要点:

1.总述考勤考核的重要地位及考勤管理;

2.分述考勤的具体操作事项及规定;

3.标明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的惩制办法。

第四篇: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公司实行根据工作时间进行上、下班指纹录入考勤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2.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为六天半。

工作日:星期一 至 星期五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周六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四、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考勤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上班时,公司人员因公外出应事先填写《外勤登记表》登记外出详情,并在当日下午下班之前返回公司完成考勤制度。

如因公外出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事毕到岗当日填写《未签到情况说明书》,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审批,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特别条款: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允许二次迟到(不得超过30分钟/次),给员工应急时使用,如超过30分钟,扣除缺勤时间的工资。

迟到细则: 在一个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迟到处理如下:

A:8:30-8:45 签到,即迟到 0-15分钟/次,扣款10元

B: 8:46-9:00 签到,即迟到16-30分钟/次,扣款20元

C: 9:01-9:30 签到,即迟到31-60分钟/次,扣款50元

D: 9:30以后签到者,即迟到60分钟以上/次,按旷工一天计

注:若8:30-10:30间致电直接上级请假者,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 17:45-18:00,即早退 0-15分钟/次,扣款10元

B: 17:30-17:45,即早退16-30分钟/次,扣款20元

C: 17:00-17:30,即早退31-60分钟/次,扣款50元

D: 17:00以前,按旷工一天计算。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五、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

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第五篇: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

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2_年2月9日修订,202_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公司员工考勤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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