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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合同
编辑:风月无边 识别码:20-42964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4 22:12:2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基坑支护合同

合同编号:YHZYGC-004

*****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一、合同协议

发包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 ********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雅荷中央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场项目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西安市未央路*********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工程内容:该项目护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护坡方案设计、护坡施工图设计、方案提报专家论证通过、配合观测单位基 坑变形观测

(2)、护坡桩(含冠梁、锚索)、微型桩支护,包括测量放线、钢筋笼制作及吊装、成孔、砼浇灌、桩孔内的泥(浆)土运至场内指定位置堆放;

(3)、土钉墙挂网喷射及挂网素喷支护:坡面修平,土钉人工洛阳铲成孔,土钉制作安放,编网、注浆、焊接、喷射等;

(4)、挂网素喷;

(5)、锚杆:人工洛阳铲成孔,锚杆制作、注浆、锚头、锚具、槽钢、锁定等;(6)、挖土基坑坡道防护、现场清理及与其他工种作业的配合等;(7)、脚手架及相关的所有机械设备等;(8)、排水等不可预见的相关内容等

(9)、施工时其他不可预见的需要支护的工作等。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雅荷中央广场施工设计图纸(蓝图)涵盖的所有施工需要及临时施工安全确需的基坑支护工程,包括南区和北区,南区为2014年7月开挖图(正式蓝图)范围,北区为2014年3月开挖图(电子版)范围,如北区正式开挖蓝图出来后,与3月开挖电子版图相比,开挖范围变大,差额部分费用按照原基坑支护设计及合同中标价A性土钉墙的综合单价180元/平米*差额部分支护面积进行计算,由甲方承担。

(三)合同工期

南区自开工后15日历天内竣工,北区自开工后60日历天内竣工,开工日期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该工期为绝对工期,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该工期不做任何形式的调整、顺延。

(四)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陕西省及西安市相关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经验收合格。

(五)承包方式

此造价为包工包料、包设计、包安全、包专家论证、包风险等,一次包干价,由乙方根据有关规范和标准自行设计,自行协调有关外围关系,确保现场施工安全,满足政府检查验收等有关要求。

(六)合同价款

以发包人提供的雅荷中央广场项目设计图纸及前期招标采用的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及中标价(****万元整)为依据,考虑优化后图纸南区开挖降低2M,北区开挖降低0.8M。最终双方协商确定中央广场项目南北区基坑支护工程包干总价为含税价人民币***万元)。

包干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制作、运输、安装、检测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护坡(施工图)设计费、变更签证费、排水费、护坡方案论证费、边坡修整、措施费、赶工费、场地硬化、建筑垃圾清运、所有周边关系(含村民)协调费、建工保险、利润、税金及不可预见(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的一切费用。同时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以及施工条件确定风险系数均已计入包干总价;

2、包含护坡工程应向政府主管部门及地铁办等办理各项法定手续并交纳相关费用;

3、包含了施工用水、用电费用;

4、包含了排污费、噪音污染费、水资源费等主管部门收取的所有费用;

第二篇: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方案设计及支护施工。

4、承包方式:此价格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安全费及税费等。

5、费用组成

【1】锚索每延米xxx元。【2】槽钢每延米 xxxx元。【3】网喷支护每平米xxx元。【4】基坑支护方案设计费 xxxx万元。【5】锚杆每延米xxxx元。

【6】水电费一次性按xxxx元整计,结算时在工程款中扣除。

6、以上费用为单价包死价格,任何情况不做调整。

第二条 工期:xxxx年 xx月xx日至 xxxx 年xx月xx日。

施工天数xxx天。如遇政府部门要求停止施工工期顺延。

-1-

第三条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第四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甲方收到设计方案图纸之日支付乙方设计费1.1万 ;支护工程完成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7日内办理完工程量核算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其余5%待基坑回填完成无质量问题10日内付清。

付款时乙方应开具合法税票。第五条:承包方收款账户 收款人名称: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 质量要求:

基坑支护必须达到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满足土方开挖期间楼室外回填工程结束前基坑边坡的安全要求,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规定。保证土方开挖及室外回填工程结束前所有工程的顺利进行。室外回填工程结束前,若由于乙方工程质量问题产生塌方、滑坡等安全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应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

1、向乙方提供地质勘查报告,定位放线数据等资料。

2、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电源。3 督促乙方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第七条 乙方应负责办理以下事项:

1、向甲方代表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用电、用水计划。水电费一次性按xxxxx元整计,结算时在工程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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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保证规范、文明施工,符合相关部门的环境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统一调度和安排。

3、因乙方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基坑支护开始至楼室外回填工程结束前,因支护设计或支护施工质量引起的全部责任。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基坑支护的相关规范施工。

5、乙方安排人员做好安全巡视检查工作,以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6、乙方承诺其具有开展该工程的资质,并在签合同时经资质交予甲方予以备案。

第八条 工程量计算及确认 工程量计算方式:按实际面积计算 第九条 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2、工期延误造成工期推迟的,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以甲方代表签证为准。

4、不可抗力(指战争、**、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灾、大风、雨雪、地震对工程造成停工或损害的自然灾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末按合同约定工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5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乙方方案设计及工程质量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3 乙方将工程转包视为分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应承担20%的违约金。

-3-

4乙方因支护方案设计问题或施工质量问题出现边坡垮塌,滑坡,人身安全事故造成周围建筑物倾斜倒塌安全事故等视为违约。一切责任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追责和索赔权利。

第十二条 工程验收: 执行基坑支护的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工程完工5日内,乙方出具验收文件,甲方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双方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甲方: 乙方: 第十四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签署地: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4-

第三篇:基坑支护

基坑支护、降水工程方案与措施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远洋大学城B10-1~B10-

4、B10-6~B10-

7、B10-45 结构形式:剪力墙。层数:地下一层;地上十八~二十四层(其中B10-1#为22层、B10-2~B10-4为18层、B10-6~B10-7为24层、B10-45为地下一层),B10-45为地下一层停车场。住宅楼地下一层和地上二层为商业网点,以上为住宅层,标准层高:2.9M,工程总面积为:71244.57㎡。建筑物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物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建筑抗震等级为二级;本工程地点位于大连开发区大学城

本工程由大连松岩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大连民用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由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承建施工。

地下车库基础采用大开挖,基坑挖土深度4.9米。由于基坑较深、地质条件好,基坑深度4.9米支护结构选择钢(木)板桩支撑(支锚)加固。

二、土方开挖方法:

1、先挖深基坑、后挖浅基坑的步骤进行;即8轴~12轴方向、依次向5轴~8轴开挖、最后挖1轴~5轴。

2、开挖分两次开挖第一次3米深左右,其余为机械第二次开挖,开挖分三个施工段进行,每段按两次挖土到设计深度。

3、首先调查清场地地下水、煤气等管线及有无地下构造物,对危及施工安全的必须查清位子,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4、依据放线定位所确定的建筑物基础外边缘线加上500mm作业面,500mm护坡位置,以及放坡线作基坑边线。

5、土方快挖至基底标高时,测量人员在挖土现场看护标高,并每隔3m用钢筋棍设置临时标高点,拉白线控制基底标高。

6、基底标高以上200mm厚土层由人工配合机械清理,以防止基底土方超挖或扰动。

7、电梯井、独立基础、集水坑、排水沟、后浇带及高低跨交界等部位需精确定位后再开挖。高、低跨边界用人工修出45°边坡,立即浇筑混凝土垫层,以防边坡垮塌。挖土及出土方向见图,土方运至甲方用地,以备回填土只用。

8、护坡

(1)土方开挖与基坑护坡同时进行,(2)基坑尺寸直线部位留出1m作业面及护坡位置,便于操作及作护坡,护坡采用草袋装土,沿边坡向上堆砌,高度以覆盖住沙土层为准,沙层以下放坡1:1。

(3)基坑深度超过4米的边坡采用土钉喷射混凝土护坡,边坡坡度控制在70度以内,土钉长度600~800mm,间距2000mm,梅花形布置,挂40*40钢丝网,喷射50厚混凝土。

(4)场地经初步平整较为平坦。东侧有一较深的洼地,地下水在地面标高-10.0米以上,土方工程暂不考虑降水,其地质构成依次为杂填土、粉砂、中砂层,粗砂层,其中中砂②、粗砂③是设计的持力层。主要采取反铲挖土机挖掘,挖深为按各自基础承台下标高,并予留200mm厚的土层由人工清除,以防止原土层被扰动。如土方开挖后地下水位较高,影响基础施工,再另行考虑降水。

护坡示意图

(5)严格控制护坡角度,以免发生意外。每段清坡要达到规定的要求。

(6)基坑四周随挖随布置安全栏杆、夜间加以照明,并搭设坡道供人员通行,(7)基坑周围5m范围内禁止堆放架模具和建筑材料,严禁重载车通行。

(8)基坑四周挖一条排水沟,及时排除雨水。(9)加强基坑边的监控,如有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10)土方工程结束后,及时会同设计、勘查、监督站等部门进行验槽,然后进行下道工序。

做好施工测量、放线工作,按规划部门给定的红线及施工图纸,进行定位测量,并按土方方案要求进行施工放线。

三、支护结构的类型:

(一)选择基坑的支护结构需考虑下述因素:

1、基坑的平面尺寸、开挖深度和施工要求;

2、各层地基土的物理、力学地、地下水位条件;

3、邻近建(构)筑物距离基坑的远近、结构型式、基础形式和埋设深度;

4、邻近地下管线及其他设施情况,以及对基坑变形限制的要求;

5、现有材料、设备和施工技术的可能性;

6、工期和造价的优化。

综合考虑上述各种因素,结合实际情况选有较好的支护结构型式,支护结构采用钢(木)板桩支撑(支锚)加固。

(二)钢(木)板桩支护挡墙支护结构的破坏形式与计算内容

1、支护结构可分为两类,即非重力式支护结构(亦称柔性支护结构、板式支护结构)和重力式支护结构。深层搅拌水泥土桩挡墙和旋喷桩帷幕墙属于重力式支护结构、H型钢支柱木挡板支护墙和地下连续墙等皆属重力式支护结构。

非重力式支护结构和重力式支护结构的破坏形式不同。其计算内容亦不一样。

2、钢(木)板桩(非重力式支护)结构计算 计算桩埋深长度:

支护结构受力计算采用“等值梁法”

本工程选用被动土压力修正系数:K=1.6,平均内摩擦角Ψ=20°,土容重r=15.5KN/m3,距桩外1.5m有均布荷载q=30KN/㎡,h=3m

Ktg245被动土压力系数:p2tg245主动土压力系数:Ka2.04

tg245tg2450.49

20222022主动土压力EahKa15.530.4922.79KN/m

EaqqKa300.4914.7KN/m2

PbEaEaq22.7914.737.49KN/m2

Yqtg452021.52.14m

Pb37.49YKK15.51.62.040.490.87m pKa12.140.872322.7930.532.1414.7832.140.537.490.8730.5223330.50.87PORo49.99KN

11334.1922.7932.1414.70.8737.4949.9913.15KN 22X349.9915.51.62.040.491.87m

经计算则桩埋深T1.2TO3.29m,取3.5m。(移动系数取1.2)桩总长H=h+T=6.5m 根据以上计算桩总长为6.5m,埋深为3.5m。

采用6.5m长槽钢垂直锚入基坑下3.5m,间距800mm,水平用100×100mm木方与槽钢连结,木方上满钉20mm厚木板。

三、基坑支护的安全施工措施:

1、基坑开挖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设置坑壁支护结构: ⑴因放放坡开挖工程量过大而不符合技术经济要求; ⑵因附近有建(构)筑物而不能放坡开挖; ⑶边坡处于容易丧失稳定的松散堵截中饱和软土; ⑷地下水丰富而又不宜采用井点降水的场地; ⑸地下结构的外墙为承重的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

2、基坑支护结构,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邻近建(构)筑物、施工环境和方法等情况进行选择和设计。本工程基坑可选用钢木支撑作结构支护,必要时应设置支撑或拉锚系统予以加强。

3、基坑的支护结构在整个施工期间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4、采用钢(木)板支撑坑壁时,应随挖随撑,且加以撑牢。坑壁支撑宜选用正式材料,支撑结构应采用松木或杉木,不宜采用杂木条。随着土压力的增加,支撑结构将发生变形,故应经常注意检查,如有松动、变形现象时,应及时进行加固或更换。加固方法可用三角木楔打紧受力较小的横撑,或增加立木及横撑等。

5、钢(木)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次序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层拆除,随拆随填。拆除支撑时,应防止附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等产生下沉和破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6、采用钢(木)板桩作坑壁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应尽量减少坑壁边产生的振动;

⑵灌注桩的施工安全要求应按“桩基施工”的有关要求执行; ⑶基坑边2m内严禁堆放各种物品; ⑷在桩附近挖土时,应防止桩身受到损伤; ⑸拔除桩后的孔穴应及时回填和夯实。

7、在整个施工期间为了加强钢(木)板桩的强度和刚度,在坑壁支撑时加设锚杆,加设锚杆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锚杆宜选用螺纹钢筋,使用前应清除油污和浮锈,以便增强粘结的握裹力和防止发生意外。

⑵锚固段应设置在稳定性较好的土层或岩层中。

⑶施工前应作抗拔试验,测定锚杆的抗拔拉力,验证可靠后,方可施工。

⑷锚固段应用水泥砂浆灌注密实。

⑸应经常检查锚头紧固和锚杆周围的土质情况。

8、换、移支撑时,应先设新支撑,然后再拆旧支撑。支撑的拆除应按回填顺序进行。多层支撑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拆除支护结构时,应密切注视附近建(构)筑物的变形情况,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四、降低地下水位的安全要求:

1、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管沟和其他挖方时,应根据施工区域内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资料、开挖范围和深度,以及防坍防陷防流砂的要求,分别选用集水坑降水,井点降水或两者结合降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期间应保证地下水位经常低于开挖底面0.5m以上。

2、基坑顶四周地面应设置截水沟。坑壁(边坡)处如有阴沟或局部渗漏水时,应设法堵截或引出坡外,防止边坡受冲刷而坍塌。

3、采用集水坑降水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根据现场地质条件,应能保持开挖边坡的稳定;

⑵集水坑和集水沟一般应设在基础范围以外,防止地基土结构遭受破坏,大型基坑可在中间加设小支沟与边沟连通;

⑶集水坑应比集水沟、基坑底面深一些以利于集水排水; ⑷集水坑深度以便于水泵抽水为宜,坑壁可用竹筐、钢筋网外加碎石过滤层等方法加以围护,防止堵塞抽水泵;

⑸排泄从集水坑抽出的泥水时,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⑹边坡坡面上如有局部渗出地下水时中,应在渗水处设置过滤层,防止土粒流失,并应设置排水沟,将水引出坡面;

⑺土层中如有局部流砂现象,应采取防止措施。

4、采用井点降水时,应根据含水层土的类别及其渗透系数、要求降水深度、工程特点、施工设备条件和施工期限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比较,选择适当的井点装置。

5、井点降水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基坑(槽)或管沟的平、剖面图和降水深度要求;

⑵井点的平面布置、井的结构(包括孔径、井深、过滤器类型及其安设位置等)和地面排水管路(或沟渠)布置图;

⑶井点降水的施工要求;

⑷水泵的型号、数量及备用的井点、水泵和电源等。

6、降水前,应考虑在降水影响范围内的已有建筑物和构筑物可能产生附加沉降、位移或供水井水位下降,以及在岩溶土洞发育地区可能引起的地面塌陷,必要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在降水期间,应定期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并作出记录。

7、在第一个管井井点或第一组轻型井点安装完毕后,应立即进行抽水试验,如不符合要求时,应根据试验结果对设计参数作适当调整。

8、采用泵抽水时,管路系统应严密,确保无漏水现象,经试运转后,方可正式使用。

9、降水期间,应经常观测并记录水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井点降水工作结束后所留的井孔,必须用砂砾或粘土填实,如井孔位于建筑物或构筑物基础以下,且设计对地基有特殊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回填。

11、在地下水位高而采用板桩支护结构的基坑内抽水时,应注意因板桩的变形,接缝不密或桩端处了、透水等原因而渗水量大的可能情况,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堵截板桩的渗漏水,防止因抽水过多使板桩外的土随水流入板桩内,从而掏空板桩外原有建(构)筑物的地基,危及建(构)筑物的安全。

五、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一)施工要求

1、该工程业主必须提供四周建(构)筑物与地下管线埋设情况,并通过建设单位、质监站、监理公司一起查看、登记、监证有关资料,并提供供水文地质勘探资料,实行精心设计与精心施工。

2、基坑边缘2m内,不能堆物及出现大的动载,汽车、挖掘机若轮压在支护结构上时,则必须用路基板(≥80mm厚)垫平后才可予以通过,超载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

3、挖土与基坑支护必须相互配合,确保质量。

4、挖土时要经常观测土体的变形,并做好全面记录,要做到信息化施工,若有意外情况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5、出入基坑设置安全走道和上下爬梯。

(二)质量保证措施

1、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施工方案,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应急处理措施;

2、对整个施工过程,均实行岗位责任制,定人定点定责任,做好施工质量监督检测工作。工程技术组全面负责整个支护结构工程的质量,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作好施工报表记录,确保每道工序符合设计图纸与施工方案,达到优质要求;

3、加强质量管理,对每个施工环节严格把关;

4、做好基坑侧壁水平位移的检测工作。

六、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安全责任制,签订安全责任书,开展安全教育。在施工中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待消除隐患后再行作业,对违章作业及时制止;

2、施工人员与操作人员在岗位工作时,必须戴好安全帽,穿上工作服,不得穿拖鞋,电焊工必须戴防护罩;

3、在支护结构压顶板处设防护栏杆,并有醒目的警告标记,避免施工人员坠入坑内,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七、内支撑的拆除

内支撑拆除必须具备如下三点:

1、底板浇完后,其底板边至支护桩之间用C10砼浇至底板平。

2、间距3m设一根斜撑,下支点在地板与墙板交点处。

八、安全施工管理

1、现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管理体系,设一名专职安全员,对现场安全生产负责日常检查,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

2、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安全方面的规范和规程,履行与发包方(业主)签订的安全协议,严格贯彻项目安全管理计划。

3、加强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进入工地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

4、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要做到一机一闸、配电箱、配电柜有漏电保护装置,现场专职电工要经常对用电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杜绝违章施工。

5、该施工阶段是由上向下进行施工,所以在施工期间严禁向下抛投任何物品。

6、出入基坑施工人员必须走安全通道和上下爬梯,严禁不经爬梯任意上下基坑。

7、严禁任何人拆除安全栏杆。

8、挖土期间车辆很多,现场设有专人指挥车辆进出场地。

9、施工人员不得疲劳上岗作业。

10、认真执行深基坑施工有关安全规定,机械操作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碰击支撑等。

11、每日由安全员检查围护支撑体系,防止渗水、流砂、基坑地面下沉、防止发生过大侧向压力造成立柱和围护结构倾斜,一但出现情况立即报告,果断处理。

第四篇:基坑、支护

2-4 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2-4-1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一、施工方案

应得分数20分

20分

1.基础施工无支护方案的扣

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根据土质条件、地下水位、开挖深度、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层高及基础施工方案,制定基坑(槽)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施工支护方案。

2.施工方案针对性差不能指导施工的扣12-15分

3.基坑深度超过5M无专项支护设计的扣20分

基坑深度超过5M必须进行专设支护设计。

4.支护设计及方案未经上级审批的扣

15分

基坑(槽)施工支护方案及基坑深度超过5M的专项支护设计必须经上级审批,签署

审批意见。

二、临边防护

应得分数10分

1.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无临边防护措施的扣10分 2.临边及其他防护不符合要求的扣5分

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其临边应设置防止人及物体滚落基坑的安全防护措施。必 要时应设置警告标志,配备监护人员。夜间施工,在作业区应设置信号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防护栏杆的连接、搭设必须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第3.1.2条和3.1.3条的规定。

三、坑壁支护

应得分数10分

10分

1.坑槽开挖设置安全坡度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

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挖方深度在5M以内不加支撑的边坡的最陡坡度应符合表的规定:

2.特殊支护的作法不符合设计方案的扣5-8分

3.支护设施已产生局部变形又未采取措施调整的扣6分

四、排水措施

应得分数10分

10分

1.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措施的扣基坑施工应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基坑边界周围地面应设排水沟,且应避免漏水、渗水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应对坡顶、坡面、坡脚采取降排水措施。

地下水控制的设计和施工应满足支护结构设计要求,应根据场地及周边工程地质条件、水文地质条件和环境条件结合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方案综合分析、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分集中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形式或单独或组合使用。其具体处理措施,详见<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8.地下水控制”。

2. 深基坑施工采用境外降水,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的扣

10分

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水,支护结构设计应考虑基坑支护结构水平变形、地下水的变化对周边环境的水平与竖向变形的影响,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和以周边环境变形有限定要求的二级建筑基坑侧壁,应根据周边环境的重要性、对变形的适应能力及土的性质等因素确定支护结构的水平变形限值。并应经勘察提供的水文资料,确定地下水控制方法。坑外降水,应根据水文资料的数据,随时记录、观察降水量,既要阻止基坑进水,又要制定防止临近建筑的危险沉降。降水井的位置、深度、间距、降水量等应按设计要求布置和降水。

五、坑边荷载

应得分数10分

1.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小于设计规定的扣10分

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达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规定,在控方边坡上倒堆土或材料以及移动施工机械时,应与挖方边缘保持一定距离,以保证边坡和直立壁的稳定。当土质良好时,堆土或材料应距挖方边缘0.8M以外,高度不宜超过1.5M。在往基周围、墙基或围墙一侧,不得堆土过高。

2、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又无措施的扣10分

在基槽、地沟的边缘不得堆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以防受力过大而塌方。必 须安放机械或通过车辆时,要采取妥善的加固措施。堆土离沟边不得小于1M,也不得将 上卸于施工区的通道上或其他作业区,可用薄板或低矮的建筑路障把挖掘的土围起来。

一般项目

六、上下通道

应得分数10分

1。人员上下无专用通道的扣10分

人员上下基槽、基坑作业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登固壁支撑上下。人员上下基槽作

业,应配备梯子,作为上下安全通道;在基坑内作业,可根据基坑的大小,设置专用上下通道。

2.设置的通道不符合要求的扣

6分

通道的立柱、横杆、支撑、踏板、护栏、坡度等要求与落地式外脚手架的通道要求相同。具体的设置应根据基坑的大小,深度和场地地形而确定。

七、土方开挖

应得分数10分

5分

1.施工机械进场未验收的扣

施工机械进场时,应对施工机械各部件的性能、组装、试操作进行检查验收,有验收记录,签字手续齐全。

2.挖土机作业时,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的扣6分

10分

挖土机移动时,应注意前后左右,防止碰到电线或其他设施。挖土机作业时,人员不得进入回转迹线内,以免土块坠落或扒杆掉下伤人。

3.挖土机作业位置不牢、不安全的扣

挖土机在作业时,机身离坑(槽)边不得小于3M,机身作业位置应夯实或用垫木垫 车。如有两台或两台以上挖土机同时作业时,相互间要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臂架相互碰撞。

4、司机无证作业的扣10分

5.未按规定程序挖土或超挖的扣10分

施工机械司机应经专业培训、考试考核合格,由有关部门颁发上岗证,执证上岗。

基坑开挖应根据支护结构设计、降排水要求,确定开挖方案。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

挖,层高不直超过1M。基坑开挖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极或扰动基层原状土。开挖至坑底标高后,坑底应及时满封闭并进行基础工程施工,不得超措。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

应得分数10分

1.未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的扣10分

2. 未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主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的扣

10分

基坑开挖前应作出系统的开挖监控方案,监控方案应包括监控目的、监测项目、监控报警值、监测方法及精度要求、监测点的布置、监测周期、工序管理和记录制度以及信息反馈系统等。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线以外l~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监控对象。

基坑工程监测项目应按(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表3.8.3选择。

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 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各项监测的时间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供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监测结果评价。

九、作业环境

应得分数10分

1.基坑内作业人员无安全立足点的扣10分

10分

在基坑内无论是在坑底作业,或者攀登作业或是悬空作业,均应有安全的立足点和防护措施。

2.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

基坑较深,需要上下垂直同时作业的,应根据垂直作业层搭设作业架,各层用钢。

木、竹板隔开,或其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防止上层作业人员、土块或其他工具坠落伤害下层作业人员。

3.光线不足未设置足够照明的扣

5分

深基坑内光线不足,不论是白天或夜间施工,均应设置足够电气照明,电气照明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2-4-2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保证项目

一、施工方案

应得分数10分

1.模板工程无施工方案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的扣10分

8分

模板工程要编制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模板的材质、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应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2.未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安全措施的扣

混凝土输送方法有的泵送混凝土、人力挑送混凝土、在浇灌运输道上手推翻斗车运送混凝土等方法,应根据输送混凝土的方法制定模板工程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二、支撑系统

应得分数10分

6分

1.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系统无设计计算的扣

现饶混凝土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查板支撑系统设计,设计不仅要有设计计算书,而且还要给制细部构造大样图,对材料的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挥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

2.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扣

三、立柱稳定

10分

应得分数10分

1.支撑模板的立柱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扣6分

支撑模板立柱宜采用钢材,材料的材质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当采用木材时,其树种可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选用,材质不宜低于

等材,立杆的有效尾径不得小于8cm,立杆要直顺,接头数量不得超过30%,且不应集中。

2.立柱底部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扣10分

竖向模板和支架的立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尚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尚必须有防冻融措施。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方法,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单板。当极少数立住长度不足时,应采用相同材料加固接长,不得采用垫砖增高的方法。

3.不按规定设置纵横向支撑的扣

4分

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支撑。支架的立柱或流架应保持稳定,并用撑拉杆件固定。主梁及大跨度梁的立杆应由底到项整体设置剪刀撑,与地面成45~60夹角。设置间距不大于5M,若跨度大于5M的应连续设置。各排立柱应用水平杆纵横拉接,每高2m拉接一次,使各排立柱杆形成一个整体,剪刀撑、水平杯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4.立柱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扣10分

立柱间距应经设计计算,支撑立柱时,其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

四、施工荷载

应得分数10分

1.模板上施工荷载超过规定的扣10分

模板上的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时应考虑以下各种荷载效应组合:新浇 筑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新浇筑的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们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综合以上荷载值再设计模板上施工荷载值。

2.模板上堆料不均匀的扣

5分

堆放在模板上的建筑材料要均匀,如集中堆放,荷载集中,导致模板变形,影响构件 力量。

五、模板存放

应得分数10分

5分

1.大模板存放无防倾倒措施的扣

大模板立放易倾倒,应采取支撑、围系、绑箍等防倾倒措施,视具体情况而定。大模板存放,必须将地脚螺栓提上去,使自稳角成为70-80,下部应垫通长方木。长期存放的大模板,应用拉杆连接绑牢。存放在楼层时,须在大模板横梁上挂钢丝绳或花篮螺栓钩在楼板吊钩或墙体钢筋上。没有支撑或自稳角不足的大楼板,要存放在专用的堆放架民或卧倒平放,不应靠在其他模板或构件上。

2.各种模板存放不整齐、过高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扣

5分

各种模板若露天存放,其下应垫高30CM以上,防止受潮,并应用柳条布等遮盖。不论存放在室内或室外,应按不同的规格堆码整齐,用麻绳或镀锌铁丝系稳。模板堆放不得过高,以免倾倒。堆放地点应选择平稳之处,钢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缓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lin。楼梯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不得堆模板。

六、支拆模板

1.2m

应得分数10分

以上高处作业无可靠立足点的扣5分。

5分

2m以上高处支模或拆模搭设脚手架,满铺架板,使操作人员有可靠的立足点,并应按高处作业悬空和临边作业的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2.拆除区域来设置警戒线且无监护人的扣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拆除时,在拆除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且应派专人监护。

3.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扣4分、模板及其支撑系统拆除时,应一次全部拆完,不得留有悬空模板,避免坠落伤人。

一般项目

七、模板验收

应得分数10分

5分。

l.模板拆除前未经拆模申请批准的扣

模板拆除前,现浇梁柱侧模的拆除,拆模时要确保梁、柱边角的完整,施工班组长应向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口头报告,经同葛后再拆除。现浇梁、板,尤其是挑梁、板底摸的拆除,施工班、组长应书面报告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梁、板的混凝土强度达到现祛的要求时,经批准后才能拆除。

2.模板工程无验收手续的扣

6分

3.验收单无量化验收内容的扣4分

模板工程应按楼层,用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和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内容检查验收,班、组长和项目经理部施工负责人均应签字,手续齐全。验收内容包括模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的保证项目、一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的有关内容。

4.支拆模板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扣

5分

八、混凝土强度

应得分数10分

1.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的扣5分 2.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的扣8分

模板拆除前,遍有现浇或预制梁、板、柱混凝土,7d和28d龄期强度报告,达到强 度要求后,再拆除模板。

现浇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l)侧模,在混凝土强度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

(2)底摸,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规定后,方可拆除。

现浇结构拆模时所需混凝土强度见表2.4.1。

九、运输道路

应得分数10分

1.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无走道垫板的扣7分

浇灌楼层梁、柱混凝土,一般应设浇灌运输道。整体现浇楼面支底模后,浇捣楼面混凝土,不得在底摸上用手推车或人力运输混凝土,应在底摸上设置运输混凝土的走道垫板,防

止底摸松动。

2.走道垫板不稳不牢的扣

+、作业环境

3分

走道垫板应铺设平稳,垫板两端应用锌铁丝扎紧,或用压条扣紧,牢固不松动。

应得分数10分

l.作业面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措施的扣10分

作业面孔洞及临边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

施,具体要求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

2.垂直作业上下无隔离防护措施的扣

10分

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

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隔离层。

总结:

基坑支护

1、要有施工方案,基坑深度超过5M要有专项支护设计。

2、基坑施工要有临边防护措施。

3、积土、料具堆放、机械设备施工距槽边距离要符合要求。

4、基坑支护、毗邻建筑物和主要管线和道路要有变形监测。

模板工程:

1、要有施工方案,支撑系统要设计计算。

2、立柱底部要有垫板或用砖垫高,并要设置纵横向支撑。

3、模板拆除前要申请批准,混凝土强度要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篇:基坑支护施工合同2018.5.30

基坑支护施工合同

甲方:重庆万港建设滨江-号西城天街 二期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对本工程的有关情况及工程当地有关规定已经作了充分的了解,并接受现场现有施工条件及生活区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认真协商订立本合同,双方严格执行。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 滨江-号西城天街 二期工程4#、6--2#基坑支护工程

2、承包范围:按本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有关施工规范要求进行基坑支护施工,包括:锚杆、锚索、喷锚、排水沟、集水井、泄水孔等施工图纸中所有工作内容,也包括完成以上工作的辅助工作及半成品及成品的制作安装、成品保护,具体做法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为准。

本工程招标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签订本合同时双方对招标图纸进行确认。

二、承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不包括水电费,甲方提供现场接驳点。

2、包管理、包技术、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架子、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与其他专业工种的配合。

三、合同价款

本工程采取现场按照实际收方包人机形式,合同单价为:1).(挂网、扎筋、锚筋、喷锚)40元/m2,2).(素喷)25元//m2。包括了完成该项工作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四、进度款支付

地下室±0.00完成,按实际施工计算工程量支付50%,回填土结束付至95%,1、剩余工程款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并付清。

2、乙方在收取甲方工程进度款时,需提供发票。(税费由甲方负责)

3、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所承担的分项工程应先进行自检,再由甲方施工人员检查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若验收不合格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乙方应无条件返工以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由此返工发生的人工费和材料费均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本项工程的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并且经返工或整改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整改施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所做工程量人工费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5、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意识。

6、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每周形象进度要求组织施工,需要加班时加班或加人时加人,乙方应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延误工期,甲方有权处1000~5000元的罚款。

7、乙方在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国家质量标准、验收规范及施工工序进行施工,对于出现的质量事故,甲方有权酌情进行罚款处理。乙方对所承担的工程,应先进行自检,如有质量问题应及时进行修补。如因乙方原因需要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六、工程工期

1、本工程工期为12天,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安排,如根据进度需要加班时必须加班工作,需要加人时必须加人,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工作内容。

2、若乙方拖延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每拖延一天处以500~5000元罚款,对不按甲方要求作业拖延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乙方劳动力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伍代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积极配合其它作业班组的工作。

七、施工安全

1、乙方应保证现场施工安全,制定相关保证措施,并认真落实。

2、乙方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知识教育,按甲方要求使用“三宝”用品,确保人身安全。

3、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时应保证基坑及周边建筑物安全,应设置变形观测点,施工时同步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如发生基坑安全事故或周边建筑物或构筑物变形或破坏,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现场文明施工的一切规定,做到整洁、有序。所有材料在甲方指定地点堆放整齐,施工时做到工完场清料净。

2、对不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现场零乱、未做到工完场清料净等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派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加15%管理费由乙方承担,不管乙方现场代表是

否签字认可,甲方均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对甲供的材料要限额领料,节约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造浪费按每次1000~5000元或按造成浪费的拾倍罚款。

4、乙方应负责甲供材料的覆盖、整理、废料的清理工作,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甲方权利与义务

1、执行总包方权利义务,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分包方按照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甲方对乙方实施的施工作业进行监督抽查,并提出整改要求。甲方现场代表为:。

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总体、月、周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组织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4、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提供应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安全施工设施等。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乙方权利与义务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和工期向甲方负责,服从甲方管理,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项目部有关规章制度。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

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现场代表为:,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及安全文明检查等,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岗,否则按500~1000元/次处罚。

4、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罚款处理。未完成的零星工作量,在乙方工程款中按本项人工单价的三倍扣除。

5、进入工地绝对不准打架、斗殴,不得以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任何理由而停工,拉闸断电,围堵道路、建设单位、政府机关等场所,若出现上述情况之一,将予以不少于10000元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甲方只对乙方签约者负责,不同工人发生任何经济方面关系,如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工人闹事到甲方,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10000元,如发生严重后果,乙方应负一切责任。

6、如乙方现场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指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完成的工作量按50%结算。

7、乙方材料进场及材料堆放应服甲方的安排,不得随意堆放,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甲方及其它分包的任何物料。否则,发包方有权视情节进行合理处理。

8、乙方负责对自身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9、竣工交付及其他工序安装后,发现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乙方应及时派人修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按照双倍标准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十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之日终止。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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