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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防汛工作制度
编辑:心旷神怡 识别码:20-66458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8-30 03:05: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唐山市防汛工作制度

唐山市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方针,规范防汛办公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防汛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汛前、汛后及日常工作

第一条 每年2月至3月组织召开全市防办主任会议。总结上一年度防汛工作,部署汛前的防汛准备工作。3月底前提出当年防汛工作安排意见。

第二条 每年4月底前根据人员变化情况,提出调整市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河、包库、包滞洪区责任人建议名单,落实联络方式;督促各县(区)落实本级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和包库、包重点河段责任人。

第三条 每年5月底前完成所辖河道、水库防洪预案,沿海防风暴潮预案的修订、完善。

第四条 修改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每年6月15日前下达执行。

第五条 做好市防汛指挥部成员会、全市防汛工作会及其他有关防汛会议的准备工作。根据防汛工作需要,随时向领导提供防汛资料和防汛情况。

第六条 以省防办下发的《防汛检查手册》为依据,按照市 防办有关文件要求,层层进行防汛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逐级上报。各县(区)及工程管理单位5月底前完成自查,市防办6月15日前完成全市检查。

第七条 6月底前完成市级领导包河、包库、包重点河段防汛检查。

第八条 按照省防办统一规定的计算方法和灾情报表,做好灾情统计上报。正常情况下,6—9月于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灾情;发生较重灾情时,要一次一报,随时统计,随时上报。

第九条 10月10日前完成当年防汛工作总结。

第十条 自本年度10月至下一年6月,检查水毁工程(包括通信设施)情况,根据轻重缓急编排修复计划,筹措落实修复资金,组织工程施工并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第十一条 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河道、堤防、水库、闸涵等工程设施和通信网络等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应急度汛工程计划编报。

第二章 汛期值班

第十二条 每年汛期(6月1日至9月30日),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实行昼夜值班。

第十三条 每班有带班领导1名,司机1名,值班人员2名,水情组、电台值班人员各1名,遇有强降雨、台风及其他重大、特殊情况时,防办人员全体到岗。

第十四条 值班上岗时间。水情组:白班8:00--18:00,夜 班18:00--次日8:00;其它:8:30—次日8:30。

第十五条 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纪律,按时交接班,做到不漏岗、不空岗,24小时不断人。值班人员因事不能到岗,请自找其他值班人调换,并告知防办领导。

第十六条 带班领导要亲自值班,掌握近期和当日的雨水情情况,负责处理本班事宜。

第十七条 值班期间值班司机必须在岗,保证防汛用车。第十八条 值班人员接待来人、来电要用语文明,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十九条 遇有降雨过程,务于8:30前向有关领导报送前一日降雨量。

第二十条 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遇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洪水预报,立即逐级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领导指示,做好上传下达。

第二十一条 对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情况和数据,要认真审查核实并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有出入、有疑问的,要进一步核实。

第二十二条 对于重大问题和重要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发生重要汛情、重大险情、人员伤亡和重大事故时,要立即报告,不得隐瞒或延误。

第二十三条 未经防办领导批准,值班室的办公设施、资料不得外借、外阅、外传、外用;非防汛人员不得动用防汛专用电 话、传真机、计算机等设备。

第二十四条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饮酒、游戏打闹。非值班人员不得到值班室串岗和休息。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在交接班时,要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人应向接班人员介绍本班内承办的事项及处理结果,以便接班人员了解情况和继续处理待办事项。

第二十六条 爱护值班室的公共设施,保持值班室整洁。值班人员在交班前负责搞好环境卫生。

第三章 雨水情测报

第二十七条 及时接收、登记雨水情电报和发送雨水情信息,对收到的水情信息半小时内全部发送,做到不迟报、不错报、不漏报。

第二十八条 认真填写报汛质量统计表,做好报文检查,对于录入计算机的报文要与原始报文认真校对,发现错报及时更正。

第二十九条 做好水情自测报系统的维护工作,坚持每天进行数据通讯,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第三十条 加强水情计算机广域网的管理和维护,确保信息畅通。网上的水情信息要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随时修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十一条 每日按时更新大屏幕显示的水情信息。第三十二条 认真做好雨水情形势分析及有关预报站的前 期影响雨量计算工作。当估计有预报任务的水情站可能达到预报标准时,要尽快做好作业预报的前期准备和计算工作,及时提供水文预报结果。

第四章 通信、电台工作

第三十三条 在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包括无线电接力站)时,必须贯彻“少设严管”的方针,并按规定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批准后方能开通使用。

第三十四条 严格遵守呼号、频率、和联络时间规定,不准私自编用密码(密语)、代号、联络规定。严禁伪造、谎报联络情况,不准在机上交谈私事和收发与工作无关的内容,不得假冒急电或冒用它台呼号;不准故意干扰它台工作;不得私自涂改报底、工作日记及上级有关文件和电报;必须如实反映情况,不许弄虚作假。

第三十五条 不得无故拒发拒收电报和扣压电报,不得因联络困难而停止联络;不得争吵、刁难、谩骂对方。

第三十六条 严禁擅自开机、关机、发射,不准擅自拆、装、修、借、改和报废无线电台及其他设备,不准与规定以外的电台联系。

第三十七条 认真执行通报和通话规则及有关电报业务规定,严格遵守电报传递顺序和电报时限要求,遵守联络时间,熟练掌握各种联络规定,认真填写各种登记和报表,做到迅速、准确、及时、保密。第三十八条 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密切协作,搞好台站之间关系,积极为对方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主动协助它台沟通联络和转报转告。

第三十九条 加强管理,爱护设备、器材。搞好通信网络系统设施的维护和保养检修,及时发现和解决设备、网络存在的问题,确保通信畅通,保证各类防汛信息、指令及时传递。

第四十条 遇紧急汛情,及时向市无委会申请信道,扩充通信服务范围。加强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必要时启动应急通信设施,在重点抢险前线增设临时通信中心,争取社会公众网对防汛抗洪工作的通信联络支持。

第五章 公文处理

第四十一条 凡有关防汛文件,一律由防汛办公室负责收、发、传、阅、存。

第四十二条 省委、省政府有关防汛的重要指示和省防指部署防汛工作的文件、通知,经防办送领导阅后,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领导阅示,并按领导批示落实。

第四十三条 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领导对防汛工作的指示、批示,由防办负责提出贯彻落实意见,经防办领导审定后,办理转发文件,并督办落实。

第四十四条 上一级防办有关单项专业性文件,经防办负责人批示后,由有关人员予以落实。

第四十五条 各地防指上报的请示、报告及其他文件,市有 关部门报送的有关防汛的文件,要及时送交防办领导审阅,签署意见后,由防办或送有关单位落实。

第四十六条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报送的情况反映、工作汇报等文件、简报,由防办领导签署意见后,交有关人员处理。

第四十七条 凡需要回复的请示、报告,送防办领导阅示后,属急事急办的文件,防办应在24小时内办理回复意见;其他文件应在3日之内办理回复意见。遇有人员伤亡和洪涝灾害的报告,要及时向防指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第四十八条 防办文件要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管理,办结后及时归档,以备查询。

第四十九条 办好《防汛简报》。《防汛简报》必须经防办领导签批,统一编号后方可印发。

第五十条 做好保密工作,严守国家机密。未经防办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对外发布雨情、水情、工情、汛情、灾情信息及指挥部领导成员电话等重要情况。国内外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索取情况时,由防办领导指定专人答复。

第六章 防汛物资管理

第五十一条 防汛物资购置。每年10月20日前提出下一年度的防汛物资采购补库计划,经市防办与市财政局审核批准后,来年7月1日前采用政府采购的方式采购入库。

第五十二条 防汛物资储备。防汛物资实行防汛物资站仓库集中专储与防汛重点部位、物资生产企业、物资流通企 业代储相结合的方式,并由防汛物资站统一掌握。

第五十三条 防汛物资验收。防汛储备物资的验收应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由防汛物资站负责人、仓库负责人、代储单位负责人组成,按照水利部《防汛物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时,供货单位代表应到场。验收合格后,填写《防汛储备物资验收报告单》,办理入库手续。验收不合格的物资,不准入库。

第五十四条 防汛物资调用。市级物资主要用于滦河、陡河、还乡河、蓟运河、沙河和大中型水库的防汛抢险和抗洪救灾。市级防汛物资的调用由市防办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代储单位不得擅自使用。

第五十五条 防汛物资检查。每年7月1日和10月15日前,由市防汛物资站分别完成对防汛物资的汛前、汛后检查,并填写检查报告单。

第五十六条 防汛物资核销。防汛物资定点仓库和代储单位对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报废、更新的市级防汛物资,要及时专题报告市防办,说明原因和具体处理意见,经防办核实,由防办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处理。处理所得残值交由市防办用于更新防汛物资。市防办负责将防汛物资处理及残值回收情况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五十七条 防汛物资储备保管费。防汛物资储备管理费包括代储物资仓库占用费、代储物资保险费、代储物资维 护保养费和人工费等内容。总费用按储备物资总价值的8%计算。

第七章 防办自身建设

第五十八条 认真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掌握防汛方针政策,了解本地防汛工作重点,熟悉全市防汛基本情况、主要工程的防御洪水方案与调度运用计划。

第五十九条 高度重视有关防汛资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入库(计算机数据库)工作,力争做到一目了然,伸手可得,便于随时查阅,随时调出,支持调度决策和各项防洪工作。

第六十条 加强办公现代化建设,不断改善办公条件,完善信息网络,提高办公现代化水平。

第六十一条 加强防办队伍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防汛管理能力、行政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〇五年十二月七日 防汛工作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出现灾害性天气、工程出险和较大灾情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应立即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当地政府领导请示、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防汛值班制度。每年汛期(5月20日至9月30日)和其他特殊灾害性天气时,实行昼夜全时值班。及时了解有关气象、雨情、水情、风情、旱情、险情、灾情及开展防灾抗灾救灾的情况,编发《防汛简报》、《防汛快报》,向领导机关报告,向有关部门通报。

三、防洪安全大检查制度。每年汛前,应对防御洪水灾害方案和措施进行检查,做到思想、组织(队伍)、物料、责任和措施“五落实”。每年汛后,对水利防洪工程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对危险(即度汛有问题)工程,应登记造册,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四、防洪调度制度。对有防洪运用要求的工程,应按已定的防洪调度方式和要求,制定具体的运行操作规则,在防洪过程中进行防洪调度运用。在实施调度运用时要分析掌握雨情、水情及预测趋势,既考虑下游的防洪能力和要求,又考虑工程的渡汛安全和上游水情汛情情况,进行科学调度,减少灾害损失。

五、水库调蓄运用管理制度。每年汛后,水库要尽可能按汛限水位蓄满库容水,保证灌溉和其他用水有足够的存量;用水部门应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对冬春作物灌溉,采取先用活水、后用死水的原则,发电用水服从人畜吃水和灌溉用水,使有限的水量发挥更大的效益。

六、人员安全转移制度。对因受暴雨、洪水、水库垮坝袭击等,可能造成人身伤亡和危险区域、危房的人员,必须做好安全转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的安全。

七、气象、雨情、水情的测报、会商和发布制度。当出现灾害天气和水情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情况会商,分析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出防御措施,并由行政首长发布抗洪抢险信息,动员群众投入防灾抗灾救灾。

八、水旱灾害统计报告制度。

1、出现灾情时,各级防汛部门要尽快了解情况,在第一时间内掌握第一手资料,4小时之内上报区防汛办,由区防汛办统一汇总在5小时之内上报区政府。一旦出现死人的,必须立即报告区防汛办,做到一个群众也不能少、一个也不能漏。灾后要每天统计灾情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上报灾害情况的说明材料,同时按灾情统计内容和要求做好编表汇总上报工作。

2、正常报表,每个月终后2天内,各市、县(区)应将上月的灾情表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3、对外公布各类灾情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不得自行其是。

九、通讯管理制度。

1、防汛抗旱通讯联络实行电信部门公众网和防汛抗旱无线电通讯专用网相结合。遇非常时期,要有应急措施,提高通讯保证率。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要严格通讯管理制度,执行操作程序,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确保防汛抗旱通讯联络畅通。

3、部队、武警参与抢险救灾时的通信联络由宁夏军区司令部统一组织实施保障。

十、经费、物资管理制度。

1、防灾抗灾救灾资金,贯彻自力更生为主,国家补助 为辅的原则,各级政府应安排特大防汛、抗旱经费,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计划,以保证防灾抗灾救灾的急需。同时,应通过各种渠道,筹集防洪资金,壮大自救能力。

2、国家安排的特大防汛、抗旱费和物资,要专款专用,专材专用。要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定期检查,严禁挪用、倒卖和转让。

十一、工作总结制度。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应当做好年终总结,总结内容包括全年的气候、雨、水、旱和灾情,并加以分析和比较,作出灾害年度的评价等。对较大的灾害,应单项总结,留作查证。

第二篇:防汛工作制度

防汛工作制度

第一章防汛领导小组及工作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部经理担任,成员由项目部主要职能部门、项目部下属各防汛主要地域、主要生产生活设施的具体管辖责任单位领导组成。

第二条领导小组专门负责防汛工作的协调和管理。防汛办公室一般设在生产技术部,办公室主任由生产技术部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第三条防汛办公室为防汛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防汛工作的计划安排、检查指导、灾情汇报、总结评比、对外联络等工作。

第四条每年汛期以前二个月,防汛办公室应安排公司防汛各有关责任单位进行一次自查,并将查出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条每年汛期前一个月,防汛办公室应组织对公司防汛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有关责任单位,责令限期(原则在每年5月25日前)整改完毕。

第六条若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拒不接受安排,或对防汛工作造成阻碍、影响者,防汛办公室可以根据其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条例及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并触及防洪法,构成犯罪的,经防汛领导小组核实,由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条防汛办公室负责防汛工作的总结工作,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成绩者,防汛办公室将其取得的成绩和贡献报公司,并根据其成绩和贡献大小向公司提出嘉奖建议。

第八条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并根据汛情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防汛工作会,落实防汛工作有关事宜。

第九条防汛办公室应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编制《防汛预案》,经防汛领导小组通过后,下发全公司各有关责任单位执行。

第十条防汛办公室和公司各防汛责任单位必须树立“防汛是责任,防汛是命令”的意识,必须做好各项防汛人员和物资准备工作,做到汛情时拉得出、用的上、打的赢。

第十一条严禁以防汛为借口,违规进行与防汛工作无关的事宜。

第十二条防汛办公室每年4月15日前将防汛值班安排、值班电话及防汛专用电子邮箱报华电四川公司和当地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备案;每年10月31日前将总结报告报华电四川公司。

第十三条防汛办公室考核按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公司。

第二章汛前检查与消缺制度

第十五条每年汛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

第十六条汛期前2—3个月,各防汛责任单位应对本部门所负责的防汛设施和防汛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并将查出的问题和解决方案及时报公司防汛办公室,以便公司及时协调和安排需由公司解决的物质采购和人员调配等。

第十七条生产计划管理部门应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在周、月计划中,费用原则上在本月责任单位维修费中列支,如情况特殊,费用较高,必要时责任单位可向公司申请特批专项费用解决,费用审批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每年汛前一个月,由防汛办公室组织公司防汛检查组,对全公司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组由公司各责任单位的下列人员组成:

1、防汛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成员

2、安全监察部主任或副主任

3、检修部分管防汛的经理或副经理

4、发电部分管防汛的主任或副主任

5、燃料分理处主任或副主任

6、三维实业公司分管防汛的经理或副经理

7、除灰部主任或副主任

8、燃化部主任或副主任

9、南太公司经理或副经理

10、星河汽车运输公司经理或副经理

11、中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经理或副经理

以上人员可同时检查,也可分组进行,归属三维实业公司管辖的三产业防汛主要由三维实业公司组织防汛工作组检查,并将防汛检查和整改情况以及汛期防汛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整改情况在每年5月20日前,总结在每年10月25日前)报公司防汛办公室备案,必要时公司防汛检查组将介入检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可根据情况参与或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九条检查结束后,由防汛办将检查结果统一下发检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如属公司生产和工作计划中已经安排,而责任单位无故拖延造成需要限期整改者,将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二十条整改通知中防汛整改项目具体实施责任单位(部门),原则上按公司管理制度和防汛预案的管辖划分执行,如制度和预案中未明确者,则由防汛办根据情况指定实施责任单位(部门),被指定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搪塞。

第二十一条防汛自查或检查是一项经常进行的工作,特别当雨情、汛情发生过后更应加强检查,以防生产和生活设施遭到破坏,更应注意防止人为破坏,一旦发现有此现象,应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和防汛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汛期设备消缺应及时、准确、完善,消缺管理严格按公司《设备缺陷封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三条汛期前发电部要制订或修订公司各机组汛期事故预想处理策略,并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学习和掌握。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章汛期巡查与汇报制度

第二十五条汛期应加强各防汛设施的巡查,确保设施正常使用。

第二十六条汛期各排水设备应增加试验次数,试验周期比非汛期至少缩短一半,必要时每天或每个运行班试验一次。

第二十七条各关键部位的检查要求如下:

1、水情:第一警戒线以下每天检查测量一次,第一警戒线至第二警戒线以下每小时检查测量一次,第二警戒线至第三警戒每半小时检查测量一次,超过第三警戒线每5分钟检查测量一次。

2、排灰(渣)沟每班检查两次,紧急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

3、排水口每班检查两次,紧急情况下每小时检查一次。

4、各防洪墙、保坎、排水沟道、泥石流山体护坡等其他部位每天检查一次。第二十八条各相关岗位应建立汛期巡查专用记录本,将巡查情况及时做好记录。

第二十九条对巡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巡查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一般情况下汇报值长,由值长根据情况下令处置。紧急和重大情况除汇报值长外,同时汇报防汛值班人员(见公司《防汛预案》),并由防汛值班人员向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防汛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以及省公司防汛办公室值班人员汇报。汇报应做到及时、准确、实事求是,不夸大、不隐瞒。

汇报程序:

一般情况:巡查人员→值长→下令处置

紧急和重大不安全情况:

值长

注:一般情况指:水情在第一警戒线以下,没有发生大的不安全情况。

紧急和重大情况指:水情已达到(或接近)第三警戒线;汛情出现地域需进入紧急状态;已发生(或即将发生)大的灾害。

第三十条各接报或汇报人员应将汛情、发展趋势、处置措施等情况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十一条汛期巡查和汇报必须及时准确,不允许出现丝毫差错,否则将贻误战机,造成重大损失。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

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汛期值班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汛期应加强值班,严格值班纪律,确保能随时应付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第三十四条采取24小时值班制。公司值班人员由下列单位(部门)人员组成:

1、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

2、公司副总工程师

3、安全监察部主任、副主任

4、防汛办公室主任、副主任

5、检修部、检修部各专业项目部主任、副主任

6、发电部主任、副主任

7、燃化部主任、副主任

第三十五条防汛值班任务

1、及时了解本公司汛情和安全生产情况。

2、负责承接上级防汛部门紧急交办任务。

3、及时通报上级防汛部门及有关单位发出的汛情。

4、对上级防汛部门汛情处理要求和公司各防汛主要地域汛情除做好值班记录外,属于能自行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部门),并组织和督促处理,重大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公司防汛领导小组汇报,并上报省公司防汛办公室。

第三十六条防汛值班要求

1、值班时间:夜间为每天20:00至次日晨8:00;白天为晨8:00至晚20:00。

2、值班地点:上班时间在值班人员各自办公室,下班时间在值班人员各自家中。

3、值班人员的办公室和家中通讯随时保证畅通(通讯联系方式见《防汛预案》)。

4、因故不能值班者,应事先向本单位(部门)请假,另派人值班,并将值班人员变动情况及联系方式通知值长岗位。

第三十七条各单位(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本单位(部门)防汛值班工作,并将值班轮值表交值长岗位。部门值班人员不仅负责处置、协调汛期防汛工作,而且应负责协调、处置各种生产事故,以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第三十八条汛期分管防汛工作的主要领导应尽量避免外出,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应另行指定防汛主要负责人。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五章汛期灾情汇报制度

第四十条汛期一旦发生灾情,在及时组织抢险救灾的同时,应做好灾情的统计汇报工作。

第四十一条由基建管理部门负责统计核算基础、建筑物类受灾情况。

第四十二条由受灾单位(部门)、生技、物资部门负责统计核算设备受损情况。

第四十三条由发电部、营销计划发展部负责统计电量损失情况。

第四十四条由人力资源部、工会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和善后处理工作。第四十五条以上情况均应写出文字总结,书面盖章和电子版各一份一并交防汛办公室统一汇总。

第四十六条灾情汇报除按汛期巡查汇报制度的汇报程序执行外,还应注意:

1、损失金额汇报一律以汇总核实后的金额为准,由公司防汛办公室作汇报。

2、保险理赔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理赔基础材料由公司防汛办公室提供,财务部门根据该基础材料整理上报理赔。

第四十七条灾情汇报应准确、可靠,禁止隐瞒或夸大。

第四十八条抢险过程中应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要特别防止谣言惑众,扰乱视听。

第四十九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章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防汛物资是保证安全度汛的物资基础,必须严格管理。

第五十一条防汛物资由物资部实行专人专库保管,作好物资保养以及防火、防盗等工作,专用防汛物资严禁挪作它用。

第五十二条各部门应建立防汛物资使用登记薄,对消耗的防汛物资,要及时清理、及时补充。

第五十三条对容易失效的防汛器材,要经常检查其可靠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十四条补充防汛物质的费用,原则上由各部门在本部门的维修费中支付,若情况特殊费用较高,必要时可申请特批专项费用予以解决。费用审批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五条如果发生因防汛物资准备原因而造成防汛工作被动,将按公司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部门)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五十六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章防汛奖惩制度

第五十七条为进一步搞好防汛工作,鼓励先进,鞭策不足,特制定本制度。第五十八条防汛工作实行两级奖励制,即各单位(部门)自行奖励和公司

奖励相结合。

第五十九条能提出好的建议,并在防汛工作中成绩突出者,各部门可单独奖励,奖励数额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第六十条防汛工作成绩突出,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者,由公司防汛办公室建议公司进行奖励。

第六十一条防汛工作成绩特别突出,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由公司进行特别奖励,奖励金额比照技术革新有关奖励办法进行。

第六十二条根据防汛工作情况,各单位(部门)应评选单位(部门)防汛先进个人,单位(部门)防汛先进个人奖励不低于部门其他工作先进的奖励标准。

第六十三条在部门先进的基础上,评出公司防汛先进个人,奖励不低于公司其他工作先进的奖励标准。

第六十四条防汛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公司上报省公司防汛办公室,参选省公司防汛先进个人。

第六十五条根据公司总结评比总体安排,决定是否申报防汛先进集体。第六十六条防汛工作必须按公司统一部署以及公司各项防汛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和落实,严禁对防汛工作进行敷衍、搪塞,若有关责任单位及个人要求不严,落实不到位,对防汛工作造成影响者,防汛办公室可以根据其情节轻重,按公司有关条例及规定进行考核。

第六十七条如因工作不力,给防汛工作造成严重后果,将按公司有关条例及规定追究和处罚责任者,情节严重并触及防洪法,构成犯罪的,经防汛领导小组核实,由公司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本制度作为公司管理制度的补充,解释权属攀枝花三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篇:防汛工作制度

深沟小学防汛工作制度

1、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保证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2、学校防汛制度是确保防汛期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准确、畅通传递,做好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安全管理制度。

3、防汛值班必须由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担任。

4、防汛检查是预防和消除隐患的重要工作,防汛工作应坚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点监控,救灾及时。

5、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6、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了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讯。

第四篇:防汛工作制度

目 录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目标.................................1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管理办法.................................2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11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计划................................14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制度................................16 甘州区电力局汛期值班制度................................18 甘州区电力局汛前检查与消缺管理制度......................19 甘州区电力局汛期巡查和报告制度..........................23 甘州区电力局汛期灾情报告制度............................25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物资管理制度............................26 甘州区电力局汛后总结报告制度............................28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奖惩办法............................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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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目标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确保汛期本局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防汛工作目标。

1、汛期确保所属输配电线路、供用电设施安全运行。

2、汛期不发生变电站设备停运或因汛情造成大面积停电事故。

3、汛期确保防汛重点地段、重要用户用电设施正常供电和安全运行。

4、汛期不发生重大人身、设备、交通等人员责任事故。

5、汛期确保抢险防汛物资及时供应。

6、汛期确保通讯和交通工具畅通完好。

7、汛期确保抢险人员及时到位。

8、汛期及时控制灾情发展、不漫延,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9、汛期确保安全生产稳定,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10、确保全面实现公司安全目标。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力防汛工作,不断提高防汛工作水平,促进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防汛工作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防汛工作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电力防汛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负责所管辖的供用电设施安全度汛;积极配合省市政府抗洪抢险,保证抗洪抢险和灾后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

第三条 电力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第四条 电力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甘州区电力局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防汛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防汛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并监督所属各单位实施;

2、接受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防汛工作的统一部署和指令,完成交办的防洪抢险救灾任务;

3、负责制定本局防汛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度,部署安排防汛各项工作,对所辖单位防汛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完善各项制度,做到防

汛工作符合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要求;

4、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主要有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防汛抢险队。汛前组织各单位开展防汛检查,消除隐患,落实防汛措施;

5、负责组织本局各单位的防汛工作,参与重大防汛事故的处理和善后工作;

6、监督审查本局各单位度汛措施、预案和调度度汛方案,按有关规定向上级进行总结汇报;

第七条 各部室防汛工作职责

1、生产技术部汛期代为本局行使防汛办公室的工作职能。负责本局防汛工作管理,组建防汛抢险队及与上级联络上报工作,负责贯彻上级防汛工作部署和防汛工作的落实,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防汛工作计划、目标、措施及防汛预案,负责汛期灾情上报、事故分析等防汛工作汇报。

负责统一协调调度所、输变电工区、及各供电所汛期所辖设备安全运行、管理、维护及抢修工作,负责汛期事故障碍的技术分析、反事故措施落实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后的损失评估工作,负责制定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超标准洪水(暴雨、大风)应急处理预案,并每年结合实际进行修订,汛后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2、生产技术部负责基建工程施工,审查实施工程防汛设计标准是否符合要求,一并汛期实施防汛措施方案,制定汛期基建工程度汛措施,包括:汛期未完成项目度汛措施、防洪水及山洪倒灌等措施。

3、其他各部室负责对所辖范围内,配合做好汛期各项防汛工作,作为公司防汛抢险后备力量,行使各项职能。

第八条 各单位的主要职责

(一)公共部分

1、在防汛办公室及指挥机构的领导下,做好其所属及管辖范围内的防汛组织工作,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

2、组织制定防汛管理工作目标、制度,并对所辖范围进行检查监督;

3、负责对所属供用电设施重大缺陷和异常情况进行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同时向生技部和防汛办报告;

4、汛前组织对所辖供用电设施进行防汛检查。汛后组织防汛工作,总结或经验交流。

5、汛期及时对所辖供用电设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及事故障碍和损失情况,进行汇报;

6、对所辖区域内的防汛重要用户防汛工作有监督、协调的职责;

7、建立健全本单位的防汛组织机构。防汛组织机构主要有: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防汛抢险队伍等;

8、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防汛管理制度。防汛管理制度主要有:防汛领导小组及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汛前检查和消缺管理制度,汛期值班汇报制度,汛期巡查和报告制度、防汛物资管理制度、防汛工作奖惩制度、防汛工作总结制度等;

9、负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防汛工作的要求;

10、做好汛前准备工作,按防汛检查大纲的要求,进行自查和整改;

11、编制本单位防汛预案和防汛应急措施,全力抢险减少损失; 防汛预案主要有:达不到防洪设计标准、存在度汛隐患的输变(配)设备因洪灾停运预案;洪灾造成通信及远动设施事故的预案;110kV及以上输变电设施遭遇超设计标准洪水及暴雨的度汛预案;防洪抢险救灾现场紧急供电预案;重要用户输变(配)电设施抢险和恢复送电预案;企业所辖地域内存在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隐患,造成生产、生活设施危害的抢修、设备抢险和人员安全转移预案;变电站(所)防倒灌抢险预案等。

防汛应急措施主要有:电缆沟渗漏情况及其排水和防倒灌措施;防汛交通及通讯工具畅通措施、变电站及场地孔洞清理及紧急封堵措施、防洪水及暴雨倒灌措施、重要用户可靠供电措施、输电线路、杆塔基础、拉线、护坡等隐患及整改措施、汛期基建工程度汛措施,包括:汛期未完工杆塔度汛措施、汛期未完成变电站渡汛措施等。

(二)内部各单位防汛工作职责

一、调度所防汛工作职责

1、根据实际及时制定和修订电网运行方式。编制和落实输变电防汛调电方案,确保所辖输变电及远动和通讯设施安全可靠运行,确保汛期通讯联络畅通。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防汛管理及各项调度运行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本单位的防汛预案。

其中包括:洪水造成通信及远动事故预案、通信及远动设备抢险预案,防汛通讯工具畅通应急措施、汛期电网输配电线路因洪灾停运调电预案、变电站因洪灾停运调电预案、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超标准洪水(暴雨、大风)应急预案。

3、及时掌握气象与水情信息,完善各项防汛管理措施,确保电网安全运行随时处于可控状态。

二、生产技术部防汛工作职责

1、负责汛期变电站10kV及以上一、二次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及抢修。

2、负责完善防汛各项预案、措施和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变电站因洪灾停运预案、变电现场紧急抢险供电预案、变电设备抢险预案、生产场所防倒灌抢险预案、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超标准洪水(暴雨、大风)应急预案、变电站(所)防倒灌抢险预案。

3、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汛期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三、输变电工区防汛工作职责

1、负责汛期重要输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确保35kV输电线路的汛期输电线路安全运行。

2、负责完善35kV输电线路的防汛预案,其中包括;输电线路因洪灾停运预案、输电现场紧急抢险供电预案、35kV输变电设施遭遇超设计标准洪水及暴雨的度汛预案、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超标准洪水(暴雨、大风)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汛期各项规章制度和输电线路运行规程,做好汛期各输电线路及重要地段的保电工作。

四、营销部、各供电所防汛工作职责

1、负责对重要用户及输配电线路的监督检查,落实防汛目标责任制,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2、严格执行汛期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汛期400V及以上输配电线路、设备的维护及抢修,确保安全运行。

3、负责完善落实电网400V及以上输配电线路的防汛各项预案,其中包括:汛期配电线路因洪灾停运预案、配电现场紧急抢险供电预案、配电室防倒灌抢险预案、重要用户供电设施保电及失电恢复供电预案防汛抢险预案、超标准洪水度汛预案、超标准洪水(暴雨、大风)应急预案,做好汛期保电工作。

第三章 防汛工作的重点和要求

第九条 防汛工作应与所辖重要用户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相结合,做到设计标准内保证各重要供用电设施安全可靠,不发生倒灌和被淹,抗洪排涝措施齐全、完善。各单位必须本着以上原则开展防汛工作,使所辖范围内的供用电设施、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条 汛前超前做好防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防汛准备工作。供电企业的防汛工作重点要保证供用电设施及变电站的安全,做到遇超设计标准暴雨、洪水时不发生水淹供用电设施、变电站及生产生活设施,不发生因此而影响重要单位的安全可靠供电。

第十一条 要重点保证10―35千伏及以上的电力设施防汛安全,在防汛部门的统一指挥下,保证抗洪抢险电力供应。

第十二条 要重点做好防汛检查监督和抢险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可操作性强的防汛抢险预案和应急措施,确保汛期安全度汛。

第四章 日常工作的管理

第十三条 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办公室,负责组织防汛工作,协调解决防汛工作中有关重大问题。防汛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防汛日常管理工作。防汛值班室设在值班室。

第十四条 各单位防汛工作由单位负责人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防汛机构(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下设防汛抗洪抢险队)和防汛值班室。

在建项目的安全度汛由生技部负责。

第十五条 为保证防汛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主动落实防汛经费和防汛物资,防汛管理经费列入生产成本。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甘州区电力局防汛管理制度的各项要求,各单位应每年汛前组织对所辖防汛供用电设施和防汛措施进行逐项修订和完善,切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

第十七条 汛前(4月30日前)应将各级防汛负责人名单、防汛抗洪抢险队、值班电话及防汛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完善,上报防汛办。

第十八条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电企业防汛检查大纲》要求,加强汛前安全检查,每年在五月底以前完成。

检查程序:汛前一至两月内有关单位组织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

果及存在问题承报防汛办,在上述规定检查时间内由公司防汛办进行复查,并采取和确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第十九条 加强汛期防汛值班工作,每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确保通讯畅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

第二十条 加强汛期信息管理,各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汛期气象信息和分管范围内的水情、汛情和灾情,每周组织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十一条 汛期结束后(10月15日前),各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及时写出总结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公司对在安全度汛和防洪抢险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凡违反本办法、造成工作失误和防洪抢险不力,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按照公司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考核,追究单位行政正职和有关人员的安全责任。凡在设计标准(或经上级批准的标准)内发生工程防汛重大事故,按照《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要求,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对事故责任者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经分析确认事故涉及勘测设计、施工和安装者,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 根据防汛管理制度,对汛期未认真执行和按时上报各项日常报表、报告及管理不善者,按照公司防汛工作奖惩办法予以

考核。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管理办法由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为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效遏制灾害给电力生产带来的重大损失,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电可靠性,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机关部室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1、防汛办负责汛期防汛工作管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部署和总结汇报,建立完善的防汛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公司防汛工作落实,针对汛期事故组织分析,行使安全监督监察的职能。

2、生技部负责汛期输变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组织各生产单位做好汛期设备运行维护及抢修工作,组织事故障碍分析,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制定落实各项安全度汛预案,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汛情灾后的损失评估工作。汛后做好总结汇报工作。

3、营销部负责组织做好各供电所防汛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和指导各供电所的防汛工作管理。代为防汛办公室,行使各项防汛监督和检查的职能。

5、各供电所负责建立安全防汛组织、防汛物资准备、抢险队伍、防汛预案、演习等有关工作。

6、其他各部室负责对所辖范围内,配合做好汛期各项防汛工作,作为防汛抢险后备力量,行使各项职能。

二、各单位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一)调度所

1、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调度运行规章制度,负责汛期电网运行方

式及事故、抢险调电预案。

2、根据实际及时制定和修订电网运行方式,及时掌握气象与水情信息,完善各项防汛管理制度。

3、合理安排汛期值班,搞好设备巡视检查,确保通讯及远动设施安全可靠运行,保证汛期通讯联络畅通。

(二)输变电工区

1、负责汛期变电站10KV及以上一、二次设备安全运行维护及抢修。

2、负责汛期变电站安全运行的事故、抢险预案、完善防汛各项措施和管理制度。

3、确保汛期变电站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4、负责汛期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5、负责确保变电站运行规程的严格执行。

6、严格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三)生产技术部

1、负责35kV输电线路的汛期防汛抢险预案,完善防汛各项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输变电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2、负责对汛期重要输电线路的巡视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

3、确保各输电线路及重要地段的汛期保电工作。

4、负责确保汛期输电线路运行规程的严格执行。

5、严格执行汛期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四)营销部、各供电所

1、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制度,落实防汛目标责任制。负责汛期400V及以上输与电线路、设施的维护及抢修。

2、负责对重要用户及配电线路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存在的事故隐患。

3、负责辖区电网400V及以上输配电线路的汛期防汛抢险预案,完善防汛各项措施和管理制度,做好汛期保电工作,确保重要用户输配电线路的安全可靠运行。

4、严格执行汛期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计划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动”的方针,本着“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原则,切实做好防汛管理工作,特制定防汛工作计划如下:

一、防汛时间:6月1日至9月30日,特殊情况需延长时间时另行通知。

二、5月1日起,各单位按照公司防汛工作目标,结合实际,对电力设施防汛薄弱环节,制定并落实防汛工作计划。明确防汛任务,公司防汛办根据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下发防汛工作通知、防汛抢险队,防汛值班联系电话。防汛办公室开始运作。

三、5月份各单位根据公司防汛办公室及上级防汛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和防汛工作任务,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完善各项防汛制度、预案、措施以及防汛物资的检查试验和补充修订工作,报公司防汛办。

2、对各单位防汛组织、人员、防汛物资进行落实。

3、结合防汛工作及时掌握气象信息,开展对所辖电力设施防汛的消缺处理工作,加固重要输配电线路杆塔基础,做好防汛检查的整改完善工作,于5月底前,充分做好防大汛,抗大灾的工作准备。

4、组织对防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重点检查。

四、6月份组织开展汛期反事故演习,有针对性的开展汛期防汛工作大检查。

五、结合检查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防汛各项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预案。

六、每次大雷雨后对巡视检查及电力设施有关消缺处理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七、7、8、9每月进行一次有重点的防汛工作抽查,特殊情况时可增加检查次数。

八、10月15日前,对当年的防汛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汇报,并结合总结情况,对防汛物资进行整理、统计、封存、为下一年防汛工作打下良好的工作基础。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制度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加强防汛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特制定公司防汛工作制度:

一、防汛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加强防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做到组织健全,职责明确。

2、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地组织落实上级各项防汛工作指示精神,实行由安全第一责任者挂帅、分管领导负责的防汛领导工作管理制度。

3、实行防汛工作三级管理网及安全生产一把手负责制,逐级落实和上传下达上级各项防汛工作部署和要求,做到层层落实,一级对一级负责。

4、建立健全防汛各项管理制度、每年组织修订完善和审查各项防汛工作管理及防汛抢险实施预案,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监督、有总结,确保每年汛期电力设施安全度汛。

5、汛期实行24小时防汛值班领导代班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本单位安全防汛。

二、防汛办公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实行防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2、始终坚持防汛工作“防抢结合,重在于防”的原则,明确防汛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和规章制度,做到防汛工作有

章可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3、在上级及公司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的安排好每年的防汛管理工作,按计划组织检查落实防汛工作实施情况,做到责任明确。

4、针对防汛工作的全过程,从工作的方法、工作步骤、工作要求、工作时间等方面,加强工作监督,对公司防汛工作认真组织检查、督促和落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防洪度汛和电力设施防汛等工作。

5、根据供电企业防汛工作检查大纲的要求,健全汛期汇报、值班、检查、防洪排涝计划和措施预案的编报、汛期大雨大风等灾害方案及其实施步骤的修订、总结及评比考核等制度。

6、及时掌握气象、水情、雨情预测报情况,建立健全防汛重要输配电线路、重要用户防汛管理责任制,监督检查和落实防汛各项预案及变电站、输配电线路清障等电力设施的防汛工作、防汛物资管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促进防汛工作水平的提高。

7、每次大雨过后,组织监督检查设备隐患及缺陷,及时整改,切实保障汛期各重要单位及重要用户的电力供用电设施安全可靠运行。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汛期值班制度

为加强汛期值班管理,保证汛期及时抢险,防止贻误战机,造成灾害扩大,特制定防汛值班制度。

1、各单位汛前要认真组织安排好汛期值班,制定值班表,实行领导带班制。

2、汛期值班要做好紧急抢修和应付突发事件的工作准备,做到超前预想,提前布置。值班车辆、抢修物资要准备充分。各单位防汛抢险队员的所有通讯工具要在汛期24小时内全天开通,确保通讯畅通。

3、汛期值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脱岗,严禁喝酒,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恶劣天气情况下,必须考虑加强值班力量。

4、汛期值班时间内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电话记录,紧急情况及重大事项要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认真履行交接班制。

5、各单位防汛值班室设在本单位。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防汛值班各项规定,并服从公司总值班室的统一指挥。

6、汛期值班时间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每天24小时。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汛前检查与消缺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防汛工作,加强对供电设施检查和消缺工作力度,确保安全度汛,特制定公司供电设施检查与消缺管理制度:

一、坚持变电、配电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每年汛期到来前,按照防汛工作计划检查以下内容:

1、变电站在防汛期间对低洼地段防洪排水措施是否完善;

2、主变呼吸也、放油孔、放气孔、瓦斯继电器防雨措施是否得当;

3、开关、互感器的防雨帽是齐全、机构箱、控制箱、电源箱密封是否良好,是否按要求放置了防汛剂;

4、防雷设施的试验、投运工作符合规定;

5、电缆沟封堵、排水沟清理、疏通等防汛措施落实情况;

6、主控室、开关室的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

7、对防汛线路清障是否彻底,输变电设备有无事故隐患,汛前是否进行认真检查,消除设备缺陷;

8、对河、沟边和山坡易冲刷段的杆塔、拉线、基础加固情况进行检查,做好万无一失;

9、对所辖的重要配电室、重要输配电线路、重要用户的供用电设施进行重点检查,做到责任明确;

10、对各项防汛管理制度,预案进行完善修订。

二、坚持特殊巡视检查制度

1、每次恶劣天气,要对变电站及输配电线路增加检查和巡视,加强特巡和夜巡。

2、严格按照公司巡视检查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巡视检查记录薄,对巡视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汇报。

三、供电设施消缺管理制度

1、汛期电力设施缺陷管理按照公司缺陷管理有关标准,由生技部负责管理,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能部门。

2、缺陷管理分三级管理。各级均应设专(兼)职设备缺陷管理专责人,并确保专责人相应稳定。

3、汛期职能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落实,掌握汛期电力设施存在的紧急和重大缺陷及隐患,并立即组织处理,确保汛期电力设施安全。

4、根据设备缺陷生技部提出反事故措施,各单位组织落实,防汛办进行有效的监督。

5、各单位汛期必须组织对设备消缺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对重大、一般设备缺陷应提出消缺计划及临修计划;组织班组实施。

6、运行单位必须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缺陷,做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运行中加强监控。

7、设备缺陷的分类:按其严重程度分为紧急、重大、一般三类。(1)紧急缺陷

对人身或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的设备缺陷。

(2)重大缺陷

对安全、经济运行影响较大,但能短期坚持运行,不及时处理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者。

(3)一般缺陷

对设备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坚持安全运行的设备缺陷。

8、缺陷处理的规定:紧急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24小时;重大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一周;一般缺陷的消除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9、缺陷管理的任务

(1)通过汛期设备巡视、预防性试验、运行分析、在线监测和安全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运行中的设备缺陷。

(2)认真分析设备缺陷的原因、性质、制定防范和消除措施。(3)对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必须做好设备运行中的安全监控,防止缺陷发展扩大,直至消除。

(4)设备缺陷进行技术管理,健全技术管理资料,做到发现及时,判断准确,消除快,资料全。

10、对下面列举的人身和设备有严重威胁,不及时消除可能造成事故的缺陷,在汛期要及时检查消缺:

(1)运行设备大量漏油,从油位指示上看不到油位者;(2)设备温度上升很快,坚持运行有危险者;(3)设备接头或线夹过热,达到90℃及以上者;

(4)因外力使电气设备或者设施及线路杆塔基础倾斜、倒塌并危及安全者;

(5)变电站、配电室房屋漏雨,危及电气设备安全运行者;

(6)电缆沟积水影响设备运行者;

(7)杆塔基础塌陷、变形、破裂、损坏、被冲倾斜,不立即进行消缺会造成倒杆者;

(8)承力拉线损坏、塔材被盗,连螺丝多处被卸,不消缺可能造成倒杆者;

(9)在保护区内的树木及建筑物影响安全运行者;

(10)线路上弓子线与开关接触不良、过热或有放电现象者。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汛期巡查和报告制度

汛期巡视检查是保证线路设备安全度汛的重要手段,为保证安全可靠供电,本着防患于未然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特制定汛期巡查和报告制度。

1、巡回检查是保证设备正常安全运行的有效措施,汛期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及时发现存在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事故。

2、巡查应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2)必须做到准时到位不漏项。

(3)巡回检查时,要坚持“高、严、细、实”的工作作风。(4)巡回检查要认真做好记录,责任到人。在巡视中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后,应立即记录缺陷记录簿内,影响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立即按规定进行处理和汇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监控措施。

3、每年汛前各单位要必须组织一次防汛安全大检查。

4、在汛期巡视检查每周1次。

5、发生重大灾情后每天检查1―2次,并对检查情况及时汇报。

6、落实汛期目标责任制,在防汛期间做到“三勤”:勤巡视,勤检查,勤汇报。

7、各单位要根据不同情况,适当增加巡检次数。

8、各级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不定期进行检查或抽查。

9、防汛期间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分管领导。

10、汛情期间,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及时上报公司防汛领导小组。

11、汛期每次大雨后对所管辖设施进行一次巡检上报,由本单位防汛领导及时掌握汛期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并由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巡检情况汇总报公司防汛办。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汛期灾情报告制度

为及时作好防汛工作,增强汛期的控制力和救助能力,及时使上级组织了解灾情,采取措施,控制灾情,把灾害和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1、各单位汛期发现危情、灾情后,一般情况下要立即向上级组织汇报,不得有误。危情、灾情特别严重时,要每10分钟或20分钟汇报一次,并随时与上级防汛部门取得联系。

2、按照“逐级汇报”的原则,变电站及输电线路一旦发现险情、灾情,要立即采取措施,通知有关单位,保持上下级联系,并向公司防汛办公室及有关领导汇报,将灾情降低到最低水平。

3、各抢险队要及时相互联系,积极配合,不得有任何推诿现象,必要时及时向上级请求支援,以取得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4、若遇有特别情况或通讯异常,可直接向公司分管领导或地方防汛指挥部、省市防汛指挥部汇报。

5、汛期,调度部门要做好通信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调度、变电站、供电所、各抢修队和各单位值班室等重要部门通讯畅通。

6、凡配有移动通讯工具的防汛抢险人员,要随时携带移动通讯工具,并保证汛期24小时处于开启状态,在接到命令后,要及时回应,并按要求尽快到达指定现场或岗位。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汛期防汛器材的物资管理,确保汛期物资器材储备充足,完善可靠,汛期供应及时,不发生防汛物资器材管理不善贻误汛期抢险,特制定防汛物资管理制度。

1、根据公司防汛工作需要,公司防汛物资由物资公司负责储备。要结合本企业工作特点,防汛物资器材必须充足完备,储备齐全、汛期供应及时可靠。

2、公司各单位必须按照公司防汛办公室对防汛物资的统一要求,储备必需的防汛器材,并结合各自专业特点,每年对防汛器材进行补充和完善,做到在各种汛情情况下,满足汛期抢险的需要。

3、公司各单位必须在汛前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补充有关防汛器材,按计划对防汛物资进行有关的定期试验,做到防汛物资器材的安全可靠使用。

4、各单位防汛物资的补充购置资金,由各单位生产成本支付,大型物资,从公司生产成本支出。

5、各单位必须建立防汛物资台账表,对防汛物资规格型号数量及每年防汛物资的检查试验,及时进行填写,设专人负责。各单位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汛前要及时进行检查督促,对防汛物资的管理、可靠使用负全责。

6、防汛物资的存放,必须尊循专库(专橱或柜)存放,专人负责的原则,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挪作它用。建立定期检查制度,确保防汛物资、数量充足,符合质量要求。

7、防汛领料必须由用料单位提供材料明细表,由防汛办主任签字方可领取。

8、各种防汛物资必须做到账卡物相符,按规定定期进行防汛器材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掌握库存物资的平衡情况,及时补充,确保防汛物资充足、齐全。

9、严格遵守防汛物资管理制度,搞好防汛物资库房文明建设,环境卫生管理,保持库房干燥、通风、防湿、防汛。

10、应注意防汛器材库房的防火管理,闲杂人员未经保管人员同意,不得随意进入库房。

11、防汛物资专责人对所领出的防汛物资,要及时进行记录,确保对损耗品的及时补充,物资台帐要保存完好,以备查对。

12、每年汛期结束后,防汛物资专责人要对防汛物资进行全面清理入库、封存、以备来年使用。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汛后总结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汛后更好的搞好救灾工作,提高防汛工作水平,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度汛,特制定本制度。

1、汛后公司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开展本单位的防汛总结工作,对洪水造成的电力设备以及电力通讯设施的破坏和损失情况进行统计落实,提出有效的防范措失,促进防汛工作水平。

2、在公司防汛办的统一组织下,总结汇报方式采取逐级上报,有关损失情况统计要准确,不得虚报、瞒报。

3、生技、营销、财务等部门要协助做好汛情灾害损失的统计、评估工作,并登记造册。

4、认真吸取防汛工作经验教训,积极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做好汛后救灾和生产自救恢复工作。

5、公司防汛办公室及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对汛后造成的电力设施事故及障碍进行分析,提出分析报告,由公司防汛办公室统一向上级组织汇报。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奖惩办法

为了认真做好防汛工作,确保电网安全度汛,落实好防汛责任制,实现公司防汛目标,把防汛工作落到实处,特制订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工作奖征办法:

一、在防汛期间符合下面条件的,由公司防汛办报上级领导研究决定予以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防汛任务,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贯彻上级及防汛有关文件精神,取得显著成绩。

2、在防汛期间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3、在防汛期间,工作突出,处理事故果断及时。

4、在防汛期间,对承担防汛任务的输电线路或变电设备。能够早预料、早控制,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扩大者。

5、各抢险队能够及时赶到现场出色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6、在防汛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者。

二、根据上级文件精神,防汛工作实行岗位责任制,层层落实,层层抓,本着“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在防汛期间对发现工作不到位,不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者,将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将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及分管领导予以处罚。

(1)对汛前有事故隐患,没有及时整改处理,在防汛期间造成事故者;

(2)接到防汛通知后,各抢险队不能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29

人员、物资不能及时到位者;

(3)防汛线路出现事故不能以最快速度处理或造成时间延误和扩大事故者;

(4)变电设备,在汛期出现事故,处理不当,延误时间或不能及时处理者;

(5)防汛期间对由于责任不到位造成通讯联络中断;(6)防汛期间防汛物资储备未严格管理造成供应不及时;(7)防汛车辆未能及时进行检查,配备不能满足防汛的需要或不能满足事故处理者;

(8)执行调电方案不利或调度方式不合理,延长停电时间者;

2、上述情节严重者,经公司领导决定,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三、其它参照“业绩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执行。

甘州区电力局防汛办公室

二○○六年五月

第五篇:防汛工作制度

防汛工作制度

安全规章制度含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增强每个教职工防汛责任意识,做到防患于未然,制定以下防汛工作岗位责任制:

1、校长是学校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领导、部署,督促、检查各部门防汛工作,协调防汛人员,保障防汛工作物资供应。

2、教学业务副校长主要负责教学工作中的防汛安全,加强防汛安全教育,确保师生教学安全。

3、后勤工作副校长或主任主要负责搞好校舍、办公设施、电器设备等防汛安全,组织检查防汛器材,保障防汛物资供应。

4、政教处主任主要负责校园及学生集体活动的防汛安全,在校长领导下组织防汛安全检查。

5、教务处主任主要负责教学楼及教学工作防汛安全,参与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工作,指导教师搞好教学防汛安全。

6、教研组长主要负责本组办公室防汛安全,教育本组教师经常搞好防汛教育,确保本组安全无事故。

7、班主任主要负责本班教室及学生防汛安全,经常开展防汛教育,让学生掌握必要的防汛、灭火知识,保障全班防汛安全。

8、制定重大汛情紧急预案。学校制定了重大汛情紧急预案,成立了防洪抢险队,配备了必要的防汛设施和物资,落实了汛期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确保安全度汛。

突发事件预案

安全规章制度含应急预案

为有效防范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突发事件的出现,立足于事故发生后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并且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投入抢险救助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河北省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邯郸市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重、特大安全事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2人以上(含2人)或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事故包括:

1、学校房屋倒塌事故;

2、学校特大火灾事故;

3、学校建设工程安全事故;

4、学校急性中毒事故;

5、特大交通事故;

6、学校锅炉特大安全事故;

7、学生群殴伤亡事故;

8、重大活动安全事故;

9、自然灾害安全事故;

10、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机构及职责

1、领导机构。学校成立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指挥、协调和组织安全 事故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协调解决处置工作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科室按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相关小组及职责

①安全事故现场指挥组。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就立即成立安全事故现场指挥部,现场最高领导任总指挥(上级领导到场后立即调整),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的施救和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其具体职能为:发布应急求援命令;组织指挥求援队伍实施求援行动;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求援请求。认真调进取证,写出有关书面材料。

②现场协调组。在处理突发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可视事故的程度,设立现场协调组负责贯彻传达领导指示、报告处理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负责求援和险情,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由张校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③现场抢救组。负责对事故进行现场救治。学校领导应及时赶赴现场主动参与组织抢险救助工作。特别是发生事故的学校应组织、指挥、高度现场的抢险救助工作并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由政教处、总务处负责。

④善后处理组。负责对死难、受伤家属的安抚、慰问工作、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由局法规科牵头,有关职能科室参加,负责善后处理。相关职能科室和学校领导班子负责。⑤后勤保障组。负责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由办公室和会计室负责。

三、突发事件报告

1、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应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区文教体局安监科或办公室。

2、报送时限:一般安全事故2小时内报送;重大安全事故即时即报,最迟在半小时内报送,具体为先口头报,同时,应及时续报事件进展情况、原因、后果及对事件处理情况。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③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⑤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四、善后处理工作

1、学校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事发学校要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积极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2、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对散布谣言、破坏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扰乱社会秩序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3、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科室和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①处置安全事故工作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奋力抢救抢险、出色完成者;

②在危险关头,保护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抢救师生有功者; ③及时准确报送重大、突发事故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应急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

④为处置安全事故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⑤其他有特殊贡献,成效显著者。

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学校或文教体局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①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安全事故,延误处置或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对发生的安全事故置之不理,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

③在安全事故发生后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

④对因信息沟通不及时和组织不够等原因,导致学校安全事故对外报道不利而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五、防范监控

为了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学校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禁止学生将火柴、打火机、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学校,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并进行批评教育。

2、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严禁教职工私人使用电器设施,经常对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全校安全用电。

3、不准私自乱拉乱接电线,不得用铜丝代替保险丝,用电施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违章造成损失者追究责任。

4、对图书室、仪器室、实验室、多媒体网络教室、网管中心、电子备课室、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部位,按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5、每月底组织各处室、班级、专用室等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法制安全处组织整改。

6、每年末组织有关人员对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确保学校无灾情发生。

7、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对在学校安全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进行表彰奖励。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安全工作重点部位有:南楼一层仓库;二层的图书室、阅览室、语音室;东侧体育器材室;办公楼一层实验室、标本室;二层的财务室、库房;三层微机主控室;四层的微机教室。

2、为了保障学校上述重点部位的安全,学校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的时间一般为月底,特殊情况另行确定。

3、参加检查的人员有:法制副校长、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教导处主任、电教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有关人员。

4、检查的主要内容有:校舍建筑、门窗门锁、电路及电器、电教器材、内部设施、墙壁悬挂物品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安排有关人员尽快进行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认真做好记录,制定整改计划,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早解决。

逐级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安全是指消除和防止对学校安全有危害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包括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治安保卫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食品卫生安全防范工作、用电用水安全防范工作、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育运动安全防范工作、房屋安全及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等。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学校逐级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校长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主管安全的副校长或主任对学生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教导处主任、副主任、政教处主任负责各对口教职工。

四、与学校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教职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体教职工对学校学生安全工作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为确保学校安全工作万无一失,防患于未然,特制定学校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如下:

校长任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学校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安全的副校长或主任对学生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教导处主任、副主任、政教处主任负责各对口教职工;与学校事故发生有直接关系的教职工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全体教职工对学校学生安全工作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一)查改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住宿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查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一查学校附近商店是否存在销售“三无”食品;二查学生是否携带零食到校;三查学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是否坚持;

(三)查改学校消防安全隐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规定实行专人管理、专柜存放;六查学校各口是否加强用火管制,校内是否存在学 生使用明火的现象;八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四)查改学生路途安全隐患。一查各班级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各级部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委和交管部门批准。三查禁止师生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

学校安全保卫部门组织人员,在坚持做好日巡查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将结果通报全校,认真剖析安全工作情况。

1.在自查过程中,认真排查,找死角,堵漏洞,查出的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一时解决不了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2.对检查出的隐患要书面报告学校领导,要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责令责任人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3.隐患整改完毕,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做到一隐患、一通知、一整改(监控)反馈,进行台帐式动态管理。

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记载,建立检查整改专卷。

法制安全处工作责任制

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指示,为落实安全工作责任,确保本单位国家、集体和学员、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成立法制安全处,并制定法制安全处工作责任制如下:

一、组织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安全工作的开展。法制安全处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定专人具体兼管安全工作;

二、每学期至少召开五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三、明确安全工作的重点部位(财务室、门卫、微机室、多媒体教室、仪器室),指定重点部位的安全责任人,加强对这些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不定期地检查,确保重点部位的安全;

四、建立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无法独立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

五、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树立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六、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和活动,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

七、建立安全台帐,对每一次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活动等都要进行文字记载。法制安全处主任安全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

二、协助校长和主管副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范围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分管责任。

三、组织制订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落实。与学校各岗位责任人签订《岗位安全承诺书》

四、参加各种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与上级及相关单位(如派出所)建立经常性联系,转达、发放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和材料。

五、组织校级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整改。

六、督促职能部门做好校舍建设与管理,安全设施的配置、使用和维护,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七、对学校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积极组织抢险,会同有关部门或人员查明原因,分析责任,提出整改及处理意见。

八、积极选派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有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

学校安全工作职责

为切实加强我校的安全工作,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邯山区文教体局会对安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职责。

一、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必须把做好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障学校和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和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放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

二、学校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领导责任制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制。

三、学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实施安全防范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财产不受损失。

四、学校安全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确定分管领导,安排兼职安全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条件,建立相应机制,保证学校安全工作长期有序进行。

(二)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并融入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13 之中。全面掌握与学校安全工作相关的信息,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各种防范措施。

(三)通过岗位要求和《责任书》等形式,层层分解、落实责任。使学校里的每个工作岗位都有相应的安全工作职责,同时对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奖惩,保证安全工作有效落实。特别注意加强校舍(楼道)、食品、卫生、消防、集体活动、疾病防控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检查督促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排查、掌握各种不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即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并迅速进行整改和处理。

(五)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要求保证必要课时,积极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体育课安全操作规程

一、听到上课铃声,教师要站在学生集合地点,认真组织好学生。

二、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履行自己的职责。

三、教师和学生要按体育课着装。

四、认真做好全身准备活动,以避免肌肉拉伤、扭伤、骨折等事故发生。

五、运动前女生要摘下发卡、塑料或玻璃饰物,男女生均不要在衣裤内装小刀等锋利物品。

六、教师在课前对所用器材认真准备和检查,并对学生进行器械安全教育,学生在进行器械练习时,要有保护。

七、在投掷活动中,学生要服从教师安排,不能擅自投出或取回运动器械,以免发生人身事故。

八、在篮球、排球、足球等有碰撞的运动中,要嘱咐学生注意安全,不要发生纠纷。

九、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处理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领导。

十、在剧烈运动后,不要立即停下来休息或喝冷水,注意感冒。

十一、严格控制课堂秩序,任课教师必须坚守岗位,禁止出现乱课、空课。实验课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实验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对所用器材进行安全检查,以防止发生事故。

二、学生在进出实验室时要保持良好秩序,不准喧哗、打闹,做到“三定”,即:定组、定位、定仪器。

三、实验前,教师要讲解实验内容和要求,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并做示范操作。

四、实验时,必须严格遵守纪律,遵循实验操作规程。

五、使用电器设备及电器工具时,要检查绝缘、接地是否良好,是否漏电。

六、在做强磁实验时,要注意所带物品,注意防止磁化。

七、严禁带电作业,不准带负荷工作,在拉闸或合闸时,身体不允许正对电闸,低电压要当高电压使用,用手触摸低电压要用手背,切忌手心。

八、酒精灯用完后应立即用灯帽熄灭,切忌用嘴吹灭,点燃的火柴用后应熄灭,放进污物瓶里,不得乱扔。

九、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

十、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切断电源。

十一、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十二、取用药品要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接触。

十三、根据药品、仪器特点,做好防尘、防腐、防潮、防晒、防震、防压、防磁、防冻等养护工作。

十四、贵重仪器、危险药品应设专柜存放。

十五、实验教师要不断巡视,始终关注指导学生实验的过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六、实验教师要有对各种意外事故及时处理挽救的防范和补救措施。

十七、实验完毕要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实验产生的废液、废物应妥善处理。下课后,要轮流值日,打扫卫生。

十八、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防止被盗。微机室安全操作规程

一、计算机属于电器设备,操作时应遵守一般电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人身及设备事故。

二、经常检查机房消防设备的完好情况,教育学生提高消防意识。

三、机房内严禁吸烟,不得食用饮料等食品,上机操作由专人负责,未经允许其他人不得私自操作。

四、设备使用前,应首先检查各部分的完好性和安全性,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五、开关机操作应按照先开外设后开主机,先关主机后关外设的顺序进行,以保证设备的安全使用。

六、设备清洁、维护、检修工作应首先关闭电源,以确保设备和人身安全。

七、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开启设备外壳,学生除课堂使用的无盘工作站外,不得私自操作其它设备。

八、设备使用完毕后,应按操作顺序及时关闭各个系统,断开总电源。

九、离开机房前,应认真检查照明、电源情况,锁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语音室(活动室、多功能教室)安全规程

一、教师要督促并指导师生按照《教学守则》和《语音室管理制度》进行教学活动。

二、管理教师要保证及时检查各种电器,并保证安全使用。

三、在使用语音设备及其它电器期间,监督学生严禁将无关的物品放置在电器旁边。

四、在上课或活动期间,保持室内清洁,不随意动用其它设施,不插拔电源、不乱拉电线。

五、督促学生有秩序出入教室,不要拥挤,以免碰伤。

六、及时检查各种用电设施,及时排除隐患。活动课安全操作规程

一、任课教师要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活动安全。

二、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要注意行程及活动场所的安全。

三、活动之前,教师必须严密组织,安排好活动的程序。

四、教师必须亲自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开活动场所。

五、活动中要预防外伤,教育学生不要用硬物互相投掷,不要用小刀、棍棒等互相打闹。

六、教师要经常教育学生课间活动时,不要做一些有危险的游戏,如:“拔萝卜”、“骑马打仗”等。美术课安全操作规程

一、教师务必组织好课堂教学,不得迟到、早退或擅自离开教室。

二、对于美术课上使用的每一件工具,教师均要提出安全要求,并指导正确的使用方法。

三、使用刀、剪、锥子、螺丝刀等工具制作手工作品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四、教师要教育学生不要用美术工具互相打闹、开玩笑,工具不使用时要放在安全的地方。

五、图钉类的东西掉在地上,教师要教育学生一定要随手捡起,以免扎脚。

六、下课后,教师应要求学生收拾好美术工具和用品,并妥善保管。

库房安全操作规程

一、仓库保管员对物品采购、发放、分类存放、防火、防盗负责。

二、材料、工具、零部件、设备要堆放在安全通道以外的地方。必须分类摆放整齐,做到堆码稳固、高度适当。

三、搬玻璃或带毛刺、涂油的工具及零部件,一定要戴手套,放置稳固,货物不准露出货架。

四、仓库严禁烟火,不准把火种、易燃物品带入。

五、仓库有充分的照明,应根据物品的重量和体力强弱进行搬运,以防发生意外。

六、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别放在专用仓库内,不得随意乱放。

七、必须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完好、可靠的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方便的位置。

茶炉安全操作规程

一、茶炉必须由专人负责,严禁他人随意开火动用。

二、必须定期请专业人员对茶炉进行清理、检修及保障其正常使用。

三、煤气设施必须每月定期检查,对于设备腐蚀情况、管道壁厚,每年重点检查一次,如有问题必须及时更换,并将检查结果记录备查。

四、茶炉水温使使用注意事项

1、水温上至95度时,关闭燃气,并关闭总阀门。

2、此时可以用水,禁止长时间对茶炉加热,禁止空炉加热。

五、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

1、锅炉水位低于最低水位或高于最高水位。

2、锅炉水位表及安全阀门失效。

3、锅炉元件损坏。

4、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食堂炊管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食堂炊管人员必须遵循卫生部、商业部颁发的有关规定,在工作中认真落实执行。

二、炊管人员必须正确地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讲究公共和个人卫生。

三、对原料、材料、调料进行检验。其数量、质量、卫生要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加工制作。

四、食用碱或明矾等物品,均应妥善保管,不准随意乱放。更不准将有毒物品或各种农林果药带入食堂。

五、对刀具、餐具等各种工具要妥善保管,要按照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的程序进行保洁处理,严防污染或交叉污染。

六、食堂人员使用蒸汽阀门、食堂电器、煤气灶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防止发生意外。设备设施维护、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一、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种用电器必须保持完好无损。

二、各类电气设备设施及各种电器的安装、施工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有接地要求的必须按标准接地线。

三、电气设备设施和各类电器的使用必须由学校安排专业人员和教师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动用。

四、电气、电器的维修、更换,必须由后勤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学校不能处理时,应聘请专业检修单位处理。

五、在进行电气、电器维修时,要遵循如下规程:

1、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测量仪表和防护用具是否完好。

2、在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派专人监控。

3、进行维修时必须两人操作,并穿戴好保护用具。

4、电器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切断电源,严禁用水灭火。

5、维修结束时,必须清理所带工具,及防遗失或留在设备内造成事故。卫生清扫安全操作规程

一、值日生要按照《小学生一日常规》打扫卫生,一天坚持两清扫,节假日轮流安排值日。

二、擦灯管、电扇等电器,要由后勤统一安排,首先切断电源,并且要有专人看守,以防有学生启动开关,造成事故。

三、清洁高层楼房玻璃必须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如无安全保护措施,不要清理玻璃外层。

四、登高打扫卫生,要注意脚下所踩物品的稳定性,并有人保护。

五、清扫实验室等地,要注意有关注意事项,不要触动有毒、有害、有电物品。

六、冬季要注意将积水清理,防止结冰,滑到行人。

七、卫生打扫完毕,要把工具摆放整齐,墩布刷净晾干。活动课、劳动课安全操作规程

一、责任教师要针对课程的内容对学生讲解安全注意事项,提出要求,明确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二、学生要听从老师的安排,明确自己的责任。

三、要正确使用劳动工具,不要喧哗追逐打闹。

四、对电器设备的使用,要先看说明后操作。

五、到校外参加活动,要遵循交通安全规则,排列好队伍,纪律严明。

六、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遇到紧急情况及时报告老师。

七、严禁学生参加带有商业性质的各种演出活动。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要保持消防器具完好,药品要有专人定期更换,摆放位置要符合安全规定。

二、在没有火灾发生时,除消防安全员外,任何人不得挪动、使用、损坏消防器材,严禁将消防器材挪做它用。

三、要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影响行走。

四、经常检查火灾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危险因素,随时汇报。

五、发现火警后,不要慌乱,应迅速离开火场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使用附近的消防器材进行灭火。

六、遇到电器着火,应迅速切断电源,以免灭火时发生触电事故。

七、扑救电器火源,应使用1211气体或干粉灭火器,严禁使用液体灭火器。

八、扑灭电石火灾应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九、发生火灾要及时疏散人群,保证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十、定期进行逃生演习。每学期最少一次。应急疏散安全操作规程

一、为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校内教学楼、办公楼进出口大门等所有通道,不得擅自锁门或随意摆放物品。

二、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随时检查,保证师生上下课及应急时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三、班主任老师要教育学生了解在应急疏散中的自救常识,熟记本班学生的疏散路线。

四、遇有地震、防空、火警等险情出现,学生应听从班主任老师和学校的指挥,做到沉着、冷静,不慌乱,按照学校的疏散路线及时安全地逃离危险地带。

五、对在应急疏散工作中玩忽职守、指挥不利的老师和主管领导要追究责任。

六、应急疏散演习每学期最少举行一次。

课间责任区安全操作规程

一、课间责任区教师的岗位时间为:学生上下学时以及每节课的时间。

二、责任人佩带袖章上岗,让学生明确谁是责任教师。

三、责任人必须按时上岗确保学生活动前站到岗位上。

四、课间责任区教师要履行自己的责任,确保学生上下学、做操、升旗课间的学生活动秩序,避免造成拥挤踩踏。

五、告知学生上下楼道靠右走,实行“二人制”上下楼,每层楼最多并排四人,当发现有学生摔倒时,责任人指导学生疏散,并及时处理。

六、如因管理不善,安全岗位不到位造成伤害事故,岗位责任人要负相关法律责任。

七、如果出现事故,该岗位负责人、区域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唐山市防汛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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