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2011-07-16 21:00 肖力 规章制度
第一条·立项目的
n 为加强我院分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促进财务状况的健康、公开,规范财务行为,明晰财务操作程序,根据《湖南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结合我院分团委学生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领导机构
n 我院分团委学生会一切财务管理工作在财务管理委员会管理下运行。
第三条·财务管理委员会的组成和职权
n 财务管理委员会由我院分团委书记担任委员会理事长,学生会主席担任委员会副理事长,分团委学生会常委担任委员会常务委员。
n 委员会理事长为预算审核会议发起人以及预算审定人,统管分团委学生会一切收入及支出管理事务;委员会常务委员配合理事长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第四条·财务收入管理
n 分团委学生会取得的学校拨款、商业赞助、资金捐赠等一切收入(包括现金与实物),应全部上交财务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n 财务管理委员会理事长监管收入,并做好入账登记,同时向付款方开具盖有分团委学生会公章的收据,保留存根联备查。n 严禁各部门(组织)截留收入,私设金库。第五条·财务支出管理
n 分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门(组织)财务支出须依据经预算审批会议审议通过的财务预算额度进行,本着量入为出,精打细算的原则,支出总额不得超过审批通过的预算总额,超额部分由支出单位自行承担。
n 各项支出须向收款方索要我院财务部门承认有效的正规发票或收据。
第六条·财务预算配置的原则
n 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经费主要来源为学校拨款、活动赞助和其他收入方式,分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活动产生的经费由财务管理委员会统一配置。
n 财务管理委员会依据各部门(组织)预算申请,结合实际情况从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经费中划拨一定比例资金作为各部门(组织)的开支。第七条·财务预算审批
n 分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门(组织)原则上提前于费用支出(活动开展)三周到四周时间于干部例会上向常委递交预算申请表,并将预算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常委邮箱 jmxycw@163.com。n 分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门(组织)规范填写【预算申请表】(附表一),申请表经由各部门部长签字形成有效申请;经贸院辩论队、经鸿志愿者团递交的预算申请表由分管常委签字生效。
n 财务管理委员会在申请单位提交申请表后定时组织预算审核会议,会议根据财务预算配置原则对递交的财务预算进行审议和调整,三天内反馈申请单位;若申请单位对财务预算审批结果产生异议,可向财务管理委员会常务委员递交由理事长签名的复议申请,并附详细说明理由。财务委员会常务委员负责复议,该复议结果为终审结果,相关单位不可再提请复议。
n 由于突发事件而产生预算之外的支出需要,应在支出发生前向财务管理委员会递交临时预算申请,经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发生相应支出。如确实因客观条件而无法及时获得审批的,须在支出发生后两天内向财务管理委员会补交临时预算申请。对于出现用途、数额不合理等问题的申请,财务管理委员会仍可予以驳回。n 由于本制度在本学年试行,故本学年预算审核制度采用“定期申请,定时审核,定时报销”的分期申请、分期审核的形式,而在下一学年分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门(组织)应在学期初(分团委学生会换届两周内)向财务管理委员会递交合理、完备的学年财务预算,届时本条款效力解除。
第八条·财务报销管理
n 财务报销程序在相应申请单位的预算获得财务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以启动,若该报销项目是由商家赞助,那么原则上还需相应数额赞助资金到账后方能启动。n 财务报销须使用我院财务部门承认有效的正规发票或收据。发票和收据应详细注明支出的事项、金额和时间,同时印章齐全。发票和收据背面由经手人书写申请报销的单位名称、支出目的及用途、支出时间,并签字。票据满足以上条件方成为有效报销凭证。
n 报销单位根据票据、花销证明等填写【实际花销表】(附表三),做到票据、花销证明与【实际花销表】的每一项栏目一一对应。
n 报销单位将票据、花销证明及【实际花销表】交由财务委员会副理事长审批,副理事长根据部门预算额度及资金到账状况进行审核、记录,再交与理事长进行报销。相关票据由理事长保存。n 每周五进行一次统一报销,当日17:30后由副理事长返还各报销单位应报销的现金,同时各报销单位在【报销领取表】(范式见附表四)填写“领取人”、“领取时间”等栏目。
第九条·商业赞助的管理
n 商业赞助一般是由学生会公共关系部联系社会商业机构,为分团委学生会下属各部门(组织)筹措的部分或全部活动经费和实物赞助。
n 商业赞助统一交由财务管理委员会理事长管理,该赞助筹得者在赞助经费入帐后,在实到赞助经费中提成20%作为工作奖励。n 外联人员在与商家签订相关合同前,必须由公共关系部部长审核合同内容,待审定后将合同交由理事长盖分团委学生会公章,而后方可与商家签订该合同;在签订合同后,及时将生效合同的原件交与理事长保管,将复印件交由副理事长按具体赞助金额、物资项目与数量登记备份。
n 外联人员在收到商家赞助后,规范填写【商业赞助收入表】(附表五),并将资金交予财务管理委员会理事长管理;实物则由使用单位代管,由财务管理委员会监督物资使用以及发放情况。
n 严禁任何部门(组织)与个人藏匿、私分赞助物资。第十条·财务状况的公布
n 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定期对分团委学生会工作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并将财务状况在学期末干部干事大会中公布并由全会审议。
第二篇: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的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 例会制度
1.例会无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无故请假者一次扣3分。
2.与会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会。如有特殊情况而不能到会者,要在例会前2小时向本部部长请假,并写好假条,待本部部长签字批准后转交秘书处,以作为考勤凭证。
3.例会期间,若有紧急事情需离开者,要写请假条说明缘由,并交与本部部长签字核实后,方可离开。如不写请假条,则视早退处理。
4.例会期间,与会人员必须把自己的手机调为震动或静音模式。如有手机铃声干扰会议进程,办公室干事要查明,若情节严重者一次扣3分。
5.与会人员必须佩戴会牌,违者一次扣3分。
6.与会人员需注意仪表自然、得体、大方。不得穿拖鞋、背心及球服,不得抽烟,女生不得穿超短裙、不得披头散发,违者一次扣3分。
第三章 工作制度
1.各部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或方案,活动结束后两天内交工作总结。不交工作总结者,一次扣3分。
2.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若有因拖延工作而对
分团委学生会造成严重损失者,一次扣5分。
3.被安排到工作任务而不按要求完成者,一次扣3分。
4.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第四章 值班制度
1.干事在轮到值班时无故不值班者,一次扣5分。
2.值班人员迟到、早退者,一次扣2分。
3.值班要做好签到工作,只签到而不值班,且未向当天值班部长请假者,扣3分。
4.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须向有关负责人请假,请假条当天有效。过了当天再补上的假条一律无效,且作旷班处理。批假条人需及时进行相应的调动,安排其他人值班。
5.代班须得到有关负责人批准,并且要负责处理好值班期间任何事务,不得推卸责任。
6.做好值班交接工作,妥善后再离开。最后离开的值班人员须保持好办公室内卫生清洁,并关好门、窗、灯。
第五章 财务制度
1.分团委学生会的经费在校团委、学院老师、主席团及各部门的监督下独立支配。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2.学生会各大型活动所需的经费必须在活动前制作好经费预算表,并交分团委办公室备案。
3.若学生会各部门若要报销活动所需的费用,必须要有凭条或发票,否则一律不予以报销。若有乱报或虚报金额者,在例会通报批评,并扣10分。
4.报销的凭条或发票上,必须注明:所报销的活动、活动日期、报销部门、报销日期、经手人,并要交与本部部长签字核实,再上交主席团后领取经费。
第六章 日常行为规范制度
1.平时注意仪表整洁,讲文明、懂礼貌,并尊重他人。树立积极向上的思想,不传播与做有损学生会形象的言论和行为。
2.爱护学生会的所有物资。在学生会举办活动后把相关物资搬回办公室,不得占为己有。违者在例会上通报批评。
3.做事起积极带头作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4.严禁在校内外参与赌博、吸毒、打架斗殴、寻衅滋事,违者撤销一切职务,开除会籍。
5.做到公私分明,不以职谋私。不得以公事为由或借公事之便办理私事,违者取消评优资格。
第七章 评分准则
1.每位干事的基准分为100分。加分不设上限。
2.被扣够10分者,由办公室成员告知其部长,再由其部长提出警告;被扣够20分者,需写检讨书交给其部长签字,再上交办公室备案;被扣够30分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3.若获得校级、院级“先进个人”称号者,加5分。
第八章 附则
1.本制度由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和修改。
2.本制度由主席团及分团委办公室负责监督实行,办公室每个月须公布各干事的加分或扣分情况。
3.分团委办公室各干事的工作由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及干事监督。
4.学生会各部门可制定本部门的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制度相抵触。
5.本制度由宣布之日起开始实行。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二O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三篇:计算机与控制学院 分团委学生会新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使团委学生会财务管理规范化、合理化、透明化、公开化,规范分团委学生会内部的开支,计算机与控制学院 分团委学生会新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购买物品及票据管理。
各部门购买物品消费金额不足100元时,应在购买物品前向生活部长说明;当消费金额超过100元时,必须向王老师说明,征得同意后方能购买,否则视为无效。
二、与合作单位的合作。
1.计算机与控制学院团委学生会已经与天外天自选店(东区)、学贤文具(东区)、博雅复印打印店(东区8教、尧山1教二楼)、一得阁文具(尧山商业街)、惠学林(尧山商业街)//一得阁文具店、翔宇数码影象中心、天外天自选店(东区)//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请需要打印、复印、购买体育用品、文具、纸张、药品等物品的部门与他们联系。注意:在上述指定地点购买的物品需要在指定地点作好记录(包括时间,物品名,单价,数量,钱数,经手人,购买用途),以便做好统计。
2.关于在合作单位记账的规定:记账总金额超过30元、低于100元的需向生活部部长申请,100元以上的需向王老师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记账。记账人一般为各部部长或部长指定的某位同学,记账时需要出示相关证件(三用证或学生证)。
3.原则上一得阁文具店的文具购买只能由宣传部记账,如其他部门有特殊情况,则需向生活部部长说明。
4.记账同学务必严格分清团委学生会与社团、各年委账目,一旦发现社团、各年委有误记现象应立即向生活部提出,由生活部与社团、各年委沟通,解决账目误记问题。
5.在指定合作单位所记账目总数,在一学期完后//达到一定数额后//生活部将会对所记账目进行清算,然后重新记账,如此反复循环。
三、活动经费预算。
1.各部门开展活动需要经费时,应以节约为原则制定活动经费预算方案,并列入工作计划,工作汇报《计算机与控制学院 分团委学生会新财务管理制度》。每次活动之前,由活动负责人进行经费预算(预算金额与实际所用金额原则上要控制在±10%以内),如宣传、联系、评委、奖品等费用,逐项列清并制作资金预算表(见附件2)。
2. 活动前期活动负责人应填写好《三院团委学生会预决算表》交由王祥老师过目。活动后期负责人应将预决算表填写完整后向生活部报决算,并对预决算间差异做出相应评估,在备注栏内写明理由。对于预决算差距过大的活动负责人将会在例会上做出批评。
3.活动所得赞助经费,原则上提成10-15%(由拉到该赞助的同学负责),剩余的上交团委学生会作为活动使用经费。其中,所拉赞助的风险及投入由个人自负。
四、物品管理。
1.各种物品购买前,购买人需认真查看团委学生会储存室内是否已有该物品可供使用,若经查看确认没有该物品后方可购买。若对物品重复购买,一经发现,将由购买人自付全部费用并由生活部在例会上对购买人提出批评。
2.各部所购得物品,请节约使用。各部所购买的物品中,如果是非一次性物品,则该物品在使用完之后,经手人有责任保管好或者放到物品储存室,并写好物品出入表(见附表),以便下次续用。生活部要及时统计剩余物品,对于剩余物品任何人不得转为私人所有,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批评。
3.使用或借用储存室的物品时,一定要填写好物品出入表(见附表四)。
4、对于比较大型的活动,借出的东西较多,只需要填好借出去的情况,等一天完后,再对物品进行检查及整理。
五、票据及账目管理。
1.学生会内部报销原则上以正规发票为凭证,收据无效。发票正面必须填写的内容包括:客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品名全称、金额、日期。背面须用铅笔在右下角注明用途、经手人、付款人、日期(如是由非销售单位代开发票,还需有代开发票的单位的印章)。注意:餐饮、娱乐类发票不能报销。当消费金额较少时(小于10元),可以不开发票,以收据为证,交给生活部部长报账。
2.生活部部长将作好财务的统计,定期(一个月)向学生会内部公布开支情况,将相关的发票和收据保管好,在一个活动全结束当月的下月初向王祥老师报销,在每月的5至7日经手人(指定人)可到生活部领取金钱。报销前生活部部长,及经手人将认真填写报销单据封面(见附表1)并整理好报销发票,报销过程中将认真填写《现金领取表》。
(即:各部门报销的时间为月初的5到7日
各部门报账的时间为任何时间
生活部制做报表及向王老师报销的时间为月初1到4日)
另:若一次性消费达到200及以上者,可及时向王祥老师讲明,写好《现金领取表》后,方可提前报销此资金。后将《现金领取表》交于生活部保留,以便下月初做报表及总计。
3.作为生活部的成员,要有义务也有责任做好财务的保管,分类,记录并指导各部门的消费等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和正常进行。
4.生活部有权对各部门的消费情况,消费金额进行调查,核实。
5、即不能开发票又不能开收据单(如桶装水)可到生活部领取凭条(见附表),按要求填写好。
6.活动期间的钱可由任何人先帮付,完后再结清。(在发票的后面写上付款人的姓名)至于发票、收据单、统一交于生活部管理(报帐可随时交于生活部)。
第四篇: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会组织建设和干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干部素质,增强学
生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由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二章例会制度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主席团、各部部长、副部长每周二中午1:00召开会议,每周一次。全体分团委学生会人员周四晚8:00召开会议,每周一次。(可依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调整)例会前,参会人员要有充分准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会上讨论解决。整个会议需高效率进行。开会时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会场,不得无故迟到、旷到,签到完毕后方可进行各项议程。到者应先及时签到。开会时应带上笔记本和笔,务必将手机消音或关机,不得随意接打电话、发短信,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在会议期间随意进出会场,禁止早退,保持会场秩序,使会
议能够顺利进行。
第七条 会议开始后,各部部长(全体会议时由每部选派一名代表)汇报近期已开展或将
要开展的有关工作情况,主席、分团委副书记总结前段时间工作并安排下一段工
作。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参会人员须做好会议笔记,会后抓紧时间落实会议决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或活动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签到结束,视为迟到。(签到结束时间为会议开始前五分钟)
第十一条 规定时间开始十分钟未到者,视为旷到。
第十二条 会议结束前未经负责人同意自行离开者,视为早退。
第十三条 例会由主席主持,主席因故不能出席,由分团委副书记或副主席主持。
第十四条 监察部负责会议签到、会议记录、会议主持。
第三章请假制度第十五条 每次大型活动请假,请假者必须出具亲自书写并签名的请假条。请假条应由请假
者本人递交各部部长,得到部长的批准才有效。其它请假方式均为无效(特殊情
况除外)。
第十六条 每次分团委学生会的内部活动请假,需要得到各部部长或副部长的批准才能生
效。
第十七条 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的日常工作过程中的请假,需要获得相关负责人的批准才能
生效。
第十八条 分团委学生会的例会,需要向各部部长请假且获得批准后才有效。
第十九条 一切请假都要在事务开展之前。
第四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 分团委学生会办公室内所有财务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管理。
第二十一条 各个部门如果购置物品,购置后应及时到办公室备案,报账。
第二十二条 分团委学生会的全体学生干部应爱护分团委学生会的公共财物,如因大意、玩
忽职守而造成物品遗失或损坏的要按照原价赔偿,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二十三条 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财物非学校的重大活动不得随意外借。
第二十四条 各个组织,院系借用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物品时应与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
会办公室主任提前联系,获得准许后到建筑学院办公室办理借用记录(记录包括:
1、借物单位
2、所借物品
3、借物日期
4、归还日期
5、借物负责人及联系
方式),并要求借物人在使用后按原样及时归还。
第二十五条 物品使用归还后,要将物品完好无损的放回原来的位置,并做好归还记录。出
现问题及时上报,故意隐瞒问题者予以相应处罚。
第二十六条 物品借用者对所借物品负责,造成物品遗失或损坏者要求支付相应的赔偿。
第五章工作责任制度
第二十七条 在日常工作和开展活动过程中实行主要负责人问责制。在各项工作中,各部部
长(主任)应把具体工作细化到人,分工明确,以便在出现问题时追究责任。如
因分工不明造成的事故,责任归咎于各部部长(主任)。
第二十八条 责任事故的认定。
(一)违反学生会条例及制度。
(二)有损学生会形象。
(三)拒不接受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因主观不努力给分团委学生会工作造成损失
者。
第二十九条 以上情况或其它情况由学生会主席团商议后给予其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活动基本要求
第三十条 各部组织活动要以“应同学之趣,针对现实生活”为宗旨,积极举办各种活动。第三十一条 各项活动要重质量、重品味、求创新。
第三十二条 各部在举行活动前一星期必须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表。老师批准后方可举
办。
第三十三条 获得批准的活动应认真填写好活动筹备表。
第三十四条 活动举行时实行签到制,每位成员必须在活动开始前20分钟到场或按照活动
组织者规定的时间到场,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者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三十五条 活动正式举行前一天相关工作安排到位。
第三十六条 举行活动时,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应佩带工作证。
第三十七条 活动结束相关部门应将工作策划、工作总结交于档案部,文件由档案部负责存
档保管。
第七章值日制度
第三十八条 凡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应按排定的值日表自觉进行值日。
第三十九条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日,应与他人提前调换。
第四十条 值班时间内,值班人员不能擅自离开岗位,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四十一条 值日人员负责接待来访人员,遇到重要事件及时向系领导汇报。
第四十二条 值日人员认真填写值日日志。
第八章考评制度
第四十三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分工作态度、团结协作、日常工作、完成任务、工作的拓展
与创新五个方面。
(一)工作态度(10分)各部成员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向上,有吃苦精神。
(二)团结协作(10分)各部成员及部与部间有较强的团结意识和协作精神,在工作中相互支持。
(三)日常工作(30分)要求各部能切实贯彻本部职责,积极开展日常工作,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职(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四)完成任务(30分)要求各部能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分团委学生会的学期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下达的任务(出现工作失误一次扣除3分)。
(五)工作的拓展与创新(20分)要求各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实事求是,敢于创新,在做好日常工作完成任务的基础上,适当、适时的拓展本部工作。
第四十四条 对各部的考核每学期一次,由主席团及办公室成员根据材料、记录及平时查看
进行综合评定。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建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2011年10月18日
第五篇:大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大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大理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正常有序地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加强管理严格监督,保障学生会各部门工作顺利开展,经主席团,秘书处研究决定,学生会财务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管理制度:
1、校学生会经费由学生会秘书处统一管理,在主席团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2、学生会所有办公室经费都存入银行,存折及银行卡由秘书处专人保管,银行卡号及密码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3、学生会办公室经费分钱、帐两线管理,管理工作由秘书处两名成员同时担任,并不定期进行核实,报销单原件由管帐人员保管
4、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席团审核、批准后到秘书处报销;否则不予报销。
5、学生会成员在购物前必须做合理估价,若所须购买的物品在50元以上,须告知主席团和秘书处,经同意后方可购买。
6、报销人员尽量以正规收据报销,报销之前必须说明费用支出去向,并在发票单上签上报销人员姓名,管理人员必须做好详细登记,如:报销人员支出去向等。
7、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由活动主管负责人担任财务主管,整个活动经费由该主管审核批准,由秘书处负责人负责监督;活动主管部门应在活动前制作严格的经费预算,并交学生会秘书处备案,并由主席团批准;活动结束后应将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主席团进行审核后由秘书处进行帐目管理。
8、各部门的创收和外联所拉赞助应上交学生会秘书处统一管理;外联收入按赞助金的20%提取奖金,各部申请活动经费若有结余,应全部上交学生会,由秘书处统一管理。
9、学生会收支情况由秘书处详细记录,帐目应清晰明了,不定期由主席团审查接受监督,并在学生会全委会上,由秘书处公布近期财务情况。若有疑问可当面向秘书处责任人询问。
10、对违反财务制度的干部,视其情节,分别给予会内警告处分;上报有部门(校团委)给予行政处分。
二、财物管理制度:
1、对于学生会的各种资料、财物,由秘书处专人统一造册。统一管理。
2、学生会各项财产及设施均属学生会集体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据为己有或挪为私用。
3、学生会所有成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室,以免财物丢失。
4、学生会办公室钥匙由秘书处统一配发,其他人员有得以任何理由私自配置办公室钥匙。
5、学生会物品原则上不予外借,如遇特殊情况,物品借用需写明用途、经手人、借期、时间,且必需按期归还。若丢失者按原价赔偿,若延期者按一元一天计。
6、宣传部各类物品使用需经各分管负责人签字(宣调部部长)方可使用,并记录在宣传部工作记录上。
7、学生会干部都应本着节俭实用的原则,爱惜学生会的所有财物。
以上管理条例本着帐目公开化、透明化的原则,以提高学生会办事效率,维护学生会全体成员利益,真正实现当代大学会的“自我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