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上传4 教职工暑期疗休养方案
2014年暑期疗休养活动方案
(试行稿)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市和区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普陀区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出学习考察、疗休养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切实加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勤俭节约、注重实效、违规必究”的原则,现对我校组织教工暑期教工疗休养活动经费使用与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1、学校组织教职工暑期疗休养将认真贯彻《教师法》关于“要因地制宜地组织教师休养”的精神,落实国家教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教师休养的意见》的要求,实施修改后的《工会法》有关条例,针对教师的职业特点组织好教职工的疗休养工作,为他们提供一个满意的休息条件,不仅使教师调节身心,恢复体力,还使教师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丰富阅历。
2、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经费按当年区教育工会的要求操作,不得再从其他途径另行补贴。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的财政专项经费中,且不允许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给个人(包括因各种原因不参加疗休养活动的教职工)。
财政专项经费是指由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用于解决教职工疗休养活动经费来源的财政专项经费。财政专项经费补贴实行总量控制,对教职工的补贴不得突破年初预算下达的“教职工疗休养费”总量,根据《预算法》规定财政专项经费必须一年一清。
二、范围:
1、适宜对象:
(一)全体教职工,原则上四年一次,先后批次按教职工年龄由年长至年轻排序。
(1)在中北一小工作满5年,且四年内没有享受过疗休养活动。(2)本人身体健康,精神状况良好。
(二)参加义务献血的教师和在学校年度工作中有突出实绩和贡献并经校务会讨论通过的教师
(1)当年参加义务献血的教师,或者近年参加义务献血却因故未参加疗休养并经请示通过的教师。
(2)参加义务献血的教师和有突出成绩教师所享有的疗休养待遇和全体教师四年一次的疗休养不冲突。
2、时间、地点、费用
(1)疗休养时间为7月份,一般控制在8天以内。
(2)地点选择以适合疗养为原则,不组织热门和有安全隐患的景点和线路,不赶时间,不赶景点,必须保证有一天安排在疗养院。(3)学校承担每人2500元疗休养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
学校支出部分从福利费项目中支出。疗休养不得携带家属。
(4)参加义务献血及有突出成绩的教师,学校承担每人2000元疗休养费用。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学校支出部分从福利费项目中支出。疗休养不得携带家属。(如果教师选择将两次疗休养合并未为一次,则可享受4500元补贴。超出部分有个人承担,如果疗休养费用总额不足4500元,不足部分学校将不做现金补差)
(5)疗休养地点选择:疗休养行程中必须有一天安排在疗养院,原则上,休养点由区教育工会提供参考,学校不自行组团制定疗休养地点。广泛征求疗休养对象的意见,先确定2个左右休养点,然后由学校工会进行预报名,教育工会根据预报名人数多少确定正式休养点。遇事,由学校党政工协商解决。
3、如无特殊原因,请假将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另行安排,如涉及相关费用也由涉及教师自己承担。
2014年5月
第二篇:疗休养心得体会
疗休养心得体会
——邵云鹏
一年一度的疗休养确实是对教师平时教学工作和教学压力的一种缓冲,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改善教师队伍的精神面貌。
本次疗休养我参加的旅游路线是衢州—江山一线,一路好山好水好风光,心情也格外的舒畅。在我身边平时不苟一笑或者说被教学压力压得缓不过气来的同事们也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天南地北的胡凯,听着看着也是一种幸福。
疗休养于我来说是一次全身心的放松,一切的烦恼和忧愁都消逝而去。随着年龄的增大,总感觉自己身上所背负的东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沉。人生更像是一部专门讲述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电影,有时候感觉有趣,有时候又感觉乏味的紧。因而,我也想利用这几日去好好回顾一下去年一年的工作和生活,再上升一点便是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如何拥有一个在自己眼里是精彩的人生。
思绪回荡,我突然想到了我可爱的女儿和我亲爱的老婆。女儿是我平日生活的驿站,看到她的时候这个世界才是宁静的,是我二人所共有的。我享受和我女儿的时光。花桥中学是一所令人骄傲的学校,可因为地理位置的因素让我见女儿的时间少之又少,乡村教师是寂寞的,为这个国家他们确实牺牲了很多。我的老婆是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是我性格的补充。她总能照出我性格的不足,却也能以无比宽容的态度去体谅我,感谢有你们。
有时候写写随笔的感觉也不错,可不知怎么的总会盯着字数一行去看,可能因为它是一个任务吧!好了,来个结尾吧,我总是对自己说,父母对于子女的爱并不一定就要将其培养的出人头地或者成龙成凤,将孩子做为一个成才的机器或者是对外炫耀的资本,子女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我们无需去计较自己的付出,因为子女带给你的欢乐是无法计量的。最后,说一句比较俗却发自内心的话,感谢花桥中学,成为我正式教学生涯的第一站,也感谢教育局,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陪伴我的孩子。以感恩的心,迎接旅程归来后的工作和生活。
第三篇:疗休养心得体会
疗休养心得体会
——邵云鹏
一年一度的疗休养确实是对教师平时教学工作和教学压力的一种缓冲,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改善教师队伍的精神面貌。
本次疗休养我参加的旅游路线是衢州—江山一线,一路好山好水好风光,心情也格外的舒畅。在我身边平时不苟一笑或者说被教学压力压得缓不过气来的同事们也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天南地北的胡凯,听着看着也是一种幸福。
疗休养于我来说是一次全身心的放松,一切的烦恼和忧愁都消逝而去。随着年龄的增大,总感觉自己身上所背负的东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沉。人生更像是一部专门讲述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电影,有时候感觉有趣,有时候又感觉乏味的紧。因而,我也想利用这几日去好好回顾一下去年一年的工作和生活,再上升一点便是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如何拥有一个在自己眼里是精彩的人生。
思绪回荡,我突然想到了我可爱的女儿和我亲爱的老婆。女儿是我平日生活的驿站,看到她的时候这个世界才是宁静的,是我二人所共有的。我享受和我女儿的时光。花桥中学是一所令人骄傲的学校,可因为地理位置的因素让我见女儿的时间少之又少,乡村教师是寂寞的,为这个国家他们确实牺牲了很多。我的老婆是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是我性格的补充。她总能照出我性格的不足,却也能以无比宽容的态度去体谅我,感谢有你们。
有时候写写随笔的感觉也不错,可不知怎么的总会盯着字数一行去看,可能因为它是一个任务吧!好了,来个结尾吧,我总是对自己说,父母对于子女的爱并不一定就要将其培养的出人头地或者成龙成凤,将孩子做为一个成才的机器或者是对外炫耀的资本,子女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我们无需去计较自己的付出,因为子女带给你的欢乐是无法计量的。最后,说一句比较俗却发自内心的话,感谢花桥中学,成为我正式教学生涯的第一站,也感谢教育局,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陪伴我的孩子。以感恩的心,迎接旅程归来后的工作和生活。
第四篇:疗休养心得体会
疗休养心得体会
——邵云鹏
一年一度的疗休养确实是对教师平时教学工作和教学压力的一种缓冲,有利于提高教师的工作热情,改善教师队伍的精神面貌。
本次疗休养我参加的旅游路线是衢州—江山一线,一路好山好水好风光,心情也格外的舒畅。在我身边平时不苟一笑或者说被教学压力压得缓不过气来的同事们也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天南地北的胡凯,听着看着也是一种幸福。
疗休养于我来说是一次全身心的放松,一切的烦恼和忧愁都消逝而去。随着年龄的增大,总感觉自己身上所背负的东西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沉。人生更像是一部专门讲述如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电影,有时候感觉有趣,有时候又感觉乏味的紧。因而,我也想利用这几日去好好回顾一下去年一年的工作和生活,再上升一点便是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如何拥有一个在自己眼里是精彩的人生。
思绪回荡,我突然想到了我可爱的女儿和我亲爱的老婆。女儿是我平日生活的驿站,看到她的时候这个世界才是宁静的,是我二人所共有的。我享受和我女儿的时光。花桥中学是一所令人骄傲的学校,可因为地理位置的因素让我见女儿的时间少之又少,乡村教师是寂寞的,为这个国家他们确实牺牲了很多。我的老婆是我生活中的一面镜子,是我性格的补充。她总能照出我性格的不足,却也能以无比宽容的态度去体谅我,感谢有你们。
有时候写写随笔的感觉也不错,可不知怎么的总会盯着字数一行去看,可能因为它是一个任务吧!好了,来个结尾吧,我总是对自己说,父母对于子女的爱并不一定就要将其培养的出人头地或者成龙成凤,将孩子做为一个成才的机器或者是对外炫耀的资本,子女是我们快乐的源泉,我们无需去计较自己的付出,因为子女带给你的欢乐是无法计量的。最后,说一句比较俗却发自内心的话,感谢花桥中学,成为我正式教学生涯的第一站,也感谢教育局,让我有更多的时间去陪伴我的孩子。以感恩的心,迎接旅程归来后的工作和生活。
第五篇:职工疗休养有关法律法规
《宪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劳动法》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规定:
甲、凡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的工人与职员,均有享受集体劳动保险事业的权利。详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之。
乙、各企业工会基层委员会得根据各该企业的经济情况及工人与职员的需要,与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共同办理疗养所、业余疗养所、托儿所等集体劳动保险事业。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中华全国总工会可举办或委托各地方或各产业工会组织举办下列各项集体劳动保险事业:
一、疗养所;
二、休养所;
三、养老院;
四、孤儿保育院;
五、残废院;
六、其他。
《中国工会章程》第三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关于保护劳动模范身体健康的几项规定》工发总字[1983]43号
三、疗养院(所)和休养院(所)要把接收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作为重要对象,努力办好疗养事业,提高疗效,端正服务方向,改善服务态度。各级工会组织,要在 党委领导下,认真做好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疗养和休养的联系和组织工作。凡是需要疗养或休养的,要优先安排去当地疗养院(所)或休养院(所)进行疗养或休 养。当地无疗养条件的,工会要与有关省、市、自治区总工会或国务院有关工业部主管疗养事业的单位进行联系,各有关省、市、自治区总工会和国务院有关工业部 主管疗养事业的单位,要尽力给予协助和支持。在疗养或休养期间,照发原工资和副食品价格补贴。关于伙食补助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