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制度
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制度汇编
仪器设备与药品管理
2005年5月26日
目 录
1、仪器的管理与使用.............................................2
2、设备的管理...................................................3
3、化学药品与危险品管理.........................................5
4、计算机管理...................................................7
仪器的管理与使用
第一条 计量器具的检定制度和仪器设备的校验制度
1、为保证实验结果准确可靠,所有精密量具均需定期检定,或根据规定自行校准后使用,损坏者、不合格者不能使用。
2、滴定管、移液管、容量瓶等容量器具均需采购标准合格产品,经认可、校准后方可使用。
3、每台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校准,校准后才能使用,发现异常情况,应停止使用并报告实验室仪器管理人员,经过修复并检定校准后才能用于使用。
第二条 标准仪器和标准物质的保管制度
1、研究过程中,凡需要使用的标准物质,必须用国家或部门颁布的一级或二级标准物质。
2、实验室使用的各类化学试剂与物质,必须是符合国家或部门、省级颁布的统一标准,须存放在避光、防潮的地方,妥善保管、定期更换。
3、各种标准溶液应有专人配制,专人标定,要有明确的标示。标准溶液取出使用后不得再倒回原标准液瓶内,超过保存期的标准液不得使用。
4、本实验室标准仪器必须按“计量法”的规定,合格后才能使用。
5、建立完善的标准品购入、管理、使用登记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第三条 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维修、报废制度
1、所添置的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并建立仪器帐目。
2、使用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保养方法,并进行定期检查。
3、使用仪器时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再次进行检查,同时进行使用登记和数据登记,每次务必完成所使用仪器的清洁、清洗工作。
4、仪器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5、大型精密仪器建立专人保管使用制度,其他人员未经批准和考核,不得单独操作使用。
6、仪器确已损坏,无法修复时,邀请有关专家报废鉴定,填写仪器报废单,经主任批准后,按资产管理权限上报。第四条 安全制度
1、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失密等各项工作,各实验室都要安装消防设备,配备有必要的防毒设施,保护实验人员和仪器的安全。
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建立妥善的保管、领用、登记制度。
3、按规定使用水、电、火,每日实验工作结束仔细检查,关闭不需要运行的仪器设备电源,以防万一。停水、停电时必须关好水龙头和切断电源,避免意外发生。
4、实验室内不得抽烟、洗衣、烧煮食物,冰箱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室内外不得高声喧哗和嬉闹,维持良好的工作环境。
5、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第五条 仪器设备的计划与总结制度
1、上级有关部门的下达任务以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的委托检测任务,由有关负责人安排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年度计划制订短期工作计划安排,同时对上一阶段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4、年末进行年度总结,对各种仪器的使用情况和工作量等进行总结,归总后上报。第八条 仪器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1、运行仪器设备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都必须根据自己工作性质,努力精通本专业的有关业务技术,以自学为主,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2、根据统一安排,有计划地安排有关人员短期脱产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活动。
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乳品科学重点实验室科研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其使用效益,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均为实验室的财产,归东北农业大学所有。实验室在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的原则下,由一位实验室副主任分管仪器设备工作,并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体制,明确机构和职责。对各种渠道购置、经营或非经营的仪器设备按照统一规定进行管理,特别做好贵重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实验室配备仪器设备要遵循优化配置的原则,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仪器设备申请、审批、购置、验收、使用、维护、维修等管理制度,实行仪器操作、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对大型仪器设备进行个人管理,充分发挥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
第四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购置,要力争做到优质低价,防止伪劣产品进入实验室。进口仪器设备,到货后要在索赔期内完成验收工作,不合格的及时提出索赔。购置的仪器设备,经校级主管设备的部门入账后,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做到仪器设备帐物相符。仪器设备管理范围的价格起点与财政部规定的固定资产价格起点一致。
第五条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应充分挖掘现有仪器设备潜力,重视维护维修、功能开发、改造升级、延长寿命的工作。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应保持完好,做到资源全校共享,杜绝闲置浪费、公物私化。仪器设备的调拨、报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技术鉴定和主管部门审批(草案)。有关收入按实验室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第六条 实验室要对仪器设备的资料建立档案,实施计算机管理。对仪器设备的类别、数量、金额、分布及使用状况,经常进行分析、研究和汇总,并按规定上报统计数据。实验室应加强校内、外网络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对仪器设备纳入科学化管理。
第七条 实验室重视仪器设备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要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及技术能力的培训、考核和技术等级晋升办法。对于在实验教学、实验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果应予以承认和奖励。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购置
1、凡单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和国家科委统管二十三种大型精密仪器均属本办法管理范畴。
2、购置大型设备,应先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购置申请书,进行充分论证,内容包括:购置理由、选型论证、安装及使用条件、效益预测等,然后根据要求逐级上报。
3、在设备到货前必须落实设备的安装地点、外部环境条件、配套设施,明确设备的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并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验收人员制定好安装运行验收方案,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
4、大型设备的验收工作要有实验室与设备处人员参加,在开箱验收前,项目单位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科,以便派人共同验收,并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5、由外商安装的进口设备,须待外商到达之后,才能与外商共同开箱验收。自行安装验收的进口设备到货后应及时组织开箱安装验收。做到从外包装到每个部件的外观、数量、质量、编号的验收和记录,对其问题部分要拍照留据。
6、进口设备从到港之日算起90天内为索赔有效期,凡验收不合格者,在索赔期终止之前20天提出报验单报商检局,做到证据确凿、文字精炼,中英文对照,等待商检局核查;进口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后的12个月,凡遇质量问题须在期满20天以前提出报告,由商检局复查向外商提出修理要求,在此期间要充分开机使用。
7、设备安装验收后,验收负责人必须写出验收报告,写明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价格、主 要性能指标、附件名称及数量、到货时间、安装过程、运行状态、参加人员等,并由验收负责人签字。
8、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后,项目单位要及时到设备管理科填写验收单,并向设备管理科提供“大型设备购置申请报告”、“领导批文”复印件、“购货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及“购货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缺一不可,否则设备管理科将不予验收,财务处将不予办理财务报账手续。
9、设备验收安装后要及时出台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定岗、定员、专职管理操作,同时出台相应的保养维护规程及开放运行等其它相应的配套管理制度。
(二)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管理
10、做好新置大型设备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重视对仪器的开发利用,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做好上机操作人员培训工作,严格上机操作规程,未经上机培训者不许上机操作。
11、大型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复印件)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存放在实验室办公室,由专人负责保管并配备专门的档案装具存放,并在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对其进行整理编目、上架排列。仪器设备的说明书及全套随机文件材料与设备共存。
12、在大型设备投入运行后,设备管理人员必须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设备的使用、开发及管理工作,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于每年12月30日前将“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机时、维修费统计表”送报设备管理科。
13、仪器和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维护保养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清洁、润滑、紧固、通电、局部检查、更换磨损的部件等,并对所维修的设备认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14、仪器和设备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运转情况;检查与测定仪器的精度;检查仪器的防漏、防尘、防爆状况与措施等。
15、使用者必须遵照操作规程使用大型设备,不许任意拆卸和改装,如因功能改进等技术需要进行拆卸,需通过仪器管理人员、上报实验室与设备处批准后方可进行。
16、大型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有关部门,征得同意后方可组织维修。
17、大型设备管理人员相对稳定,如确需更换时,必须履行设备现行技术状况、功能开发利用情况、各种附配件、材料和全部资料的交接手续,待交接双方签字认可,实验室主任签字后方可放行。
18、大型设备对全校、全国开放运行,要制定有利于发挥设备效益的收费办法,报学校批准后执行,具体标准将另行制订。
(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责任事故处理
19、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运行仪器和设备,以及私自拷贝工作站中存储的相关资料,违反者将按责任大小予以处理。
20、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事故,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上报实验室主管主任,并同时上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设备处。
21、由于使用不当、违章操作造成仪器设备损坏应酌情赔偿,对故意破坏者按实际损失追究责任人责任,由于任意维修造成的损坏也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
三、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国有资产管理处产权科电话55191420,设备科电话55191402 4
化学药品与危险品的管理
一、管理体制
重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实行学校、实验室二级管理,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制定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制度,保卫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验室负责科研用危险化学品日常管理及采购供应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计划与供应
1、危险化学品的计划、采购、供应、储存,统一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
2、各研究部根据科研需要,提出危险化学品申请计划,报实验室采购。在进口各种化学试剂,应提前通知实验室管理人员。
3、危险化学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应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有关许可制度规定办理,采购人员要严格按规章办事,不准超量购买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供应管理规定。
4、各研究部均不得自行采购危险化学品。确因科研工作需要,采购较大数量的危险化学品,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同意,报学校保卫处、实验室设备处审核、批准,由实验室统一办理采购、储存手续,并且对剧毒药品存放于学校的危险品库。
5、危险化学品含化学药品、试剂和高压气体,化学药品和试剂包括:毒害物品、遇湿燃烧物品、氧化剂、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爆炸物品、易燃液体、腐蚀性物品等八类;高压气体包括:氢气、氧气、乙炔气、高纯氧气、高纯氮气、普通氮气、高纯氖气、氦气、液氮、压缩空气、二氧化碳等。
三、管理与使用
1、储存、供应和使用化学品时要切实加强有关管理工作,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做到分类储存、分类领取、安全使用。
2、对危险化学品实行集中管理,由学校危险品库负责储存、供应工作,各研究部不得超量储存危险化学品或私设危险化学品库。
3、危险化学品要定量供应,领用量不得超过一周实验用量。
4、领取氢、氧气体,必须装置气瓶安全帽。
5、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检查和清理,暂时不用且未开封的危险化学品,要及时交到危险品库统一保管,随用随取。节假日期间,可将原装整瓶带标签化学试剂和高压气体,按性质、类别标明品名及数量,送交危险品库代为保管,并按规定妥善处理。
6、安全使用危险化学品。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照操作程序和要求进行实验,现场必须有教师或管理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确保安全。
7、严禁将实验中产生的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液倒入垃圾箱和地下管道,严禁在室外存放,必须由专人回收处理。
四、剧毒化学品的购进和调拔
1、采购剧毒化学品必须由实验室上报学校,并经校保卫部门审查同意的专门采购人员担任,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剧毒化学品采购必须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品种和用量,不准计划外超量储备。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接收、转让和赠送剧毒化学品,同样,不得向外转让和赠送剧毒化学品。确因科研协作需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经设备处、保卫处同意报公安部门批准方可接收和转让。
五、剧毒化学品的领取和发放
1、领取剧毒化学品,应由领用人填写“东北农业大学剧毒化学试剂、危险品申领单”,经实验室主管安全的负责人签字后,指定双人领取。剧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必须各有两人同时进行。
2、新增项目临时购买用量较大的剧毒化学品,由项目负责人申请报告,经实验室主任签字批准后,再经校保卫处、设备处负责人批准由学校统一办理申购领取手续。
3、剧毒化学品只准领取一次实验用量,如当天不用又没有存放剧毒化学品条件的,必须交回危险品库代保管。
六、剧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
1、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实验人员必须有具备应有的知识和技能,严格按规程操作。使用剧毒化学品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
2、领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3、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有实验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用量和用途)。剧毒化学品如有丢失应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校保卫部门。
七、剧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处理
1、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退回设备处危险品库,不得丢失和擅自处理。
2、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校保卫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所需经费由使用部门负责。八、三废处理制度
1、各研究室必须按照国家公布的环境保护法规,处理好“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不得随意乱倒、乱放、乱排;
2、检验分析中产生的废液,只含一般酸、碱、盐类,要稀释到符合标准后排放,含有剧毒药品的集中倒入废液缸内,经化学处理后深埋或派放;可以回收的药品,经过回收后净化,重复使用;
3、消化试样时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所产生的废气通过风道抽送到高空派放;
4、制备样品浓缩后多余的废渣、要集中管理,无毒的倒入垃圾箱,可能污染环境的埋于地下。
5、不遵守制度造成污染,除批评教育外,必要时对责任人追究事故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九、责任追究
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上报学校,学校有关部门依照《东北农业大学关于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非法生产、使用、销售、贮存、运输危险化学品,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东北农业大学保卫处值班室电话55190212。
计算机管理
一、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以“安全保障教学和科研”为原则,实验室的全体人员牢固树立安全意识。
二、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增强计算机实验室全体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
三、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病毒感染等不安全隐患,采取积极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四、严格计算机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机房各类机器的操作,不得对机器任意拆卸以及随意安装软件。
五、每日检查机房各线路,防止超负荷用电和电线短路,下班时关闭电源和机房总闸。
六、每日清点机房机器总数和机器使用情况,防止微机和各类零配件的丢失。
七、机房内定点配置各类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八、机房走廊严禁堆放各类物件,保证走廊和过道畅通。
九、节假日做好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十、一旦发生安全问题,立即采取有关措施并及时汇报。
十一、对安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严肃处理和批评教育。
十二、校内防火科电话55190119,报警台电话55190110 7
第二篇: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北农业大学)设立方案
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北农业大学)
主任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保证重点实验室的高效运行,根据本实验室的现有的研究方向,参照《高等学校开放研究实验室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验室基金管理方法。
第二条 实验室主任基金开放的基本原则是: 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第三条 实验室基金开放的任务为:主任基金根据“开放、联合、流动、竞争”的运行机制,实验室重视多学科、多专业的相互渗透,鼓励相关学科的相互结合和集成。所以,实验室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科研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合作研究,共同推动我国乳品科学和乳品工业的发展。
第四条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北农业大学)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1、泌乳生物学及乳腺功能调控;
2、乳成分功能特性;
3、乳业生物技术与乳品微生物;
4、乳品工艺及新产品开发;
5、乳品安全质量控制与快速检测技术研究。
第五条 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的来源及总金额
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以下简称主任基金)主要来源于东北农业大学和相关企业赞助,每年总金额20~50万元。
第二章申请与立项
第六条 申请方式及申请对象
1.本着开放式的运行机制,本实验室向国内外乳品科学与工程领域里的同行开放。其目的是把本实验室建成为该领域科学研究的活动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申请方式有2种:实验室固定研究课题和申请者自选研究课题。
2.除本校博士生导师外,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博士、硕士及博士后人员均可在本实验室计划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在申请人员所在单位或到本实验室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
3.本实验室在已经资助的课题中选择优秀的课题申报教育部开放基金,也接受申报教育部开放基金课题的申请,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申报项目。
4.本实验室接受国内外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其研究课题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
5.本实验室接受国内外科研人员来本实验室参加己列入本实验室研究计划的课题研究,科研人员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即可前来工作。
第七条 主任基金申请办法、主任基金和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参与本实验室提出“主任基金”申请项目的申请者需填写基金课题申请表,并将电子稿和三份打印稿递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
高级科技人员申请不需要推荐,其他科技人员(讲师、助研、助教、研习员、博、硕士研究生等)申请需有两名高级科技人员推荐。申请项目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批,或由学术委员会通讯评议确定。根据有重点择优资助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
2.主任基金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以12个月为期,确需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资助金额一次核定,划拨。
3.主任基金开支范围
⑴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研究费用,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专用小型仪器购置货、仪器设备租用费等。
⑵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考查调研费。⑶研究人员的津贴及雇用临时工费用。
⑷公共性开支,如出版费、会议费、评审费、行政办公费等。
⑸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结余可跨使用,课题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本实验室。
4.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免费或优惠使用本实验室的仪器和设备,具体规定详见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参照主任基金开支范围确定,经费的使用办法参照东北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5.凡在本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在东北农业大学内住房费、交通费和生活补贴,参照东北农业大学科研处客座人员有关待遇规定办理,经费由所参加的课题经费中支付。
6.来本实验室工作的国外学者、港澳及台湾科技人员,进本实验室的具体手续及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7.依据专家评审结果,经实验室审定后,将择优遴选拟资助项目清单在东北农业大学主页上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即正式批准立项。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八条 科研成果与管理
1.本实验室主任基金资助的课题在开始前必须向实验室主任提交研究计划,以后每半年提交执行情况报告,根据进展情况提交学术论文、研究总结。2.资助课题结束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由实验室归档。
⑴研究工作总结。⑵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
⑶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供目录清单。
3.实验室主任必须经常检查主任基金课题进展情况,如发现原研究计划不能实现时,有权调整、暂停或取消资助项目。
4.用实验室基金资助课题的成果,由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成果归重点实验室和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有,成果鉴定和报奖由本实验室与研究人员所在单位共同办理。资助课题发表论文时,研究者应注明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的名称。
当研究人员接受主任基金资助并来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时,在研究工作期间,凡是用主任基金购买和加工制作的设备、仪器,归实验室所有。
5.凡是来本实验室参加已被列入本实验室研究项目的客座人员,均应按计划向本实验室提交阶段工作总结和论文。项目完成后,应按上述第2条要求进行研究工作的资料归档工作。科研成果的管理按上述第4条执行。
6.客座人员自带经费来本实验室完成的研究课题,其研究成果归客座人员所在单位所有,但在成果鉴定、报奖以及发表论文时应注明“本项研究工作在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东北农业大学)完成”。
7.凡在本实验室从事研究的外单位人员,均可以本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的名义参加国外学术会议和在会上宣读论文,也可以带研究生来实验室工作,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成果进行评议,选出优秀论文。对优秀论文及开发应用实验室设备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第九条 实验室主任总体组织与宏观管理,主要职责是:
1.组织专家根据乳品研究需求以及科技发展趋势,编制项目申报指南,并在每年第二季度予以发布;
2.对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项目进行评审; 3.依据评审结果,择优遴选拟资助项目进行公示及立项,并与承担单位签订任务合同书;
4.根据任务合同书下达项目经费;
5.对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和阶段评估检查,根据项目的工作计划,组织项目验收。
第十条 项目申请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主要职责:
1.填写项目申请书;
2.项目或课题负责人根据实验室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研究方案,填写《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资金项目任务合同书》和编制经费预算,报送实验室审查; 3.严格执行任务合同书,按规定内容和进度完成任务;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经费; 4.按要求每年向实验室报送所承担的项目执行年报(格式见附4)及各类统计报表和经费预、决算; 5.负责向实验室申请和组织项目的结题验收。第十一条 项目执行期限原则为1年半到2年。对于研究期限2年以上(含2年)的项目,每年年底应提交进展报告(格式见附4),由实验室管理部门于次年1月20日前报送实验室管理委员会。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中途更换。在项目实施阶段无正当原因离岗不得超过3个月,遇有特殊情况确需离岗3个月以上的,须安排合适人选代理(组织、业务能力应与原负责人相当),并报实验室备案;离岗超过半年,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由所在学校在离岗之日前1个月内报实验室审批(附更换候选人简历,学术水平、研究能力的文字说明及完成项目的计划等),实验室视情况批准或中止项目执行。因非自身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延期的项目,报实验室批准后方可适当延期完成。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确需对计划目标、内容进度、经费预算及承担单位等进行调整时,项目负责人应按职责管理范围提出调整或中止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实验室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
项目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撤消:
1.配套条件不落实,导致项目难以进行;
2.项目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研究工作无法进行; 3.组织管理不力致使项目无法进行。
撤消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做的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的设备仪器等情况作出书面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实验室批准后执行。
第四章 结题与验收
第十五条 项目完成以后,应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结题验收。以乳品科学教育部主任基金项目申请书、任务合同书作为执行、检查和验收工作的依据。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内填写验收报告(格式见附5)。将申请验收函、推荐验收的专家人员名单和全部验收材料一并报送实验室。验收申请一经批复,由实验室组织项目验收。2.项目负责人应为验收专家提供任务合同书原件、项目验收报告等完整的项目验收资料。3.验收专家组由至少5名熟悉了解专业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本校的专家不得超过二分之一。验收专家组应独立、负责地提出验收意见,维护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
4.项目结题或验收以后1个月内,验收报告、专家意见、经费决算等相关材料均需经学校科技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学校印章后报实验室存档。
第十六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1.2.3.4.未完成合同规定的研究任务; 未取得预期成果;
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不完整;
擅自更改《申请书》或《任务合同书》规定的研究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第十七条 凡是项目逾期未结题、验收未通过或未经实验室批准擅自延期的,实验室将视情况予以通报,取消项目负责人再申报此类项目权利。
第十八条 项目的研究成果,包括专著、论文、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证书、成果报道等,应注明“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资助”[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 of the Key Laboratory Dairy Science Project,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China(NO„„)]和项目批准号,未注明的不予列入验收材料。
第五章 项目资金与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来源于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第二十条 凡使用“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均属国有资产,应纳入实验室资产统一管理,合理使用,认真维护。
第二十一条 “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项目的资助经费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也不得用于弥补与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的其他支出。对违反规定的,应当责令其限期返还被截留或挪用的经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撤消而终止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及时清理账目,编制终止项目的决算并上报,项目所在学校须将已拨经费的余额退还实验室,不得挪作他用。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实验室负责解释。附:
1.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申请书(格式)
2.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项目任务合同书(格式)3.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格式)4.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验收报告(格式)
第三篇:厦门大学现代分析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厦门大学现代分析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为鼓励本实验室与校外高水平研究机构及本校较高水平研究组的交流合作,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科学基金,对在本室中进行的科研课题提供资助,利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进行单独或合作研究工作,同时也欢迎校内外科研单位自带项目与资金。本室科学基金主要来自国家教育部与学校拨款,并尽力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现代分析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在现有研究基础和积累的基础上,确定近期重点研究方向为光谱和质谱的分析科学问题。作为近期研究目标,拟重点开展以下三个方面的研究工作: 1.原子发射/质谱分析
* 开展原子光谱/质谱分析的高效进样方法的基础研究和相关装置的构建 * 研制新型原子光谱/质谱仪器或重要部件
* 建立多维分离与原子光谱/质谱联用的分离检测平台
着力发展海洋环境和生命复杂体系中关键痕量元素和化合物的多维分离、含量测定和结构鉴定方法学,丰富元素/金属组学研究;为阐明痕量元素和化合物在环境和生命过程中迁移转化/代谢规律、致毒/营养机制提供准确信息。
2.分子发射光谱分析新原理和新技术
* 发展高灵敏、高选择性和生物相容性的新型分子荧光探针和传感体系,探索传感机理,研究探针的固定化和再生化的方法,以期能实际应用于生化体系的表征、测定、相互作用研究以及环境分析
* 发展时间分辨荧光分析、单分子荧光检测、荧光成像和空间分辨荧光分析以及基于液相生物芯片技术的荧光检测
* 探索新型荧光检测模式以及发光检测与高效分离手段的联用技术
* 功能化纳米材料修饰电极上电致化学发光性质、纳米ECL器件的功能化
3.新分离介质和技术
开展新型分离介质与技术的基础研究,提高现有分离介质和技术的选择性和效率,强化与光谱/质谱检测技术的集成,实现复杂体系中目标分析物的高分辨、高灵敏度的准确测定。
申请范围及对象:
国内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产业部门和其它单位的有关科研工作者,均可根据“现代分析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科学基金课题申请指南”向本室提出科学基金申请。
申请时间:
本实验室每两年公布一次项目指南,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课题可分阶段申请。研究工作为当年七月一日到次年六月三十日,获准项目自当每年七月一日起开始执行。
申请程序:
(1)申请者首先与本实验室取得联系,索取项目申请书。根据本指南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寄送本实验室,同时将电子版本文件发送至实验室信箱。(2)申请书提请相关专家取得评审意见,经本实验室主任审查批准,同时报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确定资助项目。
(3)评审意见回馈,通知申请者。申请者根据评审意见填报课题计划任务书,与实验室签订合同,正式列为本室科研课题。基金课题负责人义务:
(1)在我室开展研究工作的有关论文要标注本实验室名称,具体如下:
中文: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化学系,现代分析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厦门361005 英文:Key Laboratory of Analytical Sciences, Ministry of Education, and Department of Chemistry, College of Chemistry and Chemical Engineering, Xiamen University, Xiamen 361005, China
(2)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期间至少来室工作一次,并做有关学术报告。
(3)课题开始执行的头年内若无人来室工作,须说明特殊原因,否则课题予以取消中止。(4)研究课题如有特殊原因,需延期完成或更换课题,应提前半年申请,并经学术委员会或室委会审查批准。
(5)重点课题负责人在结题时须来室做有关结题汇报。
成果归属:
基金课题的研究成果为实验室所有。成果申报和论文发表时的单位署名须为本实验室中/英文全称,作者原隶属单位可在附标中注明。
基金课题负责人责任:
基金课题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以便完成原定的科研内容,达到预期的研究目标。课题负责人应按实验室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好阶段性研究工作情况的填报、课题的总结、科技档案的管理、成果的汇总和财务结算等工作。
实验室优先支持的研究领域如下:
(01)原子光谱分析样品引入技术和联用技术的研究。(02)生物样品中的形态分析。
(03)生物质谱分析新接口、新技术的研究。(04)嗅觉传感器和智能嗅觉识别。
(05)超分子光化学荧光传感与分子识别。(06)新荧光探针与标记物研究。(07)生物荧光分析。
(08)天然药物和合成药物的荧光分析新方法研究。(09)现代化中的分析科学问题。
(10)生态环境化学/生物传感监测技术。(11)新型分离介质。
欢迎国内外的单位和个人以本实验室提供资助,开展合作研究。本室将为自带经费前来工作的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
附:本实验室通讯联系地址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 厦门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厦门大学现代分析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吴玲玲 老师
电话/传真:0592-2186401 邮编:361005 E-mail:analsci@xmu.edu.cn 主页:http://chem.xmu.edu.cn/zzjg/anal/
第四篇: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申请方法(精)
关于 2007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申请的通知
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立足于乳品产业链条, 以营养、安全、廉价、多样乳制品的 开发和生产为最终目标, 进行乳品生物工程、乳品科学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与技术、应 用乳品微生物的研究, 充实和发展乳品生物工程、理化特性、乳品加工与工程基础理论与应 用基础理论, 推动所属学科发展, 建立和完善持续、优质、高效奶业产业的理论及其配套技 术体系。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其宗旨是促进学科交叉和学 术交流, 努力建成为能代表国家学术水平、实验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科学研究基地与人才培养 及学术活动中心,力争打造乳品科学国家实验室。
一、申请资助领域
研究领域围绕牛奶生产, 加工, 销售, 即从牧场到餐桌的产业链所涉及的科学理论 与技术问题的立项。
二、申请方式及申请对象
1.主任基金申请方式有 2种:实验室固定研究课题和申请者自选研究课题。2.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博士后人员(不包括东北农业大学研究人员,均可在本 实验室计划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 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 在申请人员所在单位 或到本实验室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
3.实验室在已经资助的课题中选择优秀的课题申报教育部主任基金, 也接受申报教育 部主任基金课题的申请,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申报项目。
4.实验室接受国内外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实验室进行科研工作, 其研究 课题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
5.实验室接受国内外科研人员来此参加己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的课题研究, 科研人员 提出申请,由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即可前来工作。
三、主任基金申请办法、主任基金和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1.参与实验室提出 " 主任基金”申请项目的申请者需填写基金课题申请表, 并将电子稿 和三份打印稿签字后递交重点实验室办公室。高级科技人员申请不需要推荐,其他 科技人员申请需有两名高级科技人员推荐。申请项目由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批,或由 学术委员会通讯评议确定。根据有重点择优资助的原则, 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2.主任基金课题完成期限一般以 18个月为期,确需持续较长时间的重大课题可分阶段 申请, 资助金额一次核定, 资金划拨方法采取前期进入, 中期滚动, 后期资助的方式。3.主任基金开支范围 与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研究费用, 包括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仪器设备租用费等。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考查调研费。3 研究人员的津贴及雇用临时工费用。公共性开支,如出版费、会议费、评审费、行政办公费等。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结余可跨使用,课题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 本实验室。
4.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免费或优惠使用实验室的 仪器和设备,具体规定详见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规定。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参照主任 基金开支范围确定,经费的使用办法参照东北农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5.凡在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的外单位人员,在东北农业大学内住房费、交通费和生活补 贴,参照东北农业大学科研处客座人员有关待遇规定办理,经费由所参加的课题经费 中支付。
6.来实验室工作的国外学者、港澳及台湾科技人员,进本实验室的具体手续及待遇按 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科研成果与管理
1.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基金资助项目结束后 , 项目负责人认真撰写《乳品科学教育 部重点实验室专项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简称《总结报告》 , 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组 织对本项基金资助项目的评议验收。《总结报告》 于项目执行期限终止后 1个月内一式 2份报送实验室工作办公室,结题简表录入光盘报送基金管理委员会。
2.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将利用下一次实验室评估活动对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 室基金资助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议考核。
3.资助项目归档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资助课题结束后, 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 由实 验室归档。研究工作总结。2 学术论文及研究报告。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和资料等的原件或复印件 , 并提供 目录清单。
4.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基金项目的研究成果为提供第一发表单位为乳品科学 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并且影响因子 2.0以上 SCI 文章一篇;课题结束时,不能完成目标 者,退回资助研究经费。
5.实验室主任必须经常检查主任基金课题进展情况, 如发现原研究计划不能实现时, 有权 调整、暂停或取消资助项目。
6.当研究人员接受主任基金资助并来实验室进行研究工作时, 在研究工作期间, 凡是用主 任基金购买和加工制作的设备、仪器,归实验室所有。
7.凡是来本实验室参加已被列入本实验室研究项目的客座人员, 均应按计划向本实验室提 交阶段工作总结和论文。项目完成后,应按上述第(3 条要求进行研究工作的资料归 档工作。科研成果的管理按上述第(4 条执行。
8.研究人员自带经费来实验室完成的研究课题, 其研究成果归研究人员所在单位所有, 但 在成果鉴定、报奖以及发表论文时应注明 “本项研究工作在东北农业大学乳品科学教育 部重点实验室”完成。
9.凡在实验室从事研究的外单位人员, 均可以本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的名义参加国外学术 会议和在会上宣读论文, 也可以带研究生来实验室工作, 学术委员会对其学术成果进行 评议,选出优秀论文。对优秀论文及开发应用实验室设备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
五、资助数量和额度:每年立项 3~5项,每项经费资助人民币 3~5万元。
六、附 则
1.本基金使用方法由乳品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制定并监督执行。2.本基金使用方法责成实验室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申请截至日期: 2006年 12月 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申请书见附件(申请书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方视为申请有效。
八、联系方式: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木材街 59号 477#,邮编 150030 联系人:刘丽波 联系电话:0451-55190340
第五篇:201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始申报
201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始申报
教育部科技司 2011-6-23 17:55:00 关于组织申报201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通知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根据国家创新体系(大学)建设目标和有关高等学校科技发展规划要求,为加快高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继续推进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发展,结合国家重大需求和学科发展方向,我司决定开展201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的新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
1.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为指导,紧密围绕国际科技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突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紧密结合,突出与“985工程”、“211工程”和重点学科建设计划的有机衔接。
2.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科布局和区域分布,加快高校优势领域的基地建设。对同一高校同一重点学科内已建有国家和教育部基地(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中心)的不再列入建设范围。
3.突出特色建设,加强在新兴和交叉学科领域的布局。
4.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和环境建设,创造实验室优秀的文化和氛围。
二、申报方向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建设原则,在高校择优推荐并充分听取有关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经认真研究,我司拟定了今年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指南(见附件)。申报实验室必须符合指南方向的总体研究目标和涵盖所有研究方向,突出优势和特色。
三、申报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所申报实验室的主体学科须为国家重点学科。
2.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研究基础。所申报的实验室应处于本领域国内领先水平,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承担了国家重大科研任务或工程研究项目,有较充足的国家纵向科研经费;具备进行跨学科综合研究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条件,能开展高层次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
3.具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在所从事的研究领域内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团结协作、管理能力强的领导班子;有一支学术水平高、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有良好的科研传统和学术氛围。
4.具有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实验室科研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3000平方米左右;具有比较先进的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有稳定的管理、技术人员队伍,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5.具有良好的建设与运行条件支撑。依托高校要保证建设期间匹配投入仪器设备购置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保证实验室建设期间和建成后,每年提供不低于50万元的运行经费,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和国内外合作与交流的条件。
四、注意事项
1.拟申报高校需按照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指南和申报基本条件,充分考虑本校相关学科科技资源的整合,使实验室成为集中依托高校相关学科优势力量、代表依托高校相关领域最高学术水平的科研基地。
2.实行严格限额申报,每所学校只能申报一个符合申报方向指南的实验室。
3.认真组织填写《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参见http://www.teniu.cc/下载中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一式5份和电子版光盘须于2011年8月26日前送达我司基础研究处,逾期不予受理。
我司将按照《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视具体情况,聘请专家对高校申报的实验室材料进行评审,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确定今年立项建设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名单。
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 教育部科技司基础研究处(南楼413)
联系人:明媚、明炬
电话:010-66096519,66096301
附件:201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指南
教育部科技司
2011年6月21日
附件:
2011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申报方向指南
一、前沿基础领域 1.细胞活动与逆境适应
围绕逆境条件下细胞生命活动的重大科学问题,重点开展逆境下细胞信号转导、细胞逆境适应、逆境下蛋白质结构与功能、细胞与基因工程等方面的研究。
2.新型电池物理与技术
围绕新型电池发展中的基础性和前沿性问题,重点开展与二次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相关的物理基础问题、能源材料的理论和结构设计、能源存贮与转换过程中的物理/化学机制、高性能电池材料的制备与技术研究。
3.科学工程计算
围绕科学工程中的前沿数学核心问题,重点开展生命科学中的网络动力学问题、科学工程中多尺度输运问题、复杂流畅的数学问题等方面的研究。
4.天然产物化学生物学
围绕天然产物化学生物学的关键科学问题,重点开展基于生物评价的活性天然产物发现、天然产物生物学意义的发生本质、天然产物的生物合成与调控规律、活性天然产物的化学合成和基于靶蛋白结构的结构修饰等方面的研究。
5.中医证候学与方剂学
围绕中医现代化中中医证候学与方剂学研究的难点与核心问题,重点开展证候诊断与疗效评价的方法学研究、证候的生物学基础研究、方剂的作用机制与物质基础研究、方证相关性以及新药创制等方面的研究。
二、重大需求 6.生物化工
围绕生物化工与生物质资源高效利用过程中的关键科学问题,重点开展生物催化剂技术与理论、生物催化过程工程、生物质功能化、生物质的高效利用等方面的研究。
7.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
围绕食品胶体与生物技术研究中的基本理论和关键技术问题,重点开展食品胶体的结构与功能、食品胶体的生物制造、食品胶体的结构改造与功能强化、食品胶体的检测技术等方面的研究。
8.地下水文与水环境
围绕地下水循环的水文过程及地下水环境的关键科学问题,重点开展地下水系统、循环规律及其生态效应,地下水与地表水的水文耦合机制,污染质在土壤-地下水系统中迁移转化、监测其及治理修复等方面的研究。
9.交通隧道工程
围绕大型与复杂交通隧道建设与运营的安全、环保、节能 等核心理论与关键科学问题,开展隧道的结构设计理论与施工力学、安全控制与结构耐久性理论、高烈度地震区交通隧道抗减震理论与技术、高速公路及高速铁路隧道的灾害防救与运营环境控制等方面的研究。
10.深部矿产资源开采
围绕我国深部矿产资源开发中的关键科学问题,重点开展深部资源赋存特征、深部高效开采理论和技术及优化方法,安全开采及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研究。
11.能源工程安全与灾害力学
围绕灾害形成及重大能源工程防护中的科学理论和工程问题,重点开展固体强度与灾害力学、地下废物处置与能源储备工程安全、边坡稳定性与高坝安全等方面的研究。
12.中低温热能高效利用
围绕中低温热能的高效利用过程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中低温热能的高效获取与传递、中低温热能热力转换系统工质与关键部件、中低温热能的高效利用技术与总能系统优化等方面的研究。
13.能源热转换及其过程测控
围绕能源清洁高效热转换过程中的科学问题,重点开展煤、生物质和太阳能热转换新模式的理论和技术,能源热转换过程污染物生成机理和排放控制技术,新型能源热转换过程测量原理、控制理论和优化方法等方面的研究。
三、交叉学科领域 14.数理经济学
围绕数理经济学研究的理论以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科学问题,重点开展博弈论与机制设计、数理统计模型与方法、数理金融方法与金融建模、金融产品创新与风险管理、海量实时数据统计建模、宏观经济模型与预测等方面的研究。
15.现代教学技术
围绕现代科学技术支撑教育发展的关键科学问题,重点开展认知神经科学与教学、教学心理与创造性、信息技术与教学、现代科技技术在教学中的集成应用等方面的研究。
16.环境食品学
围绕环境与食品协同作用于健康的基础科学问题,重点开展环境地理与膳食模式选择、气候因子与食品应季机理、食品协同环境影响健康的微观机制等方面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