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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县县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
编辑:落日斜阳 识别码:20-448763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05 03:49:02 来源:网络

第一篇:某某县县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

某某县县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

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榆林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精神,加快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步伐,探索建立责权利统一,功能完备、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乡镇卫生院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卫生事业发展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和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原则,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积极开展托管制改革试点,以实现全县医院管理、医疗设备、医疗技术和医疗人才资源共享的目的,为全面开展托管制改革积累实践经验。

二、托管原则

按照“全面帮扶、分批推进、资源共享、提升服务”的原则要求,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业务建设与发展接受托管医院的管理、指导和扶持,托管医院享有管理权、经营权、人事权和分配权,实现责权利的统一。

三、托管期限与目标

(一)托管期限

三年,从2010年11月10日起—2013年11月10日止

(二)托管目标

1、通过托管,探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的模式和经验,增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发展后劲,帮助乡镇卫生院提高管理水平、医疗水平,实现托管双方的共同发展。

2、力争通过3年托管,使被托管卫生院达到乡镇卫生院甲等技术等级认定标准,在全县同级卫生院中基本建设、职能履行达到前列,在全市乃至全省成为综合示范乡镇卫生院。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职工满意度达95%以上。

3、加强被托管卫生院一级科室标准化建设,重点加强急诊科、儿科、内科、妇产科建设,结合当地实际,发展1-2个特色科室,在人员培训方面重点扶持,满足群众医疗服务要求。

4、提高被托管卫生院预防保健管理与服务能力,开展健康教育,完善一级预防体系,逐步建立县乡健康信息网络与平台。

四、托管内容与形式

(一)托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行政后勤管理等3个方面。

(二)托管形式:

1、被托管卫生院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在原“XXX卫生院”的基础上,加挂“XX医院定点托管卫生院”的牌子。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原性质保持不变,人员编制保持不变。托管后的乡镇卫生院享有原卫生院政策性的一切权益,政府对卫生院的财政拨款和上级各项卫生经费投入保持不变。

2、实行“五统一”管理。

(1)所有权统一。托管前,对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实行清产核资,交由托管医院进行建设和管理。托管医院要保证托管期间资产的保值增值。托管单位享有“人财物”的自由调配权和自主经营权。

(2)业务管理统一。由托管医院对被托管乡镇卫生院提出管理目标、派驻管理技术人员,被托管乡镇卫生院作为一个二级单位对托管单位负责,由托管医院对被托管乡镇卫生院进行管理和考核。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接受托管医院的管理与考核。同时接受县卫生局及相关上级业务单位的检查与指导。

(3)人事管理统一。被托管卫生院院长由托管医院考察提出人选,报卫生局任命。由托管医院与被托管医院院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所有托管的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整体实行聘用制,由托管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制定绩效工资考评方案,统一制定进修培训计划,统一安排工作岗位。落聘人员属正式职工的实行待岗或者转岗,待岗期间的待遇按照有关人事管理规定执行;属临时人员的自动解聘。(4)财务管理统一。被托管的乡镇卫生院实行经济独立核算,其财务在实行清产核资后统一移交托管医院,由托管单位选聘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经费由托管医院审核同意后,由卫生局直接拨入被托管乡镇卫生院账号。

(5)药品管理统一。被托管乡镇卫生院药品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三统一”管理,并执行零差率销售。

3、托管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托管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工作,制定公共卫生工作目标,检查、落实、考核托管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工作。

五、试点单位

本着既要发展乡镇卫生院,又不能拖垮县级医疗机构的原则,鉴于我县乡镇卫生院数量大,工作任务重,而且县级医疗机构卫生资源又十分有限,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托管尚存在一定困难。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确保改革取得成效,经过研究决定先行开展试点工作。

试点卫生院为:宁条梁中心卫生院、王渠则中心卫生院、红墩界卫生院。分别由县医院、县中医院两家二级医疗机构托管。县医院托管宁条梁中心卫生院、红墩界卫生院;中医院托管王渠则中心卫生院。

六、托管任务

托管单位在履行托管职责期间承担以下托管任务:

(一)统一管理。为被托管单位引入先进的管理服务理念,建立健全领导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科学合理制定卫生院的内部分配方案。全面行使对被托管单位的统一管理,负责被托管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被托管单位村级卫生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人才下派。托管医院负责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及行政后勤管理人才的选拔和配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托管医院必须派出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到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工作,且被派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三)技术下沉。在派出人才的基础上,加强对被托管单位工作人员的技术指导,搞好“传帮带”,加强业务培训,同时搞好村卫生室的规范化管理和业务培训。根据乡镇卫生院的需要,不断派出医疗专家到受托卫生院进行会诊、坐诊、技术指导,加强巡回医疗,派驻医疗队,提高对全乡农村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治水平。

(四)双向转诊。建立健全科学严谨的双向转诊制度,减轻患者负担,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五)资金扶持。根据被托管单位的运行情况,加大资金、设备的扶持力度,提高综合业务水平。

(六)树立典型。托管期间,在保证被托管单位的正常运转,管理服务水平上档次的同时要出经验、出典型、建示范,而且不允许产生新的债务。

(七)日常考核。托管医院对被托管乡镇卫生院的财务、医疗、护理、防疫、保健、卫生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并适时对各方面的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规范管理。同时,托管医院必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及相关单位的监督检查。年终考核时,被托管乡镇卫生院和其他乡镇卫生院同样对待,考核不合格的直接追究托管医院领导人责任。

七、工作职责

在托管试点工作中,县卫生局、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下列职责开展工作,共同做好托管试点工作。

(一)县卫生局:承担对托管试点工作的宣传、调研、方案的制定和组织领导职责,督促县级医疗单位制定管理方案,指导做好托管试点工作。

(二)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对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和指导职责;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及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职责。

(三)县级医疗单位:承担对乡镇卫生院的行政、业务、后勤管理职责;承担本试点方案规定的托管任务,确保乡镇卫生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化解乡镇卫生院历史债务。

(四)乡镇卫生院:承担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承担对村级卫生室的管理职责;承担为辖区内农村居民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的职责。

八、保障措施

(一)托管后的乡镇卫生院仍属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基本医疗和政府的公共卫生职能不变。国家对托管后的乡镇卫生院经费补助政策等同于其他非试点乡镇卫生院。

(二)托管前,对被托管单位进行清产核资。债权交由托管单位全权接收;债务交由托管单位实施托管后逐步偿还。但必须达到保值增值的要求。

(三)加强对托管制试点改革情况的跟踪调查和检查指导,及时总结经验和改进存在的不足。

九、组织实施

(一)2010年10月25日前,县级医疗单位制定出相关管理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并上报县卫生局。

(二)2010年10月31日前,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议。

(三)2010年11月5日前,托管双方完成清产核资工作。

(四)2010年11月10日,托管试点正式启动实施。

(五)2011年5月30日,小结考核托管试点运行情况。

第二篇: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

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方案

为贯彻落实《xx省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建设,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定本方案。

一、乡镇卫生院的设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生资源、农村居民卫生需求、交通条件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制定乡镇卫生院设置规划,报经设区的市(地)政府(行署)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并经省卫生厅确认后,报当地政府批准,在本行政区域内发布实施。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由所在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不得采取拍卖、租赁、承包、分散经营等有损公益性质和国有资产流失的经营方式。乡镇卫生院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二、乡镇卫生院的工作职能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农村居民健康为中心,逐步转变服务模式,对行动不便的患者、重点管理的慢性病人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乡镇卫生院一般不得向医院模式发展,不参与医院等级评审。一般卫生院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康复等综合性服务;承担辖区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村医生培训等。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接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12.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

2.临床科所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其他职能。

1.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2.切实加强“县乡医疗集团化”管理,乡镇卫生院在接受县级医疗机构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双向转诊,在人才、设备、管理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县级医疗机构的带动作用和乡镇卫生院的枢纽作用。

3.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所(室)的管理职能,在行政、人员、业务、药械、耗材、财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七个方面实行一体化管理。负责村卫生所(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考核等项工作。

(四)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在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中提供相关的中医药服务。

三、乡镇卫生院的改革任务

(一)改革人事制度,实行全员聘用。

1.核定人员编制。按照《xx省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和编制配置指导意见》执行。在编制中,中医药人员应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5%以上。核定的编制是乡镇卫生院聘用人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2.科学设置岗位。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合理设置岗位。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乡镇卫生院院长,聘期为3年。院长为独立法人代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公共卫生等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3.人员定岗竞聘。

(1)竞聘对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和临时聘用人员中具有执业(从业)资格或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者(在编正式工作人员优先聘用)。

(2)实施步骤。①报批设岗方案。乡镇卫生院依据核定的编制和职责任务,拟制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设岗方案由县(市、区)卫生部门审核、人事部门核准。②确定竞聘人员。县(市、区)卫生、人事、编制等部门对乡镇卫生院上报的竞聘人员,按规定逐人审核、确认。③组织竞聘上岗。县(市、区)卫生部门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

(3)资格准入。实行资格准入制度,不具备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得进入。对具有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无相应空缺的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定岗竞聘具体实施办法。

4.实行全员聘用。乡镇卫生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待遇、聘期等内容,合同文本完整规范。县级人事、卫生部门按规定对乡镇卫生院完成岗位设置、组织人员定岗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岗位工资待遇。今后乡镇卫生院岗位空缺需补充工作人员,必须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和招聘计划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公开信息、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竞争择优等规范程序组织实施。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

5.安置分流人员。

(二)改革分配制度,实施绩效考核。对乡镇卫生院的绩效考核,参照有关文件执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进行考核,财政、人事等部门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乡镇卫生院在县级卫生行政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乡镇卫生院的考核结果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与当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相衔接的原则核定;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乡镇卫生院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其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行零差率销售。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由省统一网上集中招标采购,并统一定价、统一配送。乡镇卫生院使用的基本药物,一律实行零差率销售;现有库存药品全部按进价销售,且不得高于国家指导价和省采购价。

(四)改革经费保障制度,完善运行补偿机制。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等运行成本通过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补偿。政府补助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办法核定。在补偿渠道方面,基本医疗服务主要通过医疗保障购买服务付费和个人付费补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补偿;对其承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任务由政府按服务成本核定补助。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核定的经常性支出时,差额部分由同级政府在预算中予以足额安排,并在对其任务完成情况、患者满意程度、居民健康改善状况等进行综合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由同级财政根据考核结果,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拨付。乡镇卫生院应用中药饮片和中医非药物疗法给予补偿。使用中药饮片可按已使饮片金额的20%至30%给予补偿,应用非药物疗法可按服务人次补偿,每治疗一次,则按患者就医费用20%至30%给予补偿。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品种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报销范围,提高中医药项目的报销比例,降低中医药项目的报销起付线。

本方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

第三篇:XXX县人民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工作总结

XXX县人民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工作总结

实施县级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工作,是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缓解乡镇卫生院人才短缺和培养技术力量的一项重要措施。我院按照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XXX县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与两所乡镇卫生院协商配合,扎实有效地开展托管工作,通过一年的托管,我院探索开展了托管乡镇卫生院的乡镇一体化建设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托管工作开展情况做如下总结:

一、加强托管领导

明确责任

我院被确定为托管的试点医院以来,医院领导高度重视,为此医院专门召开了院委会,讨论托管乡镇卫生院的相关事宜。经过反复讨论制定了《XXX县人民医院托管XXX中心卫生院、XXX卫生院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托管乡镇卫生院领导小组。院长亲自带队分别到两所乡镇卫生院进行实地调研,现场查看了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基础设施概况及运行状态;并现场提问各专业人员基础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了解实际情况后通过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确认了院长人选,同时指定县医院两名院长助理分别担任两所乡镇卫生院的分管院长,负责托管的各项工作。派出财务人员对两所医院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核查,建立了新的财务规范管理办法。为保证此项工作取得成效,落到实处,同时制定了托管目标和托管工作重点,使托管工作真正起了促进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的发展。

二、制定托管计划

取得实效

为了使托管工作长期有效开展,制定了《XXX县人民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工作安排》、《XXX县医院托管宁条梁镇中心卫生院工作计划》、《XX县医院红墩界卫生院工作计划》,根据计划每月选派一名具有临床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轮流到两所乡镇卫生院进行技术援助。除进行业务指导外,重点对乡镇卫生院规范化管理、医疗文书书写、工作程序流程、技术规范等进行指导。同时组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逢集到乡镇卫生院坐诊,建立会诊制度。为确保专业技术人员下乡到位,制定了《XXX县人民医院托管乡镇卫生院专业技术支持管理规定》,每位下乡人员完成任务后必须填写《XXX县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下乡鉴定表》,分别由乡医院院长、分管院长确认签名。对积极参与下乡帮扶活动的人员,将作为以后晋升、评优、岗位定级的主要依据。一年以来我院先后共派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70人次,其中高年资医师27人次,业务骨干43人次。

三、加强学习

提高业务水平

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具体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建立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二级医师负责制。并不定期举行业务专题讲座,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医疗文书书写质量。加强业务培训,多次派影像、检验、维修等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进行现场业务培训和指导,重点对放射科的规范建设、心电图检查、B超检查、三常规检验技术进行了指导与培训,目前已能顺利开展。同时免费接收乡镇卫生院专业人员到我院进修学习,使乡镇卫生院的整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金杯银杯,真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老百姓口口声声说:“政策真好,不出村就能让县医院的医生看病了”。

四、公共卫生项目的督查落实

乡镇卫生院的公共卫生项目是一向重点工作,在托管以后,对其所担负的公共卫生工作加强督导,特别是健康档案、预防接种、65岁以上老年人的体检等项目逐一落实。

五、双向转诊的落实

托管工作实现了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双向转诊工作,使双向转诊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实现了转诊病人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制度,真正减轻患者的负担、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六、经费与建设支持

在被托管医院经费底子薄,增加业务范围的情况下,我院先后给两所医院投入资金10万元,同时赠送、购置了血球计数仪、尿机、心电图机等设备,使业务工作能更好的开展。

七、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经过一年的托管工作,宁条梁镇中心卫生院门诊患者3078人次,同比增长50%;住院患者1030人次,同比增长56.5%;业务收入99.7万元,同比增长65%。红墩界卫生院门诊患者9180人次,同比增长35%;住院患者5400人次,同比增长20%;业务收入为60万元,同比增长30%。

经过一年的托管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推进托管工作,探索更好的工作模式。带动乡镇卫生院全面快速发展,使托管工作取得实效,切实为当地人民群众就医带来更多实惠与方便。

XXX县人民医院 2011年10月25日

第四篇:全省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远程会诊工作实施方案

转发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远程会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远程会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甘肃省卫生厅文件

甘卫医政函[2010]437号

关于印发《全省乡镇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远程

医疗会诊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厅直各医疗机构,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甘肃康复中心医院:

现将《全省乡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一日

全省乡卫生院及以上医疗机构

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实施方案

一、全省远程医疗会诊网路总体规划

(一)网路设置

甘肃远程医疗会诊中心设在甘肃省人民医院。各省级临床医学中心和省级其他医疗机构为甘肃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省级网络中心。各市州级医疗机构作为甘肃远程医疗会诊中心的地区分中心。县级医疗机构作为甘肃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地区分中心下属分中心。

(二)管理机构

省卫生厅具体负责甘肃省远程医疗会诊工作,制定全省远程医疗会诊制度,协调会诊价格,监督会诊制度实施,并对会诊质量进行监督和考评,制定促进此项工作顺利实施的配套政策和规定。

二、建设网络步骤时间

(一)建立以甘肃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和省级各临床医学中心

等医疗机构为一体的覆盖全省乡镇卫生院的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建设周期5个月。

(二)完成乡镇卫生院联网工作后,开始建立以各省级临床医学中心为主体的远程医疗会诊网络,并与原有甘肃远程医疗会诊中心联网。建设周期3个月。

(三)同步建设市、州各医院和县级各医院远程医疗会诊分中心。建设周期3个月。

三、相关制度和配套政策

(一)要将远程医疗会诊工作与上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院工作以及城市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相关制度政策相配套,并纳入医院管理工作及医护人员职称晋升的考核内容。

(二)远程医疗会诊作为政府的一项扶贫工程,是缓解基层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举措,会诊费可纳入新农合等医保报销范围。上级对口支援医院原则上免收下级对口受援医院会诊费。

(三)远程会诊程序原则上实行由乡级→县级→市、州级→省级逐级会诊制度。基层医疗机构也可视病人病情实行跨级、跨区域自行选择会诊医院。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所辖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次数、专家参与远程医疗会诊的工作量、基层医院申请远程会诊次数以及为基层病人节约医疗费用等纳入医疗机构考核体系之中。

(五)建立与外省(区)之间的远程医疗会诊平台,为我省老百姓在更大范围内寻求诊疗提供服务。

(六)通过远程医疗会诊网络,拓宽网络服务功能,为建立卫生信息一体化服务体系奠定基础。

第五篇: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方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卫生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已面临生存危机。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消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原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已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公有制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卫生事业特点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农村医疗管理新体制,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办卫生,增强农村卫生活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事业性质与产业性质分开、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分开的原则。把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把政府应当做的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做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办医方向,以卖为主、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坚持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的改革原则。

坚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坚持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和不增加群众负担原则。坚持确保平衡过渡的原则。

坚持以卖为主或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卖的是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转让卫生院原有牌子和土地所有权)

出售医院资产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其次用于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建立卫生发展基金,属县政府所有,由卫生局管理,集中使用,用于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

今年底,选择少数几家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1至3年的工作,原 1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民营化。

三、试点工作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宝华、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树成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家娟任副组长,卫生局长王淑艳、人事局长郭永贞、物价局长赵俊华、国税局长刘寅东、地税局长王辉、工商局长何凤义、财政局长邵春勤、国资局长关立杰、体改办主任郭启龙、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于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并从人事局、体改办、国资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主任由王淑艳兼任。

2、确定试点单位。南八家卫生院、湾甸子卫生院及北三家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3、上报《清原满族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4、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5、召开改制医院的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职工大会讨论具体方案,上报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7、进行出售公告。

8、竞价拍卖。

四、改制医院的资产界定

1、由卫生局对医院的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器械等)、流动资产(流动资金、库存药品、暂存款、应收款)、专项资产清产核算;对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做出汇总表。再由国资部门确认,然后进入改制程序。

2、资产核定后,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单位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改制后医院土地使用权处置由资产受让方到国土局依法办理出让或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有关手续,未出售的国有资产由县卫生局代管。

五、出售方式和竟卖底价的确定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须交纳5-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抵顶购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事后毁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拍卖过程由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主持。

为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国资部门确定的评估价作为竞卖的底价。中标者必须承担债权债务,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医院净资产、无形资产加上竞标浮动价,由中标者现款购买,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须在3日内付清现款,成交价在100-200万元的一周内付清现款,成交价200万元以上的可分期付清,第一次在三日内付70%,余款在改制六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不交,视同悔约,医院所有资产收归国有,已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

六、人员安置及分流办法

1、改制后的医院,原有单位法人地位立即取消,原单位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到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改制后,新组建医院第一年聘用原有职工不少于90%,并与上岗职工按《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聘用职工按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政策执行。

2、离退休职工工资和遗属费按照辽委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将1996年前离退休职工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3、提前退休政策。落实抚委办发[2004]25号(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截至2004年12月31日,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含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逐年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

4、出售后的医院职工四个不变,即原有身分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工资晋升不变、原有养老金缴发途径不变。

七、改制医院的性质

改制后乡镇医院的性质为民营非事业单位。在办理变更手续时,由单位法人自主选择申请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新设置科室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党支部,归属地方党委领导;实行股份制的医院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改制单位的登记

医院改制后,由县编制委员会办理原卫生院注销手续,购买方凭有效证件向县编制委员会申办有关手续。到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改制后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改革后的法人对医院享有资产处置权、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权、人事裁定权。

改制后的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上接受卫生、物价、技术监督、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

八、几点要求

1、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县乡镇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进行。

2、严明纪律,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3、改革过程医院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患者就医需求及医疗安全。

4、卫生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工作,要不畏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推进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县卫生局

2004年10月12日

某某县县级医疗机构托管乡镇卫生院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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