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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
编辑:独影花开 识别码:20-37242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0 14:54:51 来源:网络

第一篇:生育保险金

1、关于生育保险金(电话:12333)

晚育,顺产:上个月的缴费基数14年3022×4+3000 = 15088元 晚育,刨腹:上个月的缴费基数14年3022×4.5+3000=16599元

2、分娩用医保(电话:962218)

仅分娩费,先支付1500(现金或拉卡),剩余部分按个人15%,国家85%,医院会直接跟社保结算。

3、个人支付计算方法:

1500+剩余部分×15%,可使用自己医保卡中去年以前的余额。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可以到社保中心区领)

个人信息,姓名,住址,工作单位,配偶的工作单位,小朋友的名字等2、3、生育妇女的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医院开具的《生育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写好夫妻双方姓名及双方的户籍地址。

4、生育妇女双方户口簿,户口簿要复印第一页(就是有派出所公章的一页),还有夫妻双方姓名的一页;

5、生育妇女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必须复印双方姓名及有身份证的那一页。

6、生育妇女本人实名制活期银行卡(折)原件及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要求签名档完整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持卡人姓名,银行账号及身份证号码

7、下列银行卡折可用:

浦发银行:东方卡(账号必须是843012,984301,984303,9802,622521,622522,622517,622523开头)

中国银行:借记卡(账号必须是6013,45635108开头)

8、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9、非本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其他注意事项

 申领生育险可就近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就是说不是户籍所在的也可以)

长宁:天山路38号52060415

闵行:莘庄莘松路385号64920165  港澳台及境外生育,需要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或诊断报告(医院盖章或医生签名)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用标准A4纸复印,其中《生育医学证明》需单独复印。

第二篇:生育保险金

什么是生育保险金?

来源:百度作者:日期:10-01-2

2生育保险金又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个人参保缴费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帐管理。企业无论有无女职工,均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女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两项。

生育保险金的计算

来源:作者:日期:10-03-28

生育保险金又叫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参保单位按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费;个人参保缴费的按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与养老保险费一并征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分帐管理。企业无论有无女职工,均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女职工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3个月(90天)计发

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

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

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 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1、正常生育的 按2个月计发

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

生育保险金是国家针对女性生育特点,通过国家强制手段征集生育基金,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经济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生育津贴、生育医疗待遇两项。

生育保险金申请须知

来源:作者:日期:10-03-28

一、按照《办法》规定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生育医疗费补贴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二)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后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三)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二、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一)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二)男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有效失业证、身份证、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出院证明书、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明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配偶的失业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三、申领计划生育手术费须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劳动合同书、本人身份证、婚姻证明。

2、个体参加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一式两份、手术费收费票据、病情证明书、身份证、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

四、报销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住院医疗费提供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并盖有单位行政公章的《成都市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计划生育、计划生育并发症住院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财政部门制作或监制的医疗服务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清单、复式处方、单位证明、出院证明书、婚姻证明、社会保险卡、身份证、个人结算性存折。

3、申报输精管吻合术、输卵管吻合术费用的,除需上述证明外,还需提供计划生育委员会的相关证明。参保人员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五、拨付标准:

(一)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

总额除以365日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

1、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

2、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

4、剖宫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实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价格标准按照省、市价格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即: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45元;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46元;药物流产术127元(药物流产术不全施行清宫术增加47元);人工流产术85元(施行钳夹增加1 2元);中孕期引产366元[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引产增加50元];输精管扎术150元;输卵管结扎术510元;输精管吻合术370元;输卵管吻合术400元。

(四)男职工配偶补贴: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己参加生育保险但缴费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15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5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15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200元。

六、申报期限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所需材料: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办事机构:基本医疗保险科

办公地址:双楠小区置信北街3号(武侯区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8508518

4法律依据:

备注说明:申报期限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申报时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来源:作者:日期:09-12-26

注: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 10(天)。

三、其它

•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

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实施 < 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 >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四、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从年月日起,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第三篇:生育保险金报销

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须知

一、申领条件:

(一)、生育女职工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不含生育当月,用人单位未及时参保而补缴的生育保险费,不计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累计的缴费月份之内),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须当月有参保生育保险,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保缴费,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

(二)、在按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三)、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

二、所需材料:

(一)、分娩或剖宫产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外地卡、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户籍所在地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签发的计划内生育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准生证有效期为从发证之日起算三年,超过有效期的需进行延期或提供原发证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计划内生育证明。

3、医疗机构或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5、《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6、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会保障卡及银联卡(所有信用卡、招商银行及中信银行卡暂不能用);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收费票据(原件和复印件)、费用汇总清单(原件)、病历或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4、自然流产而未实施人工流产术的,需提供加盖诊断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5、实施免费人工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提供街道(居委会、村委会)实施免费手术介绍信(证明)及实施手术医疗机构的手术证明。

6、《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一份);

7、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申领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申领流程:

(一)、登陆厦门市社会保障卡信息网(http:///),下载《厦门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委托书》,按要求填写;

(二)、交所在单位核实盖章(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其所辖社区居委会核实盖章, 非本市户籍失业人员由原单位核实盖章);

(三)、携带 《申领表》及第二条要求的材料交所辖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生育保险受理窗口办理;

(四)、符合申领条件者,受理15若无异议,视为待遇申领完成;如有异议,请申领人持收件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原受理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查询。

(五)、对不符合申领条件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在受理二十天之内通知申领人,并退回申领材料。

四、待遇申领时间:由于缴费数据延迟,生育事实发生后的次月20日起,方可办理申领手续;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五、市区分工:市属企业职工请到市社保中心申领,区属企业职工请到各区社保中心申领。

六、经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第四篇:生育保险金领用材料

生育保险所需材料

1.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领单(申领6)(可至各区社保中心领取)

2.已参加本市城镇保险或小城镇保险的生育妇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

3.医院开具的《生育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写上夫妻双方姓名及双方户籍地址(非《出生医学证明》)不是宝宝的那张彩色的出生证明,而是有2联的手写的《生育医学证明》,此联的右侧有写是领取生育保险的那联

4.生育妇女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须复印双方姓名及有身份证号的一页

5.1)夫妻双方户口簿,户口簿须复印第一页(有派出所公章一页)及有夫妻双方姓名的一页;

2)集体户口,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

3)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6.生育妇女本人实名制活期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具体银行账户规则附后

(1)银行存折的需复印帐号一面;

(2)银行卡需正反面复印,要求签名档完整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持卡人姓名、银行帐号及身份证号码)

7.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8.非本人办理,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

其他注意事项:

1.申领生育保险可至就近区县社保中心办理

2.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人口计生部门盖章、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市婚入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3.提供复印件需用标准A4纸复印,其中《生育医学证明》需单独复印

4.有提供非中文内容的材料需至相关资质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5.他未注明情况可凭号至柜台咨询或致电12333电话咨询

第五篇:申领生育保险金委托书

申领生育保险金委托书

**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本人 **,因不能亲自前往贵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手续,特委托***(身份证号:******************),前往贵处办理生育保险金申领手续,并将生育保险金转入本人银行卡内:

卡号:

开户行:

此致!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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