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市政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一、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到规划局办事大厅用地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与环境院协调办理现场公示;
3、公示期内打印公示页面,公示结束后到规划局信访办领取信访登记表;到环境院领取公示结果;
4、到规划局大厅用地窗口提交信访登记表、公示结果;
5、领证。
二、建设工程(交通)规划许可证
1、到规划局办事大厅交通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与报社协调办理报纸公示;
3、到规划局大厅交通窗口提交公示结果;
4、领证。
材料清单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交通)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管线)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书(红头)3.委托书(红头)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关于分级进行市政工程管理的通知 8.成立断头路建设工程指挥部文件 9.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10.政府投资项目计划通知 11.道路建设方案批复
12.选址、用地:区位图、红线图(各3套)交通:道路工程施工图(3套)管线:雨、污水施工图(各3套)(图纸加盖设计院公章)
13.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登记表 14.提交材料电子版
(所有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第二篇: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办理流程
选址意见书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4、项目申请报告(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建议书或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5、申请人与土地现使用单位的土地出让意向书及上级部门意见(土地预审意见或海域使用权)
6、规委会会议纪要
7、如属工业项目和其他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及对周围地区有一定影响和控制要求的建设项目应加送下列资料:a有关工艺的基本情况,对水、陆运输、能源和市政、公用配套要求(包括电力、给排水、道路、煤气和通讯)的基本要求;b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围地区带来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建设有制约的控制要求;c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资料;d其他特殊要求
8、大中型建设项目应附送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
9、属原址改建需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须附送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权属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其中联建的应送联建协议等文件
10、必要时提交有关部门(如环保、消防、文物保护、供水、供电等)的审批意见或协议
11、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规划设计要求(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 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建筑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要求申请表》
4、核发过规划许可证的需提供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属证明及用地内房屋产权证明
6、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需要打印的材料: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
规划设计要求(市政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申请文(拟建项目的想法和要求的说明及其他文件)
2、填写《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要求申请表》
3、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
4、工程示意图一份(1:20000比例以上现状管网图上标示拟建位置)
5、(立交桥、变电站、净水厂、污水处理厂等)应提交选线、选址论证
6、大型市政工程项目应附送有关部门对工程的批复
7、会议纪要(如果有)
8、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需要打印的材料: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划拨类项目)
5、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招拍挂项目)
6、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预审意见
8、初步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单
9、按规划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或总平面图(含外网设计图)2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1套;
10、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初步设计方案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初步设计方案申请表》
4、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划拨类项目)
5、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招拍挂项目)
6、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或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7、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预审意见
9、按规划要求,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规划设计方案(含管网综合图)或总平面图(含外网设计图)2套及CAD DWG格式电子数据1套;
10、其他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报《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
4、《建设工程设计要求复函通知单》原件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关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通知原件、土地权属证明
5、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6、设计方案或初步设计方案2套及CADR14DWG格式电子数据1套;户外广告和外装修工程2套设计图纸彩色效果图2份(含夜景效果)
7、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市政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申请文(拟建项目的想法和要求的说明及其他文件)
2、填报《市政工程设计方案申请表》
3、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4、《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要求通知单》
5、道路及管线工程方案设计图二份(包括目录、设计说明、平面图、横纵断面图、重要节点详图、附属设施图)
6、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DWG格式设计文件1套
7、《市政工程项目设计要求通知单》中要求送审的其他有关图纸、文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说明申请项目的基本情况和其他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3、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建筑工程)
4、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单
5、建筑工程施工图3套及CADR14DWG格式电子数据1套
6、《建设工程规划申请附件》
7、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8、土地权属证明
9、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文件等。
需要打印的材料:受理通知单、不予受理通知单、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单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申请文
3、填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市政工程)
4、市政道路、桥梁、管线、河道工程需提交以下资料:(1)项目批准计划、相关纪要文件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3)工程施工设计图二份(目录、说明、平面图、纵横断面图、大样图等管线平面设计图比例应为1:1000,图上应标明工程范围内的地上、地下管线、绿化、构筑物、建筑物,管线穿越的道路交叉口、桥梁、河道、隧道、铁路等设施的最新现状资料和与拟建工程的相关尺寸)管线隧道、超高压输电线路塔架、特殊管道的管架,应加送构筑物结构图、架型设计图和基础图各二份;(4)新、扩建道路、河道工程报规划和国土部门用地审批文件一份
(5)若管线穿越道路红线外其它用地地块,需其他用地单位同意埋设的证明一份
(6)符合唐山市管线设计数据交换标准的CADDWG格式设计文件一套(7)《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市政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单》要求的其它有关资料
5、开设机动车出入口、断绿化带需提交以下材料:(1)《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条件通知单》
(2)建设用地总平面设计图两份(应包括停车场位置、面积、停车泊位数量、交通流线及交通影响分析等内容)、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总平面图、《批后管理跟踪表》2份
4、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放线测量成果2份
5、建筑施工许可证(限额以上)
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市政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申请
2、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总平面图、《批后管理跟踪表》2份
4、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放线测量成果2份
5、工程竣工测量方案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建筑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申请文
4、填报《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总平面图、批后管理跟踪表
6、竣工图1套(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
7、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竣工测量成果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备案(市政工程)
提请材料及份数(份数必须填):
1、申请人身份证明
2、申请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代理权限)及委托人、代 理人身份证明
3、申请人申请文
4、填报《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申请表》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所附总平面图、批后管理跟踪表
6、竣工图1套(平面、横纵断面图,重要节点和设施资料))
7、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竣工测量成果。
第三篇:工程规划办理流程
项目建设规划办理流程
步骤一:市场调查
步骤二:参加招标或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交纳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办理土地证所需资料: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1份(原件)
3、公司章程
4、营业执照
5、法人身份证明
6、土地登记委托书
7、法人及经办人身分证复印件
8、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9、土地交付记录表
10、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1、契税交纳凭证复印件
12、地税窗口准备资料:合同、发票复印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印花税、3%契税票
步骤三:做环境评估报告
步骤四:发改局立项批文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系统网上进行开发项目备案,备案完成后前往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局窗口取得《立项批文》 网址:http://invest.zj.gov.cn/
用户名:开阳房产公司
密码:12345678 第一步
关于项目立项的申请报告—红头文件格式
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土地出让金发票
发改局收到以上资料后,给予受理,并出示受理函,要求做好规划、水利、环保、等 第二步
关于要求批复凤凰天成项目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红头文件格式 初步设计方案文本2份
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环评报告(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做)、水土保持报告表(联系有资质的单位做)、出让红线图等资料报送发改局窗口。第三步
发改局召集各个单位专家评审召开“初步方案论证会” 通过后,所有资料齐全,取得立项批文
步骤五:找设计单位做项目方案并签订《设计合同》
图纸设计:单位一: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3052285--分机
设计人员:张燕芬
胡工:
付勇强(建、结)***
周国民(电气)-351
陶敏议(景观)-328
杨梦(市政)***-346
晒图-309
管图-319
后勤-317
财务3039313
单位二:开化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方院长
660209
设计人员:江工(建结)666411
江家平(建)672031
张水英(综合)6024406
王华(财务/晒图)6014718
单位三: 衢州中原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人员:何本忠*** 689238
图纸审核:单位一:衢州市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马宾
3055258-361
***
单位二:衢州创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卢主任
3890905
图纸会审:发包方组织各施工单位人员、监理、设计师对施工图纸有疑问进行讨论
步骤五:招标
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三楼 提供资料:
1、图纸1套
2、报建申请表2份(单位盖章)
3、图纸审查报告1份
4、工程规划许可证
步骤六:施工单位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施工补充合同、签证单、踢项工程合同
步骤八:工程前期资料送相关部门审核、备案
办理整个小区命名需要的资料 准备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份
2、立项批文2份
3、总平图2份(盖章)
4、申请报告
内容:该项目现位于的地块;规划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设住宅套数,户型;开工和竣工时间。其中:一期或二期工程完成建筑面积、住宅套数及户型。
送申单位一:办理门牌号(证)
地点:开化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地名办窗口 准备材料:
1、总平图1份(盖章)
2、楼号门牌排列清单,标出朝向(盖章)
3、幢号牌、单元牌、门牌统计表
4、通过审查,取得地名办门牌批文2份(1份存档,1份送房管处测绘面积)
5、等待通知去取门牌号、门牌证
联系人:徐主任
665705
送申单位二:面积预测
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后院二楼三准测绘办公室 送申材料:
1、测绘申请表
2、测绘委托合同
①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②立项目批文 ③工程规划许可证 ④设计施工图纸1套
⑤地名办门牌批文1份(原件)
3、测绘好后核对面积,无误后取房产测绘报告
4、缴纳测绘费用
预测费用标准:住宅0.3元/㎡;商住楼(综合楼)0.5元/㎡ 实测费用标准: 住宅0.8元/㎡;商住楼(综合楼)1.2元/㎡
联系人:胡华军614699 杨激657491
送申单位四: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规划窗口
准备资料:
1、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表
3份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批准通知书(已提供的可免)
包括批准出让土地通知书、挂牌出让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国土资源局文件(关于…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请示)、红线图、项目核准的批复、土地使用证)
3、有关部门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建设用地许可阶段已报送的除外)
4、民用建筑,应提交《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的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5、有房产证的拆旧建新项目,须提供旧房产权证注销证明文件
6、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技术论证意见表
7、建设工程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
8、建设单位企业执照文件、法人身份证,个人还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许可阶段已报送的除外)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法定时限20工作日,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0-6021890
3、立项批文
4、总平图(签字)及施工图纸1套(建图)
5、交纳规费:①拨地钉桩费1910元/件(按单元数计算件)
②测量费0.25元/㎡ ③墙改费10元/㎡
④散装水泥费1.5元/㎡ ⑤电视网络费10元/㎡
⑥水利费 占地面积×1元/㎡ ⑦社保费 8元/㎡
⑧白蚁预防合同2元/㎡
注:发票填报财务时应写明标段项目费用
送申单位五:防雷申请备案
地点:开化县气象局
送申材料:
1、气象检测申报表
2、建结水电各1份
3、通过审查,缴纳防雷检测费用后,取得防雷批文
联系人:小邱(职员)665705
翁:6014996/***
送申单位六:开化人防办
送申资料:
1、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3份
2、具体建设项目人防工程预审意见书
3、立项批文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需要建设人防的提供地质勘查报告
送申单位四:消防设计申请备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再办)
地点:开化县消防队(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消防窗口)
送申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备案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建设单位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单位盖章)
3、开发商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人签字按指印)
4、立项批文1份(原单位盖章)
5、城建规划部门堪测红线图1份(原单位盖章)
6、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原单位盖章)
7、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单位盖章)
8、消防设计文件1份
9、设计单位的资质以及营业执照(设计单位盖章)-
10、设计施工图纸1套,总平图、总水图各1份(蓝图)
11、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12、授权委托书
12、通过审查后,缴纳消防费用,取得消防合格批文
联系人
步骤九: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规划窗口 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2份
2、立项批文
3、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报建申请表、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施工图备案表5份、合格书、审查报告原件
6、施工合同(备案过的原件,备案需填写浙江省建设施工合同备案表)
7、监理合同复印件
8、工程质量监督书 质量手续:
1、工程质量监督表4份
2、工程交易单
3、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复印件
5、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6、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7、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复印件
8、审查图纸全套
9、质量监督信息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9、安全监督手续以及安全条件申报资料(由施工单位备案并提供)
10、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备案提供)
11、防雷管理审批表
12、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
13、农民工欠薪保障金
14、城市建筑垃圾处理表(没有泥土外运的要到市容大队打证明)注:安全条件申报和施工方合同备案(施工方应在开发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在规划窗口先办理完毕)
步骤十:建筑施工放样
地点:城建局二楼
送申材料:1总平图(电子版一份)
2、定位图1份
3、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4、送规划二楼孙主任放样,并提供拔地钉装费发票复印件
联系人:613169
步骤十一: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住房建筑二层以上可办理)
地点:开化县房管处四楼
准备材料:
1、商品房预售申请表1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3、资质证收复印件1份
4、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5、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1份
6、已交清土地出让金证明
7、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8、地名办文件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
10、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11、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复印件1份
12、白蚁预防合同
13、商品房预售方案1份
14、商品房预售价格表(物价局备案,一式3份)
15、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16、项目工程形象进度表
17、投资费用计划表
18、工程资金使用计划
19、面积成果书
20、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联系人:廖志明(科长)
6017632
步骤十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
送审地点: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准备资料:
1、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申请表(要求法人签字)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
3、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4、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6、空白销售合同样本2份,后面加盖公司章和法人印章
7、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取得合同格式条款备案通知书后复印件1份和空白销售合同样本1份,后面加盖公司章和法人印章交房管处小钟
9、空白销售合同样本1份,后面加盖公司章和法人印章交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处备案 联系人:
步骤十二:水、电表申请安装
1、水表安装申请表
2、生活用水开户清单(姓名、房号、地址、电话、扣费帐号、水表规格、表号)
1、居民生活用电开户登记表(每幢1份)
2、居民生活供电合同(每业主1份)
3、居民生活用电开户清单
4、营业执照(每单元一份)
5、委托书(每单元一份)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每单元一份)
7、办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每单元一份)注:联系电话提供全号。
步骤十三:商品房实测
1、实测申请表
2、测绘委托合同
3、竣工验收施工图1份
4、邀约实地测量
5、测绘好后核对面积,无误后取房产测绘报告
6、缴纳测绘费用
预测费用标准:住宅0.3元/㎡;商住楼(综合楼)0.5元/㎡ 实测费用标准: 住宅0.8元/㎡;商住楼(综合楼)1.2元/㎡ 联系人:胡华军614699 杨激657491
步骤十四:工程竣工验收各部门备案
单位一:办理消防验收备案
地点: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消防窗口
准备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备案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建设单位盖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该盖章的要盖红章)——备案附表1-8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要盖红章)
4、有防为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提供单位盖红章)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消防设计文件签字的要盖手印、一土建、水、电、暖通、消防系统图纸,图纸须竣工验收蓝图)。
8、土建工程的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备案的提供备案受理凭证复印。
9、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增加项:
1、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报告 2、1张消防总水图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本人签字
4、总坪图
5、授权委托书
单位二:办理气象验收合格证
1、防雷装置竣工验收申请书
2、防雷装置设计核准意见书
3、施工单位和人员资质、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4、防雷装置竣工图(施工图加盖施工单位竣工章)三、六到场
四、宗地图测量分割
五、PVC管检测
六、室内环评检测
七、衢州消防检测
空白销售合同样本1份,后面加盖公司章和法人印章交
八、质检站备案验收
九、规划办档案室备案
十、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
一、城建局先组织验收:
四个部门(城建-刘晓军、市政-程长征、园林-徐红卫、监察大队-程滨)提供资料:城建-一份完整的规划验收资料(报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
市政-一份竣工测量图
监察大队、园林—①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抄告单、立项批文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③实测报告
二、各部门综合验收:
把所有的资料报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吴景海),经审核后由规划部门向各个部门发综合验收通知函,经各部门验收合格后,集中召开竣工验收综合验收会议。报送资料:竣工联合验收申请表
规划设计条件 项目备案通知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规划审批表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消防合格证 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 防雷合格证
环境保护局关于此项目的意见 水土保持登记表
相应单位出具的测绘成果报告书 实测报告
竣工档案归档接收凭证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汇报材料 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定位验线记录表
十一、办理房产总证:
1、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每幢一份)
2、委托书
3、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土地证(原件、复印件)
5、竣工验收合格证
6、建筑物区分情况表、房屋初始登记表
7、白蚁合同复印件
8、建筑用地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公司章程、营业执照
10、物业维修基金缴费发票复印件
11、门牌证号
12、房产实测报告(原件)
十二、总土地证分割凭证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关于要求办土地分割申请报告 3.土地使用证(复印件)4.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5.实测报告复印件
6.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含总平图)、规划竣工平面图,建筑工程类核实附表及附图; 7.竣工验收合格证
8.土地测绘报告(分宗地)光盘1张 9.营业执照
10.用地复核验收宗地明细表
11.房产办证情况一览表(房管处拉表)
12.住宅分户表(房号、实测面积、姓名)及商品房预售证 13.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14.土地登记委托书 15.法人证明
16.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三、物业交接
十四、商品房交付使用
十五、业主产权证办理
1、房产证:
2、土地证:
十四、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原件、申报表要盖公章)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份(该盖章的要盖红章)表格中的所有联系电话都要填写长号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三证:检验报告、合格证、产品型式认可证)(在有效期内)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保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2份(土建工程有外保温的要提供外保温检验报告)
6、施工、工程监理相关的执业注册证书及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份;检测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2份;(要盖红章)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消防设计文件、签字的要盖手印、一套土建、水、电、暖通、消防系统图纸及钢结构的建筑结构施工图纸,图纸须蓝图、齐全,并要求在图纸上加盖竣工章及负责人章。室外总水图、室外总平图)
8、土建工程的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备案的提供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复印件(工业建筑应有生产工艺流程,使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理化性质、数量和运输储存方式等资料,在资料要加盖生产单位的工章)
9、内部装修的项目还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乡政府的证明文件、原建筑物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验收受理凭证
10、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2份、原件(单位红章)
11、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12、不合格的项目还须提供复查意见书
第四篇:手续办理流程
煤矿建设项目前期主要手续办理资料清单及流程
资料清单
一、办理项目“路条”所需资料:
1、矿区总体规划批复
2、列入煤炭工业“十二五”开工项目
3、探矿权证
4、资源储量备案证明
5、项目申请报告
6、省/自治区政府资源配置批复
7、关于申请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请示
二、在取得路条后需要向发改委提交的资料:
项目核准请示文件、矿区总体规划批复、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地质勘探报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意见、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项目选址意见、节能评估报告批复、水资源论证方案审批意见、地质灾害评价报告批复、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批复、安全预评价报告批复、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批意见、文物部门出具的同意函、供水、供电、运输协议、银行贷款承诺函等共计十八项文件。
三、办理采矿证所需资料:
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原件)、采矿权申请人企业和个人证件、划定矿区范围批复、矿山企业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材料、矿山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批意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土地复垦方案审批意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核准文件、申请范围拐点坐标、交纳矿业权价款证明
四、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资料: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纳土地出让金,开具土地出让金收据、取得所在地政府土地批复文件、交纳土地契税、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和地籍调查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准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批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规划定位图、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土地出让金收据、契税收据、规划许可证、土地办理申请登记表、交纳有关费用)。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国土资源部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国土资源部在作出受理或不受理决定后,应出具加盖采矿登记专用章的书面通知书决定不受理的,要说明理由。
二、审查与决定
国土资源部在受理申请后的规定期限(采矿登记项目四十日,需要专家评审及下一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协助审查的时间除外)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于作出决定之日起的十日内向申请人送达决定通知书或颁发采矿许可证。国土资源部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及提交资料要求
(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应按国土资源部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
(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
(2)地质工作概况;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有合适的比例尺,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各拐点之间以直线连接,以下所提及矿区范围图均相同要求);
(4)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
矿山企业应提交有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国家出资勘查的,还应提交地质报告的审查批准书。开采零星分散矿产资源或只能用作普通建筑材料的砖瓦砂石、粘土的,应提交相应的地质资料。
3.探矿权人申请办矿的,应出具该区域的勘查许可证影印件;探矿权经转让取得的,还应出具转让审批的有关文件。
4.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
(三)划定矿区范围
国土资源部在收到申请人报送的申请资料后,应对申请的矿区范围内是否存在矿业权交叉重复情况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等进行审查。省级采矿登记主管部门应协助国土资源部对上述情况进行调查,并出具正式书面调查意见。国土资源部在划定矿区范围时,应依据以下原则确定:
1.对矿产资源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
2.矿山建设规模、服务年限要与申请开采的储量相适应;
3.矿山建设体现规模生产、集约化经营的方针;
4.保护已有探矿权、采矿权人利益。申请人申请划定的矿区范围,其地面投影或地表塌陷区与已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范围、矿区范围重叠或有其他影响的,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批矿区范围时应以不影响已有的探矿权人或采矿权人权益为原则。一个矿山原则上只能审批一个采矿主体。不能违法重叠和交叉设置采矿权。审批意见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同意开采的矿种、储量及矿区地理位置;
(2)以国家标准坐标标定的矿区范围(标明坐标的拐点数及开采深度);
(3)对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意见和要求(包括矿山建设规模、矿山预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开发综合利用、综合回收等方面的要求);
(4)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5).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审批意见须及时送申请人,抄送有关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等。
(四)矿区范围预留期限
1、矿区范围划定后各级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在该区域不再受理新的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预留期:大型矿山不得超过3年,中型矿山不得超过2年,小型矿山不得超过1年。
2、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做的主要工作:
矿区范围划定后,申请人应在矿区范围预留期内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办理矿山建设项目的立项和企业设立手续;并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须由合法的评估机构对采矿权价款进行评估,评估结果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采矿权价款经确认后,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采矿权价款的处置。
3、矿区范围划定后,采矿权申请人,应每半年向采矿登记管理机关通报矿山建设项目和企业设立的有关进展情况。采矿权申请人逾期不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未领取采矿许可证的,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申请,矿区范围不予保留,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可以在该矿区范围内受理其他采矿权的申请。
三、采矿登记
(一)采矿登记申请
采矿权申请人应按国土资源部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
(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
1.采矿权申请登记书;
2.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的矿区范围图(图名为矿区范围图,以国家直角坐标拐点标定,有合适的比例尺,并附坐标表,矿区范围要标明拐点号并用标记明显的直线连成封闭多边形);
3.有设计资格的单位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编制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
4.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提交外商投资批准书;
5.具有与矿山建设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技术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6.申请由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的采矿权的,还应报采矿权价款评估、确认及处置的有关资料;
7.环境影响报告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矿山建设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批准意见书。
9.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10.储量评审报告及批准文件。
11.申请海域采砂的,还应提交海域使用证、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2.非企业型探矿权人设立企业申请采矿权的还应提交包括有关探矿权转让批准文件。
(三)审批
1、国土资源部在收到采矿权申请人报送的采矿登记申请资料并确认受理后,应组织对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采矿权申请人应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修改或补充。
2、国土资源部做出审批决定后,同意登记的,应通知采矿权申请人交纳有关费用后,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同意登记的,书面说明理由,将申请登记资料退回。
(四)通知和公告
国土资源部在颁发采矿许可证后,应通知矿区范围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对矿区范围予以公告。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告,并可根据采矿权人的申请,组织埋设界桩或者设置地面标志。
第五篇:办理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流程
办理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流程
1、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项目施工图纸;
3、项目施工图审查报告及备案;
4、消防审核意见书;
5、环境评估报告;
6、防雷审核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