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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全员培训考试知识点
编辑:紫陌红尘 识别码:20-38924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2 03:56:39 来源:网络

第一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全员培训考试知识点

城管系统公务员培训知识点问答

(一)2017-9-19

城乡规划法律法规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何时通过、实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何时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有几章几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共有7章70条。

问: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包括哪些内容?

答: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城乡规划如何修改?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城乡规划必须经法定程序才能修改。

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分别是多少时间? 答:分别是20年,5年。

问:城乡规划报建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城乡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它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得少于多少天?

答:30天。

问: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履行规划的什么手续? 答:审批手续。

问: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建有关部门批准或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什么许可证?

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问: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必须事先取得规划部门核发的什么审批文件?

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问: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多少时间内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答:6个月。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是否可以在临时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答:禁止在临时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

问:在乡、村规划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上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上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什么审批文件? 答:向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上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的哪些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答:编制、审批、实施、修改。

问:城乡规划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是否可以公开? 答:应当依法公开,供公众查阅和监督。

问: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什么处理? 答:行政处分。

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多少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多少的罚款? 答:5%-10%,10%以下。

问:建设单位或个人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以下的罚款? 答:100%。

问: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哪些措施?

答: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立法目的包括哪几项?

答:包括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适用下列哪些活动或行为? 答: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和 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法定规划体系包括下列哪些规划? 答: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及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对旧城区的改建提出了哪些原则?

答: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有计划地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改建、合理确定拆迁和建设规模等原则。

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采取哪些措施?

答:(1)根据需要进入现场进行勘测;

(2)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就监督事项涉及的问题作出解释和说明;

(3)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停止违反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4)要求有关单位和人员提供与监督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并进行复制。

问: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采取哪些措施? 答: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27.问:简述城乡规划行政的四项基本任务?

答:(1)保障公共利益,维护相关方面的合法权益;

(2)保障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的施行和政令的畅通;

(3)保障城乡各项建设纳入城乡规划的轨道,促进城乡规划的实施;(4)保障城市综合功能的发挥,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持续发展。

问:上海市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中地方性法规包括哪些?

答:《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上海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条例》。

问: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先规划后建设。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规定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包括哪些? 答:

(1)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规划许可证就从事建设活动;(2)有关行政机关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核发规划许可证;(3)已取得规划许可证,但未按照许可要求的范围、条件和程序从事建设活动。

问: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哪些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答: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所称“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是指下列哪些行为? 答:(1)不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开工建设。

(2)没有按照核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3)已申请但还未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开工建设。

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哪些违法行为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答:(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2)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3)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哪些情况下,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答:当事人不停止建设、逾期不拆除的。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建设项目许可事项包括哪些内容? 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

问:执法人员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和什么等实施? 答:期限。

问:执法人员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坚持什么原则,防止“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答: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以教育指导为先”的原则。

问:执法人员在上岗、执勤、执法、值班(备勤)、操课、集会时,应当严格按照什么文件的有关要求穿着城管制服,并正确佩戴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制作、颁发的标志标识。

答:《上海市执法人员着装规定》。

问:属于不遵守仪容规范规定的情形有哪些?

答:纹身、染彩发、化浓妆、留长指甲、染指甲、戴花式墨镜等行为。

问:执法人员在什么场合,不得背手、袖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不得以物扇风、使用电子娱乐产品;不得打闹、喧哗、吸烟、进食? 答:公共场所。

问:执法人员在执勤时遇重大事件应当如何请示或报告? 答:及时逐级进行请示或报告。

问:执法人员对职责范围内事项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职责范围外事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移送;应当坚持群众路线,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群众的什么? 答:合理诉求。问: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从事违法行为的工具、违法经营兜售的物品(以下简称“物品”)依法实施暂扣的,应当向当事人制发暂扣物品告知书,并经其签字确认。当事人无法签字确认的,执法人员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在有关书面凭证上说明情况,并由两名以上证人见证签名或者摄像取证。

问:执法人员一般不得暂扣易腐烂、变质等不宜保管的物品。确需暂扣的,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接受处理。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执法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置暂扣物品。

问:执法证件遗失的,应当及时向哪个部门报告,申请补发?

答:市城管执法局。

问:执法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持秉公执法、廉洁办案,不得为违法单位和违法者开脱责任、隐瞒实情、出具伪证、减免处罚,执法人员不能办哪些案件?

答:人情案、关系案。

问: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本规范(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的组织实施,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应当按照什么的原则,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答: 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问: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应当主动征求市民群众、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不断提高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水平,应当自觉接受什么监督?

答:社会监督。

问:本市城管执法人员在接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什么? 答:职务和级别。

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受到处分的城管执法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采取何种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答:申请复核或申诉。

问:日常训练情况纳入城管执法人员的个人考核,日常队列训练由各城管执法中队自行组织,每月不少于多少次?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多少小时? 答: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

问:市城管执法局明确将什么情况纳入标准化大队、规范化中队及示范中队的创建考核指标体系? 答:队列训练情况。

问:城管执法装备应当按使用说明正确使用和什么,发现装备损坏,应当及时上报,并根据损坏的程度及时进行维修? 答:保养。

问:根据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为推进本市公务员分类改革,建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进一步严格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从业行为管 理,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安全感和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特制定哪个规定?

答:《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业行为“六条禁令”(试行)》。

问:执法人员工作应甘于奉献,不得背离使命、失职渎职、敷衍塞责,为实现上述目标,执法人员应如何去做?

答:忠于使命、爱岗敬业、勤勉履职。

问: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不得从事哪些违法行为?

答: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不履行或拖延履行法定职责。

问:执法人员应当遵循什么原则,平等对待当事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应当遵循什么原则,提高执法效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 公平公正的原则,高效便民的原则。

问:执法人员违反规定使用制服及标志标识的情形有哪些? 答:(1)转借、赠送制服及标志标识给非执法人员;

(2)仿制、拆改、抵押、出租和买卖制服及标识标志;

(3)非公务需要穿着制服出入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地。

问:执法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上海市执法人员着装规定》有关要求穿着城管制服,并正确佩戴由市城管执法局统一制作、颁发的标志标识? 答:上岗、执勤、执法值班(备勤)、操课、集会。

问:执法人员违反行为规范的情形有哪些? 答:(1)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赤脚;

(2)佩戴与工作无关的标志、徽章、饰品等;(3)携带随身钥匙、辅助医疗用具等。

问:帽子正确摆放的要求是什么? 答:

(1)室内脱帽时,必须(依序)挂置于衣帽钩上;

(2)会场内立姿可夹于右腋下(帽顶向外、帽徽朝前)。

问: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不得对当事人使用粗俗、歧视、训斥、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执法时用语的要求是什么? 答:规范、文明。

问:执勤撤岗后,带队领导应当组织小结讲评;执法人员应当清点并妥善保管那些物品才能进行工作交接,换着便服下班? 答:罚款、暂扣物品、执勤装备、执法文书。

问:在听证过程中,执法人员的正确行为有哪些? 答:(1)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

(2)听证主持人要求执法人员补充证据的,执法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及时补充证据。

问:有一名执法队员在暂扣物品过程中,口头告知当事人暂扣的事实,并要求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来接受处理。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来接受处理后,告知当事人物品不予返还。在上述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怎么做才是正确的? 答:(1)应当向当事人制发暂扣物品告知书;

(2)说明逾期不接受处理,其暂扣物品将予以处置的后果;

(3)当事人接受处理后,执法人员应当及时将暂扣的物品予以退还。

问:有关强拆的规定有哪些?

答:(1)执法人员应当通知当事人取走违法建筑内的财物,当事人未取走的,应当进行拍照或者摄像,详细登记后妥善保;

(2)对当事人未取走的违法建筑内的财物,执法人员应当通知当事人在限定期限内领取;

(3)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执法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置。

问:执法人员廉政规范的内容包括哪些?

答:(1)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变相由当事人支付费用的服务和消费事项;

(2)不得索要或收受当事人的礼品、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不合理的服务。

问:行为规范外部监督的方式有哪些?

答:(1)主动征求市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问:对于违反行为规范的行为,可以给予哪些处理? 答: 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记大过。

问:本市城管执法人员受警告、撤职处分的期限是多久? 答:警告6个月、撤职24个月。

问:队列的基本队形包括哪些?

答:中队的队形分为横队、纵队,并列纵队;大(支)队的队形分为横队、纵队,需要时,可以成N列横队或者N路纵队。

问:入职誓词内容是什么?

答:我宣誓:我志愿成为一名城管执法人员,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问:《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从业行为“六条禁令”(试行)》内容包括哪些? 答:(1)严禁在工作期间饮酒;

(2)严禁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3)严禁侵占、挪用、损毁和私分当事人财物。城管执法程序与文书制作

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可以由什么设定? 答:法律。

问: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哪些?

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责令停产停业、警告、罚款等。

问: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违法行为在多少时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答:二年。

问:不满多少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答:14周岁。

问: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几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答:七日内。

问: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对行政管辖权发生争议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问: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几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答:七日。

问:对当事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相同处罚,这是哪一类处罚? 答:罚款。

问: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如何做出决定? 答:集体讨论。

问: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几日内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答:7日。

问: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什么机关行使?

答:公安机关。

问: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如何进行行政处罚? 答:不予行政处罚。

问:驾驶员吴某违章,被交警李某拦住,当场罚款100元,该执法行为适用何种行政处罚程序?

答:罚款100元应当适用一般处罚程序。问:行政机关使用或者销毁扣押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问: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答: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警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问:当场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答: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和地点行政机关名称。

问:当事人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哪些救济权利? 答: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要求行政赔偿权。

问: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含义包括哪些? 答:依据合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问: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有哪些 ? 答: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

问: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什么相当? 答: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

问: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相对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答:(1)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后果的;

(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问: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哪些?

答: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的组织、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的机关。

问:可以授权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行使行政处罚权的法律规范有哪些? 答: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问: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条件有哪些? 答: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批准。

问: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哪些行政处罚? 答:财产罚、警告、纪律处分。

问:张某与李某遭一伙无业青年无理取闹,张某还被这伙人围住殴打,李某见状急忙向邻近派出所请求保护。该派出所值班人员赵某以休息时间不办公为由拒绝提供保护,结果张某被打伤。该派出所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 答:拒绝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行为。城管系统公务员培训知识点问答

(二)2017-9-19

环境违法行为调查取证与城管环保执法案件

问:空调设备安装底架距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得低于多少米? 答:1.9米。

问:未经批准,夜间从事建筑施工,造成环境污染的,应予立案,违规施工时间段是夜间几点至凌晨六点之间? 答:夜间22:00。

问:在公路上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的,由哪个部门依法实施监管? 答:环保部门。

问:建筑施工单位因特殊需要必须在夜间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哪些部门的证明?

答:人民政府或者其他主管部门。

问: 空调设备排风口中心与相对放房屋固有门窗的制冷额定电功率不满2千瓦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不少米? 答:2米。

问: 对空调器冷却水的排放不符合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多少元罚款?

答: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问: 经批准许可在夜间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在何处公示行政许可的内容? 答:应当在施工作业的显著位置公示行政许可的内容。

问:施工单位因何种工作需要,在夜间从事建筑施工作业的,应当在施工作业前,向所在环保部门提出申请? 答:混凝土连续浇筑。

问:不得在什么区域从事金属切割、石材加工和木材加工等易产生噪声污染的经营活动?

答: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

问:施工单位在建筑工地公告栏张贴的环保部门批准“夜间施工行政许可”,属于哪种证据?

答:书证。

问: 城管部门对哪些情况下产生扬尘,污染环境的行为实施监管?

答:道路运输、堆场作业。问:城管部门对哪些区域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废气的行为实施监管?

答:道路或者公共场所。

问:城管部门对什么性质的炉窑灶排放明显可见黑烟实施监管? 答:经营性。

问:禁止擅自倾倒工业固体废物的法律依据是哪部法规?

答: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问:在非指定的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焚烧的物质主要是指哪些物质?

答:废旧橡胶、废弃塑料桶。

问:出现污染天气或者预报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拒不执行扬尘控制措施的,由哪些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处以罚款?

答:住房城市建设、交通、城管。

问: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主要包括哪些区域? 答:医疗区、学校、机关。

问:城管部门收集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主要有哪些? 答:照片、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

问:秸秆禁燃区主要包括哪些区域?

答:人口集中区域、机场周围、交通干线、政府划定的区域。

问: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哪些?

答: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铝灰等。

问: 餐饮业经营者未取得相关证照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相关证照”主要是指什么?

答:营业执照、“环评”文件、“三同时”验收文件。

问:经营性的炉窑炉灶冒烟明显可见,现场取证时,必须收集以哪些证据? 答:当事人陈述、现场笔录、照片或录像、经营性发票、收据。

问:空调设备是指什么?

答:是指窗式空调机、分体式柜式空调机外机、集中式空调系统的室外机组、冷(热)水机组。

问: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对易产生扬尘的堆场,采取哪些防尘措施?

答: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覆盖,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封闭性围栏,配备喷淋设施等防尘措施。问:认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违法条件是什么?

答: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实施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的行为。

问:餐饮服务业业主未报批的“环评”文件,是指那些文件?

答:环评影响报告书、环评影响报告表、环评影响报告登记表。

问:执法人员拍摄环境违法行为的照片应当注明什么要素? 答:拍摄人员、拍摄地点、拍摄内容、拍摄时间。

问:堆场作业未采取防尘措施的物证包括哪些?

答:现场露天搅拌机,未硬化的地面和露天堆放的沙石、泥土。

问:出现在非指定地点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物质行为,执法时必须收集哪些证据? 答:焚烧的时间、地点、焚烧的物质以及当事人。

城管执法文书制作规范

问:城管执法法律文书的作用?

答:城管执法法律文书是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专用凭证和书面证明。

问:城管执法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往往通过什么形式表现出来? 答:文书。

问:制作城管执法法律文书的目的是什么?

答:城管执法法律文书制作的目的在于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贯彻实施,它是实施法律的工具,具有很强的能动性。

问:城管执法法律文书既要忠实地反映实施法律的行为,又要以法律为准绳,对什么作出公正的分析和判断? 答:事实。

问:城管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时,是通过什么形式实现的? 答:法律文书。

问:制作城管执法法律文书时,根据外在表现形式分类,《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属于什么文书? 答:叙述式文书。

问:《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属于什么文书? 答:内部文书。

问:立案类文书包括哪些?

答:《案件来源登记表》、《立案审批表》。问:《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属于什么文书? 答:执行类文书。

问:现场检查笔录是证据类法律文书,能够与现场拍照、录像以及勘验等互为补充,相互印证,客观真实地反映与案件有关的情况,是查明违法行为、收集违法证据的第一手材料,用以固定现场状况的形式是什么? 答:文字。

问: 现场检查笔录应遵循合法性的原则,要做到:一是主体合法。实施现场检查的执法人员应当具有执法主体资格,持有执法证件;二是程序合法,现场检查应当由二名以上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出示执法证件,应严格按照哪部法律规定实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问:《询问笔录》作为证据类文书,可以作为唯一证据吗? 答:不能,必须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问:《询问笔录》必须当场制作,应有两名具有什么资格的执法人员进行询问,且在询问前应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答:行政执法资格。

问:先行登记保存审批表是指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查处的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拟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报请本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时制作使用的,它属于哪类文书? 答:内部法律文书。

问:因情况紧急,需要当场作出先行登记保存措施的,城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多少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报批手续? 答:二十四小时。

问:根据法律规定,先行登记保存的期限为几天? 答:七天。

问:行政处罚听证笔录的概念是什么?

答:行政处罚听证笔录是在当事人收到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提出听证要求,城管行政执法部门组织听证,客观记录听证全过程时使用的法律文书。

问:如何履行事先告知程序?

答: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书面形式依法送达,不能以陈述笔录、询问笔录等其他文书来代替。

问:在同一案件,城管执法部门履行行政处罚告知后,改变了原先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或者依据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重新履行告知程序。问:城管执法法律文书定义是什么?

答:是指本市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城管执法需要,应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违法案件过程中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文书的总称。

问: 城管执法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有哪些要求?

答:制作时既要符合规定的文种、适用条件和时限等方面的要求,又要符合规定的法律程序、审批手续等要求。

问:城管执法法律文书的书写内容应当达到规范性要求,具体表现为哪些要求? 答:事项要求齐全、书写合乎规范、内容要求完整,具备相应要素。

问:城管执法法律文书是一种程式性特点十分明显的文书,这是由其实用性所决定。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为哪些方面?

答:格式统一化、结构固定化、用语规范化。

问:城管执法法律文书的含义是什么?

答:城管执法部门对行政执法过程的记载,是城管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的具体体现,具有法律意义。

问:城管执法法律文书以制作的外在表现形式为标准,可以分为哪几类? 答: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笔录式文书、叙述式文书等。

问:制作城管执法法律文书时,根据外在表现形式分类,哪些文书属于填空式文书?

答:《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通知书》等。

问:制作城管执法法律文书时,根据内外使用范围分类,哪些文书属于外部文书? 答:《行政处罚决定书》、《强制拆除决定书》、《案件移送函》等。

问:调查取证类文书是指城管执法部门为了查明案件事实,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时所制作的文书,哪些文书属于调查取证类文书?

答:《现场检查笔录》、《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陈述申辩笔录》、《询问笔录》等。

问:结案类文书是指城管执法部门在案件处理终结或者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时所制作的文书,哪些文书属于结案类文书?

答:《结案审批表》、《案件移送审批表》、《案件移送函》等。

问: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制作的要求有哪些?

答:依法制作、按照客观事实制作、遵循格式要求制作、按照语言文字规范制作。

问:案件来源登记表在城管执法部门收到哪些案件来源情况进行登记时使用? 答:投诉举报、监督检查、移送、相关部门交办等。问:询问前应认真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当事人前来询问时未携带或遗漏了相关材料,应在询问后及时补交相关材料,应核对的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哪些?

答: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

问:陈述申辩笔录是城管行政执法部门针对违法案件实施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时使用,主要适用的情形有哪些? 答:

(1)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时使用;

(2)行政处罚事先告知后,记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时使用;

(3)收到《行政决定履行催告书》后,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时使用。

问:在陈述和申辩阶段,对当事人提出的一些内容,承办机构应当进行复核,这些内容包括?

答:事实、理由、证据。

问: 案件调查终结时,除拟给予行政处罚外,提出的处理建议还有哪几种情况? 答:拟不予行政处罚、拟移送其他机关处理、拟终结调查并撤案、拟终止案件调查并予以结案。

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是指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法律规范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时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哪些? 答:陈述、申辩。

问: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是在城管执法部门作出较大数额罚款之前使用的,除此之外,还有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需要使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答: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数额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

问:对当事人陈述、申辩的内容进行客观记录,需要记录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承办人员告知事项、承办人提问、当事人陈述申辩。

问:代履行催告书是指城管执法部门在作出要求当事人履行哪些义务的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该行政决定的,城管执法部门自行实施或者委托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实施代履行前,催告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法律文书?

答: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拆除违法建筑相关法律规定解读 问:拆违实施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受理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案件后,应在多少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反馈? 答:2小时。问:施工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由什么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建设管理部门。

问:当事人对乡镇人民政府作出的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什么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答:区人民政府。

问:拆违实施部门通过多种渠道受理已建成违法建筑案件后,应在多长时间内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反馈?

答:24小时。

问:当事人难以确定或者难以送达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以将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采用通告形式告示。告示期限自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多少日? 答:10日。

问:乡、镇城管执法机构以什么名义具体承担对乡、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工作? 答:乡镇人民政府。

问:乡、村庄规划区内违法建筑物的强制拆除决定由谁作出? 答:乡镇人民政府。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答:2008年1月1日。

问:城管执法部门需要规划国土部门协助认定违法行为的,应当出具协助通知书。规划国土部门应当自收到协助通知书之日起多少内出具书面意见? 答:10日。

问:拆违实施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什么措施?

答: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

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多少比例以下的罚款? 答:100%。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临时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是怎样的? 答:禁止的。

问: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多长时间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 答:6个月。问: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采取的什么措施是错误? 答:申请上级人民政府强拆。

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依法立即强制拆除”,这里的“依法”所指的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问:查处拆除正在搭建的违法建设建筑工作流程一般包括哪些步骤?

答:发现受理、调查处置、责令限期拆除、强制拆除决定、实施强制拆除。

问:违法建筑发现受理的渠道有哪些?

答:部门发现、网格化巡查发现、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发现。

问:在什么地方搭建的违法建筑构成障碍物,当事人不能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依法决定立即代为拆除?

答:道路、河道、航道、公共场所。

问: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拆违实施部门可以采取暂扣什么的措施? 答:施工工具、施工材料。

问:物业服务企业在其服务区域内,承担违法建设行为和违法建筑的发现、劝阻和报告责任,具体包括哪些? 答:

(1)完善装修材料和施工工具出入小区登记制度;(2)落实专人每日对房屋装修活动进行动态巡查;

(3)发现正在搭建违法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应立即予以劝阻制止,并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指定的责任部门和房屋管理部门同时进行书面报告。

问:禁止违法建筑用于生产经营等活动。对限期责令拆除、当事人拒不拆除或逾期不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向相关部门出具书面告知书,相关部门接到书面告知后,应当采取哪些措施? 答:

(1)工商部门应当不予办理营业执照;

(2)食药监部门应当不予办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等相关许可;

(3)房地产登记机构应当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在房地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4)对用于生产经营的违法建筑,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应当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

问:在公共场所搭建的违法建筑构成障碍物,当事人不能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依法决定立即代为拆除。这里的公共场所包括哪些? 答:公共绿地、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消防通道。问:拆违实施部门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哪些信息?

答:相关的事实、理由、依据、陈述权、申辩权。

问: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

(1)强制执行的理由和依据;(2)强制执行的方式和时间;

(3)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4)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5)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问:行政机关不得在什么时间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紧急情况除外? 答:夜间、法定节假日。

问:对《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中规定的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实施行政处罚,但当事人取得哪些文书的除外?

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问:城管执法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对哪些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答: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临时建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临时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问:房地产登记机构对附有违法建筑的房屋在房地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以限制该房地产的什么? 答:转让和抵押。

问:根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下列哪些建设项目应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答:新建建筑物,改建道路或者管线工程,需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大修工程,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

内部资料,供复习参考。城管系统公务员培训知识点问答

(三)2017-9-22

城管执法证据收集和应用

问:当事人拒不在现场笔录上签名的,城管执法部门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答:可请在场人签名。

问:关于证明效力错误的什么? 答:视听资料优于鉴定材料。

问:能作为定案依据之一的证据是什么? 答:证人陈述亲历的事实。

问:属于城管执法证据中的书证是什么? 答:营业执照。

问:什么人不能作为证人作证? 答: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

问:有关收集证据的全面性论述,错误的是什么? 答:仅收集能够证明当事人违法的证据。

问: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的是什么? 答:物证、书证。

问:哪种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证据运用? 答:证人的陈述笔录并签名。

问:据以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的证据是什么? 答:物证。

问:一般情况下,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有什么优势? 答: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可靠性大。

问:居民身份证属于哪一类证据? 答:书证。问: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什么措施? 答:先行登记保存。

问:城管执法队员询问或者检查时,应当做什么? 答:应当制作笔录。

问:城管执法检查和办案调查时,应当告知什么内容? 答:应当告知执法内容。问:对相关部门移送案件的材料应该怎么做? 答:需查证可作为定案证据之一。

问:城管执法部门在询问调查取证时,可以采取的措施是什么? 答:可以全程录音、录像。

问:城管执法人员在证据收集时,可以采取措施有哪些? 答:(1)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

(2)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3)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4)依法进入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

问:执法证据的审查认定方法有哪些?

答:鉴别法、验证法、印证法、比对法、质证法。

问:依法收集证据,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由法定主体收集,在法定时间收集,按法定方式收集。

问: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

问:证据收集的范围因各案的具体情况和性质不同而会存在差别,一般而言,包括哪些内容?

答:(1)证明当事人身份的材料;

(2)证明城管执法程序的材料;(3)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

(4)证明违法事实及其性质、程度的材料;

(5)证明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形的材料。

问:关于鉴定结论,有哪些特点? 答:(1)鉴定人可以更换;

(2)鉴定结论只解决专门性问题;

(3)鉴定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就应当回避。

问:对证据的证明效力等级,一般可以按照哪些情形予以认定? 答:原件优于复制件、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问:哪些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答:

(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3)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证据材料。

问:哪些证据属于原始证据?

答:目击证人的证言、物证的复制品、从违法现场暂扣的工具。问:市民来访举报亲眼目睹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经过,市民举报的证言属于哪类证据?

答:原始证据、直接证据。

问:关于现场检查笔录的证据的含义是什么? 答:

(1)现场检查笔录是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种独有的证据;(2)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的重要依据之一;

(3)现场检查笔录是行政机关在依法行使职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对有关现场、物品进行调查所作的客观记录。

问:城管执法证据收集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是查处案件事实的前提;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首要工作;是查处案件事实的前提。

问:城管执法部门收集关证据应当做到什么? 答:全面、客观、公正、依法。

问:书证应当收集原件,原件是指什么? 答:原本、正本、副本。

房屋承重结构鉴定

问: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楼板多为圆孔板(钢筋混凝土预制空心板)小梁薄板和什么?

答:槽形板。

问:结构图纸(简称结施)主要表示房屋承重结构的布置、构件类型、数量、大小及做法等;它包括结构布置图和什么? 答:构件详图。

问:承重墙体上的什么行为应认定为破坏承重结构? 答:掏洞装鞋柜。

问:结构图和建筑图楼层数存在几层标高的差异? 答:1层。

问:图纸的调阅优先顺序是什么? 答:结构图、建筑图、单线图。

问:墙体厚度小于多少的剪力墙要注意,可能为装配式钢筋混凝土分隔墙? 答:150mm。

问:混合结构多见于有什么的多层房屋? 答:加层。

问:多层砖混结构房屋必需要确认是否是怎样的房屋方可参照原先同幢项目的认定报告? 答:加层。

问:砖混结构房屋楼上楼下相同户型比对时应适当询问和多户比较,因什么问题可能都有破坏现象? 答:房型。

问:房屋存在拆除现浇板(有说明除外)、预制多孔板和什么的均认定为破坏承重结构?

答:槽型板。

问:常见砖木结构房屋的层数为多少层? 答:1层、2层、3层。

问:在建筑结构体系当中,承重结构可按照部位划分为哪三个类型? 答:底部承重构件、竖向承重构件、水平承重构件。

问:根据房屋主体结构构件材料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哪些结构? 答:木结构、砌体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问:底框混合结构房屋中存在框架结构的楼层可能有几层? 答:1层、2层、3层。

问:拆改承重结构的不利影响有哪些?

答:损坏房屋整体刚度和整体性;改变梁板结构的受力状态;改变墙柱的承载力;可能导致悬臂梁式构件的倾覆破坏。

问:房屋相关图纸获得渠道有业主、房屋交易中心和哪些单位?

答:物业公司、房屋开发单位、房屋设计单位和市区规划部门档案馆。

问:剪力墙结构房屋无图纸资料的如需判断是否为承重结构的需要参照什么的结构情况同时进行判断? 答:楼上、楼下。

问:发生破坏结构部位需要有具体的尺寸记录,尺寸可能包括哪些? 答:水平、竖直、厚度。

问:能调阅到图纸的建议尽可能取全套什么图,为今后其它住户的认定做资料收集?

答:结构图和建筑图。

问:房屋一般由门窗、楼梯和哪些构造部分组成? 答:基础、主体结构、楼面和地面、屋面。

问:承重墙承受屋顶和楼板等构件传下来的垂直荷载和什么的水平荷载? 答:风力、地震作用。

行政复议法与国家赔偿法解析 问:某区城管局因某渣土运输企业没有获得渣土运输许可证,给予其罚款1万元的处罚。渣土运输企业不服,申请复议,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书。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什么效力? 答:法律效力。

问:关于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复议机关发现被申请人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可以怎么做?

答: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

问:某区城管执法局以某公司占道堆物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申请复议期限为多少日? 答:60日。

问:某区城管执法局以董某擅自搭建违法建筑为由没收了建筑工具并处1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本案可由何地的法院管辖?

答:区城管执法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问:王某贩卖光碟被某区城管执法局查处,罚款1000元。王某不服向市城管执法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城管执法局维持了处罚决定。王某逾期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应该怎么办?

答:由该区城管执法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问:关于行政复议第三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途径是什么? 答:只有申请参加一种。

问:市城管执法局依王某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撤销某区城管执法局对王某的行政处罚决定。某区城管执法局拒不执行该行政复议决定,王某有权采取什么措施?

答:要求市城管执法局责令某区城管执法局限期履行。

问:可以作为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是什么部门? 答:区城管执法局。

问: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标准,应当以限制或剥夺自由的时间按日计算赔偿金,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什么年度职工日平均工作计算? 答:上年度。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多久?

答:两年。

问: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向赔偿请求人收取多少费用? 答:不收取任何费用。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原则是什么?

答:谁主张谁举证。问: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什么机关是加重损害部分的赔偿义务机关?

答:复议机关。

问:行政机关可以对其工作人员行使什么权力? 答:追偿权。

问:奉贤的胡某花费2万元从乡下采购了一批水果,准备送往杨浦销售,途径某区在路边小憩之时,被区城管执法局以占道设摊由没收,并以2.1万元拍卖了这批水果。这批水果按照市价为2.6万元。胡某起诉后,法院判决撤销区城管执法局的处罚决定,胡某遂要求赔偿,其赔偿金额该如何计算? 答:2.1万元。

问:关于行政复议的合法性原则解释是什么?

答:行政复议主体合法是行政复议合法性的基本前提和基础; 行政复议合法性原则也包括行政复议的依据要合法。

问: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有哪些规定? 答:

(1)被申请人虽无法证明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但相对人自我承认的日期;

(2)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3)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送达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4)具体行政行为事后补充告知的,自相对人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通知之日起计算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问:行政复议期间,当事人哪些行为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答:(1)被申请人撤销争议具体行政行为的 ;

(2)被申请人做出新的具体行政行为的;

(3)被申请人答应给予申请人充分补偿或者赔偿的。

问:属于行政最终裁决行为的有哪些? 答:

(1)不服省政府复议而申请国务院作出的裁决;

(2)国务院对其部门所做复议决定作出的裁决;

(3)省政府根据行政区划而确认土地权属的行政复议决定。问:某区城管执法局发布文件,对该区所有乱倒垃圾的行为都按照处罚上限予以处罚,某甲不服,向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甲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

(1)甲可以在申请复议时候要求审查该项文件;

(2)甲可以直接对行政处罚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3)甲可以在对该行政处罚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中,要求法院审查该项文件的合法性。

问: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方式包括哪些? 答:申请人主动履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问:被申请人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什么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答:行政复议机关、有关上级行政机关。

问:有哪些情形的,可以举行行政复议听证?

答: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的;对重大、复杂的案件,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的。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合法,公开、公正,及时、便民。

问:哪些权利的损害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 答:财产权、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问:经张某申请并缴纳了相应费用后,某区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将一土地(实为已被征用的土地)批准同意由张某建房。某县土地局和某乡政府还向张某违法发放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后区城管执法局认定张某建房违法,责令立即停工。张某不听,继续施工。区城管执法局申请法院将张某所建房屋拆除,张某要求赔偿,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答:

(1)区城管执法局有权对张某予以处罚;

(2)对张某继续施工造成的损失,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3)某区土地局和某乡政府向张某发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的行为系超越职权的行为。

问:张某依照法律规定办完了所有法律手续,在马路旁开设了一家美容店,后该区城管执法局认为该美容店营业执照的办理手续存在问题,查封了该店,在查封过程中,区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将美容店的窗户、仪器损坏。张某于是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城管的行为属于超越自身职权,所以撤销了该城管执法部门的查封决定。张某要求行政赔偿。请问,该区城管执法部门应该赔偿哪些损失? 答:赔偿张某损坏的仪器,并支付修复窗户所需的费用;支付这美容店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问:受害人要求行政赔偿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的事项有哪些? 答:申请的年、月、日;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问: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方式可有哪几种?

答:递交自己书写或他人代书的申请书;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问: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哪些部门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 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赔偿义务机关。城管系统公务员培训知识点问答

(四)2017-9-22

行政处罚法

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是行政处罚法基本原则中的什么内容? 答:权利保障原则。

问:农民吕某自筹资金开办了一家小型皮鞋厂,由于不具备污水处理设施,皮鞋厂污水随意外流,严重污染了附近的一条小河,对此,河两岸的群众反映强烈,纷纷要求乡政府采取措施,予以罚款或责令停产停业,对皮鞋厂的这种行为有权予以罚款的行政机关是哪个? 答:县环保局。

问: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多少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多少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多少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答:两日,两日,两日。

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多少比例加处罚款? 答:百分之三。

问: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什么程序,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答: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

问: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是什么? 答: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问: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该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答: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组织。

问:某县交通部门在整顿机动车辆的管理活动中可以作为作出行政处罚的根据包括什么?

答: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交通厅制定的有关机动车辆管理的规定。

问:行政机关在什么时候,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问: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怎样?

答:减轻行政处罚。

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期限从何时起计算? 答:违法行为发生之日。

问: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的正确态度是什么? 答:不予以采纳。

问: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不同决定,违法行为轻微的,也应怎么样?不 答:予以行政处罚。

问:关于行政处罚的执行,银行收受罚款后,应怎么做? 答: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问:行政处罚中最根本、最重要的中心环节是什么? 答: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

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裁决行政处罚的范围是什么?

答:警告,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问: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的后果、实施制裁的机关、方法的不同,法律制裁可分为哪几类?

答: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

问:在我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中,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有哪些?

答: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

问:除涉及哪些内容外,行政处罚听证公开举行? 答: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问: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答: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和地点,行政机关名称。

问:当事人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

(1)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3)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哪些权利? 答:陈述权、申辩权、要求行政赔偿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权。

问:行政机关作出哪些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答: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问: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什么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答: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罚款、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

问: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哪些内容?

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问: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什么以外的行政处罚? 答: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拘留。

问: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哪些情形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答: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问: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含义包括哪些? 答:依据合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

问: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哪些地方? 答:着手地、经过地、实施地、危害结果发生地。

问:行政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方式有哪些? 答:直接送、留置送达、公告送达。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与行政执法

问: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区,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是谁? 答:物业管理企业。

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义务的,应如何处理?

答: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不超过多长时间? 答:30日。

问:对利用或者组织张贴、涂写、刻画、悬挂、散发等形式发布宣传品、标语的单位和个人,可处多少元罚款? 答: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问:居民饲养信鸽应当符合什么部门的有关规定,具备相应的条件,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周围市容和环境卫生? 答:体育管理部门。

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的单位,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多少元罚款? 答: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

问:承运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单位,应当取得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核发的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许可证。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处多少元罚款?

答: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

问:市或者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和城管执法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多少日内将处理意见答复投诉人? 答:5日。

问:道路运输产生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清除;拒不清除的,代为清除,所需费用由谁承担? 答:违法行为人。

问:本市城管执法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什么领域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答:市容环境卫生管理。

问:施工工地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是谁? 答:施工单位。

问:城管执法部门对哪种违法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答:居民饲养信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

问:本市的城市容貌标准由什么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订? 答: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

问:本市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区的管理活动,适用什么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答:《上海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不包括什么? 答:责令限期拆除。

问: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除什么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答:居民日常生活。

问:哪个部门不是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部门? 答:城管执法部门。

问:城乡结合部或者行政辖区的接壤地区责任不清的,以及对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人的确定存在争议的,由什么部门予以确定?

答: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问:城管执法部门对暂扣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因暂扣发生的保管费由谁承担?

答:城管执法部门。

问: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满后,设置人应当在5日内予以拆除。设置人未予拆除的,谁应当予以拆除?

答:阵地所有人。

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答:可持续发展原则、以人为本原则、分级管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依法管理原则。

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制定依据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问:哪些人应当保持景观灯光设施的完好,并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开启景观灯光设施?

答:所有者、使用者、管理者。

问:责任区除应履行《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外,还应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的规定,在责任区履行哪些义务? 答:及时清除影响通行的积雪残冰、按照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不擅自超出门窗和外墙经营。

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告知书》应当载明哪些内容? 答:责任人、具体责任区范围、责任要求、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是指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哪些环节?

答:排放、运输、中转、消纳。

问:有哪些情形的,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答:

(1)利用行道树或者损毁绿地的;

(2)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的;

(3)妨碍居民正常生活,损害城市容貌或者建筑物形象的;(4)在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的建筑控制地带内的。

问:查处哪些违法行为可以依法实施暂扣措施?

答:占用道路等公共场所设摊、装运垃圾乱倒、无证承运建筑垃圾。问:集市贸易市场的管理单位应当承担哪些维护环境卫生的义务? 答:

(1)保持场内和周围环境整洁;

(2)监督摊贩自备规范要求的垃圾收集容器;(3)按照垃圾日产生量设置垃圾收集容器;(4)集市贸易市场产出的垃圾必须日产日清。问: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地设置符合规定要求的那些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答:封闭围栏、临时厕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问:在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过程中,禁止哪些行为?

答:

(1)将餐厨垃圾裸露存放;

(2)将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

(3)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

(4)将餐厨垃圾混入其他生活垃圾收运;

(5)将餐厨垃圾提供给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个人收运或者处置。

问:本市生活垃圾的基本分类是什么?

答: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

问:餐厨垃圾收运的单位应当建立收运记录台帐,每季度向区绿化市容部门申报上季度收运的哪些信息?

答:餐厨垃圾来源、餐厨垃圾种类、餐厨垃圾数量、处置单位。

问:环卫设施配套建设三同时制度是指配套建设的公共厕所及其他环境卫生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的哪些内容保持同步?

答: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问:禁止擅自怎样处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违反规定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答:倾倒、堆放、处置。

问: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及时进行什么工作?

答:平整建设工地,清除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清除其他废弃物,拆除施工临时设施。

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适用于本市哪些城市化地区?

答:中心城、新城、中心镇、独立工业区、经济开发区。

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哪些地方设摊经营、兜售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答: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及其他公共场所。

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哪些行为未设定法律责任条款? 答:

(1)本市透景围墙内外应当保持整洁、美观;(2)在临街建筑物外墙上安装空调机、遮阳棚的应当保持其安全、整洁、完好;(3)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临街建筑物的阳台、门窗、屋顶应当保持整洁、美观,不得在阳台、窗外、屋顶吊挂、晾晒和堆放影响市容的物品。

问:对哪些违法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行政处罚? 答:市容环境卫生责任人未履行义务、乱张贴宣传品。

城管系统公务员培训知识点问答

(五)2017-9-22

路政管理基础概论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自什么时候起实施?

答:1998年1月1日。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7条规定: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的哪些地方? 答: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

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坡道外缘起不少于多少米的公路用地?

答:1米。

问:申请进行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答:20日。

问: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由什么机构责令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问: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和货物集散地、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标准,并尽可能在公路一侧建设:国道、省道不少于多少米;县道、乡道不少于多少米? 答:50米,20米。

问: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在设区的市范围内跨区、县进行超限运输的,向设区的什么机构提出申请,由设区的什么机构受理并审批?

答:市公路管理机构、市公路管理机构。

问:禁止在国道公路用地外缘起多少米以外从事采矿工作? 答:100米。

问:公路超限运输影响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在审批超限运输申请时,应当征求什么部门的意见?

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意见。

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规定,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多少比例,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答:10%。

问:车辆装载物触地拖行、掉落、遗洒或者飘散,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多少元以下的罚款? 答:5000元。

问: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更新采伐护路林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补种,没收违法所得,并处采伐林木价值多少倍的罚款? 答:3倍以上5倍以下。

问:公路养护应当按照什么部门的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实施作业? 答: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问: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多少米?

答:30米。

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多少次的货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吊销车辆的营运证;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多少次的货运车辆驾驶员,可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答:3次、3次。

问:公路管理机构扣留车辆、工具的,当事人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并经公告几个月仍不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有权对扣留车辆、工具依法进行处理? 答:3个月。

问:《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禁止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确因建设工程施工等原因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临时占用的期限不得超过几个月? 答:3个月。

问:占用人行道设置公共交通站亭、出租车杨招牌、电话亭、书报亭、非机动车停放点阅报栏等设施的,应当在宽度大于多少米的人行道上设置,且应当保证设置设施后的人行道通行宽度不小于多少米? 答:3米,1.8米。

问: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几内不得挖掘? 答:3年。

问:擅自在区管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指示标志的,由什么部门负责查处? 答: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什么,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答:保障公路运行安全的原则、节约用地的原则、公路发展的需要。

问:以下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哪些行为是被禁止的?

答:摆摊设点、打场晒粮、种植作物、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问:关于公路附属设施的叙述,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答:禁止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禁止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禁止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

问:哪种行为依法需要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许可后方可实施?

答: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

问: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哪些标准的车辆,不得在公路、公路桥梁或者公路隧道行驶?:

答:限载、限高、限宽、限长。

问: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具备哪些资质条件? 答:

(1)有一定数量的技术人员;

(2)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技术设备;(3)有与公路养护作业相适应的作业经历;

(4)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问: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哪些情形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答:

(1)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的;

(2)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

(3)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

问: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禁止哪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 答:租借、转让、伪造。

问:经批准进行超限运输的车辆,应当携带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照哪些规定进行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答:时间、路线、速度。

问:违反本条例规定,公路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哪些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 答: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违反规定拦截、检查正常行驶的车辆,依法扣留车辆工具;未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公路坍塌、坑槽、隆起等损毁的。

问:进下列哪些行为涉路施工活动,建设单位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答: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等;利用跨越公路的设施悬挂非公路标志;在公路上增设和或者改造平面交叉道口。

问:哪些行为属于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的行为? 答:

(1)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2)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3)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4)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问: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许可证载明的要求占用或者挖掘,需要进行哪些活动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 答: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

问:经批准临时占用道路的,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不得损坏道路,占用期满应恢复道路原状,损坏道路应修复。

问: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关于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

(1)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2)需要移动位置、扩大面积、延长时间的,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3)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3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5年内不得挖掘。

问:使用城市道路桥梁桥孔应当保证桥梁的安全。桥孔只限于设置哪些地方? 答:绿化、道班房、停放车辆。

问:申请挖掘城市道路应当提供哪些文件?

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交通组织设计方案。

城管执法实务与技巧

问:行政处罚的是概念是什么?

答:行政机关依法对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违法行为人进行的制裁。

问:下列行政强制措施当中,什么属于间接执行性强制措施? 答:代执行。

问:宣告决定时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怎么做?

答: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问:吴某在公共场所吐痰,被城管执法人员李某发现,当场罚款100元。罚款100元应当适用什么处罚程序? 答:一般处罚程序。

问:行政机关发现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怎么做?

答:主动改正。

问:王某的住宅属违法建筑,在某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发布限期拆除决定书并多次劝说后,当事人拒不拆除,最终该机关采取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何种措施? 答:依法强制拆除。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多少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

答:24小时。

问: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检查管理过程中发生什么情形,不应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答:按照法定程序、时限实施检查的。

问: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问:关于询问笔录,询问人应当详细记录哪些问题,以免挂一漏万? 答:所有问题。

问: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应当公开进行,但什么情况除外? 答:涉及个人隐私的。

问:在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当执法人员提问后,当事人不愿回答,记录人应当怎样记录?

答:在笔录上书写“当事人不回答”等意思的语句。

问: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怎样? 答:直接送达当事人。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对于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以不采取什么措施? 答:行政强制措施。

问:代履行的费用按照成本合理确定的,由谁承担? 答:当事人。

问:在市和区县城管执法部门调查取证阶段,要求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接受调查询问时使用的文书是什么? 答:谈话通知书。

问:关于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的表述,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答:除当场收缴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问:哪些情形可导致行政处罚决定无效或不能成立的? 答:

(1)行政处罚没有法定依据;(2)行政处罚不遵守法定程序;(3)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并且当事人未放弃相关权利。

问:哪些行政执法行为中应当制作笔录? 答:询问当事人、检查现场、举行听证。

问:行政检查过程中,现场检查笔录一般在什么情况下适用? 答:违法活动的场所检查、存放违法物品的场地检查。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主要有哪些? 答:

(1)处罚法定原则;

(2)处罚公正、公开原则;(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4)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问:会导致行政处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答:没有法定依据的、不遵守法定程序的。

问:违法行为是什么性质时,可以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答:情节显著轻微、没有明显社会危害。

问:出现哪些情形,城管执法人员可以依法采取暂扣等强制措施? 答: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问:城管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时,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

(1)询问案件当事人、证人,制作询问笔录;

(2)查阅、调取、复印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文件资料;(3)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4)依法进入发生违法行为的场所实施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录》。

问:行政强制措施的暂扣行为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问:城管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不可以采取暂扣措施的有哪些?

答:跨门营业、占道堆物、门责区域未保持整洁。

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什么权利? 答:陈述权、申辩权。

问: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的有哪些? 答:

(1)划拨存款、汇款;

(2)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3)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4)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问:区、县城管执法部门实施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什么权力? 答:检查权、强制权。

问:现场检查情况应当包括哪些?

答:检查的过程,检查的内容、范围和方式,被检查人或被检查单位的有关人员是否到场。

问:现场检查包括哪些方式? 答:勘验、拍照、录音、摄像。

问:城管执法部门通过哪些方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否遵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答:现场巡察、执法检查、接受举报投诉。

问:违法行为调查终结,执法人员应当制作《案件调查终结审批表》,文书中应写明那些内容?

答:案件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处罚建议。

问:行政机关不得在什么时间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答:法定节假日、夜间。

城管系统公务员培训知识点问答

(六)2017-9-22

新形势下的城管执法:挑战与对策

问:二级主办以下可以实行什么管理方式? 答:条件管理。

问:根据住建部统一部署,从2017年1月起,用1年时间在开展城管执法队伍什么的专项行动?

答: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

问:坚持硬件与软件建设并重、定性与定量考核并举,深入推进什么部门的全面建设?

答:基层城管执法部门。

问: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实施“什么”培养计划,进一步壮大师资队伍? 答:中队小教员。

问:推进信息化建设要强化“一把手”主抓,树立什么理念? 答:数字城管。

问:重点推进网上办案、网上勤务、网上督察、网上考核等四个核心业务系统建设,逐步实现城管执法那三化? 答:网络化、数字化、智慧化。

问:深化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继续加强你们什么建设? 答:社区工作室。

问:从2016年开始,每年在全市的多少居委会建立城管工作室? 答:30%。

问:《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文化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提出了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怎样的长效机制建设? 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问:中心城区按照常住人口的多少比例核定执法人员编制? 答:万分之3(可增设附加编制万分之2)。

问:郊区县按照多少比例核定执法人员编制? 答:万分之3(可增设附加编制10%)。

问:2016年,市城管执法局从队伍管理、基层建设、规范标准、考核监督、信息技术等方面,制定印发了多少个面向基层一线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答:70个。

问:根据《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被赋予市容环卫、绿化、市政工程、水务、环保、工商、建设、规划、房管、交通和其他等“10+X”领域执法权限,多少项执法事项? 答:428项。

问:2005年,全国多少个城(区)设立了城管局? 答:308。

问:本次城管执法体制改革中,力量下沉实行什么模式? 答:“区属街管街用”和“镇属镇管镇用”。

问:为什么说城管执法产生有其必然性?

答:城管执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城管执法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然产物。

问:现在城管执法进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期,跨入了第四个十年的历史新阶段,这一阶段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答:体制健全,“人制”先进,法制完善。

问:为什么说城管执法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答:因为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管执法体制机制日趋完善,队伍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

问:城管执法工作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

(1)强化标本兼治、攻坚克难,推进综合整治执法;(2)强化制度创新、提升效能,夯实基层基础建设;(3)强化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加强执法队伍建设;(4)强化党建引领、为民服务,重塑城管执法形象。

问:新形势下城管执法应对挑战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答:

(1)加强专项执法,有力改善城市环境秩序;(2)加快信息化建设,有力提升城管执法效能;(3)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城管执法体制机制;(4)加强队伍建设,塑造城管执法队伍崭新形象;(5)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显著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问:如何增强为民服务本领,显著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答:完善为民服务机制、推进系统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宣传。

问:加强市民投诉处置工作,加强与哪些投诉热线衔接配合,建立完善先行联系、限时办结、检查督办、跟踪回访等工作机制? 答:12319、12345。

问:加强市民投诉处置工作,要建立完善先行联系、检查督办、和什么的工作机制?

答:限时办结、跟踪回访。

问:推进本市城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关键在于将什么信息化建设科学理念具体运用到信息化建设全过程?

答:长期化、螺旋式、渐进型。

问:《上海市城管执法信息化建设实施计划(2016-2017年)》,提出了2016-2017年信息化的哪几项主要工作? 答:

(1)推进行业标准规范体系建设;(2)实现市区信息系统共享对接;

(3)构建“五个平台”的城管执法信息化体系;

(4)建立与“市-区县-街镇”三级城管执法体制相适应的信息化基础体系。

问:城管执法信息化体系包括哪几个平台?

答:综合指挥监管平台、局门户网站、电子政务平台、综合业务平台。

问:《上海市城管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学时学分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城管执法人员每年教育培训总学时不少于多少学时,取得总学分不少于多少学分,其中脱产培训原则上不少于多少学时? 答:100学时,24学分,50学时。

问:培训规划要强调与时俱进,做到哪几个“适应”? 答:主动适应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主动适应“城管执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主动适应城管执法的新要求。

问:“721”工作机制,是指什么?

答:让70%的问题用服务手段解决,20%的问题用管理手段解决,10%的问题用执法手段解决。

问:二级主办以下可以实行条件管理,根据什么和工作表现择优选升职务? 答:任职年限、职业资格。

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综合治理

问:《物业管理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答: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谁所有? 答:业主共有。

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多少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多少的业主参加? 答:过半数,过半数。

问: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什么部门备案? 答:区、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谁的需要? 答:业主。

问: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它的什么工作? 答:指导和监督。

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什么;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答:约定期限。

问: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筹备组通过直接听取业主意见、召开召集人座谈会、发放推荐表等方式产生,具体方式由谁确定? 答:筹备组。

问: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谁?

答:物业服务企业。

问: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谁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答:业主大会。

问: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谁的同意?

答: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问: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谁的同意? 答:业主委员会。

问: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谁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答:业主委员会。

问:管理规约对谁具有约束力? 答:全体业主。

问:业主委员会任期为多少时间? 答:3年到5年。

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履行哪些义务?

答: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按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问: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答:

(1)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2)选举业委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3)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提出制定和修改主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问: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怎样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答:集体讨论、书面征求意见。

问:业主大会作出什么决定,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答: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问:业主请求公布、查阅哪些应当向业主公开的情况和资料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答: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及会议记录;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

问: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

(1)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

(2)定期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改进和完善服务;

(3)配合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4)及时向业主、使用人告知安全合理使用物业的注意事项。

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市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哪些情况,建立物业房屋企业信用档案和物业服务项目经理信用档案库? 答: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经营状况、日常检查。

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规定,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应当事先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书面通知所在地什么机构? 答:房管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

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哪些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答:物业服务企业公开作出的服务承诺、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的服务细则。

问:禁止哪些损害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行为?

答:损害房屋承重结构,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

问: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费用按照哪些规定承担? 答:

(1)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

(2)部分共用部分的手续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3)全体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问:发生哪些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该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制定维修更新方案,同时向业主委员会和房屋所在地房管办事处报告? 答:

(1)电梯、水泵故障影响正常使用的;

(2)消防设施损坏,消防部门出具整改通知书的;(3)外墙墙面有脱落危险、屋顶或外墙渗漏等情况,严重影响房屋使用和安全,经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证明的。

问:哪些行为属损坏房屋承重的行为?

答:擅自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擅自改变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屋顶等房屋原始设计承重构件。

问: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有哪些情形的属于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答:

(1)其他违法的建设工程;

(2)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

(3)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规定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

问:本市建立居住领域信用管理制度,哪些行为纳入本市公共信用管理信息平台?

答:违法搭建、群租、擅自居改非。

城管系统公务员培训知识点问答

(七)2017-9-22

水务纳入城管综合执法事项介绍

问: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上下或者两侧,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并设置保护范围的什么?

答:永久性识别标志。

问: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管渠、输水安全和什么的活动? 答:原水水质。

问: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所称原水引水管渠,是指什么系统中敷设在原水水厂、泵站以外的全部钢筋混凝土渠道、钢管、透气管渠及其附属设施? 答:黄浦江上游、长江引水系统。

问:引水管渠保护范围为钢筋混凝土渠道及其外缘两侧各多少米内的区域,钢管及其外缘两侧各多少米内的区域? 答:10米、8 米。

问:引水管渠控制范围为保护范围两侧各多少米内的区域? 答:40。

问: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除准许用于种植外,确需实施与引水管渠平行或交叉的筑路、敷设管线等地下市政设施建设行为的,应当经市水务局批准并采取什么措施后,方可办理有关建设工程审批手续? 答:加固措施。

问:在引水管渠控制范围内进行深层基础施工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通知什么部门? 答:市供水处。

问:在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倾倒有毒有害的废渣、废液等的,由市水务局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责令限期纠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处以多少元的罚款,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多少元的罚款?

答: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问:市管河道以及中心城区内其他河道规划控制线(简称河道蓝线)方案,由什么部门提出,经市规划局批准后施行? 答 :市水务局。

问:中心城区外的其他河道蓝线方案,由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什么部门批准后施行,报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备案? 答: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问: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河道专业规划,制定河道整治年度计划,报谁批准后组织实施? 答:同级人民政府。

问:根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专用岸段海塘的建设、岁修和养护,由谁承担?

答:专用单位。

问:哪种行为,在海塘范围内被禁止? 答:打靶。

问:在海塘范围内从事什么行为,应当经区(县)水务局审核同意? 答:修筑道路。

问:在海塘范围内,铁轮车、履带车、超重车在堤上行驶的。应当经谁同意? 答:经区(县)水务局审核同意。

问:哪些行为,在引水管渠保护范围内严禁从事?

答:船舶抛(拖)锚(黄浦江除外),覆盖、铲除、涂改或损坏管渠永久性识别标志。

问:《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的上位法有哪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问:本市河道实行的原则有哪些?

答:统一规划、综合整治、合理利用、积极保护。

问:市管河道的确定,应当经过哪些步骤?

答:由市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问:有堤防(含防汛墙)的河道管理范围是什么?

答:堤防、防汛通道或者护堤地、两岸堤防之间的全部滩地、两岸堤防之间的全部水域。

问:需要利用河道堤顶或者平台兼做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报哪些部门批准,并向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答:市水务局、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

问:擅自设置或者扩大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排水(污)口的,由什么部门责令其停建或者予以封闭?

答:市水务局、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

问:在河道中运输、存放竹木或者进行水产养殖、捕捞作业,不得有哪些行为? 答:阻碍排涝、限制灌溉、影响河道行洪、危及水工程安全的行为。

问:哪些物体在汛期会影响河道行洪排涝安全,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采取清除措施或者进行紧急处置?

答:在河道内滞留的船舶,在河道中存放的竹木,河道中放置的养殖捕捞设施。

问:在河道管理范围及堤防安全保护区内,未经市水务局或者区(县)河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答:(1)设置渔簖、网箱及其他捕捞装置;

(2)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堆放物料;

(3)爆破、取土、钻探、打桩、打井、挖筑鱼塘。

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不得从事哪些活动? 答:(1)损毁河道堤防等水工程设施;

(2)放牧、垦殖、砍伐盗伐护堤护岸林木;

(3)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容器;(4)倾倒工业、农业、建筑等废弃物以及生活垃圾、粪便。

问:《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所称的海塘范围包括哪些? 答:堤防保护范围,护滩、保岸、促淤工程范围。

问:在海塘范围内,禁止哪些行为? 答:(1)削坡,挖低堤顶;

(2)损毁或者偷盗海塘测量标志、里程桩、界牌;

(3)爆破、打井、挖石、打桩、取土或者挖筑养殖塘;

(4)倾倒废液、废渣或者其他废弃物,但规划留作统一垃圾堆场的除外。

问:在海塘范围内从事哪些行为,应当经区(县)水务局审核同意?

答:垦殖,修筑道路、刈割防浪作物,放牧,搭建房屋、棚舍或者兴建墓穴。

问:海塘建设、岁修和养护工程施工期间,市或者区(县)水务局应当会同同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海塘工程施工作业水域划定临时什么 区域? 答:禁捕区域、禁渔区域。

新媒体与群众工作

问:习近平指出:“现在,什么相互影响,敌对势力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作为寻衅滋事和扩散升级社会矛盾的重要渠道。在境内外一些别有用心的势力策划和推动下,一些传言、谣言、谎言在网络上快速传导,扰乱人心。这些都给我们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增加了新的难度?” 答:现实世界安全和虚拟世界安全。

问:习近平指出:“没有什么就没有什么,没有什么就没有什么?” 答: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信息化、现代化。

问:习近平指出:“互联网已经成为今天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西方反华势力妄图以这个„最大变量‟来„扳倒中国‟,我们在这个战场上能否顶得住、打得赢,直接关系我国的什么?”

答:意识形态安全、政权安全。

问:毛泽东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个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松懈,只有人民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这里的周期律指的是什么? 答:初兴后亡的历史周期律。

问:“我生六十多年,耳闻的不说,所亲眼看到的,真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一人,一家,一团体,一地方,乃至一国,不少单位都没有能跳出这周期律的支配力,……中共诸君从过去到现在,我略略了解的了。就是希望找出一条新路,来跳出这周期律的支配。”这段话是谁和毛泽东的对话,即历史上的“窑洞对”?

答:黄炎培。

问:塔西佗陷阱的含义是什么?

答:指的是:当政府部门失去公信力时,无论说真话还是假话,做好事还是坏事,都会被认为是说假话、做坏事。

问:即使目的神圣,手段也要合法和道德,如果手段是不道德,谁将这类情形描述为“目的使手段变得神圣”,他指出:“需要不神圣手段的目的,就不是神圣的目的‟”?

答:马克思。

问:总书记在8.19讲话中指出,党员干部要怎样,也就是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必须增强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帮助干部群众划清是非界限、澄清模糊认识? 答:敢于亮剑。

问:毛泽东1957年要求新闻媒体采取什么政策,即有时把新闻作为新闻发表,要及时;有时故意把新闻放„旧‟了以后再发表,把新闻变成旧闻;有的新闻则永远不发表,就当没发生一样? 答:新闻,旧闻,无闻。

问:总书记就明确指出,“语言的背后是感情、是思想、是知识、是素质。不会说话是表象,本质还是什么”? 答:疏离群众。

问:什么是党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路线,也是党的生命线? 答:群众路线。

问: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什么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没有变,什么的基本要求也没有变,而什么作为党基本的认识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的定位没有变,但其具体方式已经与以往有了明显的不同?

答:“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问:2002 年至 2012 年十年间,我国共发生重大群体事件 832 起,其中参与人数百人以上、千人以下的400多起。这些重大群体事件有什么特点? 答:(1)关系国家发展命运,比如政策的发布、改革动态;

(2)多为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比如住房、医疗、食品安全;(3)涉及行政方面的官民冲突,比如城管与商贩、警民冲突等。

问:中国互联网大会将互联网络行为底线概括为哪七条? 答:(1)国家利益底线;

(2)公民合法权益底线;

(3)社会公共秩序底线;

(4)道德风尚底线、信息真实性底线;

(5)法律法规底线、社会主义制度底线。

问:新媒体环境下的群众工作存在的缺点有哪些? 答:(1)网络失语,对群众呼声不重视;

(2)一味封堵,对群众意见不尊重;(3)阵地缺失,与群众联系不密切;(4)能力不足,对危机管理不精通。

问:新媒体充斥负面信息有以哪几个方面的原因? 答:(1)基础管理比较薄弱;

(2)虚假信息与道德失范;(3)负面信息更容易被传播;

(4)境外敌对势力利用网络恶意抹黑。

问:属于应转变的理念有哪些? 答:变“虚拟”为“真实”;变“忽视”为“敬畏”;变“堵”为“疏”;变“匿名”为“公开”;变“灭火”为“建构”。

问:习近平指出,哪些场合,我们就是处于一种失语的状态? 答:(1)与青年学生说话,说不进去;

(2)与困难群众说话,说不下去;(3)与老同志说话,给顶了回去;(4)与新社会群体说话,说不上去。

问:总书记在8.19讲话中特别强调什么和什么的统一? 答:党性、人民性。

问:如何将新媒体作为重要的执政资源?

答:(1)利用新媒体的互动性,建设“群众交流平台”;

(2)利用新媒体的即时性,建设“群众管理平台”;(3)利用新媒体的多元性,建设“宣传引导平台”;(4)利用新媒体的丰富性,建设“学习教育平台”。

问:为何要微博(信)?

答:信息公开的姿态、适应群众的选择、自己掌握的渠道。

问:信息发布要采取第一时间原则,主要基于哪几个方面的原因?

答:抑制谣言的滋生;实现信息价值的最大化;把握主动权,避免产生“禁果效应”。

问:分层次的持续发布有哪几个方面的优势?

答:不断完善信息,消除可能产生负面舆论热点的信息盲点,可以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纠偏。

问:属于新媒体环境下热点舆论事件群众沟通的原则的有哪些? 答:(1)话语一致的原则;

(2)实事求是的原则;(3)分层发布的原则;(4)重讲态度的原则;(5)后院篱笆的原则;(6)议程设置的原则。

城管系统公务员培训知识点问答

(八)2017-9-22

城管执法勤务安全

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自什么时候起施行? 答:2017年5月1日。

问: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客观收集相关证据,规范建立城市管理执法档案并怎样? 答:完整保存。

问:城管执法过程中事态可能失控时,及时通知什么部门介入,避免自身超越执法权限?

答:公安部门。

问:手腕被抓时应从对手何处解脱? 答:虎口。

问:执法时安全距离一般应当保持多少米? 答:1.5—2米。

问:上海在推行“柔性执法”要求适度减少执法的什么、扩大什么、缩小什么,有助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答:强制力、教育量、对立面。

问:上海提出柔性执法,旨在什么的教育和指导? 答:事先。

问:上海根据特大型城市管理的实际,按照区域差别化管理、分级分类管控的要求,实施几级执法勤务模式? 答:三级。

问:执法过程中学些处置的什么是远远不够的。危机处置的基础是积极的怎样,再加上一些简单的什么?

答:技巧、态度、防备措施。

问:较近距离遇到突袭时,推荐使用的防御姿势是什么? 答:全防御。

问:对阻碍城管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违反什么的,依法予以处罚;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篇: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

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建设高素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22号),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本市各级行政机关所属执法单位中主要履行监管、处罚、稽查等执法职责的职位上工作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包括委任制公务员和聘任制公务员。

第三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坚持公开、平等、规范、效能的原则,坚持激励保障与监督约束并重,实行统筹调度、分类管理。

第四条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执法单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的界定及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综合管理。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执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日常管理。

第二章 职位设置与职务序列

第五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根据执法内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若干职组,职组可进一步划分为若干职系。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应编制职位目录,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组、职系、职位设置情况进行明确。各执法单位的主管部门应编制职位说明,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职位的主要职责、任职条件等予以明确。

第六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统称为执法员,根据任职条件、年功和工作业绩要求,划分为7个职级,由高至低为:一级执法员、二级执法员、三级执法员、四级执法员、五级执法员、六级执法员、七级执法员。

根据工作实际及对公务员学历、能力等的要求,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可在行政执法类部分职组、职系的七级执法员之下增设助理执法员、见习执法员职级。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各职级间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

第七条 一、二级执法员实行任职条件和职数管理,职数由执法单位的主管部门统筹使用,其中,一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3.5%,二级执法员职数不超过本部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编制总数的15%。

三级执法员以下职级实行任职条件管理。

第三章 招 聘

第八条 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采用公开招聘的方式。

第九条 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进行,一般从本职组(职系)的最低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招聘。确有必要的,经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从六级执法员以下职级及该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进行招聘。

第十条 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明确招聘职位的职组(职系)、职级与入职薪级。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应根据职位要求设置资格条件,不得设置与招聘职位无关的资格条件。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要求的基本资格条件按如下规定设置:

(一)学历学位:见习执法员要求不低于高中、中专学历,助理执法员要求不低于大专学历;七级执法员要求不低于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六级执法员要求不低于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

(二)年龄:30周岁以下;

(三)专业:除职位说明有明确专业要求的职位外,原则上不设专业限制。

第十二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聘考试重点考察报考者的执法基本素质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等。根据职位需求,可加试专业执法知识。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组织方式、权限、程序等按照本市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职务任免

第十四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职务任免,按照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第十五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任职,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十六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要求的任职条件,并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实行一人一职,不得兼任。

第十八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

(一)新招聘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

(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

(三)转任、挂职锻炼的;

(四)晋升或降低职级的;

(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

(六)其它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九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任职时,应按规定确定其职级和薪级。

新招聘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应聘职位明确的职级和入职薪级任职定级。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有关规定确定职级和入职薪级。

第二十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任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按有关规定确定考察对象;

(二)根据职位要求进行考核、考察;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第二十一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任职时间,参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第二十二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任职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

第二十三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免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公务员免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职级升降

第二十四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具备如下基本资格条件:

(一)基本任职年限:晋升一、二级执法员的,均须任下一职级满5年以上;晋升三、四级执法员的,均须任下一职级满4年以上;晋升五至七级执法员的,均须任下一职级满3年以上;晋升助理执法员的,须任见习执法员满2年以上;

(二)考核情况:平时考核记录良好,在任现职级期间考核至少有1年为优秀等次或任现职级超过基本任职年限满3年且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等次;

(三)执法业务水平测试合格。

第二十五条 晋升一、二级执法员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民主推荐或竞争上岗,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后办理任职手续。其中晋升一级执法员和晋升市直单位二级执法员的,须在任职前报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晋升三级执法员以下职级,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执法单位提出任职建议;

(二)进行考核、考察;

(三)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四)办理任职手续,并按管理权限办理备案。

第二十七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批准后,可以破格晋升。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得越级晋升职级。

第二十八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降低1个职级任职。第二十九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降职,参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降职的程序办理。

第三十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被降职后,在新的职级工作1年以上且德才表现和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晋升条件的,可晋升职级。

第六章 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

第三十一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实行与职级挂钩的薪级工资制度,每一职级对应若干薪级,每一薪级确定一个工资标准。各薪级工资标准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薪级表予以明确,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三十二条 薪级与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的对应关系,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保持综合平衡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并在薪级表中予以明确。

第三十三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薪级的调整与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次年在其职级对应的薪级范围内晋升1个薪级;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次年不晋升薪级。

第三十四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晋升职级时,其薪级调整为新任职级对应的最低薪级;降职时,其薪级调整为降低后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

三级执法员以上职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薪级达到本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后未能晋升职级的,每满3年增加1个所在薪级与下一薪级的工资级差标准;在增加了薪级工资级差标准后晋升职级的,按其薪级与增加额之和就近套入新任职级对应的薪级后晋升一个薪级。四级执法员以下职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薪级达到本职级对应的最高薪级后未能晋升职级的,其工资不再晋升。

第三十五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休假,按照公务员休假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行政执法类委任制公务员的退休待遇,按退休时的薪级工资乘以退休金替代率确定,替代率由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参照综合管理类委任制公务员退休金替代率水平确定和调整。

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按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实行职业年金制度。

第三十七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实行与薪级挂钩的住房保障、医疗保障、保健等福利制度,具体办法由市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章 交 流

第三十八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为转任、挂职锻炼。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不适用调任。

第三十九条 除专业性较强不适合交流的岗位外,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同一岗位工作满5年的,应转任至行政执法类其它岗位工作。

有条件的执法单位主管部门,可定期安排一定比例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跨地域、跨执法单位交流,具体办法由有关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市政府公务员主管部门、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执法单位主管部门,建立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跨部门交流制度,定期安排一定比例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在不同主管部门的执法单位间交流。

第四十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本市综合管理类或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拟进入职位要求的任职资格条件,属于跨主管部门转任的,须在行政执法职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以上,属于同一主管部门内部转任的,须在行政执法职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以上。

第四十一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本市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的,确定为科员,任职时间重新计算。

第四十二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可通过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方式转任所在执法单位及同一主管部门其它内、下设和派出机构最低一级领导职务,其所需具备的基本薪级条件按如下规定确定:

最低一级领导职务为副科级的,可将符合条件的9薪级以上执法员列入副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人选名单;

最低一级领导职务为正科级的,可将符合条件的13薪级以上执法员列入正科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人选名单;

最低一级领导职务为副处级的,可将符合条件的20薪级以上执法员列入副处级领导职务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人选名单。

第四十三条 具备如下薪级条件及其它规定条件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可通过参加公开选拔的方式转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

薪级为18级以上的,可参加副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开选拔;

薪级为22级以上的,可参加正处级领导职务的公开选拔;

薪级为27级以上的,可参加副局级领导职务的公开选拔。

第四十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为行政执法类公务员,除可按本试行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参加所在执法单位及同一主管部门其它内、下设和派出机构最低一级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外,还可按下列规定参加所在执法单位及同一主管部门其它内、下设和派出机构其它级别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

入职薪级在20级以上的,可列入正科级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人选名单;入职薪级在30级以上的,可列入副处级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人选名单;入职薪级在40级以上的,可列入正处级领导职务的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人选名单。第四十五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的,其工资按新任职务确定。第四十六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本市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的,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其职级确定为拟进入职系的最低职级,薪级确定为该职级对应的起点薪级。

第四十七条 其它职类公务员具备拟进入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转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其中,连续任本市行政执法单位中的各级领导职务满3年以上且转任前仍在任的,根

据其工资和津贴补贴总额,按就近就高原则确定其薪级,并根据该薪级确定其职级;其它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定为七级执法员,薪级定为6级,大专学历的,定为助理执法员,薪级定为3级。

第四十八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转任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按竞争上岗或民主推荐程序执行;其它跨职类转任事项,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本人提出申请;

(二)按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三)按管理权限核准或备案;

(四)办理转任手续。

第四十九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挂职锻炼,按照公务员挂职锻炼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其 它

第五十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考核、培训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十一条 行政执法类委任制公务员辞职辞退,按照公务员辞职辞退有关规定执行。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解除聘任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回避、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五十三条 行政执法类聘任制公务员与用人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按照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参照本试行办法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本试行办法所称以上、以下,包括本数。

第五十六条 本试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试行期5年。

第三篇:交通行政执法全员培训第一期考试试卷

交通行政执法全员培训第一期考试试卷

一、填空题(每题0.5分,总计20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和()、()为依据。

4、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6、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等方式提出。

7、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9、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手续。

10、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举行听证。

12、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

13、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 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4、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该利害关系人。

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的除外。

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1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是被申请人。

18、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19、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20、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一、填空题(每题0.5分,总计20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和()、()为依据。

4、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6、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等方式提出。

7、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8、经过听证程序的,行政机关应当根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9、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手续。

10、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

1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应当举行听证。

12、行政机关应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

13、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申请人的申请均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根 据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4、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该利害关系人。

15、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的除外。

16、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的除外。

17、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是被申请人。

18、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19、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20、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A、监督检查人员 B、被许可人 C、行政机关负责人 D、实施监督检查时的负责人

6、某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授权,决定由城建规划局统一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下列哪一项职权是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能由城建规划局行使的?()A、环境保护局的罚款权 B、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吊销营业执照权 C、土地管理局的没收权 D、公安局的拘留权

7、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规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由哪一机关规定?()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 C、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8、()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A、没收违法所得 B、责令停产停业 C、罚金 D、罚款

9、被处以罚款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A、1% B、3% C、5% D、6%

10、经人民法院()次合法传唤,行政诉讼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申请撤诉。A、1 B、2 C、3 D、4

11、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继续执行,但在()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暂停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A、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 B、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C、原告的律师认为需要停止 D、审判长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12、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是()。A、规章 B、安徽省交通厅文件 C、阜阳市交通局文件 D、太和县政府文件

13、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A、注消 B、撤回 C、撤销 D、吊销

14、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A、赔偿 B、补偿 C、赔偿或补偿 D、不予赔偿或补偿

15、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如果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五年

三、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总计20分)

1、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

A、应当说明理由 B、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C、应当举行听证 D、应当向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

2、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需要()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期限内。A、听证 B、检验、检测 C、招标、拍卖 D、鉴定和专家评审

3、公民特定资格的考试依法由()实施。A、行政机关 B、行业组织 C、人事部门 D、劳动部门

4、行政机关根据检验、检测、检疫结果,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不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A、技术标准 B、技术条件 C、技术规范 D、技术人员

5、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相对人的行政处罚的情形有()。A.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B.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C.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D.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

6、以下哪些选项的内容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撤回的条件?()

A. 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提出 B. 复议申请人申请撤回复议申请 C. 被申请人向复议机关申请调解 D. 复议申请人决定改变复议机关

7、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包括()。

A、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D、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

8、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裁决行政处罚的范围是()。

A、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 B、警告 C、暂扣许可证或者执照 D、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

9、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A、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B、行政处罚依据 C、罚款数额、时间和地点 D、行政机关名称

10、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含义包括()。

A、依据合法 B、主体合法 C、程序合法 D、处罚公正

四、简答题(共计24分)

1、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哪些措施?(3分)

2、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法定条件有哪些?(5分)

3、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哪几种?(7分)

4、在哪些情形中,可以在行政诉讼期间中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3分)

5、在什么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注销行政许可?。(6分)

五、案例分析题。(20分)

1、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工商机关对于公民申请个体营业执照的申请,应当在一个月内给予书面答复,作出准予或不准予从事该营业活动的行政决定。公民A欲在其居住的社区内开办一个面向社区居民经营日常用品的零售店,向该社区所在的B工商局依法提交了相应的申请材料,但过了一个月,A仍未收到B工商局的任何书面答复。在此期间,A曾多次通过熟人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多次询问此事,但均为提出正式的书面材料,也没有收到B工商局及其上级行政机关的正式书面答复。为此,A欲寻求法律救济。结合本案的案情,运用行政许可法律知识,请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中,A要求法律救济有哪些途径?其法律依据是什么?(4分)

(2)B工商局违反了行政许可法哪些规定?(6分)(3)本案中,A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对哪些事项承担举证责任?(3分)

2、某日,A市一家运输单位的司机受本单位领导指派,从北辰区往河东区一处建筑工地运送白灰膏。由于密封不严,槽缝泄漏,造成沿途路面大面积污染。其中,红桥区的三号路、新红桥、河北大街被污染达2万平方米;河北区的狮子林大街、昆纬路被污染达1万平方米;河东区的新开路、津塘路被污染达5万平方米。三个区的执法人员寻迹追踪,协同查办,终于将这一严重污染案件查清。问:

(1)在执法主体方面,该案地域管辖涉及三家,应当由哪个区的执法机关实施处罚?(3分)(2)在处罚对象方面,是处罚司机还是处罚其责任单位,并说明理由。(4分)

第四篇:上海2018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上海市2018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考试大纲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一、考试科目和结构

考试科目分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一)《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单项选择题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只有1项是最符合题意的,不选、多选或错选,该题均不得分。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给出的4个选项中,至少有1个选项符合题意。不选、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二)《申论(行政执法类)》

《申论(行政执法类)》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介绍

(一)测试内容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和思考的能力,准确迅速地理解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重点考查理解和使用词语的能力,理解把握语句各类表达方式的能力,以及阅读分析文字材料的能力。

判断推理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重点考查运用科学原理、概念和标准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对形象和空间关系准确识别、把握和思维的能力,以及判断、推理、演绎、归纳和批判分析等逻辑思维能力。

数理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对各种文字、图表等资料的综合分析能力,包括对数据的分析、运算、推理能力。

常识应用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有关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公共管理的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法律、管理、经济、科技、公文、人文、生活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及其应用能力。

综合分析能力主要测查报考者综合运用政治、法律、管理、经济、公文、人文等社会科学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

(二)题型介绍

第一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

本部分常见题型有选词填空、语句表达、阅读理解等。第一种题型:选词填空。根据题意,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恰当的一项填入空格内,从而使句子的意思表达得最准确。例题:对一篇规范的论文,因版面限制而去砍综述、删注释,实在是_________的不智之举。

填入划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_________。A、削足适履 C、矫枉过正

B、扬汤止沸 D、舍本逐末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A。

第二种题型:语句表达。从词语运用、语法结构等方面对给出的语句进行判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

例题:下列给出的几句话中,没有语病的一句是_________。A、阅读理解正确与否,是衡量阅读能力好坏的重要标志 B、阅读与理解,是衡量阅读能力的重要标志 C、阅读是否理解是衡量阅读能力的主要标志 D、阅读能力好坏的标志是理解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A。

第三种题型:阅读理解。仔细阅读分析给出的语段或短文材料,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

例题:在古典传统里,和谐的反面是千篇一律。“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以和谐的一个条件是对于多样性的认同。中国人甚至在孔子之前就有了对于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中国古代的音乐艺术很发达,特别是一些中国乐器,像钟、磬、瑟等各种完全不同的乐器按照一定的韵律奏出动听的音乐,但如果只有一种乐器就会非常单调。

对这段文字概括最准确的是_________。A、和谐观念源于中国古代音乐 B、差异是和谐的一个必要条件 C、中国人很早就产生了和谐观念 D、音乐是对和谐的经典认识与体现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B。

第二部分

判断推理能力

本部分常见题型有科学推理、定义判断、图形推理、逻辑推理等。第一种题型:科学推理。综合运用自然科学原理进行分析判断,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

例题:自行车是靠车轮与地面的摩擦力而行驶的,两个车轮与地面摩擦力的方向是_________。

A、前轮向后,后轮向前 B、前轮向前,后轮向后 C、前轮和后轮都向后 D、前轮和后轮都向前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A。

第二种题型:定义判断。每道题中给出一个概念的定义,这一定义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依据定义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

例题:职业枯竭是指人们在自己长期从事的工作重压之下,产生身心能量被工作耗尽的感觉。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属于职业枯竭状态的是_________。A、老周不能胜任自己现有的工作,每天都会忙得焦头烂额 B、刚参加工作的小李觉得这份工作太累,产生了跳槽的念头 C、刘经理每天工作繁忙,缺乏充足的休息,情绪也越来越糟糕 D、在从事过许多不同的职业之后,老王觉得所有工作都索然无味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C。

第三种题型:图形推理。仔细观察给出的图形,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例题:

?

ABCD解答:此题正确答案是D。

第四种题型:分析推理。每道题中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设是正确的、不容置疑的,根据这段陈述,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

例题:科学家对76位心脏病患者进行了研究,他们分别采用“一名志愿者带一只狗前去探望病人”、“一名志愿者前去探望病人”以及“没有志愿者”三种方法分别测试这些病人的反应。结果发现第一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下降了24%,第二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只下降了10%,第三种情况下病人的焦虑程度仍保持原来水平。因此科学家认为,狗能帮助心脏病人降低焦虑情绪。下面_________项最能削弱科学家的论点。

A、带狗和不带狗探视的实验分别选在两个不同的时间段 B、在带狗的志愿者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C、在被探望的病人中,绝大多数喜欢并自己饲养宠物狗 D、志愿者带去探望病人的大多数狗都是性情比较温顺的 解答: 此题正确答案为C。

第三部分

数理能力

本部分常见题型有数学应用、资料分析等。

第一种题型:数学应用。每道题中给出表述数量关系的一段文字资料,根据资料提供的信息进行运算,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

例题:某机关单位召开一次会议预期12天,后因会期缩短4天,因此原预算费用节约了一部分。其中生活费一项节约了4,000元,比原计划少用40%,生活费预算占总预算的4/9,则总预算为_________。A、45,000元 C、27,500元

B、35,000元 D、22,500元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D。

第二种题型:资料分析。给出一段资料(文字、图表或数据),根据资料提供的信息,通过运算、分析、判断,从所给的选项中选出最符合题意的一项。

例题:根据下图提供的信息回答问题。

某市2006年下半年投资情况图

单位:亿元

1、该市2006年下半年中,_________的外资实际出资额在当月外资拟投资额中所占比重最高。A、8月 C、10月

B、9月 D、11月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B。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___。Ⅰ.2006年第四季度外资实际出资额总计约达9亿元 Ⅱ.该市拟投资总额在2006年9月份为下半年最低

Ⅲ.2006年下半年该市外资拟投资额达到拟投资总额40%以上 A、Ⅱ C、Ⅱ、Ⅲ

B、Ⅲ D、Ⅰ、Ⅲ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D。

第四部分

常识应用能力

例题:《行政许可法》规定,“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这主要体现了行政法中的________。

A、行政合法性原则 C、正当程序原则

B、行政合理性原则 D、信赖利益保护原则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D。

第五部分

综合分析能力

例题:阅读下面材料,回答1~2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党的十九大对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的科学判断,也是贯穿党的十九大报告的一条主线。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要深刻认识新时代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就要深刻认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历史性变化,从而牢牢把握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更好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以党的坚强领导和顽强奋斗,激励全体中华儿女不断奋进,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1、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这种变化________。

A、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 B、改变了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 C、没有改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 D、改变了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AC。

2、进入新时代,实现伟大梦想,必须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________。A、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斗争 B、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C、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D、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伟大梦想 解答:此题正确答案为B。

三、《申论(行政执法类)》介绍

《申论(行政执法类)》主要测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具备

的基本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阅读理解能力要求全面把握给定资料的内容,准确理解给定资料的含义,准确把握事实所蕴含的趋势、矛盾和本质问题。综合分析能力要求对给定资料的全部或部分的内容、趋势或矛盾进行归纳分析,多角度地思考资料内容,作出较为全面系统的评价。

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要求借助自身的实践经验或生活体验,在对给定资料理解分析的基础上,发现和界定问题,作出评估或权衡,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措施。

文字表达能力要求熟练使用指定的语种,运用说明、陈述、议论等方式,准确规范、简明畅达地表述思想观点。

第五篇: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涨工资

2018国家公务员考试备考: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将涨工

公务员如何进行改革也是已经争议了很久的话题,如今采取了分类改革方式,将整个公务员队伍分成三类: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专业技术类:专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机关履行职责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公务员被划分为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专业技术类职责的特点是强技术性、低替代性。这意味着中央及地方公安、安全、审计、网信等机关部分内设机构或岗位将被划入专业技术类。这一类公务员占全国公务员的比重很小,大约30多万人。在制度设计中,增加了专业技术类的职位吸引力,起点更高,天花板也更高。我国公务员共设级别27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从26级起步,比另两类公务员起点高一级;专业技术类一级总监最高能到8级(相当于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巡视员),而行政执法类督办才到10级。

行政执法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的范围是对行政相对人直接履行执法职责的公务员。行政执法类的职责具有执行性、强制性。这一支庞大的队伍主要是在基层,全国大约有270万人,占公务员总量比重的1/3,公安、海关、工商、质检、税务、药监、环保等基层执法机关或内设机构将设置行政执法类岗位。

综合管理类:则是除去以上两类的公务员归类到综合管理。

之前的公务员工资体系跟职务是有很大关系的,也就是说你工作的年限再高,职级上不去,那工资照样跟刚进单位的大学生差不太多,因为工龄工资实在有限。那现在这样分类改革会有什么好处呢?我们重点说说行政执法类,因为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人民警察!行政执法类将不再使用与综合管理类相同的职位名称以及职务层次。行政执法类的通用职务名称为督办、高级主办、主办、行政执法员。而行政执法类的职务层级更是由原来的2个层级增加到11个层级,这就大大的解决了一线执法人员的晋升问题,即使职务不晋升也可以晋升职级,只要认真工作,踏实肯干,工资待遇就是得到提升,目前试点地区已经有一线的民警工资达到了处级干部的水平,这对基层人民警察来说是一件大好事,会激发团队活力!公务员的不同岗位所涉及到的能力和知识其实都是有所不同的,比如行政执法类的工作就应该掌握和具备法律知识,所以分类改革后,从考核上,重点考核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完成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从培训上,侧重职业道德、工作所必需的法律知识、执法技能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

前几天上海民警过肩摔抱孩子的妇女事件,就能够体现出其在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上是有欠缺的,而这样的分类管理刚好能够弥补这种欠缺。

基层人民警察无疑是最辛苦的岗位,都说警察职位光鲜亮丽,有社会地位,经济收入有保障,但个钟心酸也只有警察本人和家属才能了解了,所以,如果能够突破薪酬体系,真正体现多劳多得的思想,对人民警察来说无疑是福音!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全员培训考试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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