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黑龙江单独二胎准生证怎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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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单独二胎准生证怎样办理
核心提示:如果夫妻双方户籍都是本省的,可以选择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申请时,并提交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具体关于黑龙江单独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黑龙江单独二胎准生证怎样办理?
(一)申请
1、如果夫妻双方户籍都是本省的,可以选择到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
2、如果夫妻一方户籍是本省的,可以到本省居民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再生育申请。
法律经验编辑小提示:
申请再生育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第一个子女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经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的《再生育审批表》等基础材料。
(二)审批
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婚姻、生育等情况核实和初审,并由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审批。
有的单独夫妻现在已经怀孕想生第二个孩子了,只要尽快到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在孩子出生之前领到《计划生育证》就是合法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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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福建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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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核心提示:福建单独二胎准生证的办理流程首先是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然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具体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福建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具体步骤是:
(一)申请人填写并提交夫妻再生育审批表,提供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照及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调查后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等材料;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后,在审核、公示的基础上,将全部材料报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对申请材料审查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法律经验编辑提示:
夫妻再生育审批表可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领取,具体办理事宜也可咨询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生办。
相关内容:
在福建单独二胎政策出台前怀孕要罚款吗?
(一)在2014年3月31日之前,单独夫妇违法生育第二孩,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已送达的,该决定继续有效。
(二)在今年3月31日之前,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条件已怀孕但未生育的夫妇,应按《福建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规定补办再生育服务证。
另外,在3月31日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单独夫妇申请再生育的,自批准之日起,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此前已享受的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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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云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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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hao.lawtime.cn云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核心提示:云南单独二胎准生证的办理首先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申请,经女方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办事处审查。具体关于云南单独二胎准生证的办理由法律经验编辑为您介绍。
云南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一)申请
“单独二孩”原则上在女方单位或社区居委会申请,即女方属于国家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在女方单位申请办理;女方属于私企等其他单位员工或者无业居民的,在女方户籍地居委会(社区)申请;如女方户籍地未实行该政策的,则在男方单位或户籍地申请办理。
云南省“单独两孩”申请材料包括《生育服务证申请表》;夫妻双方结婚证;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夫妻双方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注意:单独一方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或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
2、其父母户口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婚育情况证明;
3、证明独生子女身份所需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中的结婚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要核查原件留存复印件。(二)审查
材料齐全的,将在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批。
(三)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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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云南“单独二胎”政策的市民,昆明市人口计生委将于10个工作日内发放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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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江西单独二胎准生证流程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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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单独二胎准生证流程是怎样?
核心提示:夫妻双方可到女方户籍所在计生部门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再婚的提供离婚判决(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介绍。
江西单独二胎准生证流程是怎样?
(一)夫妻双方可到女方户籍所在计生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领取、填写《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再婚的提供离婚判决(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4、独生子女父母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生子女父母双方所在地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6、独生子女父母再婚的,出具父母离婚判决(协议)书和再婚后生育情况证明;
7、独生子女父母死亡的,由原单位或生前户籍地出具证明;
8、独生子女属抱养且养父母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必须有民政部门开具的依法从福利院收养的弃婴或残疾儿童证明(需经办人签字和单位用印)。
(二)申请受理后,由各乡镇或者街道计生办将所有材料报县(区)人口计生委进行审批,县(区)人口计生委对符合生育条件的,会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发放准生证。
法律快车编辑温馨提示:“单独”二胎准生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半,超过有效期的,申请人需要办理延期手续。
相关内容:
江西有关“单独二胎”的法律条文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在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后,可以再生育一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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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或者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二)独生子女死亡的。
(三)只有1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或者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只生育1个子女的。
(五)一方在煤矿井下连续从事采矿作业5年以上,并仍在从事煤矿井下采矿作业,只生育1个女孩的。
(六)双方均为少数民族,且居住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只生育1个子女的。
(七)归侨、侨眷或者在本省定居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同胞,其子女均在国外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定居的。
(八)双方均系华侨,一方回国时间在6年以内,只生育1个子女的。
(九)再婚夫妻一方再婚前只生育1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
(十)双方均为农民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只生育1个女孩的;
2、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家结婚落户只生育1个子女的,但女方姐妹有2人以上的,只能准许1人;
3、男方的兄弟均无子女并已丧失生育能力,只生育1个子女的。
(十一)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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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重庆 单独二胎 最新政策 和办理准生证流程20140326
重庆单独二胎 最新政策 20140326
主题:重庆最新 “单独二胎”政策如何?什么时候实施?
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2013年12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决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应及时修改相关地方性法规或者作出规定。
2014年3月26日重庆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即日起,重庆正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即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生育第二个子女。
所修改的内容:
一是将第一项“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者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修改为两项进行表述,即第一项为“双方或一方为独生子女的”;第二项为“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其目的是为了突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规定。
二是删除第六项规定中的“烈士独生子女”和第七项“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规定,因为单独两孩政策已包括了这些规定的内容。
三是对该条款的各项序号做相应调整。
实施时间:
修正案从通过之日起执行,不管怀孕的时间,只管生孩子的时间。也就是说,假如修正案今天通过,今天就开始执行,今天以后出生的单独两孩就是合法的。
重庆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后生二胎条件
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三)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四)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五)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六)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七)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八)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九)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十)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2重庆单独二胎准生证办理流程20140327
主题:首先由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申请后,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审核,最后交区县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
准生证办理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理由等。再生育申请应经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委员、居委会审查并签署意见。在男方办理的,需经女方村委会、居委会、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审查并盖公章。
2、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独生子女一方的父母的婚育情况证明及其父母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证明材料,女方1寸免冠近照2张。
3、提交申请后,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按程序审核,最后交区县计生行政部门审批。从提交申请到获得批准,一般不超过30天,比此前压缩了一半时间。
在重庆有以下10种情况可申请生育第二胎。
1、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2、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3、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4、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5、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6、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7、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8、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9、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10、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