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打卡考勤制度
员工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一、总则
为了加强员工劳动纪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度本指纹打卡考勤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1、办公室人员作息时间:8:30~17:30,其中12:00~13:00为中午休息时间。
2、其他部门人员作息时间根据公司具体运营情况做好排班安排,并于每月月底将排班表报备行政部。
三、工作制
1、办公室人员实行8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五天标准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40小时,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2、其他部门人员实行7小时标准工作日制度,实行每周6天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时42小时,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考勤范围
1、除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外,其他所有员工都在打卡考勤范围之列。
2、特殊员工不按打卡考勤的需经总经理审批并报备行政部。
五、考勤规定
1、考勤方式
公司行政内勤人员考勤实行打卡;销售人员由部门主管或经理指定其上班地点和时间(一般上班时间9:00-18:00);由人事部负责核对考勤记录,记录结果作为员工领取薪金的基本依据。
公司的考勤机只作为员工是否迟到、早退、旷工及出入公司证明而不作为加班的时间依据,加班时间是以经由部门主管安排职员本人签字同意后的“加班申请表”为准。
2、考勤时间
2.1、基本作息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 上午: 09:00----12:30 下午: 13:30---18:00
注: 1)以上规定的时间为公司标准的作息时间,但业务人员根据所在地及对应的业务内容不同, 其实际的作息时间可作另行规定,但一年内的总的作息时间必须与标准的工作时间一致,否则另行规定将不能实施。
2)以上标准的工作时间将可能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三.考勤其他相关规定
1.外出办事不能正常打卡的公司行政内勤人员,外出前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向上级负责人提出申请并通知相关人员,回到公司后即时将补交《未刷卡申请》于部门负责人注明事由并签名确认(如无注明事由的按忘打卡处理),否则将视为旷工。
2.对于忘打上班考勤卡的人员,应在当日向上级负责人报告,经确认后,补填《未刷卡申请》于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则按正常出勤统计。每月无故忘打卡累计达五次者,作迟到处理,并按第四次迟到进行处罚。
3.因考勤系统原因造成无法正常打卡,由人事部进行记录;漏打上班卡,必须于次日上班10:00前向上级负责人报告并记录,否则视为迟到。
4.员工离开办公室时照常打卡,如因个人原因未打卡者,须于次日上班10:00前向上级负责人报告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按早退处理。
四.迟到、早退、旷工处罚 1.迟到:超过正常上班时间打卡
(1)当月第一次迟到(五分钟内)由人事部口头提醒。(2)当月第二次迟到(五分钟内)扣除全勤奖金30元
(3)当月第三次迟到(五分钟内)扣除全勤奖金100元。
(4)一个月内累计迟到10次及以上或6个月内累计迟到30次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打卡(1)早退一律扣除当天工资。
(2)一个月内累计早退5次及以上或6个月内累计早退20次及以上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3.旷工:正常上班时间无考勤记录,并经人事部和部门上司核实,未办外
出手续或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旷工除扣旷工当天工资的3倍外,还将向本人提出警告,连续旷工三个工作日以上视为自动离职。
五、佩戴工卡
所有公司员工,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卡,若无故忘佩带卡,不得超过3次/月,超过者按每次5元在当月工资中扣除!补办卡需交10元办卡费
一、考勤报批手续
员工享受任何认可假期,必须填写《员工请假单》并经过批准,方能享用。若申请如下假期,则必须呈交证明文件:病假、产假、恩恤假。
第二篇:关于打卡考勤制度
关于“打卡考勤管理制度”的公告通知
各部门全体员工:
为规范公司管理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员工打卡考勤管理。
一、考勤打卡管理:
1、全员出勤实行考勤刷卡记录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计件人员按上下班作息时间上班前和下班后必须到指定的打卡机上进行刷卡;
3、计件员工根据生产需要按车间安排的上下班时间打卡,每天将生产车间打卡刷卡记录经车间主任确认签名后报人力资源备案,以作工资的核算依据。
4、打卡机的监督管理:总裁办人力资源与保安负责打卡机的监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损坏考勤设备,凡故意破坏考勤设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处以二倍考勤机价格的赔偿。
5、刷卡其它事项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刷卡,由本人提供部门负责人签名的相关手续证明(如出差申请单请假条外出申请单员工考勤异常单等,报人力资源作为考勤依据;
2)录不到指纹、刷不到IC卡等特殊情况时,必须有部门主管领导审批过的相关手续交人力资源核查存档(附表4《员工考勤异常单》),或主动到保安处登记进出厂时间。
3)因工作性质特殊而无法依公司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特殊岗位作息时间”,经人力资源审核、报总裁批准后按“特殊岗位作息时间”打卡。
4)董事长、总裁、副总裁、公司顾问、外聘项目组人员可不执行打卡考勤。
二、处罚规定
1、迟到:正常上班时间后进入公司作迟到处理,迟到一次扣发当月工资,30分钟内扣10元、30分钟至1小时内扣20元,迟到超过1小时以旷工半天处理,迟到3次者以旷工半天、6次者以旷工1天处理,依次类推。
2、早退:未到下班时间提前下班为早退,早退参照“迟到时间标准”双倍处罚;
3、擅自离岗:非工作需要离岗达半小时以上视为擅自离岗,擅自离岗参照“早退”标准处罚;
4、旷工:按旷工时间以日工资的3倍比例扣罚,旷工3天以上的,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视为员工已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自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5、对旷工或请假超期3日人员,各部门应在4个工作日内反馈至总裁办、财务部冻结该员工的工资。员工私自连续离岗三天作连续旷工处理,部门应在第四天之内报总裁办,逾期不报者,给予部门考勤员50元/人处理,直接领导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各100~200元处罚。员工无故旷工连续3天以上或月累计五天以上者,均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也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6、对于员工离职,考勤员应将该员工的离职申请表及离职审批表在2天内交人力资源备案或存档,否则,迟交一天考核考勤员10元/天,主管领导20元/天。
7、各部门未按时将手工考勤记录上交人力资源审核的,罚责任人每迟一天10元(周日除外); 手工考勤记录不全或有误者给予责任人每个问题点5元罚款,弄虚作假的,每次罚款100元。
8、人力资源未按考勤报表核算薪资的,罚责任人20元/次。
9、忘记刷卡者由本人申请,主管领导签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罚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经发
现, 当事人双方各扣罚200元/次。
第三篇:最新打卡考勤制度
打 卡 考 勤 管 理 制 度
一、打卡守则:
1、上班要自己打卡,不代人打卡;未能打卡要当天记入
3、还没有上班就不打卡,不是工作内的事接打手机不能时间长
4、不知道上班做什么事不打卡,上班工作不配合请打卡下班
5、没事做要向主管人员要事做;找不到事情做要打卡下班
6、需要回家提前请假,没有批准不离岗,进工地戴好安全帽
7、弄虚作假多打卡,损人又害己;无中生有搬弄是非受处罚
8、做事要有好结果,工作不负责任的人请打卡下班
二、各位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打卡必需亲自操作,不准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严禁未上班先打卡,已下班拖时间做私事再打卡、工作无效率等弄虚作假行为。员工需要回家或休息,应考虑不影响施工进度质量和本职工作,尽可能有人替代、不造成工程进度缺岗亏损,请假应提前三天最少一天,遇有急事应及时说明,必须经过现场主管同意给予批准。回家有急事没有办法按期回来,应电话请假,在不影响工地工作的情况下给予批准。每月公布出勤工日,请各位员工及时核对,如有错误及时改正凡遵守打卡制度的员工每日可奖励5%的工时;如发现员工违反以上制度行为,执行委员会将对违反的员工给予以下处罚:①当班打卡考勤取消;②取消当日5%的奖励;③本月份总工时不增加5%;④对多次弄虚作假多打时间影响其他员工工作情绪、降低团队工作效率的人,减少当月浮动工资或降低年终奖金。
三、上下班或加班均应如实打卡,如果到其他工地未能亲自打卡者,应在当班向现场负责人如实说明情况,现场负责人或管理打卡机的人员及时在卡上填注上下班时间。
四、严禁个人自己在卡上填注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内非因工作需要请不要泡茶聊天,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情绪;一经发现,降低当月工作奖励。
五、现场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应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调动,上级电话过问工作情况时,应该讲清楚手上的工作情况,及时服从大局进行调动;发现员工弄虚作假工作无效率,应及时教导或制止员工的违规行为,对不听教导的记入员工工日卡内,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严禁发现违规不纠正、不制止、不汇报或事后多天再汇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停发或少发当月浮动工资或年终奖金。
六、管理人员因外出工作未能打卡时,可以回工地后自己按实际时间记入卡内。
现场主管应每天检查员工打卡情况,没有上班要划线,发现问题应记入当日卡内,及时纠正处理汇报领导,每天做好施工日记。各施工班组有做点工应当班记录在考勤卡内,由调用点工当事人写明工作内容,班组需要签证点工应与考勤卡内相符,开单给现场主管签字确认并及时给班组签字证明。发现弄虚作假者,扣除当月工日5%的奖励。
七、施工管理人员驻工地职责是为了方便晚上沟通工作情况、计划安排明天工作、处理突发问题应该给予补贴。管理人员需要回家应提前经上级领导同意,晚上要离开工地不在工地住宿应自己在考勤卡内填入“回家”,以便计算住工地补贴,如不在卡上填写“回家”或驻工地不负责任、不配合管理,取消或降低当日或当月住工地补贴标准。
九、员工因调动工地应随带考勤卡。并且可以查看各工地所有员工考勤卡,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提出创新和改进意见,领导将给予保密和奖励。如果员工发现违反打卡制度不及时汇报,就如发现小偷不敢举报,最后伤及自己的利益及工作情绪。员工下班前应有主人翁精神,将工具、材料收入仓库,否则不良记录由管理人员记入考勤卡内或施工日记内,奖优罚劣。否则扣除或减少当月5%的奖励工时。
十、对遵守打卡制度,工作表现良好,能够自觉遵守规章制度,能根据工地工作需要请假回家并按时返回工地者,年终根据情况给予奖励。
第四篇:打卡考勤制度
考勤制度
1每月底收取考勤卡并封存。
2上班提前十分钟打卡,打卡后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公司,下班后不许无故在公司逗留。
3忘打卡时允许上级签字三次,忘打卡三次以上者每次罚款10元。4所有上两头班的员工中午需要离开公司,必须打卡。第二次回公司上班时再打卡上岗。
5发现有空白卡时扣除当天工资。
6任何情况需当日当时签字,次日后可按空白卡处理。
7迟到、请假、忘打卡、调休、每项必须有上级签字,否则按空白卡处理。8迟到半小时至2小时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2小时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一月累计旷工2次开除。《旷工一天按请假三天处理,形成旷工事实扣除当月全勤奖》
9连班请假者算两天,请假超过7天以上者(含工休)扣发当月提成。11迟到3次以上者扣发全勤奖。
12调休加请假超过3日以上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13辞职员工工作不满月者只享受基本工资。
14新员工试用期7天内离职不予发放工资,入职当月只享受基本工资。15新员工5号前入职当月享受2天工休,5号后入职享受1天工休,15号后入职当月不享受工休。
16所有人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将将扣除当天工资,并处以100元罚款。
第五篇:自行打卡考勤制度
关于考勤机的使用规定
一、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二、上班时间一天内(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的,要按层级报告(科员向部领导报告,副部长向正部长报告,正部长向厂级主管领导报告)。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层级领导的签名同意,厂级领导由考
勤员签名确认
三、上班时间超过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离开厂,各部考勤员要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上注明天数和事由,科员和副部长要有部长的签名同意;正部长需经厂级主管领导副厂长签名同意;副厂长需经厂长批准,每底由办公室呈厂长签认。党政主要领导执行纺织集团公司《关于领导干部外出请假的有关规定》。
四、若厂级领导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请假备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六、凡发现代人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罚款100元。
七、对忘记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员,每次扣罚50元。
八、各部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部长、主管厂级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
九、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至厂长、下至一般人员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本部门自报每次扣50元,抽查发现每次扣100元),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十、各级管理人员应以身作则遵守以上规定,各部领导有责任指导考勤员执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员徇私失责,则酌情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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