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模具易损件管理规定
工程部模具库易损件管理规定
1.目的:
1.1便于现场修模人员及时更换模具零部件,提高机台稼动率;
1.2使备件的发包、入库、领用保管和报废工作标准化,达到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于本公司工程制造技术部门。
3.定义:备件是指为了预防模具零件损坏,特给易损零件制作多余的数量。
4.职责:
4.1工程制造技术部主管:熟悉本制造部的周产能、月产能状况,控制备件安全库存量.4.2库房管理人员:完善备件的补充数量;
4.2.1负责确保备品安全库存数量,对库存备品的检查、核对、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4.2.2备品的定期盘点, 保证进出有帐, 不得丢失或被盗.4.2.3呆滞品定期提报,库龄分析。
4.2.4每月备品费用的结报及费用走势分析。
4.2.5新建备品及非安全库存设定之备品的请购。
4.2.6配合备品管理人员进货和验收备品。
4.2.7及时向部课主管反馈备品使用状况。
4.2.8 对备品资金占用及备品安全库存提出建议。
5.程序:
5.1库房管理人员需购充裕的零件柜(各柜配50个抽屉的数量),每个零件柜面积可为400MM*200MM,内分左右两排,中间用当板隔开,左放凸模;右放凹模;
5.2在零件柜抽屉拉板面上贴上专用标签(防水、防油)写上各模具模号;
5.3根据各模具产能情况,以配备适当数量的备件量(以下为参考)
5.3.1库房管理人员可征询现场修模人员,了解那些镶块和冲头易损坏,以备急需;
5.3.2根据所冲原材料板的厚度、所冲次数制作备件量,单个型号备件数量库存量不应多于5件;
5.4房管理人员从供运商那里收到备件,检查之后,装在密封塑料袋里,喷上防锈油,以及时写上模号、单号、数量,入帐,并用EXCEL存档,便于以后查询;
5.5对于常用备件,一定要在EXCEL档上注上最低库存量,对于低于最低库存量的备件,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提出申请,提报部门主管发包外加工;
5.6对于备件的领用要有明确的规定,闲人不得进出库房,要经过现场修模负责人或相关主管核准之后方可到库房领用,之后库房管理人员到电脑上要进行重新刷新、存档并保存; 5.7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备件的清理、整顿,以防备件放在一起撞伤、生锈,以及摆放的前后顺序; 5.8对于常用备件和非常用备件可分为A区和B区,A区放常用模号备件;B区放非常用模号备件;
5.9对于一年以上没有定单的模具,由库房管理人员汇报部门主管,对备件采取相应的对策,并移出B区,以便腾出空间给新备件所用;
5.10在发包清单时,注明是备件时,也要适当控制交期,以使所需备件要及时入库。6.备件管制流程:(略)
7.备件入库:
7.1备品管理员应根据发包清单的底联仔细核对工件数量、规格;(一定要是模具事业部品管检的工件,并附有品质检验报告)。
7.2备品管理员经确认无误后,方可按模号、图号、数量放在贴有标签的柜子里,并要一定的防护措施;
7.3定期检查备件,一旦发现备件有异常,应立即汇报上级主管。8.备件的报废:
8.1经确认不能使用的备件,要先分析原因,并写出分析报告后填写报废申请单,经技术总监签字后,方可报废。
8.2备品管理人员应汇总单月报废的备件,进行汇总分析,分清那些是正常报废,那些是非正常报废,以便于成本统计。
9.附录:
9.1 《模具备品备件领用清单》 9.2 《模具备品备件报废申请清单》 9.3《模具易损件计划需求表》
第二篇:起重机易损件报废标准
常用易损件报废标准
1、滑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⑴有裂纹或轮缘破损
⑵轮槽不均匀破损达3mm
⑶轮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磨损的20%
⑷轮槽底部直径磨损量达钢丝绳直径的50%
⑸轮轴磨损超过轴径的2%
⑹轮轴套磨损超过壁厚的10%
2、卷筒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⑴有裂纹
⑵卷筒壁磨损达原壁厚的20%
3、制动器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⑴裂纹
⑵摩擦片磨损达原厚度的50%
⑶弹簧塑性变形
⑷小轴后轴孔直径磨损量达原直径的5%
4、制动轮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⑴有裂纹
⑵起升机构轮缘厚度磨损达原厚度的40%,其他机构轮缘磨损达50% ⑶轮缘凹凸不平度达1.5mm5、减速机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⑴齿轮有裂纹或断齿
⑵齿面点蚀损坏达啮合面30%或深度达原齿厚的10%
⑶起升机构第一级啮合齿轮磨损达原齿厚的10%,其他啮合级达原齿厚的20%报废;其他机构第一级啮合齿轮磨损达原齿厚的15%,其他啮合级达原齿厚的25%报废;开式齿轮轮齿厚度磨损达原齿厚的30%报废
6、吊钩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⑴表面有裂纹
⑵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
⑶危险断面磨损量超过原尺寸10%
⑷扭转变形超过10°
7、联轴器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⑴裂纹或断齿
⑵起升机构齿厚磨损达15%,其他机构磨损量达20%
⑶旋转机构片式摩擦联轴器摩擦片磨损量达原尺寸的40%
第三篇:工装模具管理规定
设 备 部 文 件
工装模具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第一版)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山 东 宏 宇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部 文 件 目的
保证工装、模具设计、加工、验证、使用、维修、保养和报废全过程按规定的方法和程序在受控状态下进行。2 适用范围
本程序以满足生产所需的工装模具的申请、购买、入库,修理及保管、废弃等活动为主要对象。工装及模具的管理及顾客模具的管理。3 定义
3.1工装模具是指不属于生产设备本体,而是本体附属的设备辅助部件和为其他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所使用的辅助部件。3.2模具:指硫化模具; 3.3机头:指成型机头; 3.4工装:
3.4.1 成型工装: 成型鼓,成型鼓片, 成型扣圈盘,推进罩及抓手,成型胶囊夹具等。3.4.2 压出,裁断工装:口型板及各类挤出口型等。
3.4.3辅助工装(搬运台车等):工字轮、百叶车、胶料桌、胎坯存放车、小料存放车、钢丝圈存放车、胎坯运输车、硫化胶囊(易损工装)等; 4 职责
4.1各部门职责:
4.1.1生产部是模具工装计划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对公司硫化模具、工装器具、成型鼓等的加工计划进行控制管理。
4.1.2销售部要根据供货量和市场发展趋势,以书面形式提出增加模具计划。4.1.3技术部负责按计划要求提供加工模具、工装的相关资料和技术参数及验收。4.1.4设备部负责按计划要求选定加工厂家,进行加工制造、跟踪和验收。4.1.5生产车间负责按要求使用和管理,组织工装、模具的验收。5 实施方法 5.1计划管理 5.1.1模具的计划
5.1.1.1模具的范围主要是载重轮胎硫化模具。
5.1.1.2当现有模具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及开发新产品时,销售部要根据供货量和市场发展趋势,以书面形式提出增加模具计划,经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品保部、生产经理签字后,提交总经理审批。计划内容应包括规格、花纹、层级、加工数量、商标及花纹代号等。5.1.1.3总经理批准后,销售部根据加工需求下达模具加工计划单,模具加工计划单一式四份,生产部、技术部、设备部、生产车间各一份。
山 东 宏 宇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部 文 件
5.1.2工装、机头的计划
5.1.2.1工装计划由车间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申报,生产部与设备部综合平衡,经生产经理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确定加工。
5.1.2.2机头的计划,由销售部或生产部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申报,经技术部、设备部、生产经理批准后,报总经理审批确定加工。
5.2设计、加工管理 5.2.1设计
5.2.1.1模具的设计:
5.2.1.1.1技术部按计划要求提供加工模具的相关资料和技术参数或按设计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新产品开发设计,及时将书面图纸经技术部负责人签字后移交设备部,此图纸要分别编号归类存放,以便备查。
5.2.1.1.2设备部对需要加工的模具编号进行设计,并及时提供相关的加工图纸。
5.2.1.1.3车间根据生产部的加工计划单,需要提供模具或相关附件的,要在接到加工计划单后3个工作日提供加工模具的编号,对正在应用于生产的,车间要与生产部做好沟通,对确实不能外出加工的,由生产部与销售部协调,确定停产计划。5.2.1.1.4编号规则:
** ** ** *** K 加工单位代号 年份代号 月份代号 顺序号 客户模具代号 5.2.1.2工装的设计:
由车间设备管理员设计图纸,对无能力自己设计的工装图纸可以协调技术部或设备部协助设计;设计图纸要分类分别编号,交由设备部档案管理员存档。5.2.1.3机头的设计:
同模具的设计,见5.2.1.1。5.2.2加工
5.2.2.1模具的加工:
5.2.2.1.1设备部接到模具加工计划单后,及时组织招投标并签订加工合同,及时确定质优价廉的加工单位。
5.2.2.1.1设备部取得相关资料后立即按计划要求将图纸发放到各加工单位,如果批量大,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2-3个厂家同时加工,以保证交货期。
5.2.2.1.2需要我公司提供模具或相关附件的,设备部根据车间的反馈信息,及时通知加工单位进行运输。
5.2.2.1.3在加工中,设备部要经常了解加工进度,及时与各单位沟通以保证交货期。5.2.2.1.4模具加工完成后,需要到加工各单位验收的,由设备部请示各相关领导,批准后技术部与设备部相关人员到模具加工单位进行验收;不需要到加工单位验收或验收合格后,由加工各单位负责送货,设备部收到模具后,通知车间做好卸车的相关工作。5.2.2.2工装的加工:
5.2.2.2.1对于车间能够自己制作的工装,由本车间保全班进行制作,图纸车间提供。5.2.2.2.2车间自己不能制作的工装,由公司制修车间制作,图纸车间提供。5.2.2.2.3本公司不能制作的工装,由设备部或采购进行采购,图纸由车间提供。5.2.3机头的加工
同模具的加工,同5.2.2.1。5.3验收
5.3.1模具的验收-在加工单位:
山 东 宏 宇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部 文 件
5.3.1.1新开发的模具,无论加工数量多少,原则上都需要到加工单位进行验收;其他加工,里程在100公里以内的,无论数量多少,到加工单位验收,加工数量在5付以上,而且里程在100-500Km以内的到加工单位验收,加工数量超过15付,无论里程多少,都到加工单位进行验收。
5.3.1.2由设备部组织,技术部与设备部共同到加工单位进行模具的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对验收合格的模具,填写《全钢硫化模具加工验收记录表》,回公司后不再进行外观性的复检,可直接进行试生产;对于发现有异议或不合格需要维修的,回公司后要重新按照标准进行验收。
5.3.2模具的验收-在公司内: 5.3.2.1由全钢车间模具管理员组织,全钢技术部、全钢设备部、全钢车间共同对模具的外观、商标、花纹等的数量与内容跟图纸进行对比验收,此作为模具的初验。
5.3.2.2对于初验合格的模具,开具《全钢硫化模具加工验收记录表》,一式四份,交全钢技术部、全钢设备部、全钢计调部、使用全钢车间各一份,全钢技术部与全钢生产部根据验收结果制定试制计划。
5.3.2.3对初验不合格的,要求厂家限期整改,整改后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开据合格验收单,按第2款执行。
5.3.2.4产品试制后,由全钢车间与质检处做好首件产品的验收并填写《硫化机模具调整首件确认单》。
5.3.3客户模具的验收:
5.3.3.1顾客模具的接收管理。
顾客提供模具的方式,由经营部给生产部提供《资产交接单》,经生产部全钢计调处、全钢设备部、全钢技术部与生产全钢车间共同确认后接收,同时,由与顾客发生业务的部门提供顾客的模具验收标准和产品合格标准。
5.3.3.2顾客的模具需要我公司代为到模具厂家验收的,由与顾客发生业务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全钢技术部与全钢设备部负责人批准后报全钢生产经理审批,全钢技术部与全钢设备部安排专人到相关公司按照客户的标准进行验收。
5.3.3.3顾客的模具在进厂后,与顾客发生业务的部门,一周内提供客户模具的验收标准,验收按照第(二)款的标准执行,对验收不合格的模具由全钢生产部及时将信息反馈到与顾客发生业务的部门。
5.3.4工装、机头的验收:
工装、机头的验收由各全钢车间设备管理员组织,全钢设备部、全钢技术部相关技术员与全钢车间共同验收、并填写《工装、机头验收单》。
顾客的工装、机头的接收与验收同5.3.3.5.4使用管理
5.4.1存放管理 5.4.1.1模具的存放
5.4.1.1.1将模具的存放区域进行分类,并做好相关的状态标识,包括完好存放区、组装区,待检区、待修区等的标识;按照组成模具的不同附件进行分类,并做好标识,包括侧板、花纹块、向心机构、钢圈、卡盘等。
5.4.1.1.2不得践踏模口、侧板、钢圈、活字块、花纹块等相关附件,以免造成损伤,影响轮胎外观质量。
5.4.1.1.3侧板在组装翻转过程中要在底部垫有废旧传送带或木板,不允许直接在地面上进行翻转操作。
5.4.1.1.4花纹块在组装、搬运与存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允许出现歪倒倾斜现象。5.4.1.1.5客户模具存放要求单独分类存放并做好状态标识。
山 东 宏 宇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部 文 件
5.4.1.2机头/工装的存放
5.4.1.2.1机头/工装的存放按照型号的不同进行分类存放,并做好状态标识,包括完好、待修等相关的信息标识。
5.4.2使用管理
5.4.2.1模具的使用管理
5.4.2.1.1对调整产品规格时,新更换模具或新加工模具第一次使用时,使用前必须由使用全钢车间工艺技术员、模具管理员、值班长、操作工按生产产品标准及标识进行检查,确保无误时装胚生产,出胎要按质量标准进行外观检查。进行首件控制,发生问题立即处理,避免发生质量事故,模具验收表要与《硫化机模具调整首件确认单》保持可追溯性,以便备查。
5.4.2.1.2使用中的模具,应保证花纹清楚,各部分尺寸符合国家标准。并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排气孔堵塞要立即清理),以保证成品外观合格。
5.4.2.1.3模具使用的定位装置不能出现缺少和不用现象,如果缺少或丢失应及时加工补好。
5.4.2.1.4在使用中出现的模具污染现象,全钢车间按照要求进行钢砂清洗,如果需要外协清洗时填写外修模具清洗申请表,经全钢计调处、全钢设备处、质保部以及全钢生产部经理批准后执行;审批单一式三份,全钢计调处、全钢设备处、全钢车间各一份;全钢设备处根据申请单的需用时间协调人员进行清洗,清洗完成全钢车间要填写模具清洗台帐。
5.4.2.1.5在使用中需要模具喷涂的,全钢车间按照要求填写模具喷涂申请表,经全钢生产部、全钢设备部、质保部以及全钢生产经理批准后执行;审批单一式三份,全钢计调部、全钢设备部、全钢车间各一份;质保部根据申请单的需用时间协调人员进行喷涂,喷涂完成全钢车间要填写模具喷涂台帐。
5.4.2.1.6模具(包括客户模具)在使用中发生损伤或因长时间的使用造成产品的等级下降等的问题时,由全钢车间利用工作协调单的方式及时通知全钢生产部,由全钢生产部及时通知相关的部门。
5.4.2.1.7模具清洗周期:
①蒸锅式模具在连续使用600-800次,根据污染程度的不同酌情做好模具的清洗工作,清洗方式包括钢砂清洗与干冰清洗。
②热板式模具在连续使用950-1100次,根据污染程度的不同酌情做好模具的清洗工作,清洗方式包括钢砂清洗与干冰清洗。
③其他的模具清洗根据质检处的检验报告中发现的污染模具的数量进行清洗。
5.4.2.1.8模具的周期校验工作要与设备的校验同时进行,一并在设备校验表中填写校验记录。
5.4.2.1.9工装的保养与维修职责有工装使用单位负责。5.4.2.3工装的使用管理
5.4.2.3.1成型胶囊的使用次数(包括自制胶囊)为1700-2000次。5.4.2.3.2硫化胶囊的使用次数为380-450次。
5.4.2.3.3在使用中要随时注意胶囊的老化程度,避免因胶囊问题造成产品不合格。5.4.2.4机头及工装的使用管理
5.4.2.1.1使用单位要定期对使用中的机头、工装进行检查,保证使用中的机头、工装 螺丝紧固可靠,不得有紧固件脱落现象。5.4.3台帐管理
5.4.3.1模具台帐的管理
全钢生产部、全钢设备部、全钢车间要分别建立模具台账,对新增或报废的模具要按时登记或标注。全钢设备部、全钢生产部每季度与全钢车间对账一次,保证数据准确。
5.4.3.2工装、机头台帐的管理
山 东 宏 宇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设 备 部 文 件
工装、机头台帐由全钢车间、全钢生产部、全钢设备部分别建立台帐,每年的6月与12月各对账一次,以保证台帐准确。5.5工装、机头、模具的报废管理 5.5.1模具报废条件
5.5.1.1硫化模具因该规格产品已淘汰可报废。5.5.1.2硫化模具发生严重损坏不可修复可报废。
5.5.1.3硫化模具达不到工艺要求标准不能修复可报废。5.5.2工装的报废条件
5.5.2.1工装出现损坏不能修复可报废。5.5.2.2工装已经淘汰,无利用价值可报废。5.5.3报废程序
5.5.3.1工装、机头、模具报废由使用全钢车间填写报废申请单,由全钢技术部、质检部、全钢设备部联合鉴定后签署报废意见,报全钢生产经理、全钢质保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废(易损工装的报废不执行此程序)。
5.5.3.2报废单一式六份,全钢技术部、质检部、全钢设备部、全钢车间、全钢生产部、销售部、财务部各一份,报废工装、模具、机头要在台账上注明“报废”。
5.5.3.3使用全钢车间用气焊将报废工装、模具、机头花纹、商标破坏后做好定置标识待处理。6 相关文件
6.1《采购控制程序》 7 相关记录
7.1 模具台账 11-34 7.2 硫化模具加工验收记录表11-27 7.3 模具工装加工通知单11-28 7.4 模具、机头、工装报废处理表11-17 7.5 硫化机模具首件更换调整确认单16-28 7.6 外协维修申请单11-29 7.7 模具清洗/喷涂申请单11-30 7.8 模具清洗/喷涂台帐11-31 7.9 资产交接单 7.10工装、机头验收单
山 东 宏 宇 橡 胶 有 限 公 司
第四篇:模具加工管理规定
外协模具加工管理规定
一:外协加工模具的资料移转、接收管理规定
1.所有外协加工的模具、治具、零备件的图面(含电子档)或其他资料在确认签收时需同模具课的人
员及协力商双方共同确认并在送货单上注明。同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
2.所有外协加工的模具、治具、零备件的图面(含电子档)以及产品图面在没有征得铭佳利的书面同
意下,不得将其以任何形式透露给第三方。
3.外协模具的加工依铭佳利提供的产品图面和《模具加工合约书》进行设计加工。
4.协力商在模具制造图及部品图纸没有得到甲方的接受的情况下,不得变更及流入其他公司。以上内
容脱离合同时,接受甲的要求处理方案。
二:模板及零件加工的标准
1.模具的图纸和技术参数要求统一化,模板及零件的实际尺寸需同图面(含电子档)保持一致。
2.模具零件制作的尺寸检查由协力商和铭佳利在验收时共同参与检查确认。
3.零件的成型R角不可手工倒角和手工抛光,所有的零件均不允许侧面点焊或有垫片,零件的底面均
不允许有垫片或点焊(刀口零件允许有不高于0.3mm的垫片或点焊)。
5.所有零件均不可有烧刀的现象,在模具制做的过程中,因加工或协力商的原因改模具的,有协力商
负责。
6.下模入子的送料面和顶料销均倒圆角,确保在生产时不会将产品刮伤。
7.模具均要求加外限位柱,且限位柱的高度与模板的设计厚度一致。
8.模具的螺丝沉头要完全在沉头孔内,螺丝没有研磨痕迹且要求螺丝可轻松拧入。
三:模具外观规定
1.模板的基准面的侧面需研磨和打直角。模板的表面不得有明显的划痕和缺失。
2.模具整体要美观无锈斑,模板的四周均要倒C1.5mm角。
四:送样规定
1.第一次试模协力商最少提供50个以上的样品给甲方检讨与确认使用。
2.其他送样依工程人员的需要送样确认。
五:产品设变和模具修改规定
1.协力商在模具制造中,因铭佳利设计变更或使用上的问题发生时,协力商的技术参数一律按照铭佳
利的要求加工,如未按铭佳利要求所需完善及变更,费用由双方协商沟通后处理。
2.协力商在模具设计制造中因失误或达不到生产规定的要求,由协力商自己改善优化模具直至达到需
求的使用标准。
六:模具生产验收标准规定
1.模具需連續生產10K(或者连续生产3H)且不可停机後方可接收(生產中品質穩定、沖次需要達到設計使用標准的至少85%)。
2.模具在量试时有协力商负责模具的调试和维修,模具达到验收标准且有书面的签收记录后有铭佳利负责模具的维修调试。
3.模具驗收時需提供模具的加工圖面和電子檔(且圖面和電子檔需同模具零件實物一致)
4.铭佳利在收到模具前,协力商在量试生产调模过程中因人为出现模具损伤或损失时,由协力商负责。
以上规定已确认并按上述规定开发制做模具,确认人:
年月日
第五篇:外购外协件管理规定
外购外协件管理规定
1、目的:为保证采购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为保证选择合格供方,为保证物料管理责任明确,制定本规定。
2、职责分工
2.1技术部负责提供外购外协件图纸、技术要求及质量认定 2.2质量部负责外购外协件及供方的质量认定和检验 2.3采购部负责外购件的采购与供应商开发
2.4生产部负责外协件的采购与供应商开发、工装托管 2.5仓管负责外购外协件的入库、保管、发放 2.6财务部负责外协件(委外加工)物料收、发稽核
3、内容 3.1供方认定
3.1.1供方的选择原则是:“择优、择廉、择近”。应选择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工艺技术管理规范,产品性能和质量确有保证,物美价廉,交通方便,原材料供应有保障,有一定生产能力的供方
3.1.2认定人员会同采购人员,编制《供方现场评审表》,上报公司领导批准,实施外购外协件的采购。外购外协人员不得擅自增加和取消外购外协定点厂和单位
3.1.3现有供方,采购部门申请,牵头组织质量、技术等相关进行评审确认 4.1外购外协件采购
4.1.1供方样品件满足工艺技术质量要求,由采购部门组织签订采购合同,技术、质量部门分别签订技术和质量保证协议
4.1.2采购部门根据材料消耗定额、工艺流程、生产计划及库存情况,及时编制采购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采购 5.1质量控制 5.1.1质量部负责制定外购外协件质量控制标准,并组织实施来料检验,填写《检验报告单》
5.1.2质量人员对供方来料不合格的信息,及时反馈供方和采购部门,要求供方整改,并对效果进行确认
5.1.3供方来料不合格,让步接收需报质量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 6.1报销结算
6.1.1外购外协件接收单位,依据《检验报告单》和来料批次信息,清点数量,填写《入库单》
6.1.2采购部门持同批次的《检验报告单》、《入库单》、发票上报审批,交财务审查入账 7.1工装托管
7.1.1生产部负责外协加工件工装的转移交接,负责签订工装托管合同 7.1.2生产部牵头,组织技术部、质量部对托管工装定期检查,编写检查报告 8.1委外加工
8.1.1生产部组织签订委外加工合同
8.1.2生产部根据计划要求,发送委外加工材料,填写《领料单》,收料回单交生产部建账、建档,按月清算
8.1.3财务部负责委外加工业务收、发稽核 9.1设计更改
9.1.1设计人员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时,或客户要求更改时,必须注明库存料的处理意见,并书面通知采购、质量、生产及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