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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损、销毁制度(最终定稿)
编辑:夜色微凉 识别码:20-42728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23 16:05:28 来源:网络

第一篇: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安乡县卫生局,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第二篇:药房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丰润区中医医院

药房药品报损、销毁相关管理规定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报损处理。

2、原包装短缺或破损的药品,以及采购入库即为近效期药品或药品质量存在质疑的药品,药房需结合药库及药事科协调供货商调换补货,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3、待批报损、销毁药品,各药房于每季度盘点前,上报药房主任审核签批后打印明细单,交由药剂科汇总并填写药品报损、销毁审批表,上报主管院长审批(一式两份,审批后交财务一份,药剂科留存一份。)。

4、待批报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损后的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污染环境,危害群众健康。

6、销毁报损药品必须由药房负责人监督,并至少有两人在场。销毁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对毒、麻、精(一)等特殊药品的销毁,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另行处理。

第三篇:药品销毁制度

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销毁申报

经过医院药材科、财务科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过期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之前,药剂科要提交药品销毁申请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经医院上报矿相关科室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周期

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

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医院质管部的监控下对账清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并将待销毁药品分类销毁,普通药品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生物制品必须灭活处理,抗生素和化疗药品要在安全环境下破坏原最小包装后密封交专业医疗垃圾处理公司处理。药剂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

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剂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年。

第四篇:中心药房药品报损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市卫生局,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第五篇:中医院药品销毁制度

中医院过期药品销毁管理制度

1、销毁申报

经过医院药械科、财务科核准后,已作报废确认的过期药品和已作报损的破损药品及其包装,要定期清理和集中销毁。在集中销毁之前,药械科要提交药品销毁申请并附《报废药品明细表》,经医院上报矿相关科室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周期

为了及时清理库房不造成废品堆积、占用场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报废药品的集中销毁工作。在此期间,药监局有统一行动要求时,按统一部署执行。

3、销毁监控

药品在出库销毁之前,必须在医院质药械科质管员的监控下对账清点药品实物,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销毁处理一定要在有安全保卫部门监督下,考虑防止环境污染,远离市区及人口居住区和风、水上游。并将待销毁药品分类销毁,普通药品采取捣碎、焚毁、深埋等不留后患的有效措施进行销毁;生物制品必须灭活处理,抗生素和化疗药品要在安全环境下破坏原最小包装后密封交专业医疗垃圾处理公司处理。药械科必须从出库到销毁结束全程监控。

4、销毁记录

上述报废药品销毁的过程中,药械科必须监督各环节准确记录并签字。审核、报批的原件交财务部作核销凭据;药剂科负责以复印件和全程记录文件资料,在事后三日内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3年。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最终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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