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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规厂纪
编辑:静谧旋律 识别码:20-34057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7 09:31:5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厂规厂纪

厂规厂纪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

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

第四条

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

凡各单位(职能处室、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

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第七条

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1、休产假时,须持有效诊断证明,到工会领取《产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人力资源处签章后,交工会备案。

2、凡已参加养老保险的休假人员,须及时按月度交纳个人应交保险费,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3、休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人员,须提出书面申请(产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年,即续假最长时间为半年),经工会研究决定后方可续假,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4、复工时,须到工会领取《产假复工申请表》,经工会签章后,交人力资源处待工。

5、人力资源处组织已被接收的复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复工人员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副处级(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由处级(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第八条

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

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

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

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

安全、消防、保卫工作遵照每年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

质量

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等遵照质量体系运行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来客管理

第十三条

对来公司联系业务(工作)者,门卫首先与其业务部门电话联系,经同意后填写《来客登记》,并办理贵宾证后方可进入办公区。

第十四条

外来人员进入一般生产区,须经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生产区,须经授权副总同意由相关人员陪同。

第十五条

员工上班时间不准会客,确有特殊情况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会客。

第二篇:厂规厂纪

浙江胜利钢管有限公司

厂规厂纪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如业务需要,要增加人员时,必须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核准,然后由办公室与生产部共同面试招聘录用。

第二条: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如实填写招工登记表。

第三条:凡被录用后,应向办公室缴验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脱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3、专业技术证书及复印件。

第四条:凡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要求进行管理。

第五条:员工试用期间,因工作出色或技术上进步快或有其他突出贡献,提前考核。

第六条:员工试用期间未达到考核要求或身体原因不能适合本公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一线员工应提前一个月。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提前三个月向相关部门递交辞职申请报表。由生产部批准后,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辞职报告,须报总经理亲自审批。

第八条:员工自交辞职报告日起就未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工作严重失职,违反厂纪厂规被开除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厂方辞退不称职的员工和称职的员工本人要求辞退的,扣除当月电费、房租费、电视费、手机费、劳保福利等费用,交清所有劳动工具,方可结算工资,工资在次月25日打入银行帐号。

第三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白班上午7:30——11:00,下午12:00——5:30,晚班晚上9:30——12:30第二天凌晨1:00——上午7:30。

第二条:每个员工无论计件还是固定工资,有事必须请假,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半途外出。

第三条:事假,请事假必须在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电话请假,到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1天以内,由班组长批准,2天以内由车间(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生产厂长批准,管理人员请假做好交接相关手续后,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病假,员工因病或工伤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如遇急诊可用电话向车间(部门)负责人通报请假,上班后2天内(凭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调休,应根据工作的可能性和必须在有结余日的前提下,一线员工报车间主任批,部门的管理人员报总经理批,批准后才可调休。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擅自调休者作旷工论处。

第六条:旷工,未经事前请假批准而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未经请假擅自离厂的作二天旷工处理。旷工按工资150%扣除,超过二天按工资300%扣除。连续旷工三日,全月累计旷工6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2天的,给予开除。

第七条:工伤,因工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必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负责人出具事故调查报告书,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休息期间发本人450.00元/月的工资,医药费5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自己承担20%。住院期间工伤者和陪同人员生活补贴、工资每人每天各20元。因不戴安全帽、穿凉鞋、拖鞋进车间上班,而造成工伤的,公司一律不负责。

第八条:辞职,一线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由生产厂长批准;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必须提前三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办公室通知财务部结算工资。

第九条:辞退,有下列情形的随时作辞退开除处理:

1、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厂纪厂规,情节严重的;

2、玩忽职守或故意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3、品行恶劣,有损公司名誉的。

4、有偷窃行为的。

5、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

6、招工时隐瞒病史而影响工作的。

7、二次擅离职守,不服从分配。

8、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

第十条:入公司学技术的员工属于内培性质,在进公司工作三年内离开公司的,不管是辞职、开除都必须按不同岗位扣除600——1000元的培训费。

第四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上班提前5——10分打卡准点到网,未到者按迟到处理。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下罚款15元;迟到、早退16——30分钟罚款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上下班时必须如实在考勤表上签到,打考勤卡不打卡的罚款15元/次,代打卡的,打的人罚款15元/次,被代打卡的罚款30元/次。

第三条:生产一线人员工作时间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车间主任批准方可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安全帽,按各工作岗位的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五条:外来人员经批准后进入车间,但未戴安全帽进的,扣罚陪同人员25元/人次。

第六条:外来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车间未戴安全帽的,扣罚门卫值班人员10元/人次。

第七条:工作时间不佩挂上岗证上岗的,违者罚款5元/人次。

第八条:岗位作业时必须站立操作。不得蹲坐、无故离岗,串岗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上班时间座着打瞌睡、睡觉的,罚款20元/人次。躺着睡觉的,罚款100元/人次。在罩式炉旁、电控房睡觉的,罚款200元/人次。

第十条:临近下班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外),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十一条:带早点和零食进生产车间吃的,违者罚款10元/人次。

第十二条: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违者罚款50元/人次;拒绝到岗的,罚款100元/人次。

第十三条:工作时候追逐打闹的,罚款20元/人次。

第十四条:车间工作时接移动电话不得超过2分钟。

第十五条:通知开会,未请假不到者,罚款5元/次。

第十六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玩游戏罚款50元。

第五章安全文明生产

第一条:遇有火灾事故,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发出火警讯号。通知有关人员,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全体员工应通力协作。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二条:严禁在罩式炉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100元/人次;经批准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在罩式炉车间内吸烟,罚陪同人员100元/人次;未经批准人员擅自进入车间罩式炉车间内吸烟的,罚门卫和退火值班人员各10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按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车间内不准使用电炉,严禁烧火取暖,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条:生产岗位员工工作餐不得饮用含有酒精度饮料或食品,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五条:不得带小孩进车间,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六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违者罚款50元/人资。

第七条:每个员工必须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各种机械工具、电器设施。技术生疏,无实际操作经验者,不得上岗操作各种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按损失赔款,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试用期内违章操作发生工伤的作不合法处理。

第九条:各办公室、各班组必须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场地整洁卫生,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十条:车间各班组、仓库所有物品堆放必须整理定位,摆放有序,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十一条:不准乱扔杂物,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违者除责令其清理干净外,并罚款20元/人次。

第十二条:生产场地、办公室地面整洁;无烟头、纸屑,违者罚款5元/次。

第十三条:搞好设备清洁,干净、无明显灰尘、油渍,违者罚班长和当班操作使用者各10元。

第十四条:严禁赌博,违者没收其赌资外,并提交公安机关治安处理。

第十五条:不得在公司内聚众闹事,谩骂、违者罚款50元/人次;在公司内行凶斗殴的罚款500元/人次;先动手者加罚100元。造成人身伤害的,分清责任,除赔偿医疗费、受伤者的工资外并按情节轻重,给予主犯加罚600——2000元的处罚,动用器械造成人身伤害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六条:爱护公司内一切财物,人为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恶意损坏者以10倍计赔。第十七条:严禁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查到者按情节和财物价格加倍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物料管理

第一条:生产所需物料必须由各班长凭车间主任或仓库给予的领料单到仓库领取相关的工具和物品。

第二条:领取的物品与配件应当场点清并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三条:领取的物品配件必须锁放在工具箱内,妥善保管。

第四条:由于工作疏忽而引发的物品失窃或工具失窃按进价赔偿。

第五条:员工合同期满或辞退时,就先将该工种领取的工具物品交还仓库,方可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章:质量管理

第一条: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前,必须核对生产任务单上的钢号、规格是否相符,若有疑问及时提出。

第二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按工艺流程操作,不准偷工减料。

第三条: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负责,在生产流程卡和钢带上必须注明操作人姓名、生产日期、卡号、编号、规格、重量等。

第四条: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汇报或解决,不得隐瞒流入下道工序。

第五条:严禁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

第六条: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按《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标准追究操作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章奖励制度

第一条:凡出满勤,且无迟到早退又无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奖励。

第二条:凡对生产工艺提出改进,且有明显生产效果的给予奖励。

第三条:凡对公司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有巨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凡对公司经营活动中,对公司经济利益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五条:凡对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技能考核特优的给予奖励。

第六条:凡工作中有创造发明、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有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七条:凡对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受贿的行为敢于如实举报的给予奖励。

第八条:凡为保护公司财物或国家财产奋不顾身的给予奖励。

第九条:凡发现产品质量事故苗头,及时汇报后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第十条:奖金数额10—1000元,酌情确定。

第九章宿舍管理

第一条:保持宿舍良好、清洁、宁静、整齐、舒心的生活环境和公共秩序。

第二条:各宿舍必须每日打扫卫生,把垃圾送到大门口,保持室内整洁美观。

第三条: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条:严禁房内使用电炉、电饭锅饭、炒菜,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五条:禁止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按安全管理条例处理。

第六条:未经相关领导同意,不得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七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大声喧哗,干扰他人休息。

第八条:房间钥匙不得丢失,否则付赔偿费50元。

第九条:员工辞职,应从辞职日起三日内迁出,不得借故拖延或提任何要求。

第十条:办公室及值班保安有权对任何宿舍随时进行查询,员工必须积极配合。

第十章食堂管理

第一条:用餐人员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第二条:用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食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第三条:用餐人员用餐后,餐具放在食堂指定地,剩余饭菜倒入泔水桶内,不准乱泼。

第四条:用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餐厅或带回办公室、车间、房间占为己有。

第五条:餐厅内不准抽烟、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第六条:违反以上规定,视其严重程度给予20——100元的罚款。

第十一章门卫管理

第一条:门卫人员要牢记职责,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不离岗制度。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专人代替。

第二条:本公司人员须工作服,佩戴册上岗证,才准进出。

第三条: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在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公司。

第四条:严格执行货物出厂凭证放行制度;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放行。物证不符者,门卫有权查询扣留。

第五条: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材料进厂加工或存放,否则按厂内公物论处。

第六条: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大门应接受门卫检查,如拒不接受检查强行进出的,对当事人罚款20元/人次。门卫不尽职责,随意放行的,罚门卫50元/人次。

第七条:严格执行夜间巡查制度,重点部位每夜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处理果断,并迅速报告有关人员。

第八条:本公司人员晚间23点前必须回公司,否则门卫拒绝不开门。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本条例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浙江胜利钢管有限公司2008年1月30日

第三篇:厂规厂纪

安徽省临泉县万隆塑料包装有限公司

厂规厂纪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自觉性,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人事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如业务需要,要增加人员时,必须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核准,然后由办公室与生产部共同面试招聘录用。

第二条: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出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如实填写招工登记表。

第三条:凡被录用后,应向办公室缴验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近三个月脱冠一寸彩色照片三张。

3、专业技术证书及复印件。

第四条:凡被录用者,试用期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得正式雇用。

第五条:员工试用期间,因工作出色或技术上进步快或有其他突出贡献,提前考核。

第六条:员工试用期间未达到考核要求或身体原因不能适合本公司工作的,公司有权辞退。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要求解除合同的,一线员工应提前一个月。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应提前三个月向相关部门递交辞职申请报表。由生产部批准后,报办公室审核备案。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的辞职报告,须报总经理亲自审批。

第八条:员工自交辞职报告日起就未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工作严重失职,违反厂纪厂规被开除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厂方辞退不称职的员工和称职的员工本人要求辞退的,扣除当月电费、房租费、电视费、手机费、劳保福利等费用,交清所有劳动工具,方可结算工资

第三章请假制度

第一条:作息时间,白班上午7:30——11:30,下午13:00——6:00,第二条:每个员工无论计件还是固定工资,有事必须请假,必须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半途外出。

第三条:事假,请事假必须在事前向所在班组车间(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应事先电话请假,到公司后补办请假手续。1天以内,由班组长批准,2天以内由车间(部门)主任批准,3天以上由生产厂长批准,管理人员请假做好交接相关手续后,由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病假,员工因病或工伤请病假,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如遇急诊可用电话向车间(部门)负责人通报请假,上班后2天内(凭医院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五条:调休,应根据工作的可能性和必须在有结余日的前提下,一线员工报车间主任批,部门的管理人员报总经理批,批准后才可调休。无特殊情况未经批准擅自调休者作旷工论处。

第六条:旷工,未经事前请假批准而不上班的作旷工处理。未经请假擅自离厂的作二天旷工处理。旷工按工资150%扣除,超过二天按工资300%扣除。连续旷工三日,全月累计旷工6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2天的,给予开除。

第七条:工伤,因工致伤、致残者,凭医院证明消假。员工工伤,必须经所在班组、车间(部门)负责人出具事故调查报告书,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调查核实方可作工伤处理。工伤以一次性痊愈为止,工伤休息期间发本人450.00元/月的工资,医药费500元以上的由当事人自己承担20%。住院期间工伤者和陪同人员生活补贴、工资每人每天各20元。因不戴头套、穿凉鞋、拖鞋进车间上班,而造成工伤的,公司一律不负责。

第八条:辞职,一线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由生产厂长批准;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必须提前三个月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批准,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辞职手续,由办公室通知财务部结算工资。

第九条:辞退,有下列情形的随时作辞退开除处理:

1、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厂纪厂规,情节严重的;

2、玩忽职守或故意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公司利益损失的。

3、品行恶劣,有损公司名誉的。

4、有偷窃行为的。

5、受到国家法律制裁的。

6、招工时隐瞒病史而影响工作的。

7、二次擅离职守,不服从分配。

8、连续旷工三天以上的。

第十条:入公司学技术的员工属于内培性质,在进公司工作三年内离开公司的,不管是辞职、开除都必须按不同岗位扣除600——1000元的培训费。

第四章

劳动纪律

第一条:上班提前1——10分打卡准点到网,未到者按迟到处理。迟到、早退15分钟以

下罚款15元;迟到、早退16——30分钟罚款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第二条:上下班时必须如实在考勤表上签到,打考勤卡不打卡的罚款15元/次,代打卡的,打的人罚款15元/次,被代打卡的罚款30元/次。

第三条:生产一线人员工作时间谢绝会客,特殊情况经车间主任批准方可会客,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四条:公司所有员工进入车间必须戴好头套,按各工作岗位的要求穿戴好劳保用品,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五条:外来人员经批准后进入车间,但未戴头套,穿防尘服进的,扣罚陪同人员25元/人次。

第六条:外来人员未经批准,擅自进入车间未头套,穿防尘服的,扣罚门卫值班人员10元/人次。

第七条:岗位作业时必须站立操作。不得蹲坐、无故离岗,串岗的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座着打瞌睡、睡觉的,罚款20元/人次。躺着睡觉的,罚款100元/人次。在罩式炉旁、电控房睡觉的,罚款200元/人次。

第九条:临近下班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特殊情况外),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十条:带早点和零食进生产车间吃的,违者罚款10元/人次。

第十一条: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的,违者罚款50元/人次;拒绝到岗的,罚款100元/人次。

第十二条:工作时候追逐打闹的,罚款20元/人次。

第十三条:通知开会,未请假不到者,罚款5元/次。

第十四条: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玩游戏罚款50元。

第五章安全文明生产

第一条:遇有火灾事故,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并发出火警讯号。通知有关人员,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全体员工应通力协作。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二条:严禁在罩式炉车间内吸烟,违者罚款100元/人次;经批准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在罩式炉车间内吸烟,罚陪同人员100元/人次;未经批准人员擅自进入车间罩式炉车间内吸烟的,罚门卫和退火值班人员各100元/人次。造成事故的按损失赔偿。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条:车间内不准使用电炉,严禁烧火取暖,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条:生产岗位员工工作餐不得饮用含有酒精度饮料或食品,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五条:不得带小孩进车间,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六条: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工艺操作规程,违者罚款50元/人资。

第七条:每个员工必须安全操作,正确使用各种机械工具、电器设施。技术生疏,无实际操作经验者,不得上岗操作各种机械设备,造成事故的按损失赔款,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条:试用期内违章操作发生工伤的作不合法处理。

第九条:各办公室、各班组必须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场地整洁卫生,违者罚款20元/人次。

第十条:车间各班组、仓库所有物品堆放必须整理定位,摆放有序,违者罚款20元/

人次。

第十一条:不准乱扔杂物,乱倒污水,不随地吐痰,违者除责令其清理干净外,并罚款20元/人次。

第十二条:生产场地、办公室地面整洁;无烟头、纸屑,违者罚款5元/次。

第十三条:搞好设备清洁,干净、无明显灰尘、油渍,违者罚班长和当班操作使用者各10元。

第十四条:严禁赌博,违者没收其赌资外,并提交公安机关治安处理。

第十五条:不得在公司内聚众闹事,谩骂、违者罚款50元/人次;在公司内行凶斗殴的罚款500元/人次;先动手者加罚100元。造成人身伤害的,分清责任,除赔偿医疗费、受伤者的工资外并按情节轻重,给予主犯加罚600——2000元的处罚,动用器械造成人身伤害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第十六条:爱护公司内一切财物,人为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恶意损坏者以10倍计赔。第十七条:严禁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查到者按情节和财物价格加倍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物料管理

第一条:生产所需物料必须由各班长凭车间主任或仓库给予的领料单到仓库领取相关的工具和物品。

第二条:领取的物品与配件应当场点清并在领料单上签字。

第三条:领取的物品配件必须锁放在工具箱内,妥善保管。

第四条:由于工作疏忽而引发的物品失窃或工具失窃按进价赔偿。

第五条:员工合同期满或辞退时,就先将该工种领取的工具物品交还仓库,方可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章:质量管理

第一条: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生产前,必须核对生产任务单上的钢号、规格是否相符,若有疑问及时提出。

第二条:生产过程中严格按工艺流程操作,不准偷工减料。

第三条:上道工序必须为下道工序负责,在生产流程卡和钢带上必须注明操作人姓名、生产日期、卡号、编号、规格、重量等。

第四条: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一经发现问题,立即汇报或解决,不得隐瞒流入下道工序。

第五条:严禁重复质量问题的出现。

第六条: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按《质量管理考核办法》的标准追究操作人员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八章奖励制度

第一条:凡出满勤,且无迟到早退又无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奖励。

第二条:凡对生产工艺提出改进,且有明显生产效果的给予奖励。

第三条:凡对公司控制成本、节约费用有巨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四条:凡对公司经营活动中,对公司经济利益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五条:凡对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技能考核特优的给予奖励。

第六条:凡工作中有创造发明、技术革新,设备改造方面有贡献的给予奖励。

第七条:凡对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受贿的行为敢于如实举报的给予奖励。

第八条:凡为保护公司财物或国家财产奋不顾身的给予奖励。

第九条:凡发现产品质量事故苗头,及时汇报后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奖励。

第十条:奖金数额10—1000元,酌情确定。

第九章宿舍管理

第一条:保持宿舍良好、清洁、宁静、整齐、舒心的生活环境和公共秩序。

第二条:各宿舍必须每日打扫卫生,把垃圾送到大门口,保持室内整洁美观。

第三条:爱护宿舍内各项公物及设施,损坏、遗失公物者必须照价赔偿。

第四条:严禁房内使用电炉、电饭锅饭、炒菜,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五条:禁止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违者按安全管理条例处理。

第六条:未经相关领导同意,不得留宿非本公司人员,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七条: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大声喧哗,干扰他人休息。

第八条:房间钥匙不得丢失,否则付赔偿费50元。

第九条:员工辞职,应从辞职日起三日内迁出,不得借故拖延或提任何要求。

第十条:办公室及值班保安有权对任何宿舍随时进行查询,员工必须积极配合。

第十章食堂管理

第一条:用餐人员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

第二条:用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的食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第三条:用餐人员用餐后,餐具放在食堂指定地,剩余饭菜倒入泔水桶内,不准乱泼。

第四条:用餐人员不准把餐具拿出餐厅或带回办公室、车间、房间占为己有。

第五条:餐厅内不准抽烟、随地吐痰、不准大声起哄、吵闹,做到文明用餐。

第六条:违反以上规定,视其严重程度给予20——100元的罚款。

第十一章门卫管理

第一条:门卫人员要牢记职责,严守岗位,坚持24小时不离岗制度。特殊情况需要离岗时,必须指定专人代替。

第二条:本公司人员须工作服,佩戴册上岗证,才准进出。

第三条: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在门卫办理出入登记手续,未经许可,禁止进入公司。

第四条:严格执行货物出厂凭证放行制度;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批准放行。物证不符者,门卫有权查询扣留。

第五条:未经有关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携带材料进厂加工或存放,否则按厂内公物论处。

第六条:员工携带物品进出大门应接受门卫检查,如拒不接受检查强行进出的,对当事人罚款20元/人次。门卫不尽职责,随意放行的,罚门卫50元/人次。

第七条:严格执行夜间巡查制度,重点部位每夜巡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处理果断,并迅速报告有关人员。

第八条:本公司人员晚间22点前必须回公司,否则门卫拒绝不开门。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条:本条例经总经理批准生效。

第二条:本条例解释权属公司办公室。

安徽省临泉县万隆塑料包装有限公司2014年04月14日

第四篇:厂纪厂规

昌邑家宜巾被有限公司

工厂规章制度

一、职工职责

1. 职工务必遵守公司规定的一切规章。2. 职工对主管指派的工作务必尽责。

3. 职工出入公司应佩戴识别证;禁止儿童进入生产厂区。

4. 识别证应妥善保管,若遗失或损坏时,须附个人照片一张,送请办公室补发新证。5. 不得借用或使用他人的识别证。

6. 工作时间禁止闲聊、办私事、不得吃零食、喧哗和打电脑游戏。7. 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内严禁吸烟。

8. 为确保员工有良好的休息时间,就餐时间不允许员工进入车间工作。9. 工作时间内应尽职尽责,除特殊情况经主管许可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0. 下班离开前,应清理各自的工作场所。11. 职工应对主管尊敬,同事间互相关怀。

12. 职工因职务关系所获得的有关公司机密,要尽义务保密。13. 职工要爱护公司授与使用的公物。

14.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灾害。

15. 职工与本公司解除工作合同时,应将公司授与使用的工作物品等归还公司。若与公司仍有债务时,必须偿还了结。

16. 职工必须遵守安全卫生法令规定及配戴安全装备,应注意本身并顾及他人安全。职工务必妥善维护及保养工作装备。

二、招聘程序

1. 招用员工

1.1公司按编制需要任用职工;禁止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得从事高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止从事的劳动,在取得当地劳动部门的认可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具体参照《劳动法》条例)。

1.2公司在雇佣员工时,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不可有种族、社会阶级、国籍、宗教、残疾、性别等歧视行为,也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1.3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1.4公司录用员工时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2.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信息卡》,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3.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订立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

4.工作调动:因公司业务需要职工调动工作内容或工作地点的,公司需要将更换的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准确的提供给职工本人,并与职工本人协商,在经职工本人同意的状况下方可更换。5.劳动合同续订 5.1人事部在劳动者劳动合同期满45天前发“劳动者收到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给所在部门主管。

5.2劳动者收到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由收到之日起3日内反馈终止(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书。

5.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办公室人员在合同期满前与劳动者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

三、考勤制度

1、出勤时间

1·工厂每日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上班时间8:00-12:00,13:00-17:00;中午就餐1小时,时间为12:00—13:00。

1.2公司视实际业务需要,要求职工于正常工作时间外出勤加班的,加班费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2.考勤方式:

2.1每位职工皆按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3.迟到、早退、旷工

3.1迟到一次,口头警告一次,月累计达三次者,严重警告一次。

3.2职工无正当理由提前下班者视为早退,早退时间在5分钟(含)内,月累计达二次警告一次,每增加一次记警告一次。早退时间在5分钟以上者,严重警告一次。

3.3未经准假或假期满未获准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旷工论处,连续旷工15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30日者,公司可给予中止雇佣关系。

4.职工请假及给假规定说明

4.1职工因故必须请假时,应事前办妥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请假均需书面形式(请假单)。如遇急病或临时重大事故需亲自处理时,得于1日内委托他人或电话、传真等形式报告直属主管代为办理,事后补齐相关证明文件,否则以旷工论。

4.2职工请婚假、产假如遇双休日或政府规定假日,则计入假期内。4.3事假

4.3.1职工如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得请事假。工资按基本工资除当月正常出勤天数乘事假天数扣款。

4.4病假

4.4.1职工因普通伤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须治疗或休养者,需请病假。

4.4.2请病假时,职工必须出具乡/镇级医院证明或由公司指定医院开具证明(附病历报告),如有特殊情况,视实际情况处理。未依规定办理手续出具证明者一律以事假论。

4.4.3无正当理由或虚构捏造谎报病假者,经查实,除当日以旷工处理外,并给予记大过一次处分。

4.4.4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其它事项具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5.5婚假

5.5.1公司职工可请婚假,婚假期间全额薪资照发。

5.5.2婚假按国家规定给予3天,晚婚的(女青23周岁以后,男25周岁以后结婚的为晚婚),增加婚假15天;请婚假须提前1月申请,应提供政府相关单位核发的结婚证明文件。婚假的申请和使用必须在结婚证书出具之日后一年内有效,并限一次连续休完。

6.6丧假

6.6.1职工之父母、子女或本人配偶死亡,给予丧假3天,假期间全额工资照发。6.7产假

6.7.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员工,分娩者可享受产假98天,难产或双胞胎的,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增加15天。晚育的,女方产假增加60天,产假期间薪资照发。

6.7.2 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6.7.3请产假须提前两月申请,并附准生证及事后1个月内提出政府相关单位核发的出生证明文件。

6.8工伤假

6.8.1员工因工受伤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并在24小时内报办公之至。根据相关医院证明,核给工伤假,工资照发。

6.8.2工伤假期间发给全额工资。6.9年休假

6.9.1凡在公司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可享受带薪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如本公司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公司应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9.2法定节假日: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各一天,国庆节,春节各三天。

四、薪酬管理

1.公司将以基本工资、加班工资、年资及其他津贴的方式提供报酬,每月30日以现金方式发放工资。

2.公司将根据每位员工的工作岗位、性质、表现及贡献作出公平的业绩评估,并拟定员工的发展需要。员工的业绩评估,将作为员工薪酬的参考。

3.工资标准、工资形式的确定,根据国家规定的原则及参考市场上工资福利情况的调查,由总经办决定。

4.公司为每位员工的收入情况保密,并要求每个员工对其本人的工资情况保密。5.加班津贴

5.1员工必须在上班时间内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公司一般不提倡员工加班。但遇到业务繁忙,突发事件,确需规定办公时间以外工作,公司会经得员工本人的同意后,方可实施加班,员工平时加班按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双休日加班按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法定公假日按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五、终止劳动关系

1.自请离职:因员工个人原因,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提前一个月写辞职申请。2.公司中止雇用关系:因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法律法规或合同期满,由公司或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中止雇用关系。

3.资遣:因公司歇业、转产或业务紧缩等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一定补偿金。4.离退: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因身体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公司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5.工资结算:任何人员离职必须办完离职手续后结算工资,工资需要全部结清,由财务在辞职人员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离职人员办完移交手续后,由办公室开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登记证明及终止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以上条例,如果有与法律法规冲突的地方,按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篇:厂纪厂规

厂规厂纪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以后的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制定本制度。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

一、总则

1、积极发扬“发电精神”,立足本职,实事求是,以发电装置的发展为已任,热爱工作,热爱单位,在本职岗位严守劳动纪律,牢固树立“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努力找工作”的工作方向,使全体员工不断加强理论、技术、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的提高,努力培养出一批能够“一人多用、一技多长的综合型人才,为企业的发展打下结实的基础。

2、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本厂最高权利属于总经办,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各经理,办公室开展具体工作。

3、凡违犯本制度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制度按程序公正处理。

4、各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管理制度。

二、员工守则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意精神。

2、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欧及违反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3、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行为。

4、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5、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的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6、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行为。

7、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8、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如发现乱扔垃圾者可举报,属实一次奖励举报者20元,罚被举报人50元。

9、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朋好友。

10、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串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如有要事需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11、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之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

12、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13、各专工,值长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14、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否则做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三、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经历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有效。

2、员工请病假,为提前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

3、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同样可请假,但不得超7天,须写书面申请。

四、员工投诉规则

1、员工在,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投诉,再由人事部调查,如情况属实,交由上级领导处理。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2、人事部接到投诉须二日内做出调查处理答复,对待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3、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舞弊、盗窃他人财务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与举报人重罚。

4、对举报人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诉属实,一次奖励100元。

五、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3、辞退或开除

六、人员调动

1、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2、部门主管可根据生产需要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3、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同意,再报公司批准,更改人事资料。

七、考勤规则

1、员工上下班时间必须由本人签到,包括因公因私离厂的时间,如发现代替他人签到者罚20元,月底工资卡内扣除。

2、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与一次警告,如若在犯,第一次扣10元,以此类推,月底工资卡内扣除。

3、凡无故旷工一天者,扣三天工资,通知后仍未到岗,做警告,检讨教育处理,扣除5天工资。十五天以上者,做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八、车间管理制度

1、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2、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提前十分钟进入岗位做准备工作。

3、上班期间严禁穿拖鞋、短裤、赤裸上身上班。如犯一次罚20元。月底工资卡内扣除。

4、严禁私自带点心、音响、零食、水果、香烟、火种进入车间。如犯一次罚50元。

5、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如犯一次罚20元。

6、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7、每月评选出6名优秀员工,1名优秀专工和值长。分别奖励为优秀员工100元,专工值长200元。

希望各员工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以厂为家、实干苦干、实事求是、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务实求真”的工作积极性。争做首位高工资,为发电装置的发展发挥出个人最大潜能。

2013年3月21日

厂规厂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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