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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改善制度
编辑:花开彼岸 识别码:20-36364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19:32:40 来源:网络

第一篇:提案改善制度

吴江市天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提案改善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提案改善活动的管理,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确保活动的持续、有效、蓬勃发展。2.范围

适用于:现场品质改善、技能提高、成本降低、工装夹具改进、作业方法(流程)改善、人员管理改善、经营管理制度改善、服务品质改善、设计工艺改善、工作环境改善、安全卫生改善等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改善事项。

不适用于:单纯的意见、批评而无具体的优化实施方案、类似有关工作上的不满、抱怨、有关人事、薪资、福利等公司决策、已提过或已(正)实施的方案。3.定义

3.1 提案改善:鼓励公司内员工发挥独创的构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提出创新的意见和新的方法,从而促使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员工士气提高,以及生产成本降低、工作环境改善等所进行的活动。

3.2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经营、制度等的策划、改善及实施。4.职责

4.1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A.负责年度提案改善的目标制定,每月查核、公布提案改善活动情况并负责各部门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

B.负责提案改善工作的组织实施、提案的受理及跟踪验证,提案实施效果的调查与报告。C.负责对提案的评审、提案实施效果的符合与评级。

4.2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案有效性和可实施性的初审以及组织实施落实到本部门的提案。5.工作程序 5.1 目标确定

5.1.1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年度改善目标,确定以下三项指标,并要求各部门按时完成。(以下公式中的提案均指受理的提案)A.参与率:(总提案人数/总人员数)*100% B.提案率:(总提案件/总人员数)*100% C.采纳率:(采纳件数/总提案件数)*100% 5.1.2 各部门按照公司年度改善目标制定改善计划。5.2 活动的运作 5.2.1 提出

员工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填写《提案改善申请表》(可向行政部索取),提案应立足于本职工作,从完善本职工作做起,就本工序、本班组待完善或可提高的项目进行改善、提高。题目大小范围不限,不仅仅是品质方面,也不必有显著的效果,只要是能比现状提高一步即可。哪怕是节约一分钱、提高一秒钟的作业时间都是现场改善的目的。行政部门则可从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差错、提高效率、降低费用等方面考虑改善。注意提案改善表格要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并有详细的事实方案及预期效果。5.2.2 提交

1.员工将《提案改善申请表》交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由其对题案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可行性及是否属实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意见,初审合格的提案改善已部门为单位,每月25日提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不合格的应与提案人沟通取消或重新提案。2.部门领导在审核提案时要注意以下六种提案不能成为替案。

A.单纯的意见、批评而无具体的优化实施方法。B.类似有关工作上的不满、抱怨。吴江市天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提案改善制度

C.已提过或已(正)在实施的方案。D.本应是正常工作却形成提案的。E.题目太大、太空洞、无法解决的。

F.有关人事、薪资、福利等属于公司决策的。

3.如遇以下情况可以直接交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受理:符合提案申请要求,而被直接主管拒绝的。提案人需重新核实提案内容,并将提案内容填写详尽后于每月25日提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按提案受理、核定程序办理。

4.如遇以下情况可以由部门领导直接提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评审:提案内容紧急,需立即行动,不容拖延。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评审采用后可直接由部门实施,同时将提案改善表交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5.2.3 受理、核定

1.当月26日至30日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对题案进行整理并分发各成员,10日已板报形式公布提案活动情况。

2.次月1至5日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提案进行现场审查,次月6日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召开提案评审会议,由小组成员及提出部门主管,根据提案改善受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对本月受理的提案进行统一审查,评审后决定:采用、保留、不采用,简要说明理由。

采用---提案有价值,方案可以实施。

保留---提案有价值,方案在目前条件下难以实施及提案内容已改善或正在改善中。

5.2.4 结果反馈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于次月15日前将提案评审结果已书面形式反馈给提案人。提案者于提案提交45天内,仍未接到提案改善受理结果反馈单,可直接向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查询或投诉,反馈的及时性与满意度纳入对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考核。

如果提案人对提案评审结果有不同的意见,应于收到提案反馈当月内向部门主管提出,进行再次评审。5.2.5 实施

1.对于被采用的提案,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提案实施部门,并按完成难度规定其完成期限(一般是10到30天),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将其填入《提案改善受理表》后发至实施部门。

2.实施部门主管接到《提案改善受理表》后于规定日期内实施改善,完成后填写实施结果并提供改善前后相关数据(三个月)后发回质量管理领导小组。3.需多个部门联合完成提案实施的,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商讨改善措施,已会议纪要明确实施方案分部门、分阶段实施。

5.2.6 实施效果的验证、提案改善实施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将改善后的结果整理填写《提案改善实施效果验证报告》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复核,并对提案进行评价打分,确定等级。方法参见提案评价等级表。

5.3 活动的管理

1.提案档案管理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需将每年受理的提案改善资料等于于《-----年度提案改善管理台账》上。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将每年所有提案资料(提案改善申请表、提案改善受理表、年度提案改善管理台账)于次年3月进行存档。2.奖励 详见附录 吴江市天富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提案改善制度

附录:1.凡是有提案的员工,只要提案目标明确,是针对改善或不符合项所提出的意见,不管公司采不采纳,将得到20元奖励。(提案目标不明确或没有意义、或是抱怨性的问题、属于公司决策性的问题,则不给予奖励)

2.如果提案经公司采纳后,按提案改善成效比例,一次性给予员工奖励。

第二篇:提案改善制度

提案改善制度

1.目的

规范公司提案改善活动的管理,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确保活动的持续、有效、蓬勃发展。2.范围

适用于:现场品质改善、技能提高、成本降低、工装夹具改进、作业方法(流程)改善、人员管理改善、经营管理制度改善、服务品质改善、设计工艺改善、工作环境改善、安全卫生改善等有利于公司经营的改善事项。

不适用于:单纯的意见、批评而无具体的优化实施方案、类似有关工作上的不满、抱怨、有关人事、薪资、福利等公司决策、已提过或已(正)实施的方案。3.定义

3.1 提案改善:鼓励公司内员工发挥独创的构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提出创新的意见和新的方法,从而促使产品质量、生产效率、员工士气提高,以及生产成本降低、工作环境改善等所进行的活动。

3.2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各部门主管组成的质量管理小组,负责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经营、制度等的策划、改善及实施。4.职责

4.1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A.负责提案改善的目标制定,每月查核、公布提案改善活动情况并负责各部门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

B.负责提案改善工作的组织实施、提案的受理及跟踪验证,提案实施效果的调查与报告。C.负责对提案的评审、提案实施效果的符合与评级。

4.2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案有效性和可实施性的初审以及组织实施落实到本部门的提案。5.工作程序 5.1 目标确定

5.1.1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改善目标,确定以下三项指标,并要求各部门按时完成。(以下公式中的提案均指受理的提案)A.参与率:(总提案人数/总人员数)*100% B.提案率:(总提案件/总人员数)*100% C.采纳率:(采纳件数/总提案件数)*100% 5.1.2 各部门按照公司改善目标制定改善计划。5.2 活动的运作 5.2.1 提出

员工应以书面方式提出,填写《提案改善申请表》(可向行政部索取),提案应立足于本职工作,从完善本职工作做起,就本工序、本班组待完善或可提高的项目进行改善、提高。题目大小范围不限,不仅仅是品质方面,也不必有显著的效果,只要是能比现状提高一步即可。哪怕是节约一分钱、提高一秒钟的作业时间都是现场改善的目的。行政部门则可从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工作差错、提高效率、降低费用等方面考虑改善。注意提案改善表格要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并有详细的事实方案及预期效果。5.2.2 提交

1.员工将《提案改善申请表》交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由其对题案内容的完整性、有效性、可行性及是否属实进行初步审核并填写意见,初审合格的提案改善已部门为单位,每月25日提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不合格的应与提案人沟通取消或重新提案。2.部门领导在审核提案时要注意以下六种提案不能成为替案。

A.单纯的意见、批评而无具体的优化实施方法。B.类似有关工作上的不满、抱怨。C.已提过或已(正)在实施的方案。D.本应是正常工作却形成提案的。

提案改善制度

E.题目太大、太空洞、无法解决的。

F.有关人事、薪资、福利等属于公司决策的。

3.如遇以下情况可以直接交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受理:符合提案申请要求,而被直接主管拒绝的。提案人需重新核实提案内容,并将提案内容填写详尽后于每月25日提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按提案受理、核定程序办理。

4.如遇以下情况可以由部门领导直接提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评审:提案内容紧急,需立即行动,不容拖延。质量管理领导小组评审采用后可直接由部门实施,同时将提案改善表交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5.2.3 受理、核定

1.当月26日至30日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对题案进行整理并分发各成员,10日已板报形式公布提案活动情况。

2.次月1至5日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提案进行现场审查,次月6日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召开提案评审会议,由小组成员及提出部门主管,根据提案改善受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对本月受理的提案进行统一审查,评审后决定:采用、保留、不采用,简要说明理由。

采用---提案有价值,方案可以实施。

保留---提案有价值,方案在目前条件下难以实施及提案内容已改善或正在改善中。

5.2.4 结果反馈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于次月15日前将提案评审结果已书面形式反馈给提案人。提案者于提案提交45天内,仍未接到提案改善受理结果反馈单,可直接向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查询或投诉,反馈的及时性与满意度纳入对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考核。

如果提案人对提案评审结果有不同的意见,应于收到提案反馈当月内向部门主管提出,进行再次评审。5.2.5 实施

1.对于被采用的提案,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确定提案实施部门,并按完成难度规定其完成期限(一般是10到30天),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将其填入《提案改善受理表》后发至实施部门。

2.实施部门主管接到《提案改善受理表》后于规定日期内实施改善,完成后填写实施结果并提供改善前后相关数据(三个月)后发回质量管理领导小组。3.需多个部门联合完成提案实施的,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商讨改善措施,已会议纪要明确实施方案分部门、分阶段实施。

5.2.6 实施效果的验证、提案改善实施后,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将改善后的结果整理填写《提案改善实施效果验证报告》交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复核,并对提案进行评价打分,确定等级。方法参见提案评价等级表。

5.3 活动的管理

1.提案档案管理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需将每年受理的提案改善资料等于于《-----提案改善管理台账》上。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将每年所有提案资料(提案改善申请表、提案改善受理表、提案改善管理台账)于次年3月进行存档。2.奖励 详见附录

附录:1.凡是有提案的员工,只要提案目标明确,是针对改善或不符合项所提出的意见,不管公司采不采纳,将得到20元奖励。(提案目标不明确或没有意义、或是抱怨性的问题、属于公司决策性的问题,则不给予奖励)

提案改善制度

2.如果提案经公司采纳后,按提案改善成效比例,一次性给予员工奖励。

第三篇: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创意提案改善制度

□ 目 的

第一条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范 围

第二条 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二)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

(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五)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第三条 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一)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四)与专利法抵触者。□ 提 案

第四条 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如附表3.7.1、甲、乙)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开箱一次。□ 审 查 第五条 审查组织

(一)各厂成立“提案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第六条 审查程序

(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评分表如附表3.7.2)始可汇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第七条 审查准则

(一)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12345动机20% 创造性15% 可行性25%

回收期投资30% 应用范围10%

(二)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12345动机15% 创造性20% 努力程度15% 投资收回期25% 同效益25%

□ 处 理

第八条 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

第九条 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

第十条 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第十一条 成果检查

(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3.7.4)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如附表3.7.5),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 奖 励

第十二条 提案奖励:改善提原因“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200~6000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50元的奖金。

第十三条 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给500~10000元的奖金。第十四条 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20000~100000元的奖金。第十五条 团体特别奖:

以科为单位,六个月内,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发给前三名特别奖: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元□ 附 则

第十六条 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 改善提案制度在公司实施

(本报讯)公司改善提案制度从12月20日起正式公布实施,这一举措标志着公司持续改善作业进一步深入强化,鼓励员工积极参与改善提案活动的激励制度开始形成。改善提案制度的出台及实施具有深远的意义,它将不断促进公司的合理化改善,获得更大的改善效益,激励全体同仁积极参与公司改善提案活动,在同仁之中形成一个知识群体,充分发挥全体同仁的智慧,有利于培养人才及发掘人才,同时也有利于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向纵深层面发展。

什么叫“改善提案制度”?怎样的“改善提案”才能获得公司的采纳和奖励?“改善提案制度”简称为“提案制度”,又叫“奖励建议制度”,企业内员工发现现行办事手续、工作方法、工具、设备等,有改善的地方而提出建设性的改善意见或构思,谓之“提案”或“建议”。公司选择优良且有效的提案加以实施,给予提案者适当的奖励,这种有系统地处理员工提案的方法,就称为“改善提案制度”。公司“改善提案管制程序”中明确规定共10类提案可望获得接受及奖励,分别是:①制造方法的创新与改善方案;②节省人工、材料、用品或费用的提案;③减少或预防浪费的方法;④改进生产(流程)的方法;⑤产品品质改善方法;⑥消除或减少危险之安全措施;⑦工具、机械或设备等之改善;⑧行政作业流程之改善或不必要的记录、资料的废除;⑨能源节省之提案;⑩维护保养作业之改善提案。以上是公司期望获得的提案,符合提案范围的提案才有可能被公司采纳及获得提案奖励。

参与提案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第一,要注意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第二,要注意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第三,要注意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第四,要注意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公司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改善提案制度已公布实施,并要求以课为单位集中宣导,使改善提案制度人人知晓。希望各位同仁积极贡献您的智慧,提出非常好的改善意见,推动公司经营管理不断朝向好的方面发展,同时您也会得到学习和进步的机会,收获丰硕的成果。

第四篇:创意提案改善制度范文

□ 目 的 

第一条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 范 围

第二条 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

(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二)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

(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约能源等。

(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五)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第三条 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一)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

(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

(四)与专利法抵触者。

□ 提 案

第四条 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如附表3.7.1、甲、乙)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开箱一次。

□ 审 查

第五条 审查组织

(一)各厂成立“提案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

(二)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厂长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 第六条 审查程序

(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各厂提案“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评分表如附表3.7.2)始可汇报“提案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第七条 审查准则

(一)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20%

2创造性15%

3可行性25%

4回收期投资30%

5应用范围10%

(二)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

1动机15%

2创造性20%

3努力程度15%

4投资收回期25%

5同效益25%

□ 处 理

第八条 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

第九条 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

第十条 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条 成果检查

(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成果报告表(如附表3.7.4)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各厂“提案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如附表3.7.5),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审查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

□ 奖 励

第十二条 提案奖励:改善提原因“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200~6000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发给50元的奖金。

第十三条 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给500~10000元的奖金。

第十四条 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XX0~100000元的奖金。

第十五条 团体特别奖:

以科为单位,六个月内,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发给前三名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XX元

□ 附 则

第十六条 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五篇:提案改善建议制度

提案改善建议制度 草案

备注:草案中各项奖励金额为建议设置金额

目 的第一条 为启发全体员工的想像力,集结个人的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生产的改善、管理及业务的发展,以便达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改善公司管理、增进公司经营、激励同仁士气,特制定本办法。

范 围

第二条 提案内容针对本公司生产、管理、经营范围、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的改善方法。

(一)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管理制度、销售方法、行政效率等的改善。

(二)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的改善。

(三)有关提高原料的使用效率,改用替代品原料,节源降耗等。

(四)新产品的设计、制造、包装及新市场的开发等。

(五)废料、废弃能源的回收利用。

(六)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第三条 提案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为不适当的提案不予受理:

(一)攻击团体或个人的提案。

(二)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三)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的提案内容相同者。

(四)与专利法抵触者。

提 案

第四条 提案人或单位,应填写规定的提案表,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投入提案箱,每周六开箱一次。

审 查

第五条 审查组织

(一)“提案改善审查小组”由有关主管组成。

(二)公司成立“提案改善审查委员会”由总经理及公司有关部门主管组成并设执行秘书。

第六条 审查程序

(一)各提案表均须先经“提案改善审查小组”初审并经评分通过后,始可汇报“提案改善审查委员会”。(公司各部门提案经送委员会)

(二)“提案改善审查委员会”每月视提案需要,以召开1~2次委员会,审查核定各小组汇送的提案表及评分表,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第七条 审查准则

(一)提案审查项目及配合动机20%创造性15%可行性25%回收期投资30%应用范围10%

(二)成果审查项目及配合动机15%创造性20%努力程度15%投资收回期25%同效益25%

处 理

第八条 采用的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通知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检查。

第九条 不采用的提案:将原件发还原提案人。

第十条 保留的提案:须经较长时间考虑者,先将保留理由通知原提案人(一般系每期限以三个月为限,但经委员会同意可延长至六个月)。

第十一条 成果检查

(一)实施的提案、各实施部门,应认真执行,每月应填具 成果报告表 呈直属主管核定后,转呈 “提案改善审查小组”经三个月的考核,并予评分后,再呈提案审查委员会。

(二)“提案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小组”所报的成果报告表及评分表详作审查核定。

奖 励

第十二条 提案奖励:提案改善方案提交“提案改善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100~6000元的提案奖金,未采用者视情发给合适的奖金。

第十三条 成果奖励:“提案改善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核给500~10000元的奖金。

第十四条 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追踪效益,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提案改善管理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请核发20000~100000元的奖金。

第十五条 团体特别奖:

以科为单位,六个月内,每人平均有采用四件提案以上发给前三名特别奖:

第一名:锦旗及奖金5000元

第二名:锦旗及奖金3000元

第三名:锦旗及奖金2000元

附 则

第十六条 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法者,其权益属本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 本办法经呈董事长核定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提案改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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