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诚信体系建设方案(万能)
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篇一: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环境,培育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诚信意识,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加强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级农业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分工合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行为,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经营秩序,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2XX年全面推进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力争年底前,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分级管理模式,力争将6%以上的“三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及农资经营单位的整体诚信水平。
1.取得“三品一标”认证的企业(合作社)分批纳入诚信体系建设范围,使参与诚信体系建设的企业(合作社)达到1家以上;
2.A、B级企业(合作社)达到8%以上;
3.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6%以上;
4.禁用农药、兽(渔)药和有毒有害物质在食用农产品上不得检出;
5.诚信档案完整规范。
三、工作内容
(一)完成企业信用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对入选的农产品生产和经销企业进行信息采集和归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详见附件1)。信用信息包括:
1、基础信息。是指企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信息。
2、资信信息。包括: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资格审批、资格核准、审核、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及其年检、年审情况,对企业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检测、检疫的结果等信息。
3、良好信息。包括: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受到市级以上行政机关表彰的、通过质量标准认证或者产品被列入国家和省市免检范围的、被认定为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知名商标等信息。
4、警示信息。包括:企业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的、未通过法定的专项或者周期性检验等行政机关和有关部门认定有违法行为受到处罚记录的记入警示信息。
(二)开展质量信用评级。按照《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考核表》(详见附表2)中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评价内容要求,组织对农产品企业(合作社)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对参与企业(合作社)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终按标准进行综合评价。每个企业(合作社)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总分为1分,按分值对应从高到低评出A、B、C、D四个质量安全信用等级:每个方面每个小项都有对应分值。综合评分在9分以上为A级,8至89分为B级,6至79分为C级,59分以下为D级。A级为诚信,进行简化监督,每年2次;B级为守信,进行常规监督,每年4至6次;C级为基本守信,进行强化监督,每年6至1次;D级为失信,进行相关处罚,不合格农产品不允许进入市场流通。对获得A级的企业,在政策扶持上给予优先考虑、优先评级,连续2年评定为A级企业的授予“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企业”标牌,并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对确定为C、D类诚信等级的企业(合作社)提出警示,由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帮扶整改。对已取得A、B级诚信的企业(合作社)如发现有违规行为,立即取消诚信称号,并在农网上公示,本年度内不得参与诚信等级评比。
(三)开展失信惩戒。对连续两年以上被评为D级的企业,按照《市2XX年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方案》要求采取“黑名单”制度,在“诚信网”上予以登记,终身不得涉足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业。对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终身不得参加系统信用评级。
四、任务分工
1、各县(区)农业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资经营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的建立,信用信息的收录以及诚信档案的动态管理。
2、市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诚信档案。
3、市农委农业执法支队负责指导县(区)农业部门建立农资经营单位诚信档案。
五、工作程序
(一)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在宣传和培训工作的基础上,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根据本行业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量化评分的基本内容,对企业(合作社)自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硬件设施等进行初步自查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所在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同)申请,提出申报相应的级别。
(二)监管人员现场监督指导。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农产品企业(合作社)申请后,安排监管人员对企业(合作社)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摸底调查,掌握企业(合作社)的现状,指导企业(合作社)加强软、硬件建设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档案,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
(三)技术评审小组进行现场评审。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现场检查结果,对符合评审条件的,组织技术评审小组深入农产品企业(合作社),按量化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审(要求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参加),并向企业(合作社)反馈评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限改意见。完成现场考核评审工作后,在5日内写出技术评审报告,报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定。
(四)等级认定和公示。县(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接到技术评审小组的报告后,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审定,将审定的A、B级企业(合作社)报市农委。市农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评定的A、B级企业(合作社)进行核查,对确定为A、B级企业(合作社)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农委下发认定文件,认定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
六、工作步骤
1、部署准备阶段(2XX年4月)
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本方案的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制定本地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2、具体实施阶段(2XX年5月-2XX年11月)
(1)诚信档案建立。各县(区)参照附件1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样式》,确定5-1个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开展试点,进一步完善量化评分标准,理顺工作程序,完善档案管理,总结试点经验。
(2)信用信息录入。各县(区)农业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及时收集和录入各监管对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
(3)信用等级运用。逐步建立农产品和农资经营单位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对守法诚信单位要给予正面宣传报道、并在资金和政策扶持方面予以倾斜;对违法失信单位,要及时提示、警示其信用状况,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要实行顶格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诚信档案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为永久性保管档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建立诚信档案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对档案的动态管理,确保信用信息真实有效。
3、总结提升阶段(2XX年12月)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总结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积极探索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标准、信用评价、信用征集、信用运用等工作,推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产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已列为2XX年度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技术评审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等级的考核评审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要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范,强化监管管理,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治劣与扶优、监管执法与技术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合作社)进行风险分析和诚信等级评定,形成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加大硬件设施投入,提升自身管理水平。
(三)加大检查指导。各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对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检查力度,进行跟踪指导和服务,对发现的问题要指导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确保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效果。
(四)加强舆论宣传。委属各相关单位和各县(区)农业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宣传活动,积极倡导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经营,在行业内逐步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良好氛围。
篇二: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XX年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XX-2XX年)》(工信部消费[2XX]549号),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特制订2XX年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XX年推进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铺开、选择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国食品行业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行业开展诚信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到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行业企业,加强诚信标准宣传和贯彻指导,加快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制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营造食品行业诚信氛围。
具体工作目标是:组织专家指导4家食品企业按行业标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1%建立并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在北京、河北、福建、广东等4省市分别选择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重点行业开展诚信试点工作;选择4家食品企业试行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试点工作;继续支持地方和行业诚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建立2-3个省级诚信信息管理平台。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召开部门联席会议,通报2XX年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并协调解决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二是成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诚信办”)。诚信办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具体负责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专家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审核并管理企业诚信信息和评价机构备案信息、建立并维护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升级等工作。三是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管理培训、参与企业诚信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形成诚信咨询和管理服务机制。四是建立部与省、行业组织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各省、行业组织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的责任。五是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及信息报送制度。检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对地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简报和半年、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二)完善诚信制度和标准体系。一是编制扩大试点行业实施指南和评价细则。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编写调味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制定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二是完善诚信信息管理规定。研究制定诚信信息征集与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征集项目、渠道、方式,规范信息的使用和披露。三是研究制定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诚信评价申报、审核、评定、申投诉等流程和评价证书(或报告)的发放、暂停、撤销等管理环节和程序;规范诚信服务机构和服务行为,培育诚信服务市场。
(三)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一是开展培训。开展诚信建设标准宣贯工作覆盖31个省份;培训地方诚信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师资。二是加强指导。平均每省选择指导1-2家企业作为示范,指导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并对每家企业按实际需求,培训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充实企业管理队伍。三是开展交流。组织罐头、调味品、饮料和葡萄酒等行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学习交流活动,推动企业加强原料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经营档案,同时,督促食品企业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和健全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控制点(HACCP)等质量自控体系,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一是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披露系统。促进部门间诚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二是加快地方、行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两化融合。作为平台建设试点,拟在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指导建立地方食品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依法采集和披露企业诚信信息。
(五)建立并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一是组织先期试点的乳制品、肉类食品等行业企业开展对标达标自查自评活动。二是开展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由企业自愿申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质监等部门推荐,由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诚信服务机构,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行业选择4家(包括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三是开展诚信等级试评价。对已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试点的企业,开展诚信等级试评价。
(六)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食品工业行业协会要促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部门间、上下游行业间的有效应用,要加强对会员企业信用风险知识的培训,协助会员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企业要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的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行业企业要建立内部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指导北京、河北、福建、广东分别在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重点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组织消费者进诚信试点企业开展参观活动,宣传试点地区、行业及企业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3月份组织3.15诚信宣传、6月份举办第三届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和9月份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诚信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探索交流国际诚信管理经验。
(八)加快诚信奖惩机制建设。研究诚信激励惩戒措施。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食品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食品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对诚信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要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制定地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研究建立地方诚信管理配套制度,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强工作协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地方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和管理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规范与自律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合力推动、协同推进的格局。
(四)加强诚信宣传。继续大力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地区间、企业间交流,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专题宣传活动,巩固社会舆论监督成果。
篇三: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一、工作目标 2XX年1月,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依托门户网站,设立“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依职责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项目信息、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二、工作机构
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以副局长戴尚玉为组长,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信息中心以及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全市人社局推进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劳动监察科: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通报情况。
劳动关系科:指导、督促全市开展劳动用工备案工作,负责市本级企业劳动用工备案情况采集、数据质量管理。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办理(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企业基本信息的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信息的采集、数据质量管理;负责收集本级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包括欠薪时段、欠薪总额、欠薪记录机关、欠缴社会保险种类及金额等内容)。
信息中心:依托门户网站开设“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
三、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整合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建立工程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子站,推进项目信息集中公开和信用信息集中共享。
(二)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利用业务集成系统数据库信息,重点发布在我市区域内从事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的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处罚信息和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
(三)客观公开,真实准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依规,及时规范发布信息,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主要工作
(一)关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的公开
1、公开的目录。按照《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职责,确定“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如下:
(1)从业单位的基本信息。
(2)从业单位2XX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表彰的纪录信息。
(3)从业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2XX年1月1日以后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以及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
从业单位是指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业务活动的法人企业,包括:从事建设、勘察、施工等活动的企业。
2、目录内容说明
(1)从业单位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注册号、登记机关、企业类型、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成立日期、住所、经营期限、法定代表人姓名。
(2)从业单位2XX年1月1日以来被县(区、市)级及以上人社部门表彰的纪录信息:确认年度、确认机关、确认日期、文书编号。
(3)行政处罚信息:包括处罚种类、处罚对象、处罚事由、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日期、处罚执行情况、处罚机关及企业欠薪及欠缴社会保险信息等内容。
3、公开的主体。市人社局和各县(区、市)人社局为参与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公开的主体,并按照“谁主管、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做好信息的录入、收集、发布和维护等工作。
4、公开的载体。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首页(或遵义市市场主体诚信信息网站),各县(区、市)人社局在门户网站首页,设置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名称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专栏”)作为信息管理、发布平台,向社会提供检索及查询等服务功能。
5、准确、及时、规范地公开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各县(区、市)人社局要根据管理权限,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对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和发布相应的依据、程序和标准。
(二)关于信用信息公开和应用
1、我市人社部门依据《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促进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各县(区、市)人社局要按照《遵义市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目录(试行)》的要求,采集整理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活动企业信用信息,逐步在“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及时提供和发布从业单位信用信息,促进信用信息在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中的共享应用。加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做好企业限制警示应用。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XX年8月31日-9月2日)
各县(区、市)人社局根据本方案,制定本部门推进项目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任务分解和时限要求等,组织开展工作。并于2XX年9月15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报市人社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XX年9月21日-11月1日)1、2XX年9月21日-1月2日,全市人社部门依托门户网站设立“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2、2XX年1月21日-11月1日,按照人社部门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信息公开的目录,公开和发布相关信息。
(三)总结阶段(2XX年11月11日-12月2日)
市人社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对各县(区、市)人社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做法和经验。对工作薄弱地区加强督促指导,开展工作交流,以点带面,查缺补漏,同步推进。
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及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XX年12月31日前报市人社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市)人社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成立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研究制定具体的推进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强督促检查。市人社局加强对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召开工作情况调度会,建立定期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于不及时准确公开信用信息,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县(区、市)人社局要结合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有关信息发布机制、工作考核办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增强信息公开实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信息公开和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篇四:诚信体系建设方案
为加快公司诚信体系建设步伐,积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国资监管、国资营运环境,提高国资监管、国资营运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机制,增强全社会对国有资产监管、国资营运关注意识,促进国资监管、国资营运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公司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指导,加强国资监管、国资营运诚信体系建设,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坚持以政府诚信为主导,企业诚信为重点,个人诚信为基础,确保国资监管、国资营运政府放心,社会关心,切实提升服务工作水平,树立“诚信国资”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诚信体系建设
诚信体系建设机制
诚信是人们的基本道德观念。“诚者,天之道也《孟子·离娄》”,“言必行,行必果《论语·学而》”,表明诚信是自然规律,追求诚信是做人的基本规律;“政令信者强,政令不信者弱《荀子·议兵》”、“信,国之宝也《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则强调了诚信之于政治生活的重要性。2001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诚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提出在全社会建立诚信体系的目标。检察诚信是指检察机关及检察工作人员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时,忠于宪法和法律中规定的检察权行为准则,依据职权设立的宗旨、目的、范围、程序,诚信履行。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不但有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法律信用的任务,也有通过自身公正执法行为树立司法诚信形象的责任。因此,检察诚信应当是具有基础性和保障意义的诚信,是社会诚信的范本,直接影响着国家机关和诉讼当事人的诚信建设。
一、检察诚信的价值蕴含
(一)检察诚信的法理价值蕴含
古代诚信是建立在哲学道德层面或小范围的商品交易中,现代诚信则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现代诚信不只是熟人之间的“诚信”,更多的是符合法律预设的陌生人之间的诚信。无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之所以诚信遵守法律,原因在于能够通过遵守法律实现自己的利益。在法理学的发展中,利益曾被视为法律生活的中心概念,边沁提出“法一般的和最终的目的,不过是整个社会的最大利益而已”,到耶林认为“权利作为法的目的和法的根本标志,而权利就是法上保护的利益”;从马克思认为“每一个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是作为利益表现出来”,到赫克构筑起利益法理学,再到庞德将法的功能限定在调节、调和、调解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利益被认为是法律生存的真实意义。其实法律将不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以条文形式确立下来,就在于将当事人之间的可期待利益以国家强制力形式予以保障,要求当事人予以诚信履行。在刑事领域,法律将何种行为构成犯罪及受到何种处罚,以明文形式予以规定,要求司法机关做到依法定罪,依法处罚,诚信司法。在诉讼领域,法律将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予以明晰,要求当事人在庭前准备,庭中审理,庭后执行,诚信履行,实现法的利益归属和秩序安排。从构成法律关系内容——权利义务这两条主线看来,个人权利的实现依赖于他人义务的诚信履行,自己义务的诚信履行有利于他人权利的及时实现。因此,诚信是贯穿于法律制定、运行的每个步骤,是法律利益实现的精神资源。法律作为利益的调节器,其实现过程也就是法律利益调节、调和、调解功能得以信用证明的过程。
(二)检察诚信的法治思想价值蕴含
诚信从道德术语转化为法律术语,反映的不仅是法律规范在文字上的差异,更重要的是法治思想的深刻变化。诚信执法、诚信司法、诚信守法诉说着清晰的法治思想脉络——德治、法治、德法合治。
1、提倡检察诚信建设是对传统德治思维的扬弃。传统的德治有两大根本条件,一是宗法社会结构使“尊、孝、亲”宗法伦理和“诚、义、礼、信”等处世道德能融为一体。二是道德与刑律合为一体,刑律被等同于法律,从而借助法律的强制力推行道德成为可能。在传统德治两大根本条件均已经不复存在的当下,德治精神却因认识论上“否定之否定”被普遍运用而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以德治国主要是要求领导干部加强自身道德修养,破除“官本位”意识,养成“守法公民”意识,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诚信本质就在于要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无任何自己的私利”、“甘做人民公仆”等话语转化为每一位权力拥有者的实际行动。检察诚信要求检察人员对待职权应当以甘做人民公仆的意识,公正无私、执法为民。
2、提倡检察诚信建设是对现代法治思维的拓展。法律是法治的前提和基础,但有了法律并不等于有了法治。法律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但在强制力被滥用或缺损时,法治便遇到了障碍。法治思维的首要命题是法律至上。法律至上要求人们以已有法律做为自身的行为准则,实现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换言之,就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必须被实现(也称法律实现)。法律实现过程具体可分为执法、守法、监督等形态。检察诚信顺应了法律实现的要求,检察诚信要求检察人员在行使权力时,应严格依照权力设立宗旨、目的、行使范围、行使程序等规定,诚信履行。
3、检察诚信建设是德治与法治结合共治的标本。德法合治不是一种理论的杜撰,而是有其外在的历史依据和内在的规定性。首先,中国两千年礼法合一的法治发展历程和西方的自然法与实在法的思辨历史说明了德法合治具有相当的外在历史依据。其次,德法合治具有内在的规定性。法律是一种外在的他律性规范,道德是一种被内部化的、自律性规范;法律着重于抑制人的非理性,道德则更多的倾向于激发人的理性;法律依靠强制力实现自身的预期目标,而道德则依靠内心服从及社会舆论实现着自身主张。人类历史的发展经验告诉我们,纯粹的法律之治将会因强制力过于泛滥而陷入逆反困境,纯粹的道德之治将会因为道德多元和道德相对而陷入虚无和混乱困境。因此,现代社会的最佳治理途径是道德与法律的结合之治。法律与道德基于人的本性多元而存在的,各自独特的功能恰恰是相互弥补的。通过道德,能够将法律的外在、他律规范内化为行为者的自律性规范;通过道德,能将法律所抑制的非理性调适为行为人的自觉理性;通过道德,能将法律的强制后盾消解为行为人的内心服从和社会良好舆论。
检察诚信以道德表述的形式将法律关于检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义务性规范内化为检察人员的自律规范。呼吁检察人员诚信检察,将法律实现过程的所可能出现的非理性行为,以诚信履行法律设定检察权的宗旨、目的予以消解。
二、检察诚信建设的现实依据
(一)形势发展和法治建设呼唤检察诚信——必然性
公正是法律永恒的价值追求。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不断发展进步,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越来越高,执法不公不廉很容易引起民怨甚至激起民愤,最终导致政法机关形象乃至党的形象受到损害。在今年初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中政委站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着手,明确把公正廉洁执法作为全国政法机关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深入推进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
公正廉洁执法就是要求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切实提高执法公信力。尽管检察职权拥有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但并不意味当然地拥有人民群众的诚信认同,法律监督的公信力还是源自于司法公正。检察诚信正是体现和包容了公正廉洁执法的实质内涵,要求把“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要求内化为检察人员行使职权的自觉行为。通过诚信为人,真正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律,忠于人民的检察事业;通过诚信执法,真正做到崇尚法治,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捍卫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通过诚信守纪,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淡泊名利,不徇私情;通过诚信与民,自觉服务保障民生,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树立良好形象。因此,在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中,打造诚信,维护诚信,实践诚信既是时代的理性呼唤,也是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检察职权行使过程中存在诚信缺失现象——必要性 在法治环境中,作为公权行使一方的检察人员对自身权力的观念应当是保守和积极两向兼备。检察人员通过保守观念实现对权力恣意行使欲望的抑制,通过积极观念实现对行政权、审判权滥用的抑制。但是出于个人价值判断、好恶或者源于对私情、私利的追求而违背职责要求的现象并不罕见,少数检察人员或凭借法律话语权的掌控优势,对诉讼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设置障碍,或任凭传统人治思维惯性,向当事人进行权力“寻租”,都无疑在破坏着检察诚信。从社会学角度看来,当事人都是在现实法治环境下形成对权力运行、权力机关的看法,并进而决定着自己的诉讼行为选择。其实,在法治环境中,诉讼当事人应该意识到自己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意识到自己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义务,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争端、维护权利。但现实中一些诉讼当事人的做法却截然不同,总是有部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在具体选择上体现着对检察机关或者检察人员的不信任,当事人及其亲属千方百计疏通关系、送礼行贿的事例时有发生,试图动用权力运行潜规则,通过各种非诚信手段实现着自身的非法目的。因此,检察人员的价值理念取向、当事人自身法律意识及行为方式选择共同决定了检察诚信建设的重要与艰巨。
三、检察诚信体系构建
检察诚信体系构建是一项长期而系统的工程,既需要思想认识层面的不断深化和提高,也需要制度机制的不断完善提供有力保障,实现循序渐进的持续发展。
(一)建立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
“诚信需要一个稳定的载体,用于记录和传播诚信及违背诚信的人和事,从而给诚信者以持久的荣誉和信赖,给人们对违背诚信者以疏远和警惕”。在高检院新近出台的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把检察人员执法档案建设列为加强公正廉洁执法,提高执法公信力的重要内容之一,同时,这也为检察诚信提供了最好的载体。执法档案的价值与诚信建设的目标一致,诚信建设的要求也与执法档案的目的呼应。因此,将检察诚信与执法档案有机融合,把检察诚信细化为执法档案的具体内容,通过客观真实记录检察人员在检察活动中是否诚实守信、依法办案、诚信履责、规范行为,进一步强化对检察人员的考核监督和科学评价,增强干警依法办案、廉洁从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努力打造一支诚信为人、诚信执法、诚信守纪、诚信于民的检察队伍,不断推进检察工作的发展。
1、客观真实记录。诚信需要行为作为表征,行为需要文字作为历史档案。将检察人员的诚信履职行为以文字、图像、照片等形式予以记录并形成档案,实事求是。诚信并非检察领导人员特定义务,而是每一位执掌公权的人员应尽的义务。诚信档案应当由检察人员个人申报和相关部门搜集。
2、内容全面详尽。诚信档案应当有详实内容,客观而全面的记录检察人员在诚信为人、诚信执法、诚信守纪、诚信于民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诚信执法、诚信守纪要求检察人员以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作为检察诚信的核心内容,以案件质量考评等级优劣、办案用时情况为档案资料形式。诚信于民要求检察人员除了检察工作之外,要积极参加所在社区活动、进行工作之外的守法情况在人民群众中起到示范作用,通过守法行为征表检察人员的法律信用。
3、考核评价实绩。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检察诚信的引导、激励、保障机制,使诚信者受到尊重、奖励,使不诚信行为受到监督、谴责和追究,对违法违纪的行为严肃依法处理。对每位检察人员的诚信程度评价与奖励、职级等挂钩起来,通过强化不同阶段的考核,突出诚信评价的重要地位,促进和增强检察人员的责任意识。
(二)营造诚信工作氛围,培育检察官公正廉洁的品质
检察官的工作环境是否能为其提供独立的行为空间直接决定了其公正廉洁的品行是否能够养成。除拥有自身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外,检察官的外部工作环境深刻影响着自身道德支配,尤其是检察机关行政领导的引领作用。检察机关的领导可以运用自身行为,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以务实诚信的工作作风引导自己下属保持诚信品质;以严守纪律、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向下属公开承诺,主动接受下属评议和监督。检察机关的领导还可以通过行政管理方式与各检察人员签订岗位目标责任书和廉政建设责任书,就检察人员遵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履行工作职责、服从管理等方面做承诺,以行政管理方式激励检察人员树立诚信意识和履行诚信职责。
(三)开展检察文化活动,促进诚信检察建设
诚信建设不仅可以依靠行政管理的体制问题来予以营造,还可以通过文化活动将诚信融为检察人员的日常生活方式,让检察人员在参与文化活动的同时,接受检察职业道德和检察官形象的教育、熏陶、引导。通过文化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引导激励其他检察人员爱岗敬业、诚实守信。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灌输诚信知识,掌握诚信原则,提高诚信意识,切实领悟以诚待人,以信立身,以诚立业,以信兴业的真谛,着力构建检察诚信文化,为检察队伍建设注入诚信理念、诚信内容。
(四)强化组织保障,建立诚信推进机制
借《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明礼诚信”确定为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之一的契机,检察机关将诚信引入到检察工作机制中。通过设置组织架构,建立检察机关诚信评价体系,并根据岗位、人员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充实组织架构。通过诚信领导小组对下属检察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检察人员的诚信等级,并通过日常考核监督,引导检察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确保诚信档案的各项考核内容落到实处。
第三篇:诚信体系建设
2011年息烽县餐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2011年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0-2012年)》(工信部消费[2010]549号),加快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特制订2011年息烽县餐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1年推进餐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铺开、选择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在全县餐饮行业加快推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行业开展诚信试点基础上,扩大试点到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行业企业,加强诚信标准宣传和贯彻指导,加快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制定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营造食品行业诚信氛围。
具体工作目标是:组织指导县城内246家餐饮企业按行业标准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其中示范街餐饮企业100%建立并实施诚信管理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诚信体系建设协调工作机制。一是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在上级的领导下积极开展与公安、教育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二是成立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简称“诚信办”)。诚信办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司,具体负责制定工作实施计划、组织专家指导地方和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审核并管理企业诚信信息和评价机构备案信息、建立并维护国家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标准制(修)订和升级等工作。三是组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指导企业建立诚信管理体系、开展诚信管理培训、参与企业诚信评价等方面的作用,形成诚信咨询和管理服务机制。四是建立部与省、行业组织间的联系机制。明确各省、行业组织在食品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任务,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行业组织加强自律的责任。五是建立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督查及信息报送制度。检查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情况,对地方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建立简报和半年、工作报告制度。
(二)完善诚信制度和标准体系。一是编制扩大试点行业实施指南和评价细则。按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CMS)建立及实施通用要求》和《食品工业企业诚信评价准则》,编写调味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行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及实施指南,制定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饮料等行业诚信评价实施细则。二是完善诚信信息管理规定。研究制定诚信信息征集与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信息征集项目、渠道、方式,规范信息的使用和披露。三是研究制定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完善诚信评价申报、审核、评定、申投诉等流程和评价证书(或报告)的发放、暂停、撤销等管理环节和程序;规范诚信服务机构和服务行为,培育诚信服务市场。
(三)加快建立企业诚信管理体系。一是开展培训。开展诚信建设标准宣贯工作覆盖31个省份;培训地方诚信建设和食品安全管理师资。二是加强指导。平均每省选择指导10-20
家企业作为示范,指导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积极推行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并对每家企业按实际需求,培训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充实企业管理队伍。三是开展交流。组织罐头、调味品、饮料和葡萄酒等行业企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学习交流活动,推动企业加强原料管理,建立健全诚信经营档案,同时,督促食品企业完善检验检测手段和健全良好生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控制点(HACCP)等质量自控体系,提升质量安全保障能力。
(四)建立诚信信息征集和披露体系。一是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和查询披露系统。促进部门间诚信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二是加快地方、行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两化融合。作为平台建设试点,拟在黑龙江、上海等省市指导建立地方食品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三是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做到依法采集和披露企业诚信信息。
(五)建立并完善企业诚信评价体系。一是组织先期试点的乳制品、肉类食品等行业企业开展对标达标自查自评活动。二是开展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由企业自愿申请,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质监等部门推荐,由行业协会或第三方诚信服务机构,在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行业选择400家(包括所有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诚信管理体系试评价。三是开展诚信等级试评价。对已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评价试点的企业,开展诚信等级试评价。
(六)加强行业自律机制建设。行业协会要制定和完善行规行约,在行业内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或互查等自律活动;食品工业行业协会要促进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部门间、上下游行业间的有效应用,要加强对会员企业信用风险知识的培训,协助会员建立信用风险防范机制;企业要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倡导文明诚信经商,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建立诚信管理体系的乳制品、肉类食品、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行业企业要建立内部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七)加强诚信宣传与诚信文化建设。一是宣传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进程。指导北京、河北、福建、广东分别在调味品、葡萄酒、罐头和饮料等重点行业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现场交流会;组织消费者进诚信试点企业开展参观活动,宣传试点地区、行业及企业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二是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3月份组织3.15诚信宣传、6月份举办第三届食品安全高层论坛和9月份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等活动。三是组织开展诚信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探索交流国际诚信管理经验。
(八)加快诚信奖惩机制建设。研究诚信激励惩戒措施。利用现有政策及资金渠道,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国家级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食品企业诚信保障能力;在国家食品储备、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公共服务、项目核准、技术改造、融资授信、有关资金政策、信用担保、社会宣传等方面参考使用企业诚信信息及评价结果,对诚信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同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通过失信曝光、分类监管和市场退出机制等手段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和食品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把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作为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对诚信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的领导,要结合行业企业实际,制定地方工作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研究建立地方诚信管理配套制度,加大标准宣贯力度,全面推进食品工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三)加强工作协调。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健全地方部门协调工作机制,促进信息和管理资源共享。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规范与自律作用,形成全方位、多层面合力推动、协同推进的格局。
(四)加强诚信宣传。继续大力营造诚信建设的舆论氛围,加强地区间、企业间交流,宣传好的做法和经验;组织开展“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及企业诚信专题宣传活动,巩固社会舆论监督成果。
第四篇:诚信体系建设汇报[推荐]
建立及实施诚信管理体系(CMS)的情况汇报
食品工业是朝阳产业、民生产业,安徽意诚食品有限公司是从事农副产品加工的食品制造业,2005年8月成立以来认真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强化上述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对原料采购,食品加工、流通、消费等重点环节的全程监管,建立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和食品召回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规范公司生产条件,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严格产品出厂检验,坚持以消费者健康、满意为己任,不断落实完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
一、落实诚信管理工作体系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食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公司发展为目标,以加强质量安全诚信为核心,以守法遵章为准绳、社会道德为基础,公司领导身先士卒、以身作则,加快推进公司诚信体系建设,增强全公司质量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公司诚信保障能力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一是开展诚信建设相关标准宣贯。二是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升质量检测能力;加强食品生产原料管理,建立健全企业生产经营档案,完善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三是开展企业诚信建设自纠自查,建立企业内部诚信管理自律机制。四是总结完 1
善。
二、建立诚信信息收集、处理体系
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自律机制建设,制定和完善行业行规,开展诚信宣言、公约、自查和互查等自律活动。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和诚信管理人员,开展重合同、守信誉、依法生产经营的活动,倡导文明诚信经营,提高企业和员工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形成有效的企业自律机制。同时,建立企业失信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反映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信息。规范诚信服务机构管理,健全诚信服务机构的服务监督、考核制度,推动诚信服务机构发展。
三、加强诚信宣传和诚信文化建设
制定宣传计划。结合工作重点确定宣传主题,明确宣传形式、范围等内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知识培训、法制讲座、技术咨询、企业诚信文化交流等活动。
四、具体做好如下工作:
(一)原材料采购管理工作体系
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坚持验证、验货、验质、验量,公司主要原材料大米,质量优良,不含任何防腐剂、增白剂等国家禁用物质,具体为:
1、采购原材料的车辆、容器保持清洁卫生,运输过程防尘防蝇
2、采购的原材料中无腐败、霉变、有异味、生虫、污秽不洁或《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禁售原材料
3、装卸原材料时要讲究卫生,不准直接直接接触地面。
(二)食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产品生产过程根据米面生产工艺,严格按照食品生产操作规范组织生产,产品生产中不使用任何证件不全、质量安全性不明的原材料、不添加任何添加剂,生产人员必须进过体检,工作时必须带口罩、手套。生产员工要做好“品质三员”,即本工序的生产员、上工序的检验员、下工序的服务员,时时刻刻注意、兢兢业业工作,对任何小事都不马虎,搞好本工序的生产,监督上工序的生产,服务下工序的生产,保证从自己手中流出的产品无品质缺陷。
(三)质量检验管理工作体系1、2、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严肃认真地把好产品质量关。正确掌握产品质量标准,熟悉产品工艺要求,认真严格检查各道工序产品,严格把关,不错检、漏检。
3、深入各工序,随机抽样,以预防为主,协助班组长对工人作技术指导,减少反工现象,提高产品合格率。
4、整理质量原始记录,建立质量档案,制定工序质量管理点,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5、做好原材料。生产成品入库及进出仓的检验。
(四)产成品管理
1、产品入库后要验收、登记,验收产品的工具、器具做到清洁、卫
生,库内无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限的食品。
2、库存的食品要隔墙离地、分类分架、原料、成品、半成品分库保存。库房通风干燥、清洁整齐,无蚊蝇鼠虫,要定期清扫,消毒。
(五)产品销售服务管理工作体系
产品销售坚持以诚信为原则,跟踪服务,公司售后服务部,对每一个客户坚持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客户反映情况并建立信息档案,以更好的改进公司产品。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属于质量的问题要及时找回并作无害化处理,对超出保质期的原材料和产品由保管员、质检员和分管领导共同监督销毁。
公司产品自上市以来,以品质优良、价格稳定,服务热诚深受广大消费者喜爱,2010年4月公司顺利通过ISO9001-2008国际食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1年我公司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档次,确保公司产品质量安全,价格合理,确保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为创建健康、和谐、安全、稳定的食品市场环境而不懈,今后将按照《通用要求》把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安徽意诚食品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9日
第五篇: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三方互动”推动全市信用体系建立
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十二五”规划纲要更加鲜明的要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的构筑。众所周知,“诚信”是社会存在的灵魂,是社会全体成员应当遵守的道德“红线”。反观当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旧滞后,诚信缺失问题依旧突出,重拾诚信,每个人都不是旁观者。结合胶州当前诚信体系建设实际,如何继续推动征信工作纵向深入开展?一言蔽之,应当构建一种政府,企业,民众三方合力联动的局面,树立自上而下,从政府到个人的诚信理念和工作方式,让每家机构,每个个人经营好自己“诚信的店面”,打造幸福和美新胶州的诚信氛围。
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部门要“立”
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政府既是信用体系的科学规划和制定者,也是确保信用体系正常运转的践行者和监管者,其垂范作用至关重要。政府部门如果不能在打造诚信社会中发挥榜样作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无疑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政府在丧失诚信的同时也会失去民心。因此政府部门一定要严肃对待,以身作则,不能在诚信体系建设问题上缺位,不作为。
1.加强表率作用。要树立政府部门诚信旗臶,积极拓宽诚信考核晋级办法,将征信内容考核纳入其中,从服务态度,执法理念,监管措施等方面加强诚信理念,各项措施要公开公平,让权
力运行于阳光之下,做到以德服人、以信立威。要自觉接收公众监督,保证权利运作规范化,阳光化。统筹协调各部门机构,杜绝部门间利益保护所导致的信息征集难,公开范围窄的现象。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金胶州,政务网及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营造诚信建设的良好氛围,要定期组织市内各行业机构代表开展诚信工作总结大会,积极聆听各方意见,不断完善我市征信工作,打造适合我市发展特色的征信体系。要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可通过“诚信标兵”、“守信单位“等荣誉及奖励办法的实施引导全市范围共同开展诚信活动,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
3.构筑信息平台。将市内各机构纳入征信考核体系,以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和应用为重点,在市内几家代表性金融机构及企业采取试点,通过征信体系的具体要求,制定切合实际的量化考核办法进行考核。政府可适当扩大预算,安排部分资金,通过购买设立服务终端查询机,诚信信息服务窗口等途径建立信息数据库等信息公开平台,征信范围涵盖要广,上级监管部门要不定时进行敦促抽查,完善相关信用登记及数据信息的更新,并对公众及需求者提供便捷查询,切实让信息平台真正成为社会信用的“反映器”。
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家企业要“做”
企业部门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是信用体系建设的主力军。对企业而言,诚信不仅是企业外部形象,而且决定着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仅
意味着企业自身软实力提升,更关乎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成功与否。近期,我市出台了《胶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方案》文件,并在青岛辖区率先启动了“胶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的开展,这几项重要举措为我市中小企业信用建设指明方向和行动目标,各家企业应当依照工作方案具体要求,立足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推进本单位征信工作的开展。
1.立足实际,加强学习。市内各家机构企业,要在本单位内开展行之有效的诚信学习和培训,不断学习上级部门出版出台的关于征信工作开展的书籍文件,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会,撰写总结等多种活动形式,将诚信理念作为本单位的经营准则,形成浓厚的外部氛围,提高全体员工的诚信意识。
2.提升认识,加强配备。要增强诚信体系建设及信息数据采集处理,要在人力物力上加强支持,成立诚信工作小组,由分管部门组成工作组成员,主要领导负总责。对于工作分工要明确,任务布臵要细化,确保征信工作各项任务都有人负责实施。各单位也需要结合自身情况适当扩大预算额度,拨出部分资金,积极争取申领政府的专项表彰资金,让信用体系建设有可靠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3.多方交流,吸纳创新。各家企业在通过政府部门组织的诚信体系建设交流会上可以广泛听取其他行业,其他部门在开展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当中的优秀经验,结合自家工作实际,采取吸纳创新,探索适合自己特色的诚信经营道路。在单位内要广泛开展
自上而下的总结交流会,从一把手到一般职员都可以发表个人对于诚信工作开展的工作认识,统筹各方意见发挥自身优势,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诚信体系。
三、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群众要“融”
群众是社会主体,重拾诚信,每个人都责无旁贷。作为社会群众,不能认为诚信工作的开展与己无关,应当树立一种“主人翁”意识,发挥自身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融入社会诚信体系工作的开展建设当中。可以将诚信要求融入到自己的日常工作生活当中,规范自己的工作生活方式、向单位上层或政府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对策、参与社区开展的诚信活动、撰文写稿等多种途径来发挥自身能动性,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积极出谋献策。通过全市民众的集思广益,推动我市信用体系建设愈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