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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编辑:倾听心灵 识别码:20-403670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3 10:59:29 来源:网络

第一篇: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和调动经济专业技术人员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对在经济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大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现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五年以上。

(三)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或省规定标准。

(四)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作为骨干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以交纳税金凭证为依据)或为扭亏增盈(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为依据)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省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五)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有 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一部(不少于20万字)。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经济分析报告4篇以上,编写相关专业实用教材,本人独立撰写15万字以上,并得到省同行专家认可。

(六)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获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申报数额

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由省职改办统一下达申报数额,各市。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依照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申报数额,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申报程序、评审工作、聘任与管理及证书发放

(一)申报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资格与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属市属单位的报市职改办审核把关,属省直部门的报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各市、省直各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职改办核实。

(二)评审工作。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冀职改办字 [2001]146号)原则精神,暂由省职改办统一组织评审。

(三)聘任与管理。批准通过正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属 于事业单位的按照冀职改办字 [2001]123号文中“财政、经济、审计、统计”专业的比例确定正高级比例,其中正高级比例占高级职务的5%一10%,单位按设岗和核定的比例进行聘任,聘任后的工资待遇比照教授研究员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属于大型企业单位的,可按企业有关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四)证书发放。凡批准通过具备正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统一颁发由省职改办印制的《河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填写时可冠用“正高级经济师”名称。

五、本条件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第二篇:河北省正高级、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冀职改办字[2005] 78号)

各设区市、省直各部门职改办:

《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已经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职改办反馈,以便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

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和调动经济专业技术人员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对在经济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大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现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五年以上。

(三)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或省规定标准。

(四)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作为骨干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以交纳税金凭证为依据)或为扭亏增盈(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为依据)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省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五)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一部(不少于20万字)。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5篇以 117 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或撰写较高水平的经济分析报告4篇以上,编写相关专业实用教材,本人独立撰写15万字以上,并得到省同行专家认可。

(六)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获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申报数额

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由省职改办统一下达申报数额,各市、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依照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申报数额,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

四、申报程序、评审工作、聘任与管理及证书发放

(一)申报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资格与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属市属单位的报市职改办审核把关,属省直部门的报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各市、省直各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职改办核实。

(二)评审工作。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职改办字[2001]146号)原则精神,暂由省职改办统一组织评审。

(三)聘任与管理。批准通过正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的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3号文中“财政、经济、审计、统计”专业的比例确定正高级比例,其中正高级比例占高级职务的5%——10%,单位按设岗和核定的比例进行聘任,聘任后的工资待遇比照教授研究员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属于大型企业单位的,可按企业有关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

(四)证书发放。凡批准通过具备正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统一颁发由省职改办印制的《河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填写时可冠用“正高级经济师”名称。

五、本条件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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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40号)

各市、省直各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已经2003年8月14日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04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告河北省职改办,以便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OO三年八月二十日

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及服务业、金融、保险、房地产、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及社会保障、旅游、财政管理、价格及经济管理等单位或部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119(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二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三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管理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重点项目,或二项以上市重点项目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从事经济专业研究,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二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三项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二年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为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

(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四)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二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三项以上;

(五)从事经济工作,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较大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扩,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1SBN)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经济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1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八、破格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做出突出贡献者,并取得经济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120(一)直接主持或参与主持过大中型企业主要经济工作,近几年来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扭亏,做出突出成绩,被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并在正式出版本专业省以上核心刊物上或相应级别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学术经济论文或一部经济专著、译著、教材等(不少于十五万字);

(二)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额定人数前三名)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过二次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额定人数前三名)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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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和调动经济专业技术人员为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的积极性,对在经济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贡献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大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现从事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一)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歇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五年以上。

(三)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和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国家或省规定标准。

(四)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作为骨干主持或主要参与大型企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活动三年以上,并连续三年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以交纳税金凭证为依据)或为扭亏增盈(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为依据)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省以上主管部门认可。

(五)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公开出版且独立完成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一部(不少于20万字)。或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刊物发表独立完成的学术论文5篇以上(其中全国核心期刊不少于2篇)。或撰写较高水早的经济分析报告4篇以上,编写相关专业实用教材,木人独立撰写15万字以上,并得到省同行专家认可。

(六)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获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两项以上(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申报数额

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由省职改办统一下达申报数额,各市、省直各部门、大型企业单位、事业单位依照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和申报数额,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工作,四、申报程序、评审工作、聘任与管理及证书发放(一)申报程序。申报评审正高级经济师资格与其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同步进行。属市属单位的报市职改办审核把关,属省直部门的报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各市、省直各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职改办核实。

(二)评审工作。按照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职改办字 [2001]146号)原则精神,暂由省职改办统一组织评审。(三)聘任与管理。批准通过正高级经济师的人员,属于事业单位的按照冀职改办字[2001]123号文中“财政、经济、审计、统计”专业的比例确定正高级比例,其中正高级比例占高级职务的5%—10%,单位按设岗和核定的比例进行聘任,聘任后的工资待遇比照教授研究员同类人员工资标准确定,属于大型企业单位的,可按企业有关规定的工资待遇执行。(四)证书发放。凡批准通过具备正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的人员,统一颁发由省职改办印制的《河北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填写时可冠用“正高级经济师”名称。

五、本条件自2006年1月1日起试行。

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人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私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及服务业、金融、保险、房地产、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及社会保障、旅游、财政管理、价格及经济管理等单位或部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二年以上;(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三年以上;(三)圭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管理一项以上国家或省重点项目,或二项以上市重点项目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四)从事经济专业研究,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二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三项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二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为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四)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亡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二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三项以上;(五)从事经济工作,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较大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经济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八、破格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做出突出贡献者,并取得经济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一)直接主持或参与主持过大中型企业主要经济工作,近几年来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扭亏,做出突出成绩,被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并在正式出版本专业省以上核心刊物上或相应级别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过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学术经济论文或一部经济专著、译著、教材等(不少于十五万字);(二)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额定人数前三名)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过二次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额定人数前三名)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第四篇: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2010-04-10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

评定标准:高级经济师须系统掌握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能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项目的筹建或从事学科重点课题的研究,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的难题,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贸及服务业、金融、保险、房地产、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工资管理及社会保障、旅游、财政管理、价格及经济管理等单位或部门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以上,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管理1项以上国家或省重点项目,或2项以上市重点项目的筹建、投产等全过程工作;

(四)从事经济专业研究,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 年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为扭亏增盈做出突出贡献;

(二)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筹建的重点项目投产后达到设计指标;

(四)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国家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一项,或省(部)级三等奖、市(厅)级一等奖二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三项以上;

(五)从事经济工作,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较大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的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经济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八、破格条件

为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做出突出贡献者,并取得经济师资格2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

(一)直接主持或参与主持过大中型企业主要经济工作,近几年来使企业有较大幅度盈利或扭亏,做出突出成绩,被市(厅)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认定,并在正式出版本专业省以上核心刊物上或相应级别的学术会议上发表过3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有价值的学术经济论文或1部经济专著、译著、教材等(不少于15万字);

(二)获得本专业省(部)级二等奖(额定人数前3名)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得过两次以上省(部)级三等奖(额定人数前3名)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第五篇: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冀职改字[2003]43号)

各市、省直各部门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已经2003年8月14日河北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于2004年1月1日起遵照执行。在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告河北省职改办,以便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二○○三年八月二十日

河北省高级统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高级统计师须系统地掌握统计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及研究发展趋势;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重要价值的改革意见,工作业绩显著;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开展统计科学理论研究,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统计论文、著作或统计分析报告;有培养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人员。

二、政治思想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

获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统计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取得统计师资格5年以上。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较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较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130

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统计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设计省级一项或市(厅、局)级二项以上综合性、常规性的统计调查方案;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者,组织实施省级二项以上或市级三项以上较大规模的专项调查;或在县级机构、大中型企业中主持组织实施国家及上级下达的各项统计调查;

(三)作为主要参与者,设计、编辑全省统计数据汇编或统计资料二本(二年)以上;或主持设计、编辑市级同类统计资料三本(三年)以上;或主持设计、编辑县级机构、大中型企业同类统计资料四本(四年)以上;

(四)独立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承担过国家或省下达的一项以上或主持完成市(厅、局)下达的二项以上社会、经济、统计课题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五)担任大专院校课程的授课或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培训,系统的讲授一们统计专业大专以上水平的课程;或作为主要参加者编写统计教材或统计干部培训讲义五万字以上并被采用。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统计市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一)在组织、指导本单位、本专业统计工作中,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统计方法,出色地完成各项任务,使本单位、本专业的工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市(厅、局)级二等奖以上的奖励;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制定市(厅、局)级以上统计调查方案,其方案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而被市(厅、局)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采纳;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组织实施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取得较好效果,并获得市(厅、局)级以上奖励;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设计、编辑出版本专业、本地区或本部门大型统计资料汇编,获得较好评价,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须有市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签认得材料);

(五)课题研究成果或统计分析报告获得省(部)二等奖以上或市(厅、局)级一等奖;省(部)三等奖或市(厅、局)级二等奖二项的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六)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和综合分析,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得到县以上政府或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并被采纳,取得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统计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相关专业著作,本人独立撰写 1

31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式出版的统计或相关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独立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三)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的报纸、期刊上发表4篇以上嘟噜完成的论文、调查报告。

八、破格申报条件

为不拘一格选拔人才,对确有真才实学,做出突出贡献者,并取得统计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作为主要成员主持一个地区(或部门)统计工作或参与设计(或组织实施)大型的统计调查方案,成绩显著,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或省(部)级三等奖二项以上;

(二)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设计、编辑出版本专业、本地区(或部门)大型统计资料汇编及相关专业论文、著作,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改革、设计统计制度调查方法,有创新、有突破,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受到市级以上政府及业务部门的认可并被采纳。

九、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九决关键技术难题的人员。

(三)编辑的“统计数据汇编或统计资料”,均含非纸材料(磁盘、光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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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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