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影视资质审批代办
影视资质审批办理
影视资质审批办理如同其他资质审批办理例如:影视公司审批、影视剧审批、电影审批,以及其他影视许可譬如:影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制作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电视剧拍摄制作许可证、电视剧摄制许可证、广播电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等等一些资质的办理方式一样,前提必须先符合相应的影视资质办理条件,然后再准备相应的影视资质办理材料,经过层层的影视资质办理流程最后办理而成的,那么,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下影视资质审批䝫奏是如何办理的
影视资质审批具体是如何办理的
影视资质审批的办理条件:
1.有著作权人的授权摄制证明或协议;
2.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
3.有地市级以上宣传部门或省级广电行政部门审查通过的剧本;
4.有申请所制作剧目必需的编剧、制片人或制片主任、导演、摄像、演员等主创人员;
5.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项资金;
6.有申请所摄制剧目必需的专用设备;
7.有明确的拍摄周期计划。8.公司内资300万以上。
影视审批材料: 1.申请报告; 2.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4.办公场地证明。5.主要人员材料:
a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b 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6.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影视审批的基本流程: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北京市广播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 3.主要人员材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机构应当向审批机关同时提交影视审批资质的材料:
END
影视资质审批办理的相关规定
1.1 为坚持广播电视节目正确导向,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繁荣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2 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3.3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4.4 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END
原作者:【汉唐信通】
第二篇:审批影视许可证资质条件材料
影视制作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坚持广播电视节目正确导向,促进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繁荣发展,服务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专门从事广播电视广告节目制作的机构,其设立及经营活动根据《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管理。
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简称广电总局)负责制定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的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管理、指导、监督全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
县级以上地方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第五条 国家鼓励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第二章 节目制作经营业务许可
第六条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申请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四)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五)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六)办公场地证明;
(七)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第三篇:资质代办协议
委托协议
甲方:遵义市新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为甲方代办以下业务,甲、乙双方经过认真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乙方代理甲方申办的具体业务如下:
一、业务办理内容,时间约定及付款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
2、代理时间约定:_________个工作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节假日不计入代理时间,如遇春节时间顺延20个工作日},业务办理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政策性变化等}导致该代理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时,代理时间依实际情况顺延。
3、费用采取包干式,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上述业务总计需支付乙方费用___________元整人民币。(该费用包含相关机关所收取的费用、乙方所得费用)
4、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当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首期款{总费用的30%}___________元整,收到主管部门出具的收讫证明扫描件后,应支付乙方二期款{总费用的60%}______元整,甲方资质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后,应一次性给乙方结清余款{总费用的10%}______元整.二、双方的义务:
1、甲方须提供办理上述业务的基础文件和材料,并承诺其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如有不实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业务办理期间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工作。
2、乙方代表甲方完成资质申报直至取得资质证书,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所有申报材料的制作、申报、审核;
b、相关人员的补充、协助甲方的资质备案的相关工作;
c、负责建设厅和建设部的全部相关工作的落实和各方面关系的协调。
乙方确保其具有办理本协议所约定事项的资质,并确保为甲方办理资质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自身原因终止协议或不按约定付款方式付款,乙方已收取的代办费用不予退还,若配合不到位所导致上述代理业务无法正常进行或代理时间延长的,乙方所有承担责任。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协议终止,乙方退还已收甲方的代办费用。
3、办理期间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依协议第一项第二条之相关内容为准。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乙方指定____________ 为收款人,收款账号:。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人:代表人: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资质代办合同范本
企业资质申报代理合同书
合
项目名称: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
合同编号:
甲 方: 乙 方: 李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同
甲方: 乙方: 李健
鉴于:甲方现已是潍坊 市 正规注册工商企业,注册资金 万元,工商注册地址:(实际办公地与注册地相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已具备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的基本条件。经双方协商,甲方将申报“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资质”的相关事务委托乙方代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订立以下委托代理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提供资料评估失误而造成代理事项无法完成或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4.4 接受甲方委派人员对代理事项工作进程进行监督。
4.5 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在整个代理申报事务的工作过程中必须如实告知甲方工作的进展情况。
8.1 在公示期间或公示期间以前,由于甲方自身原因(如经营不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涉及司法诉讼、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一切对甲方此次资质申报有实质性影响的事项)而中途被撤销申报资格,甲方应向乙方全额支付合同费用。
8.2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办理资质申报所需材料清单
(一)企业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甲方提供,乙方配合);
(二)资质标准中企业所需人员社会保险发票及明细(甲方提供,乙方配合);
(三)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设备发票(甲方方提供,乙方配合);
(四)资质标准要求办公地的相应证明(甲方提供,乙方配合);
(五)企业财务、统计报表审计报告(甲方提供,乙方配合);
(六)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乙方完成);
(七)企业负责人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 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材料(甲方提供,乙方配合);
(八)监理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甲方提供,乙方配合);(9)其他需要事项;
第五篇:专项审批-影视审批
影视审批
申请影视制作公司所需的材料及费用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和《北京市广播
电视局行政许可申请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
条);
3.主要人员材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4.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不少于300
万元人民币;
5.办公场地证明(《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6.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
营管理规定》第七条)。
注:1:以上条件齐全的企业及个人,我司收取代理服务费8000元;受理时间
为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2:企业没有相关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学历证明者,需缴付我司人员挂
靠费用500元/人/年。
企业需准备材料清单附下页: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所需材料清单
1.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
4.地址证明复印件及租房协议和房产证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公章
7.公司转让变更过的要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 8.管理人员(或者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9.主要技术人员(导演,编剧,制片人员总计不少于三名)的专业证书;个人简历、业绩;身份证复印件
10.股东中有法人股的 要提供该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及股东构成情况逐层上溯直至最终出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