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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资企业手续办理流程(★)
编辑:九曲桥畔 识别码:20-35457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9 00:33:3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内资企业手续办理流程

内资企业手续办理流程

1、办理公司名称核准(1天,高新区政务大厅工商窗口)

所需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委托人身份证明、法人代表签字。

2、“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高新区政务大厅工商窗口)

所需资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股东委托书、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住所证明、委托人及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经理任职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方(股东身份)有效证明、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申请表、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行政审批的需提交有效前置审批证件(如木材加工证等)。

3、行业管理单位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等(1-10天,特殊行业需省里审批时间一般较长。如:木材加工、医药卫生企业、化工企业等)

所需资料:企业申请书、承诺函、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

4、办理建设项目环保立项审批初审意见批复(7-10天,环保分局)

所需资料:

1、环评报告:承诺函、红线图、可研报告(服务性收费);

2、申请环保审批的函。

5、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1天,高新区政务大厅发改委窗口)

所需资料:

1、备案:备案申请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2、立项:立项申请、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建议书、项目真实性承诺书

3、核准:核准申请文件、核准申请表、核准申请报告、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环

评批复、能评批复、用地预审意见、规划选址意见、相关行业出具的其他审核意见

6、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0天,高新区政务大厅规划分局)(一般工业项目不需要办理)

所需资料:

1、申请选址报告1份;

2、《咸宁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3、现状的1:500或1:1000地形图和电子文件1份,并标明选址意向;

4、建设项目建议书或批准文书或项目说明1份;

5、如涉及文物古迹、风景园林、河道等方面的项目附文件、园林绿化、河道管理等有关部门书面意见1份;

6、大型建设项目、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应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作出的选址论证意见1份;

7、工业项目或其他可能对周围地区环境、公共安全、公共利益有一定影响的建设项目,应提交建设项目工艺情况、运输方式、能源、市政公用配套等情况的说明,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8、环境评估报告1份;

9、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建设项目,应提交市商务部门的意见;

10、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1份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11、其它相关资料(如政府批示等),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行政许可申请表、环评报告、办事处(村、组)盖章协议、承诺书、委托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天,规划分局)

所需资料:1.《咸宁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 2.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1份); 3.规划局核发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3份);

4.测绘单位提供的、能反映现状的1:500或1:1000地形图(原件1份、电子文档1份); 5.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须提供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3份); 6.市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原件1份); 7.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委托书1份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9.经原土地方确认用地界限的宗地图(原件1份、电子文档1份); 10.其它相关资料(如政府批示、环保批复等),根据具体项目情况确定; 11.企业对咸宁市城乡规划局的书面申请(加盖公章)。

8、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90天,国土分局)

(一)土地挂牌程序

1、开发区下达土地挂牌任务,明确挂牌项目、位置、土地用途、面积和有关要求;

2、市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签署挂牌项目审查意见;

3、规划局提交红线图(含电子版)及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4、国土局专班组织测制宗地图和进行土地价格评估;

5、开发区分别向市国土局和市土地交易中心致挂牌申请函;

6、市国土局进行会审,拟定挂牌出让案,报市政府审批(经市政府分管市长和市长审批);

7、市国土局发布挂牌公告;

8、竞买人报名、报价;

9、市国土局举行挂牌现场会,并与竞得人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

办理土地挂牌手续需提供资料:开发区申请函、建设用地批文、挂牌出让审查意见表、产业准入条件表、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土地评估报告、宗地图(含坐标及电子版)。

(二)向土地交易中心申请下达设计条件需提供的资料:开发区申请函、建设用地批文、行政许可申请表、宗地图及电子版。

(三)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需提供资料:用地单位申请、公司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出让公告、土地成交确认书、公证书、土地出让金发票、宗地图(含坐标及电子版)。

(四)纳税需提供资料:完税(费)凭证审核通知书、国土资源厅用地批文、公司营业执照、机 2

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征地协议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评估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土地登记)需提供资料(3天、不动产权登记局)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地籍调查表;

3、公司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建设用地批准书;

6、土地出让合同;

7、土地出让合同金发票复印件;

8、纳税凭证;

9、宗地图(两份);

10、成交确认书。

10、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0天,规划分局)

所需资料:

1、《咸宁市城乡规划局行政许可申请表》(盖申请单位公章);

2、本年度基建计划批文、投资许可证;

3、已审批的规划设计条件(复印件);

4、已批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5、已批准的平面规划方案图(设计方案底图应为实测地形图,需加盖审批专用章)、用地竖向规划图册(1份并配电子文件);

6、建筑方案效果图(临街建筑加报夜景效果图)(A4大小2份,盖审批专用章,并配电子文件和3D建模电子文档);

7、土地权属证明、用地宗地图、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

8、建设工程施工图(施工蓝图2套及配套电子文件);

9、地质勘探资料;

10、申请单位开发资质、法人代表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按建设项目不同情况,要求报送的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核意见;

12、大型项目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

13、企业对咸宁市城乡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

14、实测地形图。

11、工程开工办理程序

(一)规划设计(30天,各规划设计院,服务性收费)所需资料:规划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

(二)地质勘探(15天,各地质勘探单位,服务性收费)

所需资料:规划设计图纸

(三)建筑设计(30天,各建筑设计院,服务性收费)所需资料:规划图、设计说明、地质勘探资料

(四)防雷装置设计审查(5天,市气象局,服务性收费)所需资料:建筑设计图纸

(五)消防设计审查(5天,消防支队)所需资料:建筑设计图纸

(六)人防设计审查(5天,市人防办)(原来对一般工业建筑不作要求,现以最新标准为准)所需资料:建筑设计图纸

(七)图纸审查(7天,市图审办,服务性收费)所需资料:建筑设计图纸

(八)招投标:邀请招标或公开招标(20天,一般工业项目不要求,可自行议标)。

(九)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天,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住建窗口)所需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各一式三份)(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批准书(2)施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3)监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

(4)建设单位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加盖单位公章和负责人名单

(5)施工单位项目部人员名单(含五大员和取样员)及上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现场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及登记表、施工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总监、专监及见证员)附监理人员上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监理单位资质证、监理部人员任命文件

(7)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8)五方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及委托书、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表

2、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各一式三份)(1)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的证明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两份)

4、已办理工程用地和规划批准手续

5、质量安全责任制

6、农民工工资承诺书

7、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审批单

8、到位资金证明

9、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房屋征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应提交工程现场踏勘情况记录表

11、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房产登记)(3天,不动产权登记局)

所需资料:不动产登记权证(土地登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证、档案合格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白 4

蚁防治合同、测丈图等。

第二篇:企业办理流程相关手续

项目服务材料目录

内资企业设立程序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供公司出资人和投资比例、经营范围)

二、到银行开设账户注资(准备资金和法人代表印章)

需要准备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投资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由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验资

四、办理工商登记

需要准备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由发起人签署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会决议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7、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篆刻企业相关印章

需要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需要篆刻的印章

1、企业公章

2、企业财务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印鉴

六、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需要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公章

七、办理税务登记

需要准备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所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公司章程复印件

5、验资报告复印件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7、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企业公章等

新办外资企业设立流程

一、外资企业设立程序: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前置审批(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

3、制作企业章程、相关决议,准备公司住所证明

4、外经主管部门批复

5、申领组织机构代码

6、外经主管部门核发批准证书

5、工商注册登记,申领营业执照

6、取得营业执照后申请刻章

7、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8、办理税务登记证

9、办理银行基本帐户开立手续

二、各流程所需资料

(一)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1、全体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字号(商号)电脑查询;

3、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以及代表或者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二)制定企业章程、相关决议

(三)前置审批(环保部门、规划部门选址意见等)

(四)外经主管部门批复

1、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表,投资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营企业合同(独资企业只需提交申请表)

2、授权代表签署的企业章程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需立项的要提供立项批文(涉及行业特殊管理的项目)

5、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名单,成员任职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拟任法人代表任职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投资各方的合法身份证明(中方为营业执照、外方为经公证的商业登记、法人代表身份证等复印件)

7、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8、场地使用证明

9、视项目的具体情况需要的其他材料

(五)申领组织机构代码

1、组织机构代码申领表

2、外经主管部门批文

3、新办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

(六)外经主管部门核发批准证书 组织机构代码

(七)申请核发营业执照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3、公司章程;

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①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5、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7、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所规定必须审批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八)刻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新办企业公章;

3、法人代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

(十)办理税务登记证 国税局:

1、已填写及签章的税务登记表

2、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3、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它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6、住所或经营场所证明;

7、财务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除税务登记表之外,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地税局与国税局基本一致。

(十一)开立银行资本金帐户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

2、法人代码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新办企业公章

5、法人代表身份证

6、法人代表授权书

7、经办人员的身份证及会计证

8、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的私章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章。以上证件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的步骤

1、网上申请进出口经营权资格,提交后按要求准备材料交到区商务局,转市商务局,转省商务局批准,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

2、到工商局作经营范围变更。

3、到税务局作经营范围变更。

4、到当地海关备案。

5、到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出口核销登记并开立美元帐户。

6、退税局办理退税登记,领取退税证。

7、电子口岸登记,先到技术监督局审核盖章,再到工商局审核盖章,再到税务局审核盖章,再到海关领取操作系统、读卡器、IC卡等。再拿IC卡到商务局、外汇管理局办理IC卡备案,到海关备案,到电信局买17999上网卡。

8、到进出口检验检疫局办理登记,申请产地证、普惠制产地证注册。

9、在网上申请核销单,再到外汇管理局领取核销单。

10、到海关买报关单。

各流程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一、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报告》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企业法人、经办人、办税人员和主要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年检合格的主要财务人员《会计证》复印件,以上人员非本市人口需提供《暂住人口居住证明》

7、《专用发票保管措施情况说明》

8、《财务核算办法》和《专用发票使用、保管制度》

9、保险柜的发票复印件

10、固定电话的安装及交纳话费的发票复印件

11、所需其他材料

二、海关注册

1、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向海关申领)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6、《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

7、董事会成员名单、委任书、身份证及个人简历

8、财务制度、帐薄设置情况、财务人员名单

9、《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10、报关专用章、法人章

11、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法人代表、主管会计师各一份)

三、申请进出口经营权

1、企业申请书

2、《进出口经营资格盛情表》(网上申报并打印)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四、退税登记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证书》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6、《进出口经营资格证书》

7、《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8、《企业出口退(免)税登记申请书》

9、《公司章程》

10、法定代表人急办税员身份证复印件

11、授权书

12、税务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企业变更办事流程

一、变更企业名称

所需资料:

1、新的公司名称(需经工商核过,查无重名)

2、股东会决议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4、修改后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要根据营业执照新旧决定)

5、股东任职决议(或决定)

6、企业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企业变更所提供资料中的股东签名须与企业设立时资料中的股东签名一致。

二、变更注册地址 A:本区变更

所需资料:

1、股东会决议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修改后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要根据营业执照新旧决定)

4、新的注册地址房屋使用证明及产权证

5、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企业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B:跨区变更

所需资料:

1、携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章前往原所在区工商局迁移档案

2、携A中所有资料前往新注册地址所在区办理变更手续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 所需资料:

1、股东会决议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修改后的新章程或章程修正案(要根据营业执照新旧决定)

4、股东任职决议(或决定)

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企业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四、变更股东

所需资料:

1、股东会决议

2、股东转让协议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4、修改后的新章程

5、股东任职决议(或决定)

6、股东名录

7、新股东身份证原件

8、企业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五、变更经营范围 所需资料:

1、股东会决议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4、企业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六、变更注册资金(增资)所需资料:

1、股东会决议

2、股东转让协议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4、修改后的新章程

5、股东任职决议(或决定)

6、企业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7、增资的验资报告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以上各项变更,均需要公章及原章程的签字笔迹。

第三篇:内资企业成立办理全部流程

企业办理工商证照注册指南

注册广州公司(内资公司)办理程序:

步骤1:查名、核名(投资人签名及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名称核准通知书。3个工作日)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3.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适用于所有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企业;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印,《申请人授权委托意见》已印制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里,投资人按要求填写或打印即可;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相应的位置;

投资人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注册网站下载或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为蓝本复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代办人或代理人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查看。注意:

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必须在2-50个(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可为单一股东); b.股东(投资方)为企业法人的,其累计投资额不得超其净资产的50%;c.在办理设立登记(开业)时,此申请书连同《公司(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交回登记机关;

d.名称经预先核准后,变更股东的,应交回《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提交股东的声明及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变更注册资本(金)的,交回《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重新核发《公司(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e.公司(企业法人)变更名称的,须带执照副本;名称变更登记核准之日起30日内,公司(企业法人)应当申请办理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名称的变更登记。

联系电话:38920599

办理机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步骤2:银行开验资户,到银行开设验资户并注入注册资金。不限银行。

开设验资帐户所需的材料是:《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法人及股东章、法人及股东身份证原件、银行询证函、公司章程(包括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注册资金。

开户流程:银行开户结算申请书、盖章、注资、进帐单(即银行开具余额通知书,通常在注入资金三天内)

费用:验资帐户一般费用在200-400元不等,主要看客户开户的银行来定,建议客户把验资帐户、基本帐户及纳税帐户开在同一家银行,这样的话银行会给您一个优惠的价格。公司基本帐户收费一般是几百元,如果客户需要网上银行,电话手机银行、回单箱等功能那就需要其他的额外费用产生。关于纳税帐户,一般大银行在基本帐户中附带纳税功能,需要企业、银行及税务局签定三方的扣款协议。

在验资户开设之后,银行会将询证函快递到会计师事务所,并出具《验资报告》。请客户妥善保存好银行进帐单。

步骤3:出验资报告(1-3个工作日,工本费400元)

将银行开具的余额通知书、名称核准通知书、股东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章程等交于具有验资资格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步骤4:到工商部门申请受理,5-15天个工作日出执照(免费)

办理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和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者资产负债表。

办理程序:

1、受理;

2、审查;

3、核准;

4、发照;

5、公告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需要材料:

1、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章程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4、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验资报告。

6、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7、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8、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和身份证明;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9、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0、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 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所需资料: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董事长签署),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加盖发起人公章,或由出席会议的发起人的代理人签字(应附发起人对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5、公司章程

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规定。

章程由发起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发起人)。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发起人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法人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发起人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发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8、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9、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创立大会决议。

创立大会决议应明确董事、监事的姓名,由发起人盖章或签字(自然人发起人)。

10、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11、董事长的任职证明

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12、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1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14、公司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15、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6、发起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发起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发起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发起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登记适用本规范。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

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步骤5:刻公章,财务专用章等,并在公安机关备案

1、新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公章,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由企业出具刻章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是分支企业的,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要总公司盖公章,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日期起一个月之内办好刻章备案,有特别原因延误的,可以在刻章证明上说明合理的原因才接受印章备案,否则公安机关不再接受印章备案。)

2)已成立的企业申请刻制部门章或专用章,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需由企业出具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与发证日期不一致的,要提供工商变更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注:公章未在公安机关备案的,不接受部门章及专用章备案,必须先把公章在公安机关备案,方可以再接受其他印章的备案。)

步骤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3个工作日,工本费113元)

根据《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①组织机构应当自核准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按隶属关系到市、县级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申领代码及代码证书手续;②在证书有效期内,按本机构代码证书上规定的年检时间申请年检;③代码证书的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自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变更 之日起30日内,办理代码证变更手续。④代码证有效期满之日起30日内,组织机构必须持相关资料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换证手续。凡逾期办理新办、变更、换证、年检、注销者,将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请各组织机构依时办理代码证相关手续。

需带齐的资料包括:

1、行政机关成立批文和法人或负责人任命书(限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限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限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限民办非企业)、营业执照(限企业、个体户等)、工会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限工会)、其它类型机构的成立批文和批准成立机构开具的法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限其它类型机构)的原件、复印件(A4规格)一份;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A4规格)一份;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规格)一份

4、企业公章;

5、《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信息登记表》(在“所填信息是否涉密”栏加盖公章);

6、凡是生产、加工、制造企业,除以上资料外还需带《广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原件、复印件(A4规格)一份。

根据国家代码中心要求,企业、事业和社团分支机构办理代码证时,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以下资料:

主管机构代码证复印件(A4规格)一份;

步骤7:办理地税、国税(1个工作日,工本费各8元)

一:地税办理指引:(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

1.《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公章或签章;

2.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执业证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临时税务登记不用提供,个体工商户可不提供,如需到银行开设基本账户,并且已在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个体工商户必须提供);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5.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房产证、租赁合同或预售房发票、宅基地使用证、产权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如该地址无明确的产权人的,由业户作出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6.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单位纳税人提供);

7.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一份(临时税务登记和扣缴税款登记不用提供);

8.总机构的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二级分支机构提供由总机构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的有效证明(支持证明的材料包括总机构拨款证明、总分机构协议或合同、公司章程、管理制度等);

9.关联企业的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有关联企业的单位纳税人提供);

10.外经贸批文、批准证书复印件一份(单位纳税人外资企业提供);

11.承包承租合同复印件一份(临时税务登记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12.承包承租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临时税务登记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提供);

13.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合同复印件一份(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境外企办理临时税务登记提供)。

完成时限(工作日)即日(特殊情况30日内)

回复文书和资料

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或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税务(社保缴费)登记表》 二:国税办理指引

(一)《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国地税联办的一式二份)

(二)单位纳税人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他人无偿提供使用的,提供相关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或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个人独资企业除外)。

5.有权机关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原件及其复印件(营业执照无注册资金的除外)。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外国公民的(中国公民除外),要提交正面免冠相片1张(张贴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资料复印件的左上角)。

8.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总机构出具的分支机构核算形式、缴税形式证明原件。

9.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10.委托税务代理还须提供委托代理协议书复印件。

11.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2.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司投资方相关资料的复印件。13.《新开企业主营业务申报表》。

步骤8:开银行基本户,并取消原验资户,将原注册资金转入基本户(5-7个工作日,工本费100--200元)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正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员身份证明原件、相关授权文件(授权办理业务、授权使用印鉴章作为预留印鉴用);

1-4项的证明文件需提供 A4纸复印件(基本账户2份),并加盖公章。

5、开户申请表(开户取表填写)、单位公章、预留印鉴(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私章)。

所有注册完成后公司全部文件: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代码证正副本

3、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4、国税登记证正、副本;

5、公司章程;

6、验资报告;

7、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一套;

8、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第四篇:企业更名手续办理流程

企业更名手续办理流程

拿上原来的营业执照,到当工商局核准一个新的名称一定要以公司的名义核准到时候才能变更营业执照的名称。

变更名称需要的资料与新办理的时候要的资料差不多,就是验资报告、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房屋租赁等........(具体参照当地工商部门规定)新的营业执照出来后,需要重新刻章(公章 财务章 发票专用章)

公章:拿着新的营业执照到当地指定地点办理

财务章:需要单位开证明(网上有范本 盖公章即可),当事人拿着证明去有资质的印章店刻即可,立等可取。

发票章:需国税开介绍信,然后凭介绍信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去指定印章店刻,另需带上旧的财务章,要收回。

(费用:每样基本100元左右)

然后变更税务登记证

所需资料:变更通知书,工商登记证复印件和变更内容相关的资料(比如地址变更要房屋租赁合同;资金变更要验资报告)国地税都要的话需要两份 接着可以去办理代码证(质量技术)

和原来的资料都差不多的,外带原来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ic卡,还需要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拿上所有的变更好的执照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的变更

1开户许可证

2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3工商局核发的《名称变更通知书》

4法人身份证原件

5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办证

6变更后的税务登记证

7公章.财务章.预留法人章

(如法人不能到银行办理写授权书;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

基本上的程序师这样的

第五篇:深圳市股权转让办理流程-内资企业

深圳市股权转让办理流程

(内资企业)

一、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流程

股权转让协议达成股权转让公证

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二、股权转让公证所需材料

1.股权转让协议书(协议书要求参照公证处的版本,基本上都不可以改变主要条款。)

1.1 份数 除合同各方各执一份,还需预留公证处一份、工商变更登记一份。

2.被转让股权所在的公司资料:

2.1 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2 公司章程原件(本次股权转让前的章程);

2.3 公司成立时的验资证明原件(如果没有验资证明原件,则需提供银行询证函原件。如果没有询证函原件则需工商局出具出资证明。);

2.4 公司股东会决议

2.5未发生股权转让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备注:1.需带本人身份证明到公证处在公证谈话笔录等文件上签字确认

2.仅在对外转让股权时,有其他未对外转让股权股东时。

2.6 工商信息单(可以到工商局索取,或委托公证处打印--50元)

3.受让方、转让方的身份材料。

咨询电话:0755-83053935

三、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需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载,要求打印一整本)

2.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

3.股东会决议(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向第三人转让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或提交转让股东向其他股东发生的股权转让书面通知)

4.公司章程修正案(转让后的股东签名,加盖公司公章)

5.股权转让协议

6.新股东身份证明(需验原件)

7.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需收回,受理次日起就可以发放新的证件)

四、领新营业执照

1.领取新的营业执照要经办人亲自到工商局领,如果换人领取还需提交新的“授权书”。

2.费用100元(符合小微企业免受费用的,提交申请表--工商局提供,加盖公司公章就可以免除100元费用)

内资企业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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