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5、《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川安监〔2014〕47号)。
三、前置条件:批发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企业法人条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三)有安全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烟花爆竹经营方面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培训考核合格;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应当接受烟花爆竹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其他从业人员应当经过本单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和产品品种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仓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建筑结构、安全疏散条件、消防、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设施等,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GB50161)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储存区域和仓库应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识牌;
(六)具备配送服务能力,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七)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八)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和人员,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所需申请材料
(一)第一次办理所需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两份; 2.企业法人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复印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4.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库区外部安全距离示意(或者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或者设计)图;
6.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 7.配送服务能力及配送车辆情况说明;
8.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现场审查意见。9.企业储存仓库的产权证书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和被保险人员名单; 11.内部管理和产品流向登记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情况说明。
(二)换证所需申请材料
1.批发许可证延期申请书(一式三份);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意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4.具备民爆或化工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库区外部安全距离实测图和库区仓储设施平面布置图;
5.从事黑火药、引火线批发的企业自有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驾驶员、押运员的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制件或租用有资质的危险货物运输公司的资质证明及与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所签订的运输协议复制件;
6.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证书复制件。
(三)变更所需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2.变更单位名称和注册地址的,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预先核准通知书;
3.变更主要负责人的,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经培训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4.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有与其变更后经营规模相适应储存条件的证明。
(2)烟花爆竹生产许可所需申请材料
(一)生产许可所需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制件); 3.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4.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5.特种作业人员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复制件); 8.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9.厂区设计图纸。
(二)生产许可变更所需申请材料
1.变更主要负责人: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和主要负责人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2.变更隶属关系: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3.变更企业名称或企业经济性质:应提供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
(一)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二)企业出具的安全竣工验收报告文件。
五、办理程序
(一)经营(批发)许可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制作许可证书;
第四步:窗口工作人员发给申请人许可证书。(二)生产许可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转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省安全监管局 第四步: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现场进行审查合格后发给申请人许可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承诺时限: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使用(经营)许可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3.《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
5、四川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安监〔2012〕249号)。
三、前置条件: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单位(以下统称申请人)应当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业,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等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四)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四、申请材料
(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所需申请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复制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制件)。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复制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要提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2.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制件);
3.安全评价报告。
申请票据交易经营许可证的,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相关资格证书(复制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制件)。
(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所需申请材料
1.变更企业名称、企业类型:(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或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4)成品油经营单位变更的,还应提供变更后的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2.变更法定代表人(负责人):(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4)其他证明材料,如收购、转让、租赁、企业改组、重组的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资料;(5)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3.变更办公场所地址:(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4)办公场所产权证或租赁证明文件复印件;(5)涉及变更经营场所的,还应提交变更经营场所后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4.变更经营范围:(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涵盖拟变更经营范围及其储存设施的安全评价报告;
5.改、扩建工程验收合格后变更有效期:(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原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改、扩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所需申请材料
1.申请安全使用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新建企业的选址布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制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7.由供货单位提供的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9.安全评价报告及其整改结果的报告;
10.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交重大危险源的备案证明文件。
(四)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变更所需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4.变更注册地址或者隶属关系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合格后制作许可证书; 第四步:窗口工作人员发给申请人许可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5号)第十三条;
3.《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号);
4.《四川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川安监〔2006〕156号)。
三、前置条件
(一)生产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生产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生产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二)经营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自经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经营的品种、数量、主要流向等情况,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四、申请材料
(一)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所需申请资料 第二类、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品种、产量、销售量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印件),免于提交本条第(4)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第二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进行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1.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品种、销售量、主要流向等情况的备案申请书;
2.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3.产品包装说明和使用说明书; 4.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属于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免于提交本条第(4)项所要求的文件、资料。
(二)危险和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变更所需申请资料 1.变更申请书;
2.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3.原备案证明书。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在符合备案的前置条件下,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制作备案证明书;
第四步:窗口工作人员发给申请人备案证明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即办
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许可
(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三、前置条件: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产业政策;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划和布局;新设立企业建在地方人民政府规划的专门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区域内。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或者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八类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三)总体布局符合《化工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489)、《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标准的要求。
(四)石油化工企业除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的要求。
四、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许可所需申请材料 1.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4.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5.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7.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8.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10.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1.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复制件;
12.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许可变更所需申请材料 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2.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复制件;
3.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变更隶属关系的,仅需提交隶属关系变更证明材料,报实施机关备案。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制作许可证书; 第四步:窗口工作人员发给申请人许可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2个工作日
(二)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3.《四川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三、前置条件: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规章制度;制定作业安全规程和各工种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专户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其他从业人员依照规定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制定防治职业危害的具体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九)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
(十)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矿山救护队或者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
四、申请材料
(1)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所需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4.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复印件;
5.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6.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7.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8.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复印件;
9.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并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证明材料;
10.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因特殊情况不能办理工伤保险的,可以出具办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者雇主责任保险的证明材料;
11.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
1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文件或者与矿山救护队、其他应急救援组织签订的救护协议;
1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复制件。
(2)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所需申请材料 1.变更申请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复印件及变更说明材料。
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交变更后的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制作许可证书;
第四步:窗口工作人员发给申请人许可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79号)
5.《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6.《四川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54号);
7.《四川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川安监〔2012〕111号);
三、前置条件:无
四、申请材料
(1)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所需申请材料
1.安全条件审查:(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设施设计审查:(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所需申请材料 1.安全设立审查资料:(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一式2份);(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一式5份);(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申请书(一式2份);(2)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一式5份);(5)审查时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组织专家现场进行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意见书;
第四步:窗口工作发给申请人审查意见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办理时限: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二)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安监总局令第18号);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4.《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0号)
三、前置条件:无
四、申请材料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资料:(1)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文件;(2)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3)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4)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及安全专篇;(5)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文件资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组织专家现场进行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意见书;
第四步:窗口工作人员发给申请人审查意见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三)新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新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初步验收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5.《四川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与管理实施细则》;
6.《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安监〔2008〕118号)
三、前置条件:无
四、申请材料
(1)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建设项目审查
1.安全设立审查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或扩建、改建)文件;(3)县级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文件;(4)城建部门的选址意见;(5)发改委(或经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6)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预评价报告。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表》。
3.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查:(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2)建设项目试运行生产情况;(3)验收评 价报告(包括消防、防雷检测合格报告等相关资料)。
(2)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建设项目审查:
1.安全设立审查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新建(或扩建、改建)文件;(3)县级国土部门的土地使用许可证明文件;(4)发改委(或经委)建设项目立项文件;
2.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2)安全设施设计专篇;(3)《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批表》。
五、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转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报省安全监管局 第四步:由省安全监管局组织专家现场进行审查合格后出具审查意见书;
第四步:由省安全监管局发给申请人审查意见书。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承诺时限: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批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审批
2、办理单位: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办理窗口: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
4、窗口电话:2338571
5、投诉电话:2338830
二、法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
三、前置条件: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申请材料
(一)第一次办理所需申请材料
1、特种作业操作证办证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二)特种作业复审及延期所需申请材料
1、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2、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3、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五、办理程序
(一)特种作业操作证办证办理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监管局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第二步:窗口首席代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合格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第三步:制作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四步:窗口工作人员发给申请人特种作业操作证。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不收费
七、承诺时限: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
第二篇: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市安监〔2007〕39号
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 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
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中、省驻市企业及市属重点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05〕249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职安〔200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 1
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职业卫生工作关系广大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安全发展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充分认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工作,切实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安监局转发〖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卫办发〔2005〕48号)精神,加强与卫生、劳动、工会、疾控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系,尽快交接职能,落实各自的职责,启动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防止出现监管空挡。
三、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安排
根据〘通知〙精神,结合省安监局的部署和我市实际,对我市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开展试点工作。市安监局决定在市本级和阆中市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试点工作。同时其它县(区)在本行政区域内选择2-3个企业开展试点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高度重视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认真领会〘通知〙精神;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订详细工作方案,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范围、申报内容、申报管理、申报方式等内容要求,建立
辖区内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并于2007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工作总结和汇总(包括电子文档)报市安监局。
(二)开展中、省驻市重点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中、省驻市重点企业既要做安全生产的排头兵,更要做职业卫生的模范。各中、省驻市重点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范围、申报内容、申报管理、申报方式等内容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建立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并于2007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汇总(包括电子文档)报省安监局,并抄送市安监局。
(三)市本级企业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市本级企业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和〘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按照〘通知〙明确的申报范围、申报内容、申报管理、申报方式等内容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建立企业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并于2007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汇总(包括电子文档)报市安监局。
四、加大执法力度,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积极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督促企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认真履行监测、告知、体检、培训、救援、报告等法定职责和义务。市安监局今年将开展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专项监察。各县(市、区)安监局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大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促进企业全面落实职业卫生主体责任。
五、做好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是安全监管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工作,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认真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同时要积极开展以职业病危害防治、劳动者权益保护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培训,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增强职业病危害防范意识,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提高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联系人:市安监局工贸科
肖勇:0817-2666217(办)***(手)
何飞鸿:0817-2666217(办)***(手)
传真:0817-2222419
电子信箱:nchajhefeihong@sohu.com
申报表格可在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上下载,网址:;也可到市安监局工贸科拷贝和网络传输。
附件:
1、需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中、省驻市企业名单
2、需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市属重点企业名单
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监总职安〔2007〕20号)
二○○七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通知
抄送: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疾控中
心。
南充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7年5月17日印
(共印120份)
附件1:
需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中、省驻市企业名单
南充电业局南充市邮政局南充电信分公司
中国移动南充分公司南充电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联通南充分公司中国网通集团公司南充分公司 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南充炼油化工总厂 川中石油运输部中油四川南充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西南分公司川北采输处南充CNG中心 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南充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充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南充市分行中国银行南充分行
建行南充分行南充市商业银行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市充分司
达成铁路南充客运站达成铁路南充货运站
南充高坪机场管理有限公司四川路桥第二工程处
四川华能嘉陵江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道路桥梁工程总公司
四川省嘉陵江航运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国家中直粮食储备库
四川省烟草公司南充分公司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南充分公司 东风南充汽车有限公司南充东风客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百货商场南充店四川南充顺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内燃机配件总厂四川宏凌实业发展公司
四川省川中监狱
附件2:
需申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市属重点企业名单 四川南充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南充当代运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北电信工程有限公司 川北数码港有限公司南充市康源水务公司
南充市市政工程公司南充市公共交通公司北湖宾馆
南充市西山风景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市北湖公园 南充天龙大酒店西南内燃机配件总厂南充市茧丝绸公司 四川美亚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南充六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嘉腾纺织有限公司太极集团四川南充制药厂
四川蓝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天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省南充市民用爆破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南充新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四川南充锦泰绢纺织有限公司
四川南充成发矿机制造有限公司南充矿山机械制造公司 南充晶塔变压器有限公司四川宏泰生化有限公司 天歌集团公司南充市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南充辰华热电公司南充宇豪大酒店南充大酒店 南充明宇大酒店东华大酒店南充华龙大酒店
四川丝绸大世界股份有限公司金城山林场
南充云禾丝绸印染有限公司南充美华尼龙有限公司 四川泰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充嘉美印染有限公司
南充西山压缩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南充华塑建材有限公司 南充安德实业有限公司南充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充市监狱蓬安九一监狱四川嘉陵监狱
第三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大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文件
经济技术开发区 出口加工区 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 大连市开放先导区总工会
大开安监发„2009‟30号
关于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年”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加强职工、群众安全意识教育,树立安全发展科学理念,践行科学发展观,引导和教育广大职工自觉抵制“三违”,防范事故,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大开安委发„2009‟6号)文件精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总工会决定从2009年5月下旬至6月下旬举办“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意义
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提
1高民众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通过组织开展演讲活动和演讲比赛的方式,启发和教育人们珍爱生命、遵章守纪,远离事故,享受安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社会风尚。
二、组织机构
主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
三、时间安排
(一)5月下旬—6月上旬:由各街镇、直属公司、总工会、学校及有关重点行业企业组织发动所辖(所属)基层单位广大职工群众以工作和生活中有关安全生产的真实事例、真情实感为素材,进行演讲题材创作与训练,并组织开展演讲比赛活动。
(二)6月中旬:安监局、总工会将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人士对各单位推荐的选手进行指导,并组织预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
(三)6月下旬:安监局、总工会将举行“安全伴我行”全区演讲比赛决赛和颁奖仪式,届时将组织企业员工、社区居民、学校学生代表观摩。
四、奖励方式
1.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优秀组织奖3个。
2.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对获奖者另行奖励。
五、有关要求
1.演讲内容可以涉及安全生产各个方面,如安全社区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人新事,安全生产管理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工作生活中点点滴滴安全平常事,安全生产先进人物和安全事故应急抢险中涌现出的英雄模范的事迹等。
2.演讲稿要通俗易懂,事例真实感人,见人见物,以小见大,富有思想性、教育性,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者要举止大方得体,语言流畅,声情并茂,感染力强。演讲时间不能超过8分钟。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定专人负责,动员职工群众广泛参与,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手选拔推荐工作。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教育卫生、道路交通、消防、旅游、燃气等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和总工会要择优选拔选手1-2名,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要择优选拔选手1-2名,各重点企业要择优选拔选手1名。
各单位要将《“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于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联系人:王蔚
联系电话:87613917传真:87629267
电子邮箱:wangwei@dda.gov.cn
附:“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演讲比赛通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2009年5月26日印发(共印200份)
“安全伴我行”演讲比赛推荐表
请于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合协调处。
第四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
天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管理,推进效能型机关建设,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机关管理由局长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学习制
度
第三条有计划地选派人员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第四条每月组织一次以上政治或业务学习。组织并参与爱国主义教育影片、反腐影片观摩、形势报告会等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及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活动。
第五条全局干部职工要自觉抽时间自学,学习政治理论、法律、科技、管理等有关知识。
第六条在职教育学历的学习必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局长批准,并在办公室备案,毕业后凭有效毕业证书、发票,按区政府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报销标准。不办理申请、备案手续的学习费用个人自理。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七条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及办公室主任参加。主要内容有:
1.研究安排全局关于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等问题。
2.研究决定较大经费使用问题。
3.研究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4.研究通过全局的重要文件,会议和有关制度。
5.其他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的问题。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办公室主任记录。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由局长临时决定。
第八条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负责人参加,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局长决定临时召开。局务会议内容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2.研究确定局内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3.汇报交流各科室的工作进度和情况,部署局内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
4.研究安排局内学习和思想政治工作等问题。
5.其他需要局务会议讨论的问题。
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办公室负责记录。
第九条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主要内容有:
1.传达学习上级重要文件、批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2.安排部署及阶段性工作任务及目标。
3.通报安全生产工作进度和情况。
4.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5.其他需要全体干部职工研究讨论的问题。
第十条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参会,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因故不能参会的要向会议主持人请假。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或学习记录,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第四章考勤、休假制度
第十一条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区政府机关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事假、病假、正常休假等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科室人员因外出需较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向本科室负责人告知去向;科室负责人外出向分管局领导告知去向。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休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干休假,病假、事假等按照区有关人事政策执行。请假人员要到办公室领取《请假单》,认真填写请假类别,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科员请假半天由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批,一天由分管局领导审批,一天半以上由局长审批。科室负责人请假半天由分管局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局长审批。副局长请假由局长审批。请假单一式两份,本科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第十四条提倡和鼓励干部休假,干部休假年初要制定计划,原则上按计划执行。休假可一次性休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时段休假,在本公历12月31日前休完,特殊情况经审批可顺延至农历12月31日。
第十五条请假人员因特殊情况经批准后方可续假,事后补办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超假或逾期不归。期满要依时返回上班并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
第十六条未经请假,无正当理由不上班按旷工处理。工作人员的请假报告交办公室存档备查,节假日离开广州要向局领导报告。
第五章公文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公文发文办理
1.起草。业务方面的公文由各业务科起草,其他公文由办公室负责起草。起草公文必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指示,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机关的意图,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2.校核。公文送交局领导签发前,各科室负责人对公文内容、体例格式等方面认真审核、把关,标明拟稿和审
第五篇: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全市安全社区创建知识讲座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
为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93号)精神,结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重点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11〕42号)要求,为指导、支持全市各类社区规范开展安全社区建设,创新社会管理,解决目前我市安全社区创建中存在的问题,稳步推进我市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经研究,市安监局决定举办“全市安全社区创建知识讲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一)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负责安全社区创建工作人员1名;
(二)2011年拟申请市级安全社区认证的各乡镇(街道)安全社区创建骨干人员1名。
二、讲座内容
(一)安全社区验收标准及指标解读;
(二)社区创建工作报告撰写、档案资料整理;
(三)安全社区促进项目的策划与实例;
(四)安全社区认证要求。
三、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10月21日上午9:00,会期1天。(10月20日15:00-18:00报到)。
(二)地点:犀牛宾馆
地址:渝北区两路金港美食街旁
联系电话:67825888
四、其它事项
(一)参加讲座人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请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将参加讲座人员名单,于10月18日前传真至市安监局政策法规处。(请严格控制参会人员人数)
联系人:廖华丽
电话:***3(传真)
附件:重庆市安全社区创建知识讲座报名回执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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