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外购原燃材料管理办法
外购原燃材料验收管理办法
为规范股份公司外购原燃材料的验收管理,加强采购质量、数量验收的过程控制,统一原燃材料验收异议处理流程,建立和完善原燃材料采购验收的内部验证、分析机制,及时堵塞不同渠道进厂原燃材料验收管理环节中存在的漏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下属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外购原燃材料包括股份公司统购的原煤、石膏、铁质原料,及子公司自采的原煤、铁质原料(包括硫酸渣、铁矿石、铁泥等)、硅铝质原料、熟料、石膏材料(包括天然石膏、硬石膏、磷石膏、柠檬酸渣、脱硫石膏等)及混合材料(包括石灰石、粉煤灰、矿渣、煤矸石、火山灰、炉渣等)。
二、管理职责
(一)股份公司专业部室管理职责
1、供应部职责
负责组织资源普查,参与制定股份公司外购原燃材料的质量指标。组织供应商年度评价和公司统购原燃材料的采购。指导子公司做好委采合同签订工作。督促子公司做好进厂原燃材料的验收、结算工作,并根据合同要求处理统购原燃材料的数量、质量异议,及时将进厂原燃材料补亏、扣吨以及因质量问题而免于付款的有关通知传递到子公司供应管理部门。
参与对中转港验收过程和子公司到厂原燃材料验收过程、质量检验结果的不定期抽查。检查指导子公司建立原燃材料内部监 督与验证制度。
2、品质部职责
负责制定股份公司外购原燃材料的质量指标。参与资源普查、供应商年度评价,以及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年度评价。对原燃材料新品种使用进行确认。
负责督促子公司做好进厂原燃材料质量验收,督促子公司严格按规范要求取样、制样、试验,确保内部试验结果的准确可靠。负责做好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日常检测业务委托、过程质量监控,以及质量验收异议处理管理,组织做好公司驻港人员的培训、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组织对子公司到厂原燃材料验收过程、化验结果进行不定期抽查;组织查处质量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不规范行为和出现的问题。指导子公司建立和完善原燃材料验收内部验证、分析机制,督促子公司按照原燃材料内部监督制度运行。
3、物流公司职责
负责公司原燃材料船舶的数量验收管理;负责煤炭中转、中转港口协调和水尺检测机构的选择;指导子公司做好船运原燃材料数量验收操作,对子公司到厂船只出现数量异议,负责调查处理。参与对中转港验收过程和子公司到厂原燃材料验收过程的不定期抽查。
4、审计室
参与公司供应商年度评价和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年度评价;参与公司统购原燃材料的采购合同会审。做好公司原燃材料验收结算过程的审计工作。
(二)子公司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负责做好原燃材料进厂的质量、数量验收管理,及时将原燃材料验收信息传递到相关部室和物流公司。按公司规范要求完善各类原始台账,规范内部验收环节管理过程,每月做好原燃材料质量、数量验收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发现验收管理环节中存在的不足,做好自查改进工作。
1、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资源普查,供应商年度评审、自采合同签订工作。组织进厂原燃材料的验收、结算,并做好数量、质量验收台帐的登记,及时上报统购原燃材料验收数据,负责自采合同数量、质量异议处理。负责供应商进入厂区内部的管理。
参与制定原燃材料验收内部验证、分析制度;按照原燃材料内部监督制度做好验证配合工作。
2、质量部门
参与供应部门组织的资源调研、年度供应商评审、合同评审,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质量检测、数据反馈。
参与制定原燃材料验收内部验证、分析制度;按照原燃材料内部监督制度做好验证配合工作。
3、生产使用部门(制造分厂或装运分厂)
参与供应部门组织的资源调研,负责进厂原燃材料的卸货数量验收,参与并监督质量验收过程操作。
组织制定原燃材料验收内部验证、分析制度;按照原燃材料内部监督制度,组织做好验收验证工作。
三、采购验收流程管理
资源调研→年度供应商评审→合同签订→采购→数量验收 →质量验收→→→→→采购验收内部验证
↓
↑ 不合格品处置→使用方案
1、资源调研
(1)原煤、天然石膏资源调研由供应部负责组织,品质部和相关子公司参与,调研完毕后建立资源调研台帐。
(2)铁质原料、工业石膏、硅铝质原料及混合材料,由各区域及子公司供应部门每半年组织质量部门、生产单位进行一次资源调研,编写资源调研报告,本着优质、低价的原则提出使用方案,报供应部、品质部。
(3)品质部根据资源调研情况,制定外购原燃材料的质量指标,供应部参与,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
2、供应商评审和合同签订
(1)原燃材料统购渠道,由供应部每年根据资源情况、保供能力、性价比、质量处罚次数等进行评审,品质部和子公司参与。
(2)原燃材料自采渠道,由子公司根据资源质量和储量、保供能力、性价比、质量处罚次数等进行综合评审。子公司供应部门根据评审结果,通过招议标或合同谈判,优选供应商,并办理合同评审。其中,品质部门对质量指标、验收、异议处理等条款进行评审。
原燃材料采购合同须明确验收标准、验收方法,以及数量、质量异议的处理方式和操作流程。
3、原燃材料采购进厂管理
(1)原燃材料统购渠道,供应部每月根据合同量、性价比、资源运力等情况,安排月度调运计划,每月1日前反馈子公司,并组织催货、协调中转及卸货。原燃材料自采渠道,各子公司每 月28日前根据合同量、性价比、资源运力情况,安排月度调运计划,并负责落实。
(2)子公司供应部门督促已签订合同的供应商按合同质量指标要求组织供货,并对各供应商合理分配采购量。生产部门必须严格按供应部门的采购计划收货。超计划送货的供应商由供应部门督促停止送货,对超计划、无计划进货的货款,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延期办理。
(3)子公司供应部门要根据各子公司进厂物资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监控与管理措施,配合生产部门做好进厂物资数量、质量验收前后的过程跟踪,对过磅车辆顺序和进厂时间差异进行抽查,防止供应商过磅货物调换或根据取样规律有组织掺假行为,督促供应商按指定的卸车点卸车。
(4)子公司供应部门对供应商因验收争议或其他原因进入公司内部应加强管理,严禁供应商单独进入取样地点进行取样。质量控制部门不得单独接待供应商或向供应商直接提供检测数据。
4、数量验收
根据合同要求,针对不同的进厂方式采取不同的方法,有计量设备的公司必须充分利用,以保证外购原燃材料数量验收的即时性和准确性。
(1)敞口船运输
船运原燃材料的数量按照合同约定方法进行检验,原则上以水尺计量数、杆舷标记数或过磅数为验收依据。有皮带秤的单位可以皮带秤计量数据为参考,通过抽查过磅或容重法、水线法加抽磅法、排水法等办法对皮带秤及时核对,以便及时校验皮带秤;无皮带秤的公司可采取过磅、容重法、排水法和水线法加抽磅法 等进行验证,对出现数量异议时,由卸货单位通知供应部门按合同处理。
(2)粉煤灰罐装船运输
所有粉煤灰罐装船首次到港必须进行测量,测量由子公司供应部门、财务部门、生产单位、质量部门分别派员参加,并通知供应商共同测量,尺寸以现场测量数据为准,测量后由参加测量人员会签,并填写船舶测量记录,测量记录需供应商签字确认,测量记录由生产单位进行汇编后交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认可,原则上船舶尺寸不得更改。
罐装船吨位采用公式(πr2h×0.95×容重系数,R为罐体半径,h为罐体高度)或过磅法进行确认;具备过磅复核条件的,每季度抽查一次。粉煤灰容重系数由质量部门分每船进行检验、确认后交生产单位和供应部门。
船运粉煤灰到港后,卸船前生产单位、供应部门、质量部门查验舱内是否装满,吃水是否达到标准;质量部门并进行取样化验,检验合格后书面通知生产单位,生产单位及时开具卸货通知单通知卸船;卸船后生产单位要确认是否全部卸空,并在原材料验收单上作好验收记录,供应部门不定期对卸空情况进行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对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物资,质量部门书面通知供应部门和生产部门,由供应部门按照合同处理。
(3)汽车运输
汽车运输的数量按照合同约定方法进行检验。原则上以本公司的地磅计量为准。汽车运输物资到厂后,先过重磅,卸完后再过空磅,地磅房出具的磅单必须分供应商、分品种,除规定标明的数据外,还需注明车号或供应商编号。(4)火车运输
火车运输的数量按照合同约定方法进行检验。原则上依照本公司或到达车站的轨道衡计量为准。无轨道衡计量的公司可采取过磅、容重法和容重法加抽磅法等进行验收。依据大票结算的,如果公司轨道衡计量数据与火车大票(白票)存在较大差异时(差异按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执行),由卸货单位及时通知供应部门按合同处理。
(5)联合运输
对于采用水陆联运、铁水联运、铁陆联运等两种及以上运输方式供货的数量验收具体以采购合同为准。
5、质量验收
依据合同质量条款,按照公司品质部《外购原燃材料取样、检验、验收作业指导书》要求进行取样、检验,并确认检验结果。
(1)外购原燃材料进厂,供应部门、生产部门及时通知质量部门人员现场取样化验,取样人员不定期轮岗,采样过程必须有两人参与,其中,一人为质控部门安排,另一人由生产部门确定。
(2)所取样品现场制成两份,一份由质控部门进行检测,一份封存后由生产部门保管(供应商封存样须签字),保管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封存样品为经破碎机破碎后样品,备查封存样品量不少于1.5kg。生产部门每月不少于两次对封存样品进行抽检,必要时,供应、生产、质量三个部门共同取样检测验证;品质部、供应部不定期对子公司封存样品进行抽查,并对比分析,查找问题。
(3)质量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审核外购原燃材料检测结果,签字确认后及时反馈至相关管理部门,原燃材料水份、粒度和原煤灰份在到货后24小时之内反馈结果,原材料化学分析、煤 工业分析结果在到货后48小时之内反馈,检验报告传递必须签收确认。
6、应急生产处置方案
在原燃材料供应紧张或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为保证正常生产,对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原燃材料和复检结果尚未出来的原燃材料,经质量部门、供应部门、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2小时内共同确认,可搭配使用的,报公司经理部批准,按紧急放行办法办理。
四、验收异议处理
(一)数量验收异议处理
原燃材料数量验收异议处理按合同约定执行。验收异议处理方法按照第三条第4点执行。其中,海进江煤炭数量验收按照《中转港煤炭验收操作流程》执行;铁路直达煤炭按照《铁路直达煤炭验收操作流程及考核办法》执行。
(二)质量验收异议处理
1、公司委托的第三方质检机构质量验收的原燃材料(含中转港及直航船煤炭)
(1)供应部在接到供应商提出复检申请后,书面通知品质部做好复检工作。
(2)子公司接到中转港缩分样进行自检,与第三方检测报告在空干基灰分差异超过±2%时,可在报告出具后的15日内,由子公司书面函件向品质部提出复检申请。
2、以卖方的检验结果为质量验收依据的原燃材料(含直供矿务局铁路直发煤炭)
子公司供应部门至少提前24小时向质控部门通报进厂原燃材料主要指标,其中,铁路直达到厂的要在车皮发出后48小 时内反馈该批次煤炭的矿方检测结果。
若子公司自检进厂煤炭检验结果与供应商提供原煤质量指标超过合理误差(误差范围为灰分空气干燥基差异不超过±2%),供应部门24小时内通知供应商进行复检、仲裁,并根据合同中质量异议条款约定进行处理。
3、以子公司进厂检验结果作为结算依据的原燃材料(含地采煤炭、川煤,以及地采配料辅材、水泥混合材等)
原燃材料进厂时,若有供应商代表在现场监控采样工作的,并办理共同取样备忘录的,视为认同采样过程,不得重新采样,只提取封存样复检。
五、验收内部验证机制
(一)子公司数量验收内部验证
子公司应加强进厂计量设备的校准与日常跟踪维护,确保原煤进厂数据的准确可靠。做好每批次原煤结算数量与进厂数量的统计与对比分析。
每月生产部门(或生产处)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外购原燃材料库存情况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实物盘点,依据当月进货、消耗和实物盘存情况进行月度平衡,并形成盘存报告,对出现的物料不平衡情况、质量检测数据有异议以及不能满足生产要求提出整改意见,督促相关部门加以整改解决。
(二)子公司质量验收内部验证
子公司应做好每批次原燃材料结算值与进厂自检结果的统计与对比分析。超出合理误差范围时,必须认真分析,查找出现差异的原因,制订相应整改措施。
不同原燃材料质量检测差异合理范围如下:
1、单批次抽查铁质原料的Fe2O3含量绝对误差不超过 2.0%、硅质原料的SiO2含量绝对误差不超过2.0%、石膏原料的SO3含量绝对误差不超过1.5%、混合材用石灰石CaCO3含量绝对误差不超过1.0%;原煤空干基灰份绝对误差不超过2.0%
2、铁质原料的Fe2O3含量、硅质原料的SiO2含量、石膏原料的SO3含量内部验证核算值与进厂检测值的绝对值之差月均应不超过3%,年均应不超过2%。
3、原煤收到基低位发热量结算值月均应不小于进厂检测值的97%,年均应不小于98%。
4、原煤空干基灰份结算值与进厂检测值的绝对差值月均应不超过3%,年均应不超过2%。
(三)公司内部抽查验证
每月子公司供应部门和使用部门不少于两次抽查煤炭封存样品,并建立抽查对比台帐;超出合理误差范围要分析原因并考核相关责任人。
品质部、供应部不定期抽查子公司所存煤炭样品,发现超出误差范围的,考核相关部门负责人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区域内定期对比验证
区域专业管理负责人每季度组织本区域内子公司,进行一次原煤工业分析对比检验工作,缩小不同子公司原煤检验的差异。
六、验收责任追究
(一)数量验收责任追究
1、数量验收差异不在合理范围内,应由责任部门及时处理。若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2、对与供应商内外勾结、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送交检察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质量验收责任追究
1、使用部门人员不参与进厂煤炭取样、制样过程监督的,或参与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考核使用部门负责人、直接责任人。
2、因取样、制样不规范,检验未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导致检测结果不准确;未按公司要求及时反馈质量检验结果,延误质量异议处理时机,考核相关责任人。
3、因弄虚作假、修改结算检测数据,导致公司利益受损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4、对与供应商内外勾结、行贿受贿等违法乱纪的人员,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属股份公司品质部。
2、本制度于下发之日起实施,原有2006年8月下发的《外购原燃材料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稿)》(海股办[2006]51号文)同时废止。
二○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1:《中转港煤炭验收操作流程》
附件2:《铁路直达煤炭验收操作流程及考核办法》
第二篇:外协外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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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威尔斯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常州德尔比焊接设备有限公司 外协外购认定管理办法 控制状态: 修订状态: A / 1 分发号: 发布日期:2011年7月22日 实施日期:2011年7月22日
Q/BHZ-7.4.1-001-2002 第2页/共7页 1.目的
为确保采购零部件符合质量要求,选择合格供方。本标准规定了常州德尔比焊接设备有限公司/常州威尔斯通焊接技术有限公司外协外购件质量认定管理程序、内容及要求。2.职责分工
2.1 技术部负责提供新产品外协外购件的图纸、技术要求及质量认定。2.2 质量部负责外协外购件及供方的质量认定工作包括供方供货能力考察。2.3 采购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采购与供应商开发。
2.4 物流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入库、保管、发放。2.5 质量保证部负责外协外购件的检验。3.工作内容
3.1 合格供应商的选择与认定 3.1.1 外协供应商的选择与认定
3.1.1.1外协供应商的选择原则是:“择优、择廉、择近”,应选择技术力量强、人员素质高、工艺技术管理先进、产品性能和质量确有保证、物美价廉、交通运输方便、原材料供应有保障、有一定生产能力、经营作风正派、信誉良好、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的供方。
3.1.1.2 接到开发人员的认定要求与基本资料后,认定人员应于两周内完成审查确认工作。填写《供方调查表》符合条件者由质量认定人员填写《认定申请单》主管领导批准后开展供方的认定工作,采购部填写《供方调查表》
3.1.1.3在考察合格后认定人员根据需要,填写《工作联系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和盖公章的设计图纸交供方加工样件,作好登记工作。
3.1.1.4样件加工完成后采购认定人员向质检人员提供不少于五只样件,质检人员进行检验后,由技术部设计人员进行确认,都合格相关部门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新品进行会签《样品检验报告》!
3.1.1.5 当确认试用中样件不能满足要求时,认定人员应重新填写发放《工作联系书》,通知供方进行改进或重新设计制作。如需更换设计图纸,必须将旧图收回,交技术工艺部资料管理员作废。
3.1.1.6设计人员经试用样品,样品达到设计要求,技术部质量部应在三日内向认定人员出具样品合格报告。3.2.外协件的生产试流
3.2.1.样品合格后,认定人员通知采购部安排小批量试样,并通知技术部、物流部、质量部以及生产部做好小批量试流准备,技术工艺部附《试流结果反馈表》。按试流计划进行送检、入库、发料,试流结束后,技术工艺部工艺人员填写《试流结果反馈表》,反馈给认定人员。如制件使用正常,认定人员填写《使用通知书》,采购人员根据此通知书进行批量采购。如有异常情况,认定人员另行通知。
3.3外协外购件的供方认定
3.3.1经以上程序后,认定人员对供方进行多方面的综合考察,填写《质量认定书》,并报有关领导审批。批准后认定人员与供方签定供货技术质量合同,为供方建立档案,正式纳入外协件合格供应商的管理范畴。3.4 供方的扩点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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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外协件的供应商扩点认定
3.4.1.1 如生产需要或当供方出现如下情况时,认定人员根据需要提出选择认定新供方的要求:
a).不能满足设计、工艺或质量要求。b).交货期不能满足生产计划进度要求。c).价格高于同类、同质产品。
d).售后服务不到位。
3.4.1.2认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新供方的选点、考察、加工样件、试流。3.4.1.3认定人员将《试流通知书》发往采购部、质量部,技术部,生产部附《试流结果反馈表》两份。
3.4.1.4采购人员根据试流数量进行采购;物流部应保证试流料优先发放;技术部在试流结束后3天内将使用情况用《试流结果反馈表》反馈认定人员。
3.4.1.5认定人员根据试流结果及对新供方综合评价,合格后填写《质量认定书》,报有关领导审批后,发往采购部。3.4.1.6设计更改
3.4.1.6.1设计人员对原设计进行更改时,必须注明库存料的处理意见,并通知采购部。
3.4.1.6.2接到设计更改文件后,认定人员负责通知供方进行更改。3.5质量控制
3.5.1.质量部认定人员负责将外协外购来料出现不合格批的信息及时反馈供方,要求供方限期整改,对整改效果予以确认。来料连续出现两次同一原因造成的不合格批或连续三次来料不合格,认定人员要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和采购人员,暂停进货。供方应提供书面质量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认定人员根据整改效果及公司需要,确认是否可重新进货。3.6供方质量等级评定 3.6.1 评定的提出
3.6.1.1 对新定点供方进行的质量等级评定,由认定人员提出。
3.6.1.2 因供货数量的需要,对供方进行质量等级变更时,由采购人员提出。3.6.1.3 因供方产品质量原因,需对供方质量等级变更时,由认定人员提出。3.6.1.4 每年对供方进行的质量评定,由认定人员提出。3.6.2 评定办法
由认定人员组织采购人员(必要时技术工艺部门参加),每年一次根据供方的供货质量及供货能力对供方进行Ⅰ、Ⅱ等级评定,填写《供方质量评定表》,主管领导批准后存档。3.7.3 评定依据
3.7.3.1 供方达到以下条件者可评定为Ⅰ级:
入厂检验合格率高于95%,无批次性质量事故,供货及时。3.7.3.2 供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评定为Ⅱ级: a)入厂检验合格率在(90—95)%之间;
b)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整改及时未给我公司造成严重损失; c)供货不及时未造成严重损失。
3.7.3.3 供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定点供方资格: a)入厂检验合格率低于85%;
b)出现批次性质量事故,给我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取消供货资格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半年内不得重新认定。Q/BHZ-7.4.1-001-2002 第4页/共7页
3.7.3.4 遇供方产品质量出现较大波动,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应立即进行降级评定:
a)入厂检验连续两批不合格或该内累计五批不合格; b)供货不及时。
3.7.3.5 被降级的供方,在关键工艺、质保手段上有较大改进,连续三个月入厂检验合格率达到100%,上机失效率及早期返修率优于我公司要求,可立即进行升级评定。
3.7.3.6 新认定的供方,参照其在认定过程中入厂检验及该供方在同行业水平等情况综合评定。
3.7.3.7 对评定为Ⅱ级的供方,采购数量不得超过总采购量的20%。
3.7.3.8 质量认定人员组织编写供方定点明细,报主管领导批准生效。定点明细应发放采购部、质量部、技术部等部门。
3.7.3.9 对新认定的供方、取消资格的供方及等级发生变化的供方,认定人员应书面通知供方定点明细的持有人员或部门。4.质量记录
JL—7.4.1—008认定申请单,JL—7.4.1—009供方考察报告 JL—7.4.1—010试流通知单,JL—7.4.1—011试流结果反馈表,JL—7.4.1—012样品合格报告,JL—7.4.1—013供方调查表,JL—7.4.1—014质量认定书 JL—7.4.1—015小批量合格报告 JL—7.4.1—015 批量合格报告 5.流程图
附件一: 外协模具件加工流程
附件二: 外协/外购件供方认定流程图 附加说明:
本文件编制: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批准:______________ Q/BHZ-7.4.1-001-2002 第5页/共7页
附件一: 外协模具件加工流程
Q/BHZ-7.4.1-001-2002 第6页/共7页
附件二: 外协/外购件供方认定流程图
第三篇:内外购/原物料预计表
内 外 购 原 物 料资料提供部门: 年 月份 单位:千元
项 目金 额备 注月份月份月份原 料内 购※表列数字系指当月付现数。※本表由资料提供部门于每月二十四日前填送会计部。原 料配 件货 物 税物料内购原物料外购D/AL/C关 税各项费用合计
科长: 制表:
第四篇:原燃材料品质要求08.01.18
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
进厂原燃材料品质要求
1.目的:
原材料的质量是制备成分合适、均化稳定的生料的基础条件,而煤作为水泥熟料烧成的燃料,它既提供熟料烧成所需的热量,又是水泥熟料烧成的一种原料,因此必须加强对进厂原、燃材料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进厂原、燃材料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3.品质要求
3.1石灰石 CaO≥48.5% MgO≤3.0% 水分≤2.0% 粒度≤800mm 3.2粘土 SiO2 ≥ 60.0% Al2O3≥ 12.0% K2O+Na2O≤3.8% 水分 ≤18.0%
粒度≤ 300mm(没有杂草、杂物等)含砂量:≤ 10.0% 3.3红砂岩 SiO2≥ 88% K2O+Na2O ≤ 1.50% 水分 ≤5.0% 粒度≤ 25mm 3.4铁矿石 Fe2O3≥ 20.0% K2O+Na2O ≤2.0%
水分 ≤5.0%;粒度 ≤25mm
3.5铁石尾矿 Fe2O3≥ 20.0% 水分 ≤8.0%;无其它杂质 3.6红铁石
Al2O3>24.0%
Fe2O3大于16.0%小于20.0% K2O+Na2O ≤1.0% 水分小于6.0% 粒度小于200mm. 3.7烟煤
灰分(Aad):<25.0% 挥发分(Vad):>28.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300Kcal/Kg 含硫量(S): ≤1.0% 收到基水分(Mt): ≤10.0% 焦渣特征:1-6#
空气干燥基水分(Mad): ≤2.0%
化验室2008年1月1日
第五篇:内外购/原物料预计表
内 外 购 原 物 料
资料提供部门: 年 月份 单位:千元
项 目金 额备 注月份月份月份原 料内 购※表列数字系指当月付现数。※本表由资料提供部门于每月二十四日前填送会计部。原 料配 件货 物 税物料内购原物料外购d/al/c关 税各项费用合计
科长: 制表:
www.teniu.cc【teniu.cc范文网】
资料提供部门: 年 月份 单位:千元
项 目金 额备 注月份月份月份原 料内 购※表列数字系指当月付现数。※本表由资料提供部门于每月二十四日前填送会计部。原 料配 件货 物 税物料内购原物料外购D/AL/C关 税各项费用合计
科长: 制表:
第四篇:原燃材料品质要求08.01.18
山东联合王晁水泥有限公司
进厂原燃材料品质要求
1.目的:
原材料的质量是制备成分合适、均化稳定的生料的基础条件,而煤作为水泥熟料烧成的燃料,它既提供熟料烧成所需的热量,又是水泥熟料烧成的一种原料,因此必须加强对进厂原、燃材料的质量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所有进厂原、燃材料的质量控制和管理。
3.品质要求
3.1石灰石 CaO≥48.5% MgO≤3.0% 水分≤2.0% 粒度≤800mm 3.2粘土 SiO2 ≥ 60.0% Al2O3≥ 12.0% K2O+Na2O≤3.8% 水分 ≤18.0%
粒度≤ 300mm(没有杂草、杂物等)含砂量:≤ 10.0% 3.3红砂岩 SiO2≥ 88% K2O+Na2O ≤ 1.50% 水分 ≤5.0% 粒度≤ 25mm 3.4铁矿石 Fe2O3≥ 20.0% K2O+Na2O ≤2.0%
水分 ≤5.0%;粒度 ≤25mm
3.5铁石尾矿 Fe2O3≥ 20.0% 水分 ≤8.0%;无其它杂质 3.6红铁石
Al2O3>24.0%
Fe2O3大于16.0%小于20.0% K2O+Na2O ≤1.0% 水分小于6.0% 粒度小于200mm. 3.7烟煤
灰分(Aad):<25.0% 挥发分(Vad):>28.0%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300Kcal/Kg 含硫量(S): ≤1.0% 收到基水分(Mt): ≤10.0% 焦渣特征:1-6#
空气干燥基水分(Mad): ≤2.0%
化验室2008年1月1日
第五篇:内外购/原物料预计表
内 外 购 原 物 料
资料提供部门: 年 月份 单位:千元
项 目金 额备 注月份月份月份原 料内 购※表列数字系指当月付现数。※本表由资料提供部门于每月二十四日前填送会计部。原 料配 件货 物 税物料内购原物料外购d/al/c关 税各项费用合计
科长: 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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