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是国家利用金融手段,通过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全日制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银行贷款。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等。
第二条 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制订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经授权受理学生的借款申请及借款资格的审查、组织贷款学生与经办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及还款确认书、贷款学生信息采集及信贷档案的管理、协助银行进行逾期贷款的催收、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及时统计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等事项。
第二章 申请贷款的条件
第三条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㈢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㈣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㈤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等);
㈥能严格遵守国家、经办银行和学院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各项规定;
㈦承诺向经办银行提供在校学习期间和就业以后的变动情况,按期还清贷款;
㈧符合经办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 贷款的申请与审查
第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在学院申请,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不能重复申请)。学院申请原则上每学年办理一次,由学院学生资助中心安排时间集中办理;在生源地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将相关资料复印一份交学生资助中心备案。
第五条 贷款学生在每学年规定的时间内向院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查表》,并如实填写提交以下材料: ㈠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㈡学生家长的贷款承诺书(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同意学生借款并承诺监督学生还款);
㈢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含)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㈣学生父母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
㈤经办银行、省学贷中心和学院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 系部对贷款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签署意见报院学生资助中心。
第七条 院学生资助中心将初审合格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汇总,连同相关材料递交省学贷中心、经办银行复审。第八条 院学生资助中心根据银行复审的名单,组织已批准的贷款学生签订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并将材料提交经办银行。
第四章 贷款的发放和回收
第九条 国家助学贷款采取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
第十条 经办银行在签署借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后,将贷款统一拨付到学院在经办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允许有条件的贷款学生在固定的日期前提前还款。提前还款的学生应提前15天向院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按院学生资助中心通知的就近时间,带上本人的贷款合同及有效证件,到经办银行办理还款手续,并将还款凭证复印件交院学生资助中心存档。
第十二条 在贷款学生离校前,院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学生签订《国家助学贷款还贷确认书》,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并将其贷款情况存入学生个人信贷档案后,学院方可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章 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计息
第十三条 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原则上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具体贷款金额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达的总贷款额度、学院学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第十四条 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6年,也可以在毕业后1至2年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
第十五条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不上浮,不计复利。提前还贷的,具体经办银行按贷款实际期限计算计息,不加收除应付利息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遇贷款利率调整,按利率政策管理规定作相应调整,以经办银行解释为准。
第十六条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贷款利息全部自付。
第十七条 贷款学生按照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第六章 货款合同的变更
第十八条 贷款合同为约束有关各方的法律依据。除以下情况外,借款合同规定的借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
㈠贷款学生转学时,必须先还清贷款本息,学院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㈡贷款学生发生休学、退学、出国、被取消学籍、死亡等其他不能正常完成学业的情况时,院学生资助中心及时通知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可停止发放贷款,要求收回贷款本息。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附件: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生毕业离校前,学贷中心和各系、分院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工作小组要教育借款学生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并组织其办理还款确认手续,预留扣款帐号,确定毕业后固定联系人和本人联系方式。上述手续办妥后,方可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第二条 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后,其贷款情况和诚信档案应并入学生个人档案,如实向用人单位通报学生的贷款信息,建立与用人单位的联系方式,请求用人单位督促学生按时还款。
第三条 允许有条件的借款学生提前还贷。
第四条 毕业学生应按时足额将贷款本息存入预留账户,学贷中心根据学生借贷合同通知农业银行定时扣款。农业银行按将学生还款情况及时告知学贷中心,由学贷中心对学生还本息情况进行适时监控,并根据需要提示学生按期还款。
第五条 学贷中心为每个贷款学生建立业务管理和诚信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贷款审批表、借款合同、借款凭证、诚 信记录等。
第六条 学贷中心按照统一要求,做好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建立助学贷款管理台帐和借款学生信息表,及时准确做好资料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 各系、分院须建立简明实用的借款学生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贷款审批表复印件、学生诚信记录等,并做好借款学生信息一览表的登记、上报工作。
第八条 学校和各系、分院要教育、指导、监督学生合理使用助学贷款,各系、分院对贷款学生的日常表现跟踪考评,对贷款学生的违规行为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并上报学贷中心。对于有违反贷款协议行为的学生,可以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取消其继续申请贷款的资格等措施,并视情况提前回收贷款。
第九条 通期贷款的催收,学货中心、相关院系都必须明确专人分片包干,催收到逾期贷款本息。催收情况纳入对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考核。学生离校后的管理措施,包括:
1、专人定期电话跟踪联系(频率、记录)并公布跟踪结果。
2、重点家访和通报就业单位。
3、利用寒暑假期,组织勤工俭学活动,全面走访毕业借款学生。
第十条 及时完成教贷中心和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要求 的相关事项。
第三篇: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评定办法
开封大学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贷款、助学金评定办法及流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助学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积极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或义务劳动;
(六)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支付学习期间的全部或部分学费或生活费用,且为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生活简朴,品学兼优。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软件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书记 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 副院长
成 员:院团总支书记 院办公室主任 院教学秘书 年级辅导员 班级导师 主要工作职责:
(一)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各年级(班级)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
(二)审核、汇总和上报国家助学金评定结果;
(三)处理国家助学金评定中出现的争议和相关问题;
(四)总结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国家助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评定程序
(一)成立各年级各班级国家助学金评议小组 组 长:班级辅导员 副组长:班长 团支书
成 员:部分非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班级人数的20%)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1)本人申请。由辅导员老师召开班会,宣讲国家助学金政策,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家庭困难证明材料,辅导员老师做好登记和统计工作;
(2)班级评议小组讨论,确定拟推荐名单。班级评议小组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按照国家和学校所定的比例和评定标准,对提出申请的同学进行讨论、评定,初步确定推荐受助学生名单,并对拟推荐名单的所有同学进行摸底调查,广泛征求非评议小组同学的意见,比例达到30%;
(3)班级民主评议。再次由辅导员老师召开班会,对拟推荐受助学生进行民主评议,班会形式由辅导员老师掌握,班级公选的名单只作为参考,公示上报后才属正式名单;
(4)院部初审。院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予以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审查不成立的,填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上报学生处。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上报。
第三章 评定标准
第六条 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评定标准
(一)学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申请资助的学生应为我校已注册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 策;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开展的各项公益活动;
(4)关心集体,诚实守信,乐于助人,热爱劳动,道德品质优良;(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无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无购置和使用电脑等高档消费品(凭发票1500元以上)。
(7)孤残学生、农村少数民族学生、单亲家庭特困学生、受灾地区学生以及家庭遭受重大意外或疾病的学生给予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申请资格: 1.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和学校处分者; 2.发生学籍异动者(降级); 3.隐瞒家庭经济实际情况者; 4.家庭经济状况明显好转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生活费者; 5.平时生活中有不合理开支者;
6.在申请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7.出入商业娱乐场所等与其生活条件不相称的消费行为者; 8.私自在外租赁房子者。
第七条第四章 附则
本细则解释权归软件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09-1
第四篇:图书馆问卷调查表 - 娄底职业技术学院
图书馆问卷调查表
1.您的基本情况:
A.年龄: 20岁以下()20岁-35岁()36岁-50岁()50岁以上()B.文化程度: 高中及以下()大专()本科()硕士及以上()C.身份: 学生()教师()干部()工人()其他()D.您的Email地址:(此项为必填项)2.您经常到图书馆来吗
A.经常()B.偶尔()C.极少()D.没去过()3.您对本馆的馆舍环境与学习环境满意吗? A.满意()B.基本满意()C.不满意()如果选择 “不满意”,请具体说明: 4.你认为图书馆对你的学习生活有影响吗 A.影响很大()B.一般般()C.没什么影响()5.您对图书馆信息的了解主要通过(多选)A.图书馆网站()B.图书馆通告()C.同学告知()6.您利用图书馆文献资源的主要目的是(多选)A.学术研究()B.撰写毕业论文()C.教学活动()D.完成作业()E.消遣()F.其它()7.您在利用图书馆的资源时,通常较多利用的资源是(多选)A.纸本图书()B.纸本报刊()C.电子图书()D.电子期刊()E.文摘数据库()F.其它()8.您认为图书馆的文献资源满足教学科研的程度 A.满足()B.基本满足()C.不满足()D.不清楚()9.你认为图书馆图书还有那些不足的地方(多选)A.找不到想要的专业书籍()B.专业内基础、主题、扩展等各层次的图书数量比例不好()C.图书质量不高,精品经典图书相对太少()D.图书数量太少,经常借不到书()E.图书过时的太多,新购图书不足()F.其他()10.你认为图书馆报刊还有那些不足的地方(多选)A.刊物种类太少()B.缺乏本专业的报刊()C.对杂志的筛选不够,很多优秀杂志都没买()D.普读杂志太少()E.其他()11.你认为图书馆还应该重点增加哪些资源(多选)A.专业性图书()B.人文社科的普通经典读物()C.电子资源()D.报刊()12.您认为图书馆服务人员应该提高哪方面的能力?(多选)A.业务素质以及服务态度()B.开展网上信息服务()C.开展高层次的信息服务()D.指导读者查找资料()13.您经常浏览图书馆的主页吗? A.经常浏览()B.偶尔浏览()C.从来不浏览()D.只有查询借阅情况的时候才浏览()14.你使用过图书馆主页上的那些服务功能(多选)A.读者信息查询()B.书目检索()C.电子资源下载()D.图书推荐()E.参考咨询()F.都没有()15.您经常使用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吗
A.经常使用()B.只有写论文时使用()C.极少使用()D.没使用过()16.您对本馆网上电子资源(电子期刊数据库、电子图书以及各种网络资源等)是否了解?
A.全部了解()B.部分了解()C.不了解()17.您觉得图书馆的电子资源在多大程度上满足了您的信息需求?
A.完全可以()B.基本可以()C.不够用()D.不常用()E不好说()f.其他()
18.您认为图书馆各服务部门应开展哪些文献信息服务(多选)A.参考咨询,解答读者需求和提出的各种问题()B.提供多种推荐书目和导读信息()C.开展读者信息情报检索辅导()D.开展网上文献检索传送服务()E.举办各种读书活动()F.其他()19.您在使用图书馆中感到最困难的是(多选)A.书籍很少、很旧()B.报刊种类少()C.服务态度()D.查阅资料()E.利用图书馆网站()F.数据库利用()G.阅览座位()H.图书馆基本设施()I.意见无反馈()20.您认为图书馆有必要对读者开设以下哪些专题讲座?(多选)A.信息资料检索相关系列讲座()B.与文献信息利用相关的应用软件使用方法(如电子邮件、搜索引擎、下载工具等)()C.数字资源检索与利用()D.读书辅导系列讲座()E.其他()21.最后,如果您想跟图书馆馆长说几句话,请您留言
第五篇:国家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2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资金主要用于学生缴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4 北京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借款学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弥补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不足,毕业后分期偿还。
北京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北京银行国家助学贷款,是向与北京银行合作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其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的人民币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在校期间由北京市财政给予贴息,并根据“风险分担”的原则,按照我行当年实际发放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由市财政及各合作高校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金。国家助学贷款可采取信用方式无须担保。国家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申请流程
学生提出申请 → 学校进行初审 → 银行开展审批 → 双方签订合同 → 银行发放贷款 → 毕业后开始偿还贷款
注:银行不直接受理在校学生的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学生,须在新学年开学前后10日内凭本人有效证件向所在学校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诺书》等有关材料。
申请条件
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因家庭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由所在学校审查同意;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通则》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提供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的必要资料(一般包括本人书面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街道或乡级以上的困难证明、担保人的担保书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承诺有关还贷的责任条款,提供还贷担保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范文
_______银行:
我是东华理工学院文法艺术学院___级的贫困学生,来自上饶市农村贫困家庭。现家庭有人口___人,爷爷年老多病,爸爸妈妈在家务农,哥哥在上饶师范学院就读。家庭收入主要靠农作物的收成。加上今年遭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___元,难以支付哥哥和我上大学的学杂费。为完成学业,我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费,住宿费___元,申请总金额为____元(四年的费用)计划毕业后6年内还清。我父母也同意并承担保证责任。我保证诚实守信,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并感谢贵行的支持,望批准为盼。申请人: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写助学贷款申请书应注意的事项
一.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范文要点
(1)申请理由应包含家庭经济情况,不能过于简单,应写得情真意切。
(2)所写内容不能与其他材料中的内容相矛盾。
(3)申请书不能涂改。
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1)该调查表字迹不能更改、擦拭或有内容的添加。
(2)必须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
(3)加盖民政部门的公章。
民政部门公章必须含有民政字样(如民政局、民政办公室),业务章无效。
注意:若当地民政部门因故取消,而代之以社会事务办公室,则可以盖社会事务办公室的印章,但应同时由当地政府(乡、镇以上级别)出具此种情况的说明。
(4)贷款学生本人及其父母亲的姓名必须与各自身份证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5)贫困证明应注明家庭具体人口。
如果家庭人口包括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贷款学生的父亲或母亲是独生子女的必须提供独生子女证明,如其父母不是独生子女的,要计算出其父母分担(外)祖父母的赡养费,作为家庭支出。已结婚的兄、姐一般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外)祖父母最好不包括在家庭人口中。
(6)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0元。若把兄弟姐妹算在家庭人口中,如他们有收入,则要把他们的收入计算在内。
(7)调查表中的人口与其他资料中的人口应该一致,不能前后矛盾、混乱。
(8)父母离异的在调查表上应填上父母双方姓名。
三.父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1)如身份证已失效,可用其户口页(要有父母的身份证号码)复印件盖派出所鲜章代替。
(2)如父母离异的,应提供父母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和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若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中关于子女抚养情况的内容与实际抚养情况不一致,则应在相应文书上予以注明。(3)如父母一方(或双方)已故,须在贫困证明中注明已故,同时由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加盖鲜章。
死亡证明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xxx(贷款学生的名字)的父亲或母亲于x年x月x日死亡。最后由公安机关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
四.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
学生证复印件应加盖学生处资助中心印章。(由学生处统一办理)
五.2个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见证人中1名是学校老师,1名是学校同学。
六.未满18岁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
七.下岗证和低保证不是申请贷款的必需材料,但如果提供上述证件,则更容易申请到贷款。
八、对已办理了信用卡的学生,银行不予贷款,除非具备下列条件:信用卡发卡行出具“办理信用卡时不需要收入证明,不需要担保,银行征信系统数据记录错误”的证明。
九、中国农业银行等银行提供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逐年发放的办法。每个学生仅有一次贷款机会,即已经贷款成功了的学生不得再行申请。
十、所有材料不得用传真件。
十一、所有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加盖相应机关的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