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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县三项措做好盛夏流浪救助工作
编辑:梦醉花间 识别码:20-470286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5-16 15:59:35 来源:网络

第一篇:紫阳县三项措做好盛夏流浪救助工作

紫阳县:三项措施做好盛夏流浪救助工作

唐友兵

盛夏时节,酷暑难当。为做好盛夏时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紫阳县狠抓三项措施切实推进流浪乞讨救助工作。

一是积极宣传,社会参与。紫阳县面向社会积极宣传救助政策,让社会共同参与进来,形成网格化的救助方式,使流浪乞讨人员能够得到全面及时的救助,同时,与公安、城管、医院等单位协调,对患病、精神异常、行动不便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及时就医,护送回乡、转站。

二是内外结合,便捷救助。紫阳县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兵分两路,内外结合,实施便捷救助,救助站内留守值班人员,专门接待前来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在交通站点、桥涵洞、小区角落、公路巷道等处安排人员定时巡逻,对流浪乞讨人员实施“送上门”的救助服务。

三是配发解暑“套装”。近日,烈日当空,热浪翻滚,为避免户外流浪乞讨人员中暑,保障其生命安全,救助站对每位被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发放“1盒藿香正气液、1瓶清凉油、1瓶矿泉水”的解暑套装,再给予相应的现金救助,让每一位流浪乞讨人员都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夏日里的丝丝凉爽。

据统计,自7月1日以来,紫阳县共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50余人次,配发解暑套装50余份,送医院就诊3人次,护送回家9人次,投入救助资金7000余元。

第二篇:流浪救助工作材料

真情救助流浪人员 爱心铸就和谐社会

—记泌阳县流浪乞讨救助站

泌阳县流浪乞讨救助站成立于2005年,编制5人,有工作人员5人。该站自成立以来,从完善软硬件环境上下功夫,从提升救助服务水平上打基础,逐步完善各项制度,认真执行救助政策,不断创新救助方法,特别是在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方面探索出了卓有成效的新路子。7年来,先后救助各类流浪乞讨对象1500多人次,为保障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这一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有困难,找救助站

如今,在泌阳县城街头,经常会看到、听到,有外地流浪到泌阳的人员被好新人劝导“去找救助站,在梁河西路北……”,或者经常接到陌生的好心人的电话,在 ×××地方有一个流浪汉,请救助站来救助一下。经过几年的建设,泌阳县救助站从不被人知,到被群众熟知,倾注了工作人员一年又一年心血。2011年的春节除夕,局长的手机接到群众的短信,在县城行政路东烈士陵园门口发现一个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奄奄一息。局长随即拨通了站长的电话,要求把该男子马上送到县中医院医治。初一一早,救助站的同志们就带着热腾腾的饺子来看望。后经了解,该男子为湖北人,在泌阳石材厂打工,放假回家时发现钱包丢失,又突然感冒,一时找不到救助站,就在街上乞讨了几天。第二天,救助站 就派车送到了驻马店回家的列车,该男子露出了温暖的笑容。

二、救助站是流浪乞讨儿童的家

2010年,我们接到舞钢市救助站送来的一名流浪儿童,妥善地安置在了我们新建设的救助站住室,并请来了心理医生对该儿童做了心理健康检查和思想工作,联系到该儿童的监护人,使该儿童顺利回到了温暖的家。自成立以来,我们以救助保护流浪儿童120人次,来到救助站,让每位儿童都能感受到家的温暖。

救助站针对流浪乞讨少年儿童这个特殊弱势群体的情况,组织制订了流浪乞讨儿童的教育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做了明确规定。一是认真执行流浪儿童救助登记备案制度。对公安民警和其他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送到我站的流浪乞讨少年儿童,按照相关规定认真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户籍所在地、住所地、父母姓名及单位、流浪原因、流浪经历、身体健康状况、有无违法行为、在其他救助机构接受救助情况等及护送人员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确保每一名受助少年儿童手续完备,登记材料详实。

流浪乞讨少年儿童是特殊的弱势群体,许多流浪乞讨少儿不是失去父母和监护人的抚养,就是因家庭原因而离家出走,或是被不法分子拐带出来,他们每个人都有着种种心酸遭遇,他们需要更多的关爱。救助工作是一个需要时时刻刻付出爱心的事业,每一处细微的工作都体现着沉重的社会责 任。我们平时就注重将爱心教育与职业操守教育贯穿救助工作始终,明确教育全体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真情的爱心对待受救助的每一个人。从领导到工作人员,对待这些缺少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的少儿,都如同对待自己的亲生子女一样。不仅关心流浪乞讨儿童的生活起居及学习情况,更注重培养他们重塑健康的人格。

为了做好新形势下的救助管理工作,为流浪乞讨少年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救助站以社会福利中心大楼为依托,设立了专门的安置用房。为每个少儿住房配置了干净的新床铺、彩电,安装了电热水器。流浪儿童来到救助站后,工作人员及时给予照顾,给他们洗澡并换洗衣服,安排好一日三餐,安排好学习娱乐休息时间,使儿童享受到家一样的亲情和关爱,唤起他们回归家庭、回归学校的渴望。

三、不断创新救助模式

我们始终坚持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作为救助管理工作的重点,高度重视,在救助保护过程中做到了“四个结合”:

一是救助与亲情关怀相结合。与正常少儿相比,流浪少儿更需要精神上的抚慰和亲人的关怀,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十分注重设身处地的为流浪少儿着想,带着感情、怀着爱心做好工作。

二是救助与维权相结合。针对一些不法分子操纵未成年人进行强讨强要、偷窃、抢夺等现象,我们积极配合公安部 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操纵、利用未成年人的犯罪团伙,对解救出来的少年儿童进行保护性救助,并协助护送返乡,切实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三是救助与教育相结合。流浪儿童尚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不能够正确看待社会,加之由于其生活经历的特殊性,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性格孤僻,对社会存在一定的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等问题,对此,我们在对流浪少儿实施生活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同时,积极开展文化教育、思想教育和心里疏导,让他们感到社会的关心和温暖。

四是日常救助与主动巡逻相结合。为了提高救助工作效率,扩大救助覆盖面,救助站除了坚持岗位接待值班制度外,采取了周巡逻与特殊天气巡逻的办法,以及时发现流浪乞讨人员,并采取妥善的遣送和安置办法。每周出动巡逻车辆2台次对城区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逻,对特别困难流浪人员实施救助保护;凡是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救助站都积极出动巡逻车辆,增派巡逻力量,全面排查流浪人员,将其及时带回到救助管理站进行安置,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帮助。

四、联动社会,构建全方位救助体系

救助站通过主动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的方式,采取与新闻媒体携手宣传,构建职能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救助保护工作机制。通过设立街头引导牌,制作宣传张贴画,创建完善的救助管理网络体系是流浪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对于能够查清基本情况的流浪人员,短途的直接护送到家 庭,长途的为其购买好返乡车票。经过探索和实践,救助站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救助保护机制,以完善的救助体系为依托,以救助管理站为基地,对城市流浪人员开展救助保护、医疗救治、回归安置等工作,使流浪人员尽早返乡,无家可归的得到妥善安置,有病的及时将其送达县中医院进行治疗。同时,开展多部门联合打击操纵利用流浪人员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流浪人员的合法权益。

救助保护流浪人员工作是一项社会性、群众性、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我们将紧紧抓住新时期流浪人员救助工作的良好契机,进一步推动我县救助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切实保障街头流浪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其最现实和最直接的困难,牢固树立“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工作宗旨,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创造出新的工作业绩,为维护泌阳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贡献。

第三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信息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信息

入冬以来,为使辖区流浪乞讨人员平安温暖过冬,区委区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一是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两次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和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会议,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要求各街道、区城管执法局各执法中队,全面开展巡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切实做好救助工作。

二是各街道办事处成立救助工作小分队,由分管领导任队长,社会事务科科长任副队长,配备必要的设备,每日上街巡查。发现流浪乞讨人员能护送的护送,需救助的救助,根据不同对象分类救助。

三是区民政局成立救助工作小组,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社会事务科科长任副组长,负责购买必要的救助物品,定期上街巡查,督促各街道做好救助工作。

四是区民政局、城管执法局先后两次联合发文,安排部署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明确各街道救助小分队巡查和救助工作要求,明确巡查时段、巡查地点。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各街道每天报送巡查结果,每周五召开工作例会,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推进。经过半个月的工作,辖区50多名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救助,送往医院1人,护送到市救助中心1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第四篇: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总结

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总结

根据自治区、XX电视电话会议的安排部署和地区《XX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方案》要求,XXX积极开展了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建立了由县委分管领导为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主任由综治办主任兼任。及时召开动员会,对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结合XXX实际制定下发了《XXX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各乡(镇)和成员单位也层层召开了动员会,并结合各自职责任务制定了工作方案,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自身建设,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一是县委政法委加大对公、检、法、司“打拐”工作的协调,形成了“打拐”合力,杜绝了公安机关单打独斗的局面,并积极开展各项“打拐”工作,有效预防了拐骗操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县未发生拐骗操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二是加大各乡(镇)、各单位联系协调力度,构筑起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民政及各乡(镇)、各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参与的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制,建立“三方联席、定期例会”工作机制(村(社区)、家庭、民政部门),对于贫困失学且愿意上学的贫困少年儿童,联合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学校,形成“五位一体”帮扶机制。针对流浪儿

童绝大部分来自于农村的实际,在全县组织开展“四无乡(镇)”(无未成年人流浪、无遗弃家庭成员、无因家庭暴力外出流浪、无安置后人员反复)创建活动,并纳入文明乡镇考评内容,从源头上减少流浪未成年人的出现。三是县委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及XXX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单位利用中心组学习、干部大会、政治学习的机会,重点对中央、自治区有关“打拐”会议讲话精神及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学习,并通过学习达到人人懂“打拐”政策、人人会“打拐”法律法规的氛围。

(三)加强基础建设,切实维护青少年权益。一是为进一步加强对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力度,活动开展以来XXX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正式挂牌成立了XXX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配备了专职的工作人员和办公室,并划拨了充足的保障经费,基本实现了资金、人员、办公场所“三落实”。二是结合当前“创先争优”、“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实践的活动,积极开展了青年就业创业指导、留守学生关爱、青年志愿者注册、流动团员登记等4项服务内容,规范事务处理流程,构建起了涵盖全县青少年的综合服务平台。

(四)健全工作体制,认真摸排查。根据各单位的工作职责,构筑起公安、民政及各乡(镇)、各部门相互配合、社会参与的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体制,以保护为重点,以教育为根本全面开展工作,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要求,进行摸底排查,对流浪未成年人登记造册,实行一人一档,逐一查明去向,逐一签订救助保护责任书,从而确保流浪未成年人不失管不失控,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真正做到了发现一个救助保护一个,对于那些能转化的就及时进行教育,从根本上转化一个。经过摸底,目前

XXX县共有外出未XXX84人(学生58人,人户分离26人)。未发现被拐骗及被他人操纵情况。自工作开展以来,XXX县在地区救助XXX接回一名18岁的在外流浪的未成年人,目前已安置其在县农办工作的哥哥家中。

(五)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一是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横幅、板报等形式,在群众中广泛宣传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知识,动员全社会参与到打击活动中,参与到关心支持救助保护工作中,形成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从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在公安局设立“防拐”咨询电话,为群众答疑解惑。结合“六五”普法和“法治进校园”工作,加大对未成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宣传力度,从源头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截至目前,全县法制副校长授课12余次,张贴标语500余条,悬挂横幅23条,广播电视滚动播放10多小时,发放宣传单3000余份,受教育学生达6900余人(次)。二是积极促进青少年家庭教育。大力开展家庭文化建设、家庭法制建设、家庭科学育儿等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家长和孩子的法制素质。在暑假放假前夕组织开展了争创“平安暑假”活动,举办保健知识、安全知识、生活常识等形式活泼的家长、青少年讲座15场次,受益家长、青少年11300人次。通过一系列活动,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从源头消除和预防了未成年人流浪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是深入开展“青春自护”活动。通过开展“社区未成年人远离毒品行动”、“青春红丝带”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活动,加强青少年的自护体验,推进青少年的自护教育。

(六)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环境。一是确保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力。我县全力推行九年义务教育,建立辍学学生责任制和报告制度,保证适龄儿童都能够入学接受教育,对于辍学的学生组织人员进村入户进行调查,对控制中小学生辍学工作不力的学校和家长实行责任追究,有效的控制了辍学率。二是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加强对学校周边的管理力度,对影响校园学生活动的违章建筑进行了拆除,对影响学生上课的施工单位进行教育,让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对学校周边的治安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努力给中小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三是不断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力度,定期不定期的开展规范电子游戏厅、网吧经营、文化市场和二手手机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对网吧、文化及二手手机市场检查了25次,确保未成年人有个健康的社会环境。

二、存在的问题

1、个别单位领导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工作开展还不够扎实。

2、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及时安排、过问、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对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开展情况掌握不清。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保护工作机制。一是提高各乡(镇)、单位领导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及时过问、安排救助保护工作。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救助保护网络,充分发挥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进一步细化各职能部门的权利和义务,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同时,发挥社会及民间组织的作用,实行家庭、社区、学校联动,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二是定期召开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领导小组联工作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三是对返家的流浪未成年

人,及时与其家人及所在村委会或社区联系沟通,了解生活状况,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四是针对流浪儿童绝大部分来自于农村的实际,在全县组织开展“四无乡镇”(无未成年人流浪、无遗弃家庭成员、无因家庭暴力外出流浪、无安置后人员反复)创建活动,并纳入文明乡镇考评内容,从源头上减少流浪未成年人的出现。

2、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加强乡(镇)治安联防队员、村治安员、流动人口协管员、十户长等群防群治队伍的管理,及时发现和登记流入流出未成年人。通过亲属或派出所了解具体情况,建立登记台帐,摸排重点户(有流浪史)和特困户,针对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救助计划,做到对未成年人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开展预防工作试点,建立“三方联席、定期例会”工作机制(村(社区)、家庭、民政部门),对于贫困失学且愿意上学的贫困少年儿童,联合辖区派出所和所在学校,形成“五位一体”帮扶机制。

3、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在秋季开学期间,组织法制副校长进入校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救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从源头消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4、加强督查考核。县综治办不定期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于督查出的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确保打击拐骗操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暨做好XXX籍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XXX县综治办 XXX 2011年9月19日

第五篇:探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新办法

探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新办法

探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新办法

探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新办法

徐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2007年3月)

近几年,我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在徐州市委、市政府和各级业务部门的关怀指导下,深入扎实的开展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新途径,加强自身建设,收到了较好社会效果,2005年4月,被共青团徐州市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救助流浪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

我站下设的徐州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按照民政部有关要求于1998年依托原收容遣送站试运行。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为推进救助管理工作专业化发展,民政部于2006年7月制定颁布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中心在原有救助保护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心理疏导以及行为矫治等方面的工作。

截至2006年底,我站共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5064人次,从性别上看,男3564人次,占70%,女1500人次,占30%;从年龄结构上看,14岁以下2333人,占46%,14岁-16岁1524人次,占30%,16岁-18岁上1207人次,占24%;从流出地看,因我市特殊的交通地理位置,临近省份,特别是安徽、河南、山东的流浪未成年人居多,也有部分东北、新疆、四川、云南、湖北的流浪未成年人。

二、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方法

收容遣送改为救助管理之前的几年,我们已经按照救助工作的宗旨和原则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了保护性救助,救助管理工作开展以来,我站加大了救助的力度,组建流动救助队,在街头不间断的开展流动救助、重点救助,发现流浪未成年人积极引导其到我站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受救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占我中心总救助量的39%;对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护送来的流浪未成年人,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优先接收;同时借用高校志愿者的力量,积极上街劝导流浪未成年人到站内接受救助;2006年,我站又开展了“救助管理工作进社区”活动,动员全市的社区参与到救助工作中来,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同公安部门或我们联系,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救助保护措施。

三、流浪未成年人入站后的管理保护措施

在流浪未成年人入站后的管理保护措施上,我们针对流浪未成年人的流出原因、年龄结构、文化和智商程度不尽相同的特点,在教育形式、内容上采用不同的模式,因人施教,实行多种多样的教育方法。

(一)举办学习班,实施相对集中教育。根据流浪未成年人的不同状况,我们采取了不同的培训方式。对初次离家出走,并表示不再流出的孩子,采取短期培训,及时救助,尽快送回家;对长期流浪恶习难改和一时回不去家的孩子,采取长期培训教育;在培训中,我们还普

遍对流浪未成年人进行法律常识、思想品德、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教育,对不同情况的未成年人实施不同的教育,采取形象和典型事例教育相结合的办法来教育和感染他们,唤起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回忆和向往。在进行各种教育的同时,我们还在生活上体贴关心流浪未成年人,为他们理发、洗澡、洗衣服,从家里给他们带食品和衣物,为孩子们过生日等,使他们感受到救助中心就像家一样温暖。几年来,我们共举办培训班9期,培训流浪少年未成年人342人,绝大部分回家后没有再流出,尽最大努力保证他们和正常未成年人一样的生活、学习。

(二)依托学校的有利阵地,开展丰富的教育活动。为了使教育内容更加丰富,我们主动与附近的小学、技校、驻徐的中国矿业大学、徐州师范大学开展共建活动。流浪未成年人通过与学生们的交流,心灵受到了极大的安抚。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社会工作系还在我中心建立了实习基地,团市委心缘志愿者服务队在我中心建立了义工活动基地,它们通过专业社工的方式对流浪少年未成年人进行一对一的帮扶,受到了较好的效果,有力的弥补了救助中心人力的不足。2004年12月,一名13岁少女(略有智障)被一辆出租车遗弃在我中心门前处,附近技校的学生发现后及时送到我中心,在中心对其救助的26天里,这些学生每天都来看望她、陪她做游戏、给她讲故事、帮助恢复记忆,最终协助工作人员问清了家中情况,使这名少女及时地与家人团圆。我们还组织流浪未成年人到车站、部队学习、参观、劳动,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使流浪未成年人受到了很大的教育,逐步树立起自尊、自立、自强的信心。

(三)开展心理咨询,进行心理救助。在救助保护工作中,开展心理咨询,解除心理障碍,弥合心灵创伤,纠正行为偏差,是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思想转化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设置了心理咨询室,聘请专家为流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咨询,市青少年心理减压中心的医师经常到救助中心坐班,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年龄阶段的心理发展规律和特点,确定对他们进行心理矫治的实施方案:我们还针对流浪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不同情况,对孩子和家长进行双向心理辅导,化解心理障碍和矛盾,实现双方感情沟通。2006年8月,我中心接到市110送来的张家港籍流浪少年赵某,因父亲赌博、喝酒、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赵某不堪父亲打骂,经常逃出家门,有钱就上网,没钱就乞讨,我中心及时同其家人联系,耐心细致地做家长的思想工作,最终父亲意识到放纵孩子的危害,重新担负起父亲的职责,顺利地化解了家庭危机。

(四)坚持定期回访制度,提高救助效果。我们每半年回访一次,重点了解流浪少年未成年人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对可能再次流浪的,我们及时与当地政府联系,采取补救措施,避免了他们的再次流浪。我们还对贫困的流浪未成年人家庭进行救助,例如11岁的睢宁少女耿某,父亲出事故死亡,母亲改嫁,丢下她一人和奶奶一起生活,迫不得已外出流浪,我中心救助她后,发现她流浪的根源在于家庭太穷,无力上学,经与当地政府协商,我中心与其结成帮扶对子,逢年过节去看望她,送去米面、衣物、学习用品并资助部分学费等,使她能够正常地生活、学习,不再流出。

四、流浪少年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几点体会

(一)未成年人流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自身的因素,也有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因素。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外出流浪、乞讨,单靠救助站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靠和发动社会力量,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救助保护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流浪问题。

(二)经费短缺是制约救助工作的最大障碍。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没有专项经费,经费严重短缺,只能依赖救助站原本就十分有限的业务经费维持运行。长此以往,势必影响流浪少年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工作还存在着法律上的障碍。面对个别长期因厌学、逃学、会网友、遭家庭遗弃等情况外出流浪的未成年人,我们难以根据救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有效的管理,往往是刚把孩子送回原籍就又发现他们仍在继续流浪,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未成年人流浪的问题。如果针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出台专门性法规,整合民政、公安、教育、劳动、司法、卫生等部门的力量,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一定会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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