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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工作程序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20-312327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4 22:36:44 来源:网络

第一篇:审核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工作程序

审核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工作程序

(1)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①办学申请书;

②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及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 ③拟任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拟聘教师及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④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

⑤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它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⑥办学场地使用证明或协议书;

⑦联合办学的需提交联合办学协议;属股份制投资办学的需提交董事会章程; ⑧对举办体育、文化、卫生等专业性的教育机构,需提交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行业许可证明; ⑨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文件。

(2)登记受理:依据有关政策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不受理,则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将材料退回申请人,如果同意受理则向申请人说明批准的时限。完成工作时限为90个工作日。(3)审查、核实、实地勘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豫政[1989]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1989年1月13日颁布。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教学机构)申报手续的暂行规定;教成字[1996]355号,组织专家评审。

(4)研究审核:将专家组评审意见报局领导研究,如不批准,需说明理由。(5)行文、批准:根据领导研究意见,行文批准。(6)上报省教育厅:将批准文件报省教育厅审批。

(7)记录存档:将申请人材料、批准文件存档。

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豫政[1989]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河南省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法>的通知》。1989年1月13日颁布。

(3)河南省教育委员会关于社会力量举办高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教学机构)申报手续的暂行规定;教成字[1996]355号,1996年6月6日颁布。

第二篇:民办高等层次教育机构设立审核(河南)

民办高等层次教育机构设立审核办理机构: 发展规划处受理地址: 郑州市农业路东段41号河南省教育厅

联系人: 张莉联系电话: 0371—69691886

办理程序:

1、按照隶属关系,有关学校或单位向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3、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考察,经教育厅研究后审批。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九条规定:“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办学校应当具备法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条规定:“设立民办学校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民办学校的设置标准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设置标准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

(3)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4)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1)筹设批准书;(2)筹设情况报告;(3)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4)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5)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无办理时限: 受理条件: 材料明细: 收费情况:

第三篇: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学历层次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中等学历层次

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机构检查评估的通报

时间:2010-05-25 11:09:2

5冀教师„2009‟47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各有关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规范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教师[2005]4号)提出的“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的专项评估”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机构检查评估的通知》(冀教师[2008]18号)要求,省教育厅于2009年10月组织专家对石家庄市幼儿师范学校等21所培养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师的学校进行了评估。根据专家组的评估意见,经认真研究确定:石家庄幼儿师范学校、邯郸学院教育学院、邯郸市职教中心、邢台学院初等教育学院、邢台市职教中心、南宫市职教中心、保定学院涿州分院、保定市女子职业中专、蠡县职教中心、涞水县职教中心、宣化科技职业学院、承德市工业学校、围场县职教中心、兴隆县职教中心、衡水学院分院、衡水市职教中心、唐山师院滦州分校、唐山师院玉田分校、唐山市职教中心、泊头职业学院、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等21所学校或单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

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现予以公布。

希望各有关学校及主管部门遵循“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的原则,认真研究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意见,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幼儿师资队伍。

从2010年起,除上述21所学校外,其他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机构一律停止招生,以前所招的学生按照原有的文件要求逐步消化。

已确定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要严格执行幼儿教育类专业招生计划管理制度。按照教育部“严格执行招生计划”的要求,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一定要落实责任,强化管理。

实施招生备案制度。具有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或机构在履行招收幼儿师范生各相关手续的过程中,实行“双向备案”制度。一是向省招生管理部门备案。二是向省教育厅师范教育处备案。坚决杜绝注册招生。未进行“双向备案”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制度,完善幼儿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幼儿教师资格认定的前提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一,被认定者的培养机构必须具有省教育厅正式文件确认

并向社会公布的具备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第二,被认定者必须是招生计划内的生源;第三,被认定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符合上述条件者给予认定,并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认真贯彻执行省教育厅制定的幼儿教师培养教学计划和课程方案。要严格执行《河北省三年制幼儿教师教学计划》,并以此作为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办学资质评估的依据。

严格执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制度。省教育行政部门每两年对全省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学校和机构及幼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实行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评估和幼儿教师资格检查的长效机制。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或机构不允许与专科院校联合开办大专层次的幼儿教师培养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十日

第四篇:非学历民办学校章程(模版)

江苏省非学历民办学校章程(样本)专修学院(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内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教育机构名称:盐城市亭湖区阳光英语培训中心。举办者:陈方伟,该组织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中的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组织或各人](选一)。

第三条 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帮助全体英语爱好者提升英语能力;办学范围:英语培训和蒙氏教育 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200人

(年招生量

人或年培训量

人);办学的层次:初级和中级[ 初、中、高级](选其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其中)。

第四条 本教育机构的性质: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第五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设立时教学地址:租用,[自有、租用](选一),邮政编码:

。第六条 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教育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一.二.三.四.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理事会[董事会、理事会](选一)。[董事会、理事会](选一)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理事会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7 名(要求: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在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名单报审机关备案。

决策机构议事的原则:每年至少召开3次理事会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决策机构理事会行使的职权。聘任、解聘校长 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审核预算、决算。

五. 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六. 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校长依照任职条件,经过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用、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十二条 主要负责人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和行政管理的权利,行使的职权。

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提出教育机构内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决策机构批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六、决策机构授予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权力。

第三章

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

首届法定代表人,由举办人依法在理事会的人选中推选担任。

变更法人代表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四章 资产与管理 第十四条

办学出资人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资产性质:以自主拥有的资产确认其性质。

第十五条

资产来源:举办人个人出资。

第十六条

举办人应当按时,足额履行出资办学义务,本教育机构筹设时举办人办学出资额:30万元。

第十八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考核,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九条

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二十条

每个会计结束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由于本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五条 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三条

本教育机构修改章程,须经决策机构理事会经过2/3以上组成人员表决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教育机构修改的章程,通过后30人内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六章

改变与终止 第二十五条

本教育机构的有关办学变更项目,均须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后报审批批准或核准。

第二十七条

本教育机构属于非自愿的情形下被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于2007年4月20日经过理事会表决通过。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

第三十条

本章程须经本教育机构的审批机关审核后,报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理事会成员签名:

第五篇:远程非学历心得体会

远程非学历心得体会

通过一段时间的远程培训学习,我学习了各位专家学者的教育新理念,学习了不少新的课堂教学理念,提高了自己的教学水平,收获很大,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教学中的不足。这次培训来的很及时,培训内容也很深刻,培训的效果将影响深远。崭新的教育理念和先进的教学模式触动着每位教师的心灵。作为一线教师的我深深感到学习的重要性,在培训过程当中,我所遇到的每一个老师都流露出积极、乐观、向上的心态,我认为,保持这种心态对每个人的工作、生活都是至关重要的,这将深深地影响着我、激励着我对今后工作的态度。下面就以我的培训实践来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我们教师要善于学习。我看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被一个社会所淘汰不是因为年龄,而是因为失去了再学习的能力。教师面对的学生是富有时代气息活生生的人,他们有自己的新思想和新主张,他们会思考,会用自己的双眼看世界,如果我们教师僵化了自己的思想,丧失了学习的热情,又怎能为人师呢?正如新一轮课程改革所提出来的,我们教师不仅要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更要成为学生学习的合作者,并且要在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学习,让自己的知识结构与日俱进地得到调整和改善。现代社会,各种知识更新换代快,旧知识迅速老化,新知识飞速生成。通过这次学习,使我重新认识了自己责任的重大。老师都是极有威严的,教师的观点是不容质疑的,这就使得教师真正成为了颇有权威的“传道、授业、解惑”之人。然而在传授知识的同时,教师的社会道德品质也在一并的传授给学生。因此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播者,他还要为培养下一代可塑型人材做出贡献。

二、我们教师应具备研究性学习意识。上课不是一种结果,而是一种过程,更是一种意识。正如著名课程专家斯腾豪斯所说,课程本质上是一种艺术,艺术的本质是一种探究。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具有探究、创新的精神。授课时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强调英语课程的应用性和实践性,提高学生终身学习的能力,在现代社会的生存和竞争能力;建立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的课程评价体系;有利于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有利于学生思维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发展,提高科学素养和人文素养。

三、我们教师必须是优秀的组织者。教师要充分信任学生,相信学生完全有学习的能力。把机会交给学生,俯下身子看学生的生活,平等参与学生的研究,要学会“拿把椅子给学生坐”。要了解学习需要和发展方向和可能性,创设情景,提出问题,提供工具,参与学习过程给予帮助、指导,共同创造美好的有生命力、有创造力的教学生活。应倡导主动学习,发挥学生学习的主体性、能动性和独立性,让学生带着强烈的学习兴趣和动机积极主动地参与(认知参与、情感参与、行为参与)学习,通过学习活动不断提高认知能力,寻找适合与自己的学习策略和方法,以取得良好的学习效果。通过这次学习,我意识到教育无小事。一个细节可能会影响一个孩子的一生。一个教师最可贵的品质在于他能从日复一日的教学生涯中领悟和体会到教育的真谛,开掘出散发着新鲜芳香、体现着高尚情操的教育细节。学生是具有极大可塑性的个体,是具有自立发展能力充满创造力的生命体。概括地说,“教育的真谛在于启发自觉,在于给心灵以向真、善、美方向发展的引力和空间。我将在今后的教育和教学过程中不断的丰富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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