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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与改革
编辑:浅唱梦痕 识别码:20-313231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5 00:32:01 来源:网络

第一篇: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与改革

论新农村建设中医疗保障制度改革

内容提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由政府通过制度设计与维护、基金筹集与管理、卫生维护调控与监督的,保障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一种综合性医疗保障制度。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后经济的飞速发展,中国在各个方面的建设也逐渐完善,但中国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确显得相对缓慢,由其是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突出。我国有将近9亿农民,而这么庞大的人口看病问题却没有得到彻底地解决,这将严重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的瓶颈。

一、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大力支持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虽然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都比较落后,但通过各级政府的直接行政干预,同时伴随着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的兴起,从1955年起,合作医疗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迅速建立,“到70年代末期,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的城市人口和85%的农村人口。这是低收入发展中国家举世无双的成就。”截止1980年,全国90%的生产大队实行了合作医疗。但是,进入80年代后,随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的取消、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集体经济成分的减少,合作医疗出现了严重滑坡;到1985年,实行合作医疗农村基层单位从90%(生产大队)锐减到5%(行政村)。

1997年1月,国务院提出“积极稳妥地发展与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年3月,卫生部向国务院提交《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在1998年出现了小小的高潮,“全国农村居民12.56%得到了某种程度的医疗保障,6.5%的居民得到了合作医疗的保障”。但是,“城市居民自费医疗比重仍占44.13%,农村居民自费比重高达87.44%。”1998年之后,合作医疗又一次步入低迷状态。

2003年以来,随着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提出,政府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相关政策的推动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2006年国务院在转发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提出了“到2006年,使全国试点县(市、区)数量达到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0%左右;2007年扩大到60%左右;2008年在全国基本推行;2010年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目标。

2007年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试点阶段转入全面推进阶段的关键一年。经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从2007年开始,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试点阶段进入全面推进阶段,覆盖全国80%以上的县(市、区)。

二、我国现阶段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

目前,虽然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有所上涨,但还不能解决昂贵的医疗费用,农村的医疗条件依然十分严峻。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农村医疗条件问题。我国大多数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缺乏基本医疗设备,从业的卫生技术人员相当一部分业务素质不高,缺乏必要的专业医疗知识,导致不必要的医疗事故。2002年,全国报告新发的肺结核患者58万多例,80%在农村。农村地区多发的血吸虫病、地方性氟(砷)中毒、大骨节病、碘缺乏病和克山病等地方病防治面临新的挑战。由于这些地方病多发地区经济落后,医疗条件差、患病群众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疗,生产、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妨碍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

第二、农村医疗保障的费用问题。由于农村环境污染加剧,不良的生活方式影响,城乡收入差距加大,医药费用飞速上涨和疾病谱的改变,农民以家庭来应付疾病风险已显得力不从心。据1998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我国87.4%的农民完全是自费医疗。由于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医药费,37%的患病农民平均住院费用达1532元。据国家统计局年抽样调查,当年我国33.5%的农民人均纯收入不足1500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有6个省(自治区)的农民纯收入不足1500元,农民一旦生病住院,一年所有的收入还不够。局部地区农村贫困户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比例高达50%,成为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制约因素之一。现在的农村医疗保障费用都是由政府出纳,而单靠政府财政确实有点勉强,现在的医疗费用又却不断上涨。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的资金短缺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瓶颈。

第三、医疗保障体系的管理问题。政府很难明确居民的医疗情况,这样一来,有些人需要医疗保障却没能得到相应的保健,而有些暂不需要的却得到了过多的保健服务,这其中难免有因利谋私现象。所以政府管理机关的人员需要进行监督,这就要成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关,不但可以鉴别医疗保障问题,还可以辨别是否有违规现象。而如何成立这个监督机构又是一个问题。政府要筹集资金,然后用掉这些这些资金,筹集了多少,用掉了多少,用到哪了?就算用到点上了,但如果效果不理想,大众舆论会怀疑是资金被私吞了。正是存在这些问题,政府要将仅筹集的资金用到医疗保障事业这需要监督。总之,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管理缺陷,不能单靠政府来管理。

三、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模式

根据上述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制度的问题缺陷,笔者认为现阶段农村合作医疗为民办公助最基本的模式,同时应适当进行改革。现阶段的农村医疗合作主要有民办性和公助性两个特点: 民办性。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缴纳一定的保健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主要来自集体经济,源于集体经济的公益金;医生和卫生人员的劳动报酬由集体经济支付;医疗卫生器材、设备的提供由社队财务支出和拨款。公助性。政府利用其资金积累优势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包括公社和生产大队医疗机构的农村卫生网络,政府拥有所有的医疗机构;医疗基金一般有生产队、公社、县政府及相关机构管理;对地方病预防的资助;培养农村医生等。所以对于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应当从以下两方面进行改革:第一、民办方面:要体现自主性,坚持以个人投入为主,集体扶持为辅,政府适当支持(建立之初,集体、国家的支持、投入可适度加大)的基本原则。过去,对农村医疗保障缺乏信心的一种观念是:农村经济力量薄弱,难以使农民承担缴费义务,这实际是一大误区。农村医疗筹资的关键是对农民进行组织和引导,目前西部地区农民实际具有迫切的医疗保障的需求,而且经济负担能力并不大,通过引导和宣传(一些地方通过实例现身说法),易于形成正确的保障观念和保障意识,也能够做到民办为主、自主缴纳。第二、公助方面:一是在体制上要确立健全的农村医疗管理机制、理顺关系;二是在资金的资助上,既要满足特殊对象和公共卫生的资金需求,同时维持对农村合作医疗长期、稳定地投入;三是农村药品供给、流通的管理,对药价实行市场指导,宏观调控;最后,抓好农村卫生保健,搞好疾病预防,提高农村的综合服务水平。目前,主要有三种类型的改革模式可满足农村居民多层次的基本医疗保障需要: 飞狐论文网 http://www.teniu.cc

模式一:福利-风险型。小病合作医疗,大病住院统筹医疗,既保大病也保小病,曾一度被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形式之一。

模式二:风险型。大病住院合作医疗,即保大病不保小病。这是目前农村合作医疗的主要形式之一。

模式三:小病合作医疗,即保小病不保大病。

根据我国农村地区的实际状况,初始实行第二种大病住院合作医疗,以后时机成熟,过渡到既保小病又保大病的福利-风险型的合作医疗,较为适宜。这种模式既照顾西部农民的缴费能力,又对西部农村集体经济积累还不丰厚的实际有所考虑:通过积累有限的资金,解决重大疾病对农民生存的威胁,可使因病致贫的现象迅速减少,使农村合作医疗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经费的改革

从一些已实施农村合作医疗的地区看,大多以乡或村为单位实行统筹,参加人数有限,一旦出现医疗费用支出较大的情形,就可能使筹集的资金入不敷出,难以达到保障的目的。同时,由于乡村统筹经营成本比较大,自己筹集、自己支配、缺乏监督,很难保证资金不被挪作他用。有关专家认为,考虑到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缴费有限,加大缴费人口基数,实行市、县级统筹;条件成熟时过渡到省级统筹,能较快、较多地筹集到资金,则更切合实际。以利于医疗保障制度实施的来源得到保障。

五、建立健全农村医疗救助体系的改革。

第一、要确定救助对象。应包括:农村“三无”人员(无法定赡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人员)和其他特殊救济对象中的患病者,如:因自然灾害而致伤病的农村灾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在个人患重大疾病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有关其他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有困难的人员等;以及伤残军人、孤老复员军人和孤老烈属等重点优抚对象中的病患者。

第二、主要依靠政府和社会采取多种灵活的救助措施,如医疗减免、临时救济、专项补助、医疗救助基金、慈善救助等;建立经申请到由有关组织审核、审批等一套规范的程序来保障落实。

六、加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立法改革。

第一、应尽快出台农村医疗保障方面的具体法规,以指导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就目前我国的情况而言,建立政府、单位、个人三者参与并分担责任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未来发展的方向:第一层次是政府建立的基本医疗保障;第二层次是商业性的医疗保险;第三层次是医疗社会救助。根据这种要求和安排,国家首先应专门制定统一的农村合作医疗法,以规范农村医疗的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保险组织、村级合作医疗保险站组建方法及其职能;规定参加合作医疗农民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保健站医生的选拔方法及职责等。

第二、加强农村的其他卫生立法,为构建城乡和谐、完整的医疗保障制度提供法治基础。目前,农村卫生工作的立法存在层次普遍偏低、缺乏基本法律;地方法规较多,颁布时间较长,许多内容已不合时宜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应尽快对农村卫生立法进行归类、整理、修订、增删与完善,为整个农村社会医疗保障立法建设打下法治基础。

总之,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经历了萌芽、产生、发展和衰退。改革开放后,虽然农村的经济迅速发展,农村的生活水平大大提高,但长期的城乡“二元”经济模式使得农村与城市的许多方面差距跨扩大。“三农”问题一直是党中央和国家关注的重点,而农村的医疗保障问题又是“三农”问题的重要内容。因此,医疗保障问题不解决,农村就难以繁荣起来,中国就难以富强。现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对过去合作医疗制度的继承和发展,虽使许多农民现在确实得到了不少实惠,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它也存在许多缺陷,世上没有完美的制度,要想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够长期发展的话,就必须弥补它的缺陷和不足,在实践中完善,不断创新,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坚持为农村居民服务的原则。中国农村的医疗保障制度是在曲折中发展的就像新中国的建设一样,希望中国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从此能够走上正道,提高中国广大农民的身体素质,壮大中华民族!

第二篇: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1.现状

农村医疗保险体系还得不到广大农民的认同。据调查中农民反映,每人每年交纳30元,这个资金农民都能接受,但在门诊看病1年仅能报销200元医药费,且报销标准为超过30元按比例报销,很多医疗费用都不在报销范围之列。我国现行的新型农村医疗制度以“大病”统筹为主,忽视了大多数人的基本医疗需求,而真正影响农村居民健康的是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这样看来,参合农民受益面小。

问题

1部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不高,基金难以征收。究其原因主要是对合作医疗政策缺乏了解、认识。一是对参加合作医疗表现积极的一般都是经常有人生病的家庭和今年享受了医疗补偿的家庭及其邻居。二是农民思想上依然存有侥幸的心理,壮年群体参合费收缴将会是一大难题,如一村民说他只交老人孩子的参合费,而不交自己的,究其原因是他本人身强力壮不生病,怕交了钱而不得病,钱被别人使用,心理上不平衡。三是对具体的报销程序和报销比例了解很少,存在模糊认识。只知道交纳了合作医疗基金,但不知道具体内容和报销程序,在不是定点的医院看了病却无法报销;四是部分农户的医疗保险意识不强,主要是低收入家庭医疗消费观念尚未建立,部分农户对政策不理解,仍处于等待观望状态。

2.参保期限制了新生婴儿的享受,在参合费收缴后出生的婴儿因没有交今年的参合费就意味着新生儿出生的第一年得不到大病医疗保障,而新生儿患病的概率是比较高的,有的孩子生病住院就没有无法报账。

3.医疗机构服务质量不高,自费药用得过多。有农户反映,医生在开处方前首先就问是否参加了“新农合”,得到肯定的答案后,一个处方将会多5至10元,他们认为医院是在做生意,不愿再交明年的参合费了。有的医院不按规定正确使用自费药品,而使用大量“新农合”范围外的药。

4.门诊报销范围窄、比例低,定点单位过少,住院报销门槛太高。

5.市外就医报销手续繁杂。台州市外就医报销手续繁杂,不方便外出务工农民及时就近就医,给重病、大病患者造成困难。

建议与对策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目前在新农合政策宣传方面还存在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内容不全,宣传效果不佳,政策解释不到位等问题,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首先要抓住宣传对象做到有的放矢。我们必须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在村宣传栏上举办特刊、组织医务人员进村给农民检查身体、举办“新农合”知识竞赛等,让农民真正吃透理解上级政策。

2.完善参合基金筹资渠道与专项管理制度。通过行政命令由驻村干部逐年逐户上门收缴资金,可能在基层出现梗阻现象,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失去生命力。为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目标,一些地方对部分筹资困难户往往采取先垫资后筹资的办法,许多村组干部对此苦不堪言,他们表示,如果再没有妥善的筹资方法,又必须去完成相应的指标,他们也会由抵触到反对,使新型合作医疗工作无法开展。应相对降低农民筹资标准,增加省、市政府的补助标准,才有利于提高农民参保的积极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是农民的“救命钱”,且数额巨大,一旦出现问题,不仅砸了合作医疗的牌子,更会伤了群众感情,毁了政府形象。为此,要建立合作医疗基金收、管、存分离和封闭运行的管理体制,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保证了合作医疗基金安全运行。

3.推行科学合理的农民参合补偿机制,更大限度让利于民。合作医疗基金的支付,建议将基金分为门诊补助基金、住院补助基金、大病二次补助基金、风险基金四个部分。制定了补大又补小、稳妥又积极的“个人家庭门诊账户+大病统筹+二次补偿”运行模式。即将农民缴纳的“小钱”建立家庭账户,用于门诊费用报销,增加参合农民受益机会,扩大受益面;将各级财政补助的“大钱”列入大病统筹基金,用于报销参合农民的住院费用,年终根据基金结余情况,在留足风险金和健康体检金的前提下,对花费医药费超过一定数额的重大疾病患者,再给予一次补偿。

4.改善农村卫生基础条件,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一要加强农村卫生设施设备建设,强化村级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职能;二要建立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计划,培养和建设一支与农村卫生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用得上、留得住”的农村卫生人才队伍。三要切实落实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加强信息化和网络化建设,全面提高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要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投入,加强农村医药市场整顿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是农村群众的迫切要求,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离不开农村医疗卫生发展的现实。

问题与解决方案

农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

2.1农村医疗保险中个人所承担费用较高

农民是十分重视既得利益的群体,期望最少的付出获得尽可能多的回报。调查显示,农民期待能够报销70%~100%,然而,农民到荆州市市中心医院就医报销比例是30%~35%,到乡村医疗单位就医报销比例是70%~80%。由于乡村卫生基础设施条件差,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业务骨干流失严重,很难满足农民就医需要。实际情况是农民一看病就往大医院跑,大医院就医条件好,但报销比例低,这种比例与期望的差距使农民心理产生一种失落感,直接影响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2.2“供方诱导需求”现象突出

在目前医患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机构在给病人诊治时并不按对病人最有利的方式治疗,普遍存在开大处方,即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严重,这加重了农民的就医负担,导致农民对医保不满[1]。

2.3缴费方式不够灵活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个人缴费实行集中缴费的方式,部分外出打工的农民因错过缴费期而无法享受翌年的合作医疗待遇。同时,还有一些外地的农民不能及时在迁入地交医保,这样在就医时引起一些麻烦。

2.4报销手续繁琐

从票据上报、审批到取款需要很长时间,农民往往需要在指定医院看病后,返回到用户所在乡镇地审批,审批通过后再返回指定医院报销,加大了农民的交通费用开支,尤其是对偏远地区的农民更是存在诸多不便。

3完善农村医疗保险的对策

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使其安心工作,从而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发展;另一方面,也保证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为了调动农民参保的积极性,解决农民看病难、报销难的现状,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保险的基本措施。

3.1加大对乡镇卫生医疗机构的资金投入

一是政府应提高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对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的投入机制,保证农村公共卫生费用不断增加。政府每年增加的卫生投入要重点支持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巩固和完善农村三级预防保健医疗网络建设。二是政府应积极鼓励各乡镇医院运用市场调节手段,注意吸引民间资本,采取合资入股、设备租赁等多种方式,改变医疗机构单一公有制的产权机构,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效率和经济收益[2]。

3.2提高乡村医疗水平

一是加强对村卫生室的扶植和管理。强化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院的行政联系,在村卫生所人员的资格确认、管理及专业能力培训等方面给予乡镇卫生院一定权力,这样既增加了村卫生室对乡镇卫生院的向心力,又提高了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二是在业务及药品采购方面应推动村医疗卫生所与乡镇卫生院之间的互利合作,以提高农村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应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一方面对现有卫生技术人员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学习。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吸引大学毕业生或退休专家坐诊或寻找对口扶持单位进行交流,从整体上提高农村医疗水平。四是为乡镇卫生室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并邀请专业人员教授村医正确使用和维修设备的方法,改变农村卫生所治病缺乏医疗设备的局面。

3.3大力普及各项卫生保健知识

一是在医保进行初期,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活动,通过印制“医保政策管理解答”等宣传资料,并组织人员将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每家每户,同时通过在各乡镇、集市、交通要道等重要位置悬挂宣传条幅,力争居民医保政策知晓率达到100%。二是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宣传活动期间和活动后期,工作人员向居民讲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新政策和报销流程,并耐心、细致地就社区居民提出的相关问题做出解答,让居民近距离了解城乡居民医保新政策,提高大家参保意识。三是定期组织市医疗机构的医务工作者到乡镇卫生院及预防保健站进行宣传和知识讲座,现场解答农民关心的医疗热点和难点问题,加深广大农民对卫生常识和保健知识的了解。

3.4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应进一步简化补偿手续,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起保线,提高封顶线,使农民获得最大的实惠。同时,要降低起付门槛,扩大补偿范围,应将慢性病、住院分娩、人为事故等列入补偿范围。合理提高分级分段报销比例,实行二次补偿[3]。积极探索大额为主,兼顾小额的医疗费用补偿方式,尽可能做到,大病大补,小病小补,提高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问题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1政策上的自愿原则与实际做法上的半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群关系 政府政策引导,农民自愿参加”,这是新农合的基本政策要求,但在动员、组织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时,各地各级政府官员将其作为政绩来体现,一些地方政府将农民“参合率”作为考核的目标之一,农民“参合率”指标级级下达,使得一部分基层从事这一工作的干部在实际工作中不得不采取各种方式和方法动员、甚至强制农民参加。有的乡镇为了达到完成“参合率”目标,甚至硬性规定,哪一个村完不成任务,就从哪个村的村干部工资中扣除。村干部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采取种种手段来完成参合率,从而引发一些社会矛盾

2.2 管理成本太高

这主要体现在对农民参合收费成本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成本上。从收取“参合费”方面讲,一般每年农民自筹参合经费是在上年的10月到次年的2月由村委会干部每家每户上门收取,以前每人10元钱还好一点,现在的每人30元,如遇到人口较多,但家境不太好的农户一时也交不起这些钱。在调查中乡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反映,这四个月的基本工作就是收钱,有的农户一次没有两次,多的一户跑过十几次,才能将钱收到。有的只好村干部自掏腰包为其垫付。不少村干部反映,这种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干群矛盾,好事并没有办好。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对村干部这种半强制性收费,意见很大。

这主要体现在对农民参合收费成本和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成本上。从收取“参合费”方面讲,一般每年农民自筹参合经费是在上年的10月到次年的2月由村委会干部每家每户上门收取,以前每人10元钱还好一点,现在的每人30元,如遇到人口较多,但家境不太好的农户一时也交不起这些钱。在调查中乡镇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反映,这四个月的基本工作就是收钱,有的农户一次没有两次,多的一户跑过十几次,才能将钱收到。有的只好村干部自掏腰包为其垫付。不少村干部反映,这种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加深了干群矛盾,好事并没有办好。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对村干部这种半强制性收费,意见很大。

1.3 管理机构无编制,人员临时抽调,经费紧张,管理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

据调查了解到目前为止,江西省所有县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新农医中心,都是挂靠在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之下,由卫生局副职任主任,临时从各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管理机构。有的县连办公用房也是临时租借的。新农合制度已经由过去的试点到现在全面实施,试点县已经有六七年的历史,但到目前为止,还是一个临时性机构,没有机构编制,没有干部职数。这种状况与其工作职责极不相称。我们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民生工程,社会关注度高,管理机构职责重大,其工作性质:政策性极强,专业性要求很高,事务性非常突出。因此在人员配置上要求很高,既要懂政策,又要有医、药、财会、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还要做大量如审核、审查、监管、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等事务性的工作。但现在由于属于临时机构,人员也属临时抽调,这显然不利于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加之经费紧张,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势必会受到影响。

1.4 实施范围窄,覆盖面小

我国农村医保体系的建立还处于起步阶段,保障覆盖面小,参保率低。目前,只有极少数地区单兵突进初步建立了覆盖面较广的新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其它大多数县区不同程度实施了医疗救助制度,但一般农民都没有受益。据初步测算,我国农民患病后应就诊而未就诊和应住院而未住院者均超过30%。贫困户中31%是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 5 保障功能差,保障水平低

目前,我国农村医疗保障仅在小范围内实行,保障基金调剂范围小,合作医疗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减轻了部分农民的医疗负担,解决了部分农民“病有所医”的问题,但因为投入财力有限,住院医药费起付点相对较高,最高报销额相对较低,对大多数农民来说,患小病时得不到补偿,影响其参保的积极性,而在患大病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又很难得到强有力的医疗保障和救助。这种状况不仅削弱了医疗保障制度对患病农民的保障作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进程。

1.6 筹资模式有待完善

目前,农村医疗保障筹资模式基本采取中央、省、县、乡镇四级财政共担的方式,从短期看,这一做法对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逐步引导农民增强参保意识,扩大农村医保覆盖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从长远看,这种福利模式的做法,往往容易使农民产生依赖思想,不利于建立适合农村经济特点的,以自我保障为主的社会保障机制,一旦经济滑坡,就会面临瓦解的境地。

2.针对我国农村医疗保险存在问题的建议

2.1 积极稳妥,逐步提高覆盖率

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农村集体经济和农民个人的经济能力以及保障意识有较大差距,同一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短期内让全体农民普遍参加进来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实际工作中,应该以富裕地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作为突破口,逐渐摸索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通过如此试点实践,找到有关农村医疗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一般共性原则和规律性,总结经验教训,然后结合各个地区、不同类型农村的具体情况由点及面,逐步推广。

2.2 因地制宜提高保障水平,增强保障功能

从目前情况看,虽然部分地区农村开展了医疗和救助工作,但从总体上看,保障水平差,标准较低,没有做到应保尽保。今后应该根据各地区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解决医疗保障问题。如合作医疗、医疗保险、村里或企业发展医疗补贴、大病统筹等形式。另外,要抓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卫生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行为,让务实的农民从中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3 规范运作,确保基金保值增值

在农村搞社会医疗保险,必须坚持“实帐户”,不能搞个人空帐。要不断强化医保基金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机制。真正做到科学管理,民主监督,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坚决杜绝挤占、挪用现象发生,使农民真正受益。要切实完善制度,做好保值增值工作,条件成熟时可以在目前存银行和购买国债的基础上,适当放宽投资领域,进一步提高盈利率。

2.4 进一步明确政策导向,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农村医保体系建设中,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政府的主导行为包括:①舆论引导。利用下发文件、广播、电视、报纸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广泛宣传参加医保的好处,提高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互助共济意识和健康风险意识,让农民自觉自愿参保。②健全网络。健全各级医保队伍,尤其是稳定县、乡、村三级业务经办机构及人员,提高人员专业素质是开展农村医保工作的基础。③规范政策。已经实施医疗保障的地区要明确各级财政负担的比例,其目的除强化政府责任外,更重要的是希望借此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但能否取得预期效果,关键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资助能否及时足额到位。

2.5 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即使同一乡镇村庄之间,同一村庄相邻农户之间的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差异,单一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很难照顾到各方面的要求。所以,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保障制度,因地制宜地建立以基本社会医疗保障为主体,乡村集体保障和家庭储蓄保障等并存的多层次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在具体操作中也可以借鉴有些省市的先进经验。

搞好合作医疗,有利于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医疗服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有利于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是实现小康和现代化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的初级阶段,虽然我们遇到了许多困难,但我们只要提高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正确对待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用事实来打消农民心中的疑惑与困惑,相信这项为农民服务的政策必将深入民心,从而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全面向前发展。

第三篇:浅谈医疗改革与社会保障制度

浅谈医疗改革与社会保障制度

作者邱华

前段时间,可能因为天气干燥,我觉得上火很厉害,导致牙龈肿痛。到东莞打工十年,工作单位一直买了社保,在前几年的社保制度改革新增了医疗门诊保险,于是我就带着社保卡和身份证,去了指定的医疗门诊部看看牙齿!

来到了医疗门诊部,那黄绿相间的环保色装饰着门诊部,给人一种清新的感觉。由于这指定的门诊因设备和专业医生的配置没有那么齐全,医生建议我转到指定区域的总部门诊,那里设有专门的牙科门诊!同时,也给我开了一些消炎止痛类的药品。到柜台结账时,由于社保卡结算,自费金额还不到5块钱。在我的记忆中,好像还是二十多年前在农村看病拣药才只花几块钱,现在经过医疗改革及社保制度,用社保卡也可以这样,让我感慨颇多!很长一段时间,觉得没有什么大毛病,都不愿意往医院跑,因为一直觉得医院就是一个烧钱的地方。有新闻爆光:一个小小的感冒,给一些不道德的医生看诊,需要一大堆的仪器设备检查,最后还要打点滴、拿药,一趟下来就是几百块甚至上千元。对于工薪阶层来说,这花费了一大半微薄的工资了!长此以往,人们就都是小病能拖就拖,大病能忍就忍。现在,随着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与医疗改革制度也逐步配套完善起来。

社会保障是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的救助和补贴。整个社会保障的内容我就不再深究了,我们就只谈谈其中的社会保险制度,和与之配套的医疗改革制度吧。

从大学毕业参加工作以来,我们这一代算是伴随着国家对社会保障与医疗改革逐步成长起来!当年找工作时,也会要求工作单位给自己买社会劳动保险。国家也出台政策干预,要求企业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虽然有企业会钻国家政策的一些空子,对于这一类费用能省则省,但是随着员工素质及法律意识的提高,企业还是会给员工买工伤、医疗等基本保险。目前,社会劳动保险已经是工薪阶层最基本的社会福利了,社会劳动保险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保障最基本的内容!

我们知道,社会劳动保险包括工伤、医疗、失业和养老(女同事还可以享有生育保险)几个方面,其中除了失业险和养老险之外,其他险种都与医疗密切相关。最初医疗险只有在生病住院才可以享有社会保险的报销。经过前几年的改革,才增加了社区医疗门诊保险,这样,随之配套的社区门诊等硬件设施也开始建立起来!人类的生老病死是客观存在的自然规律,在我们这样一个国度,更需要国家与社会参予对我们自己一生的保障!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经历过三十多年的坚持,产生很多独生子女。旧社会那种“养儿防老”的思想彻底被颠覆和解放了,同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平均寿命延长(2011年公布的人类平均寿命73.5岁),中国逐渐步入一个老龄化社会!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及医疗改革制度,既要遵循社会保障制度的一般要求,更要认真研究我国经济、社会和人口等多方面的具体情况,充分考虑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特殊要求。所以,我国这方面的工作要以下列的基本要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1、功能要求。一般情况下,制度应该作为帮助社会成员抗御各种靠个人、家庭和雇员单位等难以抗拒部分风险的一个有效补充。最低的要求是,能帮助社会成员不致于因生活所迫产生社会影响,保持社会稳定;最高的要求是,能最大限度地拉平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差距,使之享有基本平等的福利待遇,实现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人平等”的社会理想!

2、公平性要求。制度对社会不同成员的公平性是一个重要原则。包含的内容:一是平等,既要承认和尊重全体社会成员的平等人格和普遍保障权利,也要承认和尊重同等条件下

社会成员应该获得相同保障;二是公道,社会成员获得社会保障应首先以最大限度的自助和自给为前提,并以尽量不牺牲另一部分社会成员的利益为代价。

3、可持续要求。制度必须保持较高的稳定性,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并保持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的水平。从正常的运营要求看,对于个人,制度涉及人一生的生命周期;对于社会,制度涉及人们代际的交换和赡扶关系,都要求制度本身必须是长期稳定的。这无论对到期受益人的福利,还是对未来受益人的预期和行为,都十分重要。

4、经济性要求。在实现上述标准的前提下,从政治经济学角度,我们要尽可能降低运行成本。因为制度运行成本,包括机构设立和立法保护等费用,是社会产品的纯消耗,越少越好。这就要求制度要尽可能简洁、机构要尽可能精简、人员要尽可能少用、资金要尽可能少费。

5、平稳性要求。制度也是一种事物,它会随基本影响因素而不断变化,必然需要不断改进或改革。在改进或改革的过程中,要求新老办法和新旧制度之间的平滑衔接和稳健过渡。

我国的社会保障计划及基本医疗改革计划仍然在不断进步,以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从社会劳动保险改革来看,今年7月1日开始,原来的社保卡将全国统一置换成一款新的IC卡,这将是把目前区域化管理的社会劳动保险可能变得更加全面、更加完善的表现之一!现在计算机网络迅猛发展,如果能够通过改革,把各个区域配套的医疗机构扩大到全省区域范围,乃至全国范围,只要凭新款的社保IC卡,由被保险的社会成员自主选择就近的医疗机构,那是多么的方便!同时,也便于各个社区医疗机构在服务上相互竞争,优胜劣汰,实行国家统一管理下分散经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全国人民!

也许,这还只是我个人的一个小小的设想;也许,不久的一天,我的设想会成为了现实!神九飞天,证明了中国人也可以在茫茫的宇宙太空中占有一席之地,实现了我们智慧的祖先幻想着飞天“奔月”的神话。还有什么梦想,我们不可以实现的?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现在的社会劳动保障与医疗改革制度的建设,显得更加重要!我希望我国的社会保障及医疗改革,能够满足人们更高的需求。据悉,国家社会保障部门拟延长法定退休年龄,增加社会劳动保险原来买满十五年可以不再购买的年限!我觉得应该给予公民的自主权,由公民自己决定是否延长自己的退休年龄。所以,我建议:原有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能随意变更,而是由公民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购买社会劳动保险满十五年时,自行向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延长退休年龄或者由单位统一申报。这样做对于公民来说,一定要有法定的好处,例如:延长期间可以增加社会劳动保险的基数和保险额度等等。这样到了公民实际退休时,比现行法定退休年龄可以拿到更多的退休养老金及相应的医疗补贴!当然,如果公民不愿意申请延长退休年龄或者增购保险年限,那就只能按照现行最低基本的社会保障水平,给予发放退休养老金和相应的医疗补贴等等!

以上只是我个人对国家医疗改革及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一点小小的见解。我想,社会的进步终归是人类的进步,通过全国人民集思广议,未来的医改及社保制度一定会更加贴心,更加适合于全人类的发展需求。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及医疗改革体系,对于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发展市场经济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篇:论医疗改革

论医疗改革

内容摘要:说到中国社会热点问题,医疗问题无疑是凸显的无法回避的,看病难,看病贵,成了百姓的口头禅,成了相声小品的段子,足以见得医疗问题有多么影响民生。医疗改革被视作医疗问题的救星,过去的医疗改革有没有成效,今后的医疗改革又要往哪个方向走。

关键词:医疗改革 医疗卫生服务 农村 城镇

在中国无论是农村还是城镇看病难,看病贵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医疗改革迫在眉睫,改革的目的从我自己的看法上来说,一是要改善医疗经济体制,减少医疗成本,降低看病费用,二是完善行医道德标准,提高医疗机构的道德水平,让医疗真正去作用于治病救人,三是完善工作体制,优化工作流程,缩短就医等候时间,提高医疗的便利性,进而达到普及。

这只是从整体角度上,细微些,尤其是对于农村,医疗点的建设上应该是以小以基本为主,更符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城镇则以全以精为标准,政策应该灵活调整,以满足不同地域,地区的需求,达到成本最优化,实用最优化,就医最便利,最便宜,服务大众。

一、当前医疗改革的思路诟病

当前的一些改革思路和做法,不少仍与医疗卫生事业基本规律和发展要求存在矛盾,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

1.目前的不少改革思路与做法都值得商榷

中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中的问题及其严重后果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同,各个领域的改革也都开始进一步推进。能够面对问题、正视现实,加快推进改革固然值得肯定,但改革能否获得预期的进展及良好的效果则是另一问题。从总体上看,目前正在推行的不少改革思路及做法都值得进一步商榷。2.公共卫生领域的改革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

政府投入不足的确是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业出现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除投入不足外,医疗服务体系与公共卫生体系的割裂问题、公共卫生组织体系之间的条块分割问题、公共卫生机构组织与管理上的体制缺陷,以及由此导致的行为偏离等问题都是非常严重的。没有综合性的配套改革,仅靠增加政府投入,解决不了以上这些矛盾。即使在投入问题上,也需要以体制完善为基础,尤其是要建立不同层级政府间规范的责任分担与资金筹集机制。否则即使增加了政府投入,也无法确保公共卫生事业的稳定发展。

3.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商业化、市场化倾向严重;

“抓大放小”难以保证“可及性”。尽管商业化、市场化的医疗卫生服务体制改革已经带来了极为严重的社会后果,但至今国内学术界对此不愿意进行认真的反思,商业化、市场化的舆论和呼声依旧很高。很多地方政府在医疗卫生领域实际推行的改革措施依然是进一步商业化、市场化。不少地方还套用国有企业改革的做法,通过股份制改造、整体出售、授权经营等多种方式将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化。如果这种倾向得不到有效遏制,后果将不堪设想。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设计同样存在明显的缺陷

在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急剧恶化、恢复传统合作医疗制度努力普遍失败的情况下,中央政府的有关部门于2003年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改革思路,明确提出了政府增加投入的责任。这一点值得充分肯定。问题在于制度设计原则上依然存在明显的缺陷,很难发挥保障广大农村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作用。

问题之一:农村居民自愿参加并需要按缴纳费用。这事实上就设定了一个费用门槛,以至于最贫困的农村居民,通常也是最需要帮助的人,必然因为缺乏缴费能力而无法参加。这与社会(医疗)保障制度需要突出对经济弱势群体保护的一般性原则是明显矛盾的。另外,自愿参加的制度必然形成体制内和体制外的群体区分,难以避免体制外人员对体制内资源的侵蚀问题。

问题之二:政府的补贴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由于自愿参加必然形成对经济困难群体的排斥,能够参加的是农村中相对富裕的群体。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参保者的财政补贴,就变成了一种典型的逆向转移支付,加剧了农村医疗卫生领域的不平等,违背了社会保障制度应当对贫困者进行转移支付、以缓解社会不平等的基本原则。

问题之三:保障目标依然定位为保大病。事实上放弃了对大多数人基本医疗需求的保障责任,也不可能获得良好的投入绩效。在农村的现实生活中,真正影响农村居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是常见病和多发病。许多农村居民的大病也是因为“小病无钱治而扛成大病”的。从医疗卫生投入的绩效看,对大病的干预所获得的健康效果远不如对常见病和多发病的及时干预。

问题之四:与城镇医疗保障制度设计一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缺乏医疗服务体系改革的同步支撑,以至于不得不突出对患者的约束。制度设计中也引入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分段按比例报销等做法。这些做法对于维持资金平衡是有益的,但对患者过分严格的约束特别是过高的患者自负比例必然会导致参保积极性的下降。

问题之五:缺乏组织能力和管理成本上的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确定以县为单位进行组织。实施费用发生后,以县为单位集中审核、报销。表面看来,统筹层次已经很低了。但中国的实际情况是,绝大部分县都有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人口,且农村居民居住分散。合作医疗面对千家万户,县政府是否有足够的组织能力,管理成本有多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

二、今后应如何确立医改方向

医疗体制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必须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结合以往经验教训以及现存在的问题,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加强立法

通过立法来保障公民的基本医疗权利。建设社会注意法制国家,强调立法先行。尽快完善医疗卫生体制各项政策,确保医疗改革法制化和科学化。

2.建立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

在未来的改革中,必须打破城乡、所有制等界限,建立一个覆盖全民的、一体化的医疗卫生体制。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实现社会公平,保障全体公民的基本健康权益,也可以避免体制分割所造成的利益集团分化以及由此产生矛盾和冲突,还能够从根本上扫清传统医疗体制对劳动力流动、国有企业改革,以及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等形成的障碍。

3.明确政府职责

医疗制度改革仍要走市场化的方向,这是被各国验证了的,但市场化必须走有管理的市场化之路,走符合中国国情的市场化之路。各级政府要把医疗卫生工作作为关心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强和改善领导。政府要强化在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确定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建立责任制,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增加对卫生事业的经费投入加大财政投入,确保医疗的公益性。

4.加大国家财政支持力度

在具体运作上,公众就医时可以只支付需要个人付账的那一部分,其余由医院定期凭详单向医保机构结算。医保机构聘请专家项目和价格进行审核,然后商谈价格,约束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

5.优化卫生投入结构

确定保障重点,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落实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和医疗保障补助经费。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合理分配卫生资源,加强对中西部、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防止资源向高端服务、高购买力地区集中,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差距。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卫生保健中的作用,中西结合,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6.建立并逐步完善筹资与组织管理体制

正确处理好政府、企业和个人在费用负担方面的比例。在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的同时,可以考虑增加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在医疗费用中所占的比重,以减轻个人负担。

总的来说,保障所有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卫生保障体制是中国医改的目标与方向,才是我们国家应该努力的方向,相信未来,中国将会有一个全新的医疗面貌,看病不贵,看病不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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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我国农村医疗保障制度建设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发展现状与对策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爱民惠民的民心工程,但这一公共政策的贯彻落实,不是领导作一次报告、政府发几个文件就能解决的,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和困难。本文将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现状、遇到的问题及对策进行简单分析。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现状,对策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能否解决好广大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形式,它以农民为主体,是由政府组织、引导以及扶持,参合者即农民遵循自愿、受益和适度的原则,通过政府、集体以及个人多方筹集医疗资金,主要以大病统筹为主,通过互助方式共同抵御疾病,是一种既能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又能保障农民健康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民健康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二五规划刚要》中第八篇明确提出,要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由此可见,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既是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极其重要的内容,也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概述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和方法筹集、运用医疗资金,保证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服务的一种

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医疗保障制度的基本形式,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2003年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至少要选择2—3个县(市)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到2010年,实现在全国建立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目标,减轻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发展现状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由我国农民(农业户口)自己创造的互助共济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合作医疗在将近50年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20世纪40年代的萌芽阶段、50年代的初创阶段、60~70年代的发展与鼎盛阶段、80年代的解体阶段和90年代以来的恢复和发展阶段。面对传统合作医疗中遇到的问题,卫生部组织专家与地方卫生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专题研究,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2002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基本覆盖农村居民”,“从2003年起,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除市区以外的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每年按人均10元安排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地方财政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每年不低于人均10元”,“农民为参加合作医疗、抵御疾病风险而履行缴费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自2012年起,各级财政对新农合的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保障力度大大增加。但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同样具有很强的阶段性和试验性,现阶段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

2.1农民对新农合的认知不足。在农村,由于农民特别是中年以上的农民,其信息的获取渠道较少,加之政策宣传不力,导致了很大一部分群众对新农合这一创新政策认知的不对称,部分农民对参合的需求不积极,由此导致了征收难度大、征收成本高等问题的出现。

2.2参合受益面过窄。筹资和保障水平总体不高,部分重病患者参保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当前我国推行的新农合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只有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才有可能得到一定比例的报销补偿,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用不在参保之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 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住院治疗的农民,对于可以报销的药品种类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住院治疗期间所发生的医疗费基本上不能实现大病补偿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

2.3医疗服务质量得不到满足。当前,虽然我国农村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有了质的提高,但是客观而言,乡镇卫生院医疗设施不完备、人才缺失、服务质量差、硬软件环境建设均无法满足当前农民的医疗需求,看病难问题依然严峻。

2.4道德风险亟待规避。道德风险是当前新农合运作过程中存在的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由于医疗市场是一个信息不对称的供给方垄断市场,定点医疗机构、医师的道德风险较为严重,为患者提供过度医疗等现象多有发生。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的对策

3.1加强对新农合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政府在加大政策力度的同时,也要加大宣传力度,不仅要在媒体上增加宣传内容,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镇村干部上下形成联动,协同村民组长深入到群众家中,上门宣传新型医疗制度的工作,同时组织征缴基金。另外,适时邀请市有关部门对全体镇村干部和村民组长进行培训,增加他们这方面知识,以此同时要发挥农村党员参与这项工作中。特别发挥热心于社会公益事业的离退休老干部,充分利用他们的特长参与到这项工作中。要把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性质、目的、生病时如何就诊、外出人员如何报销药费、报销医疗费用基线和比例等,向群众宣传清楚。同时要把近几年来患病农民受益的事例也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增加群众对政府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信任。用事实说话,提高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认识,提高自觉参保热情。只有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农民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才能使更多的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关怀,感受到社会主义的温暖。

3.2制定合理补充机制。在现行基础上,建议加强实地调研,在充分征求本地农民和基层干部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报销比例,扩大报销范围,补偿比例应体现保大又保小的补偿模式,即在大病补偿的基

础上,给予适当的门诊补偿,并降低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各种补偿门 槛,使每一位参合农民切实体会到参合的优越性。

3.3着力提升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的软、硬件建设。一要加大对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建设的投入力度,使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有能力、有条件、有手段满足参合农民的医疗保障需求;二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乡镇及村级卫生机构医生的素质提升问题,特别是要重点加快对农 村全科医生的培养和输入需求;三要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对医德医风进行职业规范。

3.4规避医德风险。新农合医疗体系中存在的道德风险,很大程度上导致了新农合医疗基金的过度支出,并导致了医疗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更极大地直接伤害了参合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消费偏好,必须采取措施防范道德风险的产生。加强监管是防范道德风险的必要措施,还要提高制度的吸引力和增强制度强制性。通常的做法是设立专门的监督审核机构,对医疗服务的范围、内容、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核评价,并建立医疗服务信息公告制度、定点医疗机构奖惩管理办法和退出机制,通过内外部的双向作用,规范医疗行为。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的不断深化已将农村医疗保障问题突显到极其重要的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被誉为利国利民的“民心工程”,是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们应本着务实求是、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克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中所遇到的问题,这对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长治久安,对实现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都有积极的意义。

论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现状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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