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协调配合措施
第一章 协调配合措施
施工配合协调是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决定工程是否顺利进行和确保工期的关键因素之一,同时也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为此,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工程需要积极协调配合有关各方,确保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第1节 与业主、监理及设计院的协调配合 1.1 与业主的协调配合
(1)工程进度、质量、工期服从业主的统一管理及协调正确理顺与业主各方面的关系。
(2)、主动向业主了解在施工现场范围内施工应注意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加以注意。
(3)、作为总承包商,协调好与业主的关系,配合业主实现项目的最终目的,获得最大利益,是我们的责任,因此我们将采取一系列措施配合业主工作,为业主排忧解难,减轻业主的工作压力,同心同德,确保本工程顺利按业主要求的总进度计划及质量目标完成。
1.2 与监理的配合
监理工程师代表业主在现场对项目实施监管,对业主负责,这对我们总承包商的工作也是一种促进,因此我们充分尊重和信任监理工程师,自觉服从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其监理工作,与监理方齐心协力把项目管理好,实施好。
(1)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设施
按照合同要求在工地现场为监理工程师提供办公室、宿舍及办公设备。(2)加强工作计划管理
为按计划工期顺利完成工程,我们将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施工速度,这样不可避免的要在节假日、休息日施工,也就不可避免的要影响监理工程师的正常休息,我们将加强施工的计划性,提前一周制定出工作计划,报给监理工程师,便于其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必要时进行倒休。
(3)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管理。在项目部各作业队“自检”和项目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监理要求予以整改。
(4)所有进入现场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器具,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或质保书,按规定在使用前需进行物理化学试验检测的材料,主动递交交检测结果报告,所使用的材料、设备均处于受控状态,从而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5)、严格执行“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的准则,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的情况,遵循“先接受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1.3 与设计单位的配合
(1)及时审图、消除疑问
在工程中标后,我们将立即安排项目人员就位,相关部门人员集中精力熟悉、审查图纸,必须十分细致、深入。重点是各专业系统间的配合、协调和各节点的细部做法是否有矛盾的地方或遗漏的项目。审图工作完成后,将图纸中的问题和我们的修改建议汇总,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工程师沟通、探讨,确定图纸的修改和调整方案。
(2)继续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
有些部位需要在现场进行完善的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我们将在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和相关设计施工规范的基础上,进行深化设计和施工详图设计。
(3)、对分承包商和材料供应商的深化设计统一管理
本工程许多项目专业性非常强,分承包商需进行深化设计,还有许多材料和半成品需要绘制自己的加工制作和安装详图,需要将不同的规范、标准和制图习惯统一,否则将出现多种图纸样式并存,各方不能利用图纸协调、沟通。为此,我们将在项目开始时参照业主提供的合同图纸确定一个符合大多数人习惯的制图标准和必须遵守的国家规范,各方的深化设计图纸按此要求设计绘制,保证参与各方都可以看懂对方的详图。
同时,所有深化设计图都将先由我们总承包商初审,重点检查深化设计图与合同图纸或其它方的深化设计图有无冲突的地方,避免“各自为战”,互相影响。最后报建筑师、设计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
第2节 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 2.1 对公安部门的协调
提前与当地派出所取得联系,了解该地区有关规定,办理施工人员暂住证,现场成立治安联防队,签订治安联防责任书。施工中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确保一方平安,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现场外来人口的清查活动,树立文明高素质的企业形象。
2.2 与交通管理部门的协调
由于本工程施工时要保证交通的正常运营,所以工程材料运输和正常交通要充分协调好。为了保证材料运输及时,不影响施工,我们主动与交通管理部门联系,为运输车辆办理特别通行证。
2.3 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调
工程开工时,到环保部门备案,并上报我们的具体环保措施,征求他们的意见,必要时进行补充和完善。施工现场认真执行环保措施,定期邀请环保部门到工地检查,进行环保检测,以促进我们的工作,也树立我们企业重视环境保护的形象,与环保部门建立良好关系。
2.4 与环卫部门的协调
同环卫部门联系,确定污水排放接口、申报排放量。选择渣土消纳点,交纳排污费和渣土消纳费。及时办理渣土消纳、污水排放等许可证。2.5 与供水部门的协调
与市政供水部门联系,办理施工用水许可证,签定有关协议,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6 与供电部门的协调
执行供电部门规定,办理施工用电协议;申请用电量增容等,办理必要手续。因客观原因停电要求供电部门提前通知,以采取针对性措施。
2.7 与管线拆改单位的配合
施工现场管线较多,必然会涉及到管线拆改的工作,我单位将密切配合管线拆改单位,协调配合解决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努力为工程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条件。
2.8 接待参观和来访
本工程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重要的地理位置,除了业主的来宾光临现场外,同时还会有各级领导、有关部门来视察、指导工作,以及工程在采取针对性措施申报各类奖项时会有评委到现场检查和兄弟单位前来观摩、交流等,接待工作将非常多。为此,我公司将在现场设立来宾接待室,设立专职的接待员,对业主的来宾和有关单位来访提供热情的接待服务。
第4节 与施工现场周边群众的协调配合
4.1 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施工现场周边的群众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对来访群众,我们要热情接待,细心听取来访群众的意见,积极采取措施将影响降到最小。
4.2 积极与周边群众进行沟通和协调,争取得到周边群众的理解,使工程顺利进行。
4.3 积极主动去了解当地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遵守当地风俗习惯,在当地人民群众中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二篇:市政工程现场协调配合措施
第十一章 现场协调配合措施
本工程具有总投资大、设计标准高、涉及的专业面广等特点。我们在业主、监理、设计的协调、支持、帮助和监督下,做好全方位的总包工作。将以一流的总包管理、一流的工程质量、一流的文明施工和一流的速度全面完成本工程。实行对现场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的总管理、施工搭接的总控制和总调度施工方案的总协调。第一节 对其它工程的协调配合工作
一、本工程施工包括道路及部分铺装、排水雨污系统、绿化及浇灌、亮化等施工。我方将在认真执行和保证完成本工程的同时,做好与交通部门的协调管理工作,共同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以利整个工程的顺利进展。
二、我们将发扬团结、合作的精神,积极协调配合交警部门,需要时,尽我方所能,给以人力、物力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援和帮助。
三、施工过程中如涉及到我方所承建的项目,我公司将在业主统一协调下,积极主动做好配合工作,以保证工程进度。第二节 与其他土建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
整个施工过程中重点为做好与其他施工单位的配合协调工作。施工期间注意保护其他单位已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如建筑物附近已施工管线等),并在各交叉路口处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如在施工过程中我方对土建单位已完工成口造成损害,应尽一切力量进行补救。定期派专人与其他施工单位项目部协商交流,共同建设好本工程。第三节 施工过程中接受业主指导、配合业主的措施
一、我方将严格遵守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履行对业主的承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想业主所想,以业主的利益为本身的利益,切实抓好工程施工质量和形象进度目标。
二、按规定时间向业主提供我方的施工计划和形象进度,使业主对我方施工工程的进度心中有数。并认真参加由业主主持召开的各种施工协调会议。及时向业主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包括设备、设计、施工问题等),使业主能较充分地掌握工程动态状况,并及时协调和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地控制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目标。
三、每一个单位工程开工前,按规定日期提前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我方施工技术准备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具备开工条件。
四、每一个单位工程在全部完成后,在正式移交前,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提交单位工程竣工申请检查报告,经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每一个单位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移交工作。
五、在施工前我方将认真编制好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尽早提交给业主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认真接受业主和监理单位对我们在施工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隐蔽工程施工项目有专题列项清单,并提交业主和监理单位备案,便于业主和监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和质量验收工作。
六、对工程有关施工图纸和安装技术资料在我方内部进行初步会审的基础上,积极认真配合业主做好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七、在不违反设计原则和规范要求的前提下,对业主所提出的增加和变更项目,给予积极配合并及时完成。对业主委托的紧急的工作,可采取先临时通知,事后补办手续的方法进行工作。
八、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业主发现并提出的施工问题(包括施工管理、技术和质量问题等),各级人员做到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不得轻易放过,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确保在施工过程中不再有同样的问题发生。另外对由业主组织的各种施工质量检查活动,我方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对检查后所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处理,整改完后,请业主进行确认和签证封闭。第四节 接受监理指导、配合监理的措施
一、我方按照监理有关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本着对业主负责的共同原则,积极配合监理单位一起抓好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二、建立完整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并在工作上与监理单位保持密切的联系,虚心接受监理单位在施工和质量管理工作上的指导和帮助。
三、由我方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必须经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部门确认后,才可以实施。
四、每一个单位工程开工前,按规定日期提前向监理单位和业主提交单位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经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具备开工条件。
五、每一个单位工程全部完成后,在正式移交前,向监理单位和业主提交单位工程竣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单位和业主对每一个单位工程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并签证认可的条件下,才能进行移交工作。
六、在施工前认真编制好施工方案、措施和作业指导书,并尽早提交给监理单位和业主进行审查,认真接受监理单位和业主对我们在施工技术方面的指导和帮助。对隐蔽工程施工项目有专题列项清单,并提交监理单位和业主备案,便于监理单位和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和质量验收工作。
七、严格按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要求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需监理进行质量验收的施工项目,在报验前必须按要求完成内部三级质量验收工作,报验时向监理出示有关三级质量验收签证单和技术记录。监理有权对1~3 级质量验收项目进行抽查,为此,我们要在工作上给予积极配合,并虚心接受监理提出的意见和要求。
八、对参加本工程建设的焊工、检验人员、测量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等,均做到持证上岗,并将以上人员的合格证书编号,复印后提交一份给监理单位,以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九、对监理在日常工作中所提出要求进行检查的项目,我们都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并给予工作上的方便。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等方面提出的各项指导性意见和要求,我方立即进行答复和整改,直至符合监理提出的要求为止。
十、工程所有与监理和业主来往的文件资料均按ISO9001:2000标准中的文件和资料控制规定进行,以有利于监理和业主进行标准化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第五节 接受设计指导及与设计配合的措施
一、在收到业主提供的施工图纸后,我方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将立刻开展图纸会审工作,认真参加设计技术交底,并积极与设计人员沟通。
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设计提出的修改和变更,我方将克服一切困难,认真付诸实施。
三、坚持按图施工的原则,但如在图纸会审或施工过程中发现有设计问题,应及时与设计单位取得联系,由设计单位进行更改。各施工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随意修改设计标准和技术要求。
四、在施工过程中如涉及到材料替代问题,必须得到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如遇设计需要,我方将竭力提供有关的资料、经验和技术,配合和协助设计单位解决工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第六节 现场协调配合总体措施
一、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承包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文本,全面理解和掌握合同文本规定的要求。在工程实施中,以合同文本为依据,自始至终贯彻执行到整个承包施工管理全过程中,确保工程优质如期完成。
二、以合同规定的承包施工范围、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总承包编制详细、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由上级公司签发后,进行实施。
三、以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要求,编制本工程施工总进度网络计划,以此有效地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总控制。
四、以总工期为依据,编制工程分阶段实施计划(施工准备计划;劳动力进场计划;施工材料、设备、机具进场计划;进口设备、材料进场计划等)。
五、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完全处于总包控制状态之中,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六、每周定期召开一次协调会,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
七、现场管理人员解决当天及第二天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八、施工过程中各类业务联系,除必要口头通知外,还以书面指示书督促其迅速执行。
九、诚恳接受业主、监理对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和要求,相互紧密合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十、对已完工的分项工程负责进行保护,以防损坏。
第三篇: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措施
1.1.1 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措施
1、施工配合措施
为保证整个工程的顺利实施,我方承诺服从发包人和监理人的统一协调和管理,在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的同时,与其他承包人密切配合,共同优质、快速完成本工程的建设。
承诺在承建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一切作业,发包人免于承担因承包人借用、占用或进出其它标段和工区,或作业影响等所引起的索赔、诉讼费、损害赔偿及其他开支,并提供与其它相邻标段工程施工以下方面的配合与协调。
2、施工组织的协调
⑴ 保持发包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在本合同范围内的维护保养,不造成损坏或障碍影响相邻标段的施工。
⑵ 无偿提供给其他承包人使用现场修建的施工道路,协商解决其他承包人的特殊运输要求。
⑶ 在本合同实施期间,对使用的对外交通和场内交通通道,服从监理人的统一管理。
⑷ 在共用区域内布置临时设施时充分考虑其他承包人的类似的设置,在监理人的统一安排和指示下,与其他承包人妥善解决,共同维护共用区域正常交通、生产安全、道路维修和环境保护。
3、与当地各级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
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政策,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按照当地各级政府及行政部门的有关具体规定办事,争取得到各级政府最大限度的支持,确保工程前期征地移民的顺利实现、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工地爆炸物品的管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关使用、运输、贮存等各项手续;
在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在工程施工区域配备足够的安全设施并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各种特种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后,方准使用。
4、内部施工协调配合措施 按照施工总进度要求,充分作好开挖、混凝土浇筑、边坡支护等施工技术、材料、设备、人员的准备工作,对施工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进行充分的论证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根据本标施工的实际情况,适时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尽量减少对相邻标段的施工干扰,同时本标段的各施工项目,尽量为关键线路上的关键施工项目创造有利条件,力争作到均衡施工。
施工过程中,尽量平衡施工强度,在施工场面安排上、在施工通道上将加强组织管理、协调,尽量减少或避免施工干扰。
协调场内临时施工设施,尽量减少周转性材料占压仓库或施工场地,按计划购进相关材料或设备,尽量一库(厂)多用,以缓解施工场地紧张。
加强施工组织管理,采取切实的措施对各部位进度进行有效控制,确保按进度计划的时间提交各部位工作面。同时,在施工通道、临建设施的布置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及配合。
5、工程回访服务措施
对于一个工程的质量应从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加以控制。事前质量控制主要是指对材料的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主要是指施工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主要是指工程竣工后对质量的跟踪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公司向业主方出具质量保修书。工程事后回访保修是整个工程质量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质量回访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公司派专员对本工程的质量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回访,向业主了解使用质量等情况,一旦发现质量问题或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限期采取措施。
1、回访程序
⑴在工程保修期内至少要回访一次,一般在交工后半年内,以后每隔半年回访一次,直到交工后两年为止。
⑵工程回访或维修时,由生产主管部门建立本工程的回访维修卡,根据情况安排回访计划,确定回访日期。
2、回访组织 本工程回访将由公司总经理的授权人带队,公司总工室、经营科长、生产技术科长、质管科长参加。
工程回访结束后,部门应集中回访人员意见,写出回访报告,报送公司质管科主管领导,对于在工程回访中发现的质量缺陷,应立即制订纠正措施并尽快维修。
二、保修承诺
在保修期,一旦发现质量问题,包括回访时发现的和业主发现的质量问题应马上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诊断”,查找“病因”、“病根”,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限期整改,定期复查,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备案。
如果保修期后出现的质量问题,应业主要求,本公司应积极配合业主进行整改,直至业主满意。
1、保修期限和范围 ⑴保修范围
对于本工程,我公司作为总承包将对整个工程进行保修。⑵保修期限
①地基与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⑦其它约定: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及纳入总包管理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在保修范围内。
2、维修程序 ⑴维修任务的确定
当接到用户的投诉和工程回访中发现的缺陷后,应自通知之日后24小时内就发现的缺陷进一步确认,与业主商议返修内容,可现场调查,也可电话询问,将了解的问题填入维修任务书,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主要原因制订措施,经部门主管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批。
⑵落实维修计划
经审批的维修任务书连同维修登记单,由生产计划部门发给维修人员,要确定完成的日期,并备底保存。
⑶维修负责人按维修任务书中的内容进行维修工作。当维修任务完成后,维修负责人要将工程管理部门或业主确认的维修任务书返回生产部门,并填写维修登记单送生产部门、财务部门、并报送公司质管科备案。
3、保修记录
对于回访及维修,我公司均要建立相应的档案,并由生产部门保存维修记录。
第四篇:门诊和辅助科室协调配合措施
武城县人民医院
门诊和辅助科室协调配合机制(修订)
为了进一步加强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提高医技科室工作效率,根据有关要求制定门诊和辅助科室协调配合措施。
1.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加强协调、沟通,更好的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2.门诊医生按照医院“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的要求,根据病情开具合理的检查申请,辅助科室按照医技科室“排程规则”及时检查并及时发出报告。
3.门诊医生对检查有特殊要求的,请事先与相应辅助科室联系、沟通,辅助科室尽量配合,更好的满足患者的需求。
4.门诊医生的检查申请要求不明确的,辅助科室应主动与相关医生电话沟通,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减少病人的来回往返。
5.门诊医生对检查结果有异义的,应及时与辅助科室沟通,必要时辅助科室再次复核。
6.辅助科室在出现“危急值”时及时通知相应医生。7.药事科工作人员在药品审核、调配过程中,怀疑处方配伍不恰当或出现超常规用法、用量时立即与相关医生联系,确保用药安全;发现医生处方违反“门诊处方管理制度”出现不合格处方的,若可能出现用药安全隐患的立即电话通知相关医生整改,对不影响用药安全的应做好记录事后通知相关医生;所有不合格处方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向药事科和门诊办公室负责人报告。无论出现处方配伍不恰当、超常规用法、用量处方,还是不合格处方,药事科工作人员不得让病人到医生处来回往返。
8.门诊医生发现药事科发药不正确时,应立即电话与药事科联系让药事科工作人员来再次核对或亲自将相关药品送到药事科核对,不得让病人到药事科来回往返。
9.由于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的原因出现的投诉,将按照有关规定查找原因,对责任人按照医院的规定给予处罚。
10.由于门诊和辅助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的原因出现的医疗责任,不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第三人提请医院根据过错大小给予处罚。
2015年12月17日
第五篇: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与总承包单位的配合协调措施
由于本工程较为复杂,专业施工队伍多。因此,在施工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许多协调配合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地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密切联系配合,加强沟通,以使工程如期完工。故采取如下的主要措施: 1.施工总体协调
本工程具有多部门、多专业、多工种交叉作业等特点。如何有效地对工程实施管理,如何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管理与协调,对实现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目标影响很大,因此我们将以项目经理为主导,充分调动现场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施工中各方面的协调工作,建立实惠、科学、高效的管理和协调体系,并将“公正、统一、控制、协调、服务”这一原则贯彻于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协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与业主的协调配合、与监理的协调配合、与设计的协调配合、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协调配合、与社会关系的协调配合以及作业界面的协调配合等。2.与业主的配合措施
我们仔细阅读了工程的招标文件、工程技术规范以及招标图纸,将以科学的管理、周到的服务、按照业主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该工程。如果我们有幸中标本工程,我们将按照合同要求积极进行施工准备,及早进场,严格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并在施工过程中充分发挥我们的施工组织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的优势。本着全心全意为业主和甲方服务的精神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2.1我们将严格执行业主的决议,绝对服从业主的管理。2.2积极配合业主进行场内的施工准备工作,为业主排忧解难。2.3在熟悉图纸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地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及深化图纸报送业主,并派出具有丰富经验的采供人员保证设备和材料采购过程与工程施工过程同步进行。
2.4密切配合业主进行设备、材料的交接和检验工作。我们参加过许多重点大型项目施工,对进口和国产设备及材料性能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和丰富的施工经验。
2.5积极配合业主进行工程修改、方案深化、技术论证,从业主的角度出发做到业主满意。
2.6如果发生工程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的情况,我们将积极组织新的施工资源进场并实行加班、加点等赶工措施,确保工程按期竣工。
2.7工程施工中,我们将至始至终站在业主的立场上,切实从使用舒适、操作方便、便于维修的角度进行施工,为业主提供最好的服务。2.8积极做好文明施工工作,争创市级文明工地,从施工阶段就树立起标志性的形象,为业主争光。3.与监理的配合措施
正确理解监理的地位和作用,监理既协助业主对工程实施监督,也协助业主搞好工程建设,确保各项工程管理目标的实现,为此,在本工程中,我们将密切与监理配合,妥善协调,与监理协调配合时,我们将遵循“三让”原则。
3.1协调配合原则
3.1.1在监理要求高于国家规范标准时,我方将服从监理的要求。
3.1.2在监理要求可改善使用功能时,我方意见让监理意见。3.1.3在监理要求与我方要求效果一致但做法不同时,我方将服从监理要求。
3.2协调配合措施
3.2.1积极参加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的每周一次生产例会或随时召集的其他会议,并保证派出能代表项目经理部当场做出决定的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同时确保有关施工队负责人参加。3.2.2严格按照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随时提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关于施工规划和施工方案的任何说明或文件。
3.2.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格式和详细程度,向监理工程师及时提交完整的进度计划,以获得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无论监理工程师何时的合理要求,保证随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为保证工程进度计划而拟采用的方法和安排的说明,以供监理工程师参考。
3.2.4在任何时候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施工进度不符合批准的进度计划或不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则保证在监理工程师的同意下,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工程进度,以使其符合竣工期限的要求。
3.2.5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过程和施工材料、设备,接受监理工程师在任何时候进入现场进行他们认为有必要的检查,并提供一切便利。
3.2.6当监理工程师要求对工程的任何部位进行计量时,我们保证立即派出一名合格的代表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上述审核或计量,并及时提供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一切详细资料。
3.2.7确保在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人员在现场绝对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正确指挥,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并及时答复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关于施工的任何合理问题。4.与设计单位的配合措施
设计院作为项目的设计者,对该项目的设计思路、设计依据、设计意图有深刻了解,故搞好与设计单位的协调工作是使施工体现设计意图的最好办法,因此,我们将与设计院进行友好协作,以获得设计方大力支持,保证工程能符合设计方的构思、要求及有关规范、标准的质量要求,主要协调措施为:
4.1将深化图纸提交设计单位审批,充分尊重设计方的修改意见,达到设计单位的要求,盖章生效后方可使用。
4.2定期向设计方介绍施工情况及采用的施工工艺。
4.3在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交与设计有关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并听取设计方的意见。
4.4定期交换我们对设计内容的意见,用我们丰富的施工经验来完善细部节点设计,以达到最佳效果。
4.5如遇业主改变使用功能或提高建设标准或采用合理化建议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我们将积极配合,若需部分停工,我们将及时改变施工部署,尽量减少工期损失。
4.6积极组织各个专业施工队同设计人员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工作,完善施工图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