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的修改情况
2011年和2012年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的异同对比
(供复习参考)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大纲》是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国家标准,是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应试人员的必备之南,其内容和范围体现了注册测绘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完成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基本能力。
大纲的修改点很可能直指今年的考试内容。
“见微而知著”!
一、测绘法律法规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资质管理的规定、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以及《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确认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合法性和所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确认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有关测绘资质管理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2.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执业资格的规定以及《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确认测绘执业资格的合法性和注册测绘师义务的履行情况。确认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井分析界定有关注律责任。
(删除:3.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的规定。以及《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确认外国人来华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确认与外国人合资合作测绘的合法性和履行义务的情况,正确处理涉外测绘活动的有关问题。井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3.根据《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确认与外国人合资合作测绘的合法性和履行义务的情况,正确处理涉外测绘活动的有关问题。井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4.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作业证件的规定以及《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确认测绘作业证的合法性和测绘作业证持有人员义务的履行情况。5.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项目的规定。以及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和测绘收费的有关规定。确认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承包发包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确认测绘合同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6.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规定。以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 确认测绘项目采用的测绘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重力基准)和测绘系统(包括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重力测量系统)的合法性。以及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新增】
7、根据测绘法和基础测绘条例的规定,确认基础测绘项目组织实施的合法性,以及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8)(替代7)..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确认测绘活动中采用的规范、标准的合法性。根据计量法以及《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认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和计量检定机构的合法性,确认测绘活动中仪器设备及其他计量器具的合法性。
(9)(替代8)..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的规定,以及《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测绘成功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确认测绘的位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0)(替代9)..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汇交、保管的规定,以及《关于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的实施办法》、《测绘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确认汇交、保管测绘成果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1)(替代10)..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新增: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和对外提供我国测绘资料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新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2 《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安全监管的通知》,)确认提供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用的合法性以及有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12)(替代11).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规定。以及(删除《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 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认提供和使用各类测绘成果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新增: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3)(替代12).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进条例中有关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规定以及《重要地理信息审核公布管理规定》。确认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4)(替代13).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国界线测绘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国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根据测绘法中有关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规定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确认所进行的行政区地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
(15)(替代14).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地籍测绘的规定、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地籍测绘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地籍测绘(含权间权属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并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16)(替代15).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房产测绘的规定、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规定,以及《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确认所进行的房产测绘的合法性。并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17)(替代16).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活动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8)(替代17).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地图的规定和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以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新增:《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和《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的规定(试行)》,)确认地图表示内容和表示方法的合法性;确认公开出版地图的合法性和编制出版单位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9)(替代18).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量标志的规定和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确认建设、保管、拆迁、使用、检查维修,以及保护测量标志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测绘法规:大纲考试内容更改情况: 由去年的18条增加至19条。突出基础测绘。(1)增加第7条:根据测绘法和基础测绘条例的规定,确认基础测绘项目组织实施的合法性,以及基础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2)在测绘成果管理中,增加:《关于加强测绘质量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两个规定。
(3)在测绘成果保密中,以《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成果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测绘局关于加强涉密地理信息数据应用安全监管的通知》(取代原来的《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
(4)在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规定中去掉了:《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
(5)在关于地图的规定中,增加了《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若干规定》、《公开地图内容表示补充规定(试行)》和《基础地理信息公开表示内容规定(试行)》。
这部分的变动强调了新法规代替旧法规,强调了实施和实施中的法律责任。
在应试时要特别注意这些有变动的内容!
2)、测绘项目管理大纲修改情况
1)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类型、工作内容以及工期、技术与质量及安全生产等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组织实施项目,检查、验收并提交合格的项目成果。
(取代:根据测绘项目的内容、工期、技术与质量及安全生产等要求。分析判断需要投入的人员、设备等资源。)
2)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性质和要求,进行项目工期、成本、技术、质量、安全和责任风险分析,拟定项目投标文件、任务书或合同书。
(取代: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国测财字[2002]3号),根据测绘项目的工期、成果质量要求及投入的资源,计算成本和利润,分析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签订正式合同,必要时签署保密协议。)3).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测绘技术设计规定》 及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技术设计,编写或审核项目设计书和专业技术设计书。(代替 :制定项目设计书,提出各项精度指标,组织编写专业技术设计书,井判定其与项目设计书的符合性和可行性。细化分解项目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合理调配资源,制订具有完整性、层次性和合理性的项目实施计划。确保各工序衔接顺畅。)
4)按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专业类别类型、工作内容、性质、实施难度及工期、技术和质量等要求,确定需要投入项目的管理人员、(删去:以及相关人员的技术背景和工作安排等;根据项目实施流程,确定参加项目的)各工序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以及专业仪器设备。5)依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要求和技术设计,对项目实施进度、作业过程质量、各工序成果等进行监督控制。
(替代:按照测绘项目的内容、工期、技术与质量要求。根据测绘仪器精度指标、性能等方面的区别,确定投人的测绘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辅助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等的配备。
替代:6.依据测绘项目要求,对各专业技术设计书的执行进行指导和监督,选择测量方案,确定测量手段,督促定测绘仪器,明确质量检查方法。)
6、依据行业标准《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删去(CH1016-2008)),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作业现场环境,进行人员、仪器设备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必要的防护用品用具。制定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确定必要的防护措施,并督促实施。
7.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类型,按照行业标准《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范》及有关标准,进行测绘技术总结,编写或审核项目总结和专业技术总结。
8.根据国家标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要求,对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实施两级检查一级验收;按照行业标准化指导文件《测绘成果质量检验报告编写基本规定》,编写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报告。
(删除:根据测绘项目的性质、周期及有关法规,进行地理信息数据安全风 险评估。确定必要的数据备份、异地存放等防护措施,必要时制定信息安全预案。)9)根据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类型和性质,进行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的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必要的数据备份、异地存放等措施;对于其中涉密的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相应的保密管理。
(删除:确定工序(流程)质量控制点,明确评审要素(时间、评审人、内容和结沦),划分评审职责,组织实施阶段评审,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报告。)
10)根据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资料档案管理的要求,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删除:《绘技术总结好写规定》(CH/T 1001-2005)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推,撰写技术总结,内容包括工期、成果精度指标、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对技术问题的处理进行分析、评估、认定,明确结论。)
11)、按照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约定,提交项目成果,并进行经费结算。
12).根据国家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结合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特点,确定测绘地理信息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实施、审核和认证的过程和基本要求,并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有效的质量管理。
(删除:按照《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 1002—95)要求。督促《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落实,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对最终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的测绘成果。)
3)、测绘综合能力大纲修改情况
【考试目的】
考察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理论和现行标准规范,分析、判断和解决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施过程中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删除:以及处理测绘专业之间综合性问题的能力。)
突出:现行规范
测绘综合能力分为四大部分:
1、大地测量与海洋测绘
2、工程测量与权属测绘(含房产、地籍、行 政区域界线测绘)
3、摄影测量与遥感(含测绘航空摄影)
4、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工程(含导航电子地图制作和互联网地图服务)
可以简单认为:
1、2为“测”(外业)3、4为“绘”(内业)
2012年大地测量的考试内容
1、根据测绘基准建设的要求,确定国家和区域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卫星定位控制网、高程控制网、重力控制网以及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方案,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优化作业组织,控制作业进度,确定安全生产、成果保密和质量控制措施。
3.根据作业区域的地质、环境、交通、地形和气象等条件,选择满足技术设计要求的点(站)址,建造合适的测量标志,并提交相应的资料。4.根据技术设计,选择经检验合格的测量仪器设备进行外业观测,对观测数据进行检核;选择适当的数据处理方法和软件,对外业观测数据进行处理。5.根据项目要求,建立并运行大地测量数据库和高精度导航定位服务系统。6.根据作业区域的坐标系统现状,分析确定不同坐标系统之间转换方法,建立不同等级、不同年代控制网间的相互转换关系。
7.根据大地测量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替代2011年的:1.根据国家、区域和工程测量的不同需求,优化设计满足要求的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参考站网、卫星定位控制网、边角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重力控制网等空间框架基推,井应充分考虑到对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工作的要求。2.根据不同作业区域的地质、环境、地物以及气象等情况选择满足设计要求的点(站)址。并建造适合该区域的测量标志。3.根据控制网的布设情况,编写实施方案。选择满足设计要求的仪器设备,进行相应的仪器设备检验。井依据设什的作业方法进行外业观同。对外业观测数据进行检核,获得合格的观测成果。4.根据观测方法和工程项目的要求。选择经过验证、可靠的数据处理软件对外业观测数据进行处。处理结果应符合设计的要求。5.根据卫星定位控制网的特点,依据工程需要进行似大地水准面(或高程 异常模型)的精化工作。完成卫定位三维控制网的建设。6.根据作业区域的坐标系统情况。进行坐标系之间的分析。确定不同等级、不同年代控制网间的相互关系)
大地测量:
主要增加了:强调测绘基准,CORS基准站网、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方案,技术设计;安全生产、成果保密、质量控制措施;建立、运行大地测量数据库和高精度导航服务定位系统;对项目成果的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没有提控制网优化;边角网;等等。
海洋测绘 的考试内容
1.根据项目要求,确定海洋测绘内容,进行技术设计。2.根据技术设计,实施海洋控制测量,并进行测区深度基准面的联测传递。3.根据技术设计,实施海洋定位测量和水深测量,并对测深成果进行必要的改正,获得海道和海底地形测绘成果。
4.根据技术设计,确定海图的类型和投影方式,进行海图制图综合,并按照海图图式制作海图。
5.根据海洋测绘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验查、验收和归档。
(替代2011年的: 1.根据工程要求按海洋测绘进行项目分类。依据项目分类。选择测量方法,制定测量方案。2.依据海道测量定位、测深原理和使用仪器的实际情况,分析水深定位方法的可行性及其对水深测量成果的影响。3.根据测区已有深度基准面资料情况。确定深度基准面联测和传送方案;依据潮汐理论和测区潮汐变化憎况。分析潮波传播规律;分析各相关因素对数据采集质量的影响。分析数据处理和数据检查方法对成果质量及判断的影响。4.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提供成果的形式和要求;按照制图原理,结合海图实际确定制图原则。)
海洋测量:
强调了海洋控制测量、深度基准面联测传递;海洋定位和水深测量及其改正。也强调过程质量控制;成果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没有再提潮汐理论、变化、分析等;也没提海洋测绘进行项目分类。
工程测量的考试要求
1.根据工程建设不同阶段测量工作的需求,设计并建立相应的工程控制网。2.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确定测图比例尺、基本等高(深)距及精度指标,选择适当的地形测绘方法,施测现状地形图。
3.根据城乡规划建设的需要,设计并实施城乡规划定线测量、城乡用地测量、日照测量、建筑工地测量、规划监督测量和竣工测量。
4.根据市政、桥梁、水利、线路工程项目的特点,确定工程勘察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测量方案,并实施相应的初测、定测和施工测量等工作。5.根据矿山和隧道工程项目的特点,选择适当的测量方案,设计并实施地上(洞外)、地下(洞内)控制测量和施工测量。
6.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收集现状管线资料,确定管线探测方法和设备,实施现场调查和探测,制作综合或专业管线图,建立相应的管线数据库。
7.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确定变形或形变监测的内容及技术要求,设计适当的监测方案,实施变形或形变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
8.根据特殊精密工程项目特点和要求,选择适当的测量方案,实施精密工程测量。
9.根据工程测量项目和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替代2011年的:
1.根据工程测量控制网建立的分类,选择和设方案,确定施测方法。2.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需要。选择测图比例尺和基本等高(深)距,确定测图方法和生产流程。
3.根据规划的法律法规文件和相关的技术标准。制定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的实施方案。
4.根据市政工程的特点,确定测绘内容,选择测量方案。
5.根据精密工程的特点,对项目设计书的控制测量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进行分析和评估。
6.根据线路工程的特点。确定工程初测和定测的方案。
7.根据地下管线工程项目要求的需要。收集现状管线资料,确定管线探测方法和设备,实施现场调查和探测,制作综合或专业管线图,监理相应管线数据库。程序,选择探测方法。确定探测仪器设备。
8.根据施工项目对施工测量的要求。选择施工测量方案。确定施工测量的方法和仪器设备。
9.根据隧道测量贯通精度。设计隧道测量的洞外和洞内控制测量方案。10.根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和分类。选择变形和形变的观测方案,确定观测的 方法与操作规程及所使用的仪器设备。
11.根据竣工测量的要求。确定工程的测量技术方案)
工程测量:
大纲由11条压缩为9条。
在市政测量中增加了:城乡用地测量、日照测量、建筑工程测量、规划监督测量和竣工测量等。对市政、桥梁、水利、线路工程,确定设计和施工阶段的测量方案,实施相应的初测、定测和施工测量。
强调了质量控制和成果处理
房产测绘的考试要求
1.根据房产管理要求,确定房产测绘内容,进行技术设计。2.根据技术设计,实施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3.根据技术设计,确定房产图的种类、比例尺和成图方法,实施房产权属调查与要素测量,建立房产薄册,制作房产图。
4.根据房产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区分不同的权属和分摊方式,进行面积测算和共用面积的分摊。
5.根据房产管理要求,实施房产变更调查与测绘。
6.根据房产管理要求,依据建筑设计资料,进行房产面积的预测算,并进行房屋预售测绘成果和房屋权属登记测绘成果的备案。
7.根据房产测绘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替代2011年的:房产测绘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房产管理需求。选择房产项目的测绘方案。
2.根据房产测绘方案。运用不同类型控制网的作用,选择布设方案,确定施测方法。
3.根据房产测绘项目。选择权属调查方法,实施房产要素测量。
4.根据房产测量项目的需要,选择房产图的种类和成图比例尺,确定成图方法。
5.根据房产测绘项目要求,正确区分不同的权属和分摊方式。确定测量和检测方法,以及精度等级;进行面积测算和共有共用面积分摊,提供包括房产簿册、房产数据和房产图集以及数据库在内的测绘成果。6.根据房产管理要求。实施变更测量。)
房产测绘:
由原来的6条改为7条。
增加:依据建筑设计资料,进行房产面积的预测算,并进行房屋预售测绘成果和房屋权属登记测绘成果的备案。
过程质量控制,项目成果处理。
地籍测绘的考试要求
1.根据地籍管理要求,依据地籍调查方案,进行技术设计。2.根据技术设计,实施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3.根据技术设计,制作用于地籍调查的基础图(工作底图),实施地籍要素调查。
4.根据技术设计,测定界址点,制作地籍图和宗地图,进行面积量算,建立地籍簿册和数据库。
5.根据地籍管理要求,实施权属变更调查与测绘。
6.根据地籍测绘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替代2011年的:地籍测绘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地籍管理要求,确定地籍项目的测绘方案。2.根据地籍测绘方案;运用不同类型控制网的作用,选择控制网和设方案。确定地籍控制施测方法。
3.根据地籍管理要求。选择用于地籍调查的基础图(调查工作底图)的种类和成图比例尺。确定成图方法。
4.根据地籍项目的测绘要求,选择地籍测绘方法。实施地籍(地形)要素测量。
5.根据地籍测绘项目要求。在正确的权属资料基础上,进行面积测算。明确权属范围。保证精度。
6.根据所测地籍要素明确现状,提供包括地籍图、宗地图,地籍簿册以及数据库在内的测绘成果。
7.根据地籍管理要求,提出地籍项目更新调查测绘方案。)
地籍测量:
强调实施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实施地籍要素调查。
过程质量控制和成果处理。
新大纲中没有出现:地形要素测量,由地籍项目更新调查测绘方案改为实施权属变更调查与测绘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考试要求
1.根据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测绘的要求,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制作边界地形图,实施边界调查,制作边界情况图和边界主张线图。
3.根据技术设计,进行控制测量,并测定界桩点、边界点及方位物。
4.根据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成果,制作边界协议书附图并编写边界走向说明。5.根据行政区域界线测绘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
(替代2011年的:界线测绘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界线测绘要求制定技术方案。
2.根据技术方案,选择测绘方法。实施界线测绘;确定权属关系和确定方位。
3.根据界线分类整理测绘成果。确定检测和检查验收方法。4.根据《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的要求,确定测绘界线的实施方法。)
测绘航空摄影的考试要求
1.根据测区的范围、地形条件和摄影测量要求,选择航摄季节和航摄时间,确定飞行平台、航摄仪和航摄比例尺,划定航摄分区,计算航摄参数,进行技术设计。
(取代: 1.根据项目要求确定的成图方法选择坐标系统和高程基准 确定分幅及编号方法,规定基本等高距,确定成图的平面和高程精度。)2.根据项目要求确定的测区。进行摄划分。提出满足成图要求的影像质量要求及摄影比例尺。获取影像资料;确定对影像资料进行辐射分辨率调整和整体匀色的技术要求,确定图像资料的处理方法。3.根据项目要求和影像资料情况,实施航空摄影测量的航区划分、像控点布设、用控点选刺及测量和外业调绘等工作。4.根据项目要求,对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和数字栅格地图的生产提出成图技术要求,实施解析空中三角测量 内业出图和编辑等工作,井进行质量管理。)
2. 根据项目要求,确定在航空摄影中采用机载激光扫描、机载侧视雷达、低空遥感系统以及定位定姿系统等技术的实施方案。
3.根据项目要求,确定航摄影像资料质量检查的方法和技术指标,并进行航摄中间过程的质量控制和项目成果的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删除:6.根据项目要求,选择合适的卫星传感器影像和影像波段、分辨率、覆盖范围。检查点的精度指标,确定卫星影像的重采样。
7.根据项目要求,确定卫星影像的处理方法。确定影像融合及几何校正策略,确定控制点和影像镶嵌和整体匀色方法。确定分幅载切规则。8.根据项目要求,确定各种产品的数据格式。)
测绘航空摄影:
由原来的5条改为3条。
明确提出:在航空摄影中采用机载激光扫描、机载侧视雷达、低空遥感系统以及 定位定姿系统等技术。
质量指标和成果处理。
摄影测量与遥感的考试要求
1.根据项目要求,确定摄影测量与遥感成果的类型、规格,以及航空、航天影像资料的空间分辨率、波段组合、重叠度和获取时间等技术指标,进行技术设计。2.根据技术设计和测区情况,选择、收集合适的影像数据源,并对其进行必要的预处理。
3.根据技术设计和影像资料情况,划分区域网,布设并测定像片控制点。4.根据技术设计,进行影像判读和外业调绘。
5.根据技术设计,利用影像、像片控制点及定位定向辅助资料,实施空中三角测量。
6.根据技术设计,进行数据采集、数据编辑、影像处理和数据建库,制作数字线划图、数字高程模型、数字正射影像图、三维建筑模型等数据成果。7.根据项目要求,利用多光谱、多时相遥感影像资料,制作遥感调查工作底图和专题遥感数据成果。
8.根据摄影测量与遥感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摄影测量与遥感:
原来的4D产品,其中数字栅格地图不提了,换成了“三维建筑模型”。
“确定各种产品的数据格式”也没提
增加:制作遥感调查工作底图和专题遥感数据成果 明晰了航摄内业的整个流程。强调了过程质量控制和成果处理。
地图制图的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地图内容、表示方法、投影方式和比例尺,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和制图区域的实际情况,收集并合理利用有关制图资料,按照地图编制原则和要求,编绘普通地图(或集、册)、专题地图(或集、册)和特种地图。
3.采用适当的技术方法,收集并处理有关地理信息数据,制作符合技术设计要求的地图数据或地图数据库。4.根据技术设计,结合地形图、专题地图、地图集或电子地图等产品的特点,完成地图制图的印前数据处理、地图制印、地图或地图集装帧以及电子地图产品(系统)制作等工作。
5.根据地图制图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替代2011年的:地图编制的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项目要求确定地图编制的方法和原则。
2.根据地图用途,收集并分析评价制图资料,合理利用;确定地图投影、比例尺、地图内容以及制图综合原则等。3.根据技术设计书。分析评价实验样图 确定样图的符合性分析评价制图过程和地图成果。评定地图质量。
4.根据不同产品形式,确定地图制图后续工作,进行电子地图及导航电子地图等的制作。
5.运用地图数据库和现代地图编制与出版一体化技术落后进行地图生产。6.确定普通地图(集、册)、专用地图(集、册)和特种地图编制的方法和步骤。)
地图制图:
由原来的6条改为5条。
取消:分析评价试验样图,确定样图的符合性;分析评价制图过程和地图成果,评定地图质量。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用“一体化”技术进行地图生产。
增加:过程质量控制和成果处理。
地理信息工程的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项目需求,确定地理信息数据库的内容和系统硬软件平台,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采用适当的技术方法,进行基础和专题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加工、处理及整合。
3.根据技术设计,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入库前的检查和集成处理,建立地理信息数据库,进行数据的组织、入库以及数据库的优化调试、测试。
4.根据技术设计,基于适当的硬软件平台及网络环境,部署并构建数据库管理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系统开发、集成、测试和运行。
5.根据项目要求,制定地理信息数据库及其系统运行管理、维护更新措施,并实施相应的运行管理及维护更新工作。
6.根据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取代 2011年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需求调查与分析。确定基础地理信息员据库系统的建设原则、定位与时间基准,明确运行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制订系统更新策略与管理机制。
2.根据项目要求进行数据库设计。完成概念设计、逻辑结构设计、物理设计、数据字典设计、符号库设什、元数据库设计和数据库更新设计等。3.根据系统设计。进行平台选择、软件开发和集成,进行样例数据的小区试验和系统功能测试。
4.根据项目要求和条件。实施数据库构建。进行数据准备、数据库模式创建、数据入库和质量检验工作。
5.实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系统的整体测试、部署、交付与评价,并进行系统的运行、管理与维护。
6.依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专业的理论和测绘的相关知识及有关规定和实践经验,对完成的基础地理信息系统项目过程文件、项目实施管理、系统测试 及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7.依据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专业通用的标推、规范和规程,运用空间信息(数据)获取、处理、分析、表达以及应用的基本原理。对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和工程设计、数据库运行和应用开发进行测试及评价。提出产品服务模式。)
地理信息工程
由原来的7条改为6条。
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改为地理信息工程。去掉理论性概念名词:如
需求调查,建设原则,定位与时间基准,更新策略,管理机制,概念设计,逻辑结构设计,物理设计,数据词典设计,符号库设计,元数据库设计,数据库构建等。
增加过程质量控制和成果处理
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的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项目要求,确定车载或其他移动终端(如手机等)导航电子地图的成果形式、内容构成、可视化表达方式和应用功能,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确定资料收集处理、工作底图制作、道路和兴趣点数据外业采集、地名和背景数据采集处理的方案。3.按照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的规定,确定对地理信息数据表达的要素内容、空间位置等进行安全技术处理的方式。4.根据技术设计,确定导航电子地图可视化表达及应用软件功能开发的方案。5.根据导航电子地图制作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
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的要求,确定互联网地图的内容和应用系统的功能,进行技术设计。
2.根据技术设计,确定在线地理信息数据集制作、数据保密和安全技术处理的方式,并提出后期数据维护更新的方法和保障措施。
3.根据技术设计,确定网络服务、数据管理和维护、用户注册管理、服务注册管理及客户端应用等软件系统开发的方案。
4.根据技术设计,确定测试和评价系统的负载能力、稳定性、安全性和可拓展性的方案。
三、测绘案例分析部分 【考试目的】
考察测绘地理信息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测绘管理与法作法规》、《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在实务应用时体现的综合分析能力及实际执业能力。【考试内容】
本科目考试内容参照《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综合能力》两个科目的大纲,考试试题的模式参见考试样题中的案例分析题。大纲变化的启示 1、2012年的大纲更注重测绘项目的实践;
2、2012年的大纲注重现行标准规范,注意哪些已经作废的法规;
3、对各个专业的项目都突出了:对项目过程质量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成果进行整理、检查、验收和归档。备考时,一定要注意。
4、注意习惯名称、老知识的更新,如4D产品,拨地测量,GNSS代替GPS。。
5、行业侧重。。。
第二篇:注册测绘师考试大纲
<一>注册测绘师《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一、测绘法律法规考试合本要求
1.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资质管理的规定、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以及《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确认从事测绘活动单位的测绘资质证书的合法性和所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确认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有关测绘资质管理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2.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执业资格的规定以及《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确认测绘执业资格的合法性和注册测绘师义务的履行情况。确认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井分析界定有关注律责任。
3.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外国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的规定。以及《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确认外国人来华从事测绘活动的合法性。确认与外国人合资合作测绘的合法性和履行义务的情况,正确处理涉外测绘活动的有关问题。井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4.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作业证件的规定以及《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确认测绘作业证的合法性和测绘作业证持有人员义务的履行情况。
5.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项目的规定。以及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合同法和测绘收费的有关规定。确认测绘项目招标投标,承包发包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确认测绘合同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关
法律责任。
6.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的规定。以及《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管理办法》 确认测绘项目采用的测绘基准(包括大地基准、高程基准、深度基准、重力基准)和测绘系统(包括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高程系统、地心坐标系统、重力测量系统)的合法性。以及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7.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测绘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确认测绘活动中采用的规范、标准的合法性。根据计量法以及《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确认测绘计量检定人员资格和计量检定机构的合法性确认测绘活动中仪器设备及其他计量器具的合法性。
8.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质量的规定,以及《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确认测绘的位保证测绘成果质量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9.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汇交、保管的规定,以及《关于汇交测绘成果目录和副本的实施办法》、《测绘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确认汇交、保管测绘成果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0.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国家秘密测绘成果的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有关规定、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涉密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确认提供使用国家秘密测绘成用的合法性以及有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履行情况。
11.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中有关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的规定。以及《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 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确认提供和使用各类测绘成果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
12.根据测绘法和测绘成果管进条例中有关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规定以及《重自地理信息被推用核公布管理规定》。确认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合法性和有关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3.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国界线测绘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国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根据测绘法中有关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规定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确认所进行的行政区地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
14.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地籍测绘的规定、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地籍测绘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地籍测绘(含权间界线测绘)活动的合法性,并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15.极推测绘法中有关房产测绘的规定、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的规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有关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规定,以及《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确认所进行的房产测绘的合法性。并依法解决实际问题。
16.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建立地理信息系统的规定。确认所进行的建立地理信息系统活动的合法性;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7.根据测绘法中有关地图的规定和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以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确认地图表示内容和表示方法的合法性;确认公开出版地图的合法性和编制出版单位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18.根据测绘法中有关测量标志的规定和测量标志保护条例,确认建设、保管、拆迁、使用、检查维修,以及保护测量标志义务的履行情况,并分析界定有关法律责任。
二、测绘项目管理考试基本要求
1.根据测绘项目的内容、工期、技术与质量及安全生产等要求。分析判断需要投入的人员、设备等资源。
2.按照《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和《测绘工程产品困难类别细则》(国测财字[2002]3号),根据测绘项目的工期、成果质量要求及投入的资源,计算成本和利润,分析项目的经济可行性。协商确定合同条款。签订正式合同,必要时签署保密协议。
3.按照测绘项目要求,根据《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制定项目设计书,提出各项精度指标,组织编写专业技术设计书,井判定其与项目设计书的符合性和可行性。细化分解项目目标,明确技术路线,合理调配资源,制订具有完整性、层次性和合理性的项目实施计划。确保各工序衔接顺畅。
4.按照测绘项目的专业类别、性质、难度。以及相关人员的技术背景和工作安排等;根据项目实施流程,确定参加项目的各工序技术和质量控制人员。
5.按照测绘项目的内容、工期、技术与质量要求。根据测绘仪器精度指标、性能等方面的区别,确定投人的测绘仪器设备的种类和数量、辅助的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等的配备。
6.依据测绘项目要求,对各专业技术设计书的执行进行指导和监督,选择测量方案,确定测量手段,督促定测绘仪器,明确质量检查方法。
7.依据《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6-2008),根据测绘项目的作业现场环境,进行人员、仪器设备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必要的防护用品用具。制定安全生产方案。
8.根据测绘项目的性质、周期及有关法规,进行地理信息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必要的数据备份、异地存放等防护措施,必要时制定信息安全预案。
9.确定工序(流程)质量控制点,明确评审要素(时间、评审人、内容和结沦),划分评审职责,组织实施阶段评审,提出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报告。
10.根据《绘技术总结好写规定》(CH/T 1001-2005)及有关的技术规范、技术标推,撰写技术总结,内容包括工期、成果精度指标、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对技术问题的处理进行分析、评估、认定,明确结论。
11.按照《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CH 1002—95)要求。督促《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的落实,实行两级检查一级验收,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对最终测绘成果质量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完整的测绘成果
<二>注册测绘师考试《测绘综合能力》考试大纲
一、大地测量考试基本要求(略)
二、工程测量考试基本要求(略)
三、摄影测量与遥感考试基本要求(略)
四、地图编制考试基本要求(略)
五、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考试基本要求(略)
六、地籍测绘考试基本要求(略)
七、界线测绘考试基本要求(略)
八、房产测绘考试基本要求(略)
九、测绘航空摄影考试基本要求(略)
十、海洋测绘考试基本要求(略)
<三>注册测绘师考试《测绘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本科目考试内容参照《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综合能力》两个科目的大纲,考试试题的模式参见考试样题中的案例分析题。
第三篇:2011年注册测绘师考试
首页 >> 工程类 >> 注册测绘师 >> 考试动态 >>江苏>>正文
考前辅导 课堂辅导 在线模考 考试问答 论坛交流
江苏: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12月25日--1月25日报名
发表日期:2010-12-24来源:中大网校[在线考试
]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90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5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1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测绘局共同负责。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组织工作。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测绘局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201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定于4月16日下午和17日,共一天半时间。全省统一集中在南京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及管理模式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共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其中《测绘案例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2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
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含免试)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五、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于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六、报名组织
(一)201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报名时间从2010年12月开始,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25日--2011年1月25日,报名网址:http://.cn。
(二)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南京市规划局)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报名资格初审等各项考务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做好考生的咨询服务工作,使考生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凡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须如实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在网上支付成功后,应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查。
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于2011年1月24-28日将有关材料汇总后统一送省测绘局接受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75号;联系人:陶海林;联系电话:025-83757059。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网上在线打印的2011报名表;
4.所在单位开具的有效业务工作证明(或在报名表指定位置填写、盖章);
5.本人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申请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免试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四)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五)2011年4月7日起,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教材征订与培训
有关考试大纲、教材及培训等事宜,请与江苏省测绘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人:姚先锋;联系电话:025-83757245。
八、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等四项人事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事项的函》(苏价费函【2010】 55号)文件规定,201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每人每科78元,主观题每人每科85元,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房间;联系电话:025-83236117。
九、其他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服务指南查询联系方式。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测绘局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日
共2页,当前第1页第一页前一页下一页
上一篇: 下一篇:
编辑推荐
收藏本页推荐给好友纠错关闭
更多考试用书
综合辅导 考试简介 报考条件 考试时间 考试内容 免试条件 考生须知 组织实施 成绩管理 考试用书 论坛交流 在线模考 短信提醒 辅导资料 模拟试题 历年真题 考试培训
更多名师推荐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兵团: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1 [考试动态]浙江: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1 [考试动态]江苏: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12 [考试动态]湖南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1月13日 [考试动态]湖南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1月10—1 [考试动态]吉林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1月5日-1
[考试动态]湖北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12月17日 [考试动态]广东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12月20-1 [考试动态]安徽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1月4日至 [考试动态]黑龙江2011年注册测绘师资格12月15
更多考试资讯
在线学习考试知道 在线考试
第四篇:注册测绘师2013
关于做好2013注册测绘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2]44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1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3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共设《测绘综合能力》、《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案例分析》3个科目。9月14日
下午 14:00—16:30 测绘综合能力 9月15日
上午 8:30—11:00 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测绘案例分析
考点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1.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2.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3.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4.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5.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6.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三)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学位证书、从事测绘相关专业实践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31日。
三、取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即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内通过全部(3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免试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内参加剩余两科考试合格后,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3年内不得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时间、办法及准考证打印
2013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日9:00至7月1日17:00。考生电子照片通过审核后,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后再进行上传。
《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时间:2013年6月19日9:00至 7月3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在2013年6月19日至7月3日期间进行,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由各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确定,省直现场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7月1日至7月3日。
2013年7月8日前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部门将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表》、《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附件1)上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
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7月18日9:00至7月23日17:00。
(一)报名办法
1、填写信息,上传照片。进 入 河 南 人 事 考 试 网(http://www.teniu.cc),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及日后使用。考生上传信息后要牢记网上报名序号,以备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时使用。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在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照片审核工作,报考人员应再次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须重新上传照片。报考人员通过审核后用A4纸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交资格审查部门,一份本人留存。省直和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的考生(下称“省直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考区应选择省直(请勿错选为郑州)。省辖市考生应选择相应省辖市。、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资格考试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测绘工作经历证明(附件2),属于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还需携带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单位主管部门将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汇总并打印填写《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一式两份。
各省辖市报考单位携带考生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到所在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到省辖市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将通过审核考生的报名材料交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部门,最后由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部门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考试报名表》、《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
省直及中央驻郑副厅级以上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单位主管部门汇总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打印填写《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在规定时间内到省测绘局人事教育处进行资格初审。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在7月10日前将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资料汇总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将各省辖市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交省人事考试中心。
3、网上缴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须使用工商银行卡或交通银行卡(开通网上交易功能)。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2]49号)规定,客观题科目《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和《测绘综合能力》考试每人每科收取65元考试费,主观题科目《测绘案例分析》考试每人收取75元考试费。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网上缴费截止十天后的一个月内到河南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发票(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二)打印准考证。2013年9月9日9:00至 9月15日14:00,网上已缴费的考生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teniu.cc),进入“网上报名”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省直和中央驻豫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属地原则报考;实行人事代理单位(或个人)的报名工作,由各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机构)负责。
五、注意事项
(一)各省辖市、各有关部门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省人事考试中心一律不予受理。
(二)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要严格贯彻按属地报名的原则,任何人不得跨市、跨单位报名考试,违者一律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考试成绩,并追究报考者和有关审核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三)报名汇总时,将考全科与免一科的考生分别汇总,并认真进行校对。
(四)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方可入场。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其它物品一律不得携带。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测绘综合能力》和《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测绘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须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生、报考单位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校对考生报名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人事考试机构工作人员要认真、细心录入考生信息,建立考生信息录入的责任制。
(七)其他考务有关工作,执行《考务工作细则》有关规定。
(八)全省考生可登陆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teniu.cc)查询考试成绩。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测绘部门要加强对测绘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1、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汇总审批表
2、工作年限及从业年限证明
2013年5月15日
第五篇:2019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管理类考试
2019注册测绘师继续教育管理类考试题
单选题
共17题
·
1互联网地图服务单位向公众提供、地理信息上传标注和地图数据库开发等服务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测绘资质证书()。
o
A.地图数据
o
B.专题数据
o
C.空间位置定位
o
D.地理位置定位
·
2下列有关互联网地图监管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o
A.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应当使用经依法审核批准的地图
o
B.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义务对互联网地图新增内容的进行核校
o
C.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需将新增兴趣点向主管部门备案
o
D.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无需配备互联网地图服务提供者
·
3根据《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取得资格证书超过1年以上不满3年提出申请初始注册者,须提供不少于()学时继续教育必修内容培训的证明。取得资格证书3年以上提出申请初始注册者,须提供()学时继续教育证明。
o
A.30
o
B.30
120
o
C.60
o
D.60
120
·
4标准草案征求意见阶段期限是多长时间?()
o
A.2个月
o
B.2个月且不少于1个月
o
C.1个月
o
D.2个星期
·
5下列有关法律规定的描述正确的是:()
o
A.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推广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o
B.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强制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o
C.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不提倡使用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o
D.国家支持开发各类地理信息产品,推广使用国外安全可信的地理信息技术和设备
·
6下列有关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定的描述中正确的是:()
o
A.网络运营者任何时候都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o
B.人和组织可以不经被收集者同意获取个人信息
o
C.个人和组织可以不经被收集者同意可以出售个人信息
o
D.网络运营者经被收集者同意可以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
7涉密测绘成果经谁批准可以复制()。
o
A.本单位领导
o
B.本单位上级部门
o
C.涉密测绘成果的定密机关
o
D.涉密测绘成果的提供机关
·
8影响测绘质量的不利因素包括()。
o
A.质量观念淡薄
o
B.质量质量管理松懈
o
C.职业道德缺乏
o
D.以上都是
·
9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和非涉密计算机间是否可以交叉使用()。
o
A.可以
o
B.未规定
o
C.不可以
o
D.规定不祥
·
10《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自()年3月1日起施行。
o
A.2007
o
B.2009
o
C.2011
o
D.2012
·
11地图工作应当遵循维护国家主权、保障地理信息安全、的原则()。
o
A.保障国民经济发展
o
B.方便群众生活
o
C.保障国防建设
o
D.维护国家利益
·
12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自收回该证书之日起,当事人()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o
A.1
o
B.2
o
C.3
o
D.4
·
13哪些标准规定了测绘成果质量检查验收与质量评定的方法和要求?()
o
A.《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和《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
o
B.《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18316)
o
C.《地理信息
质量评价过程》(GB/T
21336)
o
D.《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
24356)
·
14我国现行《标准化法》规定的标准层级有几级?()
o
A.4级
o
B.5级
o
C.3级
o
D.2级
·
15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o
A.1988年12月29日
o
B.1989年1月1日
o
C.2017年11月4日
o
D.2018年1月1日
·
16法律法规规定地图出版物可以刊载下列哪项地理信息?()
o
A.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地理信息
o
B.经过市级以上主管部门审核可以公开的地理信息
o
C.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地理信息
o
D.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地理信息
·
17《测绘法》规定,对于成果质量不合格的,应做出()处理。
o
A.责令测绘单位补测或者重测
o
B.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降低测绘资质等级或者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o
C.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o
D.以上都是
多选题
共3题
·
1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初始注册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o
A.《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o
B.《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o
C.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o
D.逾期申请注册的人员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o
E.身份证明
·
2测绘质量监督管理的主要措施有()。
o
A.审核质量管理体系
o
B.监督检查成果质量
o
C.组织质量奖励惩处
o
D.建立质量信用体系
·
3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抽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o
A.项目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符合性
o
B.受检项目中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的检定情况及其精度指标与项目设计文件的符合性
o
C.引用起始成果、资料的正确性和可靠性
o
D.成果各项质量指标的符合性,包括数学精度、地理精度、观测质量、计算质量、点位质量、整饰质量等
o
E.成果资料的齐全性和规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