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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编辑:星海浩瀚 识别码:20-316614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5 07:37:52 来源:网络

第一篇:兰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兰州大学2012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100人左右,为各种考试方式和专项计划招生人数之和,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因国家未下达2012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复试前由学院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布。

二、推免生

我校以推荐免试方式招收的硕士推免生总数一般为学校招生总规模的40%左右,包括招收的校内、校外推荐免试生。接收校外推免生办法请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推荐免试”栏目中查询。

我校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为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两个专业学位类别以外的其他各招生专业。

被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校外学术型推免生,第一学年可100%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助研助学金;被录取为非在职培养的校外专业学位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优先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金额为50%学费。所有来源于其他“985工程”高校的校外推免生(含专业学位),在其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奖励优秀生源奖学金3000元。外语能力突出(托福、雅思或GRE考试成绩优秀)的校外推免生,学校优先为其提供公派研究生项目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或联合培养博士的机会。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12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法律(非法学)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法学)

(1)符合(一)中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

(1)符合(一)中1、2、3、4、5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且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具体业务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项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两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本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本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招收单独考试考生的专业为我校学术型各专业和部分专业学位类别。

招收单独考试的专业学位类别有:工程、农业推广、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药学等6个专业学位类别,其他专业学位类别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

四、报名及现场确认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0月,考生首先在网上报名,11月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教育部规定: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报考我校全国统考、推荐免试、法律联考的考生,原则上应选择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MBA、MPA等管理类联考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只能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兰州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

●申请在“广州”参加考试的MBA、MPA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广州考试”。

五、初试

(一)按“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的规定,请准考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单独为准考生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初试时间:2012年1月7-8日。

(三)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至4月中旬。

(二)复试地点:兰州大学。具体详细地点由我校各招生学院(或研究院)在复试前确定并通知参加复试的考生。

七、有关重要说明

(一)专业学位各招生类别均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和强军计划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兰州大学201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根据教育部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的规定。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在复试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试时未出具其所在职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有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报考学院(或研究院)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经有关学院(或研究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

(四)考生在初试中,如初试科目有一门缺考或违纪,该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五)考生报考资格在复试报到时审查,请有关考生在来校参加复试前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非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或专科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毕业证》、《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复印件;

2.应届考生:须提供大学本科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须提供在职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并注明是否在职培养。

4.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专业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书面证明。

■关于往届考生学历和应届考生学籍的说明

考生报考时所持的学历或学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中能够查询到的学历或学籍,我校直接予以认可。

以下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有关书面证明后其学历才予以认可:

A.持境外学历(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B.持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者,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在线验证”方式获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可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后获得。详情请查看“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teniu.cc/)有关说明。

●对提供虚假信息、不真实证明材料等考生或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复试资格。

(六)考生报名时不填报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在复试时确定。

(七)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我校自主设置专业;专业代码后有“★”者,表示该专业同时也招收博士研究生。

(八)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编码和名称”栏目中的①、②、③、④分别表示初试科目的考试顺序。

(九)经教育部批准,自2003年起,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

(十)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满足招生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可以接收第二志愿考生的调剂复试,届时请直接与有关招生学院(或研究院)联系。调剂最低要求:1.同时满足2012年教育部确定的二区复试线和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最低要求;2.在同一或相近专业之间调剂。

(十一)从2009年起,教育部提倡各招生单位不指定参考书目。我校部分学院不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考生可根据报考专业和考试科目自行选择相关参考书作为参考。

(十二)从2008年起,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开始实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1.实行培养机制改革后,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可延长至4年。

2.培养机制改革资助对象:原则上是我校录取的非在职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委培和自筹在职等录取类别录取的在职培养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及强军计划研究生。

3.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学业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吸引优秀生源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构成。其中:

①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研究生的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全额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资助研究生50%的学费。符合培养机制改革资助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的比例为学术型招生计划的70%(一等50%,二等20%)。

专业学位研究生只有一个等级,资助学费的50%,资助比例为专业学位招生规模的20%。MBA、MPA专业学位不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②助学金:主要用于解决研究生在学期间的部分生活费。分为助研、助教、助管,统称“三助”。助教、助管助学金每个岗位每月75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助研助学金每人每学年4000-6000元,符合培养机制改革资助条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享受助研助学金的比例为90%。

■学校代码:10730

■联系部门: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8912168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政编码:730000

第二篇: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2018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700人左右,专业目录上各学部(院、系)、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录取阶段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及考试成绩等进行微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援藏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属于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单列,详情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报考学术学位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两篇以上(含)论文;③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国防生及现役军人报考,还应遵守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

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5.专业学位报考条件详见相关招生简章。

6.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各单独考试专业招生简章。

三、报名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7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规定时间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和确认,报名结束后考生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修改,因考生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初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以下初试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命题。

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

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

二、301数学

一、302数学

二、303数学

三、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3.准考证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8年3月中旬,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面试、专业笔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实验操作等,进一步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以及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等由各学部(院、系)根据本学科特点、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与调剂

1、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因素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除单独考试外,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专业学位学习形式详见相关招生简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学习年限为2-3年,具体以各学部(院、系)规定为准。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2、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复试及录取。

自2014年起,我校不再向调入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六、学费和奖助体系

1.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术学位学费标准为0.8万元/生.学年,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按三学年缴纳。专业学位和特殊招生项目的研究生按照各类招生简章规定缴纳学费。

2.从2014年起,我校实行新的奖助体系,具体内容见《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设立方案》(师校发〔2014〕31号)和相关文件。

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均不享受新生奖学金及助学金。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被我校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不能申请以上奖助学金。

七、住宿

在学制规定年限内,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以推荐免试方式录取的专业学位硕士,由学校安排住宿,其他方式录取的均不安排住宿(简章有特殊说明的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由学校安排住宿。定向就业的北京地区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八、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

1.我校2007年起开始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15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或进行联合培养。在读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可以在二年级时申请硕博连读,通过我校规定的考核后即可在第三年进入博士阶段学习。

九、其他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若教育部在 2018招生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予以公布。

4.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区212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2)北京师范大学查号台:(010)58806183(3)北京师范大学各学部(院、系)联系方式

(4)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监督邮箱:bsdjjb@bnu.edu.cn。

2018年我校将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民族骨干计划)、以单考形式在西藏自治区定向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

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人数在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人数外单列,2018年招生人数以国家计划为准。除简章注明不招收的和非全日制专业,其他全日制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除复试时须提供《民族骨干计划登记表》外,其他报考条件、考试内容、报名和考试程序等与普通硕士生完全一样。录取时在全体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教育部下达的分省计划、考试成绩、是否在职以及工作单位性质、民族、报考专业等。

被录取的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必须回到定向所在省(区、市)或单位就业,且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详情请参考教育部民族教育司网站的相关内容)

援藏计划预计招收10人,此计划招生人数在2018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人数外单列,具体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2018年招生专业如下,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部的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学。每个专业招收2人左右。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完成学业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在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人数外单列,2018年拟招收5人,仅限报考全日制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以下简称高校)。

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录取时在全体报考该计划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考试成绩、报考专业、服役时间长短、服役单位及地区艰苦程度、服役期间表现等。

第三篇:兰州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兰州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介绍

1.视觉传达设计

培养具有国际文化视野、深厚设计素养和较高实践水平,能从事媒体策划、广告设计、书籍设计、包装及企业形象设计、品牌推广等的实践、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平面设计专业人才;培养以视觉传达为基础,数字媒体艺术为核心,多学科交叉渗透,拓展延伸,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与开发等领域的复合型创新人才。主要课程有:设计史论、造型基础、设计基础、文字设计、图形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品牌设计以及角色造型设计、CG艺术创作、互动媒体设计等。

2.环境设计

培养具有深厚艺术设计修养和较强设计实践能力,能运用现代设计理念和技术,以前沿的设计思维推进人类生存空间品质的不断优化。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艺术设计基本功与开拓性创新思维为特色;掌握专业基础理论和较强的设计组织协调能力;注重多学科、多领域的交叉与渗透;强调教学与科研、教学与设计实践相结合。培养能从事各类室内外环境设计、景观设计、家具设计、规划设计等实践、管理、研究和教学工作的人才。主要课程有:世界现代设计史、西方建筑史、中国建筑史、设计管理、内外部空间设计、建筑及环境设计方法学、快速表现、设计表达、建筑环境设计、室内环境设计、家具与陈设设计、建筑材料与施工工艺、公共设施设计、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等。

3.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方向)

培养具有扎实的数字媒体技术应用基础和艺术理论基础,掌握数字技术在影视艺术领域、网络多媒体艺术领域中的应用原理、基本知识和技能,并获得系统的数字艺术创作训练,发挥文字、图形、影像、声音等元素的综合媒介效应,能利用先进的数字媒体技术手段来进行数字影视节目制作、CG创作、网络多媒体艺术设计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有:动画艺术概论、数字媒体艺术概论、建筑漫游、数字动画技术前沿、数字影像基础、角色造型设计、动画原理与技法、插图设计、CG艺术创作、场景设计、影视声音艺术、网络多媒体设计、三维动画基础、导演基础、定格动画、分镜头研究、剪辑艺术与实践、互动媒体设计、雕塑与三维造型、影视包装、设计管理、动画衍生产品设计与开发等。/ 17

4.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表演方向)

培养具有宽阔音乐视野,深厚文化素养,扎实理论基础,过硬演唱技能,能够在文艺团体从事声乐表演、或在学校从事音乐教育、或从事音乐文化管理和音乐研究的专业人才。培养方向包括美声唱法、民族与民间唱法等。主要课程有:声乐、合唱、指挥、音乐美学、中西方音乐史、音乐鉴赏、中华民族民间音乐、世界民族民间音乐、钢琴基础、艺术指导、即兴伴奏、MIDI制作、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歌曲作法、舞台表演、正音台词、综艺主持、形体训练、意大利语音、民歌鉴赏、音乐心理学等。

5.音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方向)

培养掌握较高的器乐独奏表演技能和乐队合奏技能,具有系统的音乐理论基础和良好文化修养,具备现代音乐意识和创新精神,具有艺术实践能力和音乐文化管理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成为适应社会音乐专业演出团体、音乐科研机构、音乐教育机构需要的表演、管理、研究和教学人才。乐器种类包括钢琴、手风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琵琶、二胡等。主要课程有:音乐基础理论、中外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专业器乐演奏、重奏、合奏、钢琴艺术指导、钢琴即兴伴奏、MIDI制作、乐理、试唱练耳、和声、曲式、舞台表演、综艺主持、第二乐器选修、形体训练等。

二、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2016年在全国计划招生140名。

1.分专业招生计划及相关事项

设计学类专业:80名。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方向),新生入校后进行专业选拔分流。

音乐表演专业:60名。其中声乐30名(包含美声唱法和民族唱法);器乐30名,乐器种类包含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弓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乐器(单簧管)、民族乐器(二胡、琵琶)。

2.分省区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

我校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采用各省区专业统考成绩,在考生达到下表原则要求的情况下,按照考生在本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各省音乐表演专业统考成绩最低要求不含自选加试成绩。

具体分省计划和报考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招生 / 17

范围

科类

计划

专业统考成绩最低要求

文化课成绩最低要求

其他要求

艺术设计专业招收80人。(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方向))

北京

文理兼收

250 / 17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一批本科控制线的63%。(山东省考生高考总分要求按照山东省政策执行)

色觉正常。

天津

文理兼收

250

河北

文理兼收

260

内蒙古 / 17

文理兼收

230

安徽

文理兼收

330

山东

文理兼收

260 / 17

河南

文理兼收

260

湖南

文理兼收

260

重庆

文理兼收

230 / 17

四川

文理兼收

250

陕西

文理兼收

250

甘肃

文理兼收

260 / 17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招收30人

河北

文理兼收

160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一批本科控制线的63%。

招收美声和民族唱法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68厘米。

湖南

文理兼收

230 / 17

山西

文理兼收

四川

文理兼收

330

重庆

文理兼收

230 / 17

内蒙古

文理兼收

210

甘肃

文理兼收

250

宁夏

文理兼收

/ 17

音乐表演专业(器乐)招收30人。

河北

文科

2(单簧管)

160

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外语满分不为150分的省份按照比例折算);高考文化课总分不低于一批本科控制线的63%。

招收乐器种类为键盘乐器(钢琴、手风琴)、弓弦乐器(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木管乐器(单簧管)、民族乐器(二胡、琵琶)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 155厘米,男生身高不低于 165厘米。

2(大提琴)

文理兼收

4(我校招收乐器除单簧管、大提琴)/ 17

湖南

文理兼收

230

山西

文理兼收

内蒙古

文理兼收/ 17

210

四川

文理兼收

330

甘肃

文理兼收

键盘乐器5名

220

民族乐器3名

230

弓弦乐器2名13 / 17

220

单簧管1名

220

三、监督机制/ 17

/ 17 / 17 / 17

第四篇:东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东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4年,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117个(其中一级学科34个、二级学科83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9个,其中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9个。总招生规模约为350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900名左右,专业学位研究生1600名左右;拟招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生1200名左右(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院系专业比例有所不同)。

一、学术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查看2014硕士生招生目录院系“备注”栏):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② 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具备:1)能提供由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全部必修课程学习证明及成绩单;2)通过CET四级考试;3)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4)一般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持海外学历考生在报名时必须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本科阶段是国防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属选培办的同意,并在报名信息的“现役军人码”栏中确认“国防生”身份;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文件规定,国防生录取后必须保留1-2年学籍后方可入学。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现役军人报考强军计划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必须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于2013年11月30日之前寄送至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我校部分招生专业对考生的报考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详见东南大学2014年硕士生招生目录“备注”栏),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二、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其他专业学位类别硕士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学位硕士生一致。

5.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软件工程硕士不接

收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报考。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考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在职考生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在校研究生须经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其他人员须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目前在读本科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就业”硕士生:录取前,我校须和考生及其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如:强军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国防生等。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东南大学报考点(代码:3202)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程序: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现场确认

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程序: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后,方准予考试。

四、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下载《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须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

一、英语

二、日语、俄语、数学

一、数学

二、数学

三、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复试

1.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方可参加复

试。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不得进行调剂;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东南大学,具体时间、地点届时见网上通知。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际操作等。专业知识笔试覆盖范围参见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等五个类别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考试将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及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可除外),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及要求请直接与报考的院(系、所)联系,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复试。

5.考生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六、录取

各招生院(系、所)根据《东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综合考察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4年秋季入学。

七、其他说明

1.我校2014年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各院系“招生人数”基本上为2013年的录取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仅供考生参考,录取时视当年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各招生专业近几年的复试分数线和报考录取情况统计可参见研招办主页“历史数据”。

2.招生目录中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表示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3.我校硕士生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确定)。

4.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另行公布。同时学校向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全日制硕士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在修业年限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院系为研究生设置的奖助学金。学校、院系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奖助办法另行公布。

5.我校不组织单独考试;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6.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若2014招生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八、信息查询、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信息将及时公布在东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eu.edu.cn),请考生密切关注。

联系电话:025-83792452 传真:025-83792583 电子邮件:yzb@seu.edu.cn 邮政编码:210096

地址:南京市四牌楼2号逸夫建筑馆二楼203室

第五篇:中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北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三年

三、招生名额

2013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含有专业学位),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委培和统分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各学科、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中北大学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免试推荐生也须现场确认)须根据教育公布的确认时间,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办理有关手续,出示身份证件、学位证、毕业证等,凭报名号缴纳报名费、照相,并校对信息。请各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

免试推荐生必须到推荐单位领取效验码,凭效验码登陆网站报名。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

山西省2013年设13个考点,分别是中北大学、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太原科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大同大学、太原市招办、运城地区招办、长治市招办、晋中市招办。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2、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3、接山西省招办通知,今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由于我校条件有限,在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时中北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请其他院校毕业生按照山西省招办通知正确选择报考点!

六、考试

(一)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5日上午

1月5日下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外国语

1月6日上午业务课一

1月6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北大学各学院;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三)我校接受推免研究生,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直接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安排相关事宜。

八、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在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的资格;

(三)考生应随时关注我院网站(http://grs.nuc.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之士报考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中北大学招生单位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学院路3号

邮编:030051招生单位代码:10110联系电话:(0351)3922165传真:0351-3920345联系部门:中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grs.nuc.edu.cnE-mail:yzb@nuc.edu.cn

兰州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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