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仁怀市二合镇食品安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是指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在食品及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餐饮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评估。全二合镇食品安全总体趋势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监测获得的反映全街道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四)食品安全的监管大案要案、查处案件、执法情况及食 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五)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第三条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二合镇卫生监督协管站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辖区内食品
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信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仁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
第四条 信息报告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第五条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仁怀市政府发布。
第六条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报告、发布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的原则,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人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七条 因瞒报、迟报、漏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八条 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参照本制度。
第二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有或者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时,应详细询问,完整记录,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同时上报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并填写信息报告登记表。
二、在日常卫生监督巡查过程中,发现有或者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时,应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同时上报疾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并完整填写信息报告登记表。
三、在接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及社会反映和举报有或者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时,应立即赶赴现场,核实情况后,完整填写信息报告登记表,及时上报县卫生局,同时上报疾控中心和 卫生监督所,并保护现场,协助调查处理。
四、上报时间在2小时内,如遇紧急情况,应以最快速度上报,不得延误。
第三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简阳市平泉镇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了切实掌握食品安全工作信息,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保证信息的准确、畅通和共享,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制度。
(一)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管理机制。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部门、村、社区、企业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各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村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应确定村主任为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每月上报一次;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做到随时报送;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随即向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告。
简阳市红十字医院
第四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XX县XXX卫生院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我XX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信息是指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餐饮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全XX食品安全总体趋势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监测获得的反映全街道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含抽检)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五)食品安全的监管大案要案、查处案件、执法情况及食 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六)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第三条食品安全信息报告。昌乐县城南街道卫生院食品安
全领导小组,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
信息网络,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辖区内食品
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信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
XXX县卫生局卫生监督中心。
第四条信息报告实行定期通报制度。
第五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昌乐县政府发布。
第六条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报告、发布要遵循实事求是和
科学的原则,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
布人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七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会同农业、畜牧、质监、工
商、卫生、商务、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全街道食品安全监管信
息评估制度,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制度。
第八条因瞒报、迟报、漏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
相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参照本制
度。
XXX县城XXX卫生院
第五篇: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
××市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工作,依法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交流与配合,建立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发布工作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食品安全信息是指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在食品及其原料种植、养殖、生产加工、运输、贮存、销售、餐饮检验检疫等监督管理过程中获得的涉及人体健康的信息,主要包括:
(一)食品安全总体趋势信息。全市食品安全总体趋势分析预测、预警的信息;
(二)食品安全监测评估信息。监测获得的反映全市食品安全现状的信息;
(三)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含抽检)信息。通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含抽检)而获得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包括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
(五)各地、各部门食品安全的监管大案要案、查处案件、执法情况及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六)其他食品安全监管信息。
第三条 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沟通交流,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网络,要确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辖区内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信息;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第四条 信息报告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单位的信息报告情况予以通报。
第五条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定期发布。各地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应由当地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组织发布,但需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对于预测、预警或突发事件等需发布的信息以及因特殊原因需要发布的信息,可随时组织发布。
第六条 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报告、发布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的原则,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人对所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
第七条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会同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教育、公安等部门建立全市食品安全监管信息评估制度,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报告、发布制度。
第八条 因瞒报、迟报、漏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九条 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安全监管信息发布参照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