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房地产公司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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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流程
1.咨询领表 > 2.查询名称 > 3.入资验资 > 4.打印章程 > 5.材料受理 > 6.领取执照
内资公司创办流程图(不含专业性前置审批)
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 企业名称预先登记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提交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书、股东身份证明等材料
指定银行入资
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办理机关:市、区工商局 企业登记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提供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等材料
审批机关:公安局特行科 刻制印章 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特行科审批后,刻制印章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办理机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公章等材料
统计登记
办理机关:市、区统计局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起15日内,持营业执照、公章、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材料办理
税务登记
办理机关:税务所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填写税务登记表、提供营业执照、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银行帐号证明、居民身份证明、房产完税证
明或租房协议等材料办理地税登记核定。初始纳税申报在企业开始纳税前核定。
开立银行帐户
转帐资金
基本条件
1、股东为2个(含2个)以上50个(含50个)以下;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咨询服务业不低于10万;商贸公司不低于30万加工;生产及批发类商业不低于50万;广告公司不低于50万;房地产开发公司不低于1000万;装饰工程二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三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四级资质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含)在市局注册。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本公司代拟。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公司的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经理;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经营项目需要前置审批的,应先办理审批手续。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3)企业章程
(4)住所证明
(5)指定委托书
(6)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履历表(18岁起)
(8)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证明
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
一、办事时限
1、名称预先登记,3个工作日;
2、个体工商户开业、变更、注销登记,15个工作日。
二、登记需要提交的文件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由申请人委托的有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申请书;
(3)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证明。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京暂住证、劳动用工证、进京经商证明及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3)经营场地证明;
(4)个人合伙经营的合伙协议书;
(5)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公司注册流程:
一、办事程序:商号(字号)查询->名称预先核准->准备设立登记须提交的文件材料->申请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或驳回通知书
二、办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订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三、须提交的文件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文件清单
1、公司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公司设立登记的证明注①;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注③;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①②;
6、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注⑥,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的决议,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聘任经理的决议或者决定注⑤;
7、《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住所使用证明注④;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或经营范围中有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
备 注:在本科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是依据《公司法》设立、非自然人股东占股50%以上的公司。注:①上述第2项和第5项在名称预先核准时已提交的,公司设立登记时免。
②股东的资格证明是指: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内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由登记地工商部门盖章方为有效);b、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外国自然人及港澳台胞须同时提交与其投资额相当的银行资信证明);c、社团法人登记证、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编制批文;d、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对股东投资资格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提交股东的投资资格证明。
③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应当同时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④住所为租赁的,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或者经租赁管理部门登记盖章的租赁合同原件;住所为股东自有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以及股东提供给公司使用的证明。
⑤有关决议或决定中须载明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
⑥未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指明为复印件的应当提供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除外)。
外资公司注册程序
外资企业设立流程、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环保评估、(中外合资或合作)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的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名称核准、专项审批(如食品行业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合同、章程的审批(外资企业只需章程)、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申领营业执照、公安局备案、, 外汇管理局登记、开设外汇资本金、结算帐户、人民银行登记、开设人民币帐户、办理税务登记(国税、地税)、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第二篇:房地产公司注册流程
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流程:
一、公司名称核准
1、需要起多个名字以备查询。
2、公司名称查询前,需确定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及出资比例、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查名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原件、股东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企业名称核准时间:需1个工作日。
5、企业名称有效期: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名称的有效期为半年;若半年内没有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则可以办理公司名称延期,可以再延长半年。
二、开户验资
1、开设公司临时验资帐户公司名称被核准后,可以公司临时验资帐户。股东按出资比例将注册资本以现金或转帐的形式打入临时验资帐户。
2、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银行提供的股东资金进入情况及公司注册相关信息,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工商登记(营业执照)
1、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材料: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股东会决议、公司住所证明等。
2、办理工商登记所需时间:5个工作日。
3、办理工商登记所需费用:营业执照工本费110元人民币,工商登记费为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八。
四、刻章工商局颁发营业执照后,可刻公司公章、法人章及财务章。
五、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1、所需材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公章。
2、所需时间:1-5个工作日,各地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时间不一。
3、所需费用:148元人民币。
六、办理税务登记
1、所需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章、公司住所证明、会计人员身份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等。
2、所需时间:办理税务登记2-3个工作日。
3、所需费用:20元人民币。
第六条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第三篇:房地产公司注册条件
房地产公司注册条件
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国务院规定的注册资本;
(四)有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还应当执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备案。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五条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方的实际情况,对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注册资本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条件作出高于前款的规定。
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地产经营开发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规定: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四篇:注册房地产公司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部长令第77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指依法设立、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申请核定企业资质等级。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第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四)四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1年以上;
3.已竣工的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4.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5.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配有专业统计人员;
6.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7.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第六条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章程;
(三)验资证明;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五)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和劳动合同;
(六)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出示的其他文件。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
《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以视企业经营情况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满前1个月内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其开发经营业绩核定相应的资质等级。
第八条 申请《暂定资质证书》的条件不得低于四级资质企业的条件。
第九条 临时聘用或者兼职的管理、技术人员不得计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总数。
第十条 申请核定资质等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文件:
(一)企业资质等级申报表;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三)企业资产负债表和验资报告;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经济、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职称证件;
(五)已开发经营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执行情况报告;
(七)其他有关文件、证明。
第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实行分级审批。
一级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企业的审批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经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由资质审批部门发给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资质审批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核发资质证书副本若干份。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企业遗失资质证书,必须在新闻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方可补领。
第十四条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的30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申请办理资质证书注销手续,并重新申请资质等级。
第十五条 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技术负责人,应当在变更30日内,向原资质审批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六条 企业破产、歇业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业务时,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营业执照后的15日内,到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对于不符合原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降级或者注销资质证书。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负责。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年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办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资质年检的,视为年检不合格,由原资质审批部门注销资质证书。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十八条 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不受限制,可以在全国范围承揽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级资质及二级资质以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承担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承担业务的具体范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资质等级企业应当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不得越级承担任务。第十九条 企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条 企业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一条 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公告资质证书作废,收回证书,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资质证书的;
(二)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资质证书的。
第二十二条 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三条 企业在商品住宅销售中不按照规定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降低资质等级,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四条 企业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由原资质审批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质审批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篇:深圳房地产公司注册流程与要求
深圳市和创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房地产公司注册流程与要求
2018/1/12
俗话说的好“民以衣食为天,住房又以安全为先”,证明着人民在食物与住房上有着很大的的硬性需求,在另一方面,也就是现阶段的房价,尤其是北上广深更甚,那么身为房地产开发商亦或者是经营类的中介等等,就有利可图了,那么在深圳注册一家房地产公司的流程是怎么样的?有什么要求?
一
注册公司的基本要求
公司,当然不是随便什么人,随便什么条件都能注册的,或许在不同的城市注册也有少许细节上的差异,但都必须满足一些基本条件。
公司创办人要求
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者,才可注册公司。
注册资本要求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在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无须进行验资。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更需要注意的是,有限公司的股东需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注册资本的大小决定了公司资金实力和可以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深圳市和创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的能力。
注册地要求
公司注册需要有注册地址,该地址需要提供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并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房产(写字楼、写字间以及门面),普通居民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
需要注意的是,已经注册的公司可以在居民单元房内办公,但新办理的公司不可以此登记,否则即便是侥幸办理成功,也不可能通过年检。
公司成员要求
公司必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担任也可以外聘。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若不设则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财务方面的要求
公司必须开设基本账户与纳税账户。
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那么,是否达到了以上基本要求就可以开公司了呢?其实,还有一部分特殊人群不符合注册公司的条件:
国有企业高层、公务员、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不能投资成立公司。
深圳市和创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被吊销营业执照在3年以内、破产清算3年以内的人员。服刑人员执行期未满3年(经济犯罪未满5年)的。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二
注册公司需要准备的材料
我们都知道注册公司肯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之类的个人材料,那我们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电话号码);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拟定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拟定注册公司经营范围、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章程。三
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
初步了解注册公司流程,这样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避免在正式办理手续时手忙脚乱,小白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注册公司的基本流程。
1、填写“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并检索是否有重名,取得核名通知书。
2、编写公司章程并打印(需提供给股东、工商行政管理局、银行、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市和创财税科技有限公司
3、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在政务中心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提出申请。
4、租赁办公地点并找人刻好法人和股东私章。
5、注册公司,领取执照,刻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6、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7、办理税务登记。
8、去银行开立基本账号。
9、税务报道,领取发票,正式开业。
注册公司是一个较为繁琐的事情,并且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进行操作,各城市所在地可能有差异,应以当地的相关规定为准
以上就是和创财税为大家分析的深圳房地产公司注册的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