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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第二届“硕博论坛”活动方案
编辑:梦里花落 识别码:23-984526 14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4-05-02 17:56:05 来源:网络

第一篇:大连海事大学第二届“硕博论坛”活动方案

大连海事大学第二届“硕博论坛”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意义

为促进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的创新,丰富研究生学术生活,推动研究生教育优质资源的共享和跨学科的学术交流,真正落实素质教育,达到科学育人目的,我校在首届“硕博论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继续举办第二届“硕博论坛”活动。整个活动将以“推崇名师、潜修学术、感悟人生、追逐梦想”为活动主题,以全校研究生为中心围绕科技创新和学术研究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科技学术活动,通过校内外学术交流,激发研究生的学术热情,浓厚校园学术氛围。

二、活动内容

1.第二届“硕博论坛”开幕式

活动流程:

(1)主持人宣布大连海事大学第二届“硕博论坛”活动正式开始,介绍第二届“硕博论坛”的活动内容、形式及意义;

(2)回顾首届“硕博论坛”的开展情况,并对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3)邀请校领导为获奖的教师代表、学生代表颁奖;

(4)邀请原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我校客座教授包起帆先生作主题报告;

(5)邀请南开大学孙晓春教授作主题报告;

(6)邀请学校保密工作办公室主任宋红梅为研究生作科研保密工作教育;(7)主持人宣布第二届“硕博论坛”活动开幕式结束。活动时间:10月31日 活动地点:东山礼堂

2.名师讲坛

活动形式:

(1)根据学术的最新发展方向、学术的热点问题以及研究生关心的话题,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为同学们进行专题讲座,主讲嘉宾的组成由最初的校内专家学者,逐步扩大到以校内专家学者为主校外专家学者为辅的形式,使同学们不仅能够得到校内老师的指导教诲,更能听到来源于其他科研院所老师的意见,从而进一步激发研究生的学术灵感,扩展研究生的学术思维。

(2)针对讲座内容,设置同学提问环节,由主讲嘉宾为同学们答疑解惑,共同探讨学术问题,从而促进师生之间的学术交流。

(3)本学年名师讲坛结束后,整理讲坛资料并建立网络投票平台,由同学们自主评选出最受欢迎的讲座名师。

组织单位: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系)、研究生会 活动时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全年开展

预期成果:制作学术报告、学术专题汇编,评选最受欢迎的讲座名师。

3、研究生学术沙龙

活动形式:

(1)根据《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细则》,广泛地向同学们征集感兴趣的跨学科研讨话题,筛选出综合性强、热点度高、涉及范围广的话题,供研究生讨论和交流。(2)各院系同学组织讨论小组,形成小组观点,以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学术短剧、学术漫画等多种形式,展现小组讨论的观点。

(3)举办学术座谈,各学术小组在座谈中展示自己的讨论结果,各小组间互相提问,进一步研讨论题。设立小组间互相投票环节,评出“学术沙龙优秀成果奖”。组织单位: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系)、研究生会 活动时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全年开展

预期成果:将研究生院、各院系、各学生团体组织的研究生学术沙龙活动材料汇编。

4、研究生学术成果展示

活动形式:

根据不同的学科性质和研究方向,征集创意独特、题材新颖的学术成果,不限定表现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学术报告、精简短文,亦或是学术故事、学术发现、优秀程序及实物成果等。组织单位:研究生院、研究生会 活动时间:202_年上半年开展

预期成果:根据学术成果的不同分类,分别评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并将优秀作品刊登在《研究生报专刊》、《海大研究生专刊》杂志上。

5、研究生科技创新竞赛

活动形式:

组织广大研究生举办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并积极参与校内外相关竞赛活动,包括研究生机械设计竞赛、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研究生管理案例分析竞赛、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研究生模拟法庭竞赛、仿真机器人足球大赛等,在组织和参与的过程中,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提高研究生的创新技能力,培养研究生的学术习惯,强化研究生的学术思维。组织单位: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系)活动时间: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开展

预期成果:利用科技创新竞赛平台,评选出一系列奖项,例如“创新团队奖”、“科技团队奖”、“学术之星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评委奖”、“优秀组织个人奖”等奖项。

6、研究生科技创新论文集

活动形式:

为拓展我校研究生科技创新能力,提高研究生撰写科技论文的水平,继续开展研究生科技创新论文集的征稿工作,并根据不同学科评选出适当数量的优秀论文以资鼓励。

组织单位:研究生院、各二级学院(系)活动时间:202_年11月15日至202_年3月5日

预期成果:出版《大连海事大学第二届硕博论坛暨科技创新论文集》,按学科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论文。

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院 202_年10月31日

第二篇: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交通部所属的中国重点大学,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全国首批“211”工程院校。

学院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详细地址为大连市甘井子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学校占地面积13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8.3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1]与研究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像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10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万吨级远洋教学实习船--育龙轮和全国第一艘专用远洋教学实习船、也是世界最先进的专用远洋教学实习船之一的--育鲲轮,2艘国内最先进的无限航区远航教学训练机帆船“波贝433”。(以上内容统计数字截止为202_年12月31日)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装备与海洋工程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与人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系、物理系、体育工作部、交通运输高级研修学院、专业学位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航海训练与研究中心、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航运发展研究院(航海教育研究所挂靠)等19个教学科研机构,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20000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50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7万余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学校还为7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培训留学生及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000余名。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2_年,学校成功举大连海事大学建校百年-校庆徽标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

新百年、新海大、新征程、新贡献,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瞄准新目标,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坚持“尚德、励志、感恩、济世”的育人主线,弘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为主体的校园文

化,承载使命,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学校建设成世界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并向着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第三篇:大连海事大学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简介

大连海事大学(原大连海运学院)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著名的高等航海学府,是被国际海事组织认定的世界上少数几所“享有国际盛誉”的海事院校之一。大连海事大学历史悠久,其前身可追溯到1909年晚清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南洋公学)船政科。解放前,中国高等航海教育历尽艰辛,几度中断。解放以后,高等航海教育得以迅速发展。1953年,由上海航务学院、东北航海学院、福建航海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大连海运学院,时为我国惟一的高等航海学府。1960年,大连海运学院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3年,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和国际海事组织(IMO)在学校设立了亚太地区国际海事培训中心;1985年,世界海事大学在学校设立分校;1994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学校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写了校名;1997年,被国家批准进行“211工程”重点建设;1998年,学校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的认证,成为我国第一所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DNV三个认证规则证书的大学;202_年,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专家组对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的评估检查,并获得优秀;202_年,交通部、教育部、辽宁省、大连市就支持加快大连海事大学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达成了共建协议。通过不断地建设和发展,学校在办学规模、办学层次等方面已居于世界同类院校的前列。

大连海事大学所取得的成就以及在国内外所享有的声誉得到了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1993年,江泽民、温家宝、曾庆红、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视察了大连海事大学。江泽民同志亲笔为学校题词“坚定、严谨、勤奋、开拓,建设世界第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202_年,学校成功举办了“中国高等航海教育暨大连海事大学建校100周年”纪念活动,李长春、张德江、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学校致信或题词祝贺,刘延东、陈至立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视察了学校。

大连海事大学位于中国北方海滨名城大连市西南部。学校占地面积137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70.3万平方米。学校拥有设施和功能齐全的航海类专业教学实验楼群、航海训练与研究中心、水上求生训练馆、教学港池、图书馆、游泳馆、天象馆等;拥有航海模拟实验室、轮机模拟实验室等40余个教学科研实验室,拥有2艘远洋教学实习船。

大连海事大学设有航海学院、轮机工程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交通运输管理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交通运输装备与海洋工程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数学系、物理系、体育工作部、专业学位教育学院、交通运输高级研究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航海训练与研究中心、船舶导航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航运发展研究院(航海教育研究所)等19个教学科研机构,设有49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25000余人,同时招收攻读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并校50余年来,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近6万余名,其中大多数已成为我国航运事业的骨干力量。学校还为70多个国家和地区培养、培训留学生及各类高级专业技术人才4000余名。学校拥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8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4个博士后流动站,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翻译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15个领域)专业学位授予权,以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拥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

学科;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科技合作基地,4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1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1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1个省级紧缺人才培养基地;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大连海事大学拥有一支整体素质好、层次结构较合理、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现有教授273名,博士生导师(含兼职)195名,聘任二级教授34名,三级教授66名,并涌现了大批优秀中青年教师。在海上交通工程、航海信息工程、船舶智能化、船舶动力系统及节能技术、船机修造工程、通信与信息系统、海洋环境保护、海事法规体系等领域,集中了一批专业理论深厚、科研能力较强的知名专家、教授和学术思想活跃、富有创新精神的青年骨干。学校还聘请共享院士5名、“长江学者”3名、讲座教授65名、客座教授364名,通过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校开展实质性工作与交流,使大连海事大学师生能够近距离接触各学科前沿理论,进一步拓展了视野,活跃了学术气氛。

大连海事大学十分注重对外交往和校际交流。改革开放以来,先后与俄罗斯、美国、日本、英国、韩国、澳大利亚、瑞典、埃及、越南、斯里兰卡等国家的50余所国际著名院校、单位正式建立合作关系,在合作办学、互派访问学者和留学生、合作科研等方面一直保持着实质性联系,合作的领域正在不断拓宽。202_年3月学校与世界海事大学合作举办培养的“海上安全与环境管理硕士班”首次招生,进一步提升了学校国际合作办学层次。学校在斯里兰卡科伦坡国际航海工程学院建立了我校校区,并于202_年在斯里兰卡开始招生,实现了我国高等航海教育的首次输出。学校还与多个国际组织和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其中包括: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劳工组织(ILO)、国际海事大学联合会(IAMU)、亚太航海院校联合会(AMETIAP)、国际航海教师联合会(IMLA)、亚太经合组织(APEC)、东南亚国家联盟、国际航运协会(ISF)、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以及马士基(MAERSK)、日本邮船(NYK)等世界著名的航运公司。学校还积极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拓宽办学渠道,引进教育资源。

新百年、新海大、新征程、新贡献,大连海事大学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和省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瞄准新目标,践行“学汇百川,德济四海”的校训,传承“坚定、严谨、勤奋、开拓”的海大精神,弘扬“同舟共济,艰苦卓绝,科学航海,爱国为根”为主体的校园文化,承载使命,抢抓机遇,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学校建设成世界一流的高等航海学府,并向着具有鲜明航运特色的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努力奋斗!

更多资讯请查阅大连海事大学主页http:///

第四篇:大连海事大学校训

大连海事大学校训:学汇百川 德济四海。

“学汇百川”出自东汉王充《论衡·别通篇》:“人含(胸中容纳)百家之言,犹海怀百川之流也。”王充反对读书人株守一经,提倡博学广览,做兼通诸子百家之言的“通人”,他说:“通人胸中怀百家之言”,“大人之胸怀非一,才高知(智)大,故其于道术无所不包”。

“学汇百川”作为校训有两层意思:一是指海大人具有大海般的胸襟,虚怀若谷,广收博取,善于汲取人类文化的一切优秀成果;二是指海大在治学上倡导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容纳各种学术思想,汇聚八方人才。

“德济四海”系化用《周易·系辞上》“知(智)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中的“道济天下”。“济”有救助、造福、成就之义,这里是造福、服务的意思。

“德济四海”作为校训有两层意思:一是做人要以德为本,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和人格;二是指海大培育的人才应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具有经邦济世、服务社会、造福人类的志向、责任和能力。

第五篇:大连海事大学章程

关于《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_-09-03 15:36:32 发布人:李佳桐 审核人:朱闯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31号令)的要求,学校在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反复讨论,现形成《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为汇聚智慧、凝聚共识,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以及主管部门、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等全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范围

学校计划从横向和纵向两个维度,面向十个层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分别为:交通运输部、教育部相关司局领导;咨询组专家;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教代会代表、党代会代表;教职工;学生工作干部、学生;离退休领导;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

二、征求意见的方式

征求意见采取座谈会、发送征求意见函、网络征求意见等方式。

面向校内的征求意见通知、章程征求意见稿、章程制定情况说明、意见反馈表等相关资料已发布到9月2日的“办公通知”,校内师生可登录门户后下载,欢迎全校师生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填写《〈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表》,通过消息流转发给政策研究室李明,或发邮件至dmuliming@dlmu.edu.cn截止日期为9月12日,联系电话:84723651。

面向校外的征求意见,章程制定工作组将通过至函的形式与交通运输行业相关单位、校友沟通联系,通过咨询会的形式听取交通运输部、教育部意见。

《大连海事大学章程》制定工作组

202_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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