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民办培训机构申报条件及流程
1、程序:
(1)、受理:申请人根据办学层次向市行政审批中心劳动保障部门窗口提供完整的文件、证件和填报的审批表等材料。(2)、审查:审批机关对申请人材料审查和实际办学条件进行实地考察。
(3)、经审查和实地考察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及时通知申请者,不予以批准的说明理由。
(4)、发证:对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颁发《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
(5)、公告:新批准正式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发布成立公告。
2、期限:
审批机关当自收到审批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材料之日3个月内完成所有审批程序,作出是否批准决定。
3、申请材料:
(1)举办者的申请报告;《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一式三份);(2)举办者法人资格复印件或公民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本人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
(3)拟任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及资格证书文件、学历文凭、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或职称证书以及基本情况;(4)拟聘的专兼职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名单及资格证明;
(5)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验资证明及经费来源证明、固定资产证明;
(6)拟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章程和发展规划;(7)拟开设专业(工种)的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
(8)自有或租借教学场地、教学设备的证明(协议书)教学设施设备清单;
(9)有关办学和教学管理制度;
4、申办条件
(1)民办培训学校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3)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也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4)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5)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6)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3年以上
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7)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8)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3,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9)应具有与培训专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10)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项制度。
(11)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12)本标准为设置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基本要求。
第二篇: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流程
事
项
名
称
办
理
法
律
依
据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申办
1、《民办教育促进法》
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
3、《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收件后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
理
程
序
1、受理:申请人到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提交申请材料。经办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全的发《缺件通知单》,材料齐全的出具《受理承诺单》,并转交审核人进行审核;
2、初审:处长在1个工作日内对受理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审查,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转现场勘查;
3、现场勘查:4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二人以上)到办学地点进行现场勘查,现场符
合要求的转分管领导审核;
4、审核:3个工作日内,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转局领导审批;
5、审批:1个工作日内,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转经办人办结;
6、办结:1个工作日内,经办人办结批文材料及办学许可证。
办
理
条
件
1、举办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举办民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公民个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省属、中央、部队举办的驻榕社会组织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中外合作申办职业培训机构以及中外合作职业培训办学项目,按省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2、组织机构:
民办培训机构应当设立培训机构董(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不少于5人的单数组成,其中1/3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2年以上的教育教学经验。
设董(理)事长1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民办培训机构的董(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成员。)
3、培训的工种
4、办学规模:
场所、设施、设备的设置应能满足不低于(200人/每年)的办学规
5、办学场所:
办学场所须在龙岩市区内,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理论培训场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的培训专业(工种)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模。
和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有办公用房,教室和办公室应设在一处。办学场地和教学用房不得使用居民住宅、地下室作为办学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办学场所属租赁的,租赁期不得少于3年。
(1)办公用房:有不少于50平方米的办公室(含教师办公室),配有办公桌、保险柜、电脑、打印机和文件档案柜。
(2)理论课教室: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400平米以上;无危房,每个课室不少于30平方米,并配有桌椅、讲台、黑板设施齐全;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
(3)实操场地和设备: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配
有教学、实习、实验的设施和设备,每个工种不少于50个工位。
6、教学设施、设备:
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应具有与培训专业相应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
7、注册资金及固定资产:
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申办市级职业培训机构应达到固定资产(必须与培训有关)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
8、师资条件:
(1)校长:须专职,年龄不超过65岁。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的公民担任,并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教学管理人员: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包括校长在内,不得少于3人。大专以上学历,有2年以上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财务管理人员还应具有会计证。
(3)专兼职教师: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每个培训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专职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各2名。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以及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9、符合本市区职业教育发展规划、职业教育结构布局和职业教育需求等。
1、申办报告(有举办者和经办人签名)。内容应当包括:拟办学校名称,办学地址,申办者简况,拟任法人代表,培养目标,拟设专业,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内容,办学形式,选用教材、教学计划等有关资料。
2、申办者的资格证明文件。
(1)单位申办应提交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申办机构主管部门同意的批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2)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民个人申办应提交身份证、户口薄、申办者姓名、住址以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过失和犯罪纪录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需
提
交
材
料(4)外省或跨地(市)公民个人申办还应提交申办者所在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提供本地担保两个以上的社会组织或个人联合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还应当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明确办学宗旨、明确培养目标及各方出资数额、方式和各自权利、义务,争议调解解决方式等。
3、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材料:
(1)教学场所400平方米以上
自有办学场地:需提交相应的房屋和土地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租赁场地:应提交出租方的房地产产权证明的复印件(需加盖产权单位公章)、租赁协议(应写明校舍总面积、租赁期三年以上、须载明“提供给***培训机构用于培训用途”等)。
(2)相关的消防证明及教学场所必须要有两个疏散通道,并能保持畅通(实地查看)。
4、办学机构的资产及经费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材料。
由具备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
(1)流动资金10万元的《注册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2)固定资产20万元的《资产评估报告》原件、主要设施和设备
清单及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是职业培训学校自有教学设施、实训设备设施仪器配置,而不是举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公司资产。)
5、管理人员、教师和理(董)事会成员的资格证明材料。(带原件核对复印件)
1、《管理人员花名册》一份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校长核准表》一份
(2)校长情况简历表
(3)校长身份证
(4)校长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
(5)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证书
(6)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
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证明
(7)财会人员身份证及从事财会资格证书
(8)所有管理人员与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2、《专兼职教师花名册》一份
(1)教师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学历证书
(2)教师上岗职格证书
(3)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
经验证明
(5)教师情况简历表
(6)所有教师与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3、《理(董)事会成员花名册》一份
(1)全体成员身份证;
(2)全体成员个人简历1份,本人签字;
(3)全体成员(举办者除外)与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协议。
(4)所有成员与举办者签订的聘用合同书
6、学校章程和发展计划。
按照提供的章程范本来写。全部董(理)事会成员要在办学章程末页签名。
7、设立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
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以及校园安全应急预案等多项制度。
8、提交选用的教材。应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9、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使用规范名称,即“龙岩市+字号+(专业领域)+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且中外文名称应一致。并到市民政局办理名称预核手续。
10、填写《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审批表》。
11、教学场地门面、前台、教室、设备相片一套。(电子档)
申报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均需统一使用A4纸,填写可采用正楷书写或打印方式;
2、申报材料若为社会组织复印件的,需加盖社会组织法人单位公
章;若为公民个人复印件的,需本人签字。
第三篇:民办幼儿园申报流程有哪些
民办幼儿园申报流程有哪些
1、申请人向拟建幼儿园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拟办幼儿园(班)进行办园基本条件初审,写出初审意见并盖章。
2、申请人将签署初审意见后的书面申请和申报材料提交给区教委.3、申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层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使用等;
4、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个人举办的提供身份证件、个人简历、资格证件;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举办的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证明文件(社会团体登记证等),并提供拟任民办幼儿园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简历及资格证件。
5、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6、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7、民办幼儿园组织机构,拟任园长、主要行政负责人、专任教师、拟聘兼职教师名单及资格证明文件;
8、经验资机构出具的办园开办费用验资报告、办园经费的来源渠道证明文件;
9、民办幼儿园发展规划;
10、办园场地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用、园舍使用有效证明文件,租凭园舍的须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且租期不少于5年。
11、考察:区教委联同区卫生局和区消防支队等相关部门对申报程序符合规定、申报材料齐备、基本办学条件达到要求的,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考察;
12、发证:以审批同意举办的民办幼儿园,由区教委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和《XX市幼儿园等级证》。
第四篇:民办培训机构自查报告
民办培训机构自查报告
艺术院校自查报告根据北京市教委京教高 43 号《关于继续展开 xx 北京高等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调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我院的教学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以下:1、教学工作的基本情况:我院是 xx 年底由中专校升格为大专院校,规范大专部的教学治理是本 xx 我们所做的重点工作。为此我们特别制定了 1 系列教学治理办法。
1、规范教师教学文件我们首先从规范教师教学文件做起。第 1是强化教学计划治理,要请教师根据教学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进度和教学实行计划,并由系领导检查、审批。第 2 是强化教学进程治理,要求每一个教师课前不但要备好课同时要写好教案,每节课填写教学日志和学生出勤情况。最后,学期结束时,要求每一个教师写出学天生绩分析和教学总结。所有教师各部份教学文件装订成册,期末上交,由各系和教务部份检查,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的 1 个测评。
2、加强教学检查力度学院要求各系每天进行教学巡查,教务处不定时进行课堂教学检查,针对题目作出相应处理。本学期发现个别学生对理论课重视不够,出现较为严重的缺课现象。教务处、学生处重新夸大了学生考勤规定,要求所有教师严格课堂考勤,对缺课同学进行了思想教育,对严重背纪的同学作出了相应的纪律处罚。本学期学院还进行了 1 次学生对教师的测评,针对测评出现的题目还将进行反馈和整改。
3、加强英语教学,迎接英语利用能力的考试艺术类学生文化底子薄,特别是英语,对他们来讲难度就更大了。为了进步同学们的全面素质,我们认真组织同学们参加全国高职高专英语能力考试。首先对同学们进行了动员和宣扬,同时公布学院的规定,要求所有同学必
须参加考试。教务处、文化教学系认真分析了学生现状,对英语课堂教学内容和学时安排都作出了相应的调剂。
2、教学改革方面根据中共中心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决定,北京文化局“多出人材,多出优秀尖子人材的人材战略思想”。我们认真分析了当前艺术事业的蓬勃发展、艺术市场化的运行模式和企业化的治理机制,给艺术人材的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创作出了合适艺术发展、符合北京市文化市场规律的办学新思路,举行了首届戏曲“尖子人材后备班”。用当代的思惟指点艺术教育,转变教学思想和教育观念,调剂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特别是改革人材培养模式和创新办学理念。摸索出以市场为依托、以就业为导向,结合文化体制改革,依照北京市文化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到达 1 种定单式的“演、学、研”相结合办学模式。有方向、有目标地培养艺术“尖子人材”以适应不断发展的艺术需要和社会进步的需要。
第五篇:民办培训机构设立目录
民办非企业登记提交材料目录
一、成立登记申请书
二、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验资报告;
五、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
六、章程草案;
七、填写相关表格(一式两份):
1、《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表》(表01)(要求正反面打印)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表04)(贴一寸证件照)
3、《民办非企业单位内设机构备案表》(表06)
4、《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备案表》(表09)(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执行机构负责人,每人一表)
5、《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表05)
6、《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备案表》(表2108)(业务主管单位出具许可证即可刻章)
7、《民办非企业单位银行账号备案表》(表2109)
八、申请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 材料注意事项:
成立登记申请书:按样本一书写,写明举办者(可以是个人或单位)名称或申请人姓名;拟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住所情况;开办资金情况(写明具体出资人,各自出资金额);申请登记理由等,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
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指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许可证书正副本原件、复印件;
场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及产权证明,后附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可以是房地产商提供的或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或消防备案凭证;
验资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材料):由我局开具《派出所协助调查函》,法定代表人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章程草案:按样本五起草本单位章程,格式内容不得删改([ ]内容为提示填写内容,可删除),“ ” 为单位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内容;章程第二章第九条业务范围按业务主管单位出具的许可证书的许可范围填写
表格一式两份,电脑打印;所有表格必须有手写签名、公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指档案保管单位,证件照复印件裁剪后粘贴在表背面 表01民办非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名单为单数,最少三人,人员与表9备案人数相符
表2109是我局出具登记证后方可到银行办理正式户,办理正式开户后请持银行出具的证书原件、复印件来我局进行银行账户备案;备案表中加盖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申请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包含《人员信息登记表》及学历、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填写表格需要法人、经办人签字的,必须本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需要核验场地(单位标识(单位全称,正规挂牌)、章程、规章制度上墙、消防设施、安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