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2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月湖小学教职员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2012年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机关文明程度,提升机关教职员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提升省级文明单位,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 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员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教职员工。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活动,机关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普先学任组长,教务主任王立敏任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
第五条 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建设工作。
第三章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六条 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校机关各科室。
第七条 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积极投入机关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机关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校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教职工思想问题,关心教职工的成长进步;教职工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教职工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教职工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工作实绩显著;教职工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教职工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教职工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不上网聊天,不炒股,不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教职工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教职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第八条 否决条件:
(一)教职工有违法违纪的。
(二)教职工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教职工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教职工违反市委、市政府“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第四章 文明员工评选细则
第九条 文明员工评选范围包括机关及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员工。
第十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单位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单位利益;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校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
第十一条 否决条件:
(一)教职员工有违法违纪的。
(二)教职员工有违反市委、市政府“六条规定”的。
(三)教职员工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四)教职员工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教职员工服务意识差,被投诉而查实的。
(六)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 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员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文明办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机关年度工作考核一并进行。
第十三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自评。各科室(员工)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十四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民主测评(互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科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
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及员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文明办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及有关人员。
第十六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员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申报表。
第十七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审定和命名。按照得分结果,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命名文明科室(文明员工)。
第十八条 文明科室每年评1至2个,文明员工5-6人。
第六章 管 理
第十九条 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将通报表彰,文明科室将悬挂文明科室奖牌,文明员工则按照奖励制度给予单项奖励。
第二十条 各科室在年底及时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单位文明办,报告不及时或瞒报的,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 文明称号的撤销。已评为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在当年度如有瞒报否决条件之一者,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撤销其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收回奖牌及扣除单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 被撤销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的科室(员工),必须过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西北湾乡卫生院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单位文明程度,提升单位工作人员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员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活动,机关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党委书记葛玲花任组长,副院长徐艳霞任副组长,李金芳 朱马德里 香金元 梁菊梅潘丽 王晓龙为成员。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建设工
作。
第三章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六条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全院各科室。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积极投入机关规划建设,能够紧紧围绕机关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主任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主任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没有误时、误事现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
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不上网聊天,不炒股,不玩游戏,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第八条否决条件:
(一)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科室人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室人员违反县委、县政府“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文明员工评选细则
第九条文明员工评选范围包医院1全体工作人员。
第十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单位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单位利益;积极参加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
第十一条否决条件:
(一)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工作人员有违反市委、市政府“六条规定”的。
(三)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四)工作人员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被投诉而查实的。
(六)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医院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明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西北湾乡卫生院2012-4-27
第三篇: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人民街办事处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本单位文明程度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提升文明单位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职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活动,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处办公室负责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日常工作。
第二条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的第一
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建设工作。
第三章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一条 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管理科、工程科、财务科。
第二条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积极投入引黄事业发展、能够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员的成长进步,科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科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本单位增收。
四、和谐有序。科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
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员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三条否决条件
一、科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的。
三、科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
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员违反六条规定的。
五、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第四章文明职工评选细则
第一条文明职工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在编职工和
临时用工。
第二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引黄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
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
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
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
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第五章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一条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和职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优秀、先进工作者必须在文明职工中产生。
第二条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自评。各科室和职工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三条 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民主测评。双文明评选
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听取科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四条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及职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职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申报表。
第六条 文明科室每年评1个,文明职工名额不限。
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人民街办事处
2012年3月1日
第四篇: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本单位文明程度提升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 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提升文明单位推进作风建设活动”为目标,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 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职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活动,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处办公室负责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评选日常工作。
第二条 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职工建设工作。
第三章 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一条 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管理科、工程科、财务科。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注重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能够紧紧围绕本单位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科室长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员的成长进步,科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长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科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注重开拓业务,创新载体,努力为本单位增收。
四、和谐有序。科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三条 否决条件
一、科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的。
三、科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员违反六条规定的。
五、经单位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第四章 文明职工评选细则
第一条 文明职工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工作人员。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认真落实保密制度无投诉事件和泄密现象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章 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一条 文明科室、文明职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和职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优秀、先进工作者必须在文明职工中产生。
第二条 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自评。各科室和职工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三条 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民主测评。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本单位职工大会听取科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四条 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及职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第五条 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职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并填写文明科室、文明职工申报表。
第六条 文明科室每年评1个,文明职工名额不限。第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13年6月10日
第五篇:职工文明有礼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行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我院文明程度,提升我院职工的文明素质,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充分发挥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示范作用。
第三条文明科室是在科室建设、政治学习、工作业绩、和谐有序、遵纪守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成为思想建设、工作业绩、和谐文明等全面协调发展的科室。文明员工是在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举止文明、团结协作、遵纪守法等方面做出表率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为认真实施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活动,我院将成立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夏晓东同志任组长,马根全、王宏兵、鲍恩龙同志为成员,负责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评选日常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是争创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科室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建设工作。
第三章文明科室评选细则
第六条文明科室评选范围包括办公室、医技科室、公
共卫生、后勤。
第七条基本条件:
(一)科室建设。科室负责人要善于掌握和解决本科室人员思想问题,关心科室人员的成长进步;科室人员集体观念强、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工作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无重大责任事故。
(二)政治学习。科室人员认真遵守学习制度,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宣讲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科室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和集体活动,不无故缺席;认真做好读书笔记和撰写心得体会,学习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三)工作业绩。科室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明确,科室负责人能够以身作则,真抓实干,所属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服务意识强,努力为医院增收、增效,工作实绩显著;科室人员团结协作,锐意进取,努力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和谐有序。科室人员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科室人员衣着得体,仪表端庄,举止文明;科室秩序井然,工作时间严肃认真,上班时间不迟到早退,无吵架斗殴事件。
(五)遵纪守法。注重法制教育,科室人员法制观念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参加普法学习教育;科室人员严格遵守
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科室人员安全责任意识强,无失窃、泄密、失火等问题。
第八条否决条件:
(一)科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
(二)科室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质量不高,工作失误、失职,被投诉查实的。
(三)科室人员不服从组织分配、管理,对开展正常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四)科室人员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五)经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文明员工评选细则
第九条文明员工评选范围包括所有在职在编职工、合同工和临时用工。
第十条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思想正、作风好、积极宣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抵制有悖于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和言论;热爱集体,关心我院事业发展,积极献计献策,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党群组织活动,主动向组织靠拢,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见义勇为,扶贫帮困。
(二)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精益求精,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时间认真履行职责,不嘻笑喧闹,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
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平时注重学习,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
(三)举止文明。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节约意识,自觉保持办公环境的卫生整洁,不乱丢乱扔,不浪费水电,爱护公物;衣着整洁,仪表端庄,讲文明、讲礼貌,言行得体,符合规范;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强,无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团结协作。有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团结友爱,互助协作,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无投诉事件发生。
(五)遵纪守法。平时注重法律法规的学习,自觉参加普法学习教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无迟到、早退现象,上班时间不玩游戏、不炒股、不上网聊天等。
第十一条否决条件:
(一)职工有违法违纪的。
(二)职工有违反廉政建设六条规定的。
(三)职工在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的。
(四)职工不服从组织安排而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职工服务意识差,被有关部门投诉而查实的。
(六)经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事宜。
第五章评选方式和程序
第十二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每年组织一次评选,在科室(员工)申报的基础上,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负责考核、验收。考核验收工作结合医院工作考核一并进行,评优秀、先进工作者必须在文明员工中产生。
第十三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自评。各科室(员工)认真对照文明科室评分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第十四条 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民主测评(互评)。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院职工扩大会议,听取科室负责人自评情况汇报,并进行民主测评。
第十五条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考评。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对各科室及员工进行一次测评,年终根据每季测评情况进行综合评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将存在问题及时通报各科室及有关人员,同时也是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每季测评扣分的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计分。总分100分,由自评分、民主测评分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三部分组成。其中自评分按20%计算,民主测评分按40%计算,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分(每季测评情况的综合结果)按40%计算,三项之和为科室(员工)的最后得分。总得分在80分以上的,方有资格参加评选。
第十七条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审定和命名。
按照得分结果,由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命名文明科室(文明员工)。
第十八条文明科室每年评1至2个,文明员工名额不限。
第六章管理
第十九条获得荣誉称号的文明科室和文明员工将在全院职工扩大会议上通报表彰,文明科室将授予文明科室奖牌,文明员工则按照我院奖励制度给予单项奖励。
第二十条各科室在年底及时上报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或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文明领导小组,报告不及时或瞒报的,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一条文明称号的撤销。已评为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的,在当如有瞒报否决条件之一者,经双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核实后,撤销其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收回奖牌及扣除单项奖励。
第二十二条被撤销文明科室(文明员工)称号的科室(员工),必须过一年以上,方可参加评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文明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