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公司注销流程
公司注销流程
一、注销条件:
公司因下列原因之一的,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3、股东会决议解散;
4、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5、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由公司指定或者委托公司员工或者具有资格的代理机构的代理人作为申请人办理注销登记。
二、税务注销:
1、申请条件。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
2、申请手续。纳税人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需要填制《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份,提交《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并附送以下材料(原件核实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时限。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申报办理;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申报办理;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申报办理。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在30受理审批程序。
5、受理审批程序。
(1)受理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机构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2)审查。主管税务所审查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进行违法违章处理。
(3)注销清算。主管税务所对纳税人未办结的涉税事项进行清算,办结申报事项;结清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罚款;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移交稽查部门。
(4)收缴证件和资料。办理发票验旧、缴销手续;取消相关资格认定;对防伪税控纳税人取消防伪税控资格、交回防伪税控设备;收回税务登记证件。
(5)核准。核准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在其报送的《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纳税人。在送达税务文书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或者其他签收人签名或者盖章签收。
三、工商注销:
1、注销登记在所属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一般可到区级以上的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的工商登记窗口办理。
首先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登记窗口进行注销登记的相关事项咨询,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准备出具相关材料。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在提交材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注销登记2个工作日内完成。
4、注销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
5、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6、分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并粘贴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指定
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权限、委托期限。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要提交身份证原件(供当场确认使用)。
(3)公司出具的注明分公司注销原因的注销决定(属于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完税证明。如没有进行税务登记,可以提交领取营业执照时工商登记机关核发的办理税务登记使用的那联“分公司登记核准通知书”作为证明。
(6)分公司如单独开设有银行账户的,还需提交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四、银行基本账户注销
1、基本账户注销需到开户银行,携带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章、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有支票的带上未使用过的支票。
2、法人可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此业务,但需要法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3、在银行填写注销所需各类表格资料。
4、如果没有其他账户,原有资金银行会退还给您。
5、注销业务一般当天办理,当天完结。银行不同,时限也不同,但1-2天应该都可以办理好。
五、组织机构代码注销
1、需办理完成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证、银行基本帐户的注销。
2、携带代码证书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到所属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3、注销时限:自公司注销之日起30日内办理。
六、社保账户、公积金账户注销
1、到当地社保中心申请注销社保帐户,携带申请材料,在社保窗口填写企业社保销户
登记表办理销户手续。
2、申请材料:
(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
(2)社会保险登记证;
(3)法院破产裁决书或其他法律文书;
(4)其他有关注销文件。
3、执行程序:
用人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时,应当在30日内向所在区、市的社会保险登记机构申请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提交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注销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在办理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前,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利息。
七、公章、财务章注销
1、个体工商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加指模。
2、有限公司(股份制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作股东的出示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注销印章申请书,盖单位公章(包括对方单位公章);股份制公司由法人及所有股东在注销印章申请书上签名按手指模,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变更地址注销必须出具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原件,交复印件。)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申请书加盖公章、法人及股东签名加指模,并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公司加具意见及盖上级公章。(公司对公司做股东,需提交对方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对方公司公章。国有、集体、全民所有制企业,必须由上级主管部门加意见并加盖上级公章)。(变更地址注销必须出具工商局的变更证明原件,交复印件。)
4、印章遗失或被盗抢需要注销的:必需先到所在地日报社以法人名义刊登遗失声明,持报社收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以文书形式写一份遗失或被盗抢说明书(经过),并由法人签名按手指模,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所有股东签名、按手指模,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销申请书及委托书需法人及股东签名加指模,加盖公章。
5、以上如法人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加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所有印章需一次全部注销。注销印章前,请先咨询银行、国税、地税、社保、车管等部门需否用章,确认不需使用后方可缴销,否则后果自负。
7、注销印章后,请将[印章注销证明]复印留底。
第二篇:公司注销流程
一、召开公司股东会,决定公司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要在报纸上做公告);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到工商局领取《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在外地设立分公司的(即分支机构),应该先别理这些分支机构的注销登记,再办理公司的注销登记手续。
三、持公司的股东决议,公司和分公司的所有《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和分公司的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办理注销登记的授权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报纸公告等文件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注销登记批准后,工商局会发给你公司《注销登记通知书》,凭此通知书到税务机关、技术监督局、银行等有关部门办理注销有关证件的注销手续。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备案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备案事项证明文件。
◆ 公司清算组备案。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关于成立清算组的股东大会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加盖公章)。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无须提交股东会决议,提交人民法院成立清算组的决定。人民法院裁定解散的,还应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还应提交行政机关的相关决定。
第三篇:注销公司流程
形成注销公司的决议
税务审计
税务注销
工商注销
反正一大堆部门注销!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流程: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
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馀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馀财产。
六、终结清算工作。
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你可以询问当地工商税务相关的代办所,他们会提供操作性更强的建议,有的还能提供代办服务。
第四篇:公司注销流程
公司注销流程
基本程序
(一)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 注销地税所需资料:
1、税务注销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书面申请
4、公章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地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未缴销的发票
8、发票领购本等
9、近三年国税完税证明
10、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注销国税所需资料
1、税务注销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书面申请
4、公章
5、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6、国税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未缴销的发票
8、发票领购本等
9、已注销地税的要提供地税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二)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清算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三)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4、注销登报公告需要到当地市级公开发行报刊办理
(四)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五)备案登记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表示自愿注销和申请注销原因等(需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
5、国地税注销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核对)
6、《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六)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登记证书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七)操作员卡 所需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执照复印件
3、法人卡、操作员卡和法人卡密码
4、企业注销申请报告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公章
7、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注销银行所需资料
1、国地税注销结果通知单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
3、营业执照正本
4、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7、印鉴卡
8、印鉴卡上预留印鉴
9、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支票本
11、电汇凭证等银行相关资料
12、销户申请书
办理:企业一般有一般户、基本户。先注销一般户,然后拿一般户的撤销银行通知单到基本户的开户行进行注销。基本户的撤销申请得人民银行审批,一般七个工作日可审批下来。账户有余额的开支票提现,金额特别大的要问银行如何办理(每个银行的要求不一样)。
(九)注销营业需要的资料
1、股东会决议
2、登报的报纸
3、清算组备案通知书
4、注销登记申请书
5、公章
6、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7、国地税注销回执原件
(十)注销代码需要的资料
1、执照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2、代码证正副本
3、代码卡
(十一)注销公章需要的资料
1、国地税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2、撤销银行回执
3、执照注销回执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注销回执
5、刻章登记卡原件
6、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
注销公司步骤:
1、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第五篇:注销公司流程
注销公司流程
一、先注销出口退税
1、预约国税“出口业务”
2、出口退税系统中做备案数据采集。
3、打印退税备案相关报表(一式两份)
4、生成退税备案相关数据(导出文件入U盘)
5、将两份表格及导出的文件带去江高国税10号窗口办理
二、再注销国税
1、预约国税“税务登记”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国税前台)
3、当月增值税申报表(若月末申请还需提供下月申报表)
3、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当年年报、季报)提供电子报盘XML.格式
4、财务报表(当年年报、季报)提供电子报盘XML.格式
5、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表(清算报告)
6、营业执照、国税税务登记证
7、缴销金穗盘证明、发票领购簿
三、然后注销地税
1、预约地税“综合业务”
2、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地税前台)
3、营业执照、地税税务登记证
4、补缴所有欠缴税款
四、最后将国税、地税注销批复文件带去工商局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