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10住宅装修须知(业主签收)
住宅装修须知(业主签收)
一、为加强住宅装修管理,保证房屋的合理、安全、正常使用,明确管理职责及管理范围,减少与业主产生不必要纠纷,本着“以人为本”、“引导为主”的原则,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第110号令、《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本小区物业的实际情况和小区《(临时)管理规约》,制定本须知。
装修范围:业主装修只限在其产权范围内进行,不得超越外墙或在其他共用部位从事装修;
二、业主或使用人对住宅进行装修,必须保证房屋的整体性、抗震性和结构安全性,符合防火、防水、保温、隔音、卫生等有关规定及建筑功能要求,不影响相邻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使用。
三、房屋装修和使用中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和破坏房屋外貌;
(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三)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四)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跃层禁止上下两层阳台中间搭建构筑物进行上下封闭,破坏外立面的整体统一性)
(五)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六)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七)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八)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九)乱倒垃圾、杂物;
(十)在建筑物、构筑物上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十一)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或者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十二)(十三)
(十四)(十五)在预置的空调架板外安装空调机; 调换、修改分户防盗门时改变原有尺寸; 包没封闭管检修孔;
在阳台、厅、房间排设水管、安装洗手盆;(十六)(十七)(十八)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一,二楼临平台的阳台禁止开墙改装成门、平台不得占用、不得安装防护栏;
禁止以任何形式安装防盗保笼、防护栏、防护网及禁止安装、晒衣架、遮阳棚、花架等;阳台封闭需统一颜色、材质、规格、型号,达到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后再安装。(十九)
(二十)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二十一)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及设施和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根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本居住小区不得擅自进行下列装修行为:
(一)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1)、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2)、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本款所列第(1)项行为,应当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2)项行为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
(二)改动卫生间、厨房间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订施工方案,并做闭水试验。
(三)装修活动涉及本须知第四条第一、二款内容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
(四)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非业主的住宅使用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应当取得业主的书面同意。申报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2)申请人身份证件;
(3)装饰装修方案;
(4)如施工中发生管线变更,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需向业主提供住宅装修管线布置图等资料;
(5)如自愿选用无资质证书的施工单位进行装饰装修的,所有因装修造成的一切问题由业主自行负责。
(五)涉及本条第一款行为的,需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本条第二款行为的,需提交设计方案或者施工方案;
(六)委托装饰装修企业施工的,需提供该企业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五、业主或使用人在装修施工前,应当将施工单位、施工期限、装修内容(包括住宅装修设计图、施工方案)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并为施工人员办理小区临时出入证等手续。
六、物业服务公司应当及时告知装修的业主或使用人有关《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不得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破坏房屋外貌和违法搭建等住宅装修的禁止行为、禁止敲凿的部位及相应的注意事项。为加强对施工单位装修行为的管理,物业服务公司可与装修单位签订《住宅装修管理协议》。
七、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住宅使用人必须在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后,方可进行装修。住宅装修申请、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业主或使用人应督促房屋装修的施工单位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书面告知物业服务公司的有关装修内容施工,做好房屋装修隐蔽工程记录,若需调整装修项目,应及时通知物业服务公司;
(二)严格执行本市住宅装修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遵守施工作业时限;
1、周一至周五: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2、双休日及节假日为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
3、春节期间清场,不得留宿;
4、晚间18时至次日上午8时,午间12时至14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钻、锯、拆打等产生严重噪声及有刺激性气味的施工活动。拆打时间为8:30—11:30 14:30—17:30。
(三)园区内的装修材料从4楼起吊,请匆使用消防楼梯及电梯,以免损坏消防楼梯墙面及电梯顶板。施工期间铺设地板,木龙骨须用井字龙骨方式或用水泥进行敷设,且必须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操作,钻头安装限位器且钻孔深度不得超过3.5CM。(删)
(四)搬运装修建材时不得妨碍其它业主或使用人的正常通行,不得造成公共部位的损坏和污染,住宅装修施工废弃物,应装袋清运到指定的地点堆放,确保沿途清洁;
(五)装修施工时,应做到文明规范施工,不得造成下水道堵塞和损坏、墙面、楼面等渗漏水;
(六)施工人员在从事住宅装修施工期间应接受物业服务中心的检查和监督。
(七)严禁在阳台堆放超长、超宽物品。禁止在外墙上乱贴面砖等而破坏外立面的整体美观。
(八)高层业主(住户)装修使用电梯时,不得影响他人上下,散装物品须袋装处理。超重、超长及易损坏电梯的建材、工具等物品须走安全通道。
(九)施工期间须遵守如下消防要求:(1)不得使用电炉及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品。
(2)动用明火须拟定防火措施后向甲方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进行;
(3)电气、电焊等特殊工作的操作人员均需有电工、电焊工等操作证,并按相关作业规范操作,不得无证上岗。
(4)施工中若需使用油漆等易燃材料时,需提前做好储存安全工作,妥善保管,控制存放量。施工完毕后,须及时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5)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6)施工区域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每50平方米须配置1到2只2公斤灭火器,灭火器存放于易取用的位置。
(7)现场装修废料及时清理完毕,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拦、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畅通。(8)施工人员下班时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必须将所有电源切断。
(9)保证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服从配合甲方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
九、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完毕后,应当将小区临时出入证交还物业服务公司。对施工过程中造成房屋和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十、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的房屋装修活动进行日常的巡视、监督和检查,管理人员进入现场实施检查,应当出示有关证件。被检查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说明情况,提供必要资料。
十一、物业服务公司对业主或使用人装修房屋的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制止。对规劝无效的,提请业主委员会或相关业主、使用人按《(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物业服务公司对规劝无效的装修施工单位,可根据本须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二、房屋装修违反房管、规划、环保、绿化、城建、公用事业、市政、环卫、消防管理等规定的,由物业服务公司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十三、附装修手续办理修流程表。
十四、处理方法
片区管理员如发现上述行为,要及时劝止,并告知业主限期向各主管部门、单位补办好手续,限期内仍未整改的,室内对结构构成影响的违章行为向杭州市下城区区建设局综合执法队报告,室外对整体布局和美观造成影响的行为向下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报告。
上东名筑物业服务中心
二○ 年 月 日
签 收 单
本人和本企业已阅读并充分知晓上述文字的全部内容和含义,愿意在装修过程中遵守,接受上东臻品物业服务中心对我装修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并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后果。
业主签收:_______
二○
****年**月**日
住宅装修须知
为了加强对城镇住宅装修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根据《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第141号市政府令)有关规定,现将居民住宅装修中的有关注意事项、相关规定特告知如下:
一、住宅装修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损坏、拆改房屋原有公用、共用管道,降低使用效果;
4、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
5、拆除窗间墙;
6、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
7、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8、改变外立面格局;
9、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
10、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违反以上规定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住宅使用人必须在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后,方可进行装修。住宅装修申请、登记、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
违反该项规定的,住宅使用人未申领住宅装修许可单擅自进行住宅装修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不符合装修条件的,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住宅使用人系单位自管房或私房的承租人、借用人、代管人的,应当先征得住宅所有人书面同意后,再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四、住宅使用人应当严格按照房产管理部门确定的装修内容和规定的时间进行装修。
违反本规定,住宅使用人在装修过程中没有按照确定的装修内容进行装修的,由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装修人在对住宅装修前,应当告知邻里。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者避免对相邻居民正常生活所造成的影响。住宅装修严禁占用共有公用部位,损坏共有公用设施设备。装修材料堆放不得占用共公通道。以及其他侵害他人利益的行为。
六、住宅装修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的住宅装修活动。
七、装修住宅造成毗邻住宅所有人、使用人财产损害的,受损害人有权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恢复原状。
八、住宅装修发生纠纷时,当事人既可向所在地社区、房产管理部门反映,要求协调解决,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装修人应选择有资质的企业或有营业执照的家装企业进行住宅装修,并签定《杭州市住宅装修施工合同》(推荐文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十、名词解释:
1、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2、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第二篇:业主装修须知
业主装修须知
一、装修前请仔细阅读《业主手册》!
二、中央空调出风口、回风口由开发公司提供,木装修开始时,请业主到物业客服部领用。另外,装修工人在预留中央空调出风口、回风口尺寸时,请业主到物业客服部咨询一下。
三、阅读《业主手册》里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铺地砖时,客厅、餐厅、卧室未做防水,请您告诉装修工人在拌砂浆时,注意别向楼下渗水。特别提醒在铺木地板前,打垫层时,房间内最好铺层塑料薄膜,以免给楼下已装修好的业主造成损失。如给别人造成损失后果自负。
四、加装防盗网(如内阳台、窗户)材质必须为不锈钢,朝外正面为棱角形。一致凸出墙面20CM,安装统一有序、无安全隐患。另外,为了安全,建议安装防盗窗时要留逃生口。
五、不得在室外另行安装空调、太阳能热水器、晾衣架和遮阳蓬等。
六、禁止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屋面、天台和其它公共场地悬挂、张贴或树立广告及招牌等有碍观瞻的物品。
七、装修期间,请您将装修垃圾装袋后运送到单元门口指定位置。装修垃圾禁止从窗户向外抛。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八、中央空调冷凝管在装修时禁止改动。改动后,给您装修好的房屋造成漏水,损失后果自负。
九、装修进料使用电梯上料者,需谨慎操作,若造成任何损坏,当事人负全责。
河南润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篇:业主装修须知
《业主装修须知》
1、业主房屋装修选定装修公司时,应与装修公司到小区物业处共同办理申请备案方可动工。
2、每天允许施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9:00(节假日停止装修)。
3、如实填写装修施工方案:遵守《房屋装修管理规定》、《安装护栏管理规定》
4、不得开设门脸、增设门窗改动承重墙、柱、梁等主体结构;不擅自改动水(上水下水)、电、暖管线走向及地漏位置及在混凝土楼板上和地面上剃槽、埋管、凿孔等不擅自封闭阳台、露台、封闭小院、不架设露天衣架。小区环境及屋面、外墙面不得随意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悬挂物。楼顶不能装太阳能,二层以上含二层不得装地暖,如违约私自装地暖其地暖拆改物自行清运处理,并承担连带责任。
5、空调室外机安装在指定的位置,对讲系统不得随意改动,如违反规定造成系统损坏修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6、装修垃圾须用垃圾袋装好集中送到指定的地点。统一由小区物业处清运。
7、施工中要注意防火安全,做好用电防范措施。严禁使用超负荷电器设备。
8、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损坏他人物品和公共设施、设备的,由责任人或业主负责赔偿。
9、隐蔽施工前必须检查内部水电配件完好,确保水、电正常使用。
10、装修公司应严格按照装修管理规定施工,如业主违章装修的应予阻止装修,否则装修公司承担责任。
11、由于业主在装修时改动房屋结构而造成的房屋损坏、开裂、漏水等由业主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12、业主装修时应按规定安装。如违规根据相关规定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理并恢复原状。
13、装修后剩余的装修材料及时处理,不得堆放在楼道及管道箱内,否则按无主物品处理。
14、在使用电梯时,应严格遵守电梯使用规则。如人为损坏须承担责任。
15、.燃气管道、燃气表等设施不得封闭,不得私自拆改,否则点火时燃气公司拒绝通气,为此影响小区燃气点火通气时,当事业主应承担全部责任。
16、不得擅自拆改、迁移、覆盖供热设施,如因装修不当造成供暖系统漏水、损坏以及牵连业主的损失,当事业主应承 担相应的责任。
17、.用户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正常检修维护,否则,由此造成的相关后果由用户承担,用户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18、.业主在室外不得安装护栏(因外墙体有保温层),业主不得在屋顶等公共部位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及封闭露台。
19、地下室、地下车库因有防水层,禁止在地面、墙体、屋顶打孔、剃槽等破坏行为。20、以上各条内容,本人以阅读确认,愿接受物业管理签字后生效。温馨家园物业处 2012
第四篇:业主装修须知
装修须知
各位业主:
为了你的装修工作顺利进行,早日入住新居。同时,为了保障房屋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护公共设施、设备的完好本物业提醒你:
1、业主须提前三日报装修方案,经物业公司审核通过后,发放装修许可证,装修前业主持装修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装修期间业主须将施工许可证贴于进户门上;装修完毕后,业主凭装修施工许可证办理装修竣工验收手续。
2、天然气管道,燃气表、引入管、管卡、支架等燃气设施,业主在装修期间严禁拆改及包裹。根据天然气公司验收规范,所有业主在装修期间厨房不能做成敞开式厨房,必须要装门,以免燃气泄漏而造成严重后果。天然气卡待装修验收合格后进行办理。
3、厨房、卫生间的下水管道,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预留检修口,不得封死,利于后期维修,若封死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业主自负。
4、厨房卫生间吊顶时,建议业主选用铝扣板,便于后期漏水时的维修检查。
5、厨房安装燃气热水器时必须按照物业指定的位置打孔;
6、在装修期间业主要随时提醒装修工人,严禁将装修剩余材料;水泥、沙子。乳胶漆等倒入下水管道,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7、户内装吊顶灯打孔深度不得超过50mm,以免损坏楼上地暖管道;
8、装饰材料一律从小区大门进出,园区限高2米,请业主在运送材
料时选择小型车辆;
9、为保证电梯等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本小区禁止散装沙子、水泥进入小区,所有沙子水泥必须装袋进入小区,使用电梯运载装修材料时,为了你和他人的人身安全,严禁超重运行;
10、业主需要更换进户门时必须跟原来的开启方向、开启度数以及尺寸一致,以免影响他人的正常使用;
11、本小区阳台护栏,业主在装修期间可以更换,根据建筑规范要求,装修完工后物业竣工验收前新护栏必须安装到位;
12、进出小区的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出人证,无证者一律不得进入;
13、所有办完装修手续的业主,在开工之前必须配备两个灭火器,以免装修期间突发事件的发生,请业主督促装修公司做好此项工作;
14、根据消防逃生要求,高层建筑不允许安装防盗网,业主确需要安装的,必须是在户内安装利于逃生的防盗网;
15、本小区的楼宇对讲机在装修时严禁拆移,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使用;
16、业主在安装空调时,需按要求进行安装(安装在指定位置:预留空调台);
17、装修垃圾统一装袋堆放在建筑垃圾堆放区内;
18、水电安装时有切割钢筋,随意开槽者,影响结构性能的,将追究责任,影响严重者处以罚款(具体数额视情节严重)。
19、水电安装时如果因工人技术不熟练或者不小心造成厨房卫生间漏水或电梯跑水,后果自负。
20、集中装修期间装修时间为上午8:00----下午18:00,非施工时间禁止施工。晚上20:00点以后为了小区的安全严禁各种装修材料的进出。
21、集中装修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具体装修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位业主能严格遵守以上提示,并随时提醒你的装修工人共同遵守,保障你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小区是我家,爱护靠大家。
第五篇:业主装修须知
室内装修须知
为给广大业主装修房屋提供方便,避免发生违规违章装修施工,按照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编制本须知,请各位业主、物业使用人、装修施工人员仔细阅读,在办理装修手续和装修施工时参照执行,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如对本须知中所列内容有不明白之处,请向物业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垂询,物管客服人员将为您提供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1、装修手续
1.1、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须就装修工程与物业公司签订《装饰装修管理协议书》。交纳装修施工保证金及其他装修相关费用。
1.2、装修施工前业主应到物业公司办理《装修认可证》,对装修涉及建筑变更,如更换电器、水路、暖气,拆改防水地面、增加楼梯负重等重要项目,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提交相关图纸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3、凭《临时出入证》装修装饰材料方可进出小区。
1.4、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需在所装修房屋内的明显位置张贴物业公司发放的《装修认可证》,以备随时接受检查。
1.5、装修结束后,物业公司按业主提交的装修图纸入户进行验收,验收中发现有违规现象则要求业主或施工单位整改,直至整改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物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在《装修竣工检查记录》上签字,装修施工保证金将在装修验收合格后2个月以后退还。
2、装修管理
2.1、装修施工单位要将所办理的《装修认可证》张贴于室内明显位置,便于物业公司检查人员检查登记。
2.2、装修施工单位要及时清理运送材料时遗落的杂物,以免影响公共区域的卫生。物业公司服务人员将及时检查。
2.3、物业公司客服人员和公共秩序维护员将随时入户检查装修情况,及时制止违规拆墙、凿洞、更改管道等行为,希望各位业主和装修施工单位积极配合工作。
2.4、使用电梯出现问题,动用明火施工,接驳线路、管道不明位置时,要及时与物业服务人员取得联系,物业公司将及时为您排忧解难。
3、装修时间及装修注意事项
3.1、装修施工时间为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21:00。如有特殊需要在规定施工时间外施工,须征求相关业主同意。
3.2、装修工程只限于室内进行,以不影响其他业主为原则。如发生装修噪音过大或有妨碍其他业主的行为,物业公司有权制止施工单位施工。
3.3、施工单位所使用的油漆、稀释剂、黏合剂等易燃易爆材料须指定专人管理,放置于场内安全区域,严防发生事故。装修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3.4、装修垃圾需装袋清运,集中堆放于指定的装修垃圾收集处。
3.5、室内存放物品一定要考虑楼板的设计荷载指标,不宜将水泥、沙子、瓷砖等重载物码放过高,以免发生事故。
3.6、装修前一定要对卫生间地面进行闭水试验,如不合格需尽快要求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
3.7、装修期间运送装修材料时,一定要按规定使用电梯,不得超载,不得偏重,不得将水泥粉料、沙子漏入井道,不得将所运输的物品撞击轿厢壁,不得运送高于轿厢的物品等等,发现电梯有异常问题,立刻通知物业服务人员或拨打轿厢内的维修电话,千万不可私自试图打开轿厢门或采取其他措施,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4、禁止行为及违约责任
4.1、禁止私自拆除改造房屋原有设计安装的供水管线、供电线路、供暖管线、天然气管线、防水地面等设施设备,如无正规手续,拆除或改造上述设施,业主将失去开发及建设施工单位对此的保修责任。
4.2、禁止改变住宅楼宇的外立面,禁止在室内墙上开门开窗,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禁止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违者扣除全部装修保证金及施工单位的装修施工保证金,同时上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部门处理。
4.3、施工现场用水用电应从户表后接取用水管路和用电线路,并安装有效适用的阀门和开关,禁止窃水、窃电,发现窃水窃电者按该户额定用电量和用水量,从施工开始时间计算,在装修施工保证金中扣除。
4.4、搬运材料时要避免损坏墙面、楼梯扶手、楼梯窗户及其他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4.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从楼上向下抛撒垃圾。4.6、禁止切割楼体受力构件。
4.7、天然气管道附近禁止安装插座、开关等电气部件。4.8、禁止占用公共空间存放装修材料和其他私人物品。
4.9、禁止在卧室、客厅、阳台的地面上大量用水,以免发生泄露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如施工单位违规施工,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规者承担。
5、管理制度
5.1、物业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装修施工报表的审核、日常施工检查,对违规者下发违章通知单,提出整改意见。
5.2、公共秩序维护部负责装修施工的日常巡视,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5.3、物业公司各部门服务人员应热情服务,有求必应,不得有吃、拿、卡、要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5.4、装饰装修时所做的任何墙体、门、窗、水、电、暖、燃气等设施的改造,均应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变更设计文件。且这些变更文件均需在物业公司留有复印件备案。5.5、施工完毕须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业主和施工单位须对装修不合格部分进行整改,直至合格。否则,物业公司将扣除相应装修保证金或装修施工保证金。
6、法律效力
本《装修须知》为《装修服务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