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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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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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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确保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上海城建集团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施工生产设备及特殊设备的管理。施工、生产用固定资产指:(单价在2000元)以上的设备和自制设备,应列入设备固定资产。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上海市统计管理条例》 4 术语 5 职责

5.1建设管理部负责大型设备(200万以上)的购置审核。参与各子公司进口机械设备的技术经济审核和购置手续。审批子公司大型设备的改造、报废、更新。指导、检查、督促各子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综合上报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的统计报表。工作程序 6.1设备的资产管理 6.1.1 分类

a)A类设备原值50万元以上设备; b)B类设备原值10~50万元设备; c)C类设备原值10万元以下设备。6.1.2 登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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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按上述要求登明细帐并设卡。6.1.3 折旧

折旧率按(92)财工字 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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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予报废。

a)经检测,设备修理后,技术安全性能仍不能满足产品工艺及 质量要求;

b)技术性能落后,耗能高,经济效益差的; c)在经济上修理不如更新的; d)属国家强制淘汰的;

e)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6.4.2 设备报废的审批

设备报废应先提出申请,各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鉴定,原值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子公司自行审批、报废,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备案,原值在10万元以上,必须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审批同意后,方可报废。6.4.3 设备报废处理

a)经批准报废的设备,按批文销帐,对未提足折旧的,在报废前一次性补足折旧。

b)已同意报废的设备,一律不得继续使用,由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处理。报废设备中尚有可利用的另部件总成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核价,子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对外处理,务必做到帐销物清。6.5 设备封存和启封

6.5.1 估计将有三个月以上不用的设备,由设备所属单位提出申请,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封存,原值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封存,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备案。

6.5.2 申请封存的设备,必须做到技术状态良好,附件齐全,并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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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挂牌显示,切断电源,关闭动力管道阀门。

b)放净冷却液、水、汽等流动物质,并清洗、除尘、内外擦净,及易生锈部位涂防锈油。

c)设备要入库存放,不能入库的要上盖下垫。

d)封存设备必须是完好设备,要定期保养,保证启封时即能投入使用。e)设备封存期间停止折旧,启封当月恢复折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的设备启封,同时报集团建设管理部销案。6.6 设备租赁

6.6.1 设备对外租赁,必须经设备管理单位同意,并签订租借合同后,方可外借。6.6.2 设备出租有关人员必须对使用单位施工现场进行勘察,确认符合设备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要求后,方可出租。

6.6.3 设备外借操作人员必须随机同行,借用期间,由操作人员负责维护保养工作。做好设备的运行记录。

6.6.4 设备归还时,必须保持完好的状态。6.7装备管理

6.7.1购置设备的立项:单项投资额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子公司可自行决定实施,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备案,单项投资额在200万元以上,子公司必须报集团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

6.7.2选型:应遵循技术先进可靠、经济上合理、生产上安全,能耗低,排放达标,满足工程(生产)需要,防止重复购置。特别是引进设备,进行充分市场调研,取得最佳方案,还需符合我国的环保、计量、能源等政策。

6.7.3 购置:单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经申请立项、选型手续后,集团公司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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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建设管理部派员参加,由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与卖方进行技术、商务谈判,按合同履行采购(二手设备必须严格控制付款方式,设备完好、售后服务及必要的配件)6.7.4 验收

a)单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设备验收,建设管理部派员参加,由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使用单位及卖方共同验收(进口设备还需外贸单位代表参加)开箱验收,由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派员监督验收,档案人员参加。按合同规定清点技术资料(说明书、备件手册、质量证明书等)附件备件、专用工具,经双方检查人员签字后移交有关方。

b)整机验收,由子公司工程技术人员,操作工,按事先拟定的方案及厂方说明书中技术数据,逐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合格后由参加验收人员共同签字,移交使用单位。

c)工地试运转,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实地对设备进行负载试运转验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反馈给卖方。

6.7.5 索赔期管理: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督促组织使用单位,在设备索赔期内,抓紧进行各种工况的试运转,一旦发现质量问题,立即用书面形式,由设备管理部门与卖方进行交涉处理。

6.7.6培训:主要设备验收的同时必须进行机械操作培训,操作工必须持证上岗。6.7.7设备的润滑管理:设备的润滑管理是保养好设备、用好设备的关键环节,各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必须由具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管理,负责编制设备的润滑表。润滑材料的入库

a)按合格证登帐入库,仓库做到有单据,有化验报告,有发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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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按不同牌号盛用容器内,应封盖严密并标明牌号,妥善放置,严禁油品混放; c)油库内的各类设施,应符合有关安全规定,严禁烟火,确保安全; d)严格执行三滤,入库前必须先过滤,再放入容器,加换油时,亦必须进行过滤,并做好记录。

e)做好废油回收工作,有条件的应做好废油回收再生工作,防止污染环境。润滑五定

6.7.7 定人:每台设备按照润滑图表的规定,根据各润滑点、润滑部位的工作性质与不同的润滑要求,确定负责人,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6.7.8定点:按照润滑图表的规定,分工负责人要熟悉所负责的设备的润滑点润滑部件。

6.7.9定时:按照设备说明书或润滑图表的规定,按时给设备添加油脂和清洗换油。定质:按照说明书或润滑图表的规定,选用规定的油脂牌号,必须代替时,按规定手续审批,润滑材料必须合格,加油器具、容器必须保持清洁。6.7.10定量:根据设备说明书及润滑表,定量进行添加或换油。6.8设备的档案管理

6.8.1各子公司应建立主要设备档案,执行一机一档,有设备管理部门统一管理。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全过程管理中发生的全部内容:

a)购置设备所发生的全部资料,包括申请、报告、论证、批文;

b)引进设备的考察材料、报价资料与外商谈判、电函、契约、合同、纪要、可行性分析报告等;

c)设备使用说明书,各种手册、维修图册、质量证明书、技术图纸、设备安装图、自制及改装设备,应包括整套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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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设备的开箱验收本、交接记录,试运转、走合期记录; e)随机的附件,备件、工具、登记表; f)润滑五定,润滑图表;

g)主要修理、年检记录;尤其是国产代用件、代用油和资料; h)设备的调拨、租用、报废资料; i)事故的资料。6.8.2设备的履历书

履历书是档案的简化形式,由使用单位填写、保管,每机一份,主要内容包括: a)设备型号、规格主要技术性能、启用日、出厂年月等; b)按月汇总设备运转实际台时; c)主要修理记录; e)事故记录。6.8.3 保管

凡固定资产原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各子公司主要设备的随机各类资料及合同、经济论证分析等复印件壹套报送集团建设管理部备案,原件由子公司档案部门保管。档案库应有防水、防火、防蛀、防盗措施。6.8.4移交

a)新购置的,改造后的设备验收完毕,应把全部资料移交给档案库; b)凡调拨的设备,在设备交换时,连同档案、履历书一同移交;

c)凡报废的设备,在设备处理时,其档案资料随报废单一起送子公司设备管理部

6.9 设备的事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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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1设备事故指各种机电设备由于非 正常原因造成损坏或精度、性能降低或停产,及表面虽未损坏,而内部损坏严重的。

6.9.2事故的预防管理。子公司设 备管 理部 门负责对设备事故处理和管理工作。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对设备事故的预防和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处理。

6.9.3事故的分类按其性质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由于人为原因发生的,属责任事故;如遇自然因素和意外他伤而事先又无法预料防止的属非责任事故。设备事故根据损坏和直接损失大小分为一般事故、大事故、重大事故;设备主要部件损坏,不论损失大小,均属重大事故。

a)一般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1000~5000元;

b)大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5001~20000元; c)重大事故:设备直接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d)凡容器发生爆炸,大型设备倾侧,发动机体冻裂,气缸体击破,进口或关键设备均属重大事故。6.9.4 设备事故的处理

a)设备事故发生后,现场当事人应立即停止(或下降)设备的运转,保护事故现场,迅速抢救伤员,缩小事故范围,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并及时电话报告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

b)发生事故的单位应不论事故大小,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详细记录事故情况并及时上报子公司设备部门,一般事故应在一周内,大事故应在三天内填写设备事故记录报告单,重大事故应在4小时内口头立即上报建设管理部;

c)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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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的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6.9.5事故处理按其类别进行

a)一般事故由设备使用单位处理,报子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b)大事故由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处理,报集团建设管理备案; c)重大事故集团建设管理部派员参加,由子公司组织事故分析,子公司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建设管理部审批;

d)由于设备事故导致人身伤亡的,除按本规定处理外,并报安全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e)凡借用设备在工地上发生事故,所在工地的单位应发扬人道主义和保护社会财产精神出发,对伤员及时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设备事故月报表》于次月十日前如实上报建设管理部。6.10 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6.10.1保养

a)日常保养(例保)

例保由操作工负责,应在班前按设备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设备运行要做好过程检查,关闭动力源; b)设备的点检

日点检:由操作者按标准要求(点检表)对设备某些指定的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检查大致包括下列部位;----影响人身或设备安全的保护、保险装置。----直接影响产品质量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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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行过程中需要经常调整的部位。----易于堵塞、污染的部件。----易磨损、损坏的零部件。----易老化、变质的零部件。----需经常清洗和更换的零部件。----应力特大的零部件。

----经常出现不正常现象的部位。----运行参数、状况的指示装置。

周点检:由现场设备管理人员(机管员)对现场设备进行抽查点检,并由维修工配合,及时处理查出的问题,周点检应重点放在重复出现问题的部位。c)年检保养

凡属沪A牌照、市政牌照、场内使用牌照及劳动局规定的特种要求的设备,都必须进行一年一度的定保工作,此工作以维修工为主,操作工参加,按年检要求做好保养。6.10.2设备项目修理

设备项目修理是修理中较为全面的,恢复性较为彻底的修理,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管理。

a)修前管理

----对承修单位须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资格审核,确保维修质量。----对较大、较复杂的设备修理,合同必须全面、严密,应有合同附件,写明修理项目和验收标准;

----对曾经发生事故的部位;要提出必要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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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设备、送修前要做好进口配件和技术资料工作。b)修理过程管理

修理管理人员应对过程修理中发生、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报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有关技术人员共同处理解决。对关键进口设备修理要派员驻点监理。c)验收

----自修设备必须执行三检制,并做好各级的签收工作;----大型关键进口设备,分现场初验和工地实地复验;----验收必须按合同附件的验收标准、方法来进行;----验收必须按时做好验收的记录、各方人员签名盖章;

----对安全附件未装,或调整不合格、不灵敏、不可靠的设备严禁使用;----必须有修理人工、材料清单,更换配件及变更配件部件的型号、规格资料。

d)现场设备管理

各子公司工程施工工地、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经培训的具有专业知识的设备员对现场设备进行管理、巡检。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设备员的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6.11 设备使用管理

根据工程的进度,有重点做好巡检工作。及时做好设备巡检月报和工地设备月报表,按各子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规定上报。6.12 设备的退场

退场前做好必要的清保工作,整理好必要的资料;必须做好与横向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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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号:0 的业务联系工作;做好班台费及其他费用的结算工作;协助做好设备的拆、卸、搬运工作,确保安全。7 报告记录

7.1 《机械设备固定资产清册(台帐)》 7.2 《年末固定资产设备汇总表》 7.3 《设备事故月报表》

7.4 《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报废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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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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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确保生产设施的完好、可用,减少生产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4、设备动力管理责任制度

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其中包括以下主要职责:

1、机动部的工作职责。

2、机动部部长工作职责。

3、机动部副部长工作职责。

4、机动部机械组长工作职责。

5、机动部机械工程师工作职责。

6、车间设备副主任工作职责。

7、机动部水汽工程师工作职责。

8、机动部仪表工程师工作职责。

9、机动部土建组工作职责。

5、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为加强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贯彻“预防为主”和“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设备的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大力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等活动,实行专机专责制或包机制,做到台台设备、条条管线、个个阀门、块块仪表有人负责。

2.操作人员必须用严肃的态度和科学的方法正确使用和维护好设备。

3.操作人员通过岗位练兵和培训,对所使用的设备,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三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经过考试合格,发给证书才能持证单独操作设备。

4.维修工人(机、电、仪)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包干的设备,负有维修好的责任,并做到:定时定点检查,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缺陷及时消除。

5.按质按量完成维修任务。

6.车间设备管理人员应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检查,认真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6、设备计划检修管理制度

为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备缺陷,保证检修质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节约检修时间,降低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1.设备检修分大修、中修、小修、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和事后维修。

2.实行科学文明检修,认真执行检修技术规程,制定合理的检修措施,提高检修技术水平,逐步延长设备使用周期。

3.设备大、中修要有完整的检修记录;大修要有完整的交工资料,并记入设备档案。

4.检修人员必须做到科学检修、文明施工、采用专用工具,现场要清洁,摆放要整齐,对工程质量,要一丝不苟。

7、设备巡检制度

1、建立建全设备的巡检制度

厂、车间要对每台设备,依据其结构和运动方式,定出检查的部位、内容、参数标准,并针对设备的具体运行特点,对设备的每一个巡检点,确定出明确的检查周期,一般可分为时、班、日、月检查。点检要有岗位操作工签字。

2、建立健全巡检保证体系。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负责对本岗位使用设备的所有巡检点进行检

查,专业维修人员要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分厂、车间都要根据设备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确定设置专职包机人,全面掌握设备运行动态。

3、信息传递与反馈。

生产岗位操作人员巡检时,发现设备不能继续运转需紧急处理的问题,要立即通知当班维修工,由值班负责人组织处理。一般隐患或缺陷,检查后登入检查表,并按时传递给巡检包机人。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的设备点检,要做好记录。

8、设备密封管理制度

加强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化工企业减少跑、冒、滴、漏,增加生产,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达到和巩固无泄漏工厂标准,为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创造条件,特制定本制度。

(一)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二)泄漏率计算方法

泄漏率计算公式

静(动)密封点泄漏率(‰)=静(动)密封点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数×1000‰

(三)静密封检验标准

(四)动密封检验标准

无泄漏工厂标准

(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责职明确,管理完善。

(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消漏堵漏记录、密封管理技术基础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万分之五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千分之二以下,并无明显的泄漏点。

(4)全厂主要生产车间必须为无泄漏车间,全部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到95%。

9、设备技术基础工作管理制度

加强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为设备管理提供管理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依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的设备技术基础管理主要包括设备标准化、设备管理定额、设备技术档案、设备技术台帐和图纸资料等工作。

(二)设备标准

1.设备标准包括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2.凡是安装在用的设备,必须做到台台都有完整的设备使用、维护规程,用来指导正确操作使用、利于维护设备。由分厂、车间专业主管领导布置贯彻执行设备使用、维护规程,规程要发放到有关专业、岗位操作人员以及维修巡检人员手中,做到制度上墙。

(三)设备管理定额

设备管理定额主要有设备检修周期定额、检修工期定额、检修工时定额、维修费用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和备品配件、材料的消耗、贮

备定额。

(四)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安装使用说明书。

(2)设备参数:设备编号、名称、主要规格、安装地点、投产日期、附属设备的名称与规格、操作运行条件、设备变动记录等。

(3)设备结构及易损件图纸。

(4)设备缺陷及事故情况记录。

(5)设备检修、试验与鉴定记录。

(6)设备评级记录。

(7)设备润滑记录。

2.设备动力部应建立全厂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及密封档案。

(五)设备技术台帐

设备机动部应建立全厂(车间)的设备技术台帐。设备技术台帐是全厂设备的综合技术资料。

(六)图纸资料保管

1.厂资料室负责保管和供应全厂设备的图纸。

2.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图纸交厂资料室保管。安装试车记录、说明书、检验证、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由设备动力部或设备所在车间保管。

10、设备润滑管理制度

润滑是设备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为减缓磨损,提高设备效率,降低动力消耗,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设备安全运行和正常的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动力部门必须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配备专人负责日常业务工作,不断提高润滑管理水平。

(二)车间设备主任对全车间的设备润滑负领导责任。

1.按设备润滑规定做到“五定”“三级过滤”。

2.经常检查润滑部位的温度情况,轴承温度应保持在规定指标内。

3.对大型、特殊、专用设备用油要坚持定期分析化验制度。对不同设备规定不同的取样化验时间。经化验后的油品不符合使用要求时要及时更换润滑油脂。

4.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润滑油品、润滑油品、润滑器具的管理。

5.关键设备在用润滑油必须定时取样分析,一般设备至少每3个月取样分析一次,分析结果应记入润滑档案。在用油质不符合使用要求,应及时更换。

11、设备检查评级管理制度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评级,是正确了解和掌握设备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使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设备的检查评级工作,特

制定本制度。

1.凡属在用的(包括备用的)生产、辅助生产的机械、动力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等均应参加检查评级。正在检修的设备,按检修前的技术状况定级,停用1年以上的设备,可不参加检查评级。

2.设备检查评级工作,必须定期进行。车间每月进行一次,由车间领导组织技术人员、干部、工人(机、电、仪)对所有生产设备按评级标准细则进行认真的检查、评级。设备评级中发现的缺陷、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应建立台帐,进行整改。并按规定时间将上月设备技术状况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每月应对各车间的检查评级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厂领导应会同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组织专业管理人员、车间领导、技术人员对全厂主要设备进行检查评级,并对完好机泵房、完好配变电室、完好控制室(仪表室)、完好建筑物和构筑物及无泄漏区(车间)进行检查、确认。

12、设备事故管理制度

为使企业对生产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事故范围与分类

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者为设备事故。

(三)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设备事故调查执行“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13、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国营企业的固定资产是人民的财富,是生产的物质基础。为加强固定资产的保护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2000元为固定资产,不同企业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标准,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划分。

2.由基本建设投资、贷款或企业自筹资金新建、扩建、购置的,以及经上级批准有偿调入或无偿调入的资产,在交工验收后,均需按实际发生的投资费用和安装的台套数,由财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分类逐项登记“固定资产帐册”和填制“固定资产卡片”。

“固定资产帐册”、“固定资产卡片”由财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使用部门各存1份。

3.财务部门、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和固定资产所在部门必须共同管理和维护好固定资产,及时发现问题,查明原因,认真处理。定期对固定资产的技术能力、使用年限、折旧率、大修理次数以及余额进行查定,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

4.固定资产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共同组织有关人员鉴定,提出意见,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

批,经批准同意后方可报废,然后进行帐务处理。

14、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为加强仪器、仪表的管理,控制和优化工艺条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达到安全稳定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计量仪器检测,控制与联锁、报警要求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仪器、仪表计量管理和维修机构,明确各级职责,加强仪器、仪表的维护与管理。

2.企业必须严格制定与实施仪器、仪表保管与使用规程,维护检修规程,调整试验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管理规程等。

4.仪器、仪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岗位有责任制、巡回检查有规定,使用维护有要求,检修调校有周期、有计划,以保证仪器、仪表测量精度,灵敏好用,控制平衡,不断提高仪器、仪表的完好率、开表率、控制率和信号联锁的投运率。

(2)仪器、仪表使用人员,应对在用仪器进行妥善保管、正确使用,经常保持仪器、仪表的完整和清洁。

5.仪器、仪表安全运行

仪表空气、电源、管线保温蒸汽的供给系统,要经常维护检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证正常供给、安全运行。

15、备品配件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备品配件的集中统一管理,做好备品配件的储备、供应工作、抓好用、管、修、供四个环节,以保证设备正常维修和检修计划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1.基础管理

各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情况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

2.定额管理

生产车间根据设备运转部件磨损、腐蚀规律,合理编制备品配件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3.计划管理及加工订货。

4.生产车间管理

生产车间应做好备品配件管理工作,防止只要备件、不管备件的现象。各企业应根据情况在生产车间设立专职或兼职备件员,搞好备件管理和供应工作。

16、机械加工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械加工的管理,提高自制设备能力和产品质量,降低成本,满足设备检修对自制备品配件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机械加工车间的加工任务,由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统一安排。

2.设备动力管理部门必须于年底前根据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的消耗、库存情况编制好下一自制设备和备品配件加工计划。加工计划要按季、月安排生产。加工车间在1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工作,包括编制工艺、工时定额,落实材料、工装,核算生产能力,于月前5天编出月度作业计划后进行施工,并报设备动力管理部门作考核依据。

3.各机械加工单位应及时上报月加工计划完成情况。

17、供排水管理制度

为加强供排水的管理,达到供水稳定,排水畅通,安全经济运行,保证生产稳定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供排水的实际情况,建立与健全相应的供排水专业管理机构和体制,明确各级职责,以加强供排水的管理。

2.建立、健全供排水各种规章制度

企业必须制订供水与排水运行规程,供排水管网运行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水质分析规程,供排水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等。

3.加强供排水管理工作

企业应定期对排放管道、暗沟或明沟的结垢、淤塞或腐蚀情况进行检查。并定期疏通修理,保持排水通畅。

18、供用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企业供用电的管理,达到安全经济运行,保证正常供应和合理使用电力,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应根据供用电力系统的具体情况,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和体制,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制定各级职责,加强供用电管理。

2.建立健全各种供用电规章制度。电气设备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和调整试验规程、岗位操作法、电气安全规程的电力生产、电力调度、电力供用、动土许可等管理制度。

3.搞好安全用电

第三篇: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设备管理制度汇编

批准:

审核:

编制:

目录
(一)通用部分 1
第一章 设备综合管理办法 1
1总则 1
1.1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职责 1
2管理内容 2
3附录:A、B、C类设备分类情况 5
4附则 5
第二章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6
1总则 6
1.1目的 6
1.2适用范围 6
1.3定义 6
2管理内容 6
3附则 8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9
1总则 9
1.1目的 9
1.2适用范围 9
2管理内容 9
3考核细则 10
4附则 11
第四章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12
1总则 12
1.1目的 12
1.2适用范围 12
1.3定义 12
1.4职责 12
2管理内容 12
2.1设备事故的分类与介绍 12
2.2事故调查程序 13
2.3事故上报: 13
2.4调查处理: 13
2.5事故损失计算 13
2.6事故预防 13
2.7事故报告 14
3考核细则 14
4附则 14
《设备事故报告单》 15
第五章 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16
1总则 16
1.1目的 16
1.2适用范围 16
1.3职责 16
2管理内容 16
2.1设备事故的一般规定 16
2.2装置停工大检修 16
2.3月度计划检修 18
2.4考核 19
3考核细则 20
4附则 20
第六章 机电仪、工艺检修分工管理办法 21
1总则 21
1.1目的 21
1.2适用范围 21
1.3设备部职责 21
1.4机修 21
1.5电仪 21
2管理内容 22
2.1在维修过程中互协互助的界定 22
2.2转动设备检修 22
2.3电气、仪表检修 23
2.4机、电、仪与生产中心之间的分工 24
2.5检修物资计划准备 25
3考核细则 25
4附则 25
第七章 设备润滑管理办法 27
1总则 27
1.1目的 27
1.2适用范围 27
1.3职责 27
2管理内容 27
2.1设备部职责 27
2.2物资部职责 27
2.3润滑油使用中心应做好以下润滑管理工作 28
3考核细则 29
4附则 30
第八章 设备巡回检查办法 31
1总则 31
1.1目的 31
1.2适用范围 31
1.3职责 31
2管理内容 31
3附则 32
4附件 32
设备巡检表 33
第九章 机泵管理办法 35
1总则 35
1.1目的 35
1.2适用范围 35
1.3职责 35
2管理内容 35
3备用管理 36
4备用机泵的定期切换办法 37
5备用机泵的定期盘车办法 37
6附则 37
第十章 设备保温管理办法 38
1总则 38
1.1目的 38
1.2适用范围 38
1.3职责 38
2管理内容 38
3检查和考核 40
4附则 40
第十一章 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办法 41
1总则 41
1.1目的 41
1.2适用范围 41
2管理内容 41
2.1设备缺陷管理 41
2.2设备故障管理 41
2.3设备故障分类: 42
3附则 42
第十二章 设备包机管理办法 43
1总则 43
1.1目的 43
1.2适用范围 43
1.3职责 43
2管理内容 44
3附则 45
第十三章 设备完好标准管理办法 46
1总则 46
1.1目的 46
1.2适用范围 46
1.3定义 46
1.4职责 46
2管理内容 46
3附则 47
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完好标准 48
机械部分 48
电气部分 61
仪表部分 73
第十四章 工器具管理办法 78
1总则 78
1.1目的 78
1.2适用范围 78
1.3专用器具 78
1.4工器具的分类 78
1.5职责 78
2管理内容 79
2.1计划申报 79
2.2领用 79
2.3工器具的使用及保管。79
2.4工器具的存放 80
2.5工器具的移交与交回 80
3考核细则 80
4附则 81
5附件 81
陕西XX有限公司工器具领用卡片 82
丢失故意损坏工具按使用年限赔款比例表 83
中心设备专用工器具台帐 84
各岗位工器具配置标准 85
动力中心单位工程师(技术员)工具配发标准 85
第十五章 测厚管理办法 95
1总则 95
1.1目的 95
1.2适用范围 95
1.3职责 95
2测厚管理 95
2.1一般规定 95
2.2定点测厚管理 96
2.3定点测厚布点原则 96
2.4测厚频率的确定 97
3附则 97
附表:测厚记录 98
第十六章 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制度 99
1.总则 99
2管理机构与职责 99
2.1设备部分工 99
2.2各生产中心主管职责 99
2.3公司主管领导职责 99
2.4设备部职责 99
2.5各生产中心职责 100
3设备防腐蚀管理 100
4绝热管理 103
5检查与考核 104
6附则 104
第十七章 外委保运承包商管理规定 105
1目的 105
2适用范围 105
3编制依据 105
4术语和定义 105
5组织与职责 105
5.1主管部门职责 105
5.2相关部门、中心职责 106
6管理要求 106
6.1选择外委保运承包商时对其资格审查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106
6.2外委保运承包商资质复审 107
6.3外委保运承包商的选择 107
6.4合同签订 107
6.5外委保运承包商过程管控 108
6.6外委保运承包商的评价 108
6.7保运人员管理 109
7制度执行与检查 110
8记录 110
9其他 111
外委承包项目清单 112
保运人员进场申请单 113
保运人员进(退)场确认单 114
保运队伍管理人员配置审批表 115
保运人员请(休)假单 116
保运单位职工个人档案 117
保运人员面试记录表 118
保运队伍班组人员配置审批表 119
保运单位考核表 120
保运费用汇总表 121
年 月份保运考核评价记录 126
合格外委保运承包商名录 127
承包商业绩评定表 128
第十八章 密封管理制度 129
1总则 129
2职责 129
3管理内容 129
4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129
4.1动密封 129
4.2静密封 130
4.3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130
5静密封检验标准 130
6动密封检验标准 131
7密封管理区域划分原则: 131
8无泄漏工厂和无泄漏装置标准: 131
8.1无泄漏工厂标准: 131
8.2无泄漏运行装置标准: 131
9考核细则 132
10其它 132
密封台账模板 133
第十九章 备品备件管理办法 134
1目的 134
2适用范围 134
3术语和定义 134
4组织与职责 134
4.1设备部职责 134
4.2物资部职责 134
4.3各生产中心职责 134
5管理要求 135
5.1备品备件计划管理 135
5.2备品备件图纸资料管理 135
5.3备品备件定额管理 136
5.4备品备件到货验收 136
5.5备品备件库房管理及领用管理 136
5.6物资部按时反馈计划执行情况 136
5.7备品备件的报废处理 136
6管理制度执行与检查 136
7考核细则 136
8记录 137
8.1备品备件台帐 137
ⅹⅹ中心备件台帐 138
(二)特种设备部分 139
第一章 目的 139
第二章 适用范围 139
第三章 编制依据 139
第四章 术语和定义 140
1压力容器 140
2压力管道 140
3锅炉 140
4起重机械 140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140
6安全附件 141
7电梯 141
第五章 组织与职责 142
1法人代表职责 142
2公司设备主管领导 142
3设备管理部职责 142
4生产技术部职责 142
5安质环部职责 143
6物资管理部职责 143
7各生产中心职责 143
第六章 压力容器管理 147
1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 147
2压力容器的使用、修理与改造 148
3定期检验 152
4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53
第七章 压力管道管理 156
1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 156
2工业管道的设计与安装 156
3工业管道的使用、检修与改造 157
4工业管道的检验 159
5管道安全附件的检验 162
第八章 锅炉设备管理 163
1购置与安装 163
2锅炉的试运行和验收 163
3运行管理 163
4维护、检修、检验与报废管理 164
5锅炉设备检修 164
6锅炉设备检验 165
7安全附件管理 165
第九章 起重机械管理 166
1起重机械购置 166
2起重机械安装与修理 166
3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 166
4定期检验 167
第十章 厂内车辆管理 169
1管理要求 169
2安全管理 170
3安全检验 170
第十一章 安全阀管理 171
1生产中心安全阀管理 171
2选用安全阀的要求 171
3安全阀的校验 171
4安全阀的安装 172
5安全阀的修理 172
6安全阀及爆破片的管理 172
第十二章 电梯的安全管理 175
1编制依据 175
2术语和定义 175
3组织与职责 175
3.1设备管理部 176
3.2安质环部 176
3.3电梯所在车间 176
4管理要求 176
4.1电梯注册及维保 176
4.2电梯的日常管理要求 177
4.3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177
4.4安全注意事项 178
4.5电梯检验 179
第十三章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 180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内容及重要性 180
2设备的档案资料的适用范围 180
3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建档要求 180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要求 180
5档案管理要求 180
第十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 182
第十五章 制度执行与检查 183
第十六章 其它 184
(三)电气部分 185
第一章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85
1目的 185
2适用范围 185
3工作职责 185
4工作规定 186
4.1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安装与验收 186
4.2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187
4.3电气设备的检修 187
4.4检查和考核 188
第二章 电气设备属地管理考核细则 189
1目的 189
2考核对象 189
3考核细则 189
第三章 电气检修班组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91
1范围 191
2术语和定义 191
3管理职责 191
4管理内容及要求 191
5检查与考核 193
6巡回检查考核细则 193
7奖励 193
第四章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94
1目的 194
2适用范围 194
3编制依据 194
4工作职责 194
4.1安质环部 194
4.2设备管理部 194
4.3动力中心 194
4.4各生产中心 195
4.5各用电单位 195
4.6生产技术部 196
5工作规定 196
5.1临时用电危害识别 196
5.2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96
5.3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 197
6电费结算方式 199
7附件 199
外委单位临时用电申请办理流程图 200
临时用电申请表 202
陕西XX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03
第五章 关键电气设备特护管理规定 205
1目的 205
2适用范围 205
3编制依据 205
4术语和定义 205
5工作职责 205
5.1设备管理部 205
5.2各生产中心 205
5.3动力中心 205
6工作规定 206
6.1特护设备管理范围 206
6.2特护管理原则 206
6.3特护工作要求 206
6.4检查与考核 207
7相关文件 208
8附表 208
9附件 208
中心关键电气设备一览表 209
关键电气设备特护小组活动记录 210
关键特护电气设备技术月报 211
第六章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212
1目的 212
2适用范围 212
3工作职责 212
3.1设备管理部 212
3.2各生产中心 212
3.3安质环部 212
4工作规定 212
5附件 215
接地电阻试验报告 216
第七章 电气事故(故障)管理规定 217
1目的 217
2适用范围 217
3编制依据 217
4术语和定义 217
4.1电气事故 217
4.2触电事故 217
4.3静电事故 217
4.4雷电灾害 217
4.5射频辐射危害 218
4.6电气故障 218
5工作职责 218
5.1安质环部 218
5.2设备管理部 218
5.3动力中心 218
5.4生产技术部 218
5.5各生产中心 219
6工作规定 219
6.1电气事故的分类 219
6.2电气事故的分级 219
6.3事故报告 219
6.4事故调查 219
6.5事故处理 219
6.6事故统计 220
第八章 电气定期试验及维护管理规定 221
1目的 221
2适用范围 221
3编制依据 221
4工作职责 221
4.1设备管理部 221
4.2动力中心 221
4.3生产技术部、各生产中心 221
5工作规定 222
5.1定期试验规定 222
5.2定期维护规定 224
6记录 226
电动机润滑记录 227
(四)仪表部分 228
第一章 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228
1总则 228
1.1目的 228
1.2适用范围 228
1.3定义 228
2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228
3项目建设期的仪表设备管理 230
4仪表设备分类 231
5常规仪表管理 231
6控制系统管理 233
7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234
8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管理 235
9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235
10基础资料管理 237
11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237
12检查与考核 238
13附则 238
14附件 238
第二章 自动化控制系统操作管理规定 242
1总则 242
1.1目的 242
1.2内容 242
1.3适用范围 242
2机构与职责 242
3控制系统的点检 242
4控制系统硬件、软件管理 243
5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管理 244
6控制系统机房管理 244
7控制系统大修 245
8附则 246
第三章 报警、联锁系统管理规定 247
1总则 247
1.1目的 247
1.2职责 247
2自动化联锁系统管理 248
第四章 仪表工作票管理规定 253
1总则 253
1.1目的 253
1.2适用范围 253
1.3工作职责 253
2工作内容 253
2.1仪表工作票的种类: 253
2.2工作票仪表有关责任人的资质 253
2.3工作票填写要求 253
2.4工作票办理要求 254
2.5工作票的执行 254
2.6工作票的管理要求 254
2.7工作票的考核 255
3附件 255
仪表检修工作票 256
仪表联锁作业票 257
第五章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258
1总则 258
1.1目的 258
1.2应用范围 258
1.3适用范围 258
2机构与职责 258
3选型与安装 259
4日常维护与检定 259
5附则 260
第六章 仪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261
1总则 261
2管理职责与分工 261
2.1设备管理部职责: 261
2.2仪表车间职责: 261
3定期维护保养的工作要求 261
3.1仪表定期维护保养内容 261
3.2各类仪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执行标准 261
3.3定期检查 261
3.4定期校验 262
3.5定期排放 262
3.6定期清洁 262
3.7定期润滑 262
3.8仪表定期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262
3.9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263
4检查与考核 263
5附件 263
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264
仪表定期维护保养实施表 265
第七章 仪表防冻防凝管理规定 266
1总则 266
1.1目的 266
1.2应用范围 266
1.3适用范围 266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66
3仪表防冻防凝工作指导及细则 267
3.1仪表防冻防凝工作指导 267
3.2防冻防凝工作细则 267
4附则 268
5附件 269
5.1仪表防冻防凝工作应急预案基本要求 269
第八章 仪表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270
1目的 270
2巡查时间 270
3巡检人员应具备如下素质 270
4巡检区域 270
5巡查注意事项 270
6巡检路线及时间 270
7巡检内容 270
7.1控制系统巡检内容 270
7.2现场仪表巡检内容 271
7.3重点关注的情况 271
8异常处理步骤 271
9巡检和检修记录 272
10巡查管理考核 272
第九章 仪表计量管理制度 273
1总则 273
2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 273
2.1计量器具的分类 273
2.2计量器具管理 273
3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制度 274
3.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 274
3.2计量器具的流转 274
4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275
4.1计量器具的使用 275
4.2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275
5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275
6计量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276
7附则 277

(一)通用部分
第一章 设备综合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日常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化工生产的工艺、设备、管道、电气、动力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
1.3职责
1.3.1设备部机电仪日常维护、检修、管理的职责与范围;
(1)设备部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关于设备管理方面的规定及要求,并负责公司内设备的管理工作。
(2)设备部为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机电仪设备管理体系的建立并监督实施;
(3)负责设备经营指标的下达及考核;
(4)负责设备的单机操作规程、技术规程的审核工作,负责设备检修规程的编制工作;
(5)负责各种设备台账、档案模板的制定;
(6)负责全厂特种设备、压力管道的取证工作;
(7)负责全厂安全阀的校验工作;
(8)负责一般、微小设备事故的调查、评估及考核工作;
(9)负责外委检修队伍的管理工作;
(10)负责设备相关工作的对外联络及对接工作;
(11)负责设备月度、检修计划的审核及下达;
(12)负责组织机电仪技改技措方案的评审工作;
(13)负责电仪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14)负责全公司的设备检修工作;
(15)负责机械设备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工作;
(16)负责电仪备品备件的提报、审核、到货验收工作;
(17)负责大机组大修方案的编制、审核工作;
(18)负责计量设备的校验。
1.3.2生产中心机电仪日常维护、检修、管理的职责与范围
(1)生产中心为设备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各种计划、指标及管理制度的落实及实施;
(2)负责设备的单机操作规程、技术规程的编制工作;
(3)负责设备台账、技术档案的建立;
(4)负责压力管道、安全阀台账的建立;
(5)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6)负责月度、检修计划的提报工作;
(7)负责技改技措方案的提报及实施工作;
(8)负责落实已批准的月度、检修计划的实施;
(9)负责机械设备备品备件的提报;
(10)负责机械设备备品备件到货验收工作;
(11)负责润滑油的加注、更换及润滑油采购计划的提报;
2管理内容
2.1设备按规定划分为A、B、C三类,见附录。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关键设备实行“特级维护”。
2.2设备部实行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即:立项、选型、订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报废。
2.3设备部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工作。设备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机动工作会议,总结一年来的设备管理工作,表彰设备管理先进,交流经验,同时安排下一工作。每月召开一次设备例会,讨论机动设备管理工作。每年12月15日前,设备部上报本设备管理工作总结和下一年的设备管理工作计划。
2.4为全面掌握设备技术状况,加强设备完好状况综合统计工作,每月二十五日前各生产中心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及设备管理月报要求进行检查评比、统计,编写机动设备月报,并于二十七日前上报设备部。由设备部组织检查、核实、汇总、编制公司设备月报,并将设备存在的问题整理,组织设备各级管理人员研究整改方案。并按时向公司领导上报各种报表。
2.5加强设备基础资料管理工作。各中心和设备部都要按“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及设备管理基础资料目录的要求,建立相关的技术资料档案。各中心要在装置停工检修开工正常后(以出产品为准)30天以内(单台设备检修开工后一周)将全部资料整理入档,健全技术资料档案。
2.6加强设备检查评比考核,检查指标由设备部根据公司实际达到的指标和同行业的先进指标进行制定。
2.7设备日常小修严格按照检修规程执行,大机组大修须有详细检修方案;
2.7.1完好设备应具备以下标准:
(1)安全运行,效能良好并满足设计或生产条件;
(2)内部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3)整体整洁、附件齐全好用;
(4)关键设备的附属设备无缺陷,能够保证主机安全运行;
(5)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2.8协调、组织设备检修维修工作,认真执行检修质量验收办法,坚持科学检修、文明检修施工,提高检修质量,降低检修费用。凡是检修过的装置,设备完好率达到96%以上,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
2.9加强电气设备、机泵的计划检修和状态监测管理,严格执行检修计划,提高计划检修完成率(95%以上),各生产中心必须严格按计划要求落实备料及备品备件,确保设备完成检修。
2.10加强装置大检修计划的管理,提高计划准确率,确保装置检修按期完工。在装置检修前,各单位要认真作好计划,按规定时间上报设备部。在检修施工中,为确保装置按期完工,原则上不得任意增加项目,保证计划准确率。
2.11开展设备管理竞赛活动(完好工房、完好装置区、无泄漏中心)。各生产中心要积极参与开展“完好工房、完好装置区、无泄漏中心”评比活动,争创“无泄漏中心”和设备管理先进中心。
2.12各生产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设备管理工作计划项目。
2.13设备部组织各生产中心人员进行检查(复查)验收,对达标的工房、装置、无泄漏中心上报公司,予以奖励。
2.14对于长期泄漏、出力达不到铭牌标准、设计不合理、出厂不合格的在用设备,要有步骤的进行技术创新、攻关、改造,改造后的设备投入使用三个月,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设备各项技术达到要求,效果好,创新成功的,以设备节能攻关改造项目上报审批,给予奖励。
2.15凡由于不严格执行规程、检修质量不达标,造成返工、巡回检查不严、不细,维护保养不及时,防冻保温不好、设备超温超压运行等原因造成设备或零部件损坏,均属设备事故。发生设备事故的中心,应立即报告设备部,并在事故发生后二天内写出事故报告,上报设备部。
2.16严格执行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管理,确保设备计划检修和临时抢修任务的完成。
2.17加强测量控制仪表计量器具管理。设备部组织专业人员不定期地对各单位仪表器具管理、维护、使用情况进行抽查考核。
2.18各生产中心配合设备部做好动力系统(水、电、汽、风、油)运行参数指标管理,按月考核,若达不到上述指标者,按未完成计划考核。
2.19管网保温要求完整无损。
2.20积极推广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做好设备技术资料管理。
2.21做好设备事故的管理。
2.22加强固定资产和土地的管理。
3附录:A、B、C类设备分类情况
A类设备:具备了下列条件的设备:1转动设备连续运行,无备机;2出现故障严重影响全装置的安全生产,造成装置停工;3发生故障对产品质量有严重影响;4检修周期较长,需要一周以上检修时间;5影响全厂水、电、气、风系统的安全运行;6发生故障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7发生故障,造成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或重大环境影响。
B类设备:具备了下列条件的设备:1出现故障后对装置安全运行有较大影响;2发生故障对产品质量有较大影响;3检修比较困难;4发生故障,造成较大安全事故或较大环境影响。
C类设备:A、B类以外的所有设备。
4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二章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技术资料的管理内容及分工。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各相关中心、部门。
1.3定义
设备技术档案包括:设备图纸(包括易损件图)、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必要的设计计算书、设备安装竣工验收记录、修改核定单和历次改动图纸;设备基础资料(设备部及生产中心所建设备基础资料目录)等。
2管理内容
2.1设备部负责收集、保管工程项目中必要的设备设计说明书、计算书、设计图纸、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纸质版及电子版资料。
2.2设备部负责收集设备竣工验收记录(包括特种设备安装交工检验报告及使用证)、修改核定单和历次改动图纸。在工程完毕后,将以上资料分别交档案室及设备使用中心各一份。
2.3设备部负责收集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中所有设备到厂验收单及随机资料(包括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图纸、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设备到货验收后,正本交公司档案室,其余全部资料设备部保存及分配。
2.4技术部资料室负责收集、保管设备部转交的各种资料;同时按类建立健全设备基础资料。
2.5生产中心按照公司设备基础资料目录要求建立各类基础资料。
2.5.1设备台帐:包括设备的基本参数及技术特性等。凡在用、备用或停用一年以内的设备,应建立设备台帐。
2.5.2压力容器档案:内容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准用证登记卡、检修检验记录、中压以上的A类设备还应有总图和主要受压元件图、强度计算书、运行记录及使用许可证等。凡在用、备用及停用一年以内的压力容器,都要建立档案。
2.5.3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开箱验收的所有设备安装说明书等资料,仓储中心、设备部必须集中转交至技术管理部资料室。
2.6基建、技改项目的设备投产后,其竣工资料由公司设备部统一保管存档。同时,设备部将安装图纸资料、安装试车记录、隐蔽工程、试验记录等技术文件整理复印后移交至技术管理部资料室及设备所在中心各一份。
2.7设备结构图册及易损件测绘图纸,设备部、设备所在中心,必须保存所有设备结构图册及易损件测绘图纸。
2.8检修相关资料。设备部及设备所在中心,必须保存所有设备的各类检修规程、手册、图册;设备部保管A类、特种设备检修方案、设备检修试验与技术鉴定记录;设备所在中心保管所有设备检修记录及设备大修方案。
2.9备品备件目录及消耗、贮备定额。设备所在中心负责所有备品备件目录及消耗台账的建立,设备部负责贮备定额;设备部负责各种检修耗材的台账建立及贮备定额。
2.10设备事故记录。按设备事故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2.11设备润滑手册。设备部负责组织编制。
2.12设备考核指标记录。设备部和设备所在中心建立考核指标记录。
2.13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图。由安质环部负责管理。
2.14主要管网图、地下管网图和电缆图。技术管理部负责管理地下管网图;设备部负责建立6KV以上电力系统和电缆走向图;负责管理公司仪表控制、调节、信号的管理;综合办公室负责管理公司通讯有线广播线路图。
2.15设备外委检修,施工单位必须提供完整的交工资料一式二份,交设备部和设备所在中心,一并存入设备技术档案。无论大、中、小修都应填写检修验收单。
2.16凡生产中心对设备零部件要进行改造(电气接线或结构的改变)必须报设备部、技术管理部审批,由设备部负责修改底图。重要设备的技改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和总经理批准。
2.17设备迁移、调拨时,其档案随设备一同调出。设备报废时,应将其档案随报废单一同报送审批。主要设备报废后,其技术档案由设备部及所在中心封存。
2.18设备技术档案应设专人管理。技术档案必须及时整理填写,做到齐全、整洁、规范。档案管理人员变更时,主管领导必须认真组织按项交接。
2.19改扩建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由负责实施单位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执行。
3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陕西XX有限公司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减少设备故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保证生产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各生产中心实行包机制及维护保养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适用于本公司所属中心所有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
2管理内容
2.1设备部负责对全厂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
2.2各中心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等具体管理工作。
2.3各中心必须建立健全设备操作、使用、应急预案及岗位责任制。
2.4设备维护保养实行双包机制,生产中心、设备部要制定本单位设备包机制,做到每台设备、每条管线、每个阀门、每块仪表有人负责,及时做好设备防冻、防凝、保温、防冷、防腐、堵漏等工作。对关键设备加强特级维护管理;各部门制定培训计划,通过培训使操作人员对岗位所有设备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原理、懂用途、懂性能,会操作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
2.5操作人员应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1)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做到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产后妥善处理,运行中较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指标或优化操作指标。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3)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办法,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按点、项进行仔细检查,主动清除脏、松、缺、锈、漏等缺陷,认真填写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及操作日志。
(4)搞好本岗位设备卫生,及时消除漏点,做到文明生产。
(5)搞好设备润滑,坚持“五定”“三级过滤”。
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
三级过滤:从大桶到贮油桶,从贮油桶到油壶,从油壶到加油点都要实行过滤。
(6)严格执行备机管理办法,对备用设备要定时盘车(除连锁设备外)。
(7)认真做好防冻、清洁和防腐工作,操作工对本岗位的设备管道、仪表盘的油漆、保温要保持完整、地面清洁。加强静密封点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搞好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8)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应按有关规定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同时上报和通告值班长及有关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开车。
(9)维修工要明确分工,对分工负责承包的设备做好定时巡检、维护、保养工作。
(10)定时检查和维护,并主动向操作运行人员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做好记录。
(11)逐步采用先进仪器,对主要设备认真进行点检,搞好设备状态监测工作,延长设备运行周期,不断提高维护水平。
每天坚持检查不少于二次,上、下午各一次。夜间值班人员要在晚21点和早5点各检查一次。
(12)静止设备中重要的A类设备(蒸汽加热炉及反应器等压力容器)每天巡查一次,其他静设备每周至少检查一次,主要检查跑、冒、滴、漏情况,并及时向班长及有关领导汇报。
3考核细则
3.1设备运行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下不得不超标准运行时,在具备特护措施及应急预案的条件下,需经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运行,否则超标一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3.2不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规定频次、漏检的现象,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50元。
3.3设备管理脏、乱、差、漏油、缺、锈等缺陷,发现一处考核责任单位50元。
3.4巡检记录、运行记录、缺陷记录及操作日志填写不认真、字迹不工整一次考核责任单位50元。
3.5设备管道、仪表盘的油漆、保温要保持完整、地面清洁,一处不合格考核责任单位50元。
3.6操作人员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不立即检查原因,不及时反映,在紧急情况下,不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一次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4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四章 设备事故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使陕西XX有限公司对生产中所发生的设备事故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事故再次发生,减少、杜绝影响生产的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中心生产用设备事故管理。
1.3定义
设备故障:指设备或零部件失去原有精度或技术性能降低,不能正常运行,造成影响生产作业计划或经济损失。
设备事故: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产时间、产量损失或修复费用达到规定数额的为设备事故。
1.4职责
设备部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
设备部为设备事故的具体管理部门。
2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分类与介绍
设备事故分为特大、重大、一般及微小事故四类:
特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造成设备使用单位整个生产装置停产72小时以上,三类压力容器爆炸或修复费用达50万元的均为特大设备事故;
重大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多系统装置产品(成品或半成品)日产量作业计划损失50%或修复费用达10万元的为重大设备事故;
一般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日产量作业计划损失10%以上或修复费用达1万元的为一般设备事故;
微小设备事故:设备损坏影响产品且作业计划损失或修复费用低于一般事故者均为微小设备事故。
2.2事故调查程序
设备事故调查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纠正预防措施不放过。
2.3事故上报:
微小、一般设备事故:事故发生时上报调度室、中心经理、设备部,由设备部负责人组织处置、处理;
重大、特大设备事故:事故发生第一时间上报设备部及公司相关部门、同时上报调度室、中心经理,由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处置、处理。
2.4调查处理:
一般和微小事故由设备部组织技术管理部、生产中心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及备案,设备部负责对其纠正预防措施进行跟踪监督;
重大设备事故由公司分管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并出具处理意见;
发生特大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应及时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由公司安全主管领导牵头,安质环部、设备部、技术管理部参加组成调查组,必要时请求政府安监部门派人参加。
2.5事故损失计算
修复费用即损坏部分修理费,包括:人工、材料、配件及附加费(设备部负责核算)。
减产损失=减产数量×设备使用单位(所属陕西XX有限公司)计划单位成本(设备部核算)。
损失成品(半成品)的费用=损失数量×计划单位成本(设备部核算)。
注:其中未使用的原材料等一律不扣除,以便计算,无核算的半成品可估算。设备事故原因:设计不合理;安装调试存在缺陷;制造质量差;维护保养不周;检修技术方案失误;野蛮检修作业;检修质量(包括材质不符合要求)差;超期检修、检验;安全附件、仪器仪表失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6事故预防
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防范措施,研究修复方案,微小、一般事故由设备部提出处理意见并备案;重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单位要及时提出书面报告,经调查组出具调查报告及建议意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后作出处理。对事故责任人,要根据情况给予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7事故报告
微小及一般事故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由生产中心写出事故报告,报设备部备案;重特大设备事故,在事故发生后由调度立即报设备部、安质环部及公司主管领导,由安质环部向当地政府安监部门报告,如果事态仍在继续,则每隔8小时报告一次,安质环部在5个工作日内写出事故报告报设备部、总调室及公司主管领导。
3考核细则
3.1因操作、维护不当造成装置特护设备故障或非计划停机但未引起装置非计划停工的,考核责任单位300-500元/次,因客观原因造成装置特护设备故障或非计划停机,按情节酌情处理。
3.2因操作、维护或管理不当发生非计划停机并引起装置非计划停工的,按设备事故处理,考核责任单位5000~10000元/次。
3.3因操作维护不当造成装置一般设备非计划停机,未造成装置非计划停工考核责任单位100~300元/次。
3.4因操作维护管理不当,发生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经济损失(设备检修费用+材料费用)的5%~10%对所有事故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3.5各单位应建立事故台帐及事故报告,无台帐考核200元/次,事故报告不全或内容不详实的考核100元/次。
4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设备事故报告单


《设备事故报告单》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设备位号 事故部位
事故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起 至年 月 日 时 分止 影响生产时间合计
事故类别 事故性质 事故分析组织人
一、事 故 发 生 经 过 及 损 失 情 况

二、事 故 处 置 过 程 及 原 因 分 析

三、事 故 责 任 处 理 意 见 及 预 防 措 施

使用单位意见 生产技术部意见 设备部意见 安环部意见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第五章 设备检修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月度检修及停工大检修的规定及要求等。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的检修管理。
1.3职责
设备部负责对设备检修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设备部负责实施各生产中心的设备检修工作。
各生产中心负责设备使用、维护等具体工作。
2管理内容
2.1设备事故的一般规定
设备检修分为设备大、中、小修及系统(装置)停工大检修。
本公司设备检修工作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设备部统一领导下完成设备检修、技改和更新等工作。
2.2装置停工大检修
(1)生产中心根据设备运行记录及本检修情况,于每年十月份提出下一的技改项目及停车检修的项目计划,由设备部组织审核立项,经确认后,上报公司批准。
(2)生产中心接到下一大检修通知后,根据批准的检修计划提出人工、备品备件、材料、工器具计划及图纸等,报设备部进行审核,由设备部统一平衡。
(3)设备部负责大检修的组织,生产中心负责落实检修计划的具体实施。
(4)设备部负责编制公司大检修计划表,并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在规定时间前送达各生产中心。如因计划变动,确需调整大修计划,必须经主管副总批准。
工艺系统技改、更新改造,技术管理部提出方案,经论证后报上级主管领导批准,设备部组织实施。
2.2.1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各生产装置的检修在停工检修前两个月,由设备部组织有关检修单位签订检修合同(包括施工项目费用、质量要求、工期和奖罚规定等),进行项目交底、落实预制件、工器具及材料的准备情况,为检修做好准备工作。
(2)装置停工前两周,检修单位和生产中心,必须将检修项目落实到班组个人,进行现场交底工作。
(3)检修施工单位在装置停工前两周,绘制大修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图交设备部审查,逐级落实责任到人,认真执行。
(4)检修施工单位在各装置停工前一个月,编制出重点项目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劳动力平衡。
(5)检修施工单位在检修开始前三天,将施工机具、设备、所需材料、配件等运入检修现场。
(6)生产装置在检修前一个月,由技术管理部(各中心及设备部配合)编制出停、开工方案和统筹图,停工后,按“安全规程”落实好一切安全措施。
(7)施工单位在进入生产装置之前,由安环部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2.2.2检修现场的管理
(1)设备部负责组织有关中心、部门成立检修指挥部,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担任总指挥,所有参加检修的单位(包括施工、材料供应、运输、后勤服务等)都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指挥部定时召开现场会,掌握检修进度,解决检修出现的问题。
(2)各生产中心应按系统划分检修区域,设立检修区负责人,负责配合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
(3)检修施工单位在拆卸设备、管线时,必须办理检修作业票后方可施工。
(4)检修开始后对已打开的设备或容器,由生产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项目,需要处理的由生产中心提出追加计划及图纸,经设备部审批后安排。
(5)施工单位必须做到科学检修,必须做到现场的清洁卫生及规范化,即施工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凡检修下来的废料一律由施工单位堆放到指定地点;垃圾由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运出公司外;检修更换下来的旧设备,由生产中心办理退库或报废手续后,由检修单位负责装卸退库。
(7)对于成套设备或需更新的设备,由施工单位负责运到检修现场。
(8)凡检修结束后,正常开工出产品后三十天内,发生泄漏等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外协施工应以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条款为准。
(9)凡检修施工动土的单位,必须办理动土证后方可施工。
(10)进塔、容器等特殊作业按规定办理手续。
(11)检修结束后要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中间验收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试车和技术鉴定等。验收记录要有生产中心、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设备部签字。
2.3月度计划检修
2.3.1工作程序
(1)生产中心、电、仪专业每月15日之前,将下个月度的检修计划以书面形式和电子表格形式一起上报设备部。
(2)设备部专工进行审核,经设备部主管领导审核后,设备专工于月底前将计划汇总编制完毕后,下达各相关单位执行。
2.3.2计划内容
计划主要涉及生产中心设备本体检修、管线辅助设施以及现场漏点整治等方面的内容。
2.3.3编报要求
(1)项目内容及工作量力求准确,材料计划应与检修计划一同上报且匹配,对于没有检修项目提报的材料计划,原则上不予审批。
(2)凡工艺管线改动和加线必须有技改方案并得到技术管理部批准列项,由设备部安排实施,各中心不得私自改动。
(3)各生产中心必须深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准确提报检修计划,不得随意增补,因工作不细计划未提报而影响生产的,予以考核。
(4)所提报材料规格、型号、数量准确无误,对供应商有特殊要求可在备注栏中注明。
(5)单件价值高,暂时不使用,一旦出现问题造成装置停车,而库房又无储备的物资,按照储备计划申报。
2.3.4费用归口
所有检修用的备件、材料费用原则上走中心月度维修资金,计入中心成本。
2.3.5计划执行
(1)设备部按照本计划提前安排好检修力量,制定施工方案,准备好各种工器具。
(2)各生产中心按照计划时间将检修任务书下达设备部执行,并将执行情况在月机动报表中反馈。关键主要设备的大修需报设备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设备部参与检修过程的监督,并验收签字。中、小修及一般设备的检修,由设备所在中心自行组织相关人员参与验收。
(3)生产中心严格按照本月计划及早准备所需材料物资,保证材料物资的质量,同时保证备品备件的合理储备。
(4)电、仪检修项目由电、仪专业提报,各生产中心应按照电、仪的检修项目,及时将设备交出检修,原则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造成电气、仪表等设施的损坏,由各中心承担责任。
2.4考核
2.4.1每月由设备部对上月的计划准确率进行考核。
2.4.2检修计划中列入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遵照计划执行,对无故不执行的情况列入月度考核;
2.4.3主要、关键设备检修未履行审批及验收手续,要对责任中心、部门进行考核。
2.4.4凡未列入检修计划的临时项目,需到设备部办理审批手续,经设备专工和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方可实施。
2.4.5每天下午4:30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下检修任务单,特殊检修项目需经设备部、调度审批后方可实施。
2.4.6因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的物资积压,按照计划的总价格与实际使用的总价格之比进行考核,在±20%以内不考核,±20%以上按照超出部分的10%进行考核。
2.4.7设备部按照月计划提前做好检修材料、耗材等准备工作及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凡因材料备件影响检修,按性质严重程度予以考核。
3考核细则
3.1每月由设备管理部部对上月的计划准确率进行考核,准确率低于90%时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3.2检修计划中列入的检修项目必须严格遵照计划执行,对无故不执行的情况列入月度考核,每项考核责任单位500元。
3.3 A类设备检修未履行审批及验收手续,要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200元。
3.4因材料计划不准确造成的物资积压,按照计划的总价格与实际使用的总价格之比进行考核,在±20%以内不考核,±20%以上按照超出部分的10%进行考核。
3.5各责任单位按照月计划提前做好检修材料、耗材等准备工作及备品备件的储备工作,凡因材料备件影响检修,按性质严重程度予以考核,影响设备检修考核300元,影响系统停车给予责任单位考核2000元处罚。
4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六章 机电仪、工艺检修分工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陕西XX有限公司机修、电气、仪表、生产中心之间的检修分工,落实各自责任,强化协调配合,促进公司劳动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职工素质的提高,避免在日常维修过程中发生扯皮、推委、推卸责任等影响检修现象,根据设备部现有检修人力,并结合设计院的分工设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陕西XX有限公司生产期间的日常维修分工。
1.3设备部职责
负责公司设备检修计划的下达、组织协调、检查落实,配合生产中心验收工作。
负责公司内所有需要检修、修复及加工的零部件的对外联系工作。
1.4机修
机修负责陕西XX有限公司生产线所有转动、静止设备、工艺管道设施的中、小检修(单机设备大修)和零星技改、安措工作,具体如下:
1.4.1转动设备的日常维护、巡检、监督及故障诊断。
1.4.2转动设备的拆除、解体、修理、现场安装。
1.4.3转动设备随机过滤器、换热器、油路系统(包括油路管线、油箱)、机体冲洗液管线,蒸汽伴热、氮气、压空管线等拆除、回装。
1.4.4静止设备、工艺管线及附件的日常维护、拆装修理。
1.4.5小型技改项目实施安装、采暧修缮工作。
1.4.6静止设备的检验打压、验收。
1.4.7在公司辖区内所有需要的搭架子、起重作业。
1.4.8现场工艺阀门更换、填料的调整、盲板的添加和抽取。
1.4.9全厂设备、管道、钢结构、建筑物等防腐、保温的完善、修复工作。
1.5电仪
电、仪维修负责公司区域内所有电器、仪表类设备的大、中、小修及技改、安措工作,具体如下:
1.5.1电气、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润滑、清理、巡检、监控。
1.5.2电气、仪表设备的拆除、解体、安装、修理。
1.5.3电气、仪表设备的维护、修理。所辖区域及涉外的电器设备安装、照明和线路的敷设、配电箱及附助部件的制作及安装(在实施过程中须动焊的工作由机修中心配合)。
2管理内容
2.1在维修过程中互协互助的界定
生产中心的设备、工艺管线、电器、仪表需检修时,生产中心必须将需检修的设备内物料泄压、降温、清理、置换合格、达到安全检修条件,填写检修作业票送到检修中心,检修中心拿到检修票后,检修中心安全员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项目安全是否达到条件,办理相关的检修许可证,检修中心组织人力进行检修。
2.2转动设备检修
2.2.1转动设备检修时,动力电源线、仪表元件及信号线需拆除、回装时,机械维修给电仪维修送达任务单,由电仪维修负责完成。
2.2.2压缩机等大型设备检修时,机体自身的过滤器需清理时,机械维修负责拆、装,清理工作由生产中心完成。
2.2.3电动葫芦钢丝绳、导向器、绳头组合的调整、更换由机械维修负责,锥形电机的拆装,控制箱及控制电缆更换,挡块、断火限位器的拆装、调整,均由电气维修负责。
2.2.4行车(含非标吊车、抓斗吊)所有电机连轴器、制动器、制动轮、液压缸的拆装、检查、调整均由机械维修负责,电气维修配合;电气维修负责电机、控制部分、限位开关等电气设备的拆、装及维护修理。
2.2.5电梯设备由电气维修负责检修,机修维修配合实施。
2.2.6电机与减速机直连式整体更换时,由机械维修负责拆装。若电机需维修,电气维修负责拆装、维修;机械部分由机械负责拆装、维修。
2.2.7电动机检修由电气维修负责
160KW(含160KW)以下电机、电动机地脚螺栓和联轴器的拆除、联轴器的安装,电机移位和复位均由电气维修负责。找正工作由机械维修负责(电机与减速器直接连接时,不论电机大小,由机械维修负责脱开或连接,电气维修配合实施检修),160KW以上的电机地脚螺栓和联轴器的拆除、电机移位和复位、联轴器安装、找正、地脚螺栓紧固工作均由机械维修负责,电气维修只负责电机拆线、本体检修。
2.2.8电机轴承是滚动轴承形式的,轴承更换由电气维修负责。电机轴承是滑动式,除电气检修内容外,转动部位的润滑、轴瓦检修均由机修维修负责,电气配合实施。
2.2.9液力偶合器信息传输装置的整体拆装由仪表维修负责,液力偶合器的拆装、检修由机械维修负责。
2.2.10带有振动器的设备,振动电机拆装由电气维修负责,振动电机与设备连接的固定支架、底座检修由机械维修负责。
2.2.11管道泵不论出现电气故障还是机械故障,拆装均由机械维修负责,电、仪维修配合实施。
2.2.12柴油发电机组、发动机由电气负责检修及维护,整体管理由电气维修负责,必要时机械维修配合实施。
2.2.13空调机组及附件的维护保养由电气维修负责;
2.2.14管道轴流风机的拆装由机械维修负责,电气维修只负责电机检修,其余工作由机械维修完成。
2.2.15厂区内所有的亮化照明系统由电气维修负责领换。
2.3电气、仪表检修
2.3.1电、仪维修负责公司内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
2.3.2设备本体上的就地玻璃液位计由仪表检修负责更换及维修。
2.3.3 DN200(含DN200)以上的各种气动(电动)仪表调节阀的执行机构及附件由仪表维修负责拆卸、检修,阀门由机械维修负责检修及恢复安装;DN200以下的节流元件、各种气动(电动)仪表阀的拆、装、检修均由仪表维修负责。
2.3.4电动阀阀位、传感器、电磁阀由仪表负责;电机电缆由电气负责,其余部分由机械维修负责。
2.3.5电仪的互联信号分界为:以接点或信号发送源一方负责敷设电缆送到对方的接线柜,并负责信号源是否正确,交由信号处理一方认可。UPS配电由电气负责,UPS检修按区域划分。
2.3.6各种仪表信号传感器、接近开关部分的维修由仪表负责,压力表的拆、装由仪表检修负责,检修维护、校验由仪表检修负责。
2.3.7理化仪器检修工作待定。
2.3.8现场仪表伴热管线、引压管、穿线管等由仪表检修负责检查、维护,机械维修配合焊接工作。电伴热设施由电气负责检查、维护、拆装、检修。现场仪表风、仪表冲洗水管线由仪表负责管线分支末端阀门以后的管线(末端阀门),阀前(包括阀门)由生产中心负责。
2.3.9电加热器、监控设备、通讯设备、电信设备由仪表检修负责
2.3.10现场指示仪表:就地双金属温度计、就地浮子流量计、就地差压表等由仪表安装并维护。
2.3.11各种计量仪器仪表(含各种衡器)由仪表管理维护。
2.4机、电、仪与生产中心之间的分工
2.4.1动设备加油由生产中心负责;动设备的内部清洗工作由机修中心负责(清洗煤油由机修中心准备)。
2.4.2所有槽、罐、塔、换热器人孔盖、内件的拆装及动设备检修由机修负责,生产中心负责管口回装封口前的确认。工艺阀门与法兰的拆装紧固分工界限为DN50(含DN50)、300LB(含300LB)以下法兰由生产中心负责紧固,其他法兰与所有工艺阀门均由机修负责拆装紧固。
2.4.3对容器设备、泵腔积料、管道内各种介质的冲洗、杂物清除由生产中心负责。
2.4.4电动机、空冷设备的加油由生产中心人员定期完成。电动机、空冷设备的加脂由设备部相关检修人员负责。
2.4.5各类过滤器袋子及骨架的更换由机械维修负责。
2.4.6地漏管道的疏通、维护由生产中心负责,改造由机修中心负责。
2.4.7电器、灯泡,检修更换由电气检修负责。
2.4.8管道过滤器的清洗由生产中心负责,过滤器拆、装及检修由机修中心负责。
2.4.9设备检修时的照明行灯、备件物资由生产中心负责提供,软梯、检修工具等由检修工自备。
2.4.10风机插板拆、装由机修负责。
2.4.11螺旋或链条输送设备积料清除由生产中心负责,螺旋或输送设备盖板拆、装及检修由机修负责。
2.4.12设备、管道带压堵漏由机修负责。
2.4.13安全阀由生产中心置换合格,设备部组织校验
2.4.14各系统操作站及相应打印机由设备使用中心管理、操作,仪表负责维修。
2.4.15设备在检修时,生产中心要安全监护,监督检修项目的实施情况,负责验收。
2.4.16所有防雷、接地、静电设施由电气完成维护、维修。
2.5检修物资计划准备
2.5.1设备检修用的备件物资计划由生产中心提报、领用、验收。
2.5.2电气仪表检修用的备件物资计划(含电机滚动轴承)由电仪提报、领用、验收。
2.5.3机修中心提报检修常用耗材(钢板、棒料、常规螺栓螺母、石棉板、密封胶、石棉盘根、清洗油等及检修用的三气、焊条)。
3考核细则
3.1机电仪、工艺检修分工管理办法内职责单位,因推诿、扯皮、躲避等原因引起设备故障,考核各专业500元/次。
3.2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制度分工职责范围内工作,考核责任单位1000元/次。
4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 设备润滑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规范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润滑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设备润滑油、脂使用管理。
1.3职责
1.3.1设备部负责设备润滑管理工作的组织和业务领导。
1.3.2物资部负责润滑油品贮存、保管、发放及废油回收的管理;生产中心协调联系对润滑油品化验、分析工作。
1.3.3各生产中心负责设备润滑使用管理的具体工作。
2管理内容
2.1设备部职责
2.1.1负责建立设备润滑管理办法,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完善。
2.1.2负责组织编制设备润滑手册,并组织有关单位编制润滑油、脂消耗定额。
2.1.3负责统计润滑油品的消耗量和费用,并负责审核月度润滑油品计划。
2.1.4组织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技术,合理润滑。
2.1.5组织各单位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设备润滑管理水平。
2.1.6按月组织检查与考核。
2.2物资部职责
2.2.1润滑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并经化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入库时应挂牌,标明供货单位、出厂日期及数量,并将合格证造册登记;入库后要分类存放,并按油品贮存条件保管,防止变质、进水或杂质。
2.2.2库存3个月以上的润滑油品必须逐桶化验分析,合格后方可发放。
2.2.3负责润滑器具的供应,及时填平补齐。
2.2.4润滑油入库发放管理要坚持先进先发的原则。
2.2.5油品保管人员要熟悉油品性能,妥善保管资料,对库存的油品要求造册登记,准时通知公司化验室进行化验。
2.2.6对关键设备(压缩机、汽轮机等)或专业用油(变压器油),在发放前必须化验。
2.2.7物资部按规定处理废油。
2.2.8负责协调公司化验室对需化验的润滑油品按国标进行化验分析,分析报告应一式二份,化验单位一份,送检单位一份,分析报告单必须分别存档备查;对不合格的油品,杜绝领用发放。
2.2.9库存油品化验项目(如无特殊要求)只化验粘度、闪点、酸值、凝点、水分、杂质;分析报告单应填写样品牌号、名称、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完成日期、分析结果、分析人等。分析结果要记入档案。
2.3润滑油使用中心应做好以下润滑管理工作
2.3.1各润滑油使用中心主管设备的经理对本中心润滑油品使用、管理负责,并严格执行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制度,提报本中心月油的使用计划(包括用油器具)。
2.3.2各润滑油使用中心必须有专人管理,严格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办法;设备专工培训操作人员,掌握对本中心润滑油使用情况,协助中心设备经理做好润滑管理工作。
2.3.3设备专工负责编制本中心润滑油品的消耗定额、编制润滑油品消耗台帐,经设备经理审查后报设备部。
2.3.4润滑油使用中心需建立润滑油加注台账及定期化验分析台账。
2.3.5大型机组使用的润滑油必须每月不少于一次取样分析,并计入台账。
2.3.6润滑油使用中心每月十五日将月用油品计划报设备部,并随时提供使用情况,及时按类别收集废油,合理使用润滑油,搞好节约,降低成本。
2.3.7润滑油使用中心必须做到“五定”(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时)和“三级过滤”(油桶、油壶、加油点),润滑用具标记清晰,专油专具,定期清洗,摆设整齐,各级滤网要符合如下规定:
齿轮箱、汽缸油及其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
一级40目,二级60目,三级80目。
压缩机油、机械油、车床机油及其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
一级40目,二级80目,三级100目。
冷冻机油及其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
一级80目,二级100目,三级120目。
透平油、液力传动油及其粘度相近的油品所用滤网:
一级100目,二级150目,三级200目。
2.3.8气动调节阀、电动调节阀等特殊专业润滑部位由电、仪专业人员加油等,其余润滑点加油工作均应由使用中心负责。
2.3.9自动注油的润滑点,要经常检查滤网、油位、油压、油温、油泵注油量,发现不正常应及时处理。
2.3.10经常检查润滑部位温度情况,其温度应在规定范围内。
2.3.11设备原有的观察及检测设施,必须齐全好用。
2.3.12常用阀门和螺母之间,要定期注油润滑;不常用的阀门丝杆螺母处要用油封死;凡停用设备必须有可靠的防锈、防腐措施;备用设备要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
2.3.13设备润滑装置、润滑工艺条件及选用的润滑油(脂)必须合理且符合有关规定。
2.3.14若要变更润滑油品种类,必须填写《润滑油品变更审批单》,由设备部专工、部长审核批准。
3考核细则
3.1运转设备的润滑一定要做到“五定”、“三级过滤”,发现一次不符合规范或油箱、油桶缺盖、润滑用具脏、每项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油标脏看不清、润滑部位油位过高、过低、油品变质或油温超标,每项扣罚责任单位50元/台次。
3.2未经设备部批准各单位不得乱用、混用润滑油或变更润滑油品,否则扣罚责任单位200元/次,并限期整改,若造成设备事故按设备事故相关规定处理。
3.3运转设备未按照本制度规定的频次取样分析,每发现一次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台次。若在用润滑油出现不合格现象,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换或过滤再生利用,如不按规定执行扣罚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3.4空冷轴流风机轴承部位应定期加注润滑脂进行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如因轴承部位润滑不良导致故障发生考核责任单位100元/台次。
3.5各单位要坚持勤俭节约,搞好废油再生回收工作,必须把废油分类存放,以便再生,否则扣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3.6主要运转设备在用润滑油再生或换油标准严格执行润滑油更换指标要求,否则处罚责任单位100元/次。
3.7各单位认真做好润滑油管理台账(如润滑油添加/更换、领用等),检查过程中每发现一次不符合制度要求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3.8发生一次润滑油跑冒事故考核责任单位200-500元/次。
4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八章 设备巡回检查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落实和加强设备操作人员、维护保运人员及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切实做好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保持设备完好状态,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陕西XX有限公司所属各中心(单位)。
1.3职责
设备部负责对中心设备巡回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
各生产中心、机、电、仪检修人员负责设备的巡回检查等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
2管理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系统的工艺设备、管道、电气设备、通用设备、起重运输设备、消防设备、仪器仪表以及其他各种机械设备的设备巡回检查工作。
2.1各中心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操作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的设备巡回检查制度,以保证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
2.2各中心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设备管理人员设备巡回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制订完善的设备巡检管理细则,明确职责和实施方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
2.3操作人员,机、电、仪检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要按设备巡检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进行设备巡回检查,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在巡检中发现设备异常,要及时消除缺陷、作好记录,对不能立即消除缺陷的设备,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4巡检人员要及时、准确、清晰、认真地填写设备巡检记录。
2.5各级主管设备的领导要定期对设备巡检工作进行检查,及时解决设备巡检中出现的问题。
2.6设备部机、电、仪各专业技术人员要对本专业设备巡检人员的巡检方法和仪器的使用予以指导,并讲授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以逐步提高设备巡检人员判断、处理设备故障的能力,保证设备巡检工作的质量。
2.7机泵设备实行点检制,执行《机泵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关键机组要严格执行《大型机组管理办法》中有关特级维护的要求。
2.8设备部组织专业人员每周定期对重要设备进行巡检一次。
2.9各中心设备技术员每天上午、下午对本中心设备各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10维修人员每天对转动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11各中心制定操作工巡回检查时间、巡回检查路线。
2.12各个巡回检查人员做好巡回检查记录
3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4附件
附件一:设备巡检表
附件二:设备点检表


设备巡检表
设 备 巡 检 表
生产岗位: 日期: 巡检人:
序号 设备名称 巡检部位 巡检内容 巡检标准 巡检方法 设备状态









XX车间XX区域(泵/厂房)设备包机点巡检记录表
日期:
设备名称 设备位号 操作人员包机点巡检项目内容 机修专业包机点巡检项目内容 电气专业包机点巡检项目内容 仪表专业包机点巡检项目内容
班次 声音 卫生 油位/液位 密封 操作指标 紧固件 电机电流 包机人 巡检时间 存在问题 声音 油位/液位 密封 紧固件 包机人 巡检时间 存在问题 电机声音 电机电流 电机温度 电机振动 包机人 巡检时间 存在问题 仪表探头 仪表穿线管 仪表控制柜 包机人 巡检时间 存在问题
(运行无杂音)(卫生干净)(在指标范围内)(设备及附件无泄漏现象)(在指标范围内)(紧固、齐全)(在指标范围内)(签字确认)(运行无杂音)(在指标范围内)(设备及附件无泄漏现象)(紧固、齐全)(签字确认)(运行无杂音)(在指标范围内)(在指标范围内)(在指标范围内)(签字确认)(紧固无松动)(无泄漏、失爆)(显示正常)(签字确认)


第九章 机泵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搞好陕西XX有限公司机泵管理,减少机泵故障,确保机泵处于完好状态,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中心(单位),规定机泵使用中心实行包机制及维护保养方面的具体工作要求。
1.3职责
1.3.1设备部职责:
设备部是本公司机泵设备的归属管理部门。
审查机泵的基建、检修、技改、科研攻关等计划,参与实施并进行过程控制和验收。
组织或参与机泵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装备等级及技术水平。
1.3.2生产中心职责:
贯彻执行公司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机泵设备运行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负责本单位机泵的使用、维护管理。
做好机泵设备的技术基础管理工作,健全机泵设备的操作、巡检、点检、维护等管理办法,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工作。
2管理内容
2.1机泵维护保养应实行包机制,要划分区域和设备,做到每台机泵设备有人负责。设备现场应在明显的位置悬挂设备包机牌,内容一般包括设备位号、名称、型号、介质、操作维护人员姓名或岗位、维修人员姓名或岗位等。
2.2机、电、仪各专业应建立健全相应的设备巡检、维修、特护等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机泵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和抢修工作。
2.3在用机泵设备应确保完好,并达到设备完好标准。
2.4运转正常,无超温、超压、超负荷现象,运转平稳。
2.5运转平稳无杂音,振动符合《石油化工旋转机械振动标准》(SHS 01003-2004)标准。
2.6静密封无泄漏,轴封无明显泄漏。
2.7润滑、冷却系统畅通,液位计清晰并有高低液位刻度,油位在刻度内,轴承温度符合标准。
2.8有特殊要求的机泵应根据制造厂出厂说明书要求确定控制指标。
2.9中心操作人员应将机泵巡检作为岗位巡检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巡检时要携带必备的工具,并按要求填写巡检记录。在巡检时发现设备有不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检查原因,及时汇报,在紧急情况下,可按有关规程和岗位操作法采取果断措施或立即停车,并及时上报。
2.10各中心、部门要制定机泵点检办法,明确点检机泵的范围、周期、人员和要求等内容。机泵点检一般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日常点检由操作人员,机、电、仪各工种保运人员负责。定期点检由中心设备专业技术人员或设备管理部门专职人员负责。点检时要携带测振、测温等监测工具,并填写点检记录。每月要对点检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关键机组应执行特护管理办法。
2.11机泵的润滑管理要执行《设备润滑管理办法》,要对机泵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一般机泵的检查手段主要以目测为主,润滑油出现乳化、变质或含有异常杂质等情况应及时处理,关键机泵的润滑油可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化验分析结果进行判定处理,要严格执行润滑手册所规定的加换油周期规定。
2.12机泵的备件管理应执行《备品备件管理办法》,备件、润滑油型号(牌号)变更时必须按规定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2.13机泵的检维修要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办法》,在检修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好工作票、停送电单等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设备的拆卸修理工作。在检修过程中,必须执行相关检维修规程或检修方案。机泵检修后的验收必须按公司设备检修标准和完好标准进行。机泵检修应有检修记录,检修记录要求数据齐全、准确、完整、填写清楚。
3备用管理
3.1生产中心要加强备用机泵的管理,做好防冻、防凝、预热、预冷、保温、防腐、润滑、盘车、电气绝缘测试、清洁等维护保养等工作,确保备用机泵处于完好状态,保证随时能启动、切换、投运。
3.2备用机泵要有可靠的电源,应能随时接通,并有相应的安全措施。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必须定期进行动作试验。
3.3各岗位操作人员应将本岗位备用机泵的检查工作列入巡回检查内容中,对存在的问题要做好记录,进行交接。
4备用机泵的定期切换办法
4.1凡配有备泵的机泵要实行定期切换,严禁超期疲劳使用和不出事故不切换的操作方式。应根据备用设备的结构、操作特点、检修周期等情况制定出合理切换周期,因运行设备发生故障需提前启用备泵时,可以从切换日起计算周期,以避免频繁切换。
4.2备用机泵切换投入运行后,应达到工艺要求和规定的运行周期,确保生产正常进行。切换后停用的设备物料要采取措施,防止串料,并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对因故障切换下的设备应及时检修,确保其随时能启动和切换。
4.3每次切换后要认真记录切换设备的位号、名称、切换启动时间、停用时间、切换前后的技术数据(如介质温度、介质压力、轴承温度、设备振动情况、启动电流、运行电流、运行电压等)及操作人等。
5备用机泵的定期盘车办法
5.1生产中心应对所有备用机泵根据设备实际状况,分类制定盘车周期(班、日或周)。
5.2对于带联锁自启动的备用机泵,禁止盘车操作;如必须要盘车,需在解除联锁的条件下,进行实施。
5.3盘车操作每次不得少于一圈半。应在设备转动外露部位(如轴头、联轴器等)应划出明显的盘车标记,并与盘车周期相对应。
5.4要建立机泵盘车记录,每次盘车后要记录盘车设备的位号、名称、盘车标记、盘车时间、盘车人等。
6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章 设备保温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保温管理工作,提高绝热工程的节能效果和经济效益,做到经济运行,为生产装置的“安、稳、长、满、优”运行创造条件,特制订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系统所有设备、管道及附件的保温或保冷管理。保温(保冷)的设计、选材、施工及验收必须执行最新标准。
1.3职责
1.3.1设备部负责检查、考核各单位设备保温管理工作。
1.3.2设备部是设备保温管理工作的责任部门,根据本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设备保温管理。
1.3.3设备部负责对检(维)修中的保温绝热工程项目(计划)的审核,组织保温绝热工程的质量检验、验收等工作。
1.3.4设备部负责对施工使用的保温、保冷材料的抽检、验收工作。
1.3.5设备部负责与保温绝热工程的施工队伍签订工程合同,明确质量标准和违约经济责任。
1.3.6设备部负责保温性能测试工作。
1.3.7中心负责保温绝热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要掌握所管辖区域内的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冷)情况,包括采用的材料、保温(冷)层厚度、施工情况、检修情况等,并做好记录以便检修时参考。
2管理内容
2.1绝热保温效能必须满足工艺使用要求。
2.2保温绝热设施的维护
2.3生产中心应重视设备、热力管道、工业管道的保温维修工作,凡发现有保温损坏、脱落,应及时上报修复(或监督恢复)。
2.4为了取得长期保温(冷)的效果,对保温(冷)设施注意监测、日常维修和定期检修。
2.5各中心设备专业人员应定期检查管辖区域内的保温(冷)情况。
2.6安装、检修施工吊装设备严禁利用保温(冷)管线作起吊支点,尽量防止人为造成的机械损伤。
2.7各中心操作人员在维护设备时,禁止随意敲打、乱涂、乱划保温(冷)设施,尤其严禁在管线上行走和跨越管线时任意踩踏。
2.8如发现因温度变化和腐蚀造成保温(冷)层破坏时,应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及时考虑保温(冷)结构和更换保温(冷)材料,并分析原因和记录存档。
2.9由于设备和管道检修、抢修所拆除的保温(冷),待检修完毕后立即修复,最迟不得超过7天。
2.10未经设备部审核批准,各中心、部门不能随便更改原保温设计确定的保温结构。
2.11保温绝热修复施工后验收。
2.12保温的施工,必须进行中间检查,填写记录,须得到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质量确认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完成进行总验收,达到标准才能移交生产。
2.13工程质量检查,绝热工程质量的检查除应符合GBJ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LJ52《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规定外,还应符合以下检测布点要求:设备每30㎡,管道30m或不足者应各抽查三处;设备每处应不小于0.5㎡,管道每处应不小于4个检查点,阀门、法兰、人孔、弯头每30个(处)或不足者应各抽查三个(处);每处以各点的平均值代表其质量。
2.14设备、管道经过保温后,其保护层外表面温度要求必须低于50℃;设备、管道经过保冷后,其保护层外表面温度要求不超过露点温度。
2.15保温施工质量的检验,除外表齐全、平整和美观外,保温层表面的热损失应符合国家标准GBJ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16几种主要的(蒸汽、水)介质温度tf其允许的保温层表面的最大热损失值q和与之相应的保温层表面温度tw与环境温度tk的差t=tw-tk的大致允许值参见下表:(查保温验收规范)
介质温度tf(℃)允许最大热损失q(KCa)/m2.h 允许的最大温差t(℃)
150 100 10
215 126 12
310 164 15
540 237 25
(注:在工程验收中,以不大于允许的最大热损失为主要指标,表中t仅为大致值,仅作参考,不作为验收指标)。
2.17保温(冷)保护层不脱落,不透水,光滑平整。若保护层为金属材料,固定螺钉不得有脱落、保护层不得有开裂现象;若保护层为玻璃布者,其缠绕应均匀,不得有忽疏忽密现象;若保护层采用水泥抹面者,不得有裂缝、断裂和脱落等缺陷。
2.18各中心要逐步规范设备保温管理,实行保温工程质量追踪制,各装置(单元)要在现场设立标牌,记录保温工程施工时间、施工单位、质保期限、施工负责人及本中心验收人,对保温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制。
3检查和考核
各中心要将设备保温检查纳入日常设备专业巡检和检查考核内容。设备部每季度对各中心的设备现场保温状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4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章 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出现事故,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的界定、分类、登记及处理等管理。
2管理内容
2.1设备缺陷管理
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损伤或超过质量指标范围,引起设备性能下降的状况。
2.1.1设备缺陷分类:
一般缺陷: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危及安全生产,能及时消除或设备仍可正常运行但不会造成装置波动和引发各类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重大缺陷是:影响产品质量、危及安全生产,但因生产需要而必须带缺陷运行,有可能造成装置停工或引发各类事故,必须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2.1.2设备缺陷实施分级、动态和闭环管理,各中心应建立所属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和重大缺陷台账,每月更新重大设备缺陷台帐并上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2.1.3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逐级汇报班长、中心设备管理人员,由中心组织消缺,完工后及时填写消缺记录。对暂不能消缺的应上报设备部,并填写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2.1.4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汇报中心,中心上报技术管理部、设备部,由设备部组织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制定缺陷监护方案、消缺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人。
2.1.5各生产中心设备管理负责人要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要掌握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时造成缺陷的扩大。对于重大缺陷,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监护措施。
2.2设备故障管理
设备故障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件。
2.3设备故障分类:
2.3.1一般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2.3.2严重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2.3.3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2.3.4设备故障损失的计算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准。其中设备故障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2.3.5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2.3.6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2.3.7设备部、生产中心设有专人负责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2.3.8设备发生故障后,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长、中心经理报告,中心向设备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设备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
2.3.9不论故障大小,各中心每月都要对设备故障进行统计,填写设备管理月报表报设备部。(缺陷、故障月报模板)
2.3.10公司应积极开发应用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将其用于设备日常管理之中,及时发现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设备安稳运行。
3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章 设备包机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的科学管理,提升公司设备管理水平,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延长使用寿命。保证设备的经济运行,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现就使用的主要设备,实行定人定岗的包机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的管理。
1.3职责
1.3.1设备部负责对中心设备包机管理工作进行检查与考核。
1.3.2生产中心全面负责设备包机制的具体实施内容,落实包机制细则,督促班组成员做好包机工作。
1.3.3包机人职责
(1)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及设备在完好状态下正常运转;
(2)确保设备的定期检查和检修;
(3)认真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护、保养的方法和质量必须符合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的要求;
(4)设备卫生面貌良好;
(5)严格执行岗位制;
(6)对运行中的设备每两小时进行一次点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法处理的问题向班长及中心设备管理人员汇报;
(7)设备检修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确保检修质量;
(8)严格执行润滑管理五定、三过滤办法;
1.3.4包机内容与责任:
(1)三定
定设备、定人员、定岗位;
(2)五包
包使用、包管理、包维修、包排除故障、包设备使用更换和设备卫生,每台设备挂牌留名;
2管理内容
2.1所有设备按照中心、班组、个人三级管理的原则,明确分工到人,相互协作,责任到人,做到“人人有专责,台台设备有人管、出现问题有人究、责任有人负”。各中心应为所辖界区内每台设备的包机人建立档案,并且以书面形式报设备部备案。
2.2包机人员必须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3主要设备实行班组长监督制。班组长要每星期查看工具与配件齐全,各项记录齐全,并督促组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办法,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2.4设备的检修作业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构造、性能及零部件的使用,时刻掌握设备的运行情况是否良好,及时处理故障。包机人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心,熟悉自己所负责的设备,对所负责的设备按规程及时保养,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适时提出检修建议。
2.5包机人员必须实行包运转、包维护,做到“三懂”(懂操作规程、懂设备性能、懂设备原理)。“四会”(会操作、会保养、会修理、会判断和处理事故),听从班组长指挥,服从班组长安排。(四懂三会)
2.6包机人应具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和现场工作经验。通过“听、看、摸、闻、问、测”等方法判断设备运行状态,准确采取相应措施,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处理或抓紧汇报。
2.7包机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包机单位必须把机电设备分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名负其责。
2.8包机组长要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经常组织全体人员学技术、总结经验、布置任务、提出要求。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做到腿勤、手勤、眼勤。及时发现、处理设备出现的问题。
2.9认真执行设备润滑办法,及时检查设备润滑状况,发现油质变质及时通知中心更换润滑油,同时要力求掌握设备滤网的更换或清洗周期,按计划进行维护、清理,使之达到长周期运行的目的。保证油质、工具清洁好用,润滑效果良好。做好润滑油加油记录,中心对加油记录进行检查,每发现一次未做记录罚款50元。到期需加油而未及时加油,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10包机维修人员要加强动、静密封点的管理,消除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泄漏率;包机操作工要对所包设备卫生负责,做到文明生产;中心应严格管理,按要求交接班。中心组织定期检查设备卫生,设备卫生不合格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漏点每发现一处罚50元,对跑冒滴漏的罚款要兑现到包机人,情况严重的加倍处罚到机修中心或使用中心。
2.11备用设备应处于良好状态,停用、闲置设备应有包机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加强防尘、防潮、防冻、防腐蚀的管理,操作工对传动设备要定期进行盘车和切换。未能按时完成盘车及切换,每发现一次罚款30元。
2.12包机维修人对包机的设备负有使其处于良好状态的责任,对所包机的设备需定时上岗检查,每日至少两次,上岗时主动向操作工人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易处理的缺陷及时消除。不能立即解决的缺陷要详细记录,结合中小修或停车机会处理。
2.13对于包机人员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隐瞒问题的,一经查实处以50—100元罚款。中心设备管理人员、机修中心负责人应及时了解所辖界区内设备的包机情况,有责任和义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未能及时处理引发设备事故的,对于中心处以100-500元罚款,对机修中心处以300—1000元罚款。
2.14各中心设备管理人员应对中心的设备包机情况定期检查,对包机人不能尽职尽责完成任务的有权给予一定的处罚。并作为对操作工、维修人员的考核依据与其绩效工资挂钩。管理人员未能尽职的,视情况处以50—200元罚款。
2.15设备部管理人员应对设备包机办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定期检查设备包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维修人员进行考核。因包机办法执行不认真,造成包机运行故障的要严肃追究包机人乃至使用中心中心、机修中心的责任。
3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和补充。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三章 设备完好标准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各类设备完好标准管理。
1.3定义
设备完好标准包括设备、电气、仪表完好标准。
1.3.1设备完好:一是运行正常,效能良好;二是零部件及附属装置完整好用;三是设备整洁、文明生产好;四是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3.2电气设备完好标准包括:GIS完好标准、发电机完好标准、变压器完好标准、高、低压配电柜(含控制、保护盘)完好标准、电动机完好标准、直流电源装置完好标准、UPS完好标准、蓄电池完好标准、变频器完好标准、变电所(配电室)完好标准、变电所土建修缮标准。(描述准确)
1.3.3仪表设备完好标准:一是在线仪表要求检验标识完整,灵、准、稳,二是仪表零部件保持完整无缺,三是运行良好,四是记录齐全、准确、保管好。
1.4职责
1.4.1设备部
编写本单位各类设备完好标准,并组织审核后实施。
监督检查各中心设备完好标准的执行情况,对执行不到位的中心进行处罚。
1.4.2各生产中心
实施及落实本中心的设备完好标准,并于每月30日前将设备完好情况通过“设备管理月报”报设备部。
2管理内容
2.1本办法要求设备部根据各生产中心设备运行情况制定本单位设备完好标准。
2.2本公司设备完好标准包括《压缩机组完好标准》《设备基础管理标准》《管道、阀门完好标准》《油站完好标准》《废热锅炉、加热炉完好标准》《常压储罐完好标准》《换热设备完好标准》《塔类设备完好标准》《起重设备完好标准》《空冷岛风机完好标准》《机泵类完好标准》《化工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管道表面色和标志色》《阀门和管道附件表面色》《构架、平台、梯子表面色》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共15类。
2.3各生产中心根据设备部下发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对违反完好标准的设备及时组织整改。
2.4本办法每年12月之前设备部组织各中心修订一次。
3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完好标准
机械部分:

一、压缩机组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机体整洁,内外表面无敲、打、铲、咬的痕迹,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零附件齐全完好(包括机体各部件、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安全阀、温度探头、测振探头、轴位移探头、转速表、盘车机构等);
压力表、安全阀按期校验;控制用及自起动联锁系统灵敏可靠;
基础、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
(二)设备润滑 压缩机油品选用符合压缩机说明规定,油质合格;
油压符合设备要求,进油总管中主油压在正常范围内;
压缩机进口油温在正常范围内;
(三)振动 压缩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振动值在正常范围内;
汽轮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振动值在正常范围内;
(四)轴瓦温度 压缩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轴瓦温度值在正常范围内;
汽轮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轴瓦温度值在正常范围内;
(五)轴位移 压缩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轴位移值在正常范围内;
汽轮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轴位移值在正常范围内;
(六)生产技术指标 运行正常,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润滑系统、封油系统、冷却系统、气体密封、平衡管等畅通好用。
压力、压差、温度、流量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七)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准确,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润滑油定期分析记录齐全、准确;
设备操作记录齐全、准确,包机牌信息齐全、更新及时;
设备结构图齐全、准确;
(八)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二、设备基础管理标准 备注
(一)修旧利废台帐 格式正确,目录详细,数量准确,装订整齐;
(二)设备专用工器具台账 格式正确,目录详细,数量准确,装订整齐;
(三)月度检修计划表 格式正确,目录详细,数量准确,装订整齐;
(四)停车大修计划表 格式正确,目录详细,数量准确,装订整齐;
(五)工器具台账 格式正确,目录详细,数量准确,装订整齐;
(六)设备隐患台账 格式正确,目录详细,数量准确,装订整齐;
(七)设备事故台账 内容全面,填写及时,字迹清晰整洁;
(八)压力容器登记台账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九)设备台账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特种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一)盘泵记录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二)倒泵记录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三)润滑油台帐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四)特种设备检验台帐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五)安全阀台账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六)测厚记录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七)检修记录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八)检修人员巡检记录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十九)建构筑物沉降观测台账 格式正确,内容详细,记录准确,字迹清晰,装订整齐;
(二十)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三、管道、阀门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管道、阀门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零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无泄漏(包括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等);
压力表、安全阀按期校验;灵敏准确;
管道支架完好无变形,支架基础完好无塌陷现象;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符合抗震要求;
阀附件完好,手轮开关灵活;
(二)安全装置 放空管线、紧急放空管线、阀门等安全设施齐全畅通;
防雷接地完好;
(三)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四、油站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无泄漏(包括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等);
安全阀、压力表按期校验;灵敏准确;
机座坚固完整,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
(二)润滑油标准 润滑系统用油油质合格,油位正常;
油箱油池温升在正常范围内;
(三)生产技术指标 运行正常,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压力、电流、压差、温度、液面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四)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准确、齐全;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设备结构图准确、齐全;
设备巡检记录齐全、准确;
润滑油定期分析记录齐全、准确;
(四)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五)其它 转动部位有防护罩、防护栏。

五、锅炉、废热锅炉、加热炉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无泄漏(包括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
炉壳、炉筒、炉管等部位未变形,无严重腐蚀;
压力表、安全阀按期校验;灵敏准确;
基础、钢结构裙座牢固,无不均匀下沉。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符合抗震要求。
(二)安全装置 消防线、放空管线、紧急放空管线、阀门等安全设施齐全畅通;
照明设施齐全完好;
梯子、平台、栏杆完整、牢固;
防雷接地完好。
(三)生产技术指标 运行正常,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压力、温度、液面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各出入口,降液管等无堵塞。
(四)内件 主体内主要构件无脱落;
主体、构件、衬里及焊缝无超标缺陷;
主体内外各部构件材质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安装技术要求或规程规定。
(五)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准确,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设备结构图齐全;
设备操作记录齐全、准确;
属压力容器设备应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六)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六、常压储罐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罐体无严重变形,各部腐蚀应在允许范围内。
(二)标准 附件是否齐全完好(包括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
压力表、安全阀按期校验;灵敏准确;
基础、钢结构裙座牢固,无不均匀下沉。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符合抗震要求。
(三)安全装置 消防线、放空管线、紧急放空管线等安全设施齐全畅通;
照明设施齐全完好;
梯子、平台、栏杆完整、牢固;
防雷接地完好。
(四)生产技术指标 运行正常,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压力、压降、温度、液面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各出入口,降液管等无堵塞。
(五)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准确,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设备结构图齐全。
(六)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七、换热设备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附件是否齐全完好、无泄漏(包括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温度计、安全阀等);
压力表、安全阀按期校验;灵敏准确;
基础、钢结构支座牢固,无不均匀下沉。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符合抗震要求。
(二)安全装置 放空管线、紧急放空管线等安全设施齐全畅通;
防雷接地完好。
(三)生产技术指标 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能达到设计能力的90%以上;
压力、压降、温度、液面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四)内部管件 管束等内件无泄漏;
隔板无严重扭曲变形;
管束无严重结垢,同一管程内被堵塞管数不超过总数的10%;
各零附件材质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配合应符合规程的规定;
壳体、管束的冲蚀、腐蚀在允许范围内;
各零附件材质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配合应合规程的规定;
检修换热设备,同一管程内被焊堵的列管数不超过总数的10%。
(五)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准确,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设备结构图齐全;
属压力容器设备应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六)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八、塔类设备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保温,油漆完整美观;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附件齐全完好、无泄漏(包括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
压力表、安全阀按期校验;灵敏准确。
基础、钢结构裙座牢固,无不均匀下沉;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符合抗震要求。
(二)安全装置 消防线、放空管线、紧急放空管线等安全设施齐全畅通;
照明设施齐全完好;
梯子、平台、栏杆完整、牢固;
防雷接地完好。
(三)生产技术指标 运行正常,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压力、压降、温度、液面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各出入口,降液管等无堵塞。
(四)塔内件 塔体,构件的腐蚀应在允许范围内,塔内主要构件无脱落;
塔体、构件、衬里及焊缝无超标缺陷;
塔体内外各部构件材质及安装质量应符合设计及安装技术要求或规程规定。
(五)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准确,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设备结构图齐全;
设备操作记录齐全、准确;
属压力容器设备应取得压力容器使用许可证。
(六)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九、起重设备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吊车内外整洁,标牌醒目;
附件齐全完好(各传动系统运转正常,钢丝绳、吊钩符合安全技术规程);
起重机按期校验;
车轮无严重啃轨现象,与轨道有良好接触;
起重机坚固、完整、无缺陷,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
(二)设备润滑 润滑装置齐全,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润滑系统用油油质合格,油位正常。
(三)振动 运转平稳、无冲击、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四)轴承温度 温度正常,滑动轴承温升在正常范围内,滚动轴承温升在正常范围内
(五)安全标准 主、副梁的下挠上拱、旁弯等变形均不得超过有关技术规定;
制动装置安全可靠,主要零部件无严重磨损;
护栏等安全装置牢固可靠;
电气装置齐全有效,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六)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准确,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设备巡检记录齐全、准确;
设备操作记录齐全、准确,包机牌信息齐全、更新及时;
设备结构图齐全。
(七)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八)其它 转动部位有防护罩、防护栏

十、空冷岛风机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油漆完整美观;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附件齐全完好、无泄漏(包括设备部件、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等);
压力表按期校验;灵敏准确;
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
(二)设备润滑 润滑装置齐全,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
润滑系统用油油质合格;油位正常,在油标刻度范围内1/3-2/3处;
减速器油池温升在正常范围内。
(三)振动 运转平稳、无冲击、无异常振动和噪声;
减速器轴承位置使用测振仪测量振动值在正常范围内。
(四)轴承温度 温度正常,滑动轴承温升在正常范围内,滚动轴承温升在正常范围内
(五)联轴器 联轴器端面间隙不超标;
弹性块完好,无破损。
(六)风叶 15°<风叶角度<20°;
风叶片无裂纹、缺陷;
连接螺栓满扣、齐整、紧固。
(七)生产技术指标 运行正常,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电流、压力、温度、液面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八)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准确、齐全;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设备操作记录齐全、准确;
设备结构图准确、齐全。
(九)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十)其它 转动部位有防护罩、防护栏

十一、机泵类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备用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保温、油漆完整美观;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附件齐全完好、无泄漏(包括泵体各部件、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安全阀等);
压力表、安全阀按期校验;控制用及自起动联锁系统灵敏可靠;
填料密封泄漏:液体不超过20滴/分;机械密封泄漏:液体不超过10滴/分;
机泵冷却系统完好,水路畅通;
基础、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
(二)设备润滑 润滑装置齐全,完整,油路畅通,油标醒目;润滑系统用油油质合格;
油位正常,在油标刻度范围内1/2-2/3处。
(三)振动 运转正常,无异响和异常振动;
轴承位置使用测振仪测量振动值不超标,滚动轴承轴振动在正常范围内;滑动轴承轴振动在正常范围内;风机轴承座振动2在正常范围内。

(四)轴承温度 温度正常,滑动轴承温度在正常范围内,滚动轴承温度在正常范围内
(五)联轴器 联轴器端面间隙在在正常范围内;
弹性块完好,无破损;
柱销联轴器柱销完好无缺损。
(六)生产技术指标 运行正常,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压力、温度、电流、液面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七)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准确、齐全,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设备操作记录齐全、准确,包机牌信息齐全、更新及时;
设备结构图准确、齐全。
(八)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九)其它 转动部位有防护罩、防护栏

十二、汽轮发电机组完好标准 备注
(一)设备外观标准 设备本体无明显油污、积尘、积水、杂物等,防腐良好,无明显跑冒滴漏现象;
机体整洁,内外表面无敲、打、铲、咬的痕迹,保温、油漆完整美观;
零附件齐全完好(包括机体各部件、阀门、法兰、管路、压力表、安全阀、温度探头、测振探头、轴位移探头、转速表、盘车机构等);
压力表、安全阀按期校验;控制用及自起动联锁系统灵敏可靠;
基础、机座坚固完整,地脚螺栓及各部连接螺栓应满扣、齐整、紧固。
(二)设备润滑 压缩机油品选用符合压缩机说明规定,油质合格;
油压符合设备要求,进油总管中主油压在正常范围内;
压缩机进口油温在正常范围内。
(三)振动 压缩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振动值在正常范围内;
汽轮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振动值在正常范围内。
(四)轴瓦温度 压缩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轴瓦温度值在正常范围内;
汽轮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轴瓦温度值在正常范围内。
(五)轴位移 压缩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轴位移值在正常范围内;
汽轮机正常运转中控仪表显示轴位移值在正常范围内。
(六)生产技术指标 运行正常,设备效能满足正常生产需要或达到设计要求;
润滑系统、封油系统、冷却系统、气体密封、平衡管等畅通好用。
压力、压差、温度、流量等指示准确灵敏、调节灵活,波动在允许范围内。
(七)技术资料 设备技术档案齐全、准确,符合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要求;
润滑油定期分析记录齐全、准确;
设备操作记录齐全、准确,包机牌信息齐全、更新及时;
设备结构图齐全、准确。
(八)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按额定标准配备齐全,储存完好
注:化工设备、机械表面色和标志色(执行我公司统一规定)


电气部分:
项目 完好标准 备注
一、GIS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 1.组合装置无异响、无异味、无放电现象,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位置指示正确,并与当时实际运行工况相符。
2.各指示信号灯、储能指示器显示正确,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正常。
3.各种压力表、油位计指示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4.无漏气、漏油,密封良好。
5.外部接线端子无过热、氧化现象,导电良好。
6.励磁各刷架、刷握牢固,碳刷无打火现象。
7.发电机、励磁机连接母排、电缆连接紧固、无发热现象。
(二)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1.二次接线牢固,各电器元件动作可靠,信号正确无误。
2.联锁机构、制动机构、固定机构可靠无误。
3.预防性试验结果符合要求。
4.SF6气体质量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或制造厂要求。
(三)主体整洁,零附件齐全好用 1.外壳、支架等无锈蚀、损伤,瓷套无开裂、破损及污秽情况。
2.各类配管及阀门无锈蚀、损伤,开闭位置正确。
3.接地良好,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4.各类箱门关闭正常、无脱落。
5.相对湿度超过70 %时应投入驱潮加热装置,当环境温度低于设备制造厂家规定的允许运行温度时应投入保温加热装置。
6.整体外观清洁、齐备、标志完。
(四)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设备技术档案,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电气原理图、二次接线图、气路图。
3.GIS厂家相关资料。
4.检修及试验记录。
5.运行记录。
二、发电机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 1.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其电压、电流在额定范围内,并能随时投入运行。
2.绝缘良好,各项试验符合规程规定,转子层间无短路;各部温度在允许范围以内:定子线圈温升,A级绝缘不超过60℃,E级绝缘不超过65℃,B级绝缘不超过75℃;转子线圈温度不超过120℃,轴瓦温度不超过65℃,进口风温差不应大于25℃。
3.机组轴承振动符合标准,垂直方向达到良的标准。
4.冷却系统严密,冷却效果良好。
5.机体接地良好。
(二)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1.定子绕组无油迹、磨损或变形,垫块绑线或夹紧装置坚固,定子铁心、转子锻件、套箍、槽楔等良好。
2.强行励磁、自动灭磁装置部件完好,动作正确,自动跳闸等主要保护装置能经常投入运行。
3.差动、过流、接地、负荷、后备等主要保护装置及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动作准确。
(三)主体整洁,零附件齐全好用 1.发电机、励磁机、冷却器应有额定铭牌。
2.按规定安装一、二次附属设备,并灵活好用,无缺陷运行,敷设符合要求。
3.外观整洁,轴瓦不甩油,零附件和消防设施齐全。
4.振动值不超过规定值。
(四)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设备档案,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检修及验收记录。
3.运行记录齐全、完整。
4.异常运行记录齐全、完整。
三、变压器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 1.持续地达到铭牌出力或上级批准的出力。
2.上层油温不超过85℃,油位在规定监视线内。
3.绕组、套管、绝缘油等试验符合《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声音正常。
4.一、二次引出线及其接点符合标准,温度不超过70℃。
5.差动、过流、气体继电器、防爆装置等主要保护和信号装置齐全完好,动作准确。
(二)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1.线圈、瓷套管及分接开关经预防性试验,各项指标合格。
2.变压器油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3.电压表、电流表、温度表等主要表计齐全无损,指示反映准确。
(三)主体整洁,零部件齐全好用 1.主体及周围环境整洁,照明良好,必要的标志、编号齐全,外壳上有额定铭牌。
2.变压器油定期跟踪分析有资料,各项指标符合有关要求。
3.油位正常符合要求,无假油位、无渗油现象。
4.瓦斯继电器内无气泡,硅胶颜色正常。
(四)技术资料齐、准确 1.设备技术档案,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检修及试验记录,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3.运行记录。
四、高、低压配电柜(含控制、保护盘)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 1.配电柜的各项参数(电压、电流、容量)在额定允许范围内。
2.各联接点温度不得超过70℃。
3.各元件声音正常,瓷件无闪络放电。
4.仪表和信号指标准确无误。
(二)结构完整,质量符合要求 1.绝缘预防性试验合格。
2.开关特性(开合闸时间、行程、接触电阻、触头磨损、同期性)符合制造厂要求,操作机构灵活好用。
3.导体对地及相间距离符合规定。
4.继电保护齐全,整定值正确,动作可靠。
5.合闸、控制回路熔断器(空气开关)配合正确。
6.盘、柜本体及盘、柜内设备各部件安装牢固,电气连接部分连接可靠,接触良好。
7.小车、抽屉推拉应轻便灵活,无卡阻碰撞现象。
8.二次回路辅助开关的切换接点应动作准确,接触可靠。
9.柜内无灰尘,无杂物。
10.电流试验柱及切换压板应接触良好。
11.二次回路中的插头、插座应完好无损。
12.二次回路中的插头、插座应完好无损.
13.防误闭锁装置应动作正确可靠。
14.小车、抽屉与柜体间的接地触头应接触紧密,当抽屉推入柜内时,其接地触头比主触头先接触,拉出时则相反。
15.盘、柜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可开闭的门,应以软导线与接地的金属构架可靠的连接。
16.柜内充油设备油位正常,油质良好、无渗漏。
17.柜内照明装置齐全好用。
18.端子板应无损坏,固定可靠,绝缘良好。
19.盘、柜上的各元器件、小母线、端子排等应清晰标明其名称、编号,必要时标明其用途及操作位置。
20.盘、柜油漆应完整良好。
(三)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设备技术档案,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电气原理图、二次接线图。
3.检修及试验记录。
4.运行记录。
五、电动机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 1.电流在允许范围以内,出力达到铭牌要求。
2.定子、转子温升和轴承温度在允许范围以内:
A级绝缘不超过60℃,E级绝缘不超过65℃,B级绝缘不超过75℃,F级绝缘不超过85℃,H级绝缘不超过95℃,滑动轴承温度不超过75℃,滚动轴承温度不超过85℃。
3.滑环、整流子,无火花运行。
4.各部振幅及轴向窜动不大于规定值。
(二)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1.电动机内无明显积灰和油泥。线圈、铁心、槽楔无老化、松动等现象。预防性试验合格。
2.绝缘电阻符合要求。
3.防爆电机应符合防爆要求;封闭电机应封闭良好。
(三)主体整洁,零部件齐全好用 1.周围环境整洁,外壳上有额定铭牌,有现场编号。
2.启动、保护和测量装置齐全,选型适当,灵活好用。电缆敷设符合要求。
3.外观整洁、轴承不漏油,零附件和接地装置齐全,重大、大型电机现场有紧急停用按钮。
4.电机外壳接地完整、牢固。
(四)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设备技术档案,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检修及试验记录。
3.3000伏以上的电动机,应有运行记录。
六、直流电源装置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 1.电流、电压在允许的范围内,故障指示器无指示。
2.控制盘、整流柜清洁、各元件无异常声音及振动。
3.各种表计、指示完好。
4.冷却风机运行正常,柜内温度正常。
(二)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1.主整流元件及高频开关功率模块的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元件的标准规定。
2.控制回路的元器件和插件板,应清洁无损伤,插件上的电子元件,应无脱焊、过热现象,功能参数符合说明书的要求。
3.整流变压器绝缘良好,无过热现象。
4.降压回路硅元件无短路、断路现象。
(三)主体整洁,零部件齐全好用 1.外观应清洁,盘面应无脱漆、锈蚀现象;盘面和元器件的各种标志应齐全、正确。
2.所有接线应无过热,且线号清晰、正确;元件、插件的固定螺栓应无松动和锈蚀现象。
3.所有开关、接触器应完整无缺陷,且动作灵活、可靠。
4.电压表、电流表等表计的校验,应符合表计校验规程。
5.过电压、过电流及短路等保护回路中的元器件,应齐全无损,其性能参数符合要求,继电器的整定值准确。
6.信号回路和报警回路中的元件应无松动和损伤。
7.滤波元件无变形、损伤等异常现象。
8.照明、冷却等辅助系统应完好,且运行正常。
9.输出电压、电流的稳定精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说明书无规定时,输出电压整定在自动稳压范围内,其稳定精度不超过±2%;输出电流在额定值的20%~100%的范围内,其稳定精度不超过±5%。
10.各检测点的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11.蓄电池符合3.8中蓄电池完好标准。
12.主回路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
(四)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设备技术档案,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检修及试验记录。
3.制造厂说明书等资料。
七、UPS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 1.UPS运行状态的模拟流程指示灯的指示应处于正常状态,所有的电源运行参数应处于正常值范围之内,且无任何故障和报警信息。
2.信号指示、报警系统,指示应准确,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3.各种表计指示,准确不超标。
4.对于多机冗余系统,负荷分配应均匀。
5.冷却、照明等辅助系统,应工作正常。
(二)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1.主电路中的各部件应无损伤和过热,电子元件应无脱焊、虚焊。
2.所有插件应清洁,无损伤;插件上的电子元件应无脱焊、虚焊、过热、老化现象;功能参数符合说明书要求。
3.输出电压误差、波形、相位偏差和输出电源频率、静态开关切换时间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4.各检测点的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说明书规定,说明书无规定时,应与初次检测结果相符(在相同的测试条件下)。
5.主回路的绝缘电阻应大于5MΩ。
(三)主体整洁,零部件齐全好用 1.外观应清洁,盘面应无脱漆、锈蚀,标志应正确、齐全。
2.所有接线应无过热,元件、插件的固定螺栓应无松动和锈蚀。
3.电压表、电流表、频率表等表计的检验,应符合表计校验规程。
4.所有开关应完好无损且动作灵活、可靠。
5.照明、冷却等辅助系统应完好,运行正常。
6.保护回路中的元器件应无损伤,继电器的整定值准确。
7.蓄电池符合3.8中蓄电池完好标准。
8.模拟保护动作时,信号显示系统应显示正确,报警电路应可靠报警。
(四)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设备技术档案,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制造厂说明书等资料。
3.检修及试验记录。
八、蓄电池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供电可靠 1.蓄电池能满足正常和事故供电的需要。
2.室温不低于0℃,不得超过30℃。
3.各蓄电池电压应接近相同,无明显落后的电池。
(二)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1.外壳完整,盖板齐全,无裂纹缺陷。
2.台架牢固,绝缘支柱良好。
3.导线连接可靠,无明显腐蚀。
4.建筑符合要求,通风系统良好,室内整洁无尘。
九、主体完整,零附件齐全好用
(一)技术资料齐全准确 1.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3.维修记录。
十、变频器完好标准
(一)运行正常 1.环境温度不得超出-10~+40℃,相对湿度小于90%,无水凝结现象,无电解质气体腐蚀和粉尘。
2.变频器声音和振动,应无异常现象,所属辅助电气元器件应无过热现象等。
3.变频器运行电流、电压、频率(或转速)应正确不超标。
(二)构件无损,质量符合要求 1.主回路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2.逻辑控制、电源、逆变驱动与保护回路中的元器件应完好,保护动作正常。
3.基极驱动信号波形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三)主体完整,零附件齐全好用 1.外观应清洁,盘面应无脱漆、锈蚀,标志应正确齐全。
2.所有接线应无松动,各主回路元件无过热、变色迹象。
3.冷却系统应完好,运行正常。
4.显示面板清晰无缺损,外接表计指示正常
(四)技术资料全准确 1.设备技术档案,出厂资料完整、齐全。
2.制造厂说明书等资料。
3.检修记录。
十一、变电所(配电室)完好标准
(一)设备状况良好 1.所(室)内设备(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蓄电池、直流系统、UPS等)完好率达到98%以上,运行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电压、电流、温度、油位、油质、声音、连接及接地)在允许范围以内,设备选型应满足短路和过电压的要求。
2.设备、材料编号清楚整齐,高压开关柜有五防功能装置。
3.导体对地及相间距离应符合规定,高低压设备及二次回路的绝缘性能良好。
4.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仪表、信号,灵敏准确、动作可靠,继电器的作用标示清楚,铅封完好。
5.电气仪表准确率在98%以上,计量检定符合要求,并在有效期内。
6.绝缘支架、座、套完整无裂纹,带油、充气设备无渗漏,干燥、冷却、通风系统良好。
7.所(室)内照明良好,事故应急照明良好,所(室)温度测量装置良好。
8.所(室)内空调良好,室温控制在允许范围内。
9.重要装置的高低压变配电室及UPS室的运行环境温度满足集团公司的要求(以25±5℃为宜,达不到要求的应装设带有除湿功能的空调设备)。
10.设备消缺及时,重大设备缺陷有预案。
(二)维护保养好 1.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维护保养制、交接班制、“三定”制及各种现场操作规程,达到安全与经济运行。
2.认真执行“三票”制度。
3.维修工具、安全设施、保安用品、消防用具、绝缘工器具完备且定期试验标志清晰备品备件等,齐备完好。
(三)所(室)内规整卫生好 1.所(室)内设备安装规整,铭牌、警告牌、警戒线明显正确;一次线相序与系统一致,二次线编号符合标准;各开关柜、配电屏双重编号清晰、正规符合《电业安规》要求。
2.电缆线路敷设整齐,电缆标牌规范、齐全,电缆沟有盖板,沟内不积水、不存油、无脏物。
3.各种图表、记录簿、规章制度、工具材料、置放有序。
4.所(室)内卫生,门窗无破损。
5.开关柜(盘)磁性停电、送电牌等摆贴在同一方位。
(四)资料齐全记录好 1.各种规章制度、运行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及设备资料齐全完整,记录准确,字体规范,无涂改,保管妥善。
2.操作系统模拟图及二次接线图与现场实际相符。
3.运行记录真实、准确。
4.检修记录和试验记录归档及时(可存放在中心资料室)。
(五)防老鼠和防小动物进入变电所(室)措施完善 1.电缆进入变电所(室)必须用防火包与户外堵隔。
2.电缆进入开关柜(盘)必须用防火堵料封堵。
3.变电所(室)高低压室门窗要有防鼠、防小动物的挡板及防鸟网。
十二、变电所土建修缮标准
(一)地面修缮标准 1.变电所内的地面(含值班室、高低压室、UPS室等)采用耐磨、美观、便于清洁、规格为1m×1m的水磨石或环氧树脂漆。
(二)墙壁修缮标准 2.变电所内距地面1.5米墙壁贴白色瓷片,磁片尺寸为200mmX300mm,并采用60mm宽的磁片压顶,要求磁片之间的间隙紧凑,表面平滑,水泥与墙壁粘接牢固,磁片内水泥不能有空隙。
3.磁片以上墙壁及天花采用白色环保型ICI漆粉刷,要求表面平整不掉灰。
(三)门窗、防鸟网、防鼠措施修缮标准 1.面向生产装置及管廊的窗户封闭,高低压室、电缆室、电抗器室等变电所内部门采用双向防火门,颜色为灰色。变电所大门、值班室门采用不锈钢防盗门,变压器室门采用铁门。
2.要求门框及门板垂直无变形,开关门灵活,门锁完好,操作灵活。窗户采用推拉式铝合金玻璃窗或塑钢窗,玻璃颜色为茶色。
3.防鸟网采用不锈钢材质,要求防鸟网骨架均匀结实,骨架间隙不大于0.5米,网孔不小于100目,安装牢固,不能阻碍窗户的开关。
4.防鼠板采用铝板或环氧树脂板,高度为50CM,要求上边缘圆滑,安装牢固,拆卸灵活,防鼠板与门之间无缝隙。
(四)定置画线标准 1.警戒线──50mm宽红色。
2.巡检线路──50mm宽黄色。
3.安全通道──50mm宽绿色。
4.消防器材箱、值班工具柜、检修平台等定置线──50mm宽黄色。
(五)安全标志设置标准 值班室门上方、高低压室门上方、电缆室门上方及楼梯间转弯部位设置“安全出口”标志灯或警示牌,楼梯间及斜坡等通道处设置“防跌倒”标志牌。
(六)排风扇标准 变电所内排气扇的直径不大于300mm,户外部分应带有90°弯道的风罩,且有防鸟措施。
(七)UPS室修缮标准 采用封闭式,并装设独立的空调机,以保证UPS室内恒温恒湿。


仪表部分:
项目 完好标准 备注
一、完好仪表操作室标准
(一)设备状况好 1.操作平稳,仪表完好率、使用率、控制率均大于98%。
2.仪表静密封点泄漏率应在0.4‰以下,室内不得有油、水、汽的滴漏。
(二)维护保养好
1.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2.按规定定期对仪表进行检查、保养和校验。
3.维修工具、仪器、消防器具齐备好用,摆放整齐。
(三)室内规整卫生好
1.表盘整洁,指示灯等附件工作正常,无掉漆和空孔,流程符号无脱落。
2.各种图表记录、工具仪器、桌椅物品摆放整齐,盘后、表壳及管线上不得放杂物。
3.表内表外、盘前盘后、地面墙壁、清洁无尘、门窗玻璃明亮无缺。
4.仪表、端子板、电源、气源、开关的标志明显、正确。室内的照明、室温、湿度符合技术规范。
(四)资料齐全保管好 各种规章制度、工艺操作记录、交接班日志及仪表资料齐全完整,记录准确、字体规整、保管妥善。
二、测量、控制仪表完好标准
(一)仪表要求达到反应灵敏,测量准确,控制平稳(灵、准、稳)1.仪表的基本误差、回差及外观等均符合相应仪表的技术要求。
2.调节器及一次仪表的输出信号上下变化均匀,无较大幅度振荡,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的示值误差符合精度要求。
3.有积分作用的调节器,其余差符合相应仪表的技术要求。
4.测量仪表的量程选择应符合技术规范;流量的指示值在全量程的(流量刻度)的30%以上。
5.联锁保护系统在事故状态下能起自动保护作用。
(二)仪表修理、装配、校验质量优良,符合下列技术要求
1.各零部件工作正常、润滑良好、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
2.防爆仪表符合有关的技术要求。
3.解体检修的受压仪表必须进行耐压、静压误差试验。
4.仪表的密封部分必须按规定进行气密试验。
5.记录纸走时误差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三)全套仪表(包括检测元件、引线、仪表箱及附件等)安装、维护符合下列要求 1.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导线排列整齐,管线横平竖直,转弯圆滑,固定牢固,管线无泄漏,信号引线屏蔽、接地良好。
2.表体整洁,铭牌清晰,无缺陷,零部件完整无缺,无严重损伤和锈蚀。
3.记录、打印清晰,颜色分明,记录笔不堵、不漏、下水流畅,记录纸符合要求。
4.仪表的标度板上的文字、数字和符号应鲜明、清晰,不应该玷污和残缺,标度应符合要求,计量单位一律采用法定计量单位。一、二次仪表标度相符。
5.变送器所配的输出电流表、压力表应完好,精确度符合要求。
(四)技术资料完整齐全,记载清楚 1.装置全套自控设计图纸。
2.仪表自控流程图。
3.生产装置、大型机组等的自保联锁原理图和接线图。
4.仪表安装接线图和复杂调节回路图。
5.节流装置计算表。
6.仪表信号报警和联锁保护设定值数据表。
7.仪表设备档案。
8.安装使用说明书,校验记录,安装接线图。
三、完好在线分析仪表间标准
(一)设备状况好
1.在线分析仪表间内分析仪表使用率100%,完好率大于98%。
2.仪表静密封点无泄漏。
(二)室内外规整卫生好 1.室内环境符合仪表使用条件。
2.室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爆安全规程。
3.维修工具、消防器材齐全、摆放整齐。
4.地面清洁、门窗玻璃明亮无损、室内无杂物。
5.所有钢瓶存放室外、要有防雨防晒设施、妥善保管、摆放整齐。
(三)资料齐全保管好 1.说明书、原始资料、数据齐全完整。
2.各类仪表应有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具体的维护保养制度。
3.仪表点检记录、仪表检修记录、仪表标定记录齐全完整。
四、在线分析仪表完好标准
(一)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质量,要求达到反应灵敏,测量准确,长周期运行 1.仪表分析的重复性、分辨率要达到性能技术指标。
2.样品要稳定、清洁、无水分,保证分析准确性。
3.快速采样,满足仪表在线分析要求。
4.仪表工作环境要满足温度和湿度要求,确保电子器件正常工作。
(二)仪表修理、装配、校验质量优良,符合下列技术标准 1.仪表要定期校验、检修。
2.各部件校验指标应符合相应的技术要求。
3.防爆分析仪表检修时,必须按防爆要求进行。
4.零部件均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要求。
(三)全套仪表必须达到下列要求 1.安装正确,导线排列整齐,管线横平竖直,转弯圆滑,固定牢固,管线无渗漏,信号引线无干扰,并符合相应技术要求。
2.表体整洁,零部件完整无缺,无严重损伤、锈蚀。
(四)技术资料完整,原始记录齐全,记载清楚。1.使用操作说明书。
2.原始标定记录及各种数据表。
3.分析仪表设备档案。
4.检修校验记录。
5.控制流程图、接线图和软件框图。
6.分析仪表信号报警和联锁保护设定值数据表。
五、完好过程计算机房标准
(一)机房环境条件 1.机房温度:18--28℃、变化率≤5℃/h。
2.相对湿度:40—60%RH、变化率≤6%RH/h。
3.洁净度、照明、电源满足技术要求。
4.各种设备外观整洁、内部无灰尘,过滤网清洁。
(二)机房管理应达到下列标准 1.各项管理制度齐全、执行严格。
2.按点检制度定时点检,点检表格记录完整、真实、清晰。
3.硬件、软件维护符合规程。
4.备件、工器具、消耗品保管妥善,摆放整齐。
5.消防器材齐备、好用。
(三)硬件状态应达到下列标准 1.设备、部件完整无损,不锈蚀,不变形、通风系统运行良好。
2.硬件设备技术性能达到相应的产品技术要求,功能良好。
3.冗余设备及部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系统利用率达99.9%以上,硬件完好率达100%。
(四)软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功能运行正常,人机界面工作正常。
2.软件投用率100%。
(五)技术资料完整、保管符合要求 各种技术手册、硬件说明书等资料齐全,磁带、磁盘等应放在金属柜中,并且机房和车间至少各备一套。
六、过程控制计算机完好标准
(一)操作站运行正常,操作系统符合要求 1.CRT显示清晰,无磁化和死机现象
2.操作键盘表面无损伤,按键灵活好用;
3.打印机能准确及时打印过程报警和系统报警;
4.辅助操作台各类灯、开关和按钮全部工作正常。
(二)控制站(器)和监视站工作正常 1.各类I/O卡运行良好,指示灯指示准确,冗余或热备设备完全后备,能正常切换;
2.各种控制柜、电源柜、接线柜、继电器柜等,安装正确,柜门开启自如。
(三)系统软件、技术资料完整 系统软件、技术资料完整,原始记录齐全,应用软件100%投用。

第十四章 工器具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工器具管理,确保各类工器具在各环节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个人工器具、班组工器具、公用工器具、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的管理。
1.3专用器具
1.3.1个人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由个人保管使用的工器具及仪器。
1.3.1班组工器具:指按照工作需要由个人工具箱无法保管且常用的工器具及仪器,由班组长统一保管使用。
1.3.1公用工器具:指由单位统一保管的工器具及仪器,包括大型的工器具及仪器。
形成固定资产的工器具:指单价2000元及以上的大型工器具。
1.4工器具的分类
包括钳工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起重工具、液压工具、安全工具、测量器具、焊接工具、切削工具、防爆工具、化验器具、校验仪器、试验器具、土木工具、专用工器具、其它工具等。
1.5职责
1.5.1设备部
(1)负责陕西XX有限公司工器具管理。
(2)建立健全工器具信息化管理体系,监督检查各车间系统数据的更新和完善。
(3)监督执行工器具配发标准。(若有)
(4)监督检查各中心工器具使用、维护、检验等日常规范管理情况。
(5)负责审核各中心工器具计划。
(6)协调各中心工器具的检验工作。
1.5.2各中心
(1)建立本中心工器具台账,及时更新和完善信息化系统数据。
(2)负责工器具日常使用、维护、检验的规范管理。
(3)负责工器具定期盘点、报废、维修、交旧。
(4)保管及建立健全大机组专用工器具台账。
2管理内容
工器具的申报、领用、使用及保管存放。
2.1计划申报
各单位新增工器具计划经单位经理审核后报设备部。
各单位在申报工器具计划时,无相应配发标准时,可向设备部进行申请审批。
2.2领用
2.2.1根据现场人员配备及实际使用情况领用,并及时更新工器具卡片。
2.2.2公用工器具由各中心指定专人负责领用和管理。
2.2.3在使用过程中工器具到期或超过使用年限需要更换的必须以旧换新。
2.2.4工器具领用后应在一周内更新台账、补充系统数据。
2.3工器具的使用及保管。
2.3.1个人工器具由领用人妥善保管,中心建立个人工器具台账,注明领用数量、时间等相关内容。若丢失由领用人折价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注明理由,经中心经理审核,报设备部备案。
2.3.2各中心公用工器具由专人负责。并建立公用工器具台账,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若丢失由中心负责人负责赔偿。在使用年限内不得以旧换新,若必须更换,须经中心经理审核报设备部备案。
2.3.3所有工器具(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及化验用仪器、器具、器皿等)由中心安排专人每月盘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2.3.4设备部每一季度对所有工器具(个人工器具、公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及化验用仪器、器具、器皿等)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各使用中心存在问题进行通报。
2.3.5各中心测量器具、钢丝绳等特殊工器具由各单位定期维护,并建立台账。
2.3.6工器具的使用周期详见《工器具配发标准表》。
2.3.7工器具使用注意事项
2.3.8工器具的使用
2.3.9工器具的使用者应掌握工器具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3.10工器具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不准使用无合格证、合格证超过有效期以及外观有缺陷等常规检查不合格的工器具。
2.3.11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工器具的要求时不准使用,使用者佩戴劳动保护用品不符合规定时不准使用。
2.3.12严禁超负荷使用工器具,严禁错用工器具,严禁野蛮使用工器具。
2.3.13不得随意将现有工器具改做其它工具,确因生产需要必须改用的,必须经设备部许可,改装后的工器具纳入专用工具管理,并在工器具台账上予以注明。
2.4工器具的存放
2.4.1工器具要摆放整齐,堆放合理、牢固,便于收、发、存。
2.4.2工器具必须无油污、无杂物、无缺损。
2.4.3工器具图表、料卡、台账、数据等管理有序,字迹工整、清晰无涂改。
2.4.4工器具标志齐全、清晰醒目。
2.4.5根据工器具存放特性要求,采取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腐、防风、防冻、防爆、防砸、防有害气体等项措施。
2.4.6淘汰后的安全工器具及有安全隐患的手持电动工器具应单独存放,做好“不合格工器具,严禁使用”的标志,经鉴定后,定期报废处理;已转为固定资产或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器具报废,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4.7使用中心需妥善保存产品说明书及使用说明书。
2.5工器具的移交与交回
2.5.1因个人岗位变动或调离、辞职、离职,应办理工器具移交手续。
2.5.2凡调离、辞职的,应将本人使用的所用工器具交回本单位。对未办理工器具移交手续而辞职、调动、离职的人员,工器具费用从其工资中全额扣回。
3考核细则
3.1各单位在领用工具过程中实行工器具卡片制,一人一卡,任何人不得超标准领用;集体工器具由单位指定专人进行领用管理,领用工具过程中,设备部工器具主管人员按配发标准严格把关,发现超标领用或多领一次考核工器具管理人员100元/次。
3.2因工器具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等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按工器具价值及使用年限进行折旧后由当事人进行赔偿后重新补发;工器具若因质量问题损坏,经设备部主管人员鉴定,领导批准后予以交旧领新。
3.3若因工作调动或工种调换,必须在本单位交清工器具后方可办理手续,原单位负责人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必须严格把关,因职工调动等原因造成所属部门工器具(包括个人和集体工具)丢失由原单位进行赔偿。
3.4为杜绝因工器具短缺而导致无法正常生产维护,设备管理部每年对各单位工器具清查两次,对损坏或丢失者限期1周内按原品牌配齐,否则考核单位200—500元/次,责令单位立即整改,预期不整改者加倍考核。
3.5大型机组随机专用工具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严禁专用工具乱堆、乱放或做其它使用,对液压等专用工具每次使用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应立即修复或提前申请购买,避免因工具问题导致机组无法及时修复影响装置正常生产。如因该类问题而导致机组无法及时修复,设备部将对相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考核责任单位5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报公司处理。
3.6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单位工器具管理考核办法,集体工具必须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工具合理使用,否则考核责任单位300元。
4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5附件
附件一:工器具领用卡片
附件二:丢失故意损坏工器具赔偿比例表
附件三:大机组专用工器具台账
附件四:各岗位工器具配置标准

附件一:陕西XX有限公司工器具领用卡片
单位名称: 姓名: 工种: 工号: 单位:把、条、套、个、只、件、米、付
编号 工器具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使用年限 发放日期 到期日期 收旧日期 领用人(签字)仓库发放人(签字/盖章)备注








附件二:丢失故意损坏工具按使用年限赔款比例表
6个月以内 6个月至一年 1-2年 2-3年 3-5年 5-7年 7年以上
1年 60% 30%
2年 60% 50% 30%
3年 80% 60% 50% 30%
4年 80% 65% 50% 40% 30%
5年 80% 65% 50% 40% 30%
6年 80% 70% 60% 50% 30% 15%
7年 80% 70% 60% 50% 30% 15%
8年 80% 70% 60% 50% 40% 25% 10%
9年 80% 70% 60% 50% 40% 25% 10%
10年 80% 70% 60% 50% 40% 25% 10%
注:1、此赔偿标准适用于公用工器具和个人工器具。
2、如确因检修中使用不当造成损坏,可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报设备管理部门落实后,可在上述比例中相应减少20%。
3、其它公用工器具、专用工器具,使用年限未列出的均按4年计算。


附件三:中心设备专用工器具台帐
XX中心设备专用工器具台帐
序号 工器具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存放地点 保管人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附件四:各岗位工器具配置标准
动力中心单位工程师(技术员)工具配发标准
序号 单位 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年限 配置标准 总数量 备注
1 个 手持式测振仪 WS-H61 无固定期限 3
2 个 便携式远红外测温仪 VC307B-50~900度 3
3 把 外径千分尺 50~75 0.002 GB/T1216-2004 按检验报告更换 1 每年校验一次
4 把 塞尺 300A13 JB/T8788-1998 2 3
5 把 塞尺 150A17 JB/T8788-1998 2 3
6 把 钢卷尺 50m QB/T2443-1999 具体对待 3
7 把 游标卡尺 0~300 0.02 GB/T21389-2008 按检验报告更换 1
8 把 游标卡尺 0~150 0.02 GB/T21389-2008 按检验报告更换 1
9 把 钢直尺 300mm 10
10 把 活扳手 12" 5 3
11 把 测厚仪 1
说明:此类工器具由单位技术员自己保管、使用、维护、维修;


油品中心单位工程师(技术员)工具配发标准
序号 单位 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年限 配置标准 总数量 备注
1 个 手持式测振仪 WS-H61 无固定期限 设备组 2
2 个 便携式远红外测温仪 VC307B-50~900度 工艺、设备技术组 4
3 把 外径千分尺 0~25 0.002 GB/T1216-2004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组 2 每年校验一次
4 把 外径千分尺 25~50 0.002 GB/T1216-2004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组 2 每年校验一次
5 把 外径千分尺 50~75 0.002 GB/T1216-2004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组 2 每年校验一次
6 把 塞尺 300A13 JB/T8788-1998 2 设备组 2
7 把 塞尺 150A17 JB/T8788-1998 2 设备组 2
8 把 钢卷尺 50m QB/T2443-1999 具体对待 设备组 10
9 把 游标卡尺 0~300 0.02 GB/T21389-2008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组 1
10 把 游标卡尺 0~150 0.02 GB/T21389-2008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组 1
11 付 55°螺纹规 4-28TPI 18片 设备组 1
12 付 60°螺纹规 0-7mm 20片 设备组 1
13 把 钢直尺 150mm 设备组 1
14 把 钢直尺 300mm 设备组 1
15 把 活扳手 12" 5
16 把 测厚仪 设备组 1
17 把 防爆手电筒 工艺、设备、安全组 7
18 件 防爆听针 6×500mm 长期 设备组 5
说明:此类工器具由单位技术员自己保管、使用、维护、维修;


制氢中心单位工程师(技术员)工具配发标准
序号 单位 名称 规格型号 使用年限 配置标准 总数量 备注
1 个 手持式测振仪 WS-H61 无固定期限 设备人员 3
2 个 便携式远红外测温仪 VC307B-50~900度 设备人员 3
3 把 外径千分尺 0~25 0.002 GB/T1216-2004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人员 3 每年校验一次
4 把 外径千分尺 25~50 0.002 GB/T1216-2004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人员 3 每年校验一次
5 把 外径千分尺 50~75 0.002 GB/T1216-2004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人员 3 每年校验一次
6 把 塞尺 300A13 JB/T8788-1998 2 设备人员 3
7 把 塞尺 150A17 JB/T8788-1998 2 设备人员 3
8 把 钢卷尺 5m QB/T2443-1999 具体对待 技术员及设备主管 9
9 把 游标卡尺 0~300 0.02 GB/T21389-2008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人员 3
10 把 游标卡尺 0~150 0.02 GB/T21389-2008 按检验报告更换 设备人员 3
11 付 55°螺纹规 4-28TPI 18片 设备人员 3
12 付 60°螺纹规 0-7mm 20片 设备人员 3
13 把 钢直尺 150mm 技术员及设备主管 9
14 把 钢直尺 300mm 技术员及设备主管 9
15 把 活扳手 12" 5 设备技术员 1
16 把 测厚仪 技术员 2
17 把 防爆手电筒 技术员、主管、经理 15
18 件 防爆听针 6×500mm 长期 设备人员 3
说明:此类工器具由单位技术员自己保管、使用、维护、维修;

机械检修个人工具配发标准
序号 单位 名称 规格型号 配发数量 使用年限 备注
1 把 活扳手 300 1 2
2 把 活扳手 250 1 2
3 把 活扳手 200 1 2
4 把 防爆管钳 350 1 3
5 把 钢丝钳 180mm/200mm 1 2 带塑料套
6 把 尖嘴钳 160mm/180mm 1 2 带塑料套
7 把 一字螺丝刀 5×300,4×200 各1 1
8 把 十字螺丝刀 4×200,5×300 各1 1
9 把 民用剪刀 1 2
10 把 梅花扳手 13×16,16×18,18×21,22×24,24×27,27×30,30×32,32×36 1 4
11 把 成套内六角扳手 14件套 3~27 1 3
12 把 塞尺 A13,300mm;A17,150mm 1 5
13 把 划规 200 1 3
14 套 手动套筒扳手 32件套 GB/T3390-2004 1 4
15 把 锯弓(常备)300mm 1 无固定期限
16 把 钳工锉 包括齐头扁锉、尖头扁锉、方锉、三角锉、半圆锉、圆锉。锉纹号为1-5(习惯称呼为粗、中、细、双细,油光),长度为100mm-450mm 1 1
17 把 钢直尺 300mm 1 3
18 套 呆扳手 成套呆扳手
6×7,8×10,9×11,12×14,13×15,14×17,16×18,17×19,18×21,22×24,24×27,30×32,34×36 1 3
19 把 圆头锤 0.91 QB/T1290.2-1991 1 无固定期限
20 把 八角锤 1.4Kg/115mm 各1 无固定期
21 把 钢卷尺 3m 1 1
22 把 直角尺 100×70mm 1 2
23 把 内、外卡钳 150,200 1 1
25 套 什锦锉 Φ5*180mm-10Pcs/set 1 2
26 个 工具包 17寸 1 2


仪表检修个人工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标准
1 活扳手 4“(100mm)把 40 QB/T4440-2008
6”(150mm)把 40
8“(200mm)把 40
10”(250mm)把 40
12“(300mm)把 40
2 螺丝刀一字
(带磁性)0.6mm×3mm×100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3 螺丝刀十字
(带磁性)3mm×100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4 螺丝刀
(带磁性)0.6mm×3mm×200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5 螺丝刀
(带磁性)3mm×200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6 螺丝刀一字
(带磁性)0.8mm×4mm×100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7 螺丝刀十字
(带磁性)5mm×100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8 螺丝刀一字
(带磁性)1mm×4.5mm×100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9 螺丝刀十字
(带磁性)5mm×100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10 螺丝刀一字
(带磁性)1mm×5.5mm×125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11 螺丝刀十字
(带磁性)6mm×125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12 螺丝刀一字
(带磁性)1.2mm×6.5mm×125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13 螺丝刀十字
(带磁性)8mm×125mm
(穿心式塑料柄)把 40 QB/T2564.4-2012
14 钢丝钳
(虎头钳-带塑料套)8”(200mm)(长度)把 40 QB/T2442.1-2007
15 尖嘴钳
(带刃、带塑料套)6“(150mm)(长度)把 40 QB/T2442.3-2007
16 斜嘴钳
(带塑料套)6”(150mm)(长度)把 40 QB/T2441.1-2007
17 试电笔 10--220V 把 40
18 多用电工刀 115mm 把 40 QB/T2208-1996
19 内六角 公制2、2.5、3、4、5、6、7、8、10、12、14(套装)套 40 GB/T5356-1998
英制(11件套装)套 40
20 压接剥线钳 160(长度)把 40 QB/T2207-1996
21 电工工具套 5件/套 个 40
22 皮带 工具套用 根 40
23 钟表工具 6件/套 套 40
24 信号笔 支 50
25 电工工具包 个 40

电气检修个人工具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7件套绝缘螺丝刀套装 螺丝批组套 7件套(3*75mm十字、3*75mm一字、5*75mm十字、5*75mm一字、6*100mm十字、6*100mm一字、6*150mm一字)套 26
2 钢丝钳 8“(200mm)把 26
3 尖嘴钳 8”(200mm)把 26
4 双色柄铬钒钢活动扳手开口扳子 10"(250mm)套 26
5 三叉套筒扳手 12-14-17mm 把 26
6 电工刀 把 26
7 强光手电 光源LED,R40强光充电手电筒26650锂电池爆闪信标SOS功能 把 26
8 电工工具包 15合一,材质:600D平纹牛津布 个 26


第十五章 测厚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确保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及管道腐蚀、冲刷现象,保证生产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本公司所有设备及管道的壁厚测量。
1.3职责
1.3.1设备部
(1)负责编制、修订测厚管理办法
(2)负责监督检查各中心设备及管道定检测厚执行情况。
(3)研究各中心的测厚结果和分析报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向主管领导上报测厚结果及分析报告,对危险部位提出处理意见,对测厚数据进行存档。
1.3.2各生产中心
(1)建立健全本中心测厚点台账。
(2)组织实施本中心的测厚工作。
(3)落实各中心设备及管道测厚的安全措施。
(4)结合测厚结果做出分析报告,上报设备部。
2测厚管理
2.1一般规定
2.1.1设备、管线测厚包括全面普查测厚和定点测厚。定点测厚分为在线定点定期测厚和检修期间定点测厚。
2.1.2设备、管道的全面普查测厚应结合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的全面检验工作进行。全面普查测厚点应包括全部定点测厚点。
2.1.3测厚监测主要针对设备、管道的均匀腐蚀和冲刷腐蚀,对于氢腐蚀、应力腐蚀等应通过其它检测手段进行监测。在高温硫腐蚀环境下,应重点对碳钢、铬钼合金钢制设备、管道进行测厚监测。
2.2定点测厚管理
2.2.1生产装置上的测厚检查原则上都应定点。重要生产装置必须建立定点测厚布点图(或单体图)。
2.2.2定点测厚点必须有明显的标示和编号。在裸管上的测厚点,可用耐候耐温漆涂一个直径为3cm的圆作标记;有保温层的设备及管道上的测厚点,应安装可拆卸式保温罩(盒)并标上编号。
2.2.3装置检修期间应对装置所有的定点测厚点进行常温测厚。
2.2.4应对腐蚀减薄量超过设计腐蚀裕度的数据及时核对数据的准确性,如确认无误,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建议。
2.3定点测厚布点原则
2.3.1下列易腐蚀和冲刷部位应优先考虑布点:
(1)管线腐蚀冲刷严重的部位:弯头、大小头、三通、喷嘴、阀门、调节阀、减压阀、孔板等。
(2)流速大(大于30m/s)的部位,如:机泵出口阀后等。
(3)流体的下游端(包括焊缝、直管)容易引起严重冲刷的部位。
(4)同一管线的热端。
(5)换热器、空冷器管束的流体入口管端。
(6)换热器、冷凝器壳程的入口处。
(7)流速小于1m/s的管线(包括水冷却器管束),有沉积物存在易发生垢下腐蚀的部位。
(8)盲端、死角部位,如:排凝管、采样口、调节阀副线、开停工旁路等。
(9)输送腐蚀性较强介质的管道,直管段长度大于20m时,一般纵向安排三处测厚点,长度为10~20m时,一般安排两处,小于10m时可安排一处。
(10)材质腐蚀性较轻的管道一般在直管段(两个弯头间的连接管)安排一处测厚点,在弯头处安排一处测厚点。
(11)管线上的弯头、大小头及三通等易腐蚀、冲蚀部位应尽可能多布置测厚点。
(12)考虑现场实际,一般不要将测厚点选在测厚人员不易操作的位置(腐蚀特别严重,需特别重视的部位除外)
(13)对大小头、弯头、三通管、调节阀或节流阀后、集合管等有关管道常见结构的布点位置可参考附图。
(14)管道上同一截面处原则上应安排4个测厚点,一般布置在冲刷腐蚀可能严重的部位和焊缝的附近(主要在介质流向的下游侧)。
2.4测厚频率的确定
2.4.1易磨损设备及管线弯头每月测厚一次。
2.4.2空分装置、变换装置、合成装置、精馏装置每停车检修一次测厚一次。
2.4.3其余测点每三月检测一次。
2.5记录
对所测数据应及时记录,记录格式参考附表1《测厚记录》。
3附则
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表《测厚记录》


附表:测厚记录
序号 测厚部位 管道直径 图纸壁厚(mm)本次测量厚度(mm)允许最小厚度(mm)检测时间 管控措施
1 压缩2段水冷器出口90°弯头 00 3 8.75 10月29日













注:测厚每季度进行一次,各中心将测厚记录和测厚报告报设备部。


第十六章 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以下统称设备)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工作,提高防腐蚀与绝热管理水平,保证设备使用性能、延长使用寿命,保证生产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制定本制度。
1.2设备防腐蚀管理是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凡受到工艺介质、冷却水、大气、土壤等腐蚀的各类设备、管道、建构筑物等,都必须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本制度中设备的防腐蚀管理包括设备的材料防腐、内外壁涂料防腐、防腐蚀施工、腐蚀检查与监督以及生产装置工艺防腐蚀。
1.3绝热是指为减少设备和管道内介质热量或冷量损失,或为防止人体烫伤、设备外壁凝结露、稳定操作等,在其外壁或内壁设置隔热层,以减少热传导的措施。包括设备的保温、保冷和防烫伤隔热。
1.4本制度适用于陕西XX有限公司。
2管理机构与职责
2.1设备部分工
设备部是设备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主管副总领导下开展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工作,设置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与绝热管理人员。
2.2各生产中心主管职责
设备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设备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工作,设置专职或兼职的防腐蚀与绝热管理人员,业务上受设备部的指导。
2.3公司主管领导职责
2.3.1全面负责本单位设备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工作。推动本单位设备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工作的开展和规范化管理。
2.3.2全面负责本单位生产工艺防腐蚀措施的管理工作。
2.4设备部职责
2.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腐蚀与绝热管理的相关标准、制度、规定以及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制度。
2.4.2编制和上报防腐蚀项目计划、绝热工程施工计划并根据公司的审批意见组织实施。
2.4.3负责设备防腐蚀与绝热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或审批防腐蚀与绝热施工技术方案,组织或参与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2.4.4制定装置腐蚀监测方案,建立设备防腐蚀技术档案并定期进行技术分析。
2.5各生产中心职责
2.5.1负责本中心工艺防腐蚀工作的技术管理。
2.5.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艺防腐蚀工作的制度、规定以及公司防腐蚀与绝热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制订本中心工艺防腐蚀工作实施细则。
2.5.3编制本中心生产装置工艺防腐蚀的技术方案,协调处理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参与技术改造或引进项目中有关工艺防腐蚀技术方案的审查。
2.5.4负责确定有关工艺防腐蚀措施的监测项目、控制指标及分析频率,并根据防腐蚀监测效果及时对工艺防腐蚀措施作出调整。
2.5.5组织本中心工艺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的检查、考核和技术交流,及时向主管领导和设备部汇报工艺防腐蚀管理工作情况。
2.5.6针对生产工艺过程中发生的腐蚀问题,积极组织工艺防腐蚀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工作,不断提高工艺防腐蚀技术管理的水平。
2.5.7根据防腐蚀监测的结果,审查核定工艺防腐蚀各类药剂的品种、规格、需用计划及供应商,交物资部严格执行。
3设备防腐蚀管理
3.1防腐蚀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应综合考虑各种防腐蚀技术措施(如工艺防腐蚀、添加防腐蚀药剂、电化学保护、防腐蚀涂料、耐蚀材料、防腐蚀衬里等),对所选择的方案应进行技术经济评价,达到经济、合理、有效、可行的目的。
3.2设备选材时,应充分考虑工艺介质的腐蚀特性、流动状态、温度、压力及设备的应力状况、冲击载荷等因素。
3.3在设备结构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结构对腐蚀的影响,选择合理的结构,避免设计不合理造成设备腐蚀。
3.4凡采用防腐蚀措施的设备,使用中心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当工艺条件发生变化时,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设备防腐蚀措施失效。
3.5对于已有的工艺防腐蚀措施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方案经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主管工艺技术的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3.6在装置停工时,应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规程,对含腐蚀性介质的设备进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钝化等处理,以防止设备腐蚀。在检修及停工过程中,应对已有的设备防腐蚀措施(如衬里、涂料等)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防止造成损坏。
3.7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的维护检修应执行SHS03058《化工设备非金属防腐蚀衬里维护检修规程》。设备外表面防腐蚀工作,按SHS01034《设备及管道油漆检修规程》要求进行外表面防腐蚀处理。
3.8腐蚀较为严重的化工生产装置应根据腐蚀介质沿工艺流程分布规律,建立腐蚀监测网络,加强设备腐蚀检查和监测,为设备的检维修、正常运行提供依据。
3.9腐蚀较为严重的化工生产装置停工检修时,应根据腐蚀检查方案由专业人员组成腐蚀检查小组,对设备的腐蚀状况进行详细调查,并写出腐蚀检查技术报告
3.10对于易发生腐蚀、可能会对生产和安全带来严重影响的设备、管道,应建立定期监测制度,设置固定监测点,由专门人员定期进行监测。监测可采用化学分析、挂片、探针、测厚等方法。
3.11腐蚀较为严重的化工生产装置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设备腐蚀监测布点方案和布点图,建立监测台帐,及时整理数据,形成系统、完整的监测数据库,分析腐蚀状况、计算腐蚀速率,提出防腐蚀对策。
3.12应建立硫化氢等关键性腐蚀介质沿工艺流程的分布档案,尤其是对部分用高强钢材料制造且介质中硫化氢含量较高的设备,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硫化氢含量的采样分析及数据统计。
3.13应对工艺流程中反映设备腐蚀程度及介质腐蚀性的参数(如铁离子含量、氯离子含量、硫化氢含量、PH值、露点温度等)进行定期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及时调整工艺操作。
3.14对采取阴极保护等电化学防腐蚀措施的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护效果,根据检查结果,及时调整保护参数。
3.15为减轻和防止工艺介质对设备的腐蚀,生产装置应积极采取工艺防腐蚀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脱除引起设备腐蚀的某些介质组分,如生产中的脱盐、脱硫,蒸汽生产中的除氧等;加入减轻或抑制腐蚀的缓蚀剂、中和剂,加入能减轻或抑制腐蚀的第三组分;选择并维持能减轻或防止腐蚀发生的工艺条件,即适宜的温度、压力、组分比例、PH值、流速等;其他能减缓和抑制腐蚀的工艺技术。
3.16制定工艺防腐蚀管理规定,健全管理体系和责任制。各中心、防腐蚀药剂的采购(供应)部门以及检测单位等共同形成完善的管理网络。
3.17各生产中心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本单位具体情况确定工艺防腐蚀的部位、操作参数和技术控制指标,按要求严格执行。
3.18应加强对各种进厂化工原材料中腐蚀介质的检测分析。
3.19生产中心应定期检查工艺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工艺卡片等技术文件中有关防腐蚀措施的执行情况,加强工艺防腐蚀日常管理,及时解决工艺防腐蚀措施在操作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工艺防腐蚀措施必须与装置开停工同步进行。
3.20各生产中心应根据规定选用能满足工艺防腐蚀技术要求的工艺防腐蚀药剂(如破乳剂、缓蚀剂、中和剂等),制定相应的质量检验标准,有关单位应按标准严格进行药剂质量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药剂进入生产装置。
3.21各生产中心对工艺防腐蚀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为改善工艺防腐蚀效果、筛选防腐蚀药剂提供可靠依据。
3.22各生产中心定期对工艺防腐蚀设施及防腐蚀药剂使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设备部提供的信息,及时调整工艺操作指标或防腐蚀药剂。
3.23为了加强防腐施工的计划管理,每年的1月份和6月份,由绝热防腐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提报设备防腐施工计划。按照《外委检修工程管理办法》确定检修承包商后,外委施工合同,组织实施。
3.24防腐施工项目施工前要编制施工技术方案,严格按相关程序和质量标准施工;在关键质量控制点实行停点检查,项目完工进行竣工质量验收,以确保施工质量和使用性能。
3.25停点检查发现质量问题,未经整改不得继续施工;竣工验收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返修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不得结算。
3.26防腐施工项目包括:
(1)内外表面涂料防腐
(2)外表面刷漆
(3)砖板衬里
(4)橡胶衬里
(5)塑料设备、管道及衬里
(6)玻璃钢设备、管道及衬里
(7)金属喷涂
(8)化学镀
(9)化学清洗
(10)电化学保护
(11)建筑物、构筑物等土建设施的防腐
4绝热管理
4.1绝热的设计、施工、使用维护管理要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4.1.1维持工艺操作温度;
4.1.2节约能源、降低损耗;
4.1.3保证操作安全,改善操作环境。
4.2对下列设备和管道应采取绝热措施:
4.2.1工艺生产过程要求绝热的设备和管道(含管件、阀门等);
4.2.2需要控制热量或冷量损失的设备和管道;
4.2.3需要防止外壁凝结露的设备和管道;
4.2.4需要防止高温散热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的设备和管道;
4.2.5需要经常维护而又无法采取其他防烫措施、表面温度超过60℃的设备和管道。
4.3绝热材料选择要遵循以下原则:
4.3.1设备和管道保温结构应选择非燃烧材料,保冷结构可选择阻燃材料。设备和管道的隔热层宜采用填充式结构。
4.3.2保温材料及其制品的允许使用温度应高于设备和管道的设计温度。
4.3.3保冷材料及其制品的允许使用温度应低于设备和管道的设计温度。
4.3.4选择隔热材料时,应首先选用导热系数小、密度小、强度相对高、无腐蚀性、施工条件好的材料和制品。
4.3.5保冷宜选用闭孔型材料及其制品,不宜选用纤维材料或其制品。
4.3.6选用高效、节能、无毒、不污染环境、可重复使用的保温材料及制品,如复合硅酸盐材料及制品等。
4.3.7逐步禁止使用对人体有危害、对环境有污染的保温材料及制品,如岩棉。
4.4保温材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4.5在法兰、阀门、人孔等需拆卸检修的部位,采用可拆卸的隔热结构;设备筒体、管段等无需检修的部位,采用固定隔热结构。
4.6设备整体以及长度300米以上的管道的绝热层更换或修复施工,要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完成和运行一个月后,进行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4.7新建、改扩建项目应统一制定设备、管道绝热施工技术方案和质量验收规范。在装置投运一个月后,由工程主管部门组织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4.8各生产中心要定期对在用管道(每年至少2次),特别是厂内厂际公用管网的绝热状况进行检查、测试与考核。生产装置中为消漏、阀门更换、仪表伴热线修复等日常维修而进行的绝热层拆除要及时予以恢复。
4.9要加强绝热施工的计划管理和对材料质量、施工质量的控制。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由各生产中心根据检查测试的结果,针对设备、管道绝热层丢失、破损、失效的情况,统一组织提报更新修复计划。绝热更新修复计划经设备部审批,按照《外委检修工程管理办法》确定检修承包商后,办理外委施工合同,组织实施。
5检查与考核
5.1设备部对设备腐蚀监测与分析情况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5.2公司依据《陕西XX有限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6附则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七章 外委保运承包商管理规定
1目的
为有效控制进入陕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委保运承包商活动及服务风险,提高外委保运服务质量,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规范公司保运人员管理的工作程序及职责分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确定了外委保运承包商的资质审查、准入、合同履行、业绩考核和评价等,适用于公司外委保运承包商管理;确定了保运人员管理的职能划分、管理内容与要求,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中心和参与保运的单位。
3编制依据
公司与保运单位签订的保运合同
4术语和定义
4.1外委保运承包商:是指为公司提供设备维护、检修、技术服务的法人单位或组织。包括其所有雇员、代理人和外委保运承包商带到生产现场的其他所有人员。
4.2保运人员:是指跟公司签订保运合同的单位所属的维护维修人员,人数由保运合同约定。
5组织与职责
5.1主管部门职责
5.1.1控制部职责如下:
(1)组织开展外委保运承包商资格审查,负责外委保运承包商专业资质、服务质 量、业绩考核和评价;
(2)负责保运名录及相关资料的管理,保证资料的有效性;
(3)组织开展外委保运承包商公开招标等相关准入事宜,签订保运合同;
(4)负责组织对外委保运承包商进行定期资质复审;控制保运费用的平衡和管理。
5.1.2设备部管理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相关中心对保运人员进行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及岗位技能考核工作;
(2)负责审批保运人员的进、退场时间及人员数量;
(3)负责保运单位管理人员的请、销假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保运人员考核、考勤工作的审核工作,并进行统计汇总,计算保运费用;
(5)负责组织对保运人员动态档案备案,对保运人员信息进行及时的更新;
(6)严把“五个关口”即承包商的“准入关、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验收关”。
(7)负责外委保运承包商的职能管理,协调外委保运承包事宜;
(8)负责保运队伍承包商的业务监督工作。
(9)负责制定(修订)外委外委保运承包商管理规定。
(10)负责所属区域电气、仪表专业保运人员的进场前资质审查及岗位技能考核工作,考勤、考核、专业管理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5.2相关部门、中心职责
5.2.1安质环部负责对已签订合同的外委保运承包商安全相关资质进行复查、安全监管。
5.2.2生产中心职责
(1)负责所属区域外委保运承包商服务质量管控,负责所属区域保运维护、施工的业务安保工作,落实具体业务安保措施。
(2)负责所属区域机械保运人员进场前的资质审查及岗位技能考核工作,对不满足条件的保运人员,提出考核或退换意见;
(3)负责所属区域机械保运人员的专业管理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所属区域机械保运人员的请、销假管理、考勤、考核工作;有权对电、仪专业保运人员提出考核意见。
6管理要求
6.1选择外委保运承包商时对其资格审查应具有的基本条件
a)依法成立;
b)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c)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
d)有相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e)有从事相关施工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f)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业绩;
g)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h)近年来在石油化工或煤化工领域从事保运、施工作业任务并取得良好信誉的外委保运承包商可优先考虑。
6.2外委保运承包商资质复审
6.2.1公司控制部对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进入且服务期限为1年及以上的外委保运承包商进行资质复审,需复审的外委保运承包商提交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同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和其它相关资料:
a)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企业代码证;
c)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d)税务登记证副本;
e)企业三体系认证证书;
f)行业各类许可证;
g)特殊技术工种的操作证;
h)安全资质及资料应满足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i)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资料(如企业简介、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等);
6.2.2凡在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的,进行通报批评、考核,严重的按合同相关规定终止合同。
6.2.3控制部在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外委保运承包商资质复审工作。
6.3外委保运承包商的选择
6.3.1外委保运承包商的选择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上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在选择过程中主管部门严把准入关。招标文件中应将投标方制定的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和关键岗位标准作业流程作为招投标的必要条件,未编制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和关键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的予以否决;招标文件中提出承包商应遵守的安全标准与要求(安全工作目标、人员的专业要求,现场装置性防护要求以及项目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承包商在列出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时应充分考虑业主标准化、重大风险防护措施的要求,合理测算出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
6.3.2主管部门依据外委保运承包商招投标或上级审批结果,建立合格外委承包商名录。
6.4合同签订。
按规定程序确定外委保运承包商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合同签订,履行合同签订程序。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承包商安全环保协议书》,在与外委保运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外委保运承包商与公司安健环部签订《承包商安全环保协议书》,按照公司《人员出入厂区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办理入厂手续。
6.5外委保运承包商过程管控
6.5.1公司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对外委保运承包商进行全过程管控,严格按保运合同内容执行;严把“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验收关”。
6.5.2外委保运承包商在日常工作时间内,按照机械设备、工艺安装、电气、仪表等专业,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由生产中心、设备部统一协调、日常管理、质量管控,上报考勤、考核。
6.5.3外委保运承包商人员管理按本规定保运人员管理要求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保证保运人员相对稳定。
6.5.4外委保运承包商管理考核按照合同中考核细则等管理规定执行。
6.5.5外委保运承包商使用的机具、测量仪器、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具应完好无损,并检验合格。
6.5.6外委保运承包商应严守公司的保密规定,避免业务信息外漏和知识产权争议问题的发生,发生问题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6.5.7外委保运承包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要求和管控流程,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保证服务质量。
6.5.8外委保运承包商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事故,按国家有关规定、保运合同、公司《事故管理程序》等相关内容处理。
6.6外委保运承包商的评价
6.6.1按《 年第 月保运单位检查表》和《 年第 月保运单位考核评价记录》对外委保运承包商进行月度检查、评价。
6.6.2设备部每月底组织各中心针对日常管理、考核、劳动纪律、培训等情况对外委保运承包商进行检查、评价、记录,根据月度评价情况,每年11月30日前编写外委承包商评价报告,将评价结果上报公司。
6.6.3针对评价出的问题与各外委保运承包商约谈,制定整改措施。
6.6.4对评价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考核,连续两次以上评价不合格的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终止合同。
6.6.5对评价良好、优秀的单位进行记录存档,继续承担相应业务服务;在外委保运承包商选择时可优先考虑。
6.7保运人员管理
6.7.1保运人员进退场及增减
(1)保运合同签订后,所属生产中心根据保运工作需要提出保运人员进场申请,经设备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经资质审查及岗位技能考核合格的保运人员方允许进场保运。
(3)根据生产情况如需对保运人员进行增减,可由所属生产中心提出申请,经设备部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也可由设备部根据合同或有关文件下达统一的增减计划后实施。
(4)保运人员进、退场必须经所属中心专业负责人和设备部主管确认,保运人员进退场确认单格式见附件。
(5)保运单位员工在保运期间出现违法、重大工作失误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规定等行为,各中心有权要求强制退场,并追究保运单位引入员工不当的责任。
6.7.2保运人员资质审查及岗位技能考试
(1)保运人员资质审查及岗位技能考试由设备部组织相关中心进行;资质审查及岗位技能考试资料一式二份,由中心和设备部分别存档。
(2)保运单位根据审批后的进场(增减)申请单,提交保运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到中心。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技术工种等级证复印件等,生产中心对上述材料审查。对于特殊工种人员,还需要经中心专职安全员审查备案。
(3)设备部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资质审查合格的保运人员进行岗位技能考试,考试由两部分组成:
①笔试部分:即专业理论考试,考试题从工种等级考试题库中任意抽取一套,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
②面试部分:面试可以随机提问,也可以从专业面试题库中抽取,面试后要填写面试记录,给出考评结果,面试记录表装入个人档案。
(4)对考评合格、准入的保运人员由保运单位、生产中心、设备部等签署保运人员办证申请表,转入公司安质环部,办理入厂证件,进入保运班组参与保运工作。同时保运单位填写《保运人员班组配置审批表》报中心和设备部备案。
6.7.3保运人员考勤
(1)保运人员由生产运行中心设备主管分别负责考勤,设备经理审核签字,每月末将保运人员考勤交到设备部。设备部主管复核后签字,交设备部负责人签字审批后生效。
(2)设备部对保运人员考勤进行整理汇总,并作为保运费用结算依据。
(3)保运人员在现场应按本专业规定的作息时间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无故旷工、违反工作纪律,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各专业保运人员休假应按附件格式填写保运人员休假单,保运单位负责人签字,生产中心设备负责人签字,设备部主管审批后生效,保运单位管理人员休假应按附件格式填写休假单,保运单位负责人签字,中心负责人、设备部审批后生效。休假单一式二份,相关人员分别留存备查。
6.7.4保运人员考核
(1)生产中心要按保运队伍考核表依据合同条款及考核细则,每月对保运班组、人员的现场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岗位技能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意识等进行考核,对于保运单位的奖励和考核,要求随考勤一并提交,设备部专业主管最终审核。
(2)保运人员专业培训学习、理论水平、操作技能考核由设备部组织生产中心相关人员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不定期进行,并建立相关台账。
(3)保运人员理论水平、操作技能考核不合格人员的处理:理论水平、操作技能考核一次一项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可以提供一次补考机会),理论水平、操作技能考核一次二项不合格者扣除本人当月保运费,二次理论水平、操作技能考核不合格者(含补考不合格的)退回保运单位。
7制度执行与检查
按照管理要求,生产中心、设备部要不定期进行检查、通报、考核。
8记录
8.1外委承包项目清单
8.2保运人员进场(增减)申请单
8.3保运人员进(退)场确认单
8.4保运队伍管理人员配置审批表
8.5保运人员(休)请销假单
8.6保运单位职工个人档案
8.7保运人员面试记录表
8.8保运队伍班组人员配置审批表
8.9保运队伍考核表
8.10保运费用汇总表
8.11考勤表
8.12保运费结算书
8.13 年第 月保运、施工单位检查表
8.14 年第 月保运、施工单位考核评价记录
8.15合格外委保运承包商名录
8.16承包商业绩评价表
9其他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外委承包项目清单
外委承包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属专业 备注
1 设备防腐、保温、保冷 机械专业
2 设备衬里、隔热、内件修复 机械专业
3 特种设备维护、维修(电梯、行车)机械专业
4 高压清洗 机械专业
5 临时架子搭设 机械专业
6 静设备检修(技改技措、换热器、容器)机械专业
7 大型机组大修 机械专业
8 无损检测 机械专业
9 设备吊装 机械专业
10 带压堵漏 机械专业
11 机械加工 机械专业
12 安全阀校验 机械专业
13 阀门维修 仪表专业
14 核料位计检修 仪表专业
15 主变大修 电气专业
16 发电机大修 电气专业
17 GIS设备大修 电气专业
18 电动机线圈绕制 电气专业
19 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 电气专业
20 高压电缆头制作 电气专业


保运人员进场申请单
编号: 申请单位(公章):
进场(增减)原因: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中心专业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设备部负责人意见:
年 月 日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年 月 日


保运人员进(退)场确认单
编码: 编号:
保运单位 负责人
进(退)场时间
进(退)场人员明细
确认栏 中心负责人 设备部主管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各保运单位根据公司要求安排保运人员进退场时均需填写本确认单,经保运单位负责人及公司相关人员审查确认。确认单一式二份,中心负责人、设备部各存档一份。


保运队伍管理人员配置审批表
编码: 编号:
保运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保运公司(或项目部)经理:
技术负责人(可兼职):
质量负责人(可兼职):
专职安全负责人:
机械专业负责人(可兼职):
电气专业负责人(可兼职):
仪表专业负责人(可兼职):
工艺安装专业负责人(可兼职):
其他管理人员:
陕西XX有限公司审批意见
安健环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设备部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司主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此表用于保运队伍进场或管理人员变更时使用,管理人员数量按保运合同约定执行。

保运人员请(休)假单
编码: 编号:
单 位
姓 名 岗位或职务
休假起止时间
保运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保运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中心负责人:
(设备部):
年 月 日
说 明 请(休)假需填写《请假单》,须经保运单位负责人及中心单位审批后方可休假。请(休)假单一式二份,保运单位、中心负责人或设备部审批人各存档一份。
保运人员销假 单编码编号:
单 位
姓 名 岗位或职务
休假起止时间
保运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保运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中心负责人:
(设备部):

年 月 日
说 明 请(休)假结束后填写《销假单》,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到公司相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销假单一式二份,保运单位、中心负责人或设备部审批人各存档一份。


保运单位职工个人档案
编码: 编号:
姓名 单 位 2寸照片
性别 出生年月 合同类型
民族 婚 否 政治面貌 血型
身份证号码 籍贯 文化程度
毕业学校/专业 毕业时间
职 务/工 种 任职时间
职 称/等 级 取证时间 专业工龄
专业资质证书情况
序号 证书名称 发证单位 资质等级 取证时间 备 注


工作简历
时 间 单 位 职务/岗位 级别/等级 备 注


上岗技能测试情况
测试时间 科 目 成 绩 是否合格 记录人


专业特长:


保运人员面试记录表
编码: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专业 参加工作时间
技术职称 取得时间
职业资格 取得时间
保运单位名称 拟任岗位
主要学习和培训经历
主要工作经历及特长
面试记录 身体素质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专业知识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实际技能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其它能力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
资格审查 合格□ 不合格□
中心意见 能胜任岗位要求□ 不能胜任岗位要求□ 说 明:
面试人: 年 月 日
设备部意见 同意上岗□ 不同意上岗□
签 字: 年 月 日
说明:该表应如实填写,选项栏直接在“□”内划“√”;该表由设备部保存一年。

保运队伍班组人员配置审批表
编码: 编号:
单位名称: 专业: 班组名称: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种 技术等级 专业工龄 文化程度 特殊工种证号及有效期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及有效期











保运单位专业负责人: 中心专业主管: 设备部主管:


保运单位考核表
编码: 编号:
序号 考核内容 生产运行中心考核评价(40%)设备部考核评价(60%)备注
1 出勤情况
2 任务完成情况
3 解决问题能力
4 工作态度
5 安全状态
6 存在问题
7 现场管理
8 其他
单位: 时间:
保运单位: 生产运行中心: 设备部:


保运费用汇总表
编码: 编号:
保运单位
合同名称
合同编码
保运人员 管理人员 一般人员 其他
合同保运人数 原合同 增减
保运费单价元/天
实际出勤天数
保运费用/元
共计
考核/元
税前费用合计/元
含17%增值税后保运费/元
备注
经办人: 复核: 负责人: 日期:
编码: 编号:

考勤表 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产假 婚假 丧假 加班 出差 休假
√ ○ 病 旷 产 婚 丧 加 △ 休
陕西益化工有限公司
2019
序号 姓名 日 期 缺勤(天)出差 临时外出 休假 出勤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事
假 病
假 产
假 婚
假 丧
假 旷
工 小

1


2


3


4

年第 月保运、施工单位检查表
检查内容
单位名称 合同名称 出勤情况 劳动纪律情况 工器具完好情况 巡检及检修情况 培训情况 检查人
XXXXX
XXXXX
XXXXX
月度评价
部门负责人: 检查日期:
编码: 编号:

年 月份保运考核评价记录
单位名称
评价内容 保运单位名称 保运单位名称 保运单位名称 保运单位名称
考核项目及金额
月度评价
部门负责人: 检查日期:

合格外委保运承包商名录
编码: 编号:
编号 承包商企业名称 企业性质 注册地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保运范围 保运人数 备注









部门负责人: 日期:

承包商业绩评定表
编码: 编号:
承包商名称
施工保运单位服务内容
施工、保运单位服务质量情况:


评价人/日期:
提供设施及服务设施、人员、技术等能力情况:


评价人/日期:
施工、保运、服务过程安全情况:


评价人/日期:
施工、保运、服务过程合同执行违规情况:


评价人/日期:
中心满意或投诉情况:

评价人/日期:
主管部门总体评价:

评价人/日期:

第十八章 密封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加强密封管理,不断降低泄漏率,实现安全、长周期、稳定、满负荷生产,提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中心动、静密封区域的划分,动、静密封点的统计范围和计算、泄漏检查的合格标准、检验方法、密封的管理等。
2职责
2.1设备部负责建立健全本公司密封管理制度。
2.2设备部负责对各中心密封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及考核工作。
2.3各生产中心负责管辖区域内动、静密封点管理、维护工作。
2.4各生产中心负责建立本部门全部密封台帐。将密封点管理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对新增或减少的密封点,要及时更新,报设备部审批后备案。
3管理内容
3.1密封管理和创建“无泄漏工厂”活动是为减少跑、冒、滴、漏,提高效益,降低消耗,消除污染,保证职工身体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
3.2设备部应督促检查各生产中心对所有密封点(凡投入运行的生产装置、设备、管路的静、动密封点)进行统计,建立静、动密封台帐。
3.3密封点的管理,要纳入岗位责任制及包机制责任范围,明确职责,严格考核。
3.4生产中心设备技术人员应按时做好密封点的检查、统计和上报工作。
3.5积极开展创建和巩固无泄漏单位活动,消漏、堵漏工作应经常化、具体化、制度化。静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0.5‰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保持在2‰以下。暂不能消除的泄漏点应实行挂牌制并做好记录,挂牌分挂红牌和挂黄牌,挂红牌密封点属装置停车处理,挂黄牌密封点属停机处理,并做出消除计划。
3.6积极对各种密封技术及方法进行研究,推广应用密封新技术、新材料。
3.7设备部与各生产中心应结合设备检查,对密封点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做好考核评比工作。
4密封点分类和统计范围:
4.1动密封
各种机电设备连续运动(旋转和往复)的两个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动密封。如压缩机轴、泵轴、各种釜类旋转轴等的密封均属动密封。
4.2静密封
设备(包括厂内采暖设备)及其附属管线和附件,在运行过程中,两个没有相对运动的偶合件之间的密封属于静密封。如设备管线上的法兰、各种阀门连接法兰、填料及丝堵、活接头、机泵设备上的油标、附属管线其它设备的结合部位,均属静密封。
4.3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4.3.1动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对连续运动(旋转或往复)的两耦合件之间的密封算一个密封点。
4.3.2静密封点的计算方法:
一个静密封结合处算一个静密封点。如:一对法兰不论大小均算一个密封点;一个阀门算四个密封点,如有丝堵则多算一个密封点;一个丝扣活接头算三个密封点;特别部位,如连接法兰的螺栓孔与设备内部是相通的,除了结合面算一个密封点外,有几个螺栓应加几个密封点。
4.3.3泄漏点的计算方法:
有一处泄漏,算一个泄漏点。不论是密封点或因焊接裂纹、砂眼、腐蚀,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泄漏均以泄漏点统计。
4.3.4泄漏率计算公式:
静(动)密封点泄漏率‰=静(动)密封点泄漏点数/静(动)密封点总数×1000‰
5静密封检验标准
5.1设备及管线的接合部位用肉眼观察,不结焦、不冒烟、无漏痕、无渗迹、无污垢。
5.2仪表设备及引线、焊接及其它连接部位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真空部位用吸薄纸条的方法)。
5.3乙炔气、煤气、乙烯、氨、氯、液化气、氢气、瓦斯气等易燃易爆或有毒气体系统,用肥皂水试漏,无气泡,或用精密试纸试漏不变色。
5.4氧气、空气系统,用10毫米宽、100毫米长薄纸试漏,无吹动现象或用肥皂水检查无气泡。
5.5蒸气系统,用肉眼观察不漏汽,无水垢。
6动密封检验标准
6.1各类往复压缩机曲轴箱盖(透平压缩机的轴瓦)允许有微渗油,但要经常擦净。
6.2各类往复压缩机填料(透平压缩机的气封),使用初期不允许泄漏,到运行间隔期末允许有微漏。对有毒、易燃介质的填料状况,在距填料外盖300毫米内,取样分析,有害气体浓度不超过安全规定范围。填料函不允许漏油,而活塞杆应带有油膜。
6.3各种注油器不允许有微漏现象。
6.4各种传动设备不允许有微漏现象
6.5水泵填料允许泄漏范围,初期每分钟不多于20滴,末期不多于40滴。
7密封管理区域划分原则:
7.1生产装置所属设备、管线、消防、采暖、现场压力表、玻璃板液位计等设备、管线的静、动密封的管理,由各生产装置所在中心管理。
7.2生产装置内的仪表管线、风管、仪表伴热管线、仪表阀门的密封管理,由设备部仪表组负责。
7.3厂区系统管网的密封管理由环储中心管理。
8无泄漏工厂和无泄漏装置标准:
8.1无泄漏工厂标准:
8.1.1有健全的密封管理保证体系,职责明确,管理完善。
8.1.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密封点变动记录、消漏堵漏记录等密封管理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8.1.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0.5‰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
8.1.4公司主要运行装置必须全部为无泄漏装置,全部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
8.2无泄漏运行装置标准:
8.2.1密封管理组织机构健全,职责明确,管理完善。
8.2.2静(动)密封档案、管理台账、密封点变动记录、消漏堵漏记录等密封管理技术资料齐全完整,密封点统计准确无误。
8.2.3保持静密封点泄漏率在0.5‰以下,动密封点泄漏率在2‰以下。
8.2.4全部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主要设备完好率达98%以上。
9考核细则
9.1各单位要认真如实地按设备、单元进行密封点统计工作,并建立台帐,无密封点台帐者扣罚责任单位300元,并限期整改。
9.2各单位要加强泄漏点的管理,静密封点的泄漏率控制在0.5‰以下,动密封点的泄漏率控制在2‰以下,每超一个漏点考核责任单位50元。
9.3实行漏点挂牌制,漏点牌必须按顺序编号,分红牌和黄牌,挂红牌处为装置停车处理,挂黄牌处为停机处理。一个漏点不挂牌或乱挂牌扣罚责任单位50元,并限期整改,如发现漏点能处理而不进行处理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9.4密封点泄漏、消除要建立相应的记录,缺记录者扣罚责任单位100元,并限期整改,记录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
9.5各单位每年要对新增或减少的密封点进行一次统计,并于12月29日前报设备部,否则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10其它
10.1本办法由设备部负责解释、修订。
10.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密封台账模板
序号 所属装置 管线号 介质 操作压力 操作温度 现场位置(起—止)密封口编号 法兰编码 法兰材料代码 法兰材质 垫片编码 垫片材料代码 垫片规格 垫片材质 密封面形式 阀门材料代码 阀门规格 阀门材质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第十九章 备品备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实现备品备件物资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储备的管理要求,对各生产中心、职能部门的备品备件实行专业化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的范围是:各生产中心、相关职能部门关于备品备件计划、采购、质量验收、领用、报废的管理。
3术语和定义
用于设备维修的标准件、专用零件、带图纸加工的非标准件均为备品备件。
4组织与职责
4.1设备部职责
履行公司备品备件专业化归口管理职能。
4.1.1负责公司备品备件各项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4.1.2负责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
4.1.3负责自制、外委加工及维修备品备件的管理。
4.1.4组织审核确定备品备件定额。
4.1.5组织普通测量工器具无法准确测绘的配件的外委测绘工作。
4.2物资部职责
4.2.1履行公司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的执行,实施集中采购、储备、供应管理职能。
4.2.2要建立完善的采购、供应管理体制,规范采购行为,优化供应渠道,降低采购成本,保质、保量、及时做好备品备件的采购、供应工作,以确保满足生产需要。
4.2.3负责备品备件的保管、发放、统计工作。
4.2.4负责按照废旧物资管理相关制度处理报废备品备件。
4.3各生产中心职责
4.3.1根据设备大、中、小修计划安排,负责备品备件需求计划的编制申报工作。
4.3.2负责建立健全备品备件的档案。
4.3.3根据设备磨损、腐蚀等规律,制定备品备件储备定额。
4.3.4负责备品备件的测绘及测绘配合工作。
5管理要求
5.1备品备件计划管理
5.1.1各生产中心备品备件计划要根据生产任务、装置与设备大检修、月度检修计划、日常检修、维护、保养、公司下达的修理费使用计划为依据进行编制。
5.1.2备品备件计划申报要按照物资管理系统中的分类进行,按照专业分类进行申报。
5.1.3备品备件采购计划编制要依据相关备件的储备定额、使用状况、采购供应周期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考虑,既要保障正常的备品备件采购供应,又要避免备品备件超储积压。
5.1.4各生产中心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备品备件申报计划,必须准确无误提供有关的设备或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和材料、零部件的图号或标准号。非标准零备件必须提供完整准确的加工图纸、技术要求和技术特性参数。
5.1.5对国外引进装置和单机进口设备的备品备件,在国内目前尚不能制造或能制造但在技术性能与经济上满足不了相关要求的,设备部对此要严格审查,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工作。
5.1.6备品备件计划上报时间:
各单位在每月20日前上报下一个月备品备件需求计划,在上报备品备件需求计划之前,须对备件的库存情况做好确认工作。
5.1.7无论外委或公司内能加工自制的备品备件,均须申报计划,填报配件机加工审批单。公司内能加工自制的备品备件,由设备部进行内部协调。
5.1.8无论是外协采购备件还是内部加工备件都要规范质量检验,备件采购的质量检验由使用单位负责,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2备品备件图纸资料管理
5.2.1备品备件图纸资料是备件加工制作采购的依据。各中心对本部门的设备易损、易耗件做好测绘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图纸资料的整理、修改和归档工作,做到有图有物,图、物相符,并有专人管理备品备件图纸。
5.2.2需要外委加工的备品备件,由生产中心提供加工修理图纸,按照公司外委加工维修管理制度执行。
5.3备品备件定额管理
5.3.1备品备件定额管理是备品备件专业化管理的基础,是公司备品备件实行专业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储备的依据。各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5.3.2备品备件储备定额的调整需报设备部,审定后执行。
5.3.3各生产装置备品备件储备定额每三年需重新修订完善,报设备部审定后下发执行。
5.3.4各中心需要建立以下基础资料:
(1)备品备件台帐(兼做储备定额)。
(2)设备资料及装配图。
5.4备品备件到货验收
到库备件由物资部及时组织生产中心(重要备品备件设备部参加)和供货商进行质量验收,少量批件两天内办完验收手续,复杂或批量大的原则上十天内办完验收手续。未经验收的备件或验收不合格的备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
5.5备品备件库房管理及领用管理
备品备件库房管理及领用管理执行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
5.6物资部按时反馈计划执行情况
物资部每月月底前向设备部及各中心反馈当月备件采购计划执行情况,未按时到货备品备件应说明原因,并明确到货时间。
5.7备品备件的报废处理
各使用单位更换的报废备品备件,应每月集中回收交物资部,由物资部按照废旧物资处理的相关制度进行定期处理。
6管理制度执行与检查
设备部根据检修计划及储备定额,不定期检查备件管理中的相关工作。
7考核细则
7.1设备部每季度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库房、各中心备品备件库存进行清查,掌握库存的变动情况,各中心除日常维修用螺栓垫片外,出现超标领用造成备件积压,考核责任单位200—500元/次。
7.2备品备件的计划要按照定额要求上报,超出定额要求造成备件库存积压,考核责任单位超额部分的5—10%。
7.3设备部作为备品备件计划审核把关部门,由于把关不严,造成备件超定额库存,考核设备部500元/次。
7.4在设备检修过程中充分发扬修旧利废原则,能修复的坚决不换新,杜绝 “不行就换”及“以换代修”的行为,如发现一次浪费备品备件行为,考核责任单位300元。
8记录
8.1备品备件台帐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ⅹⅹ中心备件台帐
编号: 编码:
设备名称 位号 制造厂家
序号 备件名称 单台用量 规格型号 材质 适用标准 备件属性 库存定额 库存量 备注









(二)特种设备部分
第一章 目的
为了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锅炉、起重机械、场(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工作,以及特种设备档案管理的要求。并规定了公司所属各中心特种设备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T5001-2009《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N0001-2017《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Q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TSG G0001-2012《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四章 术语和定义
1压力容器
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截面内边界最大几何尺寸)大于或者等于150mm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
2压力管道
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公称直径小于150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a(表压)的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的管道和设备本体所属管道除外。
3锅炉
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通过对外输出介质的形式提供热能的设备,其范围规定为设计正常水位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机热载体锅炉。
4起重机械
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3t(或额定起重力矩大于或者等于40t.m的塔式起重机,或生产率大于或者等于300t/h的装卸桥),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层数大于或者等于2层的机械式停车设备。
5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本公司专用车辆指(叉车)
6安全附件
安全附件是为了使压力容器安全运行而安装在设备上的一种安全装置。包括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等。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按使用性能或用途来分,可以包括以下四种:
6.1泄压装置:压力容器超压时能自动排放压力的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等。
6.2计量装置:是指能自动显示容器运行中与安全有关的工艺参数的器具。如: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等。
6.3报警装置:指容器在运行中出现不安全因素致使容器处于危险状态时能自动发出音响或其它明显报警讯号的仪器。如:压力报警器、温度检测仪。
6.4联锁装置:是为了防止操作失误而设的控制机构。如:联锁开关、连动阀等。
7电梯
电梯,是指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除外。


第五章 组织与职责
1法人代表职责
1.1公司法人是本公司特种设备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全面负责。
1.2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
1.4确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
1.5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公司设备主管领导
2.1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有关的法规、规程、标准,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2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办法。
2.3审批本单位特种设备检验修理计划、更新计划和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方案。组织协调设备管理部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完成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等工作。
2.4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5推广应用特种设备新材料、新技术。
3设备管理部职责
3.1负责全公司特种设备的管理工作。
3.2负责组织特种设备的登记、注册工作。
3.3负责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并负责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报特种设备延期检验的申请报告。
3.4负责特种设备的检修维护管理工作。
3.5负责特种设备购置计划的审核工作。
3.6负责审核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参与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活动。
3.7组织、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3.8负责特种设备的更新、报废处置管理工作。
3.9组织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帐。
3.10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取证工作。
4生产技术部职责
4.1负责组织编制特种设备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
4.2负责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符合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要求。
4.3配合完成特种设备检验,负责特种设备全面检验时的置换工作。
4.4制定特种设备延期检验的监控使用措施。
4.5制定并落实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参与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6负责特种设备化学清洗的技术管理工作和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工作。
5安质环部职责
5.1负责全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5.2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
5.3负责编制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并组织特种设备应急演练活动。
5.4负责专业内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物资管理部职责
6.1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工作。
6.2负责组织对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供应商的资质审查。
6.3组织所采购设备的验收工作,并及时交付相关技术资料。
7各生产中心职责
7.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规章及本规定。
7.2编写本中心特种设备检修检验方案。
7.3负责编制本中心特种设备的检验计划,并于每年10月底前报设备部,经审批后配合实施。
7.4负责按规定提出修理、改造计划、使用登记、报停、报废申请,经设备管理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7.5参与特种设备采购、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7.6及时向设备管理部报送特种设备变动状况、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统计表,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进行说明等。
7.7对于到期不能定检的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办理延期检验手续,并经设备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审批、主管领导批准后,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7.8执行公司安全体系有关管理规定,编写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和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7.9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处置并按规定程序报告相关部门,组织或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10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7.11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及管理技术资料。
7.12负责建立特种设备和安全附件台帐,并做好档案工作。
7.13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定期自检和月报表工作,并做好记录工作。

陕西XX有限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组织机构网络图

第六章 压力容器管理
1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
1.1压力容器的设计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压力容器的设计文件应符合“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等法规和相应设计标准的要求。
1.2压力容器制造(含现场组焊)必须由相应制造许可资质的单位承担,采购部门应对采购的压力容器质量负责,压力容器到货的同时,应向使用单位提供符合国家法规要求的压力容器制造文件资料。
1.3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应组织竣工验收,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制造文件、安装文件等竣工资料应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应法规标准的要求。
1.4进口压力容器(指境外制造的压力容器),其境外制造单位应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许可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
1.5现场组焊的压力容器(含现场组装的球罐)应由地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现场组装监督检验,出具产品现场组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1.6压力容器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制造资质和安装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前,安装单位要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告知。
1.7所有新安装压力容器办理使用证前必须履行严格的验收手续。由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组织有关部门按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规定的要求,对容器安装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包括保温、防腐、静电接地等。所提交验收的文件、资料应符合办理使用证的要求方可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将下列资料移交给使用单位,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移交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
(2)《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压力容器制造、现场组焊技术文件和资料。
(3)压力容器安装告知书。
(4)设备安装前的检查验收记录。
(5)设备安装记录。
(6)基础检查记录。
(7)隐蔽工程记录。
(8)设计变更通知书。
(9)压力试验记录。
1.8新安装的压力容器,如果存在设计、制造和安装方面的问题,其安全状况等级达不到相应的等级要求,不得投用。
2压力容器的使用、修理与改造
2.1首次投用的新压力容器由设备管理部依据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压力容器注册和使用登记。
2.2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更新。公司设备档案资料室存档技术资料应齐全、完整、按照一台一册建立,包括下列内容: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2)压力容器登记卡;
(3)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竣工图样、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者复印件、设计单位提供的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封头锻件的产品出厂资料、现场组焊竣工资料等);
(4)有效的压力容器检查、历次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压力容器维修和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6)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7)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2.3压力容器所在中心应建立健全压力容器台帐及档案,详细记录容器及其安全附件运行、检查、维护、更换记录,以及相应的图纸、检验报告、设备技术资料等,并及时进行更新。
2.4压力容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应明确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工作介质、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液位控制等)。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操作规程程序和注意事项)。
(3)压力容器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4)压力容器备用、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5)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2.5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对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且做好记录,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压力容器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及时进行知识更新,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
2.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并按工艺要求定点、定期进行巡检。发现压力容器有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紧急措施,并及时按程序上报。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者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衬里层失效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3)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的情况;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9)真空绝热压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严重结冰、介质压力和温度明显上升;
(10)其它异常情况。
2.7任何单位、个人不能任意更改压力容器注册使用登记时的各项技术参数。如提高技术参数使用,应以书面形式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相应资格的设计的单位进行校核,并向设计单位提供全面检验报告和相关文件,经设计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并到地方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更改。
2.8压力容器改造维修工作必须由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主管部门应督促其施工前将拟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的特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同意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压力容器改造、重大维修的施工过程,必须经过具有相应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压力容器改造或重大维修后,应当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2.9压力容器改造或者维修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该容器所在中心必须参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工艺操作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达不到要求,严禁人员进入。
2.10压力容器进行挖补、更换筒节以及焊后热处理,应当参照相应的设计制造标准制订施工方案,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按照要求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经无损检测确认缺陷完全清楚后,方可进行焊接,焊接完成后应当再次进行无损检测;母材补焊后,应当打磨至与母材齐平;有焊后清除应力热处理要求时,应当根据补焊深度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消除应力处理;改造与重大维修的耐压试验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的情况进行。
2.1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对于特殊的生产工艺过程,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者出现紧急泄漏需进行带压密封时,容器所在中心应当按照设计规定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方案,并报送相关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带压密封作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并且持证上岗。在实际操作时,相关中心、部门监护、协调到位。
2.12压力容器重大修理改造工程完工后,工程主管部门应组织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用。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30日内应将下列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在10日内将其存入该压力容器的技术档案。移交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修理改造方案或图纸及施工方案。
(2)压力容器修理改造告知书。
(3)实际修理改造情况记录。
(4)材料质量证明书。
(5)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
(6)压力容器重大修理和改造监督检验证书。
2.13压力容器所在中心必须对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处理并且记录;压力容器所在中心必须对压力容器实施检查,检查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对检查中发现的压力容器安全隐患要及时消除。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压力容器,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办理注销手续。
2.14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认为可以续使用,按照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对其进行检验评估,结果合格后,经过法人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且严格按照检验报告的要求控制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加强检查。
2.15压力容器的拆除或报废,按《MYH.03YK.ZD-05.45-2014(A)设备设施拆除报废和更新管理规定》相关要求执行,由生产中心提交《设备设施拆除申请单》,经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质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16报废压力容器作废旧设备材料销售时,应先进行破坏性解体。压力容器报废后设备部将该压力容器使用证、使用登记表、检验报告向原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原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确认后,在报废压力容器的有关文件资料上加盖报废和注销标记,并收回压力容器使用证和注册铭牌。
2.17压力容器的采购、停用、过户、移装执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规定;停用压力容器启用要征得设备主管领导的同意,重新启用前应按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及耐压试验,并到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相应的启用手续。
2.18压力容器的保温(保冷)层应牢靠、整齐、美观,保温(保冷)效果达到设计标准要求,压力容器的防腐、防震、防静电、防雷击等设施均需符合有关规定。
2.19对备用、闲置的压力容器应妥善维护和处理,防止压力容器内的剩余介质引起不良反应或腐蚀。对拟停用1年以上的压力容器应采取封存措施,并且设置停用标志,并依据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办理相关手续。
2.20压力容器事故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及陕西XX有限公司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3定期检验
3.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内容及要求、安全状况等级的规定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
3.2压力容器一般应当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检验。下次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要求确定
3.3安全状况等级定为4级并且监控期满的压力容器,或者定期检验发现严重缺陷可能导致停止使用的压力容器,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缺陷处理的方式包括采用修理的方法消除缺陷或者进行合于使用评价。定期检验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耐压试验:
(1)用焊接方法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
(2)主要受压元件补焊深度大于二分之一厚度的;
(3)改变使用条件,超过原设计参数并且经过强度校核合格的;
(4)需要更换衬里的(耐压试验在更换衬里前进行);
(5)停止使用2年后重新复用的;
(6)从外单位移装或者本单位移装的;
(7)定期检验过程中,设备部和容器所在中心或者检验机构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应当进行耐压试验的。
3.4设计图样已经注明无法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设备管理部提出书面说明,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5对无法定期进行检验或者不能按期进行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由生产中心负责提出压力容器的延期申请,填写《压力容器延期检验申请表》,并制定可靠的安全保障及监护运行措施,经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上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提交延期检验报告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6对不能按期检验的压力容器,经确认存在危及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隐患或缺陷,应立即停工进行定期检验和检修;
3.7压力容器安全评定通常仅限于重大、关键设备,并且是在缺陷无法修复的情况下实施。参照GB/T 19624《在用含缺陷压力容器安全评定》的要求进行,不允许将安全评定作为不最大限度地消除裂纹等扩展性缺陷的理由。确因缺陷无法修复需要进行安全评定的压力容器,必须及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征得公司生产技术部的同意。
3.8压力容器经全面检验达到符合继续使用的安全状况等级后,方可投入使用。设备管理部及生产中心均应做好压力容器检验台帐,及时更新检验信息,并妥善保管检验报告。
3.9做好压力容器的检查工作。压力容器检查报告需由设备管理部压力容器主管人员审批,并加盖设备管理部公章,检查报告归入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3.10设备管理部于每年12月20日前,编制下一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经设备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后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并按照检验计划实施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
4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4.1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符合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并保持齐全、灵敏、可靠。
4.2各中心、设备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安全附件相关技术档案。
4.3应使用国家质检部门颁发制造许可证的单位制造的安全阀和爆破片,物资采购部门对安全阀和爆破片的采购质量负责。采购部门应根据使用单位的需要,要求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的制造单位提供证明文件,证明其所用的弹簧按《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标准进行了强压处理或者加温强压处理,并且同一热处理炉同规格的弹簧取10%(但不得少于2个)测定规定负荷下的变形量或者刚度,其变形量或者刚度的偏差不大于15%。
4.4安全阀、爆破片安装、整定压力要求;压力表选用、校验、安装要求;液位计要求、安装及璧温测试仪表等按照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4.5安全阀定期检验按照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执行,一般每年至少一次。安全技术规范有相应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安全阀在安装之前应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经解体、修理或更换部件的安全阀,应当重新校验。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时,安全阀校验周期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按照相应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1)有清晰的历史记录,能够说明被保护设备安全阀的可靠使用;
(2)被保护设备的运行工艺条件稳定;
(3)安全阀内件材料没有被腐蚀;
(4)安全阀在线检查和在线检测均符合使用要求;
(5)有完善的应急预案。
4.6对生产需要长周期连续运转时间超过1年以上的设备,可以根据同类设备的实际使用情况和设备制造质量的可靠性以及生产操作采取的安全可靠措施等条件,并且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要求,可以适当延长安全阀校验周期。
4.7对于出入口加设截断阀的安全阀,在正常运行时,生产装置负责工艺技术、设备的相关管理人员应对截断阀的开闭状态进行确认,填写确认单,现场截断阀需加装铅封。
4.8爆破片装置应定期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
4.9压力表的校验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强检压力表校验周期为半年,由设备管理部统计组织外送校验,非强检压力表由仪表计量检定室校验,压力表校验合格后粘贴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及时交付使用中心安装使用。
4.10液位计应定期进行比对检修,检修周期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确定,但不应该超过压力容器全面检验周期。压力容器上的玻璃管(板)等液面指示清晰,并划有警戒标识,如有模糊不清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清洗或修理,自动控制液面计应灵敏可靠。
4.11现场温度计、自动指控温度计应灵敏可靠。测温仪表应定期校验,校验周期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12紧急切断装置在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时应当从压力容器上拆下,进行解体、检验、维修和调整,做耐压、密封、紧急切断等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并且重新铅封方可使用。
4.13压力容器及其接管所用紧固件、密封件应符合相应标准。采用特殊要求的紧固件、密封件应建立紧固件、密封件规格表和更换记录,并定期更换。
4.14生产中心应定期对腐蚀严重的压力容器接管进行检查,并做好台账。
4.15生产中心应开展压力容器月度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七章 压力管道管理
1工业管道的级别划分
1.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1级
(1)输送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的液体介质的管道。
(2)输送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的管道,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的管道。
(3)输送除前两项介质的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设计温度高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除1.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低于1.1规定的GC1级的管道。
1.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业管道为GC3级
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高于-20℃但是不高于185℃的管道。
2工业管道的设计与安装
2.1公司科研开发、技改技措、安措、节能减排等项目其设计与安装按以下规定进行:
(1)由相关部门组织设计审查,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技术管理部和生产中心参加,审查内容包括设计单位资质、设计资料(包括空视图)等。
(2)工业管道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按照物资管理部相关规定执行。
(3)工业管道安装施工前,设备管理部监督安装单位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手续。
(4)工业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国外引进装置管道的设计、施工、验收应执行协议规定的规范和标准。
(5)对采购的工业管道元件,必须确保材料符合设计要求,质量符合有关技术标准。
(6)如因市场采购原因导致的工业管道设计材料的变更或代用,由供货单位提出,且必须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同意,并经设备管理部批准。
(7)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30日内,向资料室移交竣工资料,资料内容必须符合SH/T 3503-2007《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8)工业管道和安装保护装置及附属设施的设计、施工,必须履行审批、验收手续,工程竣工后,由相关部门、中心参与竣工验收。
3工业管道的使用、检修与改造
3.1各中心应在设备管理部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本中心管道全过程管理,并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工业管道的管理工作。
3.2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中心应建立健全工业管道的原始资料和登记工作。
3.3经修理或改造后的工业管道,在履行完竣工手续后,中心按《在用工业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的要求,及时建立完善相关技术资料,为设备管理部办理工业管道使用登记提供原始资料。
3.4公司内从事工业管道管理、焊接、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地(市)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3.5各中心应建立巡回检查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回检查,对检查的结果要记录,并对异常现象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中心还要制定完善合理的交接班规定和岗位责任制。巡线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振动情况。
(5)管道支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静电接地、静电跨接、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是否存在其他缺陷。
3.6各中心要建立工业管道日常维护保养规定,工业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工业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在使用和检查中遇到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应及时向中心或相关部门报告,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1)工业管道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璧温超过允许值,采取措施仍得不到控制。
(2)工业管道冻堵。
(3)工业管道及组成件出现裂纹、变形、泄漏。
(4)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5)工业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6)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工业管道安全运行。
(7)工业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3.7各中心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工业管道的安全操作要求,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业管道的工艺操作指标(如输送介质、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等)。
(2)交变载荷控制。
(3)腐蚀性介质含量控制。
(4)工业管道的岗位操作法(如开、停车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等)。
(5)工业管道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及其预防措施,紧急情况处理和报告程序,对出现的事故要及时做好记录。
3.8工业管道的工艺参数变更,由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报设备管理部审查备案,由生产运营部批准;GC1级工业管道的工艺参数变更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3.9各中心必须建立工业管道档案和管理技术档案,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工业管道使用证。
(2)工业管道登记表(管道名称、编号、类别、介质、规格、材质、操作工艺指标、安装及投用日期、管件等情况)。
(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工业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4)工业管道安装、改造、更新、修理等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包括工业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工业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和使用维护说明等)。
(5)工业管道检验计划、方案和检验报告。
(6)工业管道异常运行、缺陷和事故等记录。
(7)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及变更记录。
(8)管道的腐蚀(测厚)数据及其它理化检验报告。
(9)其它技术资料(相关手册、图册、台账、规程、规章、重大维修改造方案、技术总结、报表)。
3.10对于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工业管道,各中心在建立定期巡线检查规定的同时,还应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需要组建抢险队伍组织定期演练。
3.11对于输送易腐蚀介质的工艺管道,各中心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台账。
3.12更改管道的输送介质或操作条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按《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办理变更手续。
3.13工业管道的修理、改造必须制定施工方案。一般工业管道检修方案或改造方案由各中心负责人审批;重大工业管道检修、改造方案(长度>500m)安质环部和设备管理部审核,并送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3.14从事工业管道修理、改造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经设备管理部审查批准。
3.15工业管道元件的更换应符合设计要求,中心相关技术人员应到现场对工业管道元件进行确认,防止材料错用。
4工业管道的检验
4.1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和计划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
4.2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在用工业管道,其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4.2.1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超出上述规定期限安全运行的管道,设备管理部向省级或其委托的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经受理申请的安全监察机构委托的检验单位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9年。
4.2.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投用的管道(首次检验周期为3年)。
(2)发现应力腐蚀或严重局部腐蚀的管道。
(3)承受交变载荷,可能导致疲劳失效的管道。
(4)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
(5)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
(6)检验人员和设备管理部及相关中心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4.3在用工业管道的在线检验由设备管理部组织相关中心进行,从事检验的人员必须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设备管理部也可以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工业管道检验资格的机构;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工作,必须由已获得地(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验单位实施,并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检验工作;基于风险的检验(RBI)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技术机构承担。
4.4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质量,对检验结果负责,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参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试行)中规定的内容实施,由取得地(市)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承担检验任务,并填写《在用工业管道检验报告》。
4.5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在线检验后应当填写在线检验报告,做出检验结论。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1)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2)补偿器、三通、弯头、大小头、直管连接及介质流动的死角等死角等部位;
(3)支吊架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4)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5)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6)曾经出现过影响管道安全运行的问题的部位;
(7)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检验的其它部位。
4.6工业管道全面检验一般进行外观检查、壁厚测定、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并且根据管道的具体情况,采取无损检测、理化检测、应力分析、强度校验、电阻值测量等方法。
4.7全面检验时,中心协助检验单位一同进行,做好下列工作:
(1)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2)审查检验方案;
(3)拟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做好工业管道的技术处理,与检验人员共同检查、交接;
(5)与检验人员共同对检验工作进行验收;
(6)将检验报告存档登记。
4.8工业介质含硫化氢或可能引发应力腐蚀的碳钢和低合金钢管道,在有代表性的部位应安排硬度检验项目;硬度出现异常时,检验单位应及时通知中心,检验人员分析出现异常的原因,根据实际情况并经中心和设备管理部专业管理人员同意后扩大无损检验的比例。
4.9检验单位发现影响定级的缺陷,应以书面形式向中心反馈情况,中心根据检验单位的反馈信息及时向设备管理部汇报,由设备管理部安排有资质的维修改造队伍进行返修,返修完毕后由检验单位复验;对不易修复的严重缺陷,也可以采用安全评定方法,确认缺陷是否影响管道安全运行到下一个全面检验周期。返修资料应及时归档并及时填写返修记录。
4.10安全的缺陷安全评定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技术机构进行。
4.11安全附件的检验参照《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进行。
4.12检验单位出具的《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和《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报告书》要规范完整,其中的《在用工业管道单线图》应根据现场管线的实际走向绘制,并在图中标注方向,注明检验、返修复验部位;检验工作完成两周内,检验单位应向中心提供完整的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的形式要符合《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要求。
4.13各中心在检验过程中配合好检验单位的工作,保证检验计划的顺利实施。
5管道安全附件的检验
5.1管道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运行检查和停机检查。运行检查可与管道的在线检查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管道的全面检查同时进行。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全面检验周期参考检验评定结果实施(安全状况等级为1级、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其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在用工业管道,其检测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5.2在用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5.3对于超过最大设计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次,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制造单位明确可延长使用寿命的除外)。
5.4压力表和测温仪表的定期检定和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就地压力表、温度计的日常检定由中心计量检定室进行检定;强检类表可由设备管理部委托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检定。校验合格后粘贴合格证,注明校验日期,签发检定报告或做好检定记录,检定后由使用中心应在刻度盘上粘贴工作压力范围及最高工作压力指示标识。
5.5紧急切断装置的定期检修以不超过全面检验周期为原则,各中心可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自行掌握。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5.6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一般应结合公司停车检修进行,检验内容参照《在用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规程》的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制定;正常情况下,使用中心每年 11月初前向设备管理部申报下一的安全附件定期检验计划。


第八章 锅炉设备管理
1购置与安装
1.1锅炉需购置具有相应制造登记许可证的制造厂生产的锅炉,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造。
1.2锅炉安装
(1)承担锅炉安装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安装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锅炉安装必须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
(3)锅炉安装期间,项目施工管理单位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整体水压试验,整体水压试验需有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加,由当地锅炉检验单位检验并出具监督检验证书。安装完毕后由项目施工管理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锅炉总体冷热态验收并负责落实整改项目。
2锅炉的试运行和验收
2.1锅炉安装及验收应按照DL 5047-1995《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21-2012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GB 50273-2009《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
2.2锅炉的启动调试及验收前要根据有关验收规定、评定标准及设备的产品说明书编制锅炉总体启动调试大纲。通过启动调试校核锅炉在规定工况下的热力参数与机组设计要求是否相符,以便检验锅炉设计、制造、安装的质量。
2.3试运行和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锅炉使用登记证。
2.4在办理锅炉使用证后的一年内,为考核锅炉性能、优化生产,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锅炉进行性能测试,并出具性能测试报告。
3运行管理
3.1动力中心应逐台建立健全锅炉技术档案、资料和报表。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锅炉出厂资料,辅助设备结构及性能,锅炉安装记录,锅炉运行记录,事故(故障)记录,检验与修理记录,技术改造记录,锅炉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等。
3.2建立健全锅炉日、周、月检查制度,使用中心每周至少组织检查一次,主管部门应每月组织检查。使用中心制定锅炉设备运行巡回检查规定及标准,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标准要求对锅炉及其辅机进行定时、定线路巡检。
3.3锅炉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系统培训,取得锅炉特种作业证,严格持证上岗。
3.4动力中心应制定锅炉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操作人员进行预案演练,不断提高处理突发事故的能力。
3.5加强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减少非计划停炉,提高锅炉安全、稳定、长周期经济运行水平。
3.6锅炉是重要的动力设备,又是高耗能设备。必须做好锅炉的节能降耗工作,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和设备,努力提高锅炉热效率,使之达到或超过设计值。
4维护、检修、检验与报废管理
4.1锅炉检修要执行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推广状态监测检修,坚持定期检测、按需修理的预防性维修方针,既要防止失修,又要避免过修。
4.2建立锅炉设备维护保养制,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登记、处理。对暂时不能处理的缺陷要制定和落实监护措施,实现缺陷处理的闭环管理。
4.3锅炉设备的缺陷消除时应办理相关检修作业票。
4.4严格执行锅炉本辅转动设备润滑管理规定。
5锅炉设备检修
5.1动力中心或外协施工单位应按照《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相关分册及相关锅炉规范要求进行检修。
5.2动力中心应根据锅炉设备的技术状况编制锅炉检修计划,并按有关标准和要求组织检修及验收。
5.3承担锅炉检修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相关部门应对其资质进行审查。
5.4对锅炉设备重要部件进行更新、大修或技术改造时,应编制技术方案,经设备管理部及相关部门、设备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施工单位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告知后方能实施。
5.5加强检修施工全过程的管理,认真做好设备检修前的检查、检修过程的监督和检修后的验收,合理安排检修时间,确保检修质量,降低检修成本。
6锅炉设备检验
6.1按照《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锅炉定期检验规则》要求进行锅炉定期检验工作。
6.2锅炉检验前,应由检验单位编制锅炉检验方案,设备管理部及动力中心配合检验。
6.3检验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检验情况和结果,对查出缺陷应及时进行处理。
6.4检验报告应及时归档保存,要求设备管理部及动力中心分别保存。
6.5锅炉检验前,生产技术部门及动力中心做好检验准备工作。若不能按期进行检验(含附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程序进行申报延期检验。
6.6按照《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委托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按时开展锅炉技术监督工作。
6.7不符合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安全要求、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不予发放使用证,并要求报废的锅炉以及按陕西XX有限公司有关规定应予报废的锅炉,应确定为报废锅炉,并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锅炉报废注销手续,因不能保证安全运行而报废的锅炉,严禁再作承压锅炉使用。
7安全附件管理
7.1生产中心应建立锅炉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计等安全附件台帐。


第九章 起重机械管理
1起重机械购置
1.1设备制造厂至少应提供下列资料:
(1)国家归口管理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2)所在地区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许可证。
(3)与业务范围相符的工商营业执照及销售业绩。
(4)出厂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书、装箱清单等出厂随机文件。合格证上除标有主要参数外,还应标明主要部件的型号和编号。超载保护等安全装置,必须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书。
2起重机械安装与修理
2.1使用中心编制起重机械修理计划报设备管理部审批,设备管理部安排实施。
2.2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必须具有当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安全许可证书,并对安装、维修保养、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2.3起重机械安装、大修或改造前,施工单位应将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报设备管理部审查,并由施工单位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备案。
2.4起重机械在安装,大修、改造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对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自检并出具自检报告,由设备管理部向当地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验收检验,取得检验合格证书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交付使用中心。
2.5大修、改造的起重机械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在20日内将施工技术资料、监督检验报告、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等移交使用中心。
3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
3.1新增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检测,取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办理注册登记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3.2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方可从事相应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应当按规定审验,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资格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3起重机械异地重新安装的,设备管理部应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4起重机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且无改造、维修价值,使用中心应及时申请予以报废,按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办理报废手续,设备管理部应及时到原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3.5起重机械使用区域按《GB15052-2010起重机安全标志及图形符号总则》要求,悬挂相关的安全标志,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6在防爆区域使用的起重运输机械,应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并有明显防爆标志。
3.7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测不合格的设备,在没有彻底消除设备缺陷前禁止使用。
3.8使用中心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测规定;
(3)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9生产中心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维修及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3.10起重机械发生事故时,应按事故预防方案进行处置,并按照《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和公司《事故管理规定》及时处理和上报。
4定期检验
4.1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起重运输机械大修、改造、移位后需重新检验),使用中心应提前一个月向设备管理部申请安排定期检验。
4.2长期停用或到期未检的起重机械应以书面报告向设备管理部申请办理报停登记手续,并落实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4.3起重机械遇下列情况之一再次使用前,必须重新进行安全监督检验:
(1)重新安装。
(2)遇四级以上地震。
(3)室外起重机械经历九级风后。
(4)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修复后。
(5)停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


第十章 厂内车辆管理
1管理要求
1.1车辆应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1.2车辆的整车技术状况,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1.3全车各部位在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应无漏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1.4车辆的液压系统应管路畅通,密封良好;操作杆无变形,无卡阻:分配器元件配合良好,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冲动现象。
1.5车辆发动机应安装牢固可靠,动力性好,运转平稳,无异响,起动和停机性能良好。
1.6发动机起动系、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机件齐全,性能良好,安装牢固,线路、管路不磨碰。
1.7车辆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从中间位置向左右各不得大于30度。
1.8车辆转向应轻便灵活,行驶中不得轻飘、摆振、抖动、阻滞及跑偏现象。在平直的道路上能保持车辆直线行驶,转向后能自动回正。
1.9车辆的方向盘转向力及前轮侧滑量应符合的有关标准和规定。
1.10转向机不得缺油、漏油,固定托架必须牢固。转向垂臂、横直拉杆等转向运动零件不得拼凑焊接,不得有裂纹、变形。球头与球头座、转向节主销与衬套配合松紧适度,润滑良好。
1.11车辆及挂车必须设置彼此独立的行车和驻车制动装置,制动装置的各零部件应完好有效。
1.12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及该车整车有关技术条件。气压制动系统技术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必须装有放水装置和限压装置。
1.13车辆的各种仪表应齐全且灵敏有效。
1.14车辆在钢板弹簧不得有裂纹、断片和缺片现象,其中心螺栓和U形螺栓须紧固。减震器应工作正常。车架不得有变形、锈蚀、弯曲、螺栓、铆钉不得缺少或松动。传动轴方向节应无裂纹和变形,锁止齐全、可靠;传动平稳,在运转时,不发生震抖和异响。
1.15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备用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
2安全管理
2.1安质环部应加强对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证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2.2安质环部应建立健全场(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
2.3使用单位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
(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
(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
(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
(4)车辆事故记录。
2.4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场(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2.5厂内机动车辆遇有改装情况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在所在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登记手续。
2.6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由地、市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考核、发证。
3安全检验
3.1使用单位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
3.2厂内机动车辆改装后必须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十一章 安全阀管理
1生产中心安全阀管理
1.1生产中心应建立安全阀台帐和安全阀修校档案卡。
1.2生产中心应指定技术人员,对安全阀的检查、检修和备件计划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组织对安全阀进行定期校验。
1.3操作人员应按巡回检查规定时间,在检查设备时同时检查安全阀。检查内容包括:紧固件是否松动;有无漏泻现象;铅封是否完好,对杠杆式安全阀,还应检查有无影响正常开启的阻挡物。
2选用安全阀的要求
2.1用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介质的安全阀,应采用封闭式,以防止爆炸,伤害人员,污染环境。
2.2安全阀的材质,应满足介质条件的要求。
2.3安全阀的公称压力等级,应满足设备工作压力的要求。
2.4安全阀的弹簧压力等级,应符合调试压力要求的范围。
2.5安全阀的工作温度,应满足工作介质温度的要求。
2.6安全阀的最大实际排放量,应略大于压源的最大介质流量。
2.7在介质温度超过200℃,最好选用对于弹簧箱有隔离措施的安全阀。
2.8安全阀的连接方式和尺寸,应符合现场设备的要求。
2.9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行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
2.10安全阀的可调部位,应有便于铅封或锁闭的孔洞。
3安全阀的校验
3.1安全阀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才能安装使用。
3.2使用中的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
3.3校验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将修理内容记入安全阀修理校验技术档案卡,校验人员和修理人员,必须在档案卡上签字确认。
3.4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应由设备管理部专人负责监督铅封或锁闭,并在校验卡上签字。
3.5校验安全阀时升压速度应慢,以免压力读数不准。
3.6校验时应使用校验合格的压力表,以免造成误差。
3.7校验用压力表的最大量程,应为工作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的分度,应小于最大量程的1%。
3.8开启压力偏差的规定: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20kPa,当开启压力>1.0MPa时,允许偏差为开启压力的±2%。
3.9密封压力必须时回座后进行试验,在比设备工作压力高时稳压5分钟不降,则为合格。
4安全阀的安装
4.1必须经校验合格、铅封后的安全阀,才能安装使用。
4.2安全阀必须装设排出管,并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
4.3安全阀的排出管内不允许存在任何液体时,在排出管的最低位置上应装设排液管,其终端应引至安全可靠的地方或回收系统。
4.4搬运和安装时,均不能使安全阀受到震动,更不能用强制力安装。
4.5安装时不能损坏铅封,如有损坏应重新校验。
4.6安全阀必须垂直地安装,气液共存的容器或管道应装设在气相介面位置上。安全阀于设备之间不得装设任何阀门,但对于盛装易燃,有毒或粘性介质的容器,为便于安全阀的清洗更换,可装设截止阀。但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尺寸应不妨碍安全阀的正常功能,运行时,截止阀应全开后加铅封。
5安全阀的修理
5.1安全阀的修理主要是对安全阀密封面的修理,所以对安全阀密封面材料有较高的要求,密封面材料必须有较高的强度、硬度、抗冲击韧性、耐高温和耐腐蚀性。
5.2安全阀的金属密封面在损坏不太严重的情况下,采用车削加工和研磨的方式修理。阀座和阀芯必须用平整的磨具进行分开研磨,不能对磨,因为对磨后出现沟漕,一经开启回座后即泄漏。
6安全阀及爆破片的管理
6.1安全阀及爆破片的设置、选用及使用参数的设定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
6.2安全阀、爆破片的采购执行物资部相关采购规定,必须保证质量品质。
6.3新订购、启用的安全阀出厂资料必须符合 TSG ZF001-2006《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GB/T12241-2005《安全阀 一般要求》的相关规定,资料不全的不允许投用,安全阀必须具有完整的金属铭牌且符合《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相关要求。
6.4每购进一批同规格、同材料、同厂家的爆破片要进行爆破试验复验,且每批不少于二片,验证所购爆破片是否满足允许的爆破范围。爆破片表面与夹持器密封面不得有划痕、锈蚀、爆破片与夹持器标志应清晰,爆破片安装方向正确。
6.5新启用(包括新建装置)的安全阀投用前,须进行整定压力试验和密封性试验,并按照《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书》,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投用。
6.6安全阀经检维修、校验合格后应铅封,并将阀出入口封闭包装,拧紧阀帽顶端的顶丝,而且在运输、装卸、存放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阀受到振动、撞击,以免影响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值和密封性能。安全阀要正确吊装,严禁将吊装绳挂在阀帽、手柄和弹簧上。
6.7安全阀需要进行现场校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设备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阀校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校合格的安全阀应当加铅封,在校验和调整时,应当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6.8正常生产中,任何人不得随意将安全阀(爆破片)顶死、绑死或拆除。在用安全阀、爆破片与容器之间及排放管上的截止阀,在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且须定期检查铅封的完好情况(在线备用安全阀的前后截止阀应处于全关位置,也需加铅封)。在处理事故等特殊情况下,可以关闭安全阀或爆破片前后的截止阀来处理安全阀、爆破片,但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安环部、设备部、生产技术部备案。应制定监护运行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负责实施,所在中心负责将截止阀全开,加铅封,处理过程记入设备档案。
6.9安全阀(爆破片)在运行中如发生内漏,启跳后不复位及提前启跳等现象时,应及时记录,其内容包括:发生时间、工艺参数、发生的原因、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及当事人(或负责人)签字。为保证安全阀灵活可靠,使用当中因故泄漏或起跳的安全阀,应重新进行定压。
6.10各中心要加强安全阀的在线检查和日常维护工作并作好记录,检查内容依据《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要求。对于易发生介质冲刷、密封面粘死、锈蚀的安全阀应加大检查频率而且应备齐备用安全阀或易损件。安全阀经过检修、离线校验或在线校验等工作后,由设备管理部、安质环部和中心设备管理人员确认,中心及时将相关情况填入安全阀校验确认记录。
6.11安全阀、爆破片应有足够的排放量。当装置改造提高处理能力或改变工艺条件时,应对系统中旧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进行核算。安全阀(爆破片)定压值(爆破压力)不得随意变更,如生产工艺确需变更,报技术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审核和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压。
6.12安全阀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1)选型错误,性能不符合要求。
(2)超过校验有效期或者铅封损坏。
(3)安全阀的阀芯和阀座密封不严且无法修复。
(4)导向零件、调节圈锈蚀严重。
(5)安全阀的阀芯与阀座粘死或弹簧严重腐蚀、生锈,或弹簧弹力不够。
(6)附件不全。
(7)历史记录丢失。
6.13爆破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并更换:
(1)超过规定使用期限。
(2)核定爆破压力和工作温度不符合运行要求。
(3)超过最大泄放压力而未爆破。


第十二章 电梯的安全管理
1编制依据
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66号《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2术语和定义
2.1曳引驱动电梯:提升绳靠主机的驱动轮绳槽的摩擦力驱动的电梯。
2.2强制驱动电梯(包括卷筒驱动): 用链或钢丝绳悬吊的非摩擦方式驱动的电梯。
2.3非商用汽车电梯:其轿厢适用于运载私人汽车的电梯。
2.4滑轮间:不装电梯驱动主机,仅装设滑轮或限速器和电气设备的房间。
2.5轿厢有效面积:地板以上1m高度处测量的轿厢面积,乘客或货物用的扶手可忽略不计。
2.6再平层:电梯停止后,允许在装载或卸载期间进行校正轿厢停止位置的一种动作,必要时可使轿厢连续运动(自动或点动)。
2.7钢丝绳的最小破断载荷:钢丝绳公称截面积(mm)和钢丝绳的公称抗拉强度(N/mm)与一定结构钢丝绳最小破断载荷换算系数的连乘积。
2.8安全绳:系在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上的辅助钢丝绳,在悬挂装置失效情况下,可触发安全钳动作。
2.9使用人员:利用电梯为其服务的人。
2.10乘客:电梯轿厢运送的人员。
2.11电梯驱动主机:包括电机在内的用于驱动和停止电梯的装置。
2.12平衡重:为节能而设置的平衡全部或部分轿厢自重的质量。
2.13电气安全回路:串联所有电气安全装置的回路。
2.14检修活板门:设置在井道上的作检修用的向外开启的门。
2.15井道安全门:当相邻两层地坎之间距离超过11m时,在其间井道壁上开设的通往井道供援救乘客用的门。
3组织与职责
3.1设备管理部
(1)负责电梯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2)负责编制电梯检验计划。
(3)负责签订电梯维保合同,并对维保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电梯电气部分的设备巡检。
(5)配合维保单位对电气部分的检查维护。
3.2安质环部
(1)负责电梯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电梯的事故应急演练工作。
(3)负责电梯应急情况协调工作。
3.3电梯所在车间
(1)负责电梯的使用、日常巡检工作。
(2)建立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及定期检查维护记录。
(3)制定电梯乘运安全管理规定,并张贴于电梯内的明显位置。
(4)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5)配合维保单位对电梯机械部分的检查维护。
(6)配合做好电梯检验工作。
(7)联系督促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4管理要求
4.1电梯注册及维保
(1)电梯使用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由设备管理部负责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2)电梯维保必须由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3)维保单位变更时,由设备管理部持维护保养合同,在新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手续,并且更换维保单位相关标识。
(4)电梯维保单位每15天对电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电梯维护保养记录,记录单由维保单位、中心电梯管理人员及设备主管签字后存档。
4.2电梯的日常管理要求
(1)所在部门联系维保单位每15天对电梯进行一次日常保养;
(2)每季度对重要的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细致的检查、调整和维修(例如变频装置运行状态和设置参数的检查);
(3)每半年对安全回路和电气控制部件机械部件进行一次检查保养;
(4)每年进行一次整体检验,检查所有的机械及电气安全电路的工作状况,绝缘电阻值,修复、更换受损严重的器件;
(5)电梯发生故障时应及时联系维保单位进行维修,维保单位必须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故障。
(6)电梯维保必须填写记录,维保记录格式由维保单位提供,必须详细记录电梯的使用情况及维保内容,维保记录一式两份,维保单位及电梯所在部门各存档一份。
(7)电梯停用七天以上时,须对机械和电气部分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8)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救援演练。
(9)对于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的电梯设备,使用单位认为可以续使用,按照TSG 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对其进行检验评估,结果合格后,经过法人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继续使用,同时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且严格按照检验报告的要求控制压力容器的运行参数,加强检查。
4.3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4.3.1维修人员条件
(1)熟悉电梯的原理、结构、操作方法;
(2)熟悉主要部件的结构、动作过程,尤其是熟悉变频装置使用方法;
(3)熟悉控制程序流程;
(4)具有故障判断、分析、排除能力;
(5)具有安全操作知识。
4.3.2电梯维修时,不允许搭客和载货,总电源开关和各层厅门口,应挂有“正在修理,禁止使用”告示牌。
4.3.3维修时应确定主要作业人员(由技术水平高者承担),负责指挥,其它作业人员必须绝对服从其调度。
4.3.4维修时,电梯只能置于“检修”状态,当不需要桥厢运行时,应断开相应的开关。
(1)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2)在桥顶时应将桥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3)在底坑时应将底坑盒的急停开关断开。
4.3.5严禁将安全电路、门锁电路用短接方法封起来运行。
4.3.6用手盘轮来升降桥厢前,必须切断总电源开关。
4.3.7行灯应使用带有护罩的36V安全灯。
4.3.8维修中若拆卸过驱动电路的接线,恢复时必须保证相序相同,并试运行观察曳引机转向是否正确。
4.3.9维修结束后应将所有开关恢复到原来位置,填写维修记录(质监局所制维修记录),电梯交付验收使用。
4.4安全注意事项
4.4.1在开启厅门进入桥厢前,必须注意桥厢是否停在该层。
4.4.2桥厢内照明完好,电话畅通。
4.4.3厅门外不能用手扒启,当厅、桥门未完成关闭时,电梯不能启动。
4.4.4注意平整、准确度有无显著变化。
4.4.5桥厢内厅清洁,禁止用水清洗。
4.4.6桥厢运载能力,不应超过电梯的额定载重量。
4.4.7不允许将乘客电梯作负载电梯经常使用。
4.4.8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遇特殊情况,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4.9严禁在厅、桥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正常行驶。
4.4.10不允许开启桥厢顶部安全窗、安全门来装运较长物体。
4.4.11乘客不许依靠桥门。
4.4.12桥厢顶部,不得放置它物。
4.4.13当电梯发生如下故障时,应按警铃按钮报警,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1)厅、桥门关闭后,而未能正常启动行驶时。
(2)运行速度有显著变化时。
(3)行驶方向与指令方向相反时。
(4)指示、按键等信号失灵,失控时。
(5)有异常噪声,较大振动和冲击时。
(6)超越层间位置而继续运行时。
(7)安全钳误动作时。
(8)接触到任何金属部分有漏电现象时。
(9)当电气部件因过热而散发出焦热的臭味时。
4.4.14当电梯在行驶时,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乘客应保持镇静,立即按急停,切勿企图跳出桥厢,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手盘曳引机将桥厢进入开门区内,手扒开门使乘客安全撤出桥厢。
4.5电梯检验
4.5.1电梯定期检验周期:每年一次,由设备管理部联系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工作。
4.5.2电梯检验到期之前一个月,由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查,并且对查出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检验合格。
4.5.3维保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反馈,由设备管理部联系再次进行检验。
4.5.4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申请定期检验或者监督检验:
(1)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或者设备事故,可能影响电梯安全性能的;
(2)一年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电梯故障实名举报3次以上,且经确认存在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
(3)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次定期检验日期需要重新启用的。
(4)前款所列情形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使用。


第十三章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管理
1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内容及重要性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是特种设备从购入、安装、使用,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的技术资料。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为特种设备管理提供资料,技术信息和考核的依据,是完善特种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特种设备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靠性。
2设备的档案资料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的档案资料及相关检验维修报告的管理。
3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建档要求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设立档案室,按一台设备一个档案的要求建立,每一台特种设备的档案须包括如下内容:
3.1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3.2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的在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3.3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建立要求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内容包含档案资料、使用维护记录、内部定期检查内容,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以及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档案管理要求
5.1特种设备采购完毕后,物资部负责人员依据公司档案交接制度,办理资料交接手续,特种设备交接资料应包含特种设备出厂资料(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监检报告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
5.2设备管理部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编目、整理,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5.3特种设备告知、注册、变更,注销等工作办理完毕后,相关资料需依据公司档案交接制度,办理交接手续,档案室负责登记,并保存于对应档案盒中;
5.4特种设备各类检测完毕后,检测报告需依据公司档案交接制度,办理交接手续,档案室负责登记,并保存于对应档案盒中;
5.5特种设备各类检测报告保存2年内报告(包含有效报告),定期检验保存近两次报告(包含有效报告);
5.6档案室建立特种设备档案的查阅、借出和调入登记制度;
5.7使用中心需及时更新完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内容;
5.8特种设备档案资料及安全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为从特种设备购入开始建立,到特种设备报废注销为止。(公司可视具体情况延长保存时间)
5.9特种设备档案柜须清洁,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虫。每季度查点一次;年终对所有档案查点一次。


第十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管理
1各生产中心按照法规要求组织制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设备管理部按照法规要求组织制定场(厂)内叉车、起重设备、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2各生产中心负责定期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对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学习;
3特种安全设备操作规程需在特种设备所属运行场地进行制度上墙管理。


第十五章 制度执行与检查
1设备管理部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评价,并纳入生产中心设备管理的考核。要求各中心每月度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安全阀、电梯等特种设备及锅炉设备进行自查,并按检查表做好记录,记录表格一式两份,一份中心存档,一份上报设备管理部存档。未按规定进行自查或未及时做好自查记录,每次考核责任部门500元。
2设备管理部组织对各中心特种设备维护、检修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或日常检查,依据检查及评比结果进行考核。
3未按本办法执行,对特种设备维护、检修不力、检修质量不达标或出现重复检修现象,根据《设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考核,造成生产或设备事故的,按公司《事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十六章 其它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办法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三)电气部分
第一章 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电气设备管理,确保电气设备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电气设备管理。
3工作职责
3.1设备管理部
3.1.1负责对公司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购置、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和更新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
3.1.2负责组织编制电气设备的大修、技措、更新改造项目,编制、审查电气设备检修方案,配合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1.3负责组织制定电气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组织编制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1.4负责建立健全关键电气设备台帐。
3.1.5负责协调生产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参与或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负责电气设备检修的质量控制。
3.1.6负责电力系统及主要电气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
3.1.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气检修人员的培训工作及电工取证工作。
3.1.8负责电气设备的检修工作,协调外委检修相关工作界面。
3.1.9负责电气设备的备品备件计划的提报及审核。
3.2生产技术部
3.2.1负责明确电气设备界限划分和属地分管职责。
3.2.2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3.2.3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3动力中心
3.3.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所有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
3.3.2参与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购置、安装、验收、使用、改造和更新等工作。
3.3.3负责编制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大修计划,编制有关电气设备检修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3.4负责建立健全所辖区域的电气设备台帐、记录等基础资料。
3.3.5负责组织编制管辖范围内电气设备的“三定”计划,审核检修及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实施。
3.3.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气运行人员的培训工作及电工取证工作。
4工作规定
4.1电气设备的选型、设计、安装与验收
4.1.1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本着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原则,优先选择技术成熟、性能稳定、结构可靠、制造安装手段简单可行、投资合理的技术方案。
4.1.2电气设备的更新、技措项目设计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委托部门应对设计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和确认。
4.1.3电气设备的更新、技措项目设计应符合最新版本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达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要求,并根据实际生产需求选择性能、技术合理的电气设备。
4.1.4电气设备施工前,应进行设计审查和设计交底工作,此项工作由设备管理部组织,设计单位、电气设备所属单位、施工单位参加。根据审查意见修订设计图样后,方可作为施工图下发。
4.1.5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应选择具有相应资质、有良好业绩的施工队伍,施工合同签订单位应对其资质和业绩情况进行审查和确认。
4.1.6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范、标准编制施工方案,并经设备管理部审核同意。
4.1.7电气设备安装施工、检修等质量的验收工作,必须有设备管理部的代表参加。
4.1.8电气设备更新、技措项目完工后必须进行验收,验收检查出的所有问题应全部处理完毕,参加验收的各单位签署意见后方可投入使用。
4.1.9安装或改造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在中交后15日内向使用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4.2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4.2.1设备管理部应组织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检修、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并严格执行。当电气设备进行更新后或运行环境发生变化时,应对检修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及时进行修订。
4.2.2电气设备的检修维护人员应通过技术培训,经单位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2.3操作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严格遵守电气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认真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杜绝设备超温、超负荷、超参数运行。
(2)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和标准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电气设备隐患和缺陷,防止电气事故发生,同时认真填写缺陷记录。
(3)严格执行电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制度,按周期、项目做好电气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4)保持好本岗位的电气设备完好率。
4.3电气设备的检修
4.3.1电气设备管理技术人员根据电气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依据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的检修周期,编制电气设备检修计划。
4.3.2对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和检查时发现的各类故障和缺陷,应根据电气设备损坏的程度及时组织处理,处理不了的电气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确定检修方案,组织临时抢修或列入计划进行检修。
4.3.3电气设备在检修前应做好检修方案、风险评价、应急预案及办理相关的工作手续,检修技术应符合相关检修标准。
4.3.4电气设备管理技术人员应做好电气设备检修的质量跟踪工作。对电气设备进行内部自检的应加强协调管理,提高检修质量。
4.3.5对外委的检修项目,检修单位必须到设备管理部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4.3.6电气设备外委检修验收应有齐全的交工资料,包括:检修方案、检修记录、中间验收记录、试验报告和验收记录等。验收记录要有使用方和检修方签字。
4.4检查和考核
4.4.1设备管理部根据电气设备属地管理考核细则对各生产中心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二章 电气设备属地管理考核细则
1目的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电气设备使用中心属地管理范围和职责,特制订本细则。
2考核对象
各电气设备使用中心。
3考核细则
3.1属地单位负责属地内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调度和设备管理部,如因汇报不及时致使电气设备未能及时得到修理或更换造成损坏,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2属地单位负责属地内电气设备的日常卫生清理工作,具体考核如下:
3.2.1检查发现设备本体、基础被油污、积灰覆盖,周围杂物较多,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3.2.2检查发现设备本体、基础有油污、积灰,周围有杂物,考核责任单位50元/次;
3.3属地单位暴力操作电气设备,造成电气设备损坏,考核责任单位500元/次(造成重大损失根据公司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3.4属地单位检修与电气设备有联系的设备时,必须通知调度和设备管理部,如若发现不通知者,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5属地单位每天晚上巡检一次本区域的照明设施,如出现问题及时通知调度,调度通知设备管理部进行修理或更换,因照明设施造损坏但未及时通知设备管理部进行修理或更换,造成其他人身事故或设备事故,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6属地单位因检修或操作,造成电气设备损坏的,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相应的考核处罚;
3.7根据生产技术部电气设备划分管理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设备润滑管理考核;
3.7.1未经设备管理部电气人员同意擅自改换、替代润滑油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次;
3.7.2加油点缺少加油装置或缺油每一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3.7.3润滑油变质没及时更换,每点考核责任单位100元/次;
3.7.4责任单位加、换油后,必须填写润滑记录并存档1年,润滑记录每缺一张考核责任单位100元;
3.7.5凡因润滑不良造成设备故障或事故者,根据事故经济损失按10%-15%考核:
损失在5000元以下 考核责任单位15%
损失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考核责任单位12%
损失在10000元以上 考核责任单位10%


第三章 电气检修班组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电气检修班组在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的制度及考核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管理部电气检修班组全体员工。
2术语和定义
为了掌握、监视设备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异常和缺陷,确保厂内运行及备用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应进行定期巡视。
3管理职责
3.1班长负责对班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2班组工作负责人应及时掌握班组设备巡回检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提出改进意见。
3.3班组成员应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按巡回检查制度要求检查自己所负责的设备。
4管理内容及要求
4.1巡回检查应由设备分管负责人负责,检查时对设备做到看、听、摸、嗅和必要的测量,掌握设备运行参数及健康状况,检查时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4.2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设备异常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和加强监督,并汇报班长立即安排处理,原则上不得擅自处理,但遇到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先进行处理(但必须判断准确,否则是误操作),然后立即汇报班长,再由班长进行逐级汇报,制定解决方案。
4.3巡回检查的一般要求
4.3.1各检修人员应按专责分工和规定的检查路线和项目进行认真检查,在巡回检查中不得从事与检查无关的事情。
4.3.2巡检人员应在《设备点检表》上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并在运行设备放置的《巡回检查记录本》上进行签名。
4.3.3各维修人员在巡回检查时思想要集中,应根据检查标准和设备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确保巡回检查质量。
4.3.4检查时应携带所需工具,包括:听音棒、手电筒、测温仪、测振仪、万用表等;做到:腿要走到、眼要看到、耳要听到、鼻要闻到、手要摸到。
4.3.5检查人员应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公司的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巡回检查,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必要时应穿绝缘鞋和戴防高温手套,注意自我保护,确保巡检安全。
4.3.6本制度所规定的巡回检查时间为最长间隔时间,当遇有雷、雨、大风、洪水、高温、严寒等恶劣天气,除进行正常巡回检查外,应加强重点检查。
4.3.7遇有运行方式变更、设备运行异常、设备过负荷或带病运行、备用设备故障或正在检修、新设备试运行等,应有目的的增加巡回检查次数,做到心中有数。
4.3.8各种仪器、仪表指示及记录是否正确。
4.3.9电机等运转设备检查内容
1)检查电机电流是否正常、是否超负荷,与以往数值比较有无变化。
2)检查电机声音是否正常,各部件振动有无异常,电机防雨罩是否完好。
3)电机各部位温度是否正常,轴承润滑是否良好,电机接线盒内是否有因接触不良造成的发热。
4)电机各部位螺栓应紧固无松动现象,电机外壳接地良好。
5)电机风叶与风道应运行良好无异常。
6)电机滑环和换向器应运行良好无火花,电刷无振动,电刷过短后要及时更换。
7)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根据设备异常类别及时处理,及时汇报班长和相关管理人员,并尽可能采取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对于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来不及汇报时,应根据检修规程的规定先处理后汇报。
4.3.10巡检结束后,填写巡检记录,字迹工整,把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如实填写好。
4.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特殊巡回检查
4.4.1设备改进或大修24小时内。
4.4.2设备小修12小时内。
4.4.3设备在异常状态下运行。
4.4.4事故、障碍处理后运行8小时内。
4.4.5遇到大风、暴雨、大雪、冰雹、雷电、严寒、酷暑、浓雾等恶劣天气时。
4.4.6设备在粉尘、高温、强酸碱、雾气、潮湿、水质恶劣等环境下运行。
4.5巡回检查时间
4.5.1正常情况下,一般设备确保每天检查一遍,负责人应有巡视检查记录。
4.5.2重要设备或异常运行设备应保证每天检查二次,班组应有巡回检查记录。
4.5.3班组根据所管辖设备系统特点制定本班组设备详细巡视检查时间。
5检查与考核
5.1按照后附巡回检查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5.2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设备部相关管理人员和电气检修班组班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6巡回检查考核细则
6.1每班按时巡检,不按时巡检,罚款20元,不参加巡回检查每次罚款50元;
6.2岗位巡检不到位、巡检走过场,巡检时未发现已存在故障,视情况每次罚款20-50元;
6.3巡检时发现隐患、故障不及时处理、不汇报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不安全事件的,每次罚款100元;
6.4巡检区域设备完好情况和该区域的照明情况,真实记录于巡检记录,不记录或记录不真实每次罚款20元;
6.5周检发现问题岗位负责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部门,每缺一次罚款20元;再次周检发现同一问题,罚款50元;
6.6所负责区域的重要设备因维护不到位,出现损坏,罚款50-100元;
7奖励
7.1巡检发现隐患并处理、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或宣传稿件刊登在公司报刊上的,奖励个人50-100元;
7.2现场解决难度较大的故障或及时解决影响生产系统的问题,经由班长、专业主管确认,奖励50-100元;


第四章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加强施工用电管理,保障建设施工现场和检修现场用电安全,防止人身触电和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管理。
3编制依据
GB50058-2014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3836.1-2010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通用要求
GB/T13869-2008 用电安全导则
GB50194-2014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JGJ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4工作职责
4.1安质环部
负责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
4.2设备管理部
4.2.1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租赁装置等有偿用电单位的临时用电申请审批,协调相关部门报批。
4.2.2负责用电量核定工作。
4.2.3负责审核临时用电作业的设计方案和安全监督检查。
4.2.4负责对临时电源的接线,交由临时用电单位使用,并对相关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和安全防护进行口头交底,监督检查设备使用是否符合要求。设备管理部不负责提供配电设备、电缆等临时用电设施。
4.3动力中心
4.3.1负责对所辖范围内临时用电设备是否合格进行检验,现场勘查,审查临时用电方案是否可行,对不符合要求的用电设备有权要求整改合格后再给予供电。
4.3.2负责对所辖范围内临时用电的接线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交底。
4.3.3负责对所辖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现场巡视及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违章作业时责令停止作业。
4.4各生产中心
4.4.1对所辖区域内临时用电使用具有属地化管理职责,各临时用电使用单位必须服从生产中心的管理。
4.4.2负责对所辖范围内临时用电设备是否安全使用进行检查,发现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用电设备(包括电缆、配电箱、电焊机、手砂轮等)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要求进行相关整改。
4.4.3负责对所辖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进行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4.4.4负责对所辖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人员电工资质进行检查并对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防护进行交底。
4.4.5负责安排所辖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监护人,对现场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违章作业时责令停止作业。
4.5各用电单位
4.5.1服从各生产中心和设备管理部的安全管理。
4.5.2负责配备具有特种作业资质的电工人员,并报设备管理部审核备案。
4.5.3负责对所使用的临时用电设备是否合格进行检验,提供配电电缆、配电箱及用电设备等,不合格的用电设备禁止使用。
4.5.4在申请临时用电使用时,提供准确的用电时间、地点、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及功率大小,对大型临时用电,要提前编制临时用电使用方案。
4.5.5负责配合所辖范围内的电气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审查临时用电方案是否可行。
4.5.6负责对所使用的临时用电作业安排专职监护人员,发现安全措施和作业环境发生变化,或者违章作业时责令停止作业。
4.6生产技术部
4.6.1负责外委临时用电的审批会签工作。
4.6.2负责对生产现场的临时用电使用进行抽查,发现不合格的用电设备、违章作业时责令立即停止作业并要求进行相关整改。
4.7计划经营部
4.7.1负责外委临时用电的审批会签工作。
4.7.2负责有偿临时用电的收费工作。
5工作规定
5.1临时用电危害识别
设备管理部(或动力中心)针对所辖范围内施工用电作业地点、作业内容,及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危害识别,采用定性、定量分析来核验施工用电作业的危险因素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危险、危害分析和风险评估。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5.2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5.2.1各装置区范围内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相关审批手续向设备管理部提出申请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审批。
5.2.2外来施工单位、承包商、租赁装置等有偿用电户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向规划发展部提出申请,提供《临时用电设计方案》,经设备管理部、相关部门会签、主管领导最终审批。
5.2.3用电单位需与规划发展部签署供用电协议(项目施工用电,用电单位应提供项目管理部门有关电费收取方式联络函、单),所安装计量表计校验合格,并向财务部预缴纳电费后方可用电。
5.2.4《临时用电设计方案》经批准后,由临时用电单位安排有资质的工作人员,持《临时用电设计方案》到设备管理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申请停电做安全措施,由设备管理部(站内由动力中心)负责办理电气一种或二种工作票,用电单位人员只作为工作班成员,设备管理部(站内由动力中心)监护用电单位人员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的要求安装施工用电设施,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
5.2.5供电单位工作负责人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5.2.6安装作业完毕后,收回工作票办理终结手续,用电单位负责确认具备送电条件,设备管理部(站内由动力中心)再次核对后,并测量设备绝缘,核对容量相序,仪表及保护装置合格并投入,填写送电操作票,运行值班人员许可方可送电运行。
5.2.7用电单位负责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和步骤应包括:
① 现场勘探;
② 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
③ 进行负荷计算;
④ 选择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
⑤ 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
⑥ 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5.2.8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并作为用电施工的依据。
5.2.9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用电单位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5.3临时用电的基本要求
5.3.1临时用电的设计和施工,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5.3.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证》。在靠近带电部位进行作业时应设监护人。
5.3.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选择,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施工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5.3.4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5.3.5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临时现场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的软导线或电缆,不得有破皮、老化、漏电、绝缘裂纹等现象。电缆线路应考虑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5.3.6自备电源不得接入电网电源。
5.3.7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m,穿越道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低于5米,不得采用裸线,要架设在专用电线杆上,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等设施上架设。
5.3.8现场临时电配电盘、箱要有编号,要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5.3.9严禁将电线芯线直接插入插座或将芯线挂在电源开关上,露出开关应装在特别箱闸内,在液态烃、可燃液体生产和储存区,必须使用防爆开关。
5.3.10设备管理部(或动力中心)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5.3.11设备管理部(或动力中心)应每天进行巡回检查,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设备管理部(或动力中心)应紧急停电处理。
5.3.12正式运行电源至总配电箱供电由设备管理部(或动力中心)负责管理。
5.3.13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
5.3.14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用电单位,都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方案和所采用的安全措施。施工现场用电应设置专用的保护PE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 或15mA,0.1S),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
5.3.15禁止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接临时电线(电缆)。
5.3.16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PE线连接。
5.3.17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符合安全标准,接地线与接地电阻合格。
6电费结算方式
6.1临时用电不属于厂用电范围,必须装设电量计量装置并校验合格。
6.2电费按工程电价结算,按报批负荷容量预付3个月电费方可送电。
6.3电费按合同约定方式付费。
7附件
外委单位临时用电申请办理流程图
临时用电申请表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外委单位临时用电申请办理流程图

说明:
1、用电单位提出用电要求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安全教育。
2、许可人严格确认安全措施。
3、签发人认真审核申请单相关内容并签发。
4、许可人进行许可签字。
5、作业人进行作业。
6、作业完成后拆除相关临时线路。
7、作业人和许可人双方共同进行验收并签字。

临时用电申请表
编 号 用电单位名称
线路容量 电源接入点位置
工作电压(V)/
总功率(kW)用电设备名称
计量方式 负责安装部门
用电起止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用电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需方填写):


工作负责人签字:
接入点盘(柜)归属部门补充安全措施(供方填写):


监督人签字:
规划发展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设备管理部意见:

负责人签字:
主管领导审批:

签 字:
备注:

陕西XX有限公司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作业证编号:184-1708-023 共三联第 1联
申请作业单位 西北一公司 申请人 施工负责人
工程名称 110kV总变 临时用电施工单位 土建一队
作业地点 GIS室 用电设备及功率 30kW
电源接入点 GIS室内检修箱 工作电压 380V
临时用电(作业)人
临时用电时间 从2019年 3 月 18 日 14 时 30 分至2019年3月18日18时0分
危害辨识 触电
序号 主要安全措施 确认人签名
1 开展JSA风险分析,并制定相应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 装置区负责人
2 安装临时线路的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电气检修人员
3 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电气检修人员
4 临时用电的单相和三相线路采用五线制 电气检修人员
5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电气检修人员
6 临时用电线路架空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电气检修人员
7 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 电气检修人员
8 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 电气检修人员
9 临时用电设施安装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电气检修人员
10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电气检修人员
11 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V。电气检修人员
12 其它补充安全措施: 电气检修人员
所属生产中心安全交底人: 所属装置区负责人
临时用电作业单位意见:同意

施工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配送电单位意见:同意

电气检修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临时用电审批意见:同意
设备管理部或动力中心相关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送电开始 签名: 电气检修人员或电气运行人员 年 月 日 时 分
完工验收 签名: 电气检修人员或电气运行人员 年 月 日 时 分
备注: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审批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第三联由临时用电施工单位执有。


第五章 关键电气设备特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关键电气设备管理,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安全隐患,为装置的安、稳、长、满、优运行提供可靠保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关键电气设备特护的管理。
3编制依据
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巡回检查办法
陕西XX有限公司关键机组管理办法
4术语和定义
4.1关键电气设备
是指在生产中起关键作用的电气设备,根据所处地位的重要程度而选定。
4.2关键电气设备的特护管理
是指关键电气设备在日常运行中,成立由电气专业工程师、操作人员等组成的“特级维护”小组,按制定的特护方案、进行巡检、监测、维护、检修等活动。
5工作职责
5.1设备管理部
5.1.1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关键电气设备的特护包机组织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1.2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关键电气设备的设备档案、台帐、报表等基础资料。
5.1.3制订关键电气设备消除缺陷、隐患计划并组织实施。
5.2各生产中心
5.2.1负责本中心关键电气设备日常运行和特护包机工作。
5.2.2建立健全本中心关键电气设备的设备技术档案等资料。
5.2.3负责落实本中心关键电气设备在用油品质量的定期分析工作。
5.3动力中心
5.3.1按照关键电气设备特护方案的要求,参与所辖范围内设备的联检、点检,挂牌及其它维护保养各项特护工作。
5.3.2负责所辖范围内关键电气设备运行规程的编制。
5.3.3负责所辖范围内关键电气设备检修后检修记录的完成与整理;及时向设备管理部提交特护设备的检修资料;
6工作规定
6.1特护设备管理范围
6.1.1关键电气特护设备(下称特护设备)分公司级特护设备和中心级特护设备。
6.1.2公司级特护设备指大机组及发电机组、总变电站设备等。
6.1.3中心级特护设备包括高压变频调速系统、UPS、事故柴油发电机、生产装置变电所内设备等。
6.1.4设备管理部根据各中心的生产情况,列出关键电气设备清单,填写《关键电气设备一览表》。
6.2特护管理原则
6.2.1按照“统一标准,挂牌管理,分级检查,分层考核”的原则管理特护电气设备。
6.2.2由公司级特护设备的特护管理,按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由设备管理部牵头管理,各生产中心、动力中心、生产技术部派人参加。
6.2.3中心级的特护设备,由各生产中心牵头管理,认真做好特护管理工作,设备管理部统一制定特护设备考核标准,并落实特护措施并检查考核。
6.3特护工作要求
6.3.1特护设备巡检按规定进行并填写记录,在运行和巡检中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6.3.2特护设备按照“安全、醒目、就地、对位、直观”的原则实行挂牌管理。
6.3.3特护小组应对每台特护设备制定具体的特护方案,明确工作的目标、内容和要求,并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6.3.4特护小组定期开展活动,组织对特护设备检查分析现状,诊断故障、综合评价、消缺整改,复查考核,逐台设备建立专用特护活动记录本,及时认真填写《关键电气设备特护小组活动记录》,并交设备管理部备案。
6.3.5各生产中心应积极开展状态监测工作和数据采集;每季度进行一次运行状态分析,写出书面报告,交各生产中心、动力中心和设备管理部分别存档。
6.3.6各生产中心应建立关键设备运行台帐和故障台帐,动力中心应建立管辖范围内的故障维修台帐。
6.3.7各生产中心、动力中心和设备管理部均应建立相关关键电气设备技术档案,档案的具体内容参照《设备技术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6.3.8各生产中心每月5号前向设备管理部提交《关键特护电气设备技术月报》
6.3.9对关键电气设备的故障及事故处理按《电气事故管理规定》执行,并于一周内写出书面报告报设备管理部存档。关键设备在试运中发生的事故由检修单位填写事故报告;在运行中的损坏由负责管理的的中心填写事故报告。
6.4检查与考核
6.4.1根据各装置实际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动力中心制定关键电气设备特护管理考核实施细则,设备管理部不定期的对关键电气设备特护管理情况组织进行检查和考核。
6.4.2关键电气设备考核标准
1)零附件完整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2)设备运行正常,并达到铭牌出力。
3)设备整洁,无跑、冒、滴、漏,防腐、防冻、保温的设施完整有效。
4)主、辅设备完好率100%,泄漏率0.5‰以下。
5)变电所(室)设备整洁卫生好,资料齐全。
6)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交接班制和操作规程。
7)严格实行“三票”制度,杜绝操作事故发生。
8)运行设备各项指标应在允许范围。
9)加强对特护设备的巡检,做到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10)未发生重大事故或引起非计划停车(外界因素除外)。
11)特护内容完善,组织健全,定期开展活动,设备特护记录、运行记录、巡检记录、资料齐全准确完整。
7相关文件
设备故障及事故管理规定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8附表
关键电气设备一览表
9附件
关键电气设备特护小组活动记录
关键特护电气设备技术月报


中心关键电气设备一览表
编号:
序号 装置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台数 规格型号 介质 主要工作参数 制造厂家 备注















填报人 审核人 年 月 日


关键电气设备特护小组活动记录
编号:
特护小组名称 特护设备名称 特护设备位号
活动时间 活动地址 主持人
活动内容 记录人
出席人
活动记录:

上次活动内容落实情况讲评





下一步工作安排


关键特护电气设备技术月报
各生产中心 装置名称 年 月 日 编号
设备位号 设备名称
本月累计运行时间(h)本月累计停车时间(h)
本月机组运行情况分析:(包括温度、压力、流量、泄漏等)

本月机组振动情况分析:(包括离线、在线监测)
本月机组润滑情况分析:(润滑油品及机组润滑情况)
本月机组开停车记录及原因分析:
机组目前存在问题及机组整体情况分析:
填报人: 审核人:


第六章 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维护管理,防止或减少雷击建筑物、构筑物所发生的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以及静电引起的火灾、爆炸,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防雷防静电设施的维护管理。
3工作职责
3.1设备管理部
3.1.1负责对各单位的防雷防静电接地的安装、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测试等全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
3.1.2编制防雷防静电接地的修理和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3.1.3负责防雷防静电接地的修理和检测工作的外委工作。
3.1.4组织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各生产中心
3.2.1配合外委单位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的测试工作。
3.2.2参与由于雷电、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3负责提供防静电设施所涉及的工艺、介质情况。
3.2.4负责静电跨接设施日常巡检及检修后静电跨接恢复的验收工作。
3.3安质环部
负责配合相关的培训和安全防护用具、作业工具的管理工作。
4工作规定
4.1设备管理部建立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组织机构,落实责任,负责本单位防雷防静电接地的管理工作。
4.2防雷防静电设施由各生产中心按所辖区域负责管理,仪表专用接地由设备管理部仪表专业负责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雷防静电工作。
4.3变电所、配电间内配电设备、电气线路、照明设施、电源设施接地由动力中心电气专业负责维护保养;现场设备(电机及操作柱、接地设施等附件)由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4属生产装置管辖的现场设备、泵房、管廊、罐区等的接地设施由生产装置落实到具体包机人;属电气专业管辖的变、配电间、电缆桥架、独立避雷针、架空线等由动力中心(设备管理部)根据所辖范围落实到具体包机人;仪表专用接地由设备管理部仪表专业负责管理,厂前区办公楼等接地设施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
4.5设备管理部与动力中心建立健全所辖区域内防雷防静电设施档案,档案包括检查记录、竣工图纸和测试报告、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平面布置图等。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发生变化时及时修改台帐及防雷防静电平面图,保证档案资料与现场一致。
4.6防雷防静电接地平面图用 CAD 绘图,标注各接地点位置和编号;防雷防静电设施台帐编号与平面图编号一致,并注明其类型和合格标准。
4.7设备管理部与动力中心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要明确责任人,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及防腐工作,腐蚀严重的要及时更换,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
4.8防雷防静电接地点设永久防锈标志。
4.9每年对防雷防静电接地点全面检测一次,此工作应由当地气象部门实施,设备管理部与动力中心配合。应进行检测的接地装置范围包括过电压(内部及雷电过电压)保护接地、防静电保护接地的接地引下线和其他有检测要求的接地设施(如仪表接地等),其中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保护接地应每年于雷雨季节到来前测试一次。其他接地设施检测周期按相关专业规定执行。
4.10每年雨季到来前完成当年防雷防静电测试及测试不合格点整改工作,测试结果满足相关规范要求,具体时间安排视当年气象情况安排,一般不迟于每年五月底。
4.11防雷防静电接地台帐进入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共享。《接地电阻试验报告》(以下简称测试报告)交设备管理部和安质环部各保存一份。
4.12接地引下线与接地装置采用螺栓联接,接触面涂电膏,接触面接触电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所有需测试的接地引下线必须设有断开点,断开点的焊接和搭接面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
4.13新建、改造工程的防雷防静电设施做到“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单项工程交工时,竣工图、检测数据以及有关资料一并移交给所属管理单位,资料不全不予验收。
4.14防雷防静电设计应严格遵照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石油库设计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4.15过电压保护接地和防静电接地引下线的设置按设计图纸规定进行。防雷防静电设施的改型、移位、取消等变动,由所属单位提出,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核算),按图施工,记入档案。
4.16不得破坏防雷防静电设施。施工过程中需对现有防雷防静电设施加以保护,如有破坏由责任单位负责无偿恢复并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4.17施工中确需暂时破坏或解开防雷防静电设施时,应与所属管理单位共同确认位置数量,写入施工方案,在施工结束后按原样恢复,工程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复查接地设施。
4.18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负责配合公司范围内的防雷防静电接地测试工作及测试不合格点整改工作,必要时由设备管理部组织外委施工。
4.19防雷防静电测试人员在测试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国家、部委以及上级机关颁发的有关标准、规范。测试人、审核人,应对试验记录、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4.20测试报告的标准格式以公司规定格式为准,不得随意变动,应有统一的报告编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等项目应与设备档案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4.21承试单位必须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保管体系,凡对外出具的正式报告,必须存档,备查。
4.22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的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记录;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次数,确保安全生产。
4.23公司定期对各生产装置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管理进行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讲评及考核。
5附件
接地电阻试验报告
接地电阻试验报告
生产部门: 测试单位:
所在位置: 测试时间:
设备名称: 使用仪表:
天气情况: 室外温度:
测试点(系统)
的位置草图与电
阻值(Ω)
测试点阻值:(共 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负责人: 试验人员:
审核:
结论:
备注:

第七章 电气事故(故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严格事故管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电气事故(故障)的管理。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3GB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3.4陕西XX有限公司事故(故障)管理规定
3.5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事故(故障)管理办法
4术语和定义
4.1电气事故
是由电流、电磁场、雷电、静电和某些电路故障等直接或间接造成建筑设施、电气设备损坏、人、动物伤亡,以及引起火灾和爆炸等后果的事件。
4.2触电事故
是由电流的能量造成的。电流对人体的伤害可以分为电击和电伤。
4.3静电事故
是指生产工艺过程中和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由于某些材料的相对运动、接触与分离等原因而积累起来的相对静电电压,在现场发生放电,产生静电火花,引发在火灾和爆炸事故。
4.4雷电灾害
是由大自然的力量分离和积累的电荷,是大气电,也是在局部范围内暂时失去平衡的正电荷和负电荷,其能量释放出来产生极大的破坏力,毁坏设施和设备,伤及人员,引起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4.5射频辐射危害
即电磁场伤害。人体在高频电磁场作用下吸收辐射能量,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部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射频辐射危害还表现为感应放电。
4.6电气故障
是由电能传递、分配、转换失去控制造成的。断线、短路、接地、漏电、误合闸、误掉闸、故障停电,电气设备或电气元件损坏等都属于电气故障。
5工作职责
5.1安质环部
5.1.1负责对电气事故的事故性质分类和分级,并负责上报。
5.1.2负责公司重大电气事故的组织调查与上报。负责各类电气事故的汇总与分析工作。
5.1.3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牵头处理有关善后工作。
5.2设备管理部
5.2.1牵头组织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2.2负责组织事故后的设备修复、报废与更新工作。
5.3动力中心
5.3.1负责管辖范围内发生电气事故第一时间报告设备管理部和生产技术部。
5.3.2参与管辖范围内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3.3配合事故调查组搞好管辖范围内事故的调查工作,如实汇报发生事故前后及过程中设备的操作情况。
5.3.4负责提交责任范围内的事故报告。
5.4生产技术部
5.4.1组织协调各生产中心配合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4.2协调各生产中心配合事故后的设备修复、报废与更新工作。
5.4.3配合安质环部做好事故后的人员伤亡的善后处理工作。
5.5各生产中心
5.5.1区域内发生电气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生产技术部;
5.5.2配合公司做好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6工作规定
6.1电气事故的分类
按照能量形式和灾害形式进行分类,可分为触电事故、静电事故、雷电灾害、射频危害、电气故障等五类。
6.2电气事故的分级
依据《事故管理规定》进行分级。
6.3事故报告
6.3.1电气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直接报告单位负责人,伴随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
6.3.2发生伤亡事故或触电事故,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受伤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时,应按《电气事故处理规程》及时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6.3.3事故报告的程序按照《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及时填写《事故快报表》;尚不够电气事故的报设备管理部备案。
6.4事故调查
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调查结束由安质环部出具《事故调查报告》。
6.5事故处理
6.5.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并填写《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登记表》。
6.5.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按公司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3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4下列情况必须严肃处理:
(1)对工作不负责,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2)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3)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5)对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6)发生事故后,不按“四不放过”原则处理,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整改措施,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6.5.5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6.6事故统计
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章 电气定期试验及维护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及时消除电气设备安全隐患,为装置的安、稳、长、满、优运行提供可靠保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定期试验及维护的管理。
3编制依据
DL/T 596-1996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4工作职责
4.1设备管理部
4.1.1负责牵头组织对公司各单位电气设备试验及高压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报废等过程的管理考核工作。
4.1.2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核电气高压试验的测试计划,组织参与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1.3审核电气高压试验的测试计划,负责测试的外委工作。
4.1.4负责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维护及检修工作。
4.2动力中心
4.2.1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试验的管理。
4.2.2参与电气设备试验及高压试验设备的选型、购置、验收、改造、更新和报废等工作,编制电气高压试验的测试计划,参与有关的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4.2.3负责所辖范围内设备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缺、整改。
4.3生产技术部、各生产中心
负责配合工作,需要时及时切换备用设备,以便试验单位能按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及定期维护。
5工作规定
5.1定期试验规定
5.1.1变压器
(1)变压器预防性试验应每3年定期进行一次,项目按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2)变压器在检修和大修后根据检修项目进行有关的试验,具体内容见
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110KV主变压器油按规程进行油样色谱分析和交流耐压试验。
5.1.2汽轮同步发电机
(1)汽轮同步发电机预防性试验按规程或随设备检修进行,项目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2)汽轮同步发电机在检修和大修后根据检修项目进行有关的试验,具体内容见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每停运超过48小时必须测量其定子、转子及轴承绝缘,合格后方可重新投运。
5.1.3电动机
(1)10KV电动机预防性试验按规程或随设备检修进行,项目按准进行。
a)绕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b)绕组直流电阻测量
(2)10KV电动机在检修和大修后根据检修项目进行有关的试验,具体内容见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3)10KV电动机每停运超过72小时必须测量其绝缘,合格后方可重新投运。备用状态的10KV电动机每天需要检查其空间加热器运行是否正常。
(4)0.4KV低压电动机只在大修后或必要时测量其振动值。处于备用状态的低压电动机定期测量线圈的绝缘电阻(带线路测量),在投运前检查绝缘是否合格,运行后检查三相电流是否平衡。
5.1.4GIS设备、高压开关柜、高压隔离开关
(1)GIS设备、高压开关柜、高压隔离开关在检修及大修时进行有关项目的试验,具体内容见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GIS设备、高压开关柜、高压隔离开关各相动作同期性、分闸、合闸的行程和接触电阻值应符合制造厂的规定。
5.1.5互感器
(1)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预防性试验每3年进行一次,项目按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标准进行。
(2)互感器在检修及大修后应根据检修项目进行有关试验,具体见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5.1.6电力电缆
(1)高压电力电缆的预防性试验重要电缆每年一次,其它3年进行一次,试验项目:测量电缆的绝缘电阻、直流耐压及直流泄漏电流(后两项试验仅在有必要及怀疑电缆绝缘有缺陷时做)。
(2)高压电力电缆在检修后应根据检修项目进行有关试验,具体见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5.1.7避雷器及接地装置
(1)避雷器应在每年5月底前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项目按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2)阀式避雷器的放电记录仪应每月检查一次,每逢雷雨后也应进行检查。
(3)避雷器试验工作由电气检修人员进行,放电记录仪检查工作由电气运行人员进行,并作好记录备查。
(4)每年5月底前对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进行测试,并与去年同期数据进行比较,检查接地引下线是否完好,测试工作由承试单位进行。
5.1.8二次回路及继电保护
(1)二次回路及继电保护每年应检查及校验一次,有关项目按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进行。
(2)继电保护每星期应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保护有改动应及时由电气检修人员重新进行整定。
5.2定期维护规定
5.2.1变压器、互感器
(1)变压器、互感器清扫每年进行一次,不具备条件的随装置检修进行。清扫内容:变压器本体、大盖、散热器。
(2)大修:主变压器、各装置变压器、互感器大修周期按厂家规定,大修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3)小修:各变压器、互感器每年进行一次,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5.2.2汽轮同步发电机
(1)汽轮同步发电机清扫每0.5~1年进行一次,不具备条件的随装置检修进行。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2)汽轮同步发电机首次运行满1年,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累计运行3年或累计运行时间不足3年,但距前次大修时间已达4年应进行大修,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3)汽轮同步发电机应根据运行情况每0.5~1年进行小修,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5.2.3电动机
(1)电动机应进行日常清扫。清扫内容:电机本体、接线盒外表。此项工作由各生产装置操作人员进行。
(2)大修:在电动机线圈烧毁后进行,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3)中修:电机运行累计一年进行一次,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4)小修:每半年进行一次,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5)润滑:按电机说明要求达到累计运行时间必须对电机进行加注润滑油,并按规定填写《电动机润滑记录》。
5.2.4GIS设备
(1)状态检修:新投产的GIS设备,在运行3~6个月内要检查SF6气体的含水量,含酸量是否与试运行时有明显的改变,增加的速度是否合理,如发现含量不合理时,应及时检查其原因。其他根据GIS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
(2)大修:10~15年一次,根据制造厂建议或设备状况而定,大修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3)小修:2~4年一次,根据制造厂建议或设备状况而定。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5.2.5高低压开关柜
(1)每生产周期大检修期间进行清扫一次。清扫内容:设备本体、触头部位。此工作由电气检修人员进行。
(2)大修:必要时进行大修,当切断故障电流次数达到规定要求时也应进行大修,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3)小修:每年进行一次,或当发现有其它重大缺陷也应进行小修,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5.2.6高压隔离开关
(1)每生产周期大检修期间进行清扫一次。清扫内容:设备本体、触头部位。此工作由电气检修人员进行。
(2)随同装置大检修同时进行。
(3)根据设备情况,如影响正常供电时也应进行检修,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5.2.7电力电缆
(1)大修:必要时进行电缆更换。
(2)小修:1~2年进行一次,户内外终端头、中间头以及电缆本体的检查消缺。
5.2.8避雷线(网)及避雷针塔
(1)大修:10~15年一次或必要时。完成小修项目,更换避雷线、避雷针接闪器和接地引下线;避雷针塔身补强处理。
(2)小修:每年进行一次,根据情况检查避雷针、避雷线(网)及引下线有否断裂、腐蚀;紧固避雷线夹紧螺栓,调整避雷线的弛度。修复损坏的避雷针、避雷线(网);避雷针塔紧固螺栓金属构件除锈刷漆;更换紧固金具。
5.2.8避雷器
(1)阀型避雷器的大修在预试不合格后进行,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2)阀型避雷器小修每年进行1次,对于多节避雷器,应按非线性系数的要求组合调整,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3)金属氧化物避雷器一般不进行大修,只结合电气预防性试验或被保护设备检修时进行如下的工作:
a.检查外观,瓷瓶有否裂纹、损伤;
b.用干净的布擦拭外表,使表面清洁;
5.2.9接地装置
(1)接地装置的大修每8~10年进行一次,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2)接地装置小修每4年进行1次,项目按检修规程进行。
5.2.10低压电器
(1)备用或停运低压电气设备每3月清扫一次。在运低压电气设备随工艺的切换必要时进行清扫。考虑榆林当地的气候条件,在春季应适当提高电气设备的清扫频率。
(2)此项工作由各电气检修人员进行,必须在停电时清扫。对于一些重要设备不能停电清扫的低压电器,必须在装置停工期间进行清扫。
(3)清扫及维护内容:设备本体、空气开关及交流接触器的灭弧罩及动静触头、检查接线部分螺丝有无松动、检查有无发热痕迹。
6记录
电动机润滑记录


电动机润滑记录
装置 工艺位号 电机容量 KW 出厂编号 润滑脂牌号 加注量 g/运行 小时
时 间 轴伸端轴承加油前状态监测值 轴伸端轴承加油后状态监测值 非轴伸端轴承加油前状态监测值 非轴伸端轴承加油后状态监测值 加油数量 停机排油次数 记录人
签名 备注
温度 振动 温度 振动 温度 振动 温度 振动











(四)仪表部分
第一章 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仪表设备管理,保证装置安全、稳定、长周期运行,依据《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仪表专业。
1.3定义
1.3.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3.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采购、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
2.1设备管理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设备管理部应设相应仪表专业,协助设备管理部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的管理。
2.2设备管理部依据《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和部门职责,负责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其职责如下:
(1)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并贯彻落实。
(2)结合公司HSE管理体系,做好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HSE工作。
(3)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仪表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计划,并进行经济技术论证。
(4)负责组织公司仪表设备更新改造的可研、立项、选型、设计审查、技术谈判和技术协议签订、监造、安装、试运行和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公司新建装置、隐患治理及技改技措项目中的仪表设备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技术审核及管理工作
(6)按照公司相关的管理规定,组织或参与办理仪表装备引进的相关手续。
(7)负责审核仪表车间上报的仪表零购、更新、报废、检维修计划、项目及检验方案,督促关键节点计划落实,并做好质量监督、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
(8)负责审核仪表车间设备备品备件的月度采购计划,督促物资保障部落实采购计划。
(9)负责组织公司仪表设备疑难问题的调查处理和科技攻关。
(10)负责公司仪表设备检维修的外委/协承包商专业技术资格审核,建立外委/协单位名录,实施动态管理。
(11)负责公司仪表设备事故分析及处理,审核事故防范
措施和抢修方案,并督促实施。
(12)负责组织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13)负责督促各单位做好仪表设备信息化管理工作。
(14)负责组织仪表设备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
(1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公司仪表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
2.3 HSE监督管理部职责
(1)负责计量器具、标准仪表的周期检定管理工作。
(2)负责与技术监督、计量检定部门及机构的协调工作。
2.4仪表专业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规范。
(2)按照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负责制定和修订本专业相关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明确所属基层班组及人员的职责。
(3)检查本专业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的执行情况。
(4)结合HSE管理体系,做好本专业业务范围内的HSE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仪表设备更新改造中长期规划和计划。
(6)负责本公司新建装置、隐患治理及技改技措项目中的仪表设备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技术审查及管理工作。
(7)负责审查本专业上报的仪表零购、更新、报废计划。
(8)负责本公司仪表设备的日常运行、检维修管理工作。
(9)负责组织编制本公司仪表设备的检维修计划、项目及方案,及时上报审批,组织实施及验收工作。
(10)负责组织本公司仪表设备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的交流及推广应用。
(11)负责组织本单位仪表设备的事故调查分析,并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
(12)建立健全本公司仪表设备台账和仪表设备档案。
3项目建设期的仪表设备管理
3.1仪表设备的建设期管理是指规划、设计、选型、技术谈判和技术协议签订、采购、安装、投运阶段的管理工作。
3.2仪表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高和全寿命周期成本最低的原则。机动处负责组织签订仪表设备的技术协议,参与仪表设备的购置。
3.3仪表设备施工按设计要求,执行《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仪表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能力,并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3.4竣工验收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做到竣工资料齐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包括:
(1)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
(2)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3)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
(4)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
(5)电缆绝缘测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7)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
(8)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9)仪表校准和试验记录。
(10)回路试验和系统试验记录。
(11)报警、联锁系统调试记录。
(12)智能仪表、DCS、ESD(SIS)、PLC、CCS、SCADA等组态记录工作单及相关软件版本记录、用户应用软件备份。
(13)仪表设备交接清单。
(14)仪表回路图。
(15)联锁接线图。
(16)联锁逻辑图。
(17)仪表设备说明书。
(18)未完工程项目明细表。
3.5仪表设备投用前,使用单位、维护单位应根据仪表设备的特点编制相关规程,开展技术培训、事故预案演练等工作。
4仪表设备分类
4.1常规仪表:检测仪表、显示或报警仪表、控制仪表、辅助单元、执行器及其附件等。
4.2控制系统: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系统(PLC)、机组控制系统(CCS)、工业控制计算机系统(IPC)、数字电液控制系统(DEH)、设备管理系统(AMS)等。
4.3联锁保护系统:紧急停车系统(ESD)、安全仪表系统(SIS)、逻辑运算器、继电器等。
4.4分析仪表:在线分析仪表。
4.5安全环保仪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氨氮分析仪、化学需氧量(COD)分析仪、PH计、SO2分析仪等。
4.6其它仪表:振动/位移检测仪表、调速器、标准仪器等。
5常规仪表管理
5.1仪表专业应建立健全常规仪表运行、维护、检修、校验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5.2常规仪表选型要求
(1)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仪表选型应综合考虑其安全可靠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实用性。
(2)选用的仪表应是经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合格产品。优先选用经GB/T19001或ISO9001标准认证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或符合国际标准的产品。
(3)仪表选型应考虑公司的现状和发展规划,仪表品种力求统一。
(4)仪表选型应有利于全厂或区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
(5)仪表选型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油气田及管道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6)常规仪表需要进行数据通信时,其通信接口、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必须满足要求。
5.3防爆型仪表选型要求
(1)根据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选择满足防爆等级的仪表。仪表的安装、配线以及电缆应按安装场所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类别、级别、组别确定安装、敷设方式。
(2)防爆型仪表及其辅助设备、接线盒等均应有防爆合格证,其构成的系统应符合整体防爆的设计要求。
(3)防爆型仪表检修时不得随意更改零部件的结构、材质。
(4)在爆炸危险区域对原有的防爆型仪表进行更新、改造时,必须满足原有的防爆要求,不得降低防爆等级。
(5)在爆炸危险区域新增仪表,其防爆等级应满足区域内的防爆要求。
5.4常规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要求
(1)仪表设备的操作及维保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执行仪表设备的巡回检查制度及强制保养规定,搞好计划检修工作。备用仪表设备应处于完好状态,能随时投入使用。
(3)仪表设备运行时出现异常或故障,维保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4)常规仪表校准周期原则上为所在装置大修周期,日常故障修复后必须校准,并做好校准记录,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各种标准仪器应按有关计量法规要求进行周期检定。
(5)在线运行的仪表设备,作业前应办理仪表作业工作票。当对参加联锁的常规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进行。
(6)常规仪表的检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在检修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准备必要的备品配件、检修材料、工具和标准仪器,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网络。仪表设备根据运行状况应组织预防性检修。外委的检修项目应办理外委审批手续。
(7)仪表设备检修按《仪表设备维护检修规程》要求进行,在每个检修周期内,应进行校准或检查确认。
(8)仪表设备校准后应进行回路试验及联校,参加联锁的仪表还应进行联锁回路的调试和确认。
5.5仪表设备的变更应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6控制系统管理
6.1仪表车间应建立健全控制系统运行、维护、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6.2控制系统的选型、配置应遵循《石油化工分散控制系统设计规范》、《油气田及管道集散型控制系统设计规范》。系统运行负荷、通讯能力满足先进控制和管控一体化发展需要。
6.3控制系统机房的管理要求
(1)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计规定的要求。
(2)机房内消防设施应配备齐全。
(3)机房应有防小动物措施。
(4)进入机房作业人员宜采取静电释放措施,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5)在装置运行期间,控制系统机房内应控制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6)机房内严禁带入食品、液体、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等,不得在机房内堆放杂物,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
(7)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机房。
6.4控制系统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要求
(1)定时检查主机/控制器、外围设备硬件的完好或运行状况。保证环境条件满足控制系统正常运行要求;供电及接地系统符合要求;按规定周期做好设备的清洁工作。
(2)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必须(至少)有双备份,并异地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密码或键锁开关的钥匙要由专人保管,控制系统要设置分级管理,并执行规定范围内的操作内容;系统软件和主要应用软件修改应经使用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并报机动处备案;软件备份要注明软件名称、修改日期、修改人,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
(3)系统运行时出现异常或故障,维保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4)控制系统的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同步进行。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自动化控制系统操作管理制度》要求进行。
6.5控制系统点检定修是通过设备状态实施“点检”来“确定维修项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仪表设备点检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检修方案、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必须按检修程序审批方能执行。
6.6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无关的操作。控制系统与信息管理系统间应采取隔离措施,以防范外来计算机病毒侵害。
6.7仪表车间应加强已投用控制系统的变更管理,制定变更审批程序。
6.8控制系统的备件管理要求
(1)备品配件管理要有专门的账卡。
(2)保管储存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的环境,应符合要求。
(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宜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处于备用状态。
6.9仪表车间应制定控制系统事故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在处理控制系统重大故障时,按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执行。
7联锁保护系统管理
7.1仪表车间应制定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制度。联锁保护系统根据其重要性,可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车间)的管理职责、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以及操作工与仪表人员的操作界面。
7.2联锁保护系统变更(包括设定值、联锁条件、联锁程序、联锁方式等)、解除或取消、恢复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解除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7.3执行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临时/长期解除、取消、恢复等作业时,应办理联锁保护系统作业(工作)票,注明该作业的依据、作业执行人/监护人、执行作业内容、作业时间等,详见《仪表工作票管理规定》。
7.4装置或设备检修后投运前、长期解除的联锁保护系统恢复前,应对所有的联锁回路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确认。对联锁回路的确认,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参加,检查确认后,填写联锁回路确认表。
7.5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检测元件、线路和执行元件、运算单元)应随装置停工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之后方可连入系统。联锁保护系统检修后必须进行联校。
7.6联锁保护系统的变更、新增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7.7为杜绝误操作,在进行解除或恢复联锁回路的作业时,必须实行监护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应与工艺操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处理后,必须在联锁工作票上详细记载并签字确认。
7.8紧急停车按钮,应设可靠的护罩。
7.9联锁保护系统应配备适量的备品备件,并建立联锁保护系统备品备件台账。
7.10联锁保护系统仪表的维护和检修按《安全联锁系统管理规定》要求进行。
8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管理
8.1仪表车间应建立健全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运行、维护、检修等各种规程和管理制度。
8.2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装置、集输及储运设施,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
8.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配置及选型执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的规定。设备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
(1)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应符合国家法定要求,并取得国家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或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2)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应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
(3)采用多点式指示报警器或信号引入系统时,系统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声光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的位号。
8.4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检测器的安装高度和位置符合可燃/有毒气体的密度和主导风向。
(2)检测元件应有防雨措施。
(3)检测器的安装和接线符合制造厂规定要求和防爆仪表安装接线的有关规定。
8.5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的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及检修管理要求
(1)检测器为隔爆型时,不得在超出规定的条件范围下使用;在仪表通电情况下,严禁拆卸检测器。
(2)定时巡回检查,检查指示、报警是否工作正常,检查检测器是否意外进水。
(3)根据环境条件和仪表工作状况,定期试验检测报警仪是否工作正常。
8.6仪表侧键应建立报警仪对应检测器位号牌及分布图。
8.7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维护和检修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及《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检修规程》执行。
8.8可燃/有毒气体报警仪应定期检验和检定。
8.9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的新增、移位、停运、拆除应报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安健环部等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9在线分析仪表管理
9.1仪表车间应建立和健全在线分析仪表运行、维护、校准、检修等各种规程。
9.2在线分析仪表的选型、配置应遵循《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在线分析仪表选型满足以下要求:
(1)技术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维修简便。
(2)满足被分析介质的操作温度、压力和物料性质的要求;仪表的各种技术指标,必须满足工艺流程要求。
(3)用于腐蚀性介质测量或安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在线分析仪表,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4)用于控制功能的分析仪表,其线性范围和响应时间须满足控制系统的要求。
(5)需要进行数据通信时,其通信接口、通信协议、通信速率必须满足要求。
9.3在线分析仪表的使用、日常维护、故障处理和检修管理要求
(1)在线分析仪表的操作及维保人员应经过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在线分析仪表的维护、检修及校准应根据《在线分析仪表检修规程》及相应在线分析仪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3)在线分析仪表运行时出现异常或故障,检修人员应及时检查、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4)严格执行计量法规要求的周期检定,严禁使用超期未检或检定不合格的标准仪器。标定时所采用的标准样品应符合相关规程要求。
(5)对参加联锁的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时,应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相关要求进行。
(6)对防爆型在线分析仪表进行维护检修,应按本制度第五章第十九条的要求执行。
(7)在线分析仪表的大修原则上随装置停工大修进行;大修期间要对在线分析仪表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要进行系统的调试、诊断、维护和系统联校。
9.4在线分析仪表样品处理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管理要求
(1)仪表车间应建立健全在线分析仪表样品处理系统的维护、检修规程。
(2)执行样品处理系统定期检查制度,定时对样品处理系统进行检查。
(3)样品处理系统运行时出现异常或故障,维保人员应及时进行处理,并对故障现象、原因、处理方法及结果做好记录。
(4)样品处理系统的维护、检修应根据《在线分析仪表检修规程》及样品处理系统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装置停工检修时,应对在线分析仪表的样品处理系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洗和系统调试、诊断、维护。
9.5在线分析仪表停用应报设备管理部、生产技术部等主管部门审核,生产副总批准后方可执行。
10基础资料管理
10.1仪表车间应建立健全《仪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仪表设备台账、档案等基础资料。
10.2仪表车间应包设备管理部如下资料:
(1)控制系统台账、联锁保护系统台账;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台账。
(2)重大仪表隐患记录;仪表车间专业检查考核记录。
(3)仪表设备技术状况统计表。
10.3仪表车间应建立健全如下资料:
(1)仪表设备管理制度、检维修规程、等。
(2)各类仪表台账、设计资料、说明书、随机资料、检修校准记录(至少保存一个检修周期)等。
(3)控制系统台账、联锁保护系统台账、系统验收记录、系统点检及故障处理记录、系统修改记录;系统设计资料、说明书、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系统备份盘等;联锁原理图/逻辑图、联锁工作票、确认表、审批单,联锁系统统计表等。
(4)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台账、说明书、回路图、校准记录等资料。
(5)在线分析仪表台账、化验室分析仪器台账、仪表或仪器说明书、校准或鉴定记录等。
(6)仪表设备技术状况统计表。
(7)仪表设备故障及缺陷记录等。
(8)强检标定设备和定期标定设备资料管理台账。
11仪表电源、气源管理
11.1仪表车间应建立健全仪表电源、气源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监督落实。
11.2仪表电源管理要求
(1)定期对供电系统的各部位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
(2)对并联使用的电源箱,在线检查其运行及负载状况,在硬件条件具备时,应设置电源故障报警功能。
(3)供电系统中的开关、电源分配器、供电端子排的标识必须准确清晰。
(4)严禁仪表电源向非仪表负载供电;严禁在仪表电源上搭接临时负载。
(5)控制系统及联锁保护系统供电应采用双路独立供电方式,其中至少一路采用UPS电源。
(6)机柜的照明及辅助用电,应引入第三路电源供电。
11.3仪表气源管理要求
(1)仪表气源专线专用,净化后的气体中不应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蚀性气体(或蒸汽)。在操作压力下的气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2)控制室内应设供气系统压力的监视与报警。
(3)定期对供气系统(风罐、阀门、管线、过滤器、减压阀、压力表等)检查。
(4)定期对在用的过滤器进行排空(视仪表供气品质及安装地点可适当增加排空次数),定期对装置最低点处的排污阀进行排空。
12检查与考核
12.1设备管理部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考核依据公司《仪表检查考核细则》执行。
12.2仪表设备检查、考核的主要技术指标
(1)仪表完好率≥97%;使用率≥97%;控制率≥95%;泄漏率≤0.3‰。
(2)联锁系统投用率为100%。
(3)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的安装率、完好率和使用率为100%。
13附则
13.1本规定包含三个附件,附件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13.2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设备部。
13.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4附件:
14.1仪表台件数、回路数统计方法
14.2仪表“四率”及计算机平均无故障率计算方法


14.1仪表台件数、回路数统计方法
14.1.1仪表台件数统计方法
凡是能组成检测、控制回路的独立单元均分别按台数统计。其中包括:
(1)测量仪表:各类变送器(差压变送器、压力变送器、温度变送器、液位变送器、毫伏变送器、速度变送器等),各类流量仪表(远传转子流量计、椭圆齿轮流量计、涡轮流量计、旋涡流量计、电磁流量计、超声波流量计、质量流量计等),各类液位仪表(浮筒液位计、钢带液面计、超声波液位计、雷达液位计、伺浮液位计、射线性液/料位计等),各类开关(温度开关、压力开关、液位开关、流量开关等);热电偶、热电阻等。
(2)调节仪表:控制室的各种调节器、现场各种基地式调节器及单独五孔插座带 PI调节器等。如果调节器与二次表组装成一体,则按一台调节仪表计算。
(3)显示仪表:记录仪、指示仪、计数器、现场各种具有远传功能指示器。
(4)计算单元:加法器、乘除器、开方器、积算器、继动器、比例设定器、信号分配器、报警设定器等。
(5)辅助单元:直流电源装置、闪光报警器、遥控板、高低频位移检测器、隔离器、阻尼器、计时器、手操器、火焰监测仪、多点采样器、安保器、高低值选择器等。
(6)特殊单元:数控器、称重仪、轴位移/振动检测器、前置放大器、工业电视程控器、编程器、多回路控制器等。
(7)分析仪表:色谱仪、数据处理器、样品预处理器、红外分析仪、电导仪、pH计、氧分析仪、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等各种分析仪器仪表。
(8)其它单元;各种转换器(气/电、气/气、电压/电流、电/气)、阀门定位器、可控硅电压调整器、电接点压力表、行程开关、电磁阀、继电器箱等均按台数统计。
(9)执行单元:各种类型的调节阀均按台数统计。
(10)下列仪表不做台件数统计:
①一次元件与对应的一次表按一台/件计算。如孔板、阿牛巴管、毕托管、氧化锆锆头等。
②工艺设备上附属的水银温度计、玻璃管液位计、双金属温度计、转子流量计、压力表、磁浮式液位计、限流计、玻璃板液位计等。
③小功率继电器、小过滤减压阀、按钮开关和各种显示灯等。
14.1.2回路和回路仪表统计方法
(1)测量回路及测量仪表:由检测元件和测量仪表及附件等组成的检测系统按一套测量回路统计。组成测量回路的全部仪表按测量仪表台数统计(不包括分析仪表,特殊仪表及报警联锁回路中的仪表)。
(2)控制回路及控制仪表:由检测元件、测量仪表、调节器(或遥控单元)及附件等组成的控制系统,按一套控制回路统计。组成控制回路的全部仪表按控制仪表台数统计。
(3)分析仪表回路及分析仪表:用来分析或控制某种介质含量和分析产品质量的仪表回路,按一套分析仪表回路统计。组成分析仪表回路的全部仪表按分析仪表台数统计。
(4)安全联锁回路和安全联锁仪表统计:由一个安全联锁条件(一个或多个检测元件)、安全联锁装置组成的仪表回路,按一安全联锁回路统计。组成安全联锁回路的全部仪表按安全联锁仪表台数统计。
(5)报警回路仪表统计:由检测元件(一个或多个)、报警器组成的仪表回路,按一套报警回路统计。组成报警回路的全部仪表按报警仪表台数统计。
(6)仪表同时在二个或二个以上回路时,只统计一次。
14.1.3仪表设备密封点数的统计
凡有一个密封接合处,就算一个密封点。如一个垫片,一个丝扣连接处,一个填料函等,密封点可分介质密封点和信号密封点。各种变送器与工艺介质或保温伴热蒸汽相连的密封点称为介质密封点。与供风或信号相连部分的密封点称为信号密封点,统计时,二者泄漏率分别计算。凡用电焊、气焊等焊接处,不做密封点统计,但是有泄漏处,在计算泄漏率时,都算漏点。
14.2仪表“四率”及计算机平均无故障率计算方法

(1)完好率= ×100%


(2)使用率= ×100%

(3)控制率= ×100%

(4)泄漏率= ×1000 ‰
(介质密点和信号密封点分别计算)
(5)计算机平均无故障率A:
A= × 100%

(6)APC控制器投用率(APC ONLINE):

APC ONLINE= × 100%

T_apc:装置运行期APC运行时间
T_plant:装置运行时间
T_drop:由于设备故障、关键仪表故障、工艺条件大幅度变化等非控制器原因造成的APC控制器停用时间
(7)APC控制器关键被控(CVs)和操作变量(MVs)投用率(CV_MV ONLINE):

CV_MV ONLINE= × 100%


CV_MV_online:被控变量或操作变量投用率
T_cv_or_mv:关键CV或MV在线投用时间
T_cv_or_mv_drop:由于设备故障、关键仪表故障、工艺条件大幅度变化等非控制器原因造成的该关键CV或MV停用时间


第二章 自动化控制系统操作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以下简称“控制系统”)的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陕西XX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制度》,《自动化仪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内容
生产过程控制计算机是自动化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的核心。包括以微处理器为核心构成的分散型控制系统(DCS)、安全仪表系统(SIS)、可编程序控制器(PLC)、数字电液控制系统(DEH),工业控制用计算机系统(IPC)、数据采集系统(SCADA)、设备管理系统(AMS)、先进控制(APC)及优化控制用上位计算机等。
1.3适用范围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陕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机构与职责
2.1公司设备管理部为公司控制系统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控制系统管理规定;
(2)审定公司控制系统更新、系统硬件及软件大修计划及方案;
(3)检查考核公司各生产中心控制系统的管理运行状况。
(4)负责公司控制系统的日常管理;
(5)贯彻落实公司控制系统的管理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控制系统的点检标准及运行考核办法;
(6)负责公司控制系统的运行考核。
2.2仪表车间为控制系统的检维护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控制系统日常维护、检修、运行管理工作;
(2)设立专门技术人员、维护人员负责本单位控制系统的日常点检、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3控制系统的点检
3.1公司应根据控制系统配置情况,制定相应的点检标准。点检应包括以下内容:
(1)向当班工艺人员了解运行情况;
(2)检查控制系统主机硬件设备的运行状态,查看所有插件的状态指示灯,判断系统工作是否正常;
(3)检查冗余通讯总线的定期切换情况;
(4)调出系统状态显示画面,检查系统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
(5)外围设备如打印机、拷贝机等投用状况和完好情况;
(6)各控制、辅助机柜的风扇运转情况;
(7)操作键盘功能是否有异常现象,外观有无破损;
(8)设备有无异常噪声和气味;
(9)机房、操作室的温度、湿度、照明、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10)检查供电是否符合要求,记录分析系统用电负荷。
维修人员应按照点检标准每日定时逐项进行点检、认真填写点检记录。在点检过程中发现的硬件、软件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会同技术人员尽快确认并制定解决方案。
3.2点检记录要字迹清楚、书写工整。点检记录应定期回收,妥善保存。
3.3应根据设备保养手册的规定制定系统的周检标准。维修人员按照标准进行周期检查,并及时填写好周检记录。周期检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每个检修周期对有冗余配置的设备确认其功能和切换动作是否准确可靠;
(2)每季度检查一次控制系统所配置的输入/输出设备(软驱、磁带机、ZIP驱动器、CDRW等)性能;
(3)每月清洗一次所有的过滤网;
每周清洗CRT屏幕及CRT屏幕防护玻璃一次;
根据保养手册规定的期限,定期清洗打印机;
每周至少清扫一次机房内设备的表面灰尘;
每周检查机房防“小动物”措施是否齐全。
3.4周检应由仪表车间组织,设备部主管技术人员参加,对周检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缺陷记录,并立即组织人员处理。
4控制系统硬件、软件管理
4.1设备部、仪表车间应逐套建立控制系统设备档案,内容应包括:系统构成、所有设备、卡件的规格型号、技术性能指标、数量清单;系统软件的版本、数量清单;应用软件的清单;备品备件的规格型号、数量;设备、卡件的检修、变更记录等。
4.2控制系统硬件设备的保养手册要妥善保存,确保完整无缺,原版资料要归档保存。
4.3在线运行设备检修时,要先办理工作票方可实施。
4.4维修硬设备时,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条件进行,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静电接地手环,确保接地良好,工作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4.5专用工具、标准仪器要有专人保管,对标准仪器要进行定期检定。
4.6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和信息载体要妥善保存,磁性文件要存放在防磁性的金属柜(盒)内。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的原版及备份要存放在不同的地方。
4.7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无特殊情况严禁修改,确需修改时,要办理申请、论证手续,经分管设备的厂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4.8控制系统的应用软件在正常生产期间不宜修改,根据生产要求,确要进行重新组态时,要有明确的修改方案,必须事先制定出安全防范措施,并由生产部门、机动部门、工艺车间和仪表车间负责人共同签证后方可实施,并做好修改变更记录。
4.9修改后的用户组态软盘要进行编号、注明修改日期、修改人、复制备份,并将有关修改设计资料存档备查。
4.10防止病毒感染,严禁在控制系统上使用无关的软件,也不得进行与控制系统软件组态无关的作业。
4.11应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通过工厂信息网感染病毒。
4.12每年至少一次对控制系统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进行检查核对,备份应用软件。
4.13工程师钥匙、编程器要有专职技术人员保管。
5控制系统备品配件管理
5.1备品配件要有专门的帐卡,要随时掌握备品配件的储备情况,及时提报备品配件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备品配件储备,以保证控制系统的稳定运行。
5.2要妥善保管控制系统的备品配件,环境应符合备品配件要求的保管条件。
5.3在装置停工检修期间,有条件时要对备件进行通电试验,确保其在备用状态。
6控制系统机房管理
6.1控制系统机房系要害部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机房的设计应符合《控制室设计规范》(HG/T20508—2000)标准。
6.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进入机房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着装,在进入机房前,必须采取静电释放措施,以消除人身所带的静电。
6.3机房环境必须满足控制系统设备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
温度:冬季20±2℃夏季26±2℃;变化率:<5℃/h
相对湿度:50±10% 变化率:≤6%/h
6.4机房必须每日清扫卫生,及时补充新鲜空气。
6.5机房内严禁带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饮料、堆放杂物。设备、机柜上禁放任何物品。机房内消防设施要配备齐全,车间安全员要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
6.6机房电缆通道要有防鼠设施,以防鼠害。
6.7机房内严禁使用手机等移动通讯设施,在机房入口处要有“禁用移动通讯工具”标志,运行期间使用对讲机联校仪表时,对讲机与控制机柜的距离应大于3米。
7控制系统大修
7.1控制系统的大修,应与装置大修同步进行。根据系统配置制定出相应的大检修方案。
7.2对运行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控制系统,可以委托生产厂商或专业公司进行全面大修测试。
7.3大检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接地系统、电缆连接情况检查,接地极之间的绝缘检查;各接地极接地阻值测试;
(2)系统清扫,包括全部卡件、电源组件、风扇组件等;
(3)供电系统检查、包括各种电源电压、频率测试及调整;
(4)检查所有接线端子、插接件接触是否良好;
(5)检查备用电池电压是否符合规定,更换到期的存储器用电池。电源品质应符合《仪表供电设计规范》(HG/T20509--2000);
(6)系统各设备进行离线诊断;
(7)确定冗余系统切换动作准确可靠;
(8)清洗和检查外围设备,包括打印机、拷贝机等;
(9)对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10)对输入、输出通道进行精度测试;
(11)对最新版应用软件进行备份;
(12)填写系统大检修记录,对检修内容,特别是动改变更的硬件、软件内容进行归档。
7.3仪表车间会同生产中心制定每套控制系统的事故预案,详细分析在各类事故下对控制系统带来的影响,制定相应的对策,写明各类事故下的处理方案。
8附则
8.1本规定包含一个附件,附件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8.2本规定由公司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8.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章 报警、联锁系统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陕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管理工作,根据《信号报警及联锁系统设计规范》(HG/T20511-2014)以及公司《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1.2职责
1.2.1公司设备管理部为公司的联锁系统主管部门,负责本公司 负责 :仪表、电气类报警、联锁、DCS 画面修改、量程修改的维护、检修和变更的实施;负责设备联锁值修订的审批;根据设备联锁系统的实际情况对各生产中心操作规程提出修改建议;负责对设备联锁临时解除/恢复申请进行审核、检查;负责设备联锁变更、停用、取消申请的审核、检查;负责新建装置以及装置大检修后开车前设备联锁调试方案审;负责联锁变更、停用、临时解除/恢复等作业的具体实施;配合工艺、设备联锁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
1.2.2公司技术管理部负责各类工艺控制指标和设备的报警、联锁、DCS 画面修改、量程修改的管理;负责工艺联锁系统中联锁值修订的审批,并做好资料管理;根据工艺联锁系统的实际情况组织各生产中心修订操作规程,提出修改建议;负责工艺联锁变更、停用、取消申请的审核、检查;对生产中心联锁的日常管理及台账进行检查、考核;负责新建装置以及装置检修后开车前工艺联锁调试方案审查,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技改技措项目新增的工艺联锁分级进行审核,组织技改技措项目新增联锁系统的设计审查和技术交底。
1.2.3公司安质环部负责气体检测、安全及消防系统报警、联锁、DCS 画面修改、量程修改的管理。
1.2.4各生产中心负责本中心所辖界区内各类报警、联锁、DCS 画面修改、量程修改的日常管理;提出仪表、电气、设备原因以外的联锁变更、停用、临时解除/恢复申请,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对提出的联锁变更、停用、临时解除进行危害识别和落实安全措施;负责控制室操作盘、辅操台面按钮的操作管理与操作;组织新建装置以及装置检修后开车前的联锁调试;参与联锁系统相关事故分析;负责本装置内联锁等级的划分。
1.2.5仪表车间负责公司的联锁系统的基础资料的管理、日常维护、检修试验等工作。
2自动化联锁系统管理
2.1自动化联锁保护系统分类。
2.1.1 联锁的分类:联锁按用途分为工艺联锁和设备联锁。工艺联锁是指为保护生产过程稳定、生产安全而设置的联锁;设备联锁是指为保护设备不被损坏而设置的联锁。
2.1.2 联锁的分级:联锁按其在装置中的重要性和安全危害性分为公司级联锁(一级联锁)、中心级联锁(二级联锁)。
2.1.2.1 一级联锁是指联锁保护直接导致多个生产单元(一个生产装置由多个生产单元组成)或一个生产装置非计划停车的关键联锁。
2.1.2.2 二级联锁是指联锁保护直接引发一个生产装置里某一生产单元或某一台关键设备紧急停车的重要联锁。
2.1.3 联锁的分类、分级完成后,分类分级清单由各生产中心自行留存,生产准备部负责工艺联锁分级的审核,设备管理部部负责设备联锁分级的审核。2.2技术管理部负责审核确认本单位联锁系统的设置和设定值。技术管理部组织生产车间和设备部设备专业、仪表专业共同编制各生产装置A、B、C类联锁系统清单,再会同安质环部、设备管理部审核会签,最后经主管副总审批后发布实施,并按本单位的受控文件管理,每三年修订一次,在修订期内变更的,生产技术部要以受控文件形式下发到生产车间。
2.2联锁、报警变更程序
2.2.1 报警、DCS 画面修改、量程修改、联锁变更 包括增设、取消、投运、临时切除(旁路)、恢复及设定值、逻辑关系的修改。
2.2.2 报警、DCS 画面修改、量程修改、联锁变更 提出:工艺原因由生产中心提出;仪表、设备、电气原因由设备管理部提出。
2.2.2.1 报警、DCS 画面修改、新增、取消、量程修改填写《联锁、报警、DCS 画面修改、新增、取消、量程修改变更表》。
2.2.2.2 公司级(一级)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填写《公司级(一级)联锁联锁解除/恢复审批单》。
2.2.2.3 中心级(二级)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填写《中心级(二级)联锁联锁解除/恢复审批单》。
2.2.2.4 装置开车时需对联锁进行调试,调试填写《联锁调试记录表》。
2.2.2.5 因联锁装置停车,待装置恢复装置后填写账《联锁动作记录台》。
2.2.2.6 未按要求填写相关票证,仪表人员可拒绝执行。
2.3联锁作业审批程序
2.3.1 联锁、报警、DCS 画面修改、新增、取消、量程修改变更表审批流程:
2.3.1.1 相关中心填写《联锁、报警、DCS 画面修改、新增、取消、量程修改变
更表》,写明原因及方案。
2.3.1.2 相关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2.3.1.3 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3.2 公司级(一级)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审批流程:
2.3.2.1 相关中心提出申请,填写《公司级(一级)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审批单》。
2.3.2.2 申请中心对联锁解除进行危害识别、落实安全措施并签署审核意见。
2.3.2.3 申请中心及各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
2.3.2.4 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2.3.3 二级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审批流程:
2.3.3.1 相关中心提出申请,填写《中心级(二级)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审批单》。
2.3.3.2 申请中心对联锁解除进行危害识别、落实安全措施并签署审核意见。
2.3.4 工艺人员通过辅助操作台开关旁路切换等工艺操作不需要办理联锁作业票。
2.4 审批单审核权限管理
2.4.1 各类申请单均由相关主管及以上人员提出并进行危害识别。设备类一级联
锁由生产中心负责人和设备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由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审批。工艺类一级联锁由生产中心负责人和生产技术部审核后由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审批。
2.4.2 设备类二级联锁由相关主管及以上人员提出并进行危害识别;中心设备副
经理会签后由中心经理批准。工艺类二级联锁由相关主管及以上人员提出并进行危害识别;中心工艺副经理会签后由中心经理批准。
2.4.3 节假日或夜间值班期间需要临时解除或恢复的联锁,由相关中心、部门值班人员签署。
2.4.4 特殊情况需要紧急解除的情况,需当班调度在生产技术部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后,根据调度令执行相关操作,并于白班期间及时补齐联锁票证。
2.4.5 装置停车状态的联锁管理
生产装置已处于停车状态或者已办理停运或封存手续,申请单位按程序办理联锁审批手续,停车期间联锁解除不受时间限制,但在装置开车前必须办理恢复手续。停车前办理的联锁解除票证,停车后超过规定时限的,不受时间限制,开车前必须投用,若开车时不满足投用条件的需办理停用审批手续。
2.4.6 停用设备及检维修设备、日常运行设备的联锁切除由主管部门审核、生产副总审批;
2.4.7 日常运行设备的联锁和停用设备及检维修设备恢复联锁由生产中心装置工艺主管提出,中心经理批准,提交设备管理部仪表执行。
3 . 联锁系统管理
3.1 联锁系统的维护和检修按照操作规程执行。正常生产过程中,设备管理部应加强对系统的巡回检查及维护工作,确保联锁系统的完好,联锁设备的检修作业前必须办理相关工作票。
3.2 联锁系统仪表及设备必须有明显标识,紧急停车按钮必须设有可靠的防护罩。
3.3 联锁投用前调试
3.3.1 装置开车前,工艺人员组织设备、电气、仪表各专业配合,进行联锁试验。设备管理部对参加联锁的单台仪表进行校验确认,并配合工艺人员对联锁系统进行调试,检查各参数设定值是否准确,联锁动作是否灵敏可靠,并填写《联锁调试记录表》。
3.3.2 因特殊情况或不具备条件及不能在开车前对联锁回路检查联校时,应在备注中写明原因。
3.3.3 调试结束后,生产中心将联锁调试记录表及扫描文件电子版存档。
3.3.4 工艺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联锁相关问题应及时通知生产准备部仪表人员进行检查、维修,并对发生的现象和处理结果加以记录。
3.3.5 运行装置联锁动作后,岗位操作人员应立即上报相关领导,在没有确定原因前不可盲目进行复位操作。
3.3.6 当联锁动作造成装置停车或设备停运后,生产中心和设备管理部要根据联锁报警信息尽快确定联锁动作的原因;
3.3.7 生产中心及设备管理部要及时填写《联锁动作记录台账》。
3.3.8 运行装置联锁动作后,生产中心和设备管理部须查明原因、组织处理或落实预防措施后方可进行联锁复位或其他操作。
3.3.9 联锁保护系统所用器件、运算单元等应随装置停车检修进行检修、校准、标定;新更换的元件、仪表和设备必须经过检验、标定和试验,合格后方可装入系统。
3.4 各级联锁解除时效管理
3.4.1 一级联锁解除后 12 小时内必须办理恢复手续,12 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必须办理停用手续。
3.4.2 二级联锁解除后 24 小时内必须办理恢复手续,24 小时内无法恢复的必须办理停用手续。
3.4.3 各级联锁办理停用最长有效时限为 1 年,申请单位办理停用审批时在审批单“变更/停用原因及方案”栏内注明对应停用联锁的恢复计划,并按计划进行恢复,一年内不能按时恢复投用的,必须重新办理停用审批。
3.4.4 各级联锁审批完成后,申请单位 1 小时内必须联系设备管理部仪表人员进行解除/恢复操作,审批超过 1 小时需重新办理审批。
3.5 联锁系统技术资料的管理
3.5.1 生产中心将联锁摘除和恢复情况及时更新记录,设备管理部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中对安全联锁、报警系统的变更有详细记载。
3.5.2 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必须按受控文件管理。各生产中心负责本中心联锁报警设定值一览表的修订。
3.5.3 新增联锁保护系统必须做到图纸、资料齐全。
3.5.4 相关部门、中心按下列要求建立或存档相关资料。
3.5.4.1 生产中心应建立的资料包含: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审批单、联锁台账、联锁票台账、联锁调试记录表、联锁动作记录台账、联锁投用/解除/变更统计表等。
3.5.4.2 生产技术部应建立的台账包含:联锁管理制度、公司级联锁台账等。
4 . 支持性文件及记录(参见《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4.1 《联锁、报警、DCS 画面修改、新增、取消、量程修改变更/停用审批单》
4.2 《 公司级(一级)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审批单》
4.3 《中心级(二级)联锁临时解除/恢复审批单》
4.4 《联锁调试记录表》
4.5 《陕西XX有限公司联锁动作记录台账》
4.6 《陕XX有限公司联锁变更/停用/新增统计表》
4.7 《陕西XX有限公司公司级(一级)联锁统计表》
4.8 《陕西XX有限公司中心级(二级)联锁统计表》
5 . 其他
5.1 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生产技术部。
5.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四章仪表工作票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仪表设备的检维修管理与实施,兼顾工艺运行与仪表维护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1.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仪表设备检维修作业的管理。
1.3工作职责
(1)仪表车间负责仪表工作票的提出或执行。负责建立健全仪表的各类工作票,并及时对其进行更新。
(2)生产中心负责仪表工作票的提出、签发、作业安全评估。对仪表工作票内容中,补充仪表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危害因素,并对工艺条件进行确认,以及其他应该执行的作业规定和作业风险因素说明。仪表检维修作业后对作业结果进行验收评估,并负责关闭作业票并保存至少3年。
(3)设备管理部负责对仪表工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负责对仪表各类工作票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审核。
2工作内容
2.1仪表工作票的种类:
《仪表检维修作业工作票》
《仪表联锁工作票》
2.2工作票仪表有关责任人的资质
(1)检修负责人由熟悉现场的工程师、技术员、班长、主修担任。工艺负责人由生产中心的主管领导、主管、工程师、当班班长担任。
(2)作业票填写人员必须由工程师以上人员指导并填写完成10张工作票,由工程师附签,并经主管考核批准许可后,登记备案后,方可独立填写作业票。
2.3工作票填写要求
(1)工作票填写要求内容齐全、内容真实、字迹工整清楚,不能涂改。
(2)工作票应由具有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填写及签名,严禁代替填写或签名。
(3)工作票中各栏必须如实认真填写,填写齐全后,仪表人员方可进行具体作业。打“√”表示确认,打“×”表示无此项。工作结束后,工艺人员与仪表人员需共同对检维修结果进行确认,在确保安全后签名,结束该项工作。
(4)仪表检修及风险评价由仪表项目负责人下达检修任务前完成危害因素识别。工艺负责人、检修负责人按评价内容,落实风险削减措施,相应栏目内划“√”。
(5)作业票中检修作业规程确认栏目由作业票签发人按照实际操作步骤填入。一般情况下由作业人员执行步步确认签字,如果作业中存在关键安全点、关键质量点,该步骤可由项目负责人确认签字,该步骤描述最后括号内注明“项目负责人”。
(6)检修负责人由熟悉现场的工程师、技术员、班长、主修担任。工艺负责人由生产中心的主管领导、主管、工程师、值班长、当班班长或相关授权人担任。
(7)应在作业票上填写该作业票有效期限,一般检修作业有效期不超过8小时。装置全面停工检修期间,界面交接后,作业票期限可延长至24小时(有限空间作业除外和动火作业除外),但必须在工艺交接班后由接班人员进行附签。检修结束后,要办理验收手续,关闭工作票,工作形成闭环。
(8)仪表作业票一式五份,仪表、工艺各一份。生产技术部、安健环部、设备管理部各留存一份。
2.4工作票办理要求
(1)工作票由检修发起人负责办理,并在实施完工作后交由各相关部门存档。
(2)工作票手续办理齐全后,仪表负责人应向仪表操作人交待相关注意事项。
(3)工作票中所涉及的装置、设备、仪表位号、描述等内容须准确阐述。
2.5工作票的执行
(1)检维修作业开始前,由工艺人员和仪表作业负责人确认工作票内的全部安全措施落实到位。检维修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工作票以备检查。
(2)检维修实际工作内容必须与工作票填写的检维修内容一致。工作期间,检维修人员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须经班长(含)以上人员同意后并派具有相应资质且能胜任该项工作的人员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相关人员。
(3)对于当班工作尚未完成的,交由当班工艺人员关闭作业票,视为本次作业结束。重新开始工作时再重新办理或续签工作票。
(4)如果工作票相关作业因故无法完成,经各方确认后,需对此票进行备注说明。
2.6工作票的管理要求
(1)工作票存放要按照编号先后顺序自上而下进行排列,放在班组(岗位)指定位置,按月装订,交生产中心存档,保存3年。
(2)办理完工作票结束手续后,仪表人员要将当天工作内容及完成情况等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并与工作票内容一一对应。
(3)设备管理部定期对工作票填写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仪表班组必须执行和使用统一下发的技术文件格式和各种工作票表格。
2.7工作票的考核
(1)进入现场检维修或对控制系统组态修改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有关工作票,若发现无票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登记。
(2)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工作票,否则视为无票作业。
(3)对工作票没有妥善保管的,对相关人员和班长进行考核。
(4)设备管理部、安质环部不定期对仪表工作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对仪表车间进行考核。
3附件
附件1陕西XX有限公司联锁审批单
附件2仪表检维修作业工作票
附件3仪表联锁工作票

仪表检修工作票
编号:
作业区域 设备位号及名称
仪表位号 作业人
计划工作时间 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作业原因及内容
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 ○毒物 ○可燃 ○易爆 ○躁声 ○辐射 ○电危害 ○高温 ○低温 ○腐蚀 ○粉尘 ○缺氧 ○冰雪 ○风雨 ○有限空间 ○高空 ○防护缺陷 ○设备设施缺陷 ○光照不足 其它:
采取的风险削减和预防措施 工艺 ○切断物料 ○加盲板 ○卸压 ○氮气置换 ○空气置换 ○停电 ○办火票 ○办电票 ○停设备 ○物料放空 ○测爆合格 ○测氧合格 ○回路改付线 ○控制回路改手动 ○加强监盘 ○联锁解除 ○打校验模式 ○关闭仪表根部阀 其它: 工艺主管:
仪表 ○专人监护 ○系安全带 ○使用专用工具 ○佩戴防护用具 其它: 风险是否可接受: 是 否 仪表主管:
作业程序
作业前签字 工艺班长 仪表检修负责人
作业结果


工艺班长: 仪表检修负责人:
备注


仪表联锁作业票
编号:
装置名称 申请单位
仪表位号 联锁名称
作业事由
作业内容
现场存在的危害因素 ○毒物 ○可燃 ○易爆 ○躁声 ○辐射 ○电危害 ○高温 ○低温 ○腐蚀 ○粉尘 ○缺氧 ○冰雪 ○风雨 ○高空○有限空间 ○防护缺陷 ○设备设施缺陷 ○光照不足 其它:
采取的风险削减和预防措施 工艺 ○切断物料 ○加盲板 ○卸压 ○氮气置换 ○空气置换 ○停电 ○办火票 ○办电票 ○停设备 ○物料放空 ○测爆合格 ○测氧合格 ○回路改付线 ○控制回路改手动 ○加强监盘 ○联锁解除 ○打校验模式 ○关闭仪表根部阀 其它: 工艺主管:
仪表 ○专人监护 ○系安全带 ○使用专用工具
○佩戴防护用具 其它: 风险是否可接受: ○ 是 ○ 否 仪表主管:
作业时间
联锁级别
申请单位负责人 生产技术部负责人
设备部负责人 作业单位负责人
生产副总
作业人 监护人
作业结果
作业结束时间
作业确认人
备注
级联锁作业完成后作业票分别由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部、生产中心、安健环部保存;


第五章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以下简称报警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装置实现安全运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SH3063-1999),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1.2应用范围
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露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陕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机构与职责
2.1公司设备管理部是报警器的主管部门,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公司新增报警器的实施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2)负责公司报警器更新、大修理计划的审核;
(3)负责公司新增、更新、技措项目中报警器的选型审定;
(4)负责公司报警器的定期检查考评。
(5)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的审查和备案;
(6)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7)负责报警器年(季)度检修、技措计划的审核和实施;
(8)负责组织新增、更新报警器的施工及投用前的验收检查;
(9)负责报警器运行状况和维护、检修质量的检查;
(10)负责报警器运行指标(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的考核;
(11)负责正常业务范围内的其它工作。
2.2公司安全部门参与本单位报警器的审查和投用前的验收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负责对现有报警器拆除、停用、临时停用的审查和备案;
(2)负责对报警器设计、安装、投用、管理、维修工作的监督;
(3)负责本单位新建装置、新增报警器设置的审查。
2.3仪表车间负责报警器的管理、日常维护、校验工作,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编制报警器的报废、更新、大修计划,报设备管理部;
(2)需要拆除或停用报警器时,需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设备管理部备案,仪表(电仪)车间负责实施;
(3)负责报警器的管理、日常维护、校验工作。
2.4其它相关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供应部门在采购报警器前,拟选定的供货厂家及规格型号必须经使用单位同意,公司装设备管理部、安质环部确认后,方可实施采购。
(2)生产车间的操作人员必须懂得报警器的原理、功能等,并会操作使用。
3选型与安装
3.1选择报警器应满足以下要求:
(1)功能、结构、性能和质量符合国家法定要求;
(2)取得国家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进口报警器必须取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取得国家指定的防爆检验部门发放的防爆合格证,并达到安装现场所要求的防爆等级;
(4)技术先进,质量稳定,反应灵敏,便于维修,保证备品配件的供应;
(5)受其它气体的干扰小,受温度、湿度影响小;
(6)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3.2凡新建、扩建、改建的石化生产装置及储运系统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备报警器。
3.3报警器安装场所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可能泄漏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性质;
(2)室外安装时应考虑主导风向等环境因素;
(3)雨水及有毒气体对检测元件的影响;
(4)便于维护和校验。
4日常维护与检定
4.1仪表车间负责报警器的管理、日常维护、校验工作,报警器的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均应达到100%。
4.2仪表车间建立健全技术档案资料,制定定期校验计划。设立专人负责报警器的日常维护工作,按照公司设备点检制的要求认真做好报警器的点检工作;配合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定期检定工作;负责定期对报警器进行校准工作(检定、校准人员必须取得计量检定员证书),以确保报警器的安全平稳运行。
4.3报警器的检定、校准:
(1)报警器的定期检定应按照《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JJG 693—90)要求执行,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2)报警器定期校准周期为每季度进行一次(技术监督部门检定的季度除外),报警器定期检定、校准用标准气体、校验仪器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要求。
5附则
5.1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设备管理部。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章 仪表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1总则
1.1本制度中提及的仪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包括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定期清洗、定期润滑、定期排放等内容。
1.2坚持全员、全过程管理,加强仪表设备定期维护工作,保证仪表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坚持管理责任落实到人,不断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
1.3管控方式
专业归口管理,业务分级负责制。
2管理职责与分工
2.1设备管理部职责:
2.1.1负责本制度的培训宣贯和督促落实。
2.1.2负责本制度执行效果的调研及分析改进情况。
2.1.3组织仪表专业制定科学、合理的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2.1.4负责本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定期检查、监督各维保单位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
2.2仪表车间职责:
(1)结合各检修班组管辖装置仪表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
(2)执行和落实仪表定期维护保养的实施工作。
(3)定期检查、指导仪表作业班组的仪表定期维护保养的实施工作。
3定期维护保养的工作要求
3.1仪表定期维护保养内容
仪表定期维护保养内容包括:定期检查、定期校验、定期清洗、定期润滑、定期排放。
3.2各类仪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执行标准
各类仪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要严格执行仪表操作规程。
3.3定期检查
3.3.1定期检查包括外观检查、泄漏检查、密封检查、示值检查、接线检查、系统状态检查、清洁检查等方面。
3.3.2定期检查接线箱、穿线盒等密封状况是否良好,螺栓是否齐全、紧固;
3.3.3装置停工检修、机会检修、中修、机组停机期间检查接线箱、控制盘内接线端子连接是否紧固、端子是否有松动、锈蚀,并进行相应处理。
3.3.4有备机的机组每3个月检查现场端子是否有松动、锈蚀,并进行相应处理。
3.3.5每月至少一次利用热成像仪检查控制系统内接线端子、卡件及其它设备是否有过热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4定期校验
3.4.1仪表校验周期一般为一年或一个装置检修周期,重要的或特殊场合应用的仪表设备,按实际需要定期校验。
3.4.2标准仪器的量程与被检仪表量程相当;准确度一般等于或优于被检仪表实际使用准确度的1/3(对于准确度较高的仪表,如国家计量法规没有准确度的明确要求,其实际使用准确度可以定为0.5级)。
3.5定期排放
3.5.1定期排污,排污周期视物料状况而定。
3.5.2定期对装置供气系统最低点处排污阀进行排空。10月15日至下一年4月15日,每月排空一次。其他时间为每3月一次。供气当中确有凝液产生时,应当每周排空一次或每日排空一次。
3.5.3入冬前,对易带液回路进行一次排放。
3.6定期清洁
3.6.1每月清洁一次操作台、显示器、操作站过滤网、键盘、鼠标等。
3.6.2每月清洁一次机房内各机柜过滤网。
3.6.3每月清洁一次打印机。
3.6.4每月清洁一次磁盘驱动器。
3.6.5定期清洁机房内卫生。
3.6.6定期清洁现场表箱卫生。
3.7定期润滑
3.7.1需要润滑的的调节阀要做到定期加油。
3.7.2现场仪表(如浮球液面计)、调节阀转动部分(如阀杆、反馈杆、调节阀手轮)、仪表箱活动部位等每月润滑一次并紧固易松动的仪表部件。
3.7.3仪表负责的一次取压阀需定期润滑。
3.8仪表定期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3.8.1仪表定期维护保养必须办理《仪表作业工作票》。
3.8.2联锁回路、控制回路仪表校验时,要得到班长及技术员的认可,征得生产装置的值班长同意,并办理相应的《仪表联锁工作票》和《仪表作业工作票》后方可进行。
3.8.3在装置正常运行时,严禁打扫盘后、各控制系统机柜及接线端子柜的卫生。
3.8.4室内外的仪表空气过滤器排放时要确保排放安全。
3.8.5排放及投用带有隔离液或凝液的变送器时要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3.8.6控制回路排污时,应置手动状态。
3.8.7禁油设备及禁油管线上的仪表如需要定期润滑,应编写专项润滑方案,并经生产中心、生产技术部、设备部会签,生产副总审批后方可执行。
3.9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要求
3.9.1仪表车间各班组根据所辖生产装置仪表设备运行状况,每年12月15日前制定出次年《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见附件),汇总上报设备管理部。
3.9.2设备管理部对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于12月25日前下发仪表车间。
3.9.3各班组要严格执行审批通过的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做好仪表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工作,并规范填写《仪表定期维护保养实施表》(见附件)。
4检查与考核
仪表车间负责对各现场班组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本规程的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5附件
5.1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5.2仪表定期维护保养实施表

仪表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班组 年 月定期维护保养计划表
班长签字: 技术员签字: 工艺人员签字:
项目 内容
定期检查 1、每月检查一次火灾报警系统手报实验是否正常。
2、每天检查现场PLC、电源及卡件状态灯及温度等是否正常,风扇运行是否正常。
3、每天检查反吹风系统、冲洗水系统压力是否正常。
4、带伴热仪表,检查伴热是否正常(冬季)。
5、每周对仪表阀门井、电缆沟积水情况检查、每月对电缆桥架盖板情况进行检查。
定期清洗 1、每周清扫机柜间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干净。
2、每周清洁现场表箱卫生,保持仪表箱内无杂物、干净。
3、每周清扫现场仪表、阀门、称重系统给料称(挤压机等)、输煤皮带秤、给煤皮带秤等卫生,保持设备整洁、干净。(部分特殊环境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清扫周期)
定期润滑 1、需要润滑的气缸、有油枪口的调节阀等,过滤减压阀等入口加润滑油。
2、现场仪表(如浮球液面计)、调节阀转动部分(如阀杆、反馈杆、调节阀手轮)、仪表箱活动部位等每月润滑一次并紧固易松动的仪表部件。
3、仪表负责的一次取压阀需定期润滑。
定期排放 1、每月月初对仪表风系统最低点处排污阀进行排空。
2、每周定期对介质带水仪表导压管进行排放。
3、装置停时或阀门根据运行情况,对仪表风供气站低端进行排空。
4、装置停车时,对所有阀门过滤器减压阀进行排放。
定期校验 1、每季度对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进行标定。
2、每年对现场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进行强制检定。
3、输煤皮带秤、给煤机皮带秤每月初标定一次。

仪表定期维护保养实施表
班组 年 月定期维护保养实施表
工艺班长: 仪表班长: 仪表主管:
项目 内容 实施人 日期 备注
定期检查


定期清洗


定期润滑


定期排放

第七章 仪表防冻防凝管理规定
1总则
1.1目的
为了科学、合理管理好仪表伴热,调动全体员工的责任心,保证冬天仪表伴热正常运行,避免仪表伴热管线冻结造成装置停车或损坏仪表、管线,特制订此规定,保证不冻坏一台仪表及仪表用管线,不发生由于仪表冻凝造成的装置或大机组非计划停工,各班组严格遵守。
1.2应用范围
应用报警器监视生产装置、罐区、液化气站等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露和积聚状况,是预防爆炸和中毒事故的重要手段,必须加强对报警器的管理工作。
1.3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陕西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仪表车间管理范畴带保温、伴热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计、分析仪等仪表的防冻防凝检查、维护、保养。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设备管理部建立仪表保温伴热工作组,组长由设备部主管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仪表车间主管担任,各中心设置工作小组,生产中心组组长由各中心仪表负责人担任。组员为对应生产中心仪表检修人员。
2.2工作组组长、副组长负责冬季仪表安全生产的全面工作。负责对冬季仪表保温伴热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检查与考核。根据天气情况启动作业部应急预案,组织作业部力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2.3各生产中心小组责任人负责落实作业部的各种工作安排;负责根据管理方案落实日常的维护工作,制定防冻防凝工作预案,划分重点范围,将班组、岗位人员按组划分,责任到人,加强人员责任。负责各自责任区域的仪表防冻防凝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现场组织人员、现场指挥工作。负责每月对防冻防凝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计划的措施,后续的工作计划,对仪表防冻防凝工作小组组员进行考评。
2.4各区域组员负责实施作业部的各种工作安排;负责上级落安排的日常的维护工作。按时按点检查责任区域的仪表保温伴热投运情况。记录各自责任区域的仪表保温伴热检修维护记录,并按时汇报上级领导。熟悉责任区域的重点仪表仪表突发事件处理方法。
3仪表防冻防凝工作指导及细则
3.1仪表防冻防凝工作指导
(1)仪表、计量维护区域应编制维护区域的防冻防凝管理方案,对维护区域的各种仪表进行分类管理建立防冻防凝台帐。方案应包括:维护区域防冻防凝领导小组;冬季维护目标;防冻防凝的工作要点和措施;各种防冻防凝的仪表设备台账及控制措施;防冻防凝预案;车间防冻防凝考核细则;维护区域防冻防凝周检要求;对停工闲置装置进行专项防护。
(2)维护区域应分析可能冻凝仪表设备的风险,确定每一块仪表的定期维护措施。编制冬季仪表定期维护记录表。
(3)维护区域应根据仪表特点和以往经验确定关键控制仪表,作为维护的重点。建立防冻防凝重点维护仪表台账和记录,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4)维护区域应结合设备区域承包,将各仪表的防冻防凝检查维护承包到个人,加强维护人员的责任。
(5)应编制防冻防凝工作预案(可包括在方案中),明确各种仪表发生冻凝故障时的处理措施,明确在特殊天气前后的维护检查作业明细,做到事前有预防、期间有检查,发生问题有手段。
(5)作为仪表冬季维护的重点,要求每月对防冻防凝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计划的措施,后续的工作计划。
3.2防冻防凝工作细则
3.2.1保温投用前的检查内容
(1)保温层有无破损;仪表保温箱是否完好,保温箱孔、洞是否封堵。
(2)联系工艺送蒸汽、热水试压,检查伴热管线是否存在堵、漏情况。
(3)检查上水、回水阀门有无泄漏、堵卡现象。
(4)检查疏水器是否正常。
(5)检查电伴热状况,包括电源、电缆、接线盒、伴热带的是否完好。
(6)检查仪表空气管线有无靠近工艺冷介质的情况。
(7)检查(切换)各装置仪表空气气水分离罐是否投用,并排水。
(8)检查变(配)电所、机柜间的门窗玻璃有无破损。
3.2.2防冻防凝日常巡检
(1)建立各装置保温关键点台帐:各班组根据所维护装置的特点,结合往年冬季仪表保温运行情况,将易发生冻结、气相介质易带液的仪表作为保温关键点并建立台帐。
(2)巡检时间:
白班8:30,17:00,
夜班22:00,2:00。
(3)巡检内容:每天对所有伴热仪表巡检4次。极端天气应加强巡检,并启动应急预案
(4)巡检路线:各班组根据保温关键点的布局情况制定相应保温巡检路线,保温台帐必须在本班和值班组两地存放。
3.2.3具体要求
(1)每台仪表的伴热管线要在热盘及冷盘阀门处用所伴热仪表的位号挂牌标识清楚;多台仪表串联伴热的,按照热源流向在标识牌上依次填写仪表位号。
(2)检查仪表保温箱内的伴热管线温度以烫手为准,如温度可以用手触握,则要检查原因并及时处理。
(3)检查疏水器是否正常排气,并随气温变化及时调整;对伴热温度要求较高,疏水器需直排的要挂警示牌。
(4)重点检查塔顶部、伴热管末端、风口等部位的仪表保温情况。
(5)在易发生冻结的仪表箱内加装保温棉;低温下不能正常工作的气缸、阀门定位器要包裹保温棉。
(6)仪表空气的气液分离罐、气相易带液的仪表每周一排液一次。
(7)采用热水伴热的,每天记录换热器出口的温度和压力,随气温变化,及时联系工艺调整温度和压力。
(8)厂房内无伴热仪表,检查发现门窗关闭不严、暖气不热的情况,及时报生产部并联系工艺车间整改。
(9)班组仪表防冻保温记录本中对发生冻结的仪表要记录冻结的具体部位、原因、处理方法等。班长、技术员每天必须查看防冻保温记录,总结分析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对暂不能消除的要挂牌并做好消漏台帐。
4附则
4.1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设备管理部。
4.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附件
5.1仪表防冻防凝工作应急预案基本要求
5.1.1冬季来临首次气温降低到0℃以下的应急准备处理
(1)维护区域根据公司主管调度通知或天气预报,启动冬季首次降温应急预案。
(2)启动预案后,由主管调度通知各区域负责人,启动维护区域的应急预案。
(3)维护区域根据预案在下班前进行前期的维护,对相关仪表进行隔离液置换。
(4)维护区域根据预案加强相关岗位的维护力量。
(5)夜间值班进行加强相应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各种苗头。
(6)装置区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协调主管部门加强维护力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5.1.2冬季发生大风降温及寒流天气时的应急准备处理。
(1)装置区根据公司主管部门通知或天气预报,启动冬季首次降温应急预案。
(2)装置区根据情况安排夜间值班力量的加强。
(3)启动预案后,由主管调度通知各维护区域负责人,启动维护区域的应急预案。
(4)维护区域根据预案在下班前进行前期的维护,对相关仪表进行隔离液置换。
(5)维护区域根据预案加强相关岗位的维护力量。
(6)夜间值班进行相应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种各种苗头。如发现联锁仪表有冻结,及时联系系统班组人员对参数进行强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及时汇报上级领导组织抢修疏通。
(7)装置区值班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及时协调装置区维护力量应对各种突发事件。
(8)降温结束后,各维护区域应统计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分析发生的原因。
(9)针对期间发生的故障情况,对各种缺陷进行整改,补充应急预案的内容,在下次降温对这些设备进行相应的预防处理。

第八章 仪表巡回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早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跑冒滴漏、确保现场仪表设备的平稳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2巡查时间
仪表管理员负责日常巡检工作,每天巡检两次,原则上分别为8:30和13:30,因参加生产调度会议或处理夜间遗留问题时可相应延迟。
3巡检人员应具备如下素质:
(1)熟悉相应仪表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或技术手册等有关技术资料;
(2)了解工艺流程及该仪表在其中的作用;
(3)掌握电工技术基础、电子技术基础、化工测量仪表及维修、化工仪表机械基础等有关方面的基础理论知识;
(4)掌握该仪表常见故障判断的基本技能。
4巡检区域
以生产装置及其控制系统为单位、根据管理员的配置情况合理划分,各管理员可以按一定的时间为周期,轮流巡检不同的区域。
5巡查注意事项
巡检时带好必需的工具,巡检结束后,必须做好详细的记录。
6巡检路线及时间
(1)动力中心巡检路线:XXX--XXX-XXX-XXX-XXX-XXX
(2)制氢中心巡检路线:XXX--XXX-XXX-XXX-XXX-XXX
(3)油品中心巡检路线:XXX--XXX-XXX-XXX-XXX-XXX
(4)巡检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0:30时、下午14:30时~16:30时对管辖范围内仪表进行全面检查各一次。
巡检路线原则上按主工艺流程的前后顺序进行。
7巡检内容
7.1控制系统巡检内容
(1)查看DCS操作记录和调度室设备报修单、设备缺陷反馈登记表,询问DCS和岗位操作人员,了解与仪表设备运行的有关情况。
(2)观察操作站系统状态画面,确认是否存在系统报警;进入机柜间,检查DCS控制站、I/O卡件和交换机等的指示灯状态是否正常,环境温度和湿度是否满足要求
(3)检查仪表供电系统包括UPS、电源箱、各开关、熔断器等部件,确认仪表电源(AC220V或DC24V)、UPS是否工作正常。
(4)检查现场仪表与控制室二次仪表或DCS、PLC操作站显示值是否一致。
(5)检查调节器输出或DCS、PLC调节输出与现场执行器信号是否一致。
(6)检查报警、联锁运行情况。
7.2现场仪表巡检内容
(1)检查仪表气源压力及供气质量,确认压力、灰尘、油份、水份是否在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2)检查现场仪表本体(包括各类变送器、阀门、一次仪表、分析仪表、称重仪表、可燃性和有毒性气体报警器等),确认是否有振动、泄露、腐蚀等异常情况,查看仪表完好状况。
(3)检查仪表显示是否正常,是否在最佳运行范围(通常要求10%~90%之间)。
(4)检查仪表本体和连接件损坏和腐蚀情况。确认有无漏气、漏液或腐蚀现象。
(5)检查仪表和工艺接口泄漏情况,并及时紧固螺栓、更换垫片。
(6)检查现场控制电缆及其镀锌保护管、挠性软管、穿线盒、进线口有无破损、电缆有无裸露,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7)检查仪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检查防冻、保温(冷)、防水、防风情况。
(8)检查仪表定期润滑、定期防腐的执行情况。
7.3重点关注的情况
(1)对强酸、强碱等强腐蚀性介质特别是盐酸介质的在线仪表作仔细检查,严禁有任何泄露。
(2)检查控制阀门尤其是衬氟调节阀、隔膜阀的振动和泄露情况,有异常发生时一般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3)对每一台分析仪表作仔细全面的检查。pH/ORP计的电极不得有渗液而污染电解质的情况发生,护套压力下降后,应及时充气保压;对冷却部件(如水冷器)、高压减压阀、采样系统的流量、压力和温度、连接管路泄露情况作检查或必要的调整。
(4)每天详细了解重点岗位重点设备的在线运行状态及联锁的投/切状况。
8异常处理步骤
(1)巡检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安排检修。仪表的检修应在遵守公司的检修制度的前提下,按照《仪表维护检修规程》中规定的程序和“仪表检修管理”的条款执行。
(2)在对生产不造成任何影响的故障进行处理时,本专业人员可以独立组织完成,但必须向工艺岗位操作人员说明情况。
(3)在对生产可能造成影响的故障进行处理时,应由调度中心统一调度安排,办理交出手续后,在岗位人员的配合下,由专业、本公司检修队伍或外协完成检修,非专业人员检修时,应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4)检修结束并经专业确认满足投运条件后,调度中心安排恢复仪表正常投运的后续工作,专业予以配合。
(5)对需要停车检修、无备件而暂时不能检修、遇突发事件等,专业应向调度中心和主管领导汇报,确定临时处理方案。
9巡检和检修记录
(1)巡检和检修应有记录,要求真实、及时、完整、可追溯。填写记录时需用仿宋体,字迹工整。记录还应满足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对仍然存在的仪表缺陷还应在《设备缺陷反馈登记表》上如实登记,缺陷消除后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10巡查管理考核
由于巡回检查不到位,本应在巡检中发现的问题,(如仪表设备运行异常、伴热保温、设备卫生等)而没有发现,被车间或其它管理部门查出,按车间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罚。


第九章 仪表计量管理制度
1总则
1.1计量管理方针
(1)加强计量基础建设
(2)改善经营管理
(3)提高经济效益
(4)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1.2完善计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证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为经营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计量数据。
2计量器具的分类和管理
2.1计量器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主要产品的技术要求及常用计量器具低值易耗的特点,将本公司计量器具划分为A、B、C三类实施管理。
2.1.1 A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生产工艺过程中和质量检测中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2)精密测试中准确度高或使用频繁而量值可靠性差的计量器具;
(3)进出厂物料核算用计量器具;
(4)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和环境监测方面,并列入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范围的计量器具。
2.1.2 B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生产工艺过程中非关键参数用的计量器具;
(2)产品质量的一般参数检测用计量器具;
(3)二、三级能源计量用计量器具;
(4)企业内部物料管理用计量器具。
2.1.3 C类计量器具的范围:
(1)低值易耗的、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
(2)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
(3)在使用过程中对计量数据无精确要求的计量器具;
(4)国家计量行政部门明令允许一次性检定的计量器具。
2.2计量器具管理
2.2.1 A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A类计量器具中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严格按国家计量行政部门的检定管理办法,执行强检。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有关的检定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检定周期定期进行检定;
(2)对准确度高、量值易变、使用频繁的计量器具列作抽查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3)A类计量器具的配置数量,应能确保计量器具按期检定,检定与维修期间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A类计量器具原则上由品管部统一控制管理。
2.2.2 B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对列入B类管理范围的计量器具,如符合国家检定规程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周期检定;
(2)对无检定规程但需要效准的计量器具(检测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效准;
(4)B类计量器具的配备数量,应能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2.2.3 C类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1)一般工具用计量器具,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实行一次性检定和有效期管理使用;
(2)对准确度无严格要求,性能不易改变的低值易耗计量器具和工具类计量器具可在使用前安排一次性检定;
(3)对C类计量器具要进行监督管理,如不定期的抽查和以比对的方式对其进行校对。
3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流转制度
3.1计量器具的采购、入库
(1)各部门根据预期使用的要求提出计量器具采购计划,经品管部审核报公司批准执行。
(2)采购部门负责计量器具的采购,采购人员应按采购计划,购买有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和商品合格证的计量器具,并经计量人员验收后方能入库,并做好入库登记。
3.2计量器具的流转
(1)凡新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登记编号,建立管理帐卡、纳入周期检定管理,建立技术档案。
(2)因任务调整而不用的计量器具,经计量人员核实后贴上停用证,予以封存,封存后禁止使用,若要重新使用,则须办理启用手续并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能恢复使用。
(3)凡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经过修理并且修复后检定合格方可使用,维修要有记录。
(4)确定不能维修的计量器具,由计量人员提出报废并填写报废单,经品管部审核报公司批准后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5)报废后的计量器具,要统一处理贴上报废标记,严禁使用。
4计量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制度
4.1计量器具的使用
(1)计量器具使用操作人员应熟悉计量器具的性质、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专用检测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方能上岗操作。
(3)在用的计量器具必须是经过计量检定合格、在检定周期内、检定合格标志清晰、铅封完整。
(4)常用的玻璃温度计、密度计等容易损毁的计量器具应设备有品。
4.2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
(1)计量器具发生故障,要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计量员。
(2)因故障停止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帖上停用标志以防止误用,停用标志使用红色。
(3)计量器具应由符合资计质要求的维修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后要经过计量检定合格才能使用,维修过程要做好记录。
(4)各种计量器具要严格按照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条件下妥善使用和放置。定期检查、清洗,保证计量器具的安全、整洁、配备附件完好、合格证齐全。
(5)凡主观因素造成的计量器具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负责赔偿。
5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制度
5.1为保证全部计量器具的量值溯源的合理准确制定本制度。
5.2计量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全部计量器具台帐,台帐的项目必须明细。
5.3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编制周期检定计划表,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4凡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由计量管理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申报并到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周期检定。
5.5列入A类、B类的计量器具,应明确计量检定(校准)周期,按周期到计量检定机构进行计量检定(校准)。
5.6计量人员按月检查周期检定实施情况,统计计量器具周期检定受检率和合格率。
5.7计量器具的标志管理
(1)计量器具按国家、地方和部门检定规程检定合格的,采用绿色合格证标记。
(2)对没有计量检定规程,但按有关规定进行校准合格的计量器具,采用准用标记。
(3)对停用的计量器具,采用红色停用证标记。
(4)对封存的计量器具,采用封存标记。
(5)对报废的计量器具,采用报废标记。
(6)所有标记应注明计量器具编号,有效期或停用日期。
5.8计量检测记录的管理
(1)各部门应指派专员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记录的管理,并按规定负责记录的收集、经整理后装订成册,立账登记,便于归档检索。
(2)记录人员要按指定份数和格式用墨水笔或圆珠笔书写,字迹清晰。
(3)记录所写的字体必须规范,计量单位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
(4)记录必须真实、可靠,不能随意涂改,数据的修改应盖上修改人印章。
(5)记录必须有记录人签名或盖章,对记录内容真实性负责。
(6)记录的存放要有适宜的环境,防止霉变损坏,方便存取。
(7)记录保存期限为2年。
(8)超过保存期的记录,经审核确认无用经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处理。
6计量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6.1设备管理部是公司计量检定工作的职能部门,仪表车间在设备管理部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计量工作。
6.2设备管理部经理计量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主管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2)领导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贯彻实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和各项计量规章制度,保证完成企业计量工作任务。
(3)审批计量管理文件,批准计量工作发展和工作计划,对公司重大计量工作问题作出决策。
(4)结合实际情况,建立计量保证体系,任命体系人员及配备相应的资源。
6.3计量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计量文件的编写、修改或改版。
(3)统一管理公司的计量器具和设施,组织对生产经营用计量器具的配备。
(4)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质监部门申报,制定周期检定计划,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监督管理生产经营活动的各项计量检测数据。
6.4班组计量员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令和厂计量检测体系管理手册及程序文件,努力学习计量技术业务,不断提高计量检测试水平。
(2)严格执行国家检定规程,做到正确理解,熟练掌握,数据处理正确,检定记录书写工整,数据准确,对检定结果及检定证书,检定结果通知书的准确性负责。
(3)标准计量器具按时送检,不使用超过间隔的标准器具进行检定和量传。
(4)爱护仪器设备,经常维护保养,使之随时保持完好状态。
(5)建立技术档案,标准仪器的档案资料要齐全,完整并永久保存,检定记录应保存三年以上。
(6)搞好检定室清洁卫生,仪器设备摆放整齐。
(7)执行安全规定,做到文明操作,安全生产。
(8)为生产一线服务,热情周到,经常向使用计量器具的人员介绍器具使用知识,指导其正常使用。
(9)对违反国家计量法令及厂计量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向领导反映情况。
7附则
7.1凡由于维护计量法令、政策、条例、规程、制度等遭到打击报复时,计量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对肇事者要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可向司法部门起诉,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7.2本计量管理办法按照公司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根据生产、科技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国家计量院、省计量局的要求可由质量技术部组织修订,并承担此办法的解释权。
7.3本办法若与上级有关规定、法令相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法令执行。
7.4解释权归设备管理部。
7.5本规定自下发日起开始执行。

第四篇: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一、医疗设备管理科人员岗位分工与职责

(一)医疗设备管理科主任职责

在院长和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主持设备管理科的全面工作。1.根据医院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做好总结工作。

2.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医疗设备、医用卫生材料、器械、试剂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维修等工作,保证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3.审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医用卫生材料的申请计划以及仓库月采购计划,根据金额限度,报请院长及分管副院长审批后实施。

4.了解、检查各科室提出的医疗设备、器械的需要和使用、管理情况。做好合理供应和调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医疗设备的功能宣传及应用推广工作。

5.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规定,负责组织编制大型医疗设备购置计划,按照批准的计划配合各使用部门和市政府采购中心做好采购工作。

6.组织安排医疗设备的提运、验收、安装、维修等工作。7.负责组织医疗设备、医用物资的计算机管理,按要求完成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全科范围内安全及卫生工作。

9.安排和组织全科的工作,负责本科人员的业务培训,检查和考核全科人员的工作情况,协调科内各项工作关系,指导科内各项管理

193 工作。

10.组织制定、修改仪器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1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医疗设备管理科人员职责 1.制氧中心组长职责:

(1)组织、协调、管理制氧中心的日常工作。

(2)熟悉制氧设备安全基础知识和国家有关制氧设备的安全法规或技术规范的内容。

(3)掌握制氧设备的技术状况及其使用情况。

(4)了解制氧设备安全泄压装置和其他安全附件的技术性能及调整、校验的技术知识。

(5)贯彻执行国家现行制氧设备安全法规和技术规范,检查和纠正制氧设备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6)组织本组人员学习安全知识,定期邀请保卫科来制氧中心进行消防培训并组织演练。

(7)协调组织制氧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8)协调组织本组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检查和保养工作,测试氧浓度试剂的配比工作,设备层空压机巡视工作,特殊气体的巡检记录及换瓶的检验工作。

(9)主动下科室了解、检查病房大楼工作带、氧气、吸引终端的工作情况及维修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现场处理。

(10)协调好本组工作人员的换班、请假、替班工作及值班人员吃饭的替班工作。

(11)做好汇流排的定期试用检查工作,吸引设备的保养检查工作。

194 2.医疗设备维修人员职责: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维修技能,树立全心全意为医疗服务的思想。

(2)服从管理,听从安排。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3)按照设备类别及所属科室分工协作,严格执行责任制, 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4)一般故障一天修好,当天不能修好的应及时向使用科室解释说明。三天以上不能修好或需外送修理的要报告组长,组织会诊或外送维修。

(5)坚持面向临床,急用先修,方便科室,做到下送下修。(6)坚守岗位,工作完后及时做好工作量登记。(7)定期完成查房巡检工作,发现现问题及时解决。

(8)凡需购买各类维修材料和电子元件等,单价在100以内的,应通过科长同意后购买;单价超出100元以上的维修配件,需由设备所在科室向医院领导提出申购计划,批准后方可购买。

3.采购人员的工作职责:

(1)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资采购政策及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供应渠道,了解市场行情,及时正确、保质保量地完成采购任务。

(3)协同仓库管理员合理的做好每月的仓库常用物资采购计划表,协助仓库保管收集各临床科室的采购计划单,呈报科主任及院领导,审批后,按计划进行采购。

(4)按照已审批的采购计划,及时准确做好采购供应、提运、验收等工作。

195(5)负责收集采购物资的三证及供货商的有效证件,严把采购质量关,不买无牌、无证的产品。

(6)采购人员应做到“勤跑、勤问、勤想”,在价格上多作比较。有合同的,严格按合同价采购。对医疗、教学、科研急需的物品、器械等必须全力以赴,积极采购。

(7)及时反馈采购信息,对一时采购不到的物品,应及时向要货科室答复。

(8)所采购物资应及时交由仓库管理员验收,办理入库手续。4.仓库保管人员工作职责:

(1)负责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物资的保管和发放工作。(2)对仓库库存物资要定期盘点,建账建卡,对盈亏负责,做到账物相符。

(3)入库物资要验收后入库,细心保管,发货时尽量减少误差。(4)物品要分类存放,排列整齐,对物品的有效期进行跟踪,防止或减少积压、浪费,霉烂、损坏、变质、盗窃。

(5)严格按出库单发放物品,并做好账目处理。

(6)根据月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常用物资的采购计划,上报审批。

5.核算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主要负责卫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及其数量、金额的核算工作。

(2)根据院财务有关规定,严格入库手续,认真审核票据是否合理、合法、真实有效,经查无误后,方可办理。根据原始票据的内容,正确注明物品的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

(3)严格出库手续,对所领物品实行定量供应,定额管理,对196 所开出的出库单由双方签字以示负责,并根据内部银行规定,收取内部支票。

(4)根据账面余额,月末定期同仓库核对数量、库存;同财务科核对金额,做到帐帐相符。

(5)每月业务终了,准确登记,核算各使用科室所领物品的金额,认真汇总,真实地反映使用科室的领用支出情况。

(6)在核算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要随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6.制氧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1)制氧设备都应有专责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应具备保证设备安全所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并经过技术考核合格。

(2)了解所操作制氧设备的最高许用压力和许用极限温度,掌握制氧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开、停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

(3)交接班须面对面交接,了解上班次设备运行情况,清理好机房内卫生,是设备保持无灰尘、整洁。

(4)做好开机前检查工作,开机后做好氧浓度的监测工作,以确保病房安全使用。

(5)能检查判断制氧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在制氧设备出现异常时,能及时、正确地采取紧急措施。

(6)做好制氧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7)定期对制氧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及时进行调整,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及时上报。

7.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197(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档案法》和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管理档案。

(2)负责本院设备档案的接受、整理、保管、统计工作,搞好各种资料的科学管理。

(3)认真清点和检查各科室移交的各类设备档案案卷与资料编研材料,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已接收的档案、资料及时整理、统计、鉴定、排列上架。

(4)积极开展档案工作多种形式的服务,提供利用,努力提高设备档案利用的效益。

(5)负责设备档案的统计工作,定期清点核对档案、保证目录与档案相符。

(6)搞好档案工作管理制度,严格贯彻查、借阅制度,做到不损毁、不遗失、不泄密。

(7)提高自身素质,钻研业务,熟悉档案工作现代化的性能,并能熟练的使用他们,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

8.计量管理人员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负责计量文件的编写、修改或改版。

(3)统一管理医院的计量器具和设备,组织对诊断和治疗用计量器具的配备。

(4)建立计量器具台帐,将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质监部门申报,制定周期检定计划,负责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

(5)监督管理诊断和治疗过程中的各项计量检测数据。

198

二、医疗设备及医用卫生耗材购置制度

1.每年12月各科室将来年的设备购置预算申请交设备管理科汇总,由医院设备与物资管理委员会讨论决定下一年的设备购置预算规模,属于预算批准范围内的设备购进,必须先由计划使用科室提出可行性报告,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并由科室核心组全体成员签名,交设备管理科做市场调查后,提至医院办公会讨论研究决定是否购买。

2.医院各科需用的各类易耗器材,由各科每月拟定计划,交设备管理科汇总,报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自律,采购质优价廉的物品。有招标目录的,一定按照招标目录执行。仓管人员负责对各种低值易耗器材验收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器材坚决退换。

3.在购买医疗设备时,要遵守济南市政府采购规定,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程序,未达到招标要求的可在医院内组织谈判,由院领导、财务科、设备管理科、设备使用科室(或设备使用人员)参与洽谈。有关人员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接触洽谈有关买卖业务。对拟购的设备选择应具备多向性,有比较择优购买,洽谈成功必须签定正式供货合同,明确双方责任,参加洽谈人员不允许接受经销商的各种赠品及旅游邀请。在购买设备过程中绝对禁止收受回扣。

4.设备到位的验收工作一般由本院设备管理科技术人员,使用科室负责人及设备档案室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并收集所有的档案资料。部分高精尖新设备如本院不具备验收能力的,将邀请省市有关部门参与验收。参与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在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设备使用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档案》内容栏目。

199 5.设备与卫生耗材付款一律经使用科室确认,设备管理科复合,报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付款。

三、医疗设备维修制度

1.各科室医疗设备出现故障,及时报告医疗设备科,一般小型设备由科室安排送科修,并作好故障设备接收工作。大型医疗设备由维修员到科室修理。

2.维修人员按照设备类别分工协作,严格执行责任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一般故障一天修好,当天不能修好的应及时向使用科室解释说明。一周不能修好的要报告主任,组织会诊或决定外送修理。

3.设备维修要有维修记录,贵重医疗设备须建立维修档案。4.维修员到科室巡检,每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各科室巡检记录,科室负责人或责任人签字。

5.要求各科室需对医疗设备进行日常的维护和保养,如有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科进行处理。

6.对有关医疗设备的技术改造,必须事先写出书面报告,交设备管理科审批,大的技术改造须由使用科室和设备管理科共同确认并报院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7.医疗设备如需更换价格较高的零配件时,应告知使用科室并按规定报设备管理科及院领导审批。

四、仓库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医院财产保管制度,认真做好财产保管工作。2.仓库物品要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对库存物品要心中有数,了如指掌。

200 3.物品出库要有领用人签字,入库物品要及时登记。做到手续齐全,名称与实物相符。

4.保持库房干净,做到四号定位、五五摆放。

5.每月对库房物品清点一次,保管员对物品的种类、数量要做到帐目清楚,数字准确,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6.严格执行仓库盘点制度,定期进行仓库盘点。

7.禁止非管理人员随意进入库房,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8.由于保管人员失职造成财产损失,由保管负责赔偿。

五、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1.负责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的管理及其数量、金额的核算工作。2.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保证科目之间相互对应关系及核算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合法性,不得随意设置、删除和改变。

3.根据卫生材料和其他材料管理规定,正确填制出入库单,其品名、规格、单位、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要与原始凭证的内容完全相符,并按规定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

4.一切材料的进出、消耗、转移、交旧换新、变价处理,都应及时、准确,并有完备的验收手续,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其核算方法,应适合记账的要求。

5.根据账面余额,定期同仓库核对库存,同财务科核对金额,做到账账、帐实相符。

6.每月业务终了,根据账面发生额和余额,认真填制月报表,按规定时间随同各种附件上报财务科,做到数字准确、内容真实、帐表相符、报送及时。

201

六、仓库物资盘点制度

1.设备管理科仓库必须每半年盘点一次。

2.仓库盘点时,由仓库保管员、会计和科主任指定其他人员参加,并组成盘点小组,对所有库存物资进行详细的盘点。盘点内容包括:品名、规格、数量、金额和盘点日期。

3.仓库盘点时,必须认真填写盘点表,盘点表一式三份,分管会计、保管员、科室各一份,要做到帐帐、帐实、帐卡相符。

4.对盘盈、盘亏的物品,应认真查明原因,详细填写盘盈盘亏表,并写出书面材料报科领导,经批准后,再做有关帐务处理。

5.通过盘点,对过期、失效、损坏、变质的物品,要分清责任,由经手人写出书面材料报科领导,待批准后,再做有关财务处理。

6.对玩忽职守、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及金额大小上报分管院长、院长,并作出相应处理。

七、制氧中心管理制度

1.制氧机房周围严禁烟火,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2.制氧机操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并认真落实好设备维护保养。

3.各种气体标识牌均要完整、清晰。

4.制氧设备及附属设备要保持干净整洁,保证良好的功能。5.认真执行日常巡检规章制度,精心巡检,观察发现事故隐患,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各设备运行记录真实、清晰、整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记录清楚。

7.认真做好各设备故障检修记录,对设备故障或检修过程认真按202 要求记录。

8.机房内应保持通风良好,无杂乱物品,机房内备有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杜绝失效器材存在。

八、计量管理制度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加强计量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计量单位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性,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维护国家、医院、病人的利益。

2.思想上重视,把执行计量法摆到议事日程,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计量法。

3.认真检查各科各级人员执行、落实计量法,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纠正。

4.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一律采用国家规定的计量单位,做到处方、病历、病验单、文书、报表等书写正规,文字清晰,计量单位填写准确无误。

5.做到不采购不符合计量法的医疗计量器具及药物。6.国家规定强检的计量器具,定期与计量局联系进行周期性检查,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

7.对不符合计量要求的器具要及时发现,及时更换。

九、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1.医疗设备档案的管理,必须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确保设备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所有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科档案室集中保管一套,使用科室可借阅或自行复印。

2.设备档案应进行科学系统的整理、分类、编目、建账。

203 3.档案的借阅要履行一定的手续。档案室保管的设备档案凭工作证借阅,经该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办理借出登记手续后,方可借阅。一般情况下,借阅时间不得超过两周。借阅的档案,不得损坏、丢失,归还时交档案人员当面点清。

4.使用科室保管的档案借阅时也应办理登记手续,以便管理。5.对于关键性和常用部分的档案应使用复印件,尽量不用原件,一般由使用科室复印。

6.仪器、设备报废后,采购设备的档案也要鉴定销毁。

十、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1.为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规范医用耗材的使用,依据医疗耗材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订本管理规定。

2.凡属医疗、教学、科研等所需的医用耗材,由医疗设备科按照医院管理规定统一采购、调配、供应和管理。所购医用耗材必需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等。

3.各科室所需医用耗材,应本着对病人负责、有利于医院发展的原则,经科室讨论决定后由科室负责人报器械仓库保管员,保管员汇总后经设备科负责人审核,报院长或分管院长审批签字后进行招标采购。采购程序必需公开、公正、透明,严禁各种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未按正常采程序采购或泄漏医院采购信息,处罚责任人500元,采购资质不全物品或假冒伪劣物品给予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违反规定两次以上者除罚款外,下岗处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

4.日常工作中,手术科室所需医用耗材,如一次性吻合器、植入204 体内的钢板、钛板、外固定器械等由使用科室负责人按照工作需要随时报麻醉手术科护士长登记备案,麻醉手术科护士长报设备科,由设备科按照招标采购程序价低者优先供应,以满足临床科室工作需求。

5.凡购入的医用耗材必需履行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及验收制度,发票实行由麻醉手术科护士长及使用科室主任(或副主任)双签字制度。

6.为保证医用耗材的合理、真正用于病人,财务科、设备科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对各科室的医用耗材进行帐目核对。如发生帐目混乱或差错,追究科室主任、护士长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损失部分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及责任人负责退回原款,并给予责任人5倍帐目的罚款。

7.工作中发现医用耗材不合格或产品质量有问题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设备科,设备科及时联系药品监督部门,做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登记后,追究供货单位责任,并给予进货金额5-10倍罚款的处理。

8.使用后的医用耗材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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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设备管理制度

设备管理制度 目的

通过对生产设备的有效管理控制,以确保对设备的有效使用,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更好地滿足生产需求和工艺要求。2 适用范围

适合本公司的所有生产设备的管理控制和维修保养全过程。3 职责

3.1生产总监负责对设备部的领导、督促和考核。

3.2工艺工程部负责制定设备精度标准、设备购回后的技术精度和大修验收标准。

3.3设备部负责按购置计划提出申购和所有生产设备的管理控制及维修,设备管理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3.4供应部负责设备维修配件的采购。

3.5设备部负责对设备操作工上岗前技术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3.6各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一级保养。4 工作程序规定和考核办法 4.1设备购置规定

4.1.1各生产单位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生产工艺要求提出设备购置计划并规划好设备安装位置,由设备部提出采购申请,填写《设备申购单》,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交于供应部实施采购。

4.1.2供应部接到《设备申购单》,需对设备供方进行评定,选择,实施采购。4.1.3设备采购进公司,供应部立即通知(口头、电话等)设备部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质保卡、说明书等。(必要时设备部邀请工艺工程部开机调试),把验收结果填写在《设备验收单》,不合格的由采购要求供方调换或退货;合格的设备有设备部按规划好安装位置进行安装,必要时要求生产制造部配合安装。

4.1.4安装好的设备由设备部与设备使用单位进行调试(必要时要求供方进行或指导)正常后,设备使用单位在进行会签。

4.1.5设备验收后由设备部根据设备说明书及相关文件制定《设备操作规程》并对设备使用单位进行培训。4.2 设备的分类

4.2.1在公司具有唯一性、加工精度要求极高、在生产流程上具有极高地位、价值在20万元以上的设备定为重要设备。

4.2.2在生产流程上占居重要地位,对机械加工有一定要求的,价值在20万元以下2万元以上的设备定为中型设备。

4.2.3除4.3.1和4.3.2所述的之列的定为一般设备。4.2.4设备部按设备分类规则在设备台帐档案上列出清单。4.2设备台帐档案的规定

设备部负责建立设备明细台帐,设备台帐资料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厂商名称、出厂编号、使用日期、使用单位等内容。4.3 设备编码规则

设备编号以国家机械第一工业部的“设备统一分类及编号目录”进行编号。4.4设备维护保养

4.4.1设备投入使用后需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其保养由设备使用单位进行,由每个工作班次的操作工在开机前进行点检、停机时进行确认,点检记录并填写《设备点检表》上,如在点检中发现问题及时与车间负责人或机电维修工联系。4.4.2设备部要在开机后1个小时内对设备使用单位点检的设备进行确认并签名,发现有故障立即纠正。4.4.3设备日常保养的内容大致为

4.4.3.1整齐:保持设备的完整和齐全。要求机床整齐完好无损,机床附件无缺、摆放有序,机床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电气线路整齐牢固无老化,压缩空气、液压、冷却等管路畅通无阻、无损伤,开关按钮、操作手柄、手球完好齐全。4.4.3.2清洁:保持设备内外干净。外表无黄斑、污垢,各滑动导轨面、传动丝杆、光杆、齿轮、工作台等无锈蚀、油垢,主轴箱内、液压油箱内、润滑油箱内油质清澈无杂质,下班后切削、垃圾清扫干净,保持设备和工作场地整洁。4.4..3.3润滑:按机床说明书及润滑图表中的规定,在各加油部位按时按量加注相应合格的润滑油、脂,保持各润滑点上的油杯齐全、油窗明亮、油绳顺流、油路畅通。

4.5设备使用注意事项

4.5.1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严禁在设备各部位进行敲打、碰撞和堆码工件,严禁设备超载、超负荷运行,严防设备械损事故的发生。4..5.2凡违反规定者将按相关制度处罚。4.6设备一级保养

设备运行三个月后进行一级保养,由设备使用单位组织操作者实施,设备部协助、检查、考核。内容和要求:

① 清洗设备及部件各罩壳,保持内外清洁、无锈蚀、无油污、油垢。② 清洗挂轮箱内各齿轮、轴套,并调整好齿轮配合间隙。

③ 清洗油泵、滤油器、油杯、油孔、油窗、油绳、油毡,保持油路畅通,油窗视察清晰。

④ 检查各部件紧固螺栓有无松动,清扫电动机、电气箱做到干净整洁。⑤ 未按时进行一级保养的扣责任人5分,扣单位主管领导绩效考核分1分/每台,进行了保养但无记录的减半扣罚。4.6设备二级保养

设备部依据日常巡检和日常维修的资料综合分析,针对设备的特点制定二级保养计划到设备使用单位,设备部牵头双方共同协助完成。内容及要求:

① 根据日常维修的资料综合出的薄弱环节,进行检查维修以及更换零部件。② 电控部位的检查、紧固、清洁以及线路的固定整齐。③ 结合一级保养的内容进行检查操作。4.7设备械损

4.7.1设备发生械损事故分为四种:设备械损在1000元以下称为一般事故,设备械损在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称为大事故,设备械损在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称为重大事故,设备械损在20000元以上的称为特大事故。4.7.2械损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必须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并报告设备维修组,维修组应立即对现场进行勘察,对事故级别进行初步认定后报告部长,大事故部长必须到达现场并报告生产总监,重、特大事故生产总监必须到达现场并报告总经理或董事长。

4.7.3设备发生械损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不查清事故原因、不分清事故责任不放过,不采取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设备械损事故根据责任人的责任大小承担赔偿,赔偿金额按损失金额的5—20%计算,如发生设备械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出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赔偿。4.7.4对械损的设备设备部应及时维修,无维修价值的有设备使用单位及时申请报废,设备部重新申购。4.8设备大修

加工设备由于自然损耗或发生特大械损事故,造成多处主要工作加工精度不能满足加工工件技术要求的需进行大修,设备部每年年底根据设备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下一年的设备大修计划,交生产总监审批总经理(董事长)审核,并下发到设备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前做好生产工作安排,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付大修,可书面提出改期要求经主管副总批准后报设备部备案。设备部负责设备大修计划的实施,在设备大修好后组织质量检验部,技术部,设备使用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单》存档。4.9设备中小修

4.9.1设备由于自然损耗或发生大械损事故或重大械损事故,造成单个部件主要加工精度不能满足工件技术要求的需进行中修;设备由于自然损耗或发生一般机械事故,造成设备不能正常工作的需进行小修;对重要设备,中型设备设备部必须跟班巡检,发现异常立即进行抢修,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按《设备维修操作流程》进行作业。

4.9.2操作人员在点检是或操作中发现问题自己不能排除的,有操作工报告主管领导并填写《设备故障报修通知单》交设备部维修。《设备故障报修通知单》应填写设备编号、设备名称、报修时间、报修部门以及人员并注明设备故障情况。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单后应及时实施维修。

4.9.3设备维修需要更换零配件的由设备维修组当即填写请购单,零配件价值在1000元以内的报部长批准;零配件价值在1000元—10000元之间报主管副总批准;零配件价值在10000元以上报总经理(董事长)批准,由采购部采购。针对易损件设备部应申购一部分备件,避免紧急情况下耽误生产。

4.9.4设备修复后必须在《设备故障报修通知单》上填写故障原因、责任人、处理方法、更换零配件名称、型号/规格、价格和完成时间,交操作工签认后一份留存,一份交设备部存档。4.10维修组工作规定

4.10.1设备维修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意识和态度,设备维修组在接到《设备故障报修通知单》后,组长应立即安排维修人员在10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维修,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立即前去维修的应跟操作工讲明原因,如果故意推诿、服务态度不好、无特殊情况没有及时到达现场的扣责任人2分。如有多台设备同时报修,应根据情况紧急和生产的重要性进行排序维修。

4.10.2对重要和中型设备维修前应估算维修时间,如维修时间要超过4小时必须上报。设备部应招集人员分析调员调物尽力缩短维修时间。

4.10.3维修人员应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术,确保维修质量。由于维修质量反复出现同类故障被投诉,经查实每次扣当事人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加重处理。

4.10.4设备维修组应定人对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进行检查,发现违规违章应及时制止并告之设备使用单位领导,对违规现象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应进行处罚。4.10.5维修组应根据二级保养计划与设备操作者共同做好设备的二级保养。4.11设备的报废

当设备的精度已严重伤失,不能满足生产工艺最低标准要求;主要部件残缺埙坏已无维修价值的可申请报废。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由设备部、设备使用单位共同出具相关数据,并有质量部、技术部数据确认报生产总监审核,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进行处置。4.12设备封存/启用规定

5.执行本管理规定产生以下记录: 《设备日常保养流程及说明 》 《设备故障处理流程》 《设备维护管理流程》 《设备报废管理流程》 《设备需求表》 《生产设备验收单》 《设备运行时间统计表》 《设备保养计划表》 《设备保养记录表》 《机器设备故障记录表》 《设备报废单》 《设备评估意见书》

生产设备部2013-11-5

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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