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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编辑:平静如水 识别码:20-404992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13 13:53:13 来源:网络

第一篇: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委托经营管理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委托管理内容及委托期限

1、甲方将自己购买的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位于

区 层 号之(商铺/写字楼)全权委托乙方对外出租及管理。

2、甲方委托乙方与承租方签署《物业租赁合同》及《商铺经营管理协议书》,代收租金。

3、委托期限为十年,即自 年___月 日至 年__月__日止。

二、租金

1、投资者委托经营回报为该铺位的租赁收入。

2、投资回报(只能选择一种,打√)①、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乙方须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共计 元一次性返还给甲方(可在甲方交购房首期款内抵扣),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②、甲方同意给予乙方 个月免租期的优惠,购买(商铺/写字楼)前三年租赁收入,不管该商铺有无出租,乙方须每月按人民币_____元/平方米,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整按月返还甲方,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终止;三年后,乙方可以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③、乙方按照商城整体的招商政策、价格对外招商;在该商铺没有出租出去期间,乙方无须支付甲方租金。

3、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乙方每月二十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该商铺位的租赁收入存入甲方指定帐号(一次性返租的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2、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义务参与商城的推广与宣传,并配合乙方共同树立及维护该商铺的良好公众形象,不得做有损乙方声誉的事情,不得违反乙方的管理规定。

3、甲方向乙方出具委托书供乙方开展有关代租代收工作。租金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收取租金后,应开具租赁发票给甲方(抬头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4、甲方在购买该(商铺/写字楼)返租到期后,每月按当月租金总额的1.5%提成给乙方作为代收租金手续费。

5、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商铺/写字楼),若乙方已出租给另一方,由乙方自行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收取;若未出租出去,由甲方按商城管理费标准每月15日前支付给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要求该商铺承租方进行合法经营。

2、乙方有义务经营管理好该产权商铺。

3、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乙方将该商铺经营用途改做其它经营用途的,在不损害甲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国家利益的情况下,甲方应予准许。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由乙方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三环装饰城统一管理的规定负责办理。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时将所收取的商铺租金交付甲方,如延期交付,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甲方。

2、在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不得擅自提出解除或终止合同,否则按乙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3、若该商铺未出租期间,甲方没有按时支付管理费给乙方,每延期一天,则按延期交付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滞纳金给乙方。

六、其他

1、甲方如将商铺抵押或转让,应书面通知乙方,并保证该商铺的抵押权人或受让人充分了解本协议下的权利与义务,同时须抵押权人或受权人书面同意继承甲方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义务,否则该抵押或转让行为无效,乙方有权向法院申请撤销。

2、在该商铺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变化,改变该商铺的装修风格,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营。

3、如遇到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的事故灾难时,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对本协议在受影响期间的回报做出相应调整。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惠

代表人: 代表人: 住 所: 电 话: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地 址: 电 话: 年 月 日

第二篇: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范文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上犹县第一城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上犹县东山镇文峰路清华苑D栋二楼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商铺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商铺委托经营及管理协议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委托经营管理房屋

1、甲方同意将其购买的“上犹第一城家居建材广场”中商铺编号为______层_______号铺位,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的商铺委托乙方经营及管理,乙方负责商铺招商及培育市场(以下简称托管商铺)。

2、由于市场需要一个培育期,前期投入较大,为有利于市场招商,共同促进市场繁荣,甲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为止,作为招商期和市场培育期并免收租金,从2014年01月01日起,正式起租。

二、经营权限

1、甲方自愿将托管商铺在一定的期限内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乙方拥有托管商铺的经营权限,以乙方的名义,统一规划、宣传、招商、定价出租、经营管理等,以利于形成交易市场。

2、委托经营期限内甲方同意对该房屋子所在物业的空间、场地、广告位、物业外墙、屋顶等具体事务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使用,乙方独自承担上述具有挪位经营管理的盈亏。

三、委托期限、方式和收益

1、委托期限:自2014年01月0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甲方将托管商铺交付给乙方,共计十年,上述经营及管理期内,乙方享有该商铺的经营权、管理权和相应的收益/

5权,以及在不损害甲方合法利益的情况下的自主转租权。

2、委托方式:前五年包干租赁,后五年委托租赁。

3、租金收益:甲方收取月租金的90%,乙方收取月租金的10%作为管理费。

四、租金支付

托管商铺在委托经营及管理期间内,乙方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商铺租金(按国 家规定商铺租赁涉及的所有税费由委托方负责承担)。

1、租金支付标准:

自2014年01月0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月标准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

自2019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月租金在2018年10月01日前确认。(租金确认标准为:

1)一楼1-50号铺月标准租金不低于45元/平方米。

2)一楼51-99号铺月标准租金不低于60元/平方米。

3)二楼1-69号铺月标准租金不低于30元/平方米。

4)首层1-91号铺月标准租金不低于35元/平方米。)

5)商铺租金年递增不低于5%。

2、租金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201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014年01月01日至2016年12

月31日三年租金共计______________。从2017年01月0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乙方于每月10号前向甲方按月支付当月标准租金(如遇节假日,时间顺延)。

2)乙方自2014年01月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于每月10号前向甲方按月支付当

月标准租金(如遇节假日,则支付时间顺延)。

乙方负责包括甲方托管商铺在内的委托经营管理物业实施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有权决定甲方上述商铺在内的物业经营布局和宣传推广;在不改变铺位主体结构前提下统一进行装修管理,所涉费用及除房租以外所有收益增色与甲方无关。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合同获得租金收益的权利;

2、合同期满后,有自己经营或选择经营者的权利;

3、及时办理所有权相关手续的义务;

4、对所获收益依法纳税的义务;

5、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配合乙方对托管商铺的管理经营事宜;

6、甲方有及时办理该商铺交接手续的义务;

7、甲方有保证产权完整无瑕疵的义务,甲方或甲方配偶涉及诉讼、仲裁并因此导致该商铺作为其财产被依法查封,致使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的,因此给乙方和承租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8、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根据市场的招商及经营状况对市场的业态、经营现状及经营细则进行适当调整。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内对托管商铺拥有完整的使用权和自主经营权等经营管理权;

2、对形成的市场独立进行管理的权利;

3、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商铺出租价格的权利;

4、按期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的义务;

5、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义务;

6、乙方有权制定统一的经营标准并严格执行;

7、保证委托经营管理合同期满后,进行房屋交付返还的义务。返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清洁适用状态交给甲方,无须恢复到开发商交房之状态;

8、乙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招商及经营状况对市场的业态、经营现状及经营细则进行适当调整;

9、乙方有自主招商,对外签订、变更、终止商铺租赁协议,以及与商铺出租相关文件的权利。

六、房屋产权变更

合同期内,如甲方有意将托管商铺转让,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交书面通知,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受让权,甲方在委托期内将商铺转让或因其他原因产生商铺所有权变更给其他方的,必须保证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果由于托管商铺的所有权变更影响乙方的权利,或是受让方不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则视为甲方违约,应当按照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合同终止、解除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终止: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或我国法律、法规、政策、强制性法律文书或政府规划改变等原

因造成乙方不能照常经营的,合同自动终止;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的;

3、委托经营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进行商铺交付返还,返还标准为在不破坏主

体结构安全的情况下,按照清洁适用状态交给甲方,无须恢复到开发商交房之状态;

4、甲方违反合同约定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导致承租人无法正常经营使用的,乙方

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5、因甲方个人债务、继承、婚姻等出现纠纷导致该商铺的权利和正常使用受到影响的(如查封、冻结、他人主张权利、闹事等),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和承租人的损失;

6、甲方与该托管商铺的开发商之间最终没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该房屋买卖合同被终

止或解除的,即甲方事实上没有或无法取得本合同约定的托管商铺所有权的。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合同,若因一方违约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足期履行的,违约方须一次性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违约金计算方式为:该商铺月租金的两倍再乘以本合同未履行的期限,此外乙方有权追究因甲方违约行为影响市场统一管理而给乙方及承租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九、未尽事宜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没有的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十、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若协商不成,可依法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的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一:甲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二:委托商铺平面图

附件三:上犹县商品房买卖合同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人(或本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授权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地址:上犹县东山镇文峰路清华苑D栋楼 联系地址:年月日

第三篇: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商 铺 委 托 经 营 合 同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本人】 【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在合同中约定的商铺委托经营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商铺基本情况

乙方将自己合法拥有产权(经营权)的层区号

商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委托给甲方统一招租经营。

第二条 商铺委托经营约定

1、委托期间,商铺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归甲所有,乙方不得自行委托经营管理。

2、乙方委托经营期限内的收益由甲方给予固定回报。

3、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收回商铺自行经营或另行招租委托经营,但经营内容必须符合市场经营管理方的行区划分规定。

4、委托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商铺,影响甲方的统一经营、统一管理。

第三条商铺经营收益权期限及收益方式

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乙方委托甲方经营商铺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甲方以固定回报率、现金方式支付乙方委托经营收益,其具体回报率按时间先后顺序分别为:商铺净房款的年%、%、%。年回报收益分别在年月日起30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起30个工作日内和年月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返还。

第四条违约责任

甲方若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期限支付乙方返租金,应向乙方支付乙方合法拥有的商铺净房款3%的违约金。

甲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额支付乙方 3 年委托经营返租金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合法拥有的商铺净房款3%的违约金。

乙方若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中止合同,除全额返还甲方 3 年委托经营返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法拥有的商铺净房款3%的违约金。

第五条委托经营期满后,由甲方选聘市场经营管理公司进行市场管理。

第六条本合同之附件,均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本合同共叁页,一式叁份,由甲、乙方各执一份,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理人(签章):身份证: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范本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范本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经营管理本项目底商事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目标

乙方以专业服务运作模式为基础,依托完整的市场定位体系,优势资源,提升商铺的市场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场竞争优势,传导先进商业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铺整体运营的可持续性发展,实现项目升值与保值,最终达成甲、乙双方及小商户的共赢局面。

第二条

委托经营管理商铺概况。

2.1

商铺名称:

2.2

商铺地理位置:

2.3

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三条

委托经营管理期限。

3.1委托经营管理的期限为

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

委托权限

4.1

委托期间,乙方应使用甲方最终确认的《商铺租赁合同》以甲方名义与小商户签订租赁合同。

4.2

委托期间,乙方负责小商户的招商、续租、管理等事宜,并协调处理各方之间的关系。

4.3

委托期间,乙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商业促销活动。以提升商铺的整体市场形象。

4.4

委托期间,在符合相关部门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对外招揽广告,但收取的广告费、促销费用应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第五条

商铺管理回报

1、乙方按照以下第种方式取得管理回报。

1)乙方的管理回报采取差额定率累进制方式计算。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每年租金、广告、促销等收入(含税)在万元以下时(含本数),乙方按照每年全部收入的%取得管理回报;在万元以上至

万元部分(含本数),按照

%取得管理回报;在万元以上部分时,按照

%取得管理回报。

2)乙方的管理回报为固定回报,即每年人民币

元(含税)。

3)乙方的管理回报按照每年租金、广告、促销等全部收入的%提取管理回报。

4)其他方式:。

2、管理回报支付方式:。

3、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该商铺位的租金、广告、促销及其它来源于本商铺的收益存入甲方指定帐号。甲方指定账户为:。

4、税金由甲乙双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承担的部分。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6.1

委托经营管理期间,甲方有权将该商铺转卖、赠予或继承、但受让方必须接受并继续履行本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

6.2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并及时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证明、身份证明以及必须的签字、盖章之类的手续。

6.3

甲方有权收取租金、广告费、促销费及其它来源于该商铺的合法、附属收益。

6.4

甲方应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

第七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运用专业的市场研究体系,结合本商铺所在地最新商业市场信息及相关政策支持,制定合理、有针对性的品牌导入操作策略、提供运营决策支持,最大程度上保障本商铺的整体市场竞争优势。

7.2

乙方对本商铺的业态划分、营业时间、小商户的店名广告、促销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运营机制。确保优良、健全的融资、消费环境。

7.3

乙方协调解决小商户、消费者、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之间的冲突、矛盾,与甲方及时沟通、反馈各方信息。

7.4

乙方负责商业市场调研、商铺定位、业种业态划分、商品大类结构、布局规划、招商组货、商业培训、机构设置、开业筹备策划、商品陈列布展、运营管理等全程服务工作。

7.5

乙方负责审核招商对象的品牌,审核包括对厂商和产品的审核,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注册商标登记证、产品合格委托书(适用于批发代理商)、品牌代理委托书(适用于专卖代理商)、税务登记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7.6

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经营等的要求,对商铺进行重新分割、布局。

7.7

为了提升商铺的整体人气,乙方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举行促销、宣传等活动;

7.8

在委托管理期限内,有关商铺的房屋、设备、设施正常维护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空调使用费、车位使用费等由小商户直接向物业公司缴纳。

7.9

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的所有协议都应交一份给甲方保留备查。

7.10乙方有义务要求、监督小商户进行合法经营。

7.11

乙方有义务代收或者督促小商户将租金、广告费、促销费等费用全部直接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乙方不得私自扣留上述各项费用。

7.12

乙方与乙方内部招聘的职员发生的劳动纠纷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8.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年之内,平均每年招租的租金金额低于

万元以下(含本数),将被视为乙方无能力再继续经营管理该商铺,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扣留来源于该商铺的任何收益,则甲方有权警告乙方,并给予乙方

天的纠正期。若乙方出现两次类似情形,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8.4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托期限内,乙方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乙方同意自应付款之日起给予甲方

天的宽限期,宽限期满后,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未协商或者未重新达成协议的,则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自动终止。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委托期限内,若因小商户、消费者及其它第三方因本商铺或者在本商铺范围内发生的一切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而使甲方受到追索的,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2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扣留收取的租金、广告费、促销费等来源于该商铺的收益时,则应在甲方催告后

日内将扣留款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总额的%违约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项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则在合同解除后

日内,乙方应向甲方返还所扣留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项二倍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在解除合同后三日内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4

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在日内撤场。逾期撤场,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甲方有权报警或者采取强制手段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9.5

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管理回报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万分之的违约金。

9.6

乙方或者小商户未按照《物业管理协议》中的约定向丙方缴纳物业管理费、能源费及其它各项费用时,丙方有权按照物业管理协议中的约定收取滞纳金。

9.7

除上述约定外,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项下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

元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9.8

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符合上述一项或者多项时,违约金应分别计算。

第十条

甲乙双方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作约定的,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月  日

****年**月**日

文档内容仅供参考

第五篇: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为了保护双方利益及安全,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同意将湖滨花苑广场内的游乐设备(碰碰车十台、双层成人跳床一台、16坐豪华转马一台、儿童电动城堡、儿童手摇船10艘、小蹦极3个、娃娃画)。

二、乙方利用期限金额及支付方法:

1、乙方利用期限为一年,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年租金金额为128000元,从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日至九月二十日每月付款30000元。共计120000元,余额8000元在11月1日前付完。

三、甲乙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及费用:

1、年租金由甲方承担。

2、乙方在运行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在运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规定,服从管理,搞好环境卫生,爱护公共绿地。否则甲方有权责令停业整改或者给予经济处罚。

五、乙方每月按时上交电费、水费、否则停电、停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六、在乙方利用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该广场有其它游乐设施经营。

七、该协议租赁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有权享受续用。

八、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灾害等)甲方概不负责。

九、乙方在完善一切相关手续后,方可运营,运营期间如发生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十、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2014年5月19日

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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