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试题及答案
2013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攻略大全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每题1分,共10分。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目标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的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B.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C.总目标包括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和高效的法律实施体系
D.通过将全部社会关系法律化,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保障
2、卡尔·马克思说:“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对于这句话,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法官的法律世界与其他社会领域(政治、经济、文化等)没有关系
B.法官的裁判权不受制约
C.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但必须是法律的奴仆
D.在法律世界中(包括在立法领域),法官永远是其他一切法律主体(或机构)的上司
3、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
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
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
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
4、根据《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关于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县欲更名,须报该县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B.乙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应由全国人大审议决定
C.丙镇与邻近的一个镇合并,须报两镇所属的县级政府审批
D.丁市部分行政区域界线的变更,由国务院授权丁市所属的省级政府审批
5、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该市审计局欲对其实施年度审计监督。关于审计事宜,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该公司既非政府机关也非事业单位,审计局无权审计
B.审计局应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该公司送达审计通知书
C.审计局欲查询该公司在金融机构的账户,应经局长批准并委托该市法院查询
D.审计局欲检查该公司与财政收支有关的资料和资产,应委托该市税务局检查
6、联合国大会由全体会员国组成,具有广泛的职权。关于联合国大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其决议具有法律拘束力
B.表决时安理会5个常任理事国的票数多于其他会员国
C.大会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国同意才可以通过国际条约
D.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或联合国任何机关的任何问题,但安理会正在审议的除外 7、2015年3月,甲国公民杰夫欲向中国法院申请承认并执行一项在甲国境内作出的仲裁裁决。中国与甲国均为《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成员国。关于该裁决的承认和执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杰夫应通过甲国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B.如该裁决系临时仲裁庭作出的裁决,人民法院不应承认与执行
C.如承认和执行申请被裁定驳回,杰夫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D.如杰夫仅申请承认而未同时申请执行该裁决,人民法院可以对是否执行一并作出裁定
8、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是一种特别程序。关于其特别之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不同于普通案件奉行的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可未经检察院对案件的起诉或申请而启动这一程序
B.不同于普通案件审理时被告人必须到庭,可在被申请人不到庭的情况下审理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C.不同于普通案件中的抗诉或上诉,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可通过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启动二审程序
D.开庭审理时无需区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阶段
9、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10、甲窃得一包冰毒后交乙代为销售,乙销售后得款3万元与甲平分。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的行为触犯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
B.甲贩卖毒品的行为侵害了新的法益,应与盗窃罪实行并罚
C.乙的行为触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转移毒品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D.对乙应以贩卖毒品罪一罪论处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有一个或多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
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
D.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
2、甲与乙(女)2012年开始同居,生有一子丙。甲、乙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自居,周围群众公认二人是夫妻。对甲的行为,下列哪些分析是正确的?
A.甲长期虐待乙的,构成虐待罪
B.甲伤害丙(致丙轻伤)时,乙不阻止的,乙构成不作为的故意伤害罪
C.甲如与丁(女)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也不抚养丙的,可能构成遗弃罪
D.甲如与丁领取结婚证后,不再与乙同居,某日采用暴力强行与乙性交的,构成强奸罪
3、刘某与甲房屋中介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甲公司帮助出售房屋一套。关于甲公司的权利义务,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如有顾客要求上门看房时,甲公司应及时通知刘某
B.甲公司可代刘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C.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可向刘某收取报酬
D.如促成房屋买卖合同成立,甲公司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4、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儿童在公共游泳池溺水时,其父甲、救生员乙均故意不救助。甲、乙均成立不作为犯罪
B.在离婚诉讼期间,丈夫误认为自己无义务救助落水的妻子,致妻子溺水身亡的,成立过失的不作为犯罪
C.甲在火灾之际,能救出母亲,但为救出女友而未救出母亲。如无排除犯罪的事由,甲构成不作为犯罪
D.甲向乙的咖啡投毒,看到乙喝了几口后将咖啡递给丙,因担心罪行败露,甲未阻止丙喝咖啡,导致乙、丙均死亡。甲对乙是作为犯罪,对丙是不作为犯罪
5、甲、乙系初三学生,因涉嫌抢劫同学丙(三人均不满16周岁)被立案侦查。关于该案诉讼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审查批捕讯问时,甲拒绝为其提供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应另行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B.讯问乙时,因乙的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而通知其伯父到场,其伯父可代行乙的控告权
C.法庭审理询问丙时,应通知丙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D.如该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甲的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时可不再通知其他合适成年人到场
6、沈某向住建委申请公开一企业向该委提交的某危改项目纳入危改范围的意见和申报材料。该委以信息中有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个人隐私为由拒绝公开,沈某起诉,法院受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在作出拒绝公开决定前,住建委无需书面征求企业联系人是否同意公开的意见
B.本案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C.住建委应对拒绝公开的根据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D.住建委拒绝公开答复合法
7、申和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现该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律规定,准备向证监会与证券交易所报送公司年度报告。关于年度报告所应记载的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B.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及其持股情况
C.已发行股票情况,含持有股份最多的前二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股数额
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8、甲公司与15周岁的网络奇才陈某签订委托合同,授权陈某为甲公司购买价值不超过50万元的软件。陈某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反对。关于委托合同和代理权授予的效力,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均无效,因陈某的父母拒绝追认
B.均有效,因委托合同仅需简单智力投入,不会损害陈某的利益,其父母是否追认并不重要
C.是否有效,需确认陈某的真实意思,其父母拒绝追认,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委托合同的效力
D.委托合同因陈某的父母不追认而无效,但代理权授予是单方法律行为,无需追认即有效
9、甲在乙骑摩托车必经的偏僻路段精心设置路障,欲让乙摔死。丙得知甲的杀人计划后,诱骗仇人丁骑车经过该路段,丁果真摔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和丁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甲有罪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丙对自己的行为无认识错误,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D.丙利用甲的行为造成丁死亡,可能成立间接正犯
10、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每题2分,共20分。
1、关于甲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的定性,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A.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B.聚众锯断高速公路隔离栏,成立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
C.锯断隔离栏的行为,即使得到吴某的同意,也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D.锯断隔离栏属破坏交通设施,在危及交通安全时,还触犯破坏交通设施罪
2、职工薛某被认定为工伤且被鉴定为六级伤残。关于其工伤保险待遇,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薛某可主张商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或者承担民事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B.如商场未参加工伤保险也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薛某可主张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C.如商场参加了工伤保险,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但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仍由商场支付
D.如电梯厂已支付工伤医疗费,薛某仍有权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3、董楠(男)和申蓓(女)是美术学院同学,共同创作一幅油画作品《爱你一千年》。毕业后二人结婚育有一女。董楠染上吸毒恶习,未经申蓓同意变卖了《爱你一千年》,所得款项用于吸毒。因董楠恶习不改,申蓓在女儿不满1周岁时提起离婚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申蓓虽在分娩后1年内提出离婚,法院应予受理
B.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C.董楠出售《爱你一千年》侵犯了申蓓的物权和著作权
D.对董楠吸毒恶习,申蓓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4、2015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立案登记制,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A.有利于做到有案必立,保障当事人诉权
B.有利于促进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的完善
C.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进行初步的实质审查,当场登记立案
D.适用于民事起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不适用于行政起诉
5、某化工厂排放的污水会影响鱼类生长,但其串通某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获得虚假环评文件从而得以建设。该厂后来又串通某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使其污水处理设施虚假显示从而逃避监管。该厂长期排污致使周边水域的养殖鱼类大量死亡。面对养殖户的投诉,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一直未采取任何查处措施。对于养殖户的赔偿请求,下列哪些单位应承担连带责任?
A.化工厂
B.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C.污水处理设施维护机构
D.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6、秦某与洪某在台北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洪某败诉。现秦某向洪某财产所在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受理秦某申请后,应当在6个月内审结
B.受理秦某的认可申请后,作出裁定前,秦某要求撤回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
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秦某可以在裁定作出1年后再次提出申请
D.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如对该判决是否生效不能确定,应告知秦某提交作出判决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文件
7、郑飞诉万雷侵权纠纷一案,虽不属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但双方当事人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法院同意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了开庭时间(双方当事人均未回复)开庭时被告万雷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送达判决书时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均未联系上万雷,遂采取了公告送达方式送达了判决书。对此,法院下列的哪些行为是违法的?
A.同意双方当事人的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
B.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双方当事人通知开庭时间
C.作出缺席判决
D.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 8、2014年7月1日,甲公司、乙公司和张某签订了《个人最高额抵押协议》,张某将其房屋抵押给乙公司,担保甲公司在一周前所欠乙公司货款300万元,最高债权额400万元,并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债权确定期间为2014年7月2日到2015年7月1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公司因从乙公司分批次进货,又欠乙公司100万元。甲公司未还款。关于有抵押担保的债权额和抵押权期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债权额为100万元
B.债权额为400万元
C.抵押权期间为1年
D.抵押权期间为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
9、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B.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C.全国人大在国家机构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
D.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10、甲将其临街房屋和院子出租给乙作为汽车修理场所。经甲同意,乙先后两次自费扩建多间房屋作为烤漆车间。乙在又一次扩建报批过程中发现,甲出租的全部房屋均未经过城市规划部门批准,属于违章建筑。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租赁合同无效
B.因甲、乙对于扩建房屋都有过错,应分担扩建房屋的费用
C.因甲未告知乙租赁物为违章建筑,乙可解除租赁合同
D.乙可继续履行合同,待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确认并影响租赁物使用时,再向甲主张违约责任
第二篇: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2012年司考天下网司法考试备考攻略
司法考试备考教材:选择法律出版社的辅导用书
司考天下网建议,在选择司法考试辅导书时,除了法律出版社的司考辅导书之外,最好能再结合一些经验比较丰富的辅导机构发行的辅导书。法律出版社的书用来巩固基础,一些专门的辅导用书可以让考生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大纲》所规定的范围,有重点有难点的学习。
司法考试备考方法:三大方法加关注时事
国家司法考试考查的内容比较庞大。因此,司考天下网司考名师应考人员必须有一套适合自己的备考方法。备考的方法虽然有多种多样,但主要有如下几种方法:
■方法1:归类学习法
第一步,在了解《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规定考试范围的基础上,将三大程序法,既《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进行归类比较学习,因为程序法相对比较好记,把它们放在一齐学习有助于区分记忆。经归类比较后可同时记住它们之间不同点和共同点,减少记忆学习的时间,可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同时在学习《仲裁法》时要注意与劳动争议的仲裁程序的比较;在学习《行政诉讼法》时一定要注意与《行政复议法》的内容进行比较,以防将两者混淆。
第二步,学习与普通老百姓现实生活联系最紧密、且较常用的实体法,如《刑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物权法》等。因为,这些法律与企业法律制度、经济法律制度等与普通老百姓联系不太紧密的法律相对比较好理解、好记。
第三步,学习与普通老百姓生活联系不太紧密、且不常用和的一些法律科目,如《中国法制史》、《外国法制史》、《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海商法》等。
因为这些法律与前面所列举的一些法律相比,一般老百姓不胜熟悉,涉及面广,记忆难度大,司法考试的分值也小,应当放在整个备考学习阶段的中后期,以参考用书和相关法律条文为主进行学习较好。
第四步,将共性问题摘抄在一齐看。如法律法规中带有时间性、期限性、期间性、时效性的问题,(按时、日、月、年)进行归类,把它们放在一齐学习、比较,达到便于记忆、增强记忆的目的。
■方法2:舍去法
舍去法是指在司法考试备考复习时对自己感兴趣、好记、内容少且分值较高科目可以多用时间复习,对一些内容多、难记忆、分值低的科目可以少复习或不复习,如复习法制史和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司考天下网司考名师建议此舍去法宜结合考生个人情况使用。法制史内容多记忆较困难且分值低,而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道德则内容少考试分值高,在时间紧的情况下可以不复习法制史内容。
■方法3:循环加勾划练习法
司考天下网建议备考学习最好采用快速循环学习法,不要苛求一遍记住和搞通所有的东西,即使你记住了,等你学习到后面,前面的你又忘记了。采取快速循环记忆就可以逐步巩固记忆,直至在考前基本记住所有的知识点。时间较充裕的考生最好能在考前的3个多月内将教材习看两遍以上。
教材虽然较厚,但多为解释说明性的东西,看一遍后,将知识点用笔勾画起来,但要学会科学勾画,不能该勾画的不画,不该画又勾画的很多,如:刑法教程一般都有数百页,其中正当防卫一章十多页,但要考的知识点也不过是正当防卫的概念、正当防卫的条件、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紧急避嫌的区别等,其他的都是为围绕上述要点所作的解释。通过勾画,看书的速度一遍会比一遍快,最后大家直接用眼睛扫描勾画过的内容就行了其他的不用多看。
在看两遍后,第三遍大家可以辅助做一些同步练习题或者单科练习题,增强记忆,也进一步培养自己的答题思维能力。同时通过做练习题把看书范围逐步缩小,把重点放到没有理解的、没有记牢的内容上。
关注时事收看法制栏目和报刊
司考天下网建议司考人员要经常收看《中央电视台》1套“今日说法”、12套“社会与法”等栏目和《人民法院网》和一些法制类报刊上的典型案例,注意今年国家发生的重大政治法律事件和中央提出的一些法律界的重大活动,了解掌握典型案例的处理方法。因为,司法考试试卷四的案例有的就来自这些方面。本资料制作目的: 制作这个2012国家司法考试备考资料,是想为在迷茫之中备考的同学提供一点借鉴,为复习了几年仍然绕在司考圈子里复习的同学提供一点心得,为尚不知司考是何物感觉十分恐惧的同学揭开她的面纱!如果第一次参考或者对司考了解不多,请全文阅读,所有数据引用和参考文献均来自司法部司法考试司的最新公告,如之后政策有变化,请查看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司网站或www.teniu.cc查看最新公告。能力所限,疏漏在所难免,发现不足之处欢迎指出。祝您高分通过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介绍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具体说来,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资格以及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的取得,必须以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为前提。同时,大部分公司的法务部门也会优先录用取得司法资格的应聘者。假如你羡慕他们在社会上得到大家尊重,取得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较高的收入,也想成为他们中间的一员。那么,你所必须通过的入门考试就称之为“国家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品行良好的中国公民,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且没有因为故意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也没有被国家机关开除过公职,也没有被吊销过律师执照,没有因为在司法考试中违反考试纪律而被禁考,都可以参加考试;应当注重的是,为了有效地选拔法律人才,凡是参加了司法考试并取得A类合格证或者取得B类合格证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都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分为A、B、C三类)应当注重:上面所指的“本科以上学历”包括得到相关审批手续的民办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本科文凭、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本科学历文凭、通过自学考试取得的本科文凭、得到教育部认可的远程教育文凭。为慎重起见,鉴于党校和军校所颁发本科文凭的性质比较复杂,种类较多,持此种文凭是否能够参加司法考试的问题,建议咨询当地司法局司法考试主管部门以确保无误。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港澳台地区和外国高等院校学历的人员,其学历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关于自考生的单科成绩包括毕业论文答辩全部合格,但在报名时尚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情况下是否能报名的问题。司法部规定“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全部合格的人员,持单科(全部科目)合格证书和主管自考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自考办)开具的证实,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但在考试通过后申请法律职业资格证的时候必须持有正式毕业证件。同时,根据相关政策,对部分经济落后与少数民族地区的报名条件适当放宽,法律专科也能报名参加考试。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一般为六月中旬到下旬。具体可以到司考天下网www.teniu.cc查看最新信息。
现场报名时间一般为七月初至中旬左右。
司法考试报名方式
(1)国家司法考试报名程序中有一个“网上预报名”的程序,至于是否为必经程序则由省一级司法局确定,考生可以在每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登录司法部网站以及其他法律网站查询相关信息,或者向当地司法局电话咨询。
(2)已经网上预报名的人员须在网上预报名后在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时间和报名点进行确认;不实行网上预报名地区的报名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由本人到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3)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工作、学习地报名。户籍在放宽地区的法律专业专科毕业学历人员,在非放宽地区或其他放宽地区报名、考试的,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4)台湾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在大陆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在其居所地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在香港、澳门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在香港、澳门向承办考试组织工作的机构报名;在台湾地区或者外国工作、学习或者居住的,应当到司法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台湾居民在考试报名时,应当向受理报名的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本或者户口名薄。
(5)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报名。
司法考试考试时间
一般为9月中旬,以2011年为例:
试卷一:9月11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1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2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2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第四卷考试的时间虽然也是在下午进行,但是比其他三卷用时稍长,为时三个半小时。主要原因在于第四卷考试中的书写量很大,时间太短无法满足实际需要,在此也提醒各位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除了对法律知识进行学习外,还要通过有有针对性的锻炼提高书写速度和字迹的美观。具体的2012年的司考时间,请到司考天下网首页查询最新的信息。
司法部也要对司法考试的时间发出明确公告,留意相关信息。2012年司考会不会改革
从08年开始喊改革,一年两考或者增加面试。2012年从现在的态势来看还是改不了。原因:现在北京司考辅导班都已经开始讲公开课准备招生了,如果两考第一次考试大约是在一到三月份,司法部要提前半年左右出通知,现在没出通知,两考不成立。如果增加面试会在2012年6月份的报名时通知,现在有关部门应该征集意见,各大辅导机构会有风声流出,现在没听到风声,增加面试可能性不大。作为一个资格考试,增加面试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即使增加面试,由各地司法局主考,面试的通过率也不会很低,提前准备,专心备考就是。而且2011年司法部公告明确指出,2012年司法考试沿用2011年的司考政策,而2011年司考是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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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考试科目
司法考试所考察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试卷
一、试卷
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试题(含法律文书写作)。各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包括:法理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司法考试平均通过率
回顾过去8年,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年、2009年的司法考试通过率分别是7.74%、10.18%、11.22%、14.39%、15.00%、22.39%,24.16%,25%。
司法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国家司法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地区的分数线略有变动。以2009年:根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符合《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名单》中所规定地方的应试人员,合格分数线放宽为315分。虑到西藏自治区自然环境的非凡性和法律人才短缺的实际情况,西藏自治区的合格分数线放宽为280分。考虑到少数地方对通晓并使用民族语言文字法律职业人员的迫切需求,对使用民族语言文字参加考试的民族考生,今年仍单独确定合格分数标准。
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一般于11月下旬公布。应试人员可在成绩公布之日上午8时起,通过司法部网站—和声讯电话(16899800)查询本人成绩。司考天下网也有司考成绩查询通道,2011年数万人通过司考天下网查分通道第一时间查询到了司考成绩。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山东、河南等地区的应试人员使用声讯电话16839800,其他地区使用声讯电话16899800.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市(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港澳考区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向原报名机构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分数核查范围包括试卷四和参加一、二、三卷考试但无成绩的试卷。已经核查的成绩书面通知本人后,不进行再次核查。应试人员的分数核查申请由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和香港、澳门受委托的机构汇总造册后报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统一交评卷单位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试机构和评卷单位不直接受理个人的核查申请。应试人员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
达到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自当年的12月份应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提出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相应证书的申请。一般在第二年的三月份领取。
司法考试复习资料的选择: 根据司考天下网五年多的辅导经验来看,备战司考需要的资料按类别可以分为两部分:书和录音。书包括了真题,教材,法条,练习书,这个不必多讲,下面会细细地分别说。
录音的来历
司法考试是一个自学考试,司法部又没有指定专门的教材和辅导机构(虽然三大本其实就是指定教材,但2002年以后就取消了这个“说法”了),考生复习中常常摸不到门路,于是,各个地方的辅导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地茁壮成长起来了,比较老牌的辅导学校比如万国三校海天律政,也有后起之秀众合,新九洲,政法英杰,更有半路出家的新东方等等。司考天下网的录音都是购买辅导班的网络课程,就是辅导班把面授的课堂内容录制下来,和面授一样。
录音的作用
这些学校的出现给一部分找不到复习方向的同学带来了一丝希望。而经过了几年的磨练,各辅导学校老师的授课方式、对重点难点的把握、对出题人出题方向的研究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你想啊,每个学校大约有二十多位签约授课的老师,每位老师只讲一门课程,每年就研究这一门如何出题如何背记如何拿高分如何把重点难点消化掉,他们的课堂能不出彩么?很多明星老师的粉丝众多,授课效果也非常地好。可以说,有了辅导班之后,司法考试的复习就不再是一条摸索之路,而是有章可循、有矩可蹈的了。像难记的商经,可能你一天也背不下几条来,但有了张海峡老师的商经口诀加上他课堂上的生动演讲,你的记忆就会很深刻,课下再复习的时候对照讲义口诀,很轻松地就能记下来。再如理论性超强的刑法,就算你法条倒背如流做题时仍旧对不上号,如果学习的时候配上韩友谊老师的讲解,就能让你轻轻松松地把易混易错的知识点牢牢记住,考试的时候不考则已,一旦考了,只要会心一笑就可以了~虽然辅导班的价格不菲,一个学校的全程班都要20000元以上,并且大多需要脱产上课,但司考天下网建议有条件的同学去参加辅导班,效果是很明显的。
当然我不是在给辅导班做广告,重点在这里呢:辅导班确实很有效果,但动辄两三万的支出(再加上食宿,费用更为惊人),脱产上课,而且好老师大多集中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大城市,想听老师亲授就要搬去大城市上课,这不是每位同学都承受得起的。于是,司考天下开始为考生提供辅导班的录音,满足无法上辅导班的朋友的需求,而且价格很低,全部的录音只需400元(2012年可能调整价格)。
如今,录音已经是一个司法考试的考生必备的辅导资料之一,很多朋友先报了辅导班,但很多知识没有听懂,然后再购买一份录音资料补课,而且还可以弥补当地学校师资的不足。因为我们提供市面上所有学校的全程授课录音下载,包括但不限于万国、三校、海天、律政、新东方、新起点、新九洲、政法英杰、中律(LG400)、众合、中法网、法律教育网、指南针、华胜学校等。
第三篇: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方案五大攻略
2012年司法考试备考方案五大攻略
——(2012-6-26 11:25:04)
一、明确卷面题目难易程度的分布规律,做到有的放矢
司法考试试卷题目设置要求分为上、下限:上限为具备科学性、合理性要求;下限为不出常识性错误,整体要求是不出常识性错误,当然,科学、合理不可能完全做到。这也是司法考试制度完善过程中的现阶段所决定的。
卷面试题难易程度的分布(也就是600分的构成要求):
1、容易的题目为150分,这块题目是受过基础教育的人都可以答对的。
2、不容易的题目占150分,这是要经过法学教育、司法考试培训,或者关注于国家法制进程、思维和视野开阔的普通人士也可以答出来的。
3、较难的题目是150分,这部分题目对考生而言能否通过司法考试都取决于此。
4、难的题目有150分,这部分题目考生答对的可能性很小。即便是同一个专业、同一个领域中的著名学者也未必能做对。考生通过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决定一个考生命运的是较难的题目所占的150分。所以当一个考生考到450分,他肯定是状元了,不是全国状元,也是地区状元。
二、明确题型设置,多选题、不定向选择题决定考生命运
单选题在国家司法考试当中占150分,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占300分。单选题设置技术简单,考生答题正确率也高,在单选题、主观试卷当中考生普遍(不管是否通过)分数成绩悬殊很小,真正拉开考生之间差距的是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这部分题目设置溶入了我所说的不容易的、较难的和难的题目。
我经常把单选题比喻为花样滑冰项目当中的常规动作;而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就是“自选动作”了。决定于一个花样滑冰选手是否能脱颖而出的是自选动作的难度和稳定,决定考生是否能通过国家司法考试要看他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的正确律。我几年前就提倡一个想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单选题要有持续、稳定的高正确率;多选题目和不定项选择题要有充分、超常的发挥”。如果一个考生不解决好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正确率忽高忽低、不稳定的状态无从谈起通过司法考试。至于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选择题更深入的属性这里不谈。
三、关于辅导用书和历年真题
关于辅导书的阅读我将分上、中、下有三篇文章具体去谈,是针对六、七、八三个月考生备进程作以指导的。读书大家都会,但是真正读“出来”,不为辅导书所困、所扰、所疲、所厌不是一般考生可以做到的。国家司法考试之所以难通过辅导用书阅读量过大是其原因之一(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还是录取率)。辅导用书科学、合理的运用谈起来容易,做起来非常难。辅导用书只有和历年真题结合好对通过司法考试才有帮助。
关于历年真题。历年真题大家一定要给予充分重视,历年真题中包含了司法考试的所有考点,将司考真题研究透了,你便掌握了司法考试的命题方式、命题特点等等。对于司法考试的考生来说,司考真题是十分重要的。
四、关于培训班
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说培训班的作用已经不仅仅是帮助考生学习的一种途径了,它更是对考生的一种心理安慰。说到到底需不需要培训班,这并没有什么定论,但是如果想快速通过
司法考试最好还是参加一个辅导班。但是培训班也是分优劣的。地方分校规模小的培训班一般不会有什么作用,如果你只把这样的培训班当做一种心理安慰,那么可以选择。如果你是真的想学到东西,那么你不妨参加大型的面授培训班。没有这种条件的考生也可以去一些权威、专业的司法考试培训网看看。
五、多做历年真题带动阅读和思考
阅读只可能使一个人的思维处在理解的状态,大多数人至少如此,所以有时我说阅读是被动的。要想带着问题去阅读只有做题,而且是做历年真题。历年真题可以使考生对辅导书的阅读从理解的状态升华到思考的状态,升华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状态。我在做真题时候,是先做一遍真题,接着听真题讲解,启发我对命题思路及规律的进一步思索,使被动的阅读变为主动。
孔子的千古名训“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怠。”辅导用书阅读只能使考生停留在学的层面;重点法条记忆、辅导书的理解只能使考生徘徊在思的范畴;而怠和惘的问题依然存在,无从解决。恰恰只有“阅读辅导用书、记忆重点法条再紧密结合历年真题演练、研习才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使考生“学而思”融为一体,“怠”和“惘”的问题自然迎刃而解。以上是我对以往关于司法考试备考观点的集中总结,在这里衷心祝愿看过我这篇文章的考生能够得到一点点启发,并在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当中取得圆满的成绩
第四篇:2013司法考试黄金备考攻略
2013司法考试黄金备考攻略
行军打仗讲究战略战术,学习备考亦是如此。下面小弟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当年的备考攻略,希望对大家备战2013年司法考试有所帮助。首先声明,纯属个人经验之谈,仅供参考,欢迎交流,谢绝人身攻击。
一、备考战略
战略上要渺视司考,战术上要重视司考。
1、思想上,要舍得!司法考试的复习一定要学会放弃,不要贪多求全,而是应该把重点知识掌握得非常准确。
关于这点,参加过司考的考友自然知道,没参加过的随便做一下司考题库内的历年真题就会有体会。个人感觉,出题老师越来越刁钻,设置的陷阱那是防不胜防。如果知识点掌握不够准确,很容易被老师忽悠。今天考试我就被民法老师的那个“其”打败了,因为直接关系到要选哪个选项。这是个考代理的单选题,考点我是非常清楚的,但不明白这个“其”究竟指的是“甲”还是“丙”,最后要靠句子里用的标点符号来推。虽然才1分,但咱不能不明不白被“其”了,对不?
2、行动上,要坚决!要根据自己的状况,制定符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把时间规划好,但不要把时间划分得太细,不要把目标订得太高,否则,很容易在自己达不到设定目标时,打击自己。同时,应该根据距离考试时间的远近和自己的复习程度,适度调整复习计划。
二、备考方法
每个人的状况不同,这就导致了别人适用的方法,自己不一定适用。不过,还是有些共通之处的。
1、学习资料
三大本一定要有。用途是查疑解惑,当字典来用就可以。一般人不可能都看完还都能消化的。(我买来基本不看,有东西需要查时看一下。当时报的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旗舰班里包括三大本精讲班,结合着历年真题,由辅导老师对考试所涉及的知识点进行全面、系统讲解,着实省了不少时间。记得他们q是800086007,朋友们不妨试试看。但往年确实有很多真题直接就从三大本里搬来考了,确实让人很郁闷。我考试的时候可是杀死了很多脑细胞才能得出答案的。)
真题解析一定要有。真题解析每年12月出,用途主要是了解老师的出题角度和刁钻程度,只要买一本当年真题的单行本解析就足够了。市面上五花八门出的解析很多,但只有这本最正宗。(其它的解析,我也乱七八糟买了一堆,但有些至今都没翻过一页。)
2、辅导资料
授课讲义一定要有,音频或视频资料多听一些。
辅导书不一定要有,但像独角兽司考网校老师的授课讲义一定要有。原因是辅导书为了抢占市场往往出得很早,对新增法条的收录是很不全面的,随之而来的就是教材内容跟不上形势变化,这在一些重点学科上表现就更加突出。而老师的授课讲义因为紧贴大纲和即将临近的考试,实用性和针对性是非常强的。
最好找一些授课老师的音频或视频资料多听一下。主要原因是
其一,有些知识只能通过老师的口头讲述才能知道,有些知识是不写在书上,也不写在讲义上的,却是理解某个知识的关键。同时,好的老师的授课既能起到强化自己掌握知识的效果,还能免去自己翻书翻到昏昏欲睡之若。此外,听有些很优秀的老师的授课,是一种享受。你能感觉到他/她的激情和他/她想帮助你的心,在不知不觉中,知识已经被你吸收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钟秀勇、杨帆、吴鹏、张海峡等等老师,绝对会让你感受到学习法学的乐趣。
其二,可以利用零碎时间(乘车或做其它事时),同时听音频资料,加强刺激。相当于多了复习时间。因为听一次的效果,即使是集中听力去听,也还是会有可能遗忘的,但如果反复听,则强化了记忆。
3、复习顺序
部门法之间是相通的,如果掌握到其中的联系,一门弄明白,相关的其他部门法知识点就省力很多。我个人的经验是:先对部门法排一个复习顺序,再按顺序集中精力对每个部门法集中突破。可以停一段时间不学习,但一定要集中足够的时间去专门对某个部门法进行系统的学习,知识积累到一定程度,自然就融汇贯通了。
建议的复习顺序:
民法==>商法==>民诉==>三国
刑法==>刑诉
行政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宪法==>法理==>法制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4、真题练习
真题不是做得越多越好,关键是掌握其考察方法和磨炼自己的应试技巧。
真题虽然已成为历史,但其价值却不是任何模拟真题可以代替的。做题时不要太看重结果,要看过程。要思考一些问题并找到解决方法,要对每一个选项都要问:为什么错?为什
么对?错在哪儿?陷阱在哪儿?有什么规律?自己的弱点又在哪儿?有什么方法可以防止自己不在考试时犯下同样的错?这时候,上面提到的那本SFB真题解析书的作用就显现出来了。
在司法考试真题做过一次后,再过一段时间再重做一次,再分析。这样,最多三次,就把自己可能在考试中出的状况做出全面评估了,接下来,就要进行针对性训练。
5、辅导班
个人认为,视自己情况而定吧。有时间有精力有财力还是建议去上一下的。毕竟可以接受相对系统的训练。当时报的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全程旗舰班,的确省了不少银子。(*^__^*)嘻嘻„„不过,一定要明白,参加辅导班只是一个接受系统教育的机会,不能保证一定能过的,因为关键还是在于你自己能不能配合,有没有努力。
6、做题技巧
推荐一种答题方法,至少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丢分。
第一步,确定题目需要的结果。选正确项就用V代替,选错误项就是X代替。在问题旁边做个相应的记号,即,我们常说的打勾打叉。
第二步,对每个选项进行判断。错的就在错的文字上(注意不是在这个选项后面哦)打叉,对的就在选项后打勾。(这样,也可以提高后来检查的效率)
第三步,看一下题目上要选勾还是叉,再在相应选项的序号上划个圈,表示这是答案。
第四步,答题卡上填涂时,只要选划了圈的就行。
7、时间掌控
卷1至卷3:因为都是选择题,个人的经验是:时间很紧张,基本上没有重做一次的时间,按照上面的答题方法,即使你不知道正确答案,但通过那种做法,至少是做了一次排除选择的过程,答案自然会出来。所以一次就要做好。如果遇到太难的题时,不要为难自己,差不多就行,咱不需要考满分的,为了一个1、2分的题而用去5~10分钟太奢侈了。如果确实想考验一下自己,不妨做个记号,等所有题都做完了,回过头再好好对付它。
卷4:最好先做第1题和最后一题,然后选择自己最拿手的开始做,这样时间上容易掌握,还不会被不会做的题目吓到,影响到做其它题的心情。然后再介绍一下我做案例题的方法:总的原则是先看问题再看案例,问题不是一下子全看完,看一到两问,然后看案例相对应的一部分,回答。然后再接着看下面的问题,再去看案例。这样,案例看完题也答完了。这种方法特别适合今年的这种考法(因为前面的问题跟后面的案例情节没什么关系了)。请一定要注意根据不同的类型选择相应的解题方法。
第五篇: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攻略——前辈高见
2014年司法考试备考攻略——前辈高见
2014年司法考试的大幕已经拉起,司法考试开始时时刻刻牵动着每位考生的心。如何有效地复习备考,无疑是摆在“司考一族”面前最现实的问题,也是每个人最为关心的话题。那么,那些成功走过司考的前辈有何高见呢?我搜罗了多位过来人的心得体会,与大家分享一下,希望能对大家2014年司法考试的备考有所帮助。
在备考的心理状态方面,良好的备考心态是做好司法考试备考工作的前提;通过考试,取得资格对于考生至关重要,特别是对于众多面临毕业的大学生,直接关系着“饭碗”问题,重要性和急迫性不言而喻;但是这种考试的压力,会对备考带来许多不利的影响,每一位考生都应当以平和的心态,简单的说就是“战略上要藐视,战术上要重视”,同时也要有必胜的信心和昂扬的斗志,全身心地投入到备考当中。所以,首先要树立通过司法考试的必胜信心,以‘不考则已,一考必中’的昂扬斗志投入到司法考试复习当中去。
在备考资料方面,复习时一定要紧扣大纲和教材。大纲确定考试的广度,而教材确定考试的难度。目前司法考试辅导的用书是数不胜数、鱼龙混杂;一本好的辅导书会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不仅使你浪费宝贵的时间,甚至误入歧途。司法考试指定用书是必备资料,该套教材具有权威性和针对性,其内容体现了司法考试的特点,阐述简洁;而且司法考试的题目都是以其为依据,考试题目不会超越教材的范围,同时对于一些题目的解答,也以教材的论述为准。因此,不论对于哪一个考生来说,一套指定用书都是必不可少的。
在复习的时间安排方面,考生应该尽早开始准备。受过法学专门教育的考生,应该找到往年的试题,看一看,做一做,检测一下自己的水平,摸清出题的套路;至于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应该先找到一套大学法学教材,大致看一看,打下理论基础。当然也不是备考时间越长越好,时间过长容易由于多次枯燥的重复而出现“夹生”,造成翻开书全知道,具体说起来搞不准,做题时似是而非的局面。确定合理的备考时间应该因人而异(不过感觉独角兽司考网老师所说的800小时还是很靠谱滴);根据司法考试的难度与通过比例情况分析,对于法律科班出身的人,备考的一般周期应该是3至4个月,非法律科班出身的人,备考的周期至少应该是5至6个月。
在复习计划方面,大家不妨尝试一种行之有效的“四阶段”的方案:
第一阶段,主要是仔细阅读司法考试指定用书,全面熟悉各种法律条文,最好按三个步骤进行。第一遍时速度可较快,先对基本法学概念、基础知识有初步认识。当时在朋友的推荐下,通过qq800086007报了独角兽司考网校的全程班,有老师的指点,速度不凡,效果同
样超乎想象。很重要的一点,是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视频,都是有同步字幕的,属于全国首家,其他的辅导班都没有这个功能,使学习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大家不妨也试试吧!第二遍时速度较慢,运用比较、归纳的方法分析总结重点内容。第三遍以较快的速度过一遍,做到温故知新,查漏补缺。看完教材之后开始看法条,并要结合教材看,做到真正理解。最后就是记住重点法条。大约需要1至2个月。
第二阶段,根据司法考试的分值分布和大项复习: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商法、国际法等再进一步复习,并针对前一阶段的薄弱环节继续深化。并对真题进行细致深入的研做。独角兽司考网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绝对是司考中的箴言!大家不妨慢慢体会。此阶段用1至2个月。
第三阶段,进行针对性的训练,包括第四卷的主观性练习,同时有意识地进行速度、答题技巧的练习,用2至3个星期。
第四阶段,全面再过一遍,并将前面三阶段暴露的问题彻底解决。
司法考试要考15门核心课程,内容纷繁庞杂,因此,复习侧重点的选择也是至关重要的。参加司法考试必须注意思维的转换,大学教师出题与司法考试出题的最大不同点,就在于题眼不一样,例如大学考试侧重考原理,而司法考试则更侧重现行法律规定,所以要对法条和司法解释融会贯通。
“求其上,得其中;求其中,得其下;求其下,必败。”司法考试绝不仅仅是拼智力、拼体力,非智力性因素在司法考试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抱定必胜的信念,日后的困难都不在话下。拿下2014年司法考试必是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