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冀质监发121印发《关于加强和谐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
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 冀质监发﹝2011﹞121号
印发《关于加强和谐质监建设的实施
意见》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大力推进和谐质监建设,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省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谐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一日
(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和谐质监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建设和谐质监,推进全省系统科学发展,服务全省和谐社会建设,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谐质检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现就加强全省系统和谐质监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为总揽,加强全省系统和谐质监建设,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营造良好环境,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整体合力,为法治质监、科技质监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全面履行质监职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建设和谐质监中最根本、最活跃的因素,充分发挥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讲大局、顾全局,忠实履行职能,做到以人为本,监管为民。
——坚持开放包容。借鉴吸收一切有利于质监事业发展的文明成果,充分尊重质监事业发展的历程和规律,逐步理清质监系统内外的各种关系,求同存异,包容并蓄,在团结融合中提升质监整体效能。
——坚持改革创新。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承和创新质监事业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历史经验,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思路,激发创造活力,破解发展难题,使质监事业发展保持蓬勃生机。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兼顾法治质监建设、科技质监建设、和谐质监建设,促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兼顾质监系统内部与外部、当前与长远、微观与宏观,调动一切有利因素,努力使内外各个方面、各种关系、各项因素实现和谐统一,达到相辅相成、互促互补、共同发展的和谐状态。
(三)总体目标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文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对外协调配合、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促进质监运行机制科学规范,文化建设卓有成效,整体效能充分发挥,合心、合力、合作的质监大家庭局面基本形成,实现全省质监系统各级、各单位、各项工作发展的和谐统一;干部职工素质全面提高,行政能力明显提升,创造活力不断增强,实现全省质监系统干部职工自身发展与质监事业发展的和谐统一;质监履职能力显著增强,质监事业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产品质量需求和监管能力不足的矛盾得到有效缓解,实现质监事业发展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和谐统一。
4等工作,提高全社会质量法律意识。(法规处牵头负责)
(二)加强文化建设,提升质监软实力
质监文化是和谐质监的精神基础,是质监系统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谐的精神纽带。质监文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先进文化的方向,以满足干部职工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构建团结融合、充满活力、更加开放的质监文化建设体制机制,繁荣发展质监文化,不断增强质监事业软实力。
构建质监文化体系,建设质监文化家园。加强质监文化探讨和研究,构建以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和形象文化为主要内容的质监文化体系。总结提炼质监系统核心价值观、工作方针、目标战略等精神理念,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理念,塑造创新发展的思维方式,不断赋予时代新内涵。制订质监干部职工行为、窗口服务、文明用语等规范,使全系统具有共同的行为准则。完善质监视觉识别系统,塑造统一鲜明的质监形象,提高质监系统在全社会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机关党委牵头负责)
推动质监文化传播,增强全系统凝聚力。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宣传系统先进典型,发挥文化灵魂、先导和浸润作用,用先进文化凝聚人、塑造人和激励人。构建传播机制,创新传播手段,推动文化教育活动广泛开展,大力弘扬“以质取胜、保国安民”的理念,持续激发干部职工“忠于职守、勇于负责、严格把关、保国安民”的精神,培育提炼质监核心价值观。构建文化宣传平台,紧密结合各项工作,开展质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宣传质监文化理念,塑造质监新形象。构建文化交流平台,促进质监系统内部多层次文化交流,推动质监文化对外交流,有效发挥质监文化凝聚作用。(办公室牵头负责)
深化质监文化实践,服务质监事业健康发展。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创造良好条件,打造质监文化品牌,构建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培育文化建设人才队伍,推动干部职工文化自信、文化自觉、文化自强,为质监事业发展提供文化保障。加大文化建设财力物力投入力度,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建立图书馆、阅览室,营造以事业留人、以文化留人、以感情留人的质监和谐人文环境。广泛开展具有质监特色的主题活动,组织健康的文体活动,推动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建设,创造一批表现质监工作、具有质监特色的文化作品,不断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机关党委牵头负责)
加强融合整合联合,促进合心合力合作。签订并落实合作备忘录,加大与检验检疫系统的合作力度,加强与外省市质监局的学习,共同搭建交流互动、信息共享、合作互惠的和谐业务交流平台,深入开展大质检文化建设,努力构建合心、合力、合作的局面。加强工作联合,推广先进检测技术,统一检测方法,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提高服务效率、监管效率、资源效率,共同为保证我省质量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加强队伍建设,增进团结和睦
8处牵头负责)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和谐社会建设
加强质量安全监管,维护质量安全,是质监部门的首要职责,是建设和谐质监的根本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产品。推进质量兴省战略实施,创新质量工作机制,优化质量工作环境,全力加强质量管理,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健全质量评价激励机制,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保证体系,推进产品质量管理和技术创新,严把原材料进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质量关,生产群众满意、百姓放心的高质量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产品日益增长的新期待。(质量处牵头负责)
坚决打击假冒伪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畅通产品质量咨询、诉求渠道,充分发挥12365、政务大厅、报刊网站等窗口平台作用,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妥善解决消费者对质量问题的投诉,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以及调解、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食品、日用消费品、农资、建材、家电等关系百姓利益的产品为重点,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和执法打假力度,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及时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结果,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保障人民群众产品对质量的知情权,让群众吃得安心、买得放心、用得顺心。(稽查局牵头负责)
加强风险管理,筑牢质量安全防线。全面建立风险监测、风险研判、风险预警和风险快速处置机制,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避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质量问题,排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因素。建立健全食品、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及时搜集风险信息,进行科学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产品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按照分类与分级兼顾、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完善产品食品安全、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各种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统一高效的应急信息平台,不断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和水平。(食品处牵头负责)
(五)加强对外协调,营造良好环境
良好的外部环境是质监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是建设和谐质监的重要内容。全省质监系统必须牢固树立讲大局、顾全局的意识,以开放包容的胸怀和学习借鉴的心态,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协调,争取各方支持,增强工作合力,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质量工作格局,努力营造质监事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争取各级党委政府支持,服务地方发展大局。各级各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紧密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融入,找准位置,积极作为。深入开展质量兴省活动,建立健全合作机制,推动质监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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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
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
《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铜陵市质监局机关党委
2010年7月9日
全市质监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局党组印发的《全省质监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实施意见》(皖质党组字„2010‟23号)和中共铜陵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办„2010‟26号)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开展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质监系统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创新的良好氛围,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习型党员干部队伍,构建富有活力的党建新格局,推动党组织更好地发挥加快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
(三)基本原则。立足我系统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学以致用、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推动我系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先学一步,做重视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表率;坚持创新学习载体和机制,提高学习效果。
二、学习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邓小平理
论和科学发展观等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把各级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分别建设成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堡垒、领导集体和骨干力量。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
鉴别力。加强党的优良传统、优秀文化教育,带头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三)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党章党
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增强遵守党纪国法、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决策的自觉性。
(四)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知识。学习当前经济社会建设
所必需的知识,立足工作岗位,自觉学习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努力成为本领域本行业的行家里手。
(五)总结实践中的成功经验。从实践中、从人民群众的劳动创造中汲取思想营养,不断总结实践经验。学习借鉴好做法好经验,提高工作水平。
三、学习方法
(一)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全面实行
“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学习方法,努力实现从知识积累向提高能力的转变、从个人学习向团队学习的转变、从
灌输式学习向研讨式学习的转变。紧密联系质监实际,有机地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丰富和拓展本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二)深入抓好四个结合。把理论学习与调查研究结合起来,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学习型机关建设结合起来,把“请进来”学与“走出去”学结合起来,把加强学习与推进质监事业发展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融汇贯通。
(三)不断丰富和完善学习载体。充分发挥党组(党支
部)中心组学习的引领作用,举办好每月一次的机关干部学习会,结合需要开展主题学习教育,广泛开展推荐书目、集中宣讲、经验交流、树立典型、节日活动、传统教育等喜闻乐见的系列学习活动,力争围绕一个专题、推动一项工作、实现一步跨越。
(四)不断加强学习阵地建设。加大必要投入,积极创
新学习的平台。要完善党员活动室建设,充分利用内部刊物、板报、宣传栏等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交流活动,探索网络学习新模式,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让学习成为快乐之事,实现学习效益的最大化。
四、完善制度
(一)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严格执行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每年集体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8天的要求,认真开展学习研讨活动。
(二)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结合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完善“三簿”(签到簿、记录簿、笔记簿),抓好“四落实”(时间、内容、人员、效果),为党员营造日常学习的平台。
(三)认真落实学习培训规划。认真落实中《2009-2013
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
建设的意见》相关要求,分层分类抓好党员干部培训工作。
(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认真落实有关领导干部
到基层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的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脱产培训不少于110学时、每年调查研究不少于60天、每年撰写调研报告1至2篇。要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调研制度,结合工作制订调研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五)大力倡导党员个人自学。倡导“日读一小时,月
读一本书,半年一交流”,激发个人自学的内在动力,力求取得实效。
(六)强化督促检查与考评机制。机关党委要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加强和改进的具体要求。加强对学习情况的日常考核,积极探索学分制管理模式,建立“述学、评学、考学”制度。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情况纳入考核体系,适时开展评比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活动,树立良好的学习导向,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向纵深开展。
(七)建立健全学习成果转化制度。通过集体交流、媒体宣传、成果推价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更多地运用到党委、政府的决策中。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党组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负总责。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按职责抓好落实,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
(二)健全机制,强化考核。把学习情况与党员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同时,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各党支部每年1月底前向机关党委报送上一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学习计划。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机关党委、局办公室等负责宣传工作的同志要按照局党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作用,精心组织,深入报道全系统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好思路、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及工作成效。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营造浓厚氛围。
第三篇:和谐质监齐步走
和谐质监齐步走
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乐山检验检疫局结合实际,在加强自身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和谐检验检疫中创先争优,进一步提升了检验检疫新形象。
该局围绕创建“五个好”活动,在加强党组织建设上创先争优。一是抓好理论学习,建立了以专题学习教育为主、个人自学为辅的多种形式的学习制度。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了承诺宣言、评议讲评等管理制度。三是抓好作风建设。用作风树形象促工作,把对企业的麻烦减少到最低程度,对企业的要求落到最实处。四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认真开展行风评议等工作。
该局围绕“五带头”主题活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一是开展服务困难群众活动。制定服务内容和措施,开展一帮一服务困难群众活动。二是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着眼全局一盘棋”活动。制定争当“五带头”优秀党员承诺。三是规范党组织活动内容、提高活动质量,使每月一次的党小组生活会真正成为了党员学习教育、日常管理、联系群众的前沿阵地,成为创先争优的主战场。
该局以认真开展“窗口建设和证单质量提升活动”工作为契机,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激发干部职工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动力,努力为外贸企业营造“环节少、速度快、服务优、监管有效”的检验检疫便利环境。在全川系统内率先按ISO9000标准制定了《检务工作规范》,在检务大厅配置了3套窗口对讲系统;印制了服务指南、设置窗口建设政务公开专栏和意见箱,向社会承诺和接受监督。
该局在促进和谐检验检疫同时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一是加强机关文化建设,组织职工积极参与四川局文体活动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增进沟通与了解。二是构筑凝心工程,力所能及解决职工后顾之忧。为职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三是关爱帮扶,促进社会和谐。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率队到峨边、夹江等地看望困难群众,把慰问物资和慰问金送到群众手上。《中国国门时报》
第四篇:冀质监函﹝2012﹞50号(定稿)
冀质监函﹝2012﹞50号
关于印发河北省质监系统《农资打假春苗行动 暨质检利剑护农启动仪式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省局《农资打假春苗行动暨质检利剑护农启动仪式活动方案》印发各单位,请保定市局、涞水县局及有关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其他各市县局参照总局和省局方案组织相关活动。各市“农资打假下乡”启动情况3月1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总局方案附件3)3月1日、3月8日、3月15日、3月22日、3月29日前报送。
附件一:河北省质监系统“农资打假春苗行动暨质检利剑护农”启动仪式活动方案
附件二:质检总局《关于下发<2012年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方案>的通知》
联系人:马云龙、贾大亮,电话:67568170、6756817
1二〇一二年二月十日
(依申请公开)
附件:
河北省质监系统“农资打假春苗行动暨质检
利剑护农”启动仪式活动方案
一、活动宗旨
贯彻落实省委第八次党代会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下发<2012年质检利剑“农资打假下乡”行动方案>的通知》部署,充分发挥质监部门在“促和谐惠民生”的职能作用,以“农资打假下乡、质检利剑惠农”为主题,组织开展“进千村、入千户、抽千样”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综合运用监督、执法、检测手段,把农资执法打假工作深入到田间、农户,有效发挥质监部门在农资打假中的主力军作用。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上午。
三、活动地点
涞水县人民广场。
四、出席人员
1、拟邀请国家质检总局执法司领导参加;
2、拟请省局宋振华局长、王晓桦副局长出席;
3、拟请保定市政府有关领导;
4、请省局监督处、稽查局相关领导;
5、涞水县政府有关领导、涞水县质监局领导及执法人员;
6、邀请部分名优农资生产经销企业;
7、邀请新闻媒体。
五、活动现场及内容
活动现场总指挥由保定市局领导担任。
1、主会场活动内容:启动仪式;锣鼓表演;农资名优产品展销;假冒伪劣产品辨别知识宣传;质量标准、计量、法规知识宣传咨询;免费检测农资产品;接待农民朋友农资咨询、投诉等。
2、服务农户现场:技术人员到田间地头现场讲解农资产品质量、标准、标识知识,免费检测农资产品;执法人员接受农民朋友投诉、发现农资打假案源。
六、启动仪式议程安排
仪式拟请省质监局稽查局李振林局长主持。
1、县政府领导致辞;
2、省局监督处通报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3、省局稽查局通报农资质量违法案件;
4、名优企业代表宣读质量承诺倡议书;
5、县质监局农资打假小分队代表发言;
6、为打假小分队授旗;
7、省局领导讲话;
8、总局领导讲话;
9、各级领导在会场参观、指导。
七、任务分工
(一)省局工作
1、省局稽查局制定活动方案。
2、省局稽查局邀请总局执法司领导。
3、省局新闻中心邀请质量报河北记者站及省级新闻媒体。
4、省局监督处通报农资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5、省局稽查局通报农资质量违法案件。
6、起草执法司领导讲话、省局领导讲话。
7、准备质量、标准、法规知识宣传材料。
(二)市局工作
1、邀请市政府领导。
2、邀请市级新闻媒体和辖区内名优农资生产企业。
3、协调人员和执法车辆,组织执法人员方队,帮助县局安排布置现场及做好接待保障工作。
4、活动前在相关媒体发布活动信息。
(三)县局工作
1、向县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并邀请县政府领导参加。
2、邀请县级新闻媒体和辖区内名优农资生产企业。
3、负责组织协调会场布置、现场保障、秩序维护及锣鼓表演等工作。
4、活动前在相关媒体发布活动信息。
5、负责接待新闻媒体、生产企业。
6、设立12365举报投诉台,介绍有关法律法规,现场受理投诉举报,发放宣传资料。
7、起草县政府领导致辞、县局农资打假小分队代表发言。
8、制作农资打假小分队旗帜,安排旗手。
9、做好总局及省局领导接待住宿等工作。
第五篇:鄂质监发〔2007〕77号
鄂质监发〔2007〕77号
关于印发《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局制定了《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1— 全省质监系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提升我省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增强工作紧迫感和使命感,本着既治标又治本的原则和全面强化、重点整治、长短结合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地从源头抓质量,不断加大质量监管力度,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营造有利社会氛围,全面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我省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湖北成为中部崛起战略支点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产品:食品、消费品。消费品要突出实施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
(二)重点单位: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媒体曝光过的企业、生产假冒伪劣的黑窝点。凡涉及安全类产品质量
—2— 违法行为的企业,不论规模大小,一律作为重点查处。
(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地区,无证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区,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安全类产品存在区域性问题以及重点敏感、易出问题的产品生产、加工比较集中的地区。
三、整治目标
坚持打击与整治、扶优与治劣、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打基础、重长远、抓眼前”的工作定位,强化监管力度,完善监管机制,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狠抓大案要案,全面加强以食品为重点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通过四个月的集中专项整治,实现以下目标:
(一)食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企业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证获证率达到100%(有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换证率、年审率达到100%;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标准覆盖率达95%以上;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得到落实,企业承诺率100%,获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100%具备产品自检能力。
(二)以区域监管为载体的食品安全长效监管体制和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基本建立,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率、巡查到位率、获证企业监管率、执行标准登记率、食品添加物质备案率、委托加工备案率达到100%。
—3—
(三)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取得明显成效。严厉打击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的黑窝点;帮扶一批具备一定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整合做大一批具有区域性集中加工特点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坚决关闭一批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90%以上的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食品加工小作坊数量逐步减少。
(四)消费品等工业产品基本解决无证生产问题。对家用电器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开展治理整顿,特别是对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加大整治力度。10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获证企业生产产品的抽查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其中大型企业达到95%以上,中小企业平均达到85%以上;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五)我省重点消费品和食品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更加科学有效,消费品和食品生产行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企业信誉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增强。一般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明显下降,不发生重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注重过程监管。加大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管力度,是保证消费品和食品安全的关键。一是运用生产许可、认证认可、开业报告等手段,严格市场准入,提高企业产品
—4— 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同时,加大无证查处力度,保护消费者和取证企业合法权益,推动消费品和食品工业提档升级。二是关口前移,强化源头监管。各级质监局要明确责任,严格监管,督促引导辖区企业全面落实证后监管制度,特别要强化企业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和生产过程监管,确保取得生产许可证及获3C认证的企业不出问题。三是集中开展小作坊整治,对达不到质量安全卫生基本条件的必须限期改造,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必须在限定区域内销售。四是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加大监督抽查的力度和覆盖面,及时公布抽查结果,鼓励好企业,鞭策差企业,体现政府部门的引导作用。
(二)集中统一组织消费品和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打假行动。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集中时间,统一部署,上下联动。一是严厉打击食品生产企业无证生产、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二是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婴幼儿配方乳粉、小麦粉、大米、酱油、醋、灭菌乳、巴氏杀菌乳、碳酸饮料、矿泉水、纯净水、方便面、饼干、冷冻饮品、白酒、葡萄酒和啤酒等16类食品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消费品生产企业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在行动中端掉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公布一批问题严重的
—5— 企业和案件。对涉嫌触犯刑法的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对证照不全的生产企业要移交相关部门,同时将情况报当地政府,特别是“三无”的食品生产企业要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取缔,净化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三)加大扶优扶强力度。一是充分发挥中国名牌、国家免检、湖北名牌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措施的扶优扶强作用,通过媒体正面宣传,树立我省消费品和食品生产企业的形象,增强老百姓的安全意识。扶持规模企业做大做强,打造我省消费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业的龙头和中坚力量。二是充分发挥质量、计量、标准、认证等职能优势,鼓励大企业带小企业,为中小企业实现联合重组创造积极条件和良好环境。为生产加工企业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三是全面推动产品认证。普及和宣传认证知识,大力推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3C认证和绿色产品认证等国际通行的体系认证,加强认证监管,规范认证行为,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在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出口中的作用。四是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建设。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电子监管网络,不断扩大网络覆盖面,有效遏制消费品和食品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五是开展生产企业从业人员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免费培训十万名企业从业人员,组织编写并免费发放《食品生产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指南》。
(四)严格落实责任制和问责制。要按照食品质量安全区域
—6— 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定区域、定岗、定人、定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五)加强监管基础建设。一是加强督查、督导。整治期间,省局派出工作组深入基层,对消费品和食品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各地也应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查督办。二是加强检测能力建设。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检不了、检不出、检不准、检得慢”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管一线检测设备建设,提高检测技术水平和检测能力。三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开展消费品和食品加工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和执行标准清理工作,对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标准予以作废。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采标总体水平。四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发布质量竞争力指数,建立诚信档案。对守法经营、质量过硬的企业加强宣传,提供优质服务;对管理薄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和巡查力度;对制假售假企业,要依法处理,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曝光。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采取新闻发布会、访谈、领导讲话等多种形式在各种媒体对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产品质量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开展送法下乡(入企、进社区)活动,将《特别规定》印发、张贴到乡镇、街道、社区和企业,掀起学习质量法律法规的高潮,提高全社会质量法制意识。
—7—
五、工作安排
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为8月10日-8月31日。主要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质监系统内传达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责任单位: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向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全国质量工作和专项整治会议精神,争取地方政府对工作的支持。(责任单位:各地方局)
3、提出本地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调研报告和整治方案,上报地方政府和省局。(责任单位:各地方局)
4、广泛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省各级新闻媒体宣传《特别规定》和专项整治方案,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65,开展送法下乡(入企、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法规处)
5、通知全省获证的消费品和食品生产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提高企业自律意识。(责任单位:各地方局)
6、全省统一启动十万名生产加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培训教材统一为《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巡查指南》、《食品生产小作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指南》,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省局人劳处、法规处、监督处、食品生产监管处、各地方局)
—8—
7、从8月20日起,组织开展以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消费品和食品、打击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打击消费品生产企业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为主的专项行政执法活动。(责任单位:省局稽查分局、各地方局)
8、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辖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状况,宣传名优食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省局办公室)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时间为8月20日-11月20日。全面启动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六项工作措施。全省系统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统一行动、统一宣传的原则,开展三次集中行动。1、8月20日-9月20日,开展市场准入集中检查。对辖区内无证企业、未按规定办理审查报告、变更、换证的获证企业实行统一督促,集中办理,发放一批生产许可证,注销一批生产许可证。组织对重点区域内的酒类、粉丝、食用油、月饼、肉制品、蛋制品等产品实施专项监督抽查,并结合我省实际对部分重点消费品进行专项监督抽查。组织获证企业公开质量承诺。(责任单位:省局监督处、食品生产监管处、各地方局)
9月10日起统一开展一次为期10日的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无证生产、未按规定办理审查报告、变更手续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局稽查分局、各地方局)
宣传重点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市场准入制度及其对区
—9— 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企业质量保证能力提升的作用,公布取证企业名单和注销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发布质量信息和集中行动成效。
督查工作的重点是:掌握本地产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实施情况,包括辖区企业取证率、换证率、取证企业质量状况、无证查处情况,对集中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2、9月21日-10月20日,开展管理制度集中检查。对辖区内消费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证后监管七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标准、委托加工、食品添加物质等)、未按规定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原材料验收、过程记录、设备、环境、人员持续符合法定要求)、未按规定落实强制检验制度(出厂检验、“*”号项目检验、对比试验)的,统一督促,集中办理。对全省食品添加物质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完成消费品和食品加工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和执行标准清理工作。组织对酒类、食用植物油、月饼、肉制品、蛋制品及部分消费品等重点产品实施专项监督抽查。(责任单位:省局标准处、监督处、食品生产监管处、各地方局)
9月21日起统一开展免费检测周活动,免费为消费者提供食品检测服务。(责任单位:省局监督处、各地方局)
10月10日起统一开展一次为期10天的集中执法行动,重点查处滥用食品添加剂、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消费品生产企
—10— 业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未落实管理制度以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严重违法行为。(责任单位:省局稽查分局、各地方局)
宣传重点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食品添加物质使用情况和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电子监管网络建设情况,发布质量信息和集中行动成效,曝光“黑窝点”。
督查工作重点是:掌握本地消费品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集中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3、10月21日-11月20日,开展小作坊集中整治。对总局在《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的意见》中所界定的:“固定从业人员较少,有固定场所,生产条件简单,从事传统、低风险食品生产加工活动(不含现做现卖)的没有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或个人”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全面整治,重点是要落实十六条监管措施。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免费发放《食品生产小作坊质量安全生产指南》,提高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意识;认真落实三项基本监管制度,一是基本质量安全卫生条件改造,达不到基本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否则不得生产;二是限制销售范围,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销售范围不得超出县级行政区域,严格限制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三是公
—11— 开承诺,小作坊必须向社会公开承诺不使用非食品原料,不滥用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做原料,产品不进入商场、超市销售,不超出承诺区域销售,确保食品最基本的安全;强化食品生产添加物质的备案;对于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用原料和滥用添加剂造成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必须坚决打击。(责任单位:食品生产监管处、省局稽查分局、各地方局)
宣传重点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小作坊监管制度,小作坊集中整治效果,曝光“黑窝点”,发布质量信息和集中行动成效。
督查工作重点是:掌握本地食品加工小作坊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集中行动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时间为11月21日-12月10日。主要做好以下2个方面的工作:
1、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2月1日以前上报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方局)
2、省局将对专项整治进行检查验收。(责任单位: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形象,关系改革开放大局,必须高度重视,科学应对,加强工作,掌握主动。全省质监系统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
—12— 抓落实。省局成立了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当地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单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省局组建了专项行动工作组,加大对全省专项行动的督办和检查,对行动缓慢、有令不行、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方局,省局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遗盲点的立体监管网络。二是建立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生产经营者是产品质量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体系。三是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应对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充分认识舆论导向作用,转变观念,掌握信息时代的新闻宣传艺术,树立政府舆论导向的权威性和科学性。以正面报道为主,利用各种新闻媒体掀起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高潮。整治期间,邀请新闻媒体参加整治行动,进行跟踪采访报道;各阶段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召开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引导消费;对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要及时予以曝光,扩大专项整治工作的社会
—13— 影响。
(四)统筹安排,全面做好各项业务工作。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在实施过程中,一是要注意方式方法,讲究效率,科学组织,统筹安排,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实施。二是把整治活动和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既要突出重点,又要兼顾全面,通过专项整治,促进生产许可、强制检定、定期检验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三是职能机构之间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增强整治效果。
(五)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一是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集中人力、物力,统一查处时间、统一查处对象,形成全省系统一盘棋的工作声势。二是在执法检查工作中要严格执行省局“六条禁令”等一系列执法纪律,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坚决杜绝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严禁以收代罚,以罚代刑、罚过放行,搭车收费。三是及时报送工作信息。要指定信息报送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报送工作信息。每周至少报一次动态信息,每阶段的工作小结和集中检查期检查小结、典型案例要在阶段性工作结束后五日内上报省局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情况要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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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产品质量
食品安全
整治
方案
通知
抄送: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
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2007年8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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