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课后测试
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闭
课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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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单选题
1.以下承担主体责任的是()√
A债委会 B主席行 C副主席行 D银监会
正确答案: A
2.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内向银监会报告上一季度债委会工作情况。A10日 B15日 C20日 D25日
正确答案: B 多选题
3.进行金融债务重组,应具备以下哪些条件()√
A企业出现较为严重的财务困难或债务危机,预计不能偿还到期金融债务 B企业产品或服务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市场份额,具有一定的重组价值 C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和金融支持政策
√ D债务企业和债权银行金融机构有债务重组意愿
正确答案: A B C D
4.金融债务重组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通过()方式,帮助企业实现解困。√
A收回再贷 B调整贷款利息 C展期续贷 D市场化债转股
正确答案: A B C D 判断题
5.符合债委会组建条件的困难企业涉及的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均要加入债委会,统一行动。正确 错误 正确答案: 正确
√
第二篇:1196号文: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课后测试
1196号文:关于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测试成绩:100.0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债委会是由债务规模较大的困难企业()以上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的。√
A二家
B三家
C四家
D五家
正确答案: B
2.债委会重大事项的确定,一是经占金融债权总金额()以上比例债委会成员同意,二是经全体债委会成员()同意。√
A三分之一,过半数
B二分之一,三分之二
C三分之二,过半数
D三分之一,三分之二
正确答案: C
多选题
3.债委会是由债权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起成立的()组织。√
A协商性
B自律性
C临时性
D长期性
正确答案: A B C
4.债委会应当按照()原则开展工作。
A市场化
B法治化
C公平
D公正
正确答案: A B C D
5.《债权人协议》内容包括()√
A债委会组织架构
B议事规则
C权利义务
D共同约定
E相关费用
正确答案: A B C D E
√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直(民办)各中小学校:
近日,随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安发改物价〔2020〕378号)、《#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安教基〔2020〕235号)文件的出台,我市中小学正全面推进课后服务工作,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课后服务内涵,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重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不是简单的“延时”放学。各中小学校要从“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出发,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公益惠民非营利性、学校为主的原则,创新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统筹做好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的组织模式和良好的家校互动机制,深入宣传课后服务政策措施,通过调查问卷、家长会等方式,充分了解学生、家长需求;从学生、家长实际需求出发,结合本地本校实际,集思广益,精心设计课后服务内容,满足不同学情、不同兴趣学生的需求,真正把好事办实办好,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
(二)强化纪律意识、底线意识,严明课后服务工作纪律。
1.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搭车”收费。根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安发改物价〔2020〕378号)规定,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是每生每月最高不超过80元,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收取其他费用。课后服务产生的各类人员(含外聘人员)费用开支均包含在课后服务生均费用内。课后服务中开展社团活动的,学校要全面审核相关费用,除必要的耗材费由家长自愿、自行购买外(成品归学生所有),严禁“搭车”收费。课后服务均应使用学校内部场地,成本由学校负担。
2.严格执行课后服务收费管理制度。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安发改物价〔2020〕378号)要求,对课后服务收取的费用开具收费凭证,不得跨学期收取,必须纳入学校财务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按规定所收取的课后服务费使用情况应主动公开,收费多少、多少人上课、多少人领取补助,都应给参与课后服务的家长算清楚,课后服务费用收、支情况应当定期在校园醒目位置或校园网站向家长公布,主动接受学生家长监督。
3.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校要从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角度,科学设计课后服务内容和形式,打破原有行政班级建制,以课后服务“课程超市”形式供学生、家长选择,让每个孩子都能从中受益。严格规范课后服务的内容和形式,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严禁用课后服务时间以原行政班开展集体教学、上新课;严禁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课后服务。各中小学校安排学生上午开展集体教学活动不宜过早,原则上初三不得早于7:30,义务教育学段其他年级不得早于7:50。禁止对学生入校时间搞“一刀切”,学校要考虑家长实际需求,合理制定门岗管理制度和校内管理制度,满足提前到校学生的入校学习、活动需求。
4.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家长关切。各学校要紧密家校联系,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对课后服务工作中家长的意见与建议,要高度重视、及时回应,切实把课后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
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
县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扎实推进全县银行业金融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县纪委、县监察局和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银行业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银行业监管工作和银行业自身行业工作,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规范银行业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进一步转变行业作风,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确保银行业系统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和廉洁自律,为实现银行业的跨越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业和艰苦奋斗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xxx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决策部署,突出抓好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理想信念和党的纪律、典型案例四个专题教育活动,加强 党性修养锻炼,奠定廉洁从业的思想道德基础。突出重点,将中层以上领导干部、重点岗位人员作为教育的主体。创新教育形式,坚持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既运用有效的传统教育形式和方法,又采用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新形式、新方法,如采取以案说法等,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要通过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工作的任务,提高对反腐倡廉形势的认识,坚定反腐倡廉斗争的决心和信心。
(二)加强监督检查,为银行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新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坚决贯彻上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严肃查处对党的决议和政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的行为,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二是严格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保证其顺利实施。三是建立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健全协调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三)进一步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结合银行业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特别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要立足于服务“三农”,让金融服务给老百姓带来实惠。严格杜绝信贷管理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杜绝以贷谋私的行为或不给好处不贷款,给了好处乱贷款的行为,或不严格贷款“三查制度”,因个人私利而放松对贷款资产的管理。(四)严格落实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公车、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和违规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对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购房、用车方面谋私,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敛钱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要坚决纠正并视情节做出组织处理。
(五)不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对涉及工作全局以及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大额信贷审批、重大建设项目审定等,要严格按照职责范围和决策程序办理。要认真落实《信访条例》,做好群众信访投诉的查处工作,充分发挥效能监察和社会监督员的作用,自觉接受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
(六)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结合行业实际,重点抓好五项专项治理工作:一是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规范信贷管理流程。二是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金融行业之间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三是深入开展自身行业效能监察工作,不断完善行业管理监督约束机制。
(七)依法依纪查办案件。重点查办行业内滥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特别是贷款发放中收取手续费、违规审批发放贷款等严重违规行为。
(八)积极推进银行业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利用现有传媒资源,把网络、刊物、信息及廉政文化相关活动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阵地,与企业文化相融合,加大廉政文化的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网点、进企业、进家庭,开创行业廉政文化建设新局面。
(九)积极推进行业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和完善行风、政风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问题,突出行风评议效果。
(十)要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党总支部和党支部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要认真组织和坚持党委民主生活会和所在支部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十一)法人机构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认真履行“三会一层”的各工作职责,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协作,职责分明,工作不乱。特别是县联社正处于工作转换时期,更要加强党的建设,切实保证队伍不乱,工作不跨,思想统一,稳定发展。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齐抓共管。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坚持“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 员和部门其他负责人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原则,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不出问题。部门负责人、班子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落实,对因不负责任、失职、失察造成不良影响,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或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干扰办案的,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严格奖惩,狠抓落实。把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并与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等结合起来进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
第五篇:4-2-17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做好信贷支农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做好信贷支农
工作的通知
(银监发„2004‟19号2004年3月28日)
各银监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4‟1号)和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加大对农业和农村的信贷投入,支持粮食生产,支持农民增加收入,现就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做好信贷支农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积极做好信贷支农工作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指出,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中存在着许多矛盾和问题,突出的是农民增收困难。农民收入长期上不去,这不仅制约农村经济发展,而且制约整个国民经济增长;是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重大问题。各地农村信用社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支持粮食生产、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农民增加收入,作为业务经营的首要任务。要深入了解农民、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准确把握现阶段农村生产和消费市场的变化规律,因地制宜地制定信贷支农的政策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改善贷款方式,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二、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支持春耕生产
当前,春耕生产正在进行当中。为保证春耕生产所需化肥、种子、农膜、农药和农机具等生产资料的购进,支持春耕生产,支持农户发展政府鼓励的、符合市场需求的、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农产品,农村信用社要根据春耕和农业生产的资金需要,认真做好吸收存款、扩充股金工作,要积极压缩、收回非农贷款,努力增加支农资金来源,及时调度资金,确保春耕生产资金需要。各级联社要及时做好资金调剂工作。资金不足的信用社,要及时向人民银行申请支农再贷款,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好支农再贷款。农村信用社要改进对种粮农户和粮食主产区的金融服务,加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的发放力度。发放春耕备耕贷款时,严禁指定购买单位、扣收股金、以物抵贷等行为。农业、农民贷款比重较大的地区,允许农村信用社年中存贷款比例适当扩大。农业比重较大的地区,农村信用社新增贷款的70%左右要投向农业、农户;其它地区也要相应增加对农户、农业的贷款比重。在民间借贷利率较高的地方,农村信用社要特别注意增加对农民的贷款投放。
三、严格贷款管理,确保支农重点
农村信用社在积极支持春耕生产的同时,要适应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需要,拓展信贷领域,把支持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着力点放到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上来。农村信用社要根据资金能力、市场需要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安排好贷款顺序。首先,要保证农民种植粮棉油的生产费用需要。其次,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加快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着力支持优化品种、优化品质、优化布局,提高产品质量和加工转化,支持农户多种经营。第三,积极支持农村经济组织引进、开发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充分发挥其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结构的作用。第四,要结合农业结构调整,择优支持以地区资源为依托、产品有销路、还款有保证的、以公司带农户为主要形式的产供销一条龙、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实现龙头带基地、基地带农户的良性循环,推动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第五要择优支持有市场、有效益、能够增加农民收入的农产品企业、批发市场、合作组织等各种类型、各种所有制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第六,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要根据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需要,在优先解决农户种养业资金需要的前提下,扩大农户贷款范围,积极开办农民需要的住房、教育、耐用消费品等消费性贷款,支持农民外出务工。
四、进一步完善贷款方式,改善金融服务
农村信用社要适应农民对信贷资金的需求额度逐步加大的形势变化,不断总结小额信用贷款的经验,在加强风险防范的前提下,适当扩大信用放款额度和支持范围,方便群众,及时满足农民从事种养业、农副产品加工、运输以及消费等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要注意以信用为基本条件,严把信用贷款证发证关;完善贷款证台帐管理,严把事后监督关,充分发挥小额信用贷款的作用。要注意做好小额信用贷款证的年检及更新工作。
各地要按照灵活、方便、安全的原则,完善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当前,对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农户生产资金需求,可以适当扩大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对具有一定生产能力的贫困农户也可以采用联保方式给予支持。同时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注意进行贷款品种和方式的创新,以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
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推行“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活动,培养信用示范户,提高农民的信用意识,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利用信贷资金发展生产,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要创造条件,通过建立、完善客户经济档案和账户管理,加强对农民贷款的跟踪调查,尽快建立农户、个体私营经济组织的信用咨询系统。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试行组建农民贷款担保基金,建立农民贷款担保体系,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注意发扬信用社贴近农民的优势和走村串户的优良传统,深入农户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农户的生产、生活资金需求,认真做好信贷支农基础工作,充分发挥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要努力完善信贷、资金结算等服务方式,大力开展中介业务,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五、坚持贷款公开和利率优惠政策,接受群众监督
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继续执行农户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农户种植业贷款利率原则上要少浮动或不浮动,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要坚持贷款公开制度,实现贷款发放计划公开、对象公开、额度公开、利率公开,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健全信贷岗位责任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健全信贷岗位责任制是农村信用社保证支农工作、保证贷款质量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基础。要通过贷款责任制,建立信贷人员发放“三农”贷款数量、质量考核制度,把扩大农户贷款面、解决农民贷款难和收回到期贷款作为信贷人员重要考核内容。要正确处理贷款责任制与支农的关系,分清责任,加强考核,以调动信贷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农村信用社既要支持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又要加强贷款管理,依法收回到期贷款,降低不良贷款比例。降低对农户和企业的贷款风险,要立足于对农户和企业还贷能力和资信的实地了解。地方政府要尊重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自主权,逐步建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为农户贷款扩大生产经营创造条件。
七、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信贷支农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级农村信用联社主要负责人在做好改革深化工作的同时,要集中精力抓好对农村信用社的行业管理,组织和督促农村信用社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改进对农户和农村经济的服务。要及时指导、检查农村信用社支持春耕生产情况,帮助基层信用社解决问题。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农村信用社及时总结过去信贷支农工作的经验、教训,针对农民、农业、农村对信贷服务的实际需要,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努力改进金融服务,协调和督促农村信用社做好信贷支农工作。同时,要坚决维护金融机构经营自主权,防止借款人逃废债务,监督农村信用社降低不良贷款比例。
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