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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3年大事记(最终版)
编辑:夜色温柔 识别码:20-340589 11号文库 发布时间: 2023-04-07 09:32:34 来源:网络

第一篇: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3年大事记(最终版)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3年大事记

二月

20日 东莞理工学院与东莞市东升工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书。21日 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西教授签发了《关于举办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公办民助二级学院)的请示》。

三月

10日 广东省教育厅粤教规[2003]50号文《关于东莞理工学院设立二级学院的批复》,同意成立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

24日 经东莞理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由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安少华负责主持和协调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筹办工作,抽调朱志德、林世俊、冒云辉等同志负责城市学院筹办的日常事务。

四月

拟定《城市学院章程》(讨论稿)。

8日至11日 朱志德、冒云辉同志对浙江省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工大之江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四所有代表性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进行考察学习。

16日 拟定物流管理专业教学计划初稿。17日 编写在校教师名册。

20日 向东莞理工学院申报一号教学楼使用规划,保证所有班有专用教室。20日 编写2003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

21日 拟定《城市学院课酬发放暂行规定》初稿。

21日 拟定《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工作条例》(讨论稿)。22日 巡视一号楼状况、制定一号教学楼装修申请。29日 制作城市学院简介。30日 第一学期教师需求分析。

五月

制定一号教学楼410多媒体教室装修计划及招标。上旬 拟定《城市学院对考试成绩评定的规定》初稿。

1日 在东莞理工学院中层干部会议上,朱志德同志作了《城市学院筹备工作进展暨赴浙江考察学习的汇报》。

1日 上呈《关于城市学院第一学期教学工作若干问题的请示报告》,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任务、教师及排课、教室、教材等问题。1日 下达本、专科教学任务。

中旬 东莞理工学院设备办公室刘新生主任对我院工作人员进行固定资产管理方面业务培训。

12日 为做好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向东莞理工学院院领导及院组织人事处上呈《关于招聘城市学院工作人员的请示》。

13日 印刷城市学院2003年招生简章,数量为1万份。

13日 向东莞理工学院院领导、教务处、总务处上呈《关于一号教学楼使用及部分修整工作的报告》。

16日 为了让更多的学生、家长了解我院的情况,让教职工更多地了解城市学院的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有益的建议和意见,特向东莞理工学院院领导上呈《关于在学院网站主页上设置“城市学院”链接的申请》。

六月

1日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大厅装修工程竣工验收。3日 制作城市学院教师招聘简章。

17日 《城市学院课酬发放暂行规定》定稿。中旬 城市学院办公室搬迁。

下旬 学生办公室主任丘永辉同志到城市学院报到。

七月

1日 在庆祝建党82周年暨表彰先进大会上,城市学院朱志德同志被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10日 因一号教学楼有一些课室及其附属设施状态不佳,课室的基本配备不能满足教学要求,特向院总务处上呈《1号教学楼课室整修报告》。

7日至11日 城市学院新聘用人员参加与成教部联合举办的为期一周的新聘用人员学习培训班。16日 城市学院、科技产业公司、现代英语培训中心召开工作会议。会上,朱志德同志代表安少华副院长对城市学院、科技产业公司、现代英语培训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前期所做的工作表示肯定、感谢和表扬。

16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东府办复[2003]445号文《关于同意举办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的复函》。

17日-8月18日 城市学院进行首次招生。

17日 一号教学楼410多媒体教室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八月

18日 城市学院2003年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原计划录取540人,实际录取627人,其中本科共录取203人,最高分621分,平均分546分;专科共录取424人,最高分545分,平均分451分。本专科东莞生源与全省生源的录取比例均为9:1。

25日 城市学院召开了新学期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新学期的工作任务。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安少华和城市学院工作人员、科技产业公司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27日 落实2003-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课程表。

28日 东莞理工学院院领导与总务办工作人员一起全面检查一号教学楼维修情况及课桌、椅子到位情况。

29日 城市学院召开了学生工作专题研究会,商讨学生军训、招聘学生干事、学生贷款等事宜。

九月

制定一号教学楼409多媒体教室装修计划及招标。

1日 城市学院召开学习“国家助学贷款条例”专题会议,邀请学生处副处长何献青宣讲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具体的操作程序。

1日 城市学院当前急务报告:

1、机构设置,2、岗位设置,3、人事管理制度、4、聘用教学部主任及教务干事,5、申请教务办专用办公室,6、教学工作岗位设置。

2日 招聘学生干事,对应聘的学生干事进行全面的考核和面试。

3日 城市学院召开会议,研究学生干事人选事宜。同时,朱志德同志在会上传 达了9月2日在四号楼315会议室召开的党委扩大会议关于学习“三个代表”和“两个务必”的会议精神。

4日 城市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习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与会人员结合城市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讨论。

5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到省教育厅咨询申请《办学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及操作程序。

8日 城市学院办公室主任王玉同志到城市学院报到。8日 落实本学期教学任务安排情况并与相关系部建立联系。

8日至10日 对刘静、黄阳辉、郑颖、肖莉莎四名学生干事进行岗位培训。10日 召开迎新生工作模拟会议。

11日 召开院务会议,讨论办公室调整、机构设置、定岗等事宜。

11日 聘用古新生教授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工科教学部主任,徐中和教授

为经管部主任。

11日 东莞理工学院召开2003年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反腐倡廉专题报告会,我院林世俊老师与丘永辉老师荣获“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荣誉称号,王玉老师荣获“教书(管理、服务)育人优秀教师”荣誉称号。

12日至13日 城市学院第一届新生入学报到。

9月14日-10月10日 2003级571名新生在虎门沙角海军训练基地进行军事

训练。

15日 开会研究城市学院办公室调整规划及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16日 仲恺农业学院信息学院的领导到我院参观考察。

16日 经杨晓西院长同意,我院聘请徐中和教授为经管部主任,为方便其工作,特向东莞理工学院院领导上呈《关于徐中和教授住房的申请报告》。

17日 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城市学院行政临时负责人林世俊同志、办公室主任王玉同志及学生干事等一行6人到虎门沙角海军训练基地慰问军训学生。

18日 在东莞理工学院中层干部会议上,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西教授宣布城市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朱志德同志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支 4 部临时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林世俊同志为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行政临时负责人。

22日 部署二号楼教务办办公室及一号楼学生工作办公室装修等工作。22日 工科教学部主任古新生教授到城市学院报到。22日 编制城市学院教师名单。

22日 上呈《关于采取考试科目一定比例不及格办法的请示》。22日 制作多媒体教室管理和使用情况登记表及操作方法说明。23日 召开迎新生工作会议,研究2003级专科新生返校接待事宜。24日 教务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教务办公室定岗、定责等事宜。26日 二号楼教务办公室、一号楼学生工作办公室装修工程竣工验收。28日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在院南大门口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挂牌仪式。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杨晓西教授,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安少华为城市学院揭牌。

29日 城市学院2003级专科新生结束为期15天的军事训练,返校入住宿舍。30日 在大礼堂召开了2003级专科新生开学典礼。

30日 分专业召开2003级专科新生专业介绍会,古新生教授、林世俊副教授、王蓉讲师分别为“计算机及应用”、“物流管理”和“财务会计”专业的学生作了详细的专业介绍。

十月

城市学院人事分配办法酝酿稿。

拟定《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及发放(暂行)办法》(讨论稿)。

上旬一号教学楼409多媒体教室装修工程竣工验收。

8日 在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安少华的亲自带领下,城市学院院领导、教务办、学生办负责人及有关人员一起对城市学院开学第一天上课教师到位和学生考勤情况做了全面的检查。

8日 召开迎新生工作会议,研究2003级本科新生返校接待事宜。9日 城市学院全体教职员工自学教育部《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的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教发【2003】8号)等文件。通过学习,全体教职员工对独立学院的性质、办学机制及模式等内容有了更深的认识。

9日 开学第一天教学情况通报。

9日 制作城市学院学生考勤登记表、成绩登记表、请假申请表。

11日 城市学院2003级本科新生结束为期一个月的军事训练,返校入住宿舍。12日 分专业召开2003级本科新生专业介绍会,古新生教授、杨继学副教授、王玉讲师分别为“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学生作了详细的专业介绍。

13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总结前期工作,部署近期工作。

14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与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办负责人、学生工作办负责人召开开学情况碰头会。

15日 上呈《关于城市学院教务办公室购置文件柜和书柜的报告》

15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与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办负责人、学生工作办负责人开会讨论2004年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17日 城市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召开会议,部署安排2003级本科新生开学典礼有关事宜。

18日 经管教学部主任徐中和教授到城市学院报到。

20日 教务办及教学部全体人员召开教务办及教学部会议及布置开学典礼会场。

20日 在五号教学楼一楼阶梯教室召开城市学院2003级(本科)新生开学典礼。21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讨论关于早读、晚修考勤的奖惩制度,以及筹办城市学院2003年“城市之星”卡拉OK大赛和筹备城市学院第一届学生会、团总支等有关事宜,部署“然美杯”大学生辩论赛参赛事宜等。

21日 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在丘永辉老师的带领下,分组检查了城市学院学生宿舍。

21日 城市学院教务办工作人员、工科部主任古新生教授、办公室主任王玉与网络中心主任杨秋平及网管人员讨论“计算机网络"专业设置的可行性。

23日 城市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学习贯彻十六大三中全会公报精神。

24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开会讨论《关于重新申办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独立学院)的报告》有关事宜。

24日 学生工作办全体工作人员对应聘城市学院第一届团总支、学生会人员进行面试。

24日 教务办公室工作会议:讨论2004年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

26日 制作城市学院院领导办公室、城市学院党政办公室、城市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标识牌。

26日至27日 城市学院在卡拉OK厅举办城市学院2003年“城市之星”卡拉OK大赛。

27日 检查布置迎接省专家组对城市学院评估论证的各项准备工作。27日 制作学生工作和教学工作宣传橱窗。28日 省专家组对城市学院进行评估论证。

28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丘永辉老师主持召开了城市学院第一届团总支、学生会成立大会。

29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与成教部领导研究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成教部首届体育友谊赛的方案。

30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成教部首届体育友谊赛选拔赛筹备会。

30日 制作城市学院学生学籍卡、档案袋、试卷袋。

31日 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召开会议,部署安排2003年征兵工作的有关事宜。

十一月

3日 购置了10台联想开天M4600台式电脑和2台联想昭阳E360笔记本电脑。6日 在运动场举行城市学院、成教部体育友谊赛选拔赛。

7日 城市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在校外公寓和学生活动中心前招聘各部门干事。10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与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办工作人员开会研究2004年招生计划方案。

10日 东莞理工学院“同桌电脑青年杯”篮球联赛乙组赛事结束,我院取得了 男子组道德风尚奖和女子组亚军。

13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与办公室负责人、教务办负责人、学生工作办负责人开会讨论人事制度改革方案。

13日 “联通杯”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决赛在大礼堂举行,我院2003级计算机及应用专业袁政同学获得该次大赛冠军。

18日 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与办公室主任王玉同志到东莞市塘厦理工学校商讨联合办学事宜。

20日 东莞理工学院全体教职工在大礼堂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报告会。20日 第二学期教师需求分析。

20日 “然美杯”大学生辩论赛决赛在大礼堂举行,我院获得该次大专辩论赛的亚军,2003级汉语言文学专业刘哲同学获得“最佳辩手”的称号。

22日 城市学院、成教部首届体育友谊赛开赛。

22日至24日 城市学院办公室邵小海同志到韶关市参加省教育装备中心举办的《SBGL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系统》使用培训班。

27日 城市学院、成教部首届体育友谊赛开幕式暨颁奖典礼。我院获得了东莞理工学院2003年城市学院、成教部体育友谊赛团体第一名。此外,我院还取得了女子篮球比赛第一名、田径比赛团体第一名、乒乓球比赛团体第一名、男子排球比赛第一名、男子足球比赛第一名、拔河比赛女子组第一名,我院方泽敏同学获得了足球比赛“最佳球员”及“最佳射手”荣誉称号,黄德志同学和罗润如同学分别获得男子篮球比赛和女子篮球比赛“得分王”荣誉称号。

27日 进行期中教学检查。

十二月

1日 教务办公室工作会议:近期工作汇报,讨论新增专业及其教学计划。2日 城市学院院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及教务办全体人员开会讨论教学计划。3日 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城市学院行政临时负责人林世俊副教授与学院办公室主任王玉同志、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丘永辉同志开会讨论工资办法。

3日 在“振兴杯”排球联赛中,我院男女子排球队均获得亚军。4日 根据省委领导、省教育厅的指示,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刊登在《参考消息》2003年9月22日副刊上的《高等教育为何这么难?》等文章。全体教职工结合自身实际,踊跃发言,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有建设性的提议,同时对我国的教育制度和现状也有了更深的认识。4日 在“希望杯”足球联赛中,我院男子足球队获得道德风尚奖。5日 03级财会(1)班萧敏仪、袁建忠两位同学通过严格的入伍体检,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一员。03级财会(1)班为他们举行了入伍欢送会,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丘永辉同志及各部门老师等出席了欢送会。会上,朱志德同志代表城市学院向萧敏仪、袁建忠两位同学赠送了礼品并讲话勉励萧敏仪、袁建忠两位同学。9日 在四号楼315会议室召开新兵及新兵家长座谈会,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丘永辉同志出席了会议。9日 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办公室主任王玉同志、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丘永辉同志及各部门老师与我院入伍学生财务会计(1)班萧敏仪同学及其家长召开座谈会。

11日 佛山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院长李克和教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南海学院党总支书记、副院长王志平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陈金明科长一行三人到我院参观访问。

11日 我院在大礼堂召开考风考纪教育暨期末考试动员大会。大会由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主持,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安少华出席了大会并讲话,城市学院行政临时负责人林世俊副教授为全体学生作考风考纪教育暨期末考试动员报告,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丘永辉老师总结汇报了我院2003-2004学年度第一学期在军训、学习、文艺、体育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通过这次大会的召开,同学们对学分制度、考试制度等方面都有了更深的认识,一致表示要更加努力学习,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好成绩。

12日 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到省教育厅报送城市学院2004年招生计划及新增专业教学计划。

16日 教务工作会议。讨论2004年招生专业名称,规范问题;统计2004-2005 9 级课程及教师需求情况。

18日 城市学院工会小组成立,并上报东莞理工学院总工会。

18日 城市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城市学院行政临时负责人林世俊副教授、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丘永辉同志及教务办工作人员开会讨论拟聘教师名单及聘用要求。

24日 城市学院全体教职工参加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市委组织部在院大礼堂召开的东莞理工学院领导班子任职宣布大会。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林存德宣读了省委的任免决定,刘树基同志兼任东莞理工学院临时党委书记,杨晓西任东莞理工学院临时党委副书记、院长,钟剑辉任东莞理工学院临时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江水任东莞理工学院临时党委副书记,安少华、邹晓平任东莞理工学院临时党委委员、副院长。

26日 城市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会上,学院支部临时负责人朱志德同志就安全管理、期末考试、年终总结及元旦放假等事宜做了讲话,并对全体教职工年终总结考核事宜作了安排;学院行政临时负责人林世俊同志介绍了期末考试学生成绩总评的有关执行措施及对期末监考的有关注意事项做了说明。

29日 学生工作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例会,进行年终工作总结与工作考核。

30日 学院党政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与工作考核会议。30日 印发《关于放寒假及春节值班的通知》,编制城市学院寒假值班表。30日 城市学院2004-2005学年度教师需求情况定案。

30日 出台城院【2003】教字第2号文件《关于考试课程期终成绩采取相对评分法的规定(试行)》。

31日 印发《关于考试课程期终成绩采取相对评分法的规定(试行)》的通知。31日 教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召开年终工作总结与工作考核会议。

本学期

制定9个新增专业的教学计划:

1、企业管理(生产安全与管理方向),2、电子商务,3、会计计算机应用(高职),4、市场营销,5、物业管理,6、国际货运代理,7、社区管理与服务(社区文化管理方向),8、物流管理,9、城镇建设(城市规划与管理方向)。

第二篇: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超5000人

招生计划

自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新校区启用后,学校的学位、师资、宿舍、饭堂等资源都得到扩容。2012的本科计划翻倍,2013年东莞理工学院城市招生计划超5000名,与去年持平,新校区可容纳20000名学生同时生活学习。

专业亮点

新增土木工程等四个热门本科专业

今年上半年,经教育部批准,学院增设了建筑电气与智能化、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和土木工程4个本科专业(方向),这4个专业(方向)都是考生报考的热门,毕业生就业率较高。

报考建议

上2B线 第一志愿=录取机会大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处副处长孔增强介绍,目前该院在校生59%属东莞生源。2013年城市学院招生计划超5000,跟去年计划持平。根据2012的数据分析,凡是达到省公布的2B录取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录取机会是非常大的,基本为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对报考城市学院志愿的考生,如果想被理想专业录取,建议在第一组志愿中填报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同时最好加上服从专业调剂。

另外,今年城市学院设立百万奖学金:对考入城院分数超过上一批次(即广东2A分数线、外省当地二本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一次性颁发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中文、理科前10名的考生获得2万元优秀新生奖学金,其他考生获得1万元优秀新生奖学金;同时对城市学院录取的省内2B分数线的文、理科前10名的考生将一次性颁发1万元优秀新生奖学金。

第三篇: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党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一项基本任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使发展党员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中共东莞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在院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要把吸收师生员工中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第三条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具体工作程序参考《中共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见附件一)。

第二章 对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考察

第四条 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治主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和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队伍。对申请入党的师生应要求其向党组织递交书面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二)。党支部应根据申请人的表现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既不能过于苛刻,也不能失之于宽。要做到有计划、有措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进行推优。团总支讨论确定推荐名单后,填写《团员入党推优表》(见附件三)。

第五条 对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支部要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见附件四),并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和存在的不足,鼓励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约半年填写一次对入党积极分子全面考察的情况。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入党积极分子至少每2个月向党支部递交一份书面思想汇报(《思想汇报》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五)。党支部要及- 2 -

时将思想汇报装入《党员档案袋》,并按要求填写《入党申请人递交思想汇报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六)。

第六条 党总支(直属支部)要成立党章学习小组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同学进行教育培训,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每学期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每学期开学第3周、第18周分别将培训名单(见附件七)、培训工作小结报学院党校。

党章学习小组培训后要进行结业考试或提交学习心得,并按要求填写《党章学习小组学习情况表》(见附件八)。未经党章学习小组培训教育的,不能列为发展对象,不能推荐参加院党校集中培训。

第七条 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材料整理存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毕业时,应及时将材料交由学生处转给毕业生去向地党组织。

第三章 发展对象的教育考察预审

第八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在每学期开学第3周将列为发展对象的人员列入《发展党员计划表》(见附件九),报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科备案。逾期不报,视为本学期不发展党员,党总支(直属支部)须承担相应责任。

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党章有关规定,全面把握党员标准,- 3 - 既重点考察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思想素质,也要看其能否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拟发展入党的学生,还必须符合以下几个要求: 1.讨论发展的当年,其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原则上须在班级前50%以内;

2.讨论发展的当年须无不合格课程(含必修、必选课考试、考查、实习、毕业设计、毕业论文成绩);在校期间累计不超过3门不合格课程(重修后)。党支部须提交由教务处提供的成绩总表;

3.在校期间获得院级或院级以上的奖励或荣誉称号(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有突出贡献;

4.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九条 学院党校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20个学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和端正入党动机。学员在培训期间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记录本》(见附件十),培训后统一组织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未经过学院党校集中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的,不能发展入党。院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1月,培训对象是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每学期第3周上报的发展对象。学院党校培训的有效期为三年。发展对象在其他单位获得的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可作为集中培训的凭证,但- 4 -

时间须在三年有效期内。

第十条 为便于党组织全面了解发展对象的成长历程和思想认识提高的情况,党支部要及时通知发展对象写出个人自传。《自传》内容要求真实详细(《自传》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一)。

第十一条 党支部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审,党总支(直属支部)可通过函调进行(《函调证明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二)。各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函调工作,属东莞市范围的,也可直接派人(须为正式党员)外调,但不能由发展对象本人办理函(外)调事宜。如学生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中已有党员的,本人政治历史清楚,政治表现好的,可不再函调或外调,但必须出具有关说明材料(具体写法见附件十三)。教工发展对象原则上必须函调或外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综合政审材料》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四)。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或政审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第十二条 党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和个别了解,广泛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座谈会要由党员教师

- 5 - 或学生正式党员主持,并指定专人做好原始记录。听取意见的重点是: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现实表现等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半年内没有征求过党内外群众意见或超过半数认为其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入党(《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写法和具体要求见附件十五)。

第十三条 发展学生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预审;发展教工入党,由所在单位党总支审查后报党委办公室组织科预审。预审材料要用《党员档案袋》装好。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表》、《综合政审材料》、《外调政审材料》、《党内外群众意见原始记录》、《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学生发展对象还须附入校以来的《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成绩总表》和获奖证书复印件、《团员入党推优表》、《党章学习小组学习情况表》。

第十四条 经预审同意后,由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见附件十六),进一步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时间7天。教工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单位,学生发展对象公示范围为其所在系。对公示后反映的意见,党总支应及时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并报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科。

第十五条 公示期后,没有反对意见或有异议经核实后不影响发展的,党总支派人到学院办公室组织科领取《入党- 6 -

志愿书》,并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填写注意事项见附件十七)

第四章 预备党员的接收

第十六条 接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

1.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人要由2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指导被介绍人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

(2)切实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业务学习、个人经历、存在不足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并实事求是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意见”栏内,并明确表态是否同意其入党,是否愿意担任其入党介绍人。

(3)在讨论接收被介绍人入党的支部大会上,介绍人还要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介绍人仍要继续对其关心帮助教育。

2.审查《入党志愿书》

- 7 - 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1)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报告出席会议的党员数;(2)支委会报告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

(3)申请人汇报自己在《入党志愿书》中填写的内容;(4)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情况并表明意见;(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

(6)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注意事项:

(1)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大会方可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方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可统计在票数内。

(2)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申请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送审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和表决情况(应到数、实到数、有表决权数、同意数、反对数、弃权数)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预审材料,报党总支审查。

- 8 -

5.谈话

按照党章规定,入党申请人没有经过谈话的不能审批入党。根据院党委授权,各党总支负责对本单位学生入党对象进行谈话。谈话人必须是党总支正副书记、总支委员或担任系(院)行政职务的党员干部。申请入党的教工由院党委指定专人谈话。

谈话人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了解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和入党目的,对党的基本知识熟悉掌握的程度,对党员义务和权利的理解以及觉悟程度,从而考察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

(2)提醒入党对象要继续接受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入党后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要按时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内活动,勇于承担党的工作,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预备期满要及时向所属党支部提交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思想汇报等。

(3)谈话人要将谈话的情况写入《入党志愿书》“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进行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栏内,并在最后明确表态是否同意该发展对象入党。

6.审查

各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及材料,应及时审查,并召开总支委会议,逐个审查讨论,形成总支审查意见,填在《入党志愿书》相应栏目内,由总支书记签

- 9 - 章后报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科。

7.报批

以上程序完成后,党总支(直属支部)填写好《接收预备党员报告表》(见附件十八),连同发展对象所有材料报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科,报批时间距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原则上1个月内须完成审批工作。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未予审查报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超过三个月未审查报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重新开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问题,申请人本人要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

报批时间要求:每年的1月5日、4月5日、6月15日(注:此次会议一般不再讨论应届毕业生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10月25日前,为学生发展对象报批时间,教工发展对象可随时报批。

8.审批

学生预备党员统一由学院党委审批。学院中层以上干部(含中层)、副高以上职称和民主党派教职工由东莞理工学院党委审批。党委办公室组织科要及时将审批结果书面通知有关的党总支。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发展对象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审批。对未被批准入党的,党支部要告知本人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十七条 入党手续履行完毕后,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10 -

要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并及时更新党员的信息数据。

第五章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第十八条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党总支(直属支部)组织进行,院党委也可结合党内重大纪念活动组织进行。

第十九条 预备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和介绍人汇报思想。预备期满半年时,党支部必须对其进行半年考察鉴定,并填写《预备党员半年考察鉴定表》(见附件十九)。该表作为预备党员转正时必备材料上报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科。

第二十条 预备党员应在预备期满前1个月,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暨预备期思想汇报》(写法及具体要求见附件二十)。无特殊原因预备期满超过3个月,本人未向党组织递交转正申请,则不能按期转正,视情况按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党支部接到预备党员转正申请后,应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预备党员要在会上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各方面的表现。支委会要说明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

- 11 - 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表决通过,表决方法与接收预备党员大会时相同。

第二十二条 预备党员的转正经所在党总支讨论审查,并填写《预备党员转正和处理情况报告表》(见附件二十一),报院党委审批。

第二十三条 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党总支必须在2个月内完成审查报批工作,党委或授权审批部门必须在1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要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第二十四条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组织要及时将所有入党材料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党员毕业时,由学生处转给接收单位。

第六章 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和纪律

第二十五条 各级党组织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发展党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要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把好“入口关”。要客观公正地考察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党员标准和程序发展党员,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党委要对有关责任者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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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要选配好党总支和党支部书记、以及总支和支部委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工作到位和工作质量。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要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学生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作用,学生正式党员可作为支委承担党员发展的材料组织、管理等工作,条件具备时可选配一定数量的专兼职组织员,充实发展党员工作的力量。发展党员各个环节的工作都要落实责任到人,及时讨论和审批,杜绝疏漏和延误。

第二十七条 院党委每学年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党总支(直属支部)的发展党员工作进行检查,并采取适当方式在全院党内通报,作为党组织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二〇〇七年元月一日施行。过去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和解释,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均以本办法之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院党委办公室组织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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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金融与贸易系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金融与贸易系

关于我系本专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安排

各位老师、各位毕业班学生:

经系部会议决定:我系本专科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做如下安排:

1.本科毕业生到校时间为6月1日,6月2日正文定稿,正文一式两份(用夹子夹好)由每个小组组长统一收齐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于6月4日上午交系部黎老师处。6月4日上午10:30统一集合的人才之星照毕业照。6月4日下午论文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6月4日晚上聚餐(地点另行通知)。

2.本科毕业论文及相关资料应在6月7日上交:①论文电子版,有各班班长统一收齐交黎老师处;②纸质版论文及附件资料由各位同学交给自己的指导老师:论文一式两份(不装订、用夹子夹好,但硬皮应填写好)。附件均由夹子夹好,顺序按附件要求做。③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总结、实习日记等均交给指导老师。④毕业论文纸质版各位指导老师应在6月10日前交任炼处。

3.专科毕业生请于6月8日回校与指导老师商定答辩事宜,6月11日上午10:30照毕业照,6月11日下午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6月11日晚毕业聚餐(地点另行通知)

专科生届时上交材料包括:①毕业实习鉴定表;②毕业实习调查报告(2000字),需包括以下内容:[实习的目的、内容,实习单位的生产工作情况、管理情况及对员工的要求,实习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情况];③实习周记至少15篇(每篇500字以上);④实习总结(1000字左右)

[实习的收获与体会,对母校教学实习工作的建议]

专科毕业实习相关资料应在6月8日交给指导老师,各位指导老师应在6月10日前交黎贺桃处。

金贸系 2010年5月24日

第五篇:东莞理工学院

2012年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简章

上传时间:2011-11-29

2012年我校继续招收本科插班生,招生计划共200名,插入2010级本科班。

一、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人员可以报考:

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外省生源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省生源就读外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4.广东省户籍且在报名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月1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证(指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的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等学校专科在校生;

2.非广东省户籍的高等学校专科往届毕业生(以户口簿信息为准);

3.2011年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因作弊被取消各科考试成绩并被禁止下参加本科插班生考试的人员;

4.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时间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

1.预报名。2012年1月4日至7日(共四天)为网上预报名时间,考生通过互联网登录,进入“广东省本科插班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阅读相关报考规定、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录入报名信息,获取预报名号和设定密码。逾期不再办理预报名手续。

2.确认报名。2012年1月8日至1月10日(共三天,8:30-17:00,中午照常上班)为网上报名确认时间。考生本人须持有关报名材料亲自前往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或报名点校验报名材料、进行电子摄像(不能戴眼镜),确定身份信息并在招生院校或报名点打印《广东省2012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右上角上签名确认。

报名确认地点:东莞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行政楼1A-204室(先凭预报名号交费,广东户籍往届毕业生需核对毕业证),1A-206室(电子摄像,审核材料,完成确认,提醒:准考证请考生本人关注广东省考试院网站上相关信息并自行打印,准考证无须盖章)。

(二)考生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正反面复印件(A4纸复印);

②最后学历成绩单原件,须加盖院校教务处公章(必须为红章,复印件无效);

③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院校招生办公章(必须为红章,复印件无效),并用红笔在本人名字前打“√”); ④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2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摄像后打印,右上角签名);

⑤体检表(体检表有效期:2011年11月4日-2012年1月10日,逾期无效,请务必按时体检)。

2.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与正反面复印件(A4纸复印);

②毕业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与复印件(A4纸复印,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地址: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二楼,电话:020-37626800);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及考生本人信息页复印件(A4纸复印);

④经考生本人签名确认的《广东省2012年本科插班生报名登记表》(摄像后打印,右上角签名);

⑤体检表(体检表有效期:2011年11月4日-2012年1月10日,逾期无效,请务必按时体检)。

3.服义务兵役退役的高职高专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要递交的材料:身份证、普通高职高专毕业证、民政部门颁发的士兵退役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4.考生可在考试院网站上下载《广东省2012年高等学校本科插班生招生体格检查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进行体检,报名确认时须向招生院校提交体检结果(体检表有效期:2011年11月4日-2012年1月10日,逾期无效,请务必按时体检)。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

招生学校负责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不允许文理科交叉报考。

今年各报名点实行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往届毕业生考生的专科毕业证(网址http://.cn/xlcx/lscx.jsp)。由考生通过短信等方式获取查询码,再由报名点工作人员现场上网查核。

(注:专科毕业证验证方法

1.属2001年以来毕业的专科毕业生,在报名信息确认前必须获取进行学历证书查询的查询码,获取查询码的方法(每组查询码只能使用一次,2元/条,不含短信通信费):中国移动用户发送短信020至1065800883077(客服电话:4006125880),中国联通用户发送短信1020至106555822077(客服电话:10102580)。考生发出短信后,系统一般在3分钟内可将查询码发送到用户的手机上。考生向报名点提交已获取的学历证书查询码,由报名点立即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信平台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http://.cn/xlcx),输入“专科毕业证证书书编号+姓名+查询码+验证码”进行在线查询验核。

2.属1991年-2000年毕业的专科毕业生可先在报名确认前自行登陆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后,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学信平台后免费查询本人学历。在报名点由考生本人凭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在报名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提交验证结果。)

符合报考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应及早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本人的专科毕业证。若在“学信网”上无法查到专科毕业信息,应及早到广东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学历鉴定部进行学历验证,考生必须在正式确认报名结束前提交验证结果。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名考试费:每人200元。

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的招生考试科目为五门,其中省统一考试三门,高校自主考试两门。省统一考试的三门为《政治理论》、《英语》和《专业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包括《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管理学》、《教育理论》、《艺术概论》、《民法》、《生态学基础》和《生理学》,高校可根据专业特点选择其中一门。

考试各科满分为100分,五科总分为5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省统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考试范围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并于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考试内容,按本科院校二年级教学大纲(并参考专科教学大纲)和对本科插班生入学的基本要求,着重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这些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普通高校本科插班生招生考试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星期六)至11日(星期日)两天,具体安排见下表: 201

2全省分设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原广东教育学院)五个考点,考生的考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考生须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熟悉试室分布情况。

统考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评卷,考生必须在答题卡右上角粘贴考生条形码(横向粘贴),用自备的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客观题对应信息点,用自备的黑色字迹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上答主观题。各题目不按指定位置答题或超出答题范围的,该题答题无效。考生答题时不得另附答题纸。因用笔不当造成答题字迹模糊影响评卷效果的,其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专业课由招生学校评卷。考生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发送至各招生学校。考生不准查分,不准查试卷。

四、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省招生委员会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类和英语类专业划定。其中,文史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大学语文》、《民法》、《教育理论》、《管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理工类专业包括全省统考的《高等数学》、《生态学》、《生理学》等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体育类、艺术类、英语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工作由省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招生学校根据考生德、智、体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填报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的,将根据考生志愿及成绩情况单独划线。

五、入学收费标准

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六、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本科插班生为国家任务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本科插班生入学后,由招生学校进行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经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插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插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七、毕业与就业

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并轨后的本科毕业生相同。

附件:2012年东莞理工学院本科插班生招生专业信息

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2003年大事记(最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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