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行政监管申请书
行政监管申请书
编号: :
我(单位)现向 申请 行政监管,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行政监管申请人名称/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电话: 住址/地址: 邮编: 电子邮箱: 邮编:
第二篇:化妆品行政监管.
化妆品行政监管
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化妆品的需求和品质要求越来越高。根据体制改革的整体部署,保证人民群众在化妆品消费和使用中的健康和安全,将成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我国现行化妆品监管法规体系还不完善,部分地方机构改革尚未到位,而我国化妆品消费群体和消费市场却在不断扩大,这就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创新监管思路,直面化妆品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本版刊登的两篇文章,不论是监管方式的探讨,还是完善法规的建议,都是为了确保监管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加强化妆品监管,希望对接手这一职能时间不长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有所参考。
一、化妆品的概念及监管方面的法律规定
化妆品是以涂抹、喷洒或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如表皮、毛发、指甲、口唇等)起到清洁、保养、美化或消除不良气味作用的产品。该产品按使用对象,可分为男用和女用;按添加的有效成分名称,可分为芦荟系列、美白系列等;按适用部位,可分为护肤系列、发用系列等;而在日常监管中,主要是按一般用途化妆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进行分类的。这里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对于一般用途化妆品,我国主要采用备案制管理,即《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中规定的“企业生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应提供下列资料和样品,并于产品投放市场后2个月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对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监管则较为严格,《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条中明确规定:“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方可生产。” 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章中的十一个条款中,有九个条款就是关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规定,具体包括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卫生安全性评价、批准审查程序、批准文号的转让等。
二、化妆品被监管对象的特点
目前,化妆品的经营和使用环节主要集中在商场、超市、便利店、小商品批发市场、药店、化妆品专卖店以及美容院、美发店、宾馆、洗浴中心、足疗保健店等场所,其他经营环节还有网上销售、电视直销、传销等。结合执法实践,笔者认为,化妆品的被监管对象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一是数量多,分布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广泛的使用范围以及其较大的利润空间,加之无需特许经营,使得不少商业经营者将经营化妆品作为赢利的必备部分。这就使得不管是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还是药店、宾馆、洗浴中心,只要是有消费者光顾的地方,随意一条街道,随便一个摊点,都有可能出现化妆品销售、使用的状况。由此可见,化妆品的被监管对象不但分布广,而且数量极大。
二是不稳定,易转产。基于以上原因以及我国化妆品行业竞争的激烈性,一些中小化妆品经营企业极易消亡。这些企业在经营中的投入较小,小本经营的特点使其在无利可图或发现其他投资渠道以后,很容易转产或者退出市场。笔者在执法中发现,有些违法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几天前还存在,而当执法人员再次检查整改情况时,已经是人去楼空了。这就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造成了一定困难,使得监管范围内化妆品企业的底数长期处于不断浮动之中,且浮动量还比较大。
三是从业人员流动性大,总体素质偏低。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从业人员的资质没有明确规定,且目前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行业标准,因此不论化妆品从业人员有无专业知识,只要懂得基本的营销和使用都可以上岗,这就使得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美容美发店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且流动性极大。而正因为这种较大的人员流动性,再加上多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小成本经营,所以很难对从业人员开展系统的培训,因而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偏低,客观上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执法工作带来了困难。
四是一些小型美容美发场所“名不副实”。在实际监管中笔者发现,一些小型美容美发店经常是白天大门紧闭,而晚上则灯火通明,可以说是“挂着羊头卖狗肉”。尤其是在城乡接合部或是一些狭窄偏僻的里弄、村落里,这样的美容美发场所不在少数。因其性质特殊,因此给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新问题。
三、化妆品监管领域出现的新问题
一是婚纱影楼中化妆品使用的监管。目前,对于婚纱影楼中使用化妆品的行为,还没有引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重视,但婚纱影楼中化妆师的化妆行为,对整个影像拍摄效果具有重要影响,也是其能够吸引消费者从中赢利的重要环节。一组照片的拍摄完成,化妆时间要占去整个工作的三分之二,而这些化妆品都是直接涂抹于人体皮肤的,其质量的好坏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对于婚纱影楼中各种化妆品的购进、使用问题必须予以重视;最好是出台规定,明确将婚纱影楼中化妆品的使用纳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范畴。
二是对于化妆品标签的规定尚需改进。《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化妆品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
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具体到实践中,这里的“小包装”较难认定。笔者在执法中发现,很多以玻璃瓶或塑料瓶为容器的化妆品,其在销售时都带有一个纸制的外包装,在目前的政策法规下,只要化妆品纸制外包装上标注有生产日期、有效期限,即使玻璃瓶或塑料瓶上无此标注也算是合格品。而消费者在日常使用时,一般并不保存化妆品的纸制外包装,使用一段时间后再想了解其保存期限就很困难。在美容美发场所这种情况也颇为常见,这就容易出现监管空白,因为这些场所使的化妆品是否超过有效期,在纸制外包装丢弃的情况下很难认定。建议有关部门应对这里的“小包装”予以适当明确。
三是对无固定时间和场所的化妆品经营行为难以监管。无固定时间和场所的化妆品经营一般表现为在城乡庙会式集贸市场、城市公园内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新春年会、日用品展销会上的经营行为等。由于化妆品无需特许经营,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如果购买到了不合格的化妆品一般都无从寻找销售者,自身权益自然无法得到保障,这就需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事前监管,那么怎样监管,又是摆在执法人员面前的一个新问题。
四是多头监管存在,使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执法工作存在掣肘。根据化妆品法规和一些部门规章规定,卫生、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都有权对化妆品进行监管,相互之间的政策法规及工作之间的协调配合或多或少会出现矛盾甚至纰漏,因此,自然也会造成监管中的新问题。
五是抽验化妆品的难度相当大,抽验范围受到限制。由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是超市、商场等经营场所直接的颁证部门,因此行政相对人对我们实施的一些监管措施重视程度不够,甚至在监督检查时有抵触情绪。另外,在抽验一些小型化妆品经营场所时,由于其销售收入薄弱,进货数量较少,从而造成抽验检品量不够,使得这些环节不能得到有效监督。
四、对化妆品监管执法的建议
由于国家对化妆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多年来只依靠一部《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来规范,没有一部更高位阶的法律做后盾,使得执法人员对化妆品的监管力度大打折扣;且这些法规出台时间较早,长期没有修订完善,使得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规范。另外,《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中明确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的执法主体为卫生行政部门,目前,尽管化妆品监管职能已经划归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由于部分地方的机构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化妆品监管中的一些工作与卫生行政部门还有很多衔接,这就使得实践中化妆品监管部门出现多个上级领导单位的局面,客观上使监管执法工作不能有效地开展。在此,笔者建议有关部门应加大化妆品立法进程,修订完善现有化妆品法规、规章,尽快理顺化妆品监管职能部门的相互关系,确保化妆品监管工作的开展。
面对化妆品监管对象的特点,笔者建议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因地制宜,采取灵活有效 的方式方法,构建一套适合自己的监管思路。针对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数量多、分布广、易转产等特点,不妨根据“抓大不放小,以点带面”的原则,实施重点单位重点对象管理。将商品种类较多、数量较大、客流量相对集中的大中型商场、超市、美容美发院、药店、小商品批发市场、化妆品专卖店作为一级(重点)监管对象,小型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店、宾馆、洗浴中心、足疗保健等单位作为二级(较重点)监管对象,将日常居民街道中设置的小卖部、小理发店等作为三级(非重点)监管,有等级、有层次、有侧重地开展监管工作。值得注意的是,非重点监管并不是不监管,而是有侧重的监管。针对无固定时间和场所的化妆品经营行为,建议采取向组织这些活动的部门发公开信和进行走访交流等形式,使他们了解化妆品监管的相关法规规章,从源头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针对多头监管问题,建议采取横向交流的方法,使实施化妆品监管的各兄弟部门之间形成同盟关系,尽量减少工作摩擦和矛盾,争取信息资源共用共享,提高监管效率。针对化妆品抽验问题,笔者建议采取因势利导的原则,通过与被监管对象交流,使其了解抽验工作是对他们及消费者权益的维护。对小型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建议采取索证索票制度,从而促使商家从正规渠道进货。
第三篇:工商局行政监管工作总结
工商局行政监管工作总结
今年,全局在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工商局的领导下,履职尽责、全心服务经济发展,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是登记职能有效提升。共登记个人独资企业47户,内资企业44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2户,有限公司565户,个体工商户2248户,合伙企业1户。办理动产抵押登记56件,抵押物价值35829.24万元,担保金额21282.2万元;股权出质登记96件,出质股权数额66573.7万元,担保金额58307.88万元。
二是品牌创建取得成效。今年新认定四川省著名商标3件,新申报四川省著名商标1件。截止目前,我市共有驰(著)名商标总数28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件、四川省著名商标12件、XX市著名商标15件。
三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我市新发展a级“守重”企业4户,目前,我市共有42户企业荣获2012“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其中:aaa级3户,aa级14户,a级25户)。
四是全心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51件,已办结34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5.2万元;受理举报57件,已办结55件;受理咨询500件。妥善处置6起较大群体投诉。
二、突出重点,服务地方经济有新作为
(一)勇于实践,大力发展家庭农场
继续支持以农村土地流转为主要形式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XX市率先登记了首户家庭农场。目前,已办理了28户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核准4户家庭农场名称登记。
(二)积极作为,主动服务重大产业
认真执行我局制定的关于服务重大产业(项目)的通知,特别是针对石化项目,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带队上门现场办公,得到了XX市委书记韩轶的肯定性批示和石化项目方的高度评价。
(三)开展房地产行业格式条款备案管理
成立了“格式条款评审委员会”。日常监管中,向房产开发企业发出限期备案和整改通知书21份,下发格式条款修改意见书12份,审查备案格式合同19份,有力规范了企业经营行为。
(四)“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及“红盾春雷行动”成效显著
在“食品安全百日行动”中,查处一系列违法行为,并在食品安全测评暨“百日行动”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在“红盾春雷行动”中,检查各类市场65场次,对39处重点区域进行了彻底整治,我局荣获市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先进集体称号。
三、主动作为,参与社会管理有新贡献
(一)深入开展市场环境综合整治
作为牵头部门,及时制定了整治方案,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采取目标考核、实行值班长制度和落实“以奖代补”等措施,通过日常督促检查,市场的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观,在XX市的测评中,XX市名列三圈层第一。
(二)全力做好综合文明指数测评
对测评点位建立了信息数据库和问题台账,推行问题定期整改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切实做好对口联系院落工作。通过过程督查,促进了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
(三)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危化品、农资商品等市场的安全检查和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果。
四、履职尽责,营造和谐氛围有新提升
(一)立足登记职能,提升服务质量
完善服务机制,采取绿色通道、窗口前移、延时办公、跟踪服务等方式,积极为产业项目提供个性化服务。我局荣获全市“政务服务先进集体”称号。
(二)强化商标战略,推进品牌兴市
采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兑现奖励政策等措施,极大地调动了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的积极性。一是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动员、指导申请涉农商标注册11件;已正式申报“彭州九尺板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二是助推服装园区品牌战略,建立了园区品牌基础数据库,重点培育优势企业品牌。三是助推商标“国际化”进程。目前双虎实业有限公司有国际注册5件,卓越工艺玻璃有限公司在香港新申请国际注册1件。四是着力打造文化产业品牌,今年确定了5件历史文化公共品牌上报XX市历史文化公共品牌保护发展名录。
(三)严格监管执法,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查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64件,案件类型涉及虚假宣传、假冒伪劣、虚假出资和无照经营等。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网络交易日常监管,规范网络交易秩序;全力做好“规无”工作,督促摸排出的910户无证无照经营户,办理了营业执照。
(四)保护消费者权益,抓好消保维权工作
一是开展了“消费维权进乡村”的3.15系列活动。二是新建4个“12315维权服务站”、31个村级“12315维权联络站”。三是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五、夯实基础,基层建设迈出新步伐
一年来,从强班子、带队伍、提素质、重实效的角度,不断加强局机关和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全局整体形象、服务效能都得到较大提升。目前,全局干部关系融洽、工作敬业,涌现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为全局更好地服务彭州经济提供了有力保障。
第四篇:质监局行政监管工作总结
质监局行政监管工作总结1
一、打造服务质监。
1、以质量先行促进品质提升。
一是积极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工作。贯彻落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抽查检验样品付费管理办法》,全面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样品付费买样制度和对食品生产企业免收检验费,对辖区内的46家企业抽检产品85批次,这些惠企措施的出台,已为企业减免相关费用近5万元,切实有效减轻了企业经济负担。
二是积极加快名牌战略的推进实施。按照《市xx期间进一步推进实施名牌战略的意见》的要求,今年推荐了6家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市产品质量奖。3家企业申报省名牌(百洋海味食品有限公司、日兴水产食品有限公司、省官坞海洋开发有限公司)。
三是积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为做好质量兴县工作,我局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有效推动政府出台了《县开展质量振兴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质量振兴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加快推进质量振兴活动实施,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业竞争力,为积极打造制造区域品牌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同时,积极关注我县海带企业的生产状况,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乡镇企业调研,组织并编写了《县海带企业调研报告》,这篇调研报告得到县领导的重视并作了具体批示。
四是鼓励企业积极采用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导入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多次召集企业座谈,传达贯彻有关惠民政策,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寻求相关认证咨询服务。今年,我局和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达成了意向,帮助该公司开展测量管理体系认证;
协助县海洋渔业局水产技术推广站开展计量认证工作;
推荐旺的高公司等一批企业开展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帮助鑫石水泥有限公司等企业申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帮助百洋公司、天源公司等单位牵线搭桥,积极向经贸部门申报节能经费,同时也促进了企业之间的互相帮扶,受到企业好评。
五是积极开展免费培训工作和宣传咨询活动。今年,我局把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免费为企业培训作为质监服务年的重要内容之一。以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宣贯重点,邀请省、市质监局及省特检院、节能中心专家授课,免费培训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安全协管员300多人,向与会人员免费发放产品质量管理、条码管理和品牌创建等相关文件资料,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和企业管理水平。
315期间,开展了金质亮剑-质监维权服务进社区活动,设立了免费检测台、咨询台、投诉台,现场为市民开展血压计、人体秤免费检测,宣传法律法规知识,接受群众咨询、投诉,进社区向群众提供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活动。5.20计量日期间,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计量法律法规、计量节能科普知识等宣传材料500多份,免费发放100克维权标准砝码1500多块。9月份,在县城区敖江景城举办了以质量安全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主题的质量月宣传咨询活动,以挂图、展板、宣传标语的形式向群众展示了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方面的常识,大力宣传有关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发放《食品安全法》等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产品的识真辨假资料及宣传手册近1500份。同时,群发有关质量月活动主题和宣传口号手机短信300条,提升市民质量意识。
六是立足服务和把关两大职责,积极服务台资企业。对台资企业积极提供计量器具检测、产品检验、代码证年检、标准备案、许可证申办、产品认证、维权打假以及特种设备到期检定等项目的一站式服务。
2、以标准助推企业升级。
一是推动以水产品为主导的优势领域标准工作,促进地方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今年,我局推动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标准和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xx期间的标准化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同时还出台了标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是进一步深化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今年我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技术服务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的有序进行。目前在建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家,申报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家。
三是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申报、保护工作。为增强特色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我局在多次深入基层调研的基础上,协助县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县创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三年滚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了在今后三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工作措施和要求。该方案是市首个直接以政府名义下发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实施方案,明确了将定海丁香鱼、虾皮和鲍鱼作为申报工作的重点。同时,县政府拨出10万元作为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项经费。目前该项工作已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备。
四是加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相关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检查,结合各类产品专项整治开展产品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5家企业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同时,积极做好企业标准的修订、备案工作。今年,共指导25家企业办理标准备案25项,接待企业咨询60(次),为企业提供标准文本50份。帮助企业注册条形码10家,续展条形码17家。
五是积极开展代码服务工作。以服务企业和群众为重点,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廉洁奉公以及工作成效等方面的监督,树立质监人的优质服务新形象,构筑更加优质的服务环境。今年,我局推出代码短信告知便民服务新举措,经办人员在代码证年检(换证)到期前30个工作日内,事先以短信形式告知有关单位或人员,从而保证代码数据的及时更新。今年,新办代码证375本、变更换证614本,恢复18家,迁入56家,年审1587家,进一步建立健全代码电子档案,很好地完成今年代码工作。
3、以计量惠民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推动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计量工作的若干意见》,并下发到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同时县政府在资金扶持和奖励政策上予以支持落实,县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奖励重点耗能企业建立测量管理体系,支持计量检定(校准)机构实施计量服务工程,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帮助企业开展以节能为主的计量技术服务活动,发挥能源计量在节能降耗工作中的作用。深入重点能耗企业宣贯和实施《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走访5家能耗企业,与省节能中心专家联系,把他们请到企业去,对企业开展节能诊断,指导和帮助企业选配能源计量器具,及时进行周期检定。
三是积极开展计量进市场、进医院、进镜店、进社区的四进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检查在用衡器1365台(件),对检查中计量误差超过规定值的计量器具进行了校准。对全县12家眼镜店的验光机、焦度计、镜片箱进行检定,共备案69台件,受检率达到100%,组织计量人员进社区开展血压计、人体秤等家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校准工作,免费检测人体秤16台、血压计42台。
四是积极推进部分计量器具免费检定和减半征收工作。免费检定医疗卫生机构在用血压计922台件,免费检定市场的各类电子秤、台案秤2892台,对企业的518台(件)压力表、个体诊所的196台血压计减半征收检定费,对58家企业的127台(件)的计量器具实行了检定费的减半征收。
五是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今年加大技术设备投入,购置了温湿场检测仪,做好计量人员岗位培训,帮助企业检测校准恒温箱、培养箱72台。
六是加强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检定企业衡器201台件,天平103台件,加油机141枪次,校验安全阀299台,对大型超市、水产加工企业的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实行检验,共检验100批次,6297件,合格率达100%。
二、打造平安质监。
1、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质量和安全风险预警与快速反应机制,全力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根据食品生产和季节性消费要求,制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科学合理地安排巡查、回访、定期检验、自查、监督抽查等监管措施,加强获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严格食品生产、加工现场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督促整改,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切实从源头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今年建立健全企业质量档案52家,小作坊48家,完善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巡查记录189份,发出整改通知书32份,重新备案食品添加剂企业22家,审查通过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6家,审查通过qs企业24家。
二是开展b级企业的专项整治。通过整治,落实获证企业质量状况等级评定工作,推动达标片区建设,不断完善动态分类监管机制,今年场地核查评定40家,台帐核查评定15家。
三是在企业内部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深入开展质量和安全年进敖江投资园区活动,在瑞鑫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龙和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内部开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制定企业质量和安全年活动方案,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走质量兴企之路,营造质量安全年的浓厚氛围。
2、强化安全监察,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一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和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根据有关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局的文件精神,成立了专项排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对所有企业特种设备进行排查,重点对码头、修船、沿海乡镇的用于海带收成的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设备统一整理造册,分门别类进行处理,同时积极联系省特检院为企业提供改造、检测的服务,及时为企业排忧解难。对黄岐鑫丰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的1台行车,环城高速11标段2台门式起重机,1台架桥机督促其改造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通过隐患的排查及督促整改,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是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检测工作。今年,我局配合省特种设备检验院对到期设备开展检测检验。截止11月底,定期检验在用的锅炉69台,压力容器59台,电梯238部,起重机械133台,厂内机动车88台,到期定检率100%。验收新安装电梯132台,起重机107台,厂内机动车11台。同时对经检验判废的设备予以拆除,对存在隐患的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的及时下发特种设备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并采取跟踪整改的办法,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安全薄弱环节的监察和整治。重点对液化石油气、液氧充装站、化工、水产品加工、造船、修船、木材加工,矿山、石板材加工企业,学校、公共场所等172家单位开展安全监察,出动226人次,检查发现各类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121条,发出整改意见书32份,督促整改率达98%,立案9起,结案9起。同时及时查处举报案件,今年共接到有关特种设备举报件8起,我局积极组织人员予以查处落实,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今年4月份,据群众举报,我局执法人员协同建设局、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违章充装、违章存放、充装超期气瓶专项活动,扣压违规气瓶235只,并将违法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是为重点建设项目保驾护航。今年,我局强化对重点建设项目在用特种设备的监管,特别对日常监管中发现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冠海船业、环城高速标段、温福铁路、富诚味精厂等重点项目存在不规范的行为,按重整改轻处罚的原则,采取宣传和咨询为主,限期整改的方式,积极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五是强化对气瓶充装企业的检查和管理。年初,我局与全县的12家液化气充装站、2家液氧充装站签订《20xx年充装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并督促企业按照责任书的要求送检钢瓶、人员培训、气瓶建档等。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今年液化气钢瓶和氧气瓶的送检任务指标,截止11月底,全县共送检液化气钢瓶18000多只,氧气瓶420只,已完成气瓶注册登记14家,从而确保年底全面完成送检任务。
六是开展特种设备进社区活动。今年我局组织两次社区宣传服务活动,在电梯比较集中的6个社区现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到社区分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服务指南》、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电梯)等宣传资料,帮助市民解难答疑。
七是开展锅炉房专项整治。今年,我局通过对20家企业20座锅炉房开展了节能、安全专项整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运行,促进了我县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八是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培训。为提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今年我局组织举办了电梯、锅炉司炉工、厂内机动车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七期,参训人员达466人,提高了特种设备人员安全操作的意识,从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强化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各种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积极打击假冒伪劣、打击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严厉查处产品中无3c认证、无qs(质量安全)标志、无生产许可证等违规违法行为,营造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和谐市场环境。今年共查处案件245件,结案244件。
一是开展金质亮剑农资打假惠农活动。充分发挥质监部门的职能作用与技术优势,扎实开展农资执法打假、质检服务、法律宣传三下乡等系列行动。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检查30多家农资、化肥企业,对3种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抽样,切实加大对农资产品检查力度,消除假冒伪劣隐患,保证各类农业生产资料的产品质量,确保春耕顺利进行。同时,积极向农民群众分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知识问答》、《化肥使用小手册》等宣传材料200多份,帮助农民群众识假辨假,普及有关农资常识,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汽车维修服务业专项检查。根据群众举报,在汽车维修服务企业中涉嫌存在违规使用压力容器现象,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8家汽车维修服务企业逐一检查,发现2台未经注册登记的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当即发出安全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三是开展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以家电下乡中标企业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开展六一、端午节两节期间产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销售儿童玩具、学生用品的批发商场、超市等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检查了5家企业,4家超市,1家批发市场。发现部分儿童玩具产品仍然存在问题,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产品作出下架撤柜处理,杜绝存在危及儿童健康和安全的危险玩具上柜销售。
五是积极开展眼镜打假亮光明行动。为进一步整顿规范眼镜制配行业,确保眼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我局与福清市质监局联合开展金质亮剑眼镜打假亮光明专项执法行动,检查了6家眼镜店,发现1家眼镜店在未取得验配眼镜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眼镜验配,2家眼镜店涉嫌销售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无标签、无厂名、无厂址的三无眼镜产品。执法人员当即对以上存在违法行为的3家眼镜店立案查处。
六是开展手机3c认证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销售手机的3c认证情况。执法人员检查发现,部分手机销售网点涉嫌存在无3c认证或伪造、冒用质量标志进行欺诈的违法行为,涉案手机有170部,货值达5万多元。目前已对涉案的3家销售店进行立案办理。
七是开展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整治。采取教育培训、自查自纠、检查督促、问题查处等手段,全面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与使用行为。制定《县质监局打击加工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将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作为日常监管的主要内容,确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产品是鱼糜制品,加大执法力度,对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重点检查,立案查处1家违法使用添加剂的企业。
八是开展细木工板专项监督抽查。为保障建筑及装修用细木工板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人员抽查了4家销售企业的8批次细木工板,经检验,结果显示8批次产品全部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横向静曲强度、甲醛释放量等级标识。针对抽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已依法对销售不合格产品的商家进行了立案处理。
九是开展了迎国庆保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企业29家,抽检10批次产品,涉及到肉制品、水产品、鱼糜制品、糕点及月饼。经过检查,发现个别企业产品未标注生产日期,部分取证企业生产加工的卫生环境较差;
两家企业使用的起重机械未经检验,针对以上问题,执法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现场记录,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做到隐患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杜绝违规作业行为。
十是加强市县两级联动,查获一起无证生产塑钢窗案。5月中旬,与市质监局稽查大队联合执法,对县凤翔国际城房地产建筑工地开展检查,发现该建筑工地未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自行组织人员现场加工生产塑钢窗,涉案金额达5万多元,该案件已由市局稽查大队查处。
三、打造实力质监。
1、基建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我局目前筹建的省水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得到省、市质监局和县委、县政府的鼎力支持,该项工程正有序展开。现已完成前期的岩土工程勘察、建筑总平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方案设计、单体施工图设计和项目投资预算以及填土方和土地平整工作,并通过县建设局的规划审批,取得用地许可,建设规划许可申办工作正全面铺开。下一步将进行工程招投标代理,预计今年年底即可动工。
2、强化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积极倡导和保持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尚。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基本要求,以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结合实际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干部素质提升计划和激励政策。通过业务培训、学历教育、交流轮岗、跟班学习、在岗进修自学等多种形式,立足现有人才资源加快培养。定期对干部职工实施教育培训,派员参加质监系统举办的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开展岗位练兵,积极参加质监基础知识考试,促进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3、试行技术机构分配方案改革。今年,我局下属事业机构标准计量所将员工进行重新分工,将人员分成两组:检测和质控,在此基础上对不同项目取证人员进行任务再分配,将业务完成量与绩效挂钩。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每个月按完成任务兑现奖金,从而打破大锅饭,进一步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的有效性。
四、打造文明质监。
1、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党组的履职能力。
一是坚持四求先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制定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完成了解放思想,四求先行大讨论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交谈、书面征求意见、设置意见箱等方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我局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进一步深化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质监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
二是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培养3名年青干部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其中1名已转为正式党员,1名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1名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列入考察),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着力提高党员服务中心、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和谐建设、服务群众的能力并初见成效。在5.12汶川大地震后,我局党员积极响应上级的号召,共收缴特殊党费5628元;
今年,台湾在发生莫拉克台风受灾严重后,支部发动捐款活动,全局共捐款3680元,其中党员捐款2350元。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质监和谐。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内部约束机制,把减轻企业负担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坚决纠正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
一是坚持教育与监督并举,筑牢反腐防线。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以质监系统违法违纪案件作为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促进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邀请检察院、法院的领导开设讲座,从生动的现实的党员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例中再次敲响警钟,筑牢党员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开展典型示范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向省质监系统先进事迹人物福鼎质监局陈宏、省特检院陈国凯同志、市质监局陈筱红同志学习,要求大家透过平凡的事迹,领悟他们的思想品质,改造自己的思想。
二是依法行政,推进文明执法。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用法准确、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文书齐全原则,倡导阳光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廉政自律各项规定,在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活动中做到秉公执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积极推进《廉洁自律告知卡》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做到一案一卡、一证一卡,坚持每月一统计,今年共发出《廉洁自律告知卡》243份,收回243份,并通过电话回访、上门回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杜绝吃、拿、卡、要不良现象,有效保证队伍的廉洁。
三是加强行风效能建设,树立部门良好形象。一是做好行风走访沟通工作,完善行风监督员队伍,召开行风监督员恳谈会、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发放意见征求表,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对我们在服务、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三百活动:走访企业112家,电话回访企业103家,发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意见征求表101份,回收101份。二是认真办理12345系统便民投诉,认真解决好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确保群众求助和投诉问题及时解决。今年共受理投诉件8件,已核实办理8件。
3、积极开展助贫困献爱心公益活动。春节期间,局领导班子带领相关股室人员到晓沃镇慰问全特困贫困户、残疾人士等3户,结合一帮一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了解贫困户的详细情况,进行走访慰问,同时向每位送上800元的慰问金。六一儿童节期间,我局向贫困灾区儿童、革命老区儿童奉献爱心,关心儿童教育事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为四川地震灾区的儿童捐赠爱心包裹11个。同时与省质监局、省特检院、省计量院共同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向县东湖中心小学、东湖中学捐献图书3000册,向贫困学生、留守儿童捐献爱心礼包24个。质监局行政监管工作总结2
2014年,在国家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认证认可会议精神和国家认监委《关于2013年管理体系认证行政监管情况通报及2014年体系认证监管工作部署的通知》、《关于做好2014年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工作的通知》及《2014年全省认证认可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和“着眼科学监管、筑牢安全底线、狠抓队伍建设、调动积极因素、力争有所作为”的工作思路,刻苦勤奋、认真努力工作,全部完成年初计划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现将2014年自愿性认证行政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部署行政监管工作
为全面做好2014年自愿性认证行政监管工作,我局在认真学习、领会掌握国家认监委的工作精神和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早打算早安排,通过调查分析,明确了做好2014年自愿性认证行政监管工作要求,于2014年3月29日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4年自愿性认证行政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州质监督局遵照执行。该通知规定要着重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持续开展自愿性认证的监督检查,主要做好加强对自愿性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自愿性获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和重点落实对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三项工作。二是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加强日常认证监管,督促企业持续保持认证质量。三是加强认证认可工作宣传与培训,提升认证认可的社会认知度,提高基层监管执法水平。四是加强工作沟通,及时上报信息,促进自愿性认证工作健康发展。
二、努力做好行政监管工作
我局要求各市(州)、县(区)质监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认监委的工作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真抓实干,努力做好行政监管工作,完成全年计划工作任务,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1、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体系。省、市(州)、县(区)质监部门建立了“以认证监管机构为主导,以专职执法机构为主力,以法制工作机构为执法监督”的“三位一体”认证执法监管体制,计量部门与稽查、法制等其他业务部门之间形成各司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加强监督的内部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组织省、市(州)、县(区)质监部门和稽查队按区域对各类自愿性体系获证企业开展10%比例的巡查,重点检查涉及公共安全、人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产品的各类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将自愿性认证有效性检查与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质量档案等工作相结合,促进了认证行政监管的有效开展。加强对行政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形成了省局指导督查市局、市局指导督查县局、县局开展检查巡查的“三级监管、重心下移”的行政监管工作格局。将认证行政监管任务实行责任分解,落实到位,并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确保全面完成2014年认证行政监管任务。
2、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省、市(州)、县(区)质监部门一是对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实行100%检查,严查伪造、冒用、超期、超范围使用有机产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标志,提高认证标志、认证证书的可信程度,维护消费者和获证企业合法权益。二是结合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开展食品农产品认证工作,有效提高全省食品农产品的品质。三是在食品生产企业中大力推广haccp认证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建立乳制品生产企业良好生产规范(gmp)和危害分析与关健控制点(haccp)体系,积极推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工作深入开展。2014年全年,全省共有xx家食品农产品企业获得haccp认证和食品农产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增强了企业的安全责任感,进一步提升了全省食品和农产品生产能力,保障食品农产品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3、进一步做好自愿性认证工作。我局认真组织全省认证监管人员参加现场监管流程、方法、各类表格和报告的填制、企业认证档案采集和信息报送等各类业务培训,全面提高认证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努力为企业提供优质的服务。我局积极发挥自愿性认证工作服务全省节能减排工作的作用,鼓励和引导全省各行业开展节能产品认证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对高耗能企业能源计量的监督巡查和对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企业的监管,促进各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
4、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我局建立健全自愿性认证监管工作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自愿性认证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制定行政监管制度,完善监管流程,增强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建立信息互动平台,每个月末根据认证信息联络员报送的企业档案和执法报表,汇总编制全省认证监管相关数据,做到信息互动,提高认证监管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认证监管工作良性发展,不断取得新成绩。
三、行政监管工作存在的不足问题
2014年虽然完成了自愿性认证行政监管工作任务,取得较好成绩,促进了自愿性认证工作发展,但从检查的情况看,还是存在一些不足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方面问题:
1、认证机构工作质量不高。认证机构现场审核深度不够,办理质量不高,致使部分自愿性认证获证企业存在质量安全意识不强、质量管理体系改进机制不完善,溯源体系和标准体系不健全,认证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少数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对食品农产品质量控制把关不严,还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2、获证企业规范化管理不够。部分自愿性认证获证企业存在认证文件档案不全,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未校准检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产品检验人员未经培训取证等现象,一定程度影响了获证企业的产品质量,降低了获证企业在社会上的信誉。
3、部分认证认可监管业务人才业务水平不够高。部分基层认证认可监管人员一是业务素质不高,对监管责任不明确、监管内容不清楚,没有完全掌握监管所需要的法规和监管技巧;
二是服务意识不够强,对企业认证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动帮助解决不够,致使这些困难和问题得不到及时和正确的解决。
4、难以及时掌握获证企业信息。基层质监部门很难及时准确掌握获证企业的第一手信息,因而无法建立获证企业档案,无法对这些获证企业实行有效监管,造成日常监管工作缺位,降低监管工作效率。
四、解决存在问题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证机构工作质量。要从建立制度和完善机制上加强认证机构建设,以制度和机制确保认证机构树立工作责任性,以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态度做好认证工作,提高认证工作质量,切不能为了收取费用的经济利益,放弃原则降低认证机构工作质量。
2、帮助获证企业实行规范化管理。认证行政监管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深入获证企业调查情况,提高获证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到认证文件档案齐全,对计量器具和特种设备要进行校准检验,督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产品检验人员参加培训,取得证书后上岗。
3、加强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管。在普遍加强食品农产品获证企业监管的过程中,要特别强化一些问题获证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履行获证的责任,增强安全意识,把好产品生产各个环节关,严格控制食品农产品质量,给人民提供合格的食品农产品,维护企业自身声誉,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4、加强认证认可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要确定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要求,对基层认证认可监管人员进行全面的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使基层认证认可监管人员明确监管责任和监管内容,掌握监管法规和监管技巧,能够做好认证认可监管工作,提高证认可监管工作的质量。
5、加强获证企业信息建设。要改进和完善信息建设,提高信息的质量,使
基层质监部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获证企业的信息,及时建立获证企业档案,对这些获证企业实行有效监管,提高监管工作效率。质监局行政监管工作总结3
2011年,质监站在区交通运输局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站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的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2011年被区交通运输局推荐为省交通厅“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现将2011年质监站工作开展情况及2012年工作计划安排情况回报如下
一、2011年工作完成情况
1、3月31日,组织对全区2010年完成的村村通工程113公里进行竣工验收工作。
2、在6月底牛集镇、魏岗镇、古井镇、十九里镇、淝河五个乡镇镇完成了2011年村村通安保工程路肩硬化、标志牌埋设65公里建设任务。
3、7月底完成了魏岗大街3公里、青李路0公里的项目监督工作。
4、8月底完成了牛集镇、魏岗镇、古井镇、十九里镇四乡镇标准化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任务。
5、8月2日对冯桥等10座桥进行了监督技术交底工作
6、9月底督促完成了2011年31公里的村村通工程任务。
7、9月份完成了道改沟桥、何庄桥、冯桥、怀三楼桥、中心沟桥、师店中心沟桥、无名沟桥的项目的监督工作。
8、10月份完成了险板桥、段后湖桥、柳元桥、鸿雁沟桥梁板的检测工作,共检测梁板30片,完成了冯桥、清桥、柳元桥、闵庄桥的质量监督工作。
9、11月份完成对魏岗大街、青李路、李康路、双杨路的工程质量监测工作。
二、具体做法
今年初,根据工作安排,我站主要负责全区100多公里农村公路及17座危桥改造民生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我站及时制定工作计划,进行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从而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我站要求将工作细化,我们采取“一线”工作法,即关键工序,要求监督人员现场监督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确保关键工序合格。我站要求监督人员平时要掌握所监督项目的每一工序点,以便及时到工地进行监督指导。要求所监督项目巡查不少于6次。我站监督人员的身影经常出现在施工现场中,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反馈意见。通过质量检查,发现一些累积问题及质量缺陷,及时解决、总结、反馈到施工单位,并要求全面消除。在监督管理工作中严格贯彻现有规范、标准,严格验收制度,将一些质量隐患消除在最后一道工序施工前。始终恪守“温馨交通、微笑服务”这一宗旨,早出晚归,加班加点,连续奋战,在各自的岗位上无私奉献,谱写了一曲爱岗敬业的交通建设之歌。
危桥改造项目是2011年全省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站监督项目中的薄弱环节,针对这种情况,我站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强业务学习,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积极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不断提
升全站人员的业务水平,坚持每周学习不少于3个小时,并要求坚持记学习笔记,纳入到考核,针对我站桥梁技术薄弱的状况,我站派技术人员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习有关桥梁桩基检测知识,从而确保危桥改造项目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工作中,全站技术人员拼搏进取、敬业爱岗、服务社会。全站人员坚持原则、任劳任怨,深刻体会到民生工程要以便民惠民为宗旨,面对工程任务重、时间紧、质量标准高,能否高质量完成工程监督任务事关重要,为了不辜负领导重托,施工期间,我站全体人员发扬不怕苦、坚持连续作战、吃苦耐劳的精神,没有节假日,不过星期天,充分贯彻了“一线”工作法的工作方法。每个人都肩负多项工作任务,所以每天都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不言劳苦,凭着一股冲天的干劲和拼劲,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
我站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参建单位的通力配合,我们将继续发扬我站的优良传统,戒骄戒躁,使谯城区交通质量监督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三、2012年工作计划
1、加强学习不断增强自身的业务能力和理论水平。
2、分解2012年工作目标,使全站人员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3、做好2011年完成县乡道路建设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4、做好2011年完成危桥改造民生工程工程质量鉴定工作。
5、加大对2012年农村公路县乡道路改造工程的监督力度
6、加大对2012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的监督力度
7、加大对2012年农村公路”通村公路“工程的监督力度
8、完成区交通运输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五篇:底层行政监管工作思索
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开展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廉政勤政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就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进行专题调查,总的感到基层行政监察工作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发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对行政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察的职能发挥,影响了廉政建设和行政效率,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行政监察工作现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行政制度创新与完善,给基层行政监察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行政监察机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行政执法部门受到法律、制度的制约;三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不自觉接受监督和规范个人和行为。
(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成为贯彻实施行政法规的负责人,成为带头学习行政法规的典范,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不断提高,自行确定“土政策”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日趋规范
目前,基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学习行政法规法律,推行民主评议行风,开展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和制度建设,其执法行为日趋规范,乱处罚、乱收费、乱执法,执法不公、执法程序不到位,吃、拿、卡、要,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粗暴执法等腐败现象明显减少,文明执法、程序执法意识逐步增强。
(三)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绝大多数行政监察干部有如下特点:一是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理论政策水平较高,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强;二是有高尚品格,在廉洁与腐败,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无私无畏,敢于碰硬,使人民群众感到可亲可信可敬;三是乐于奉献、勇于实践、锐意创新。
(四)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行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对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减少了办事环节、避免了“暗箱操作”,改善了行政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服务了老百姓,方便了纳税人,建立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有效遏制了“小金库”、“帐外帐”现象的发生,管好用好了财政资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二是开展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行政监察机关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建筑工程领域、社会保障、农、林、水、粮食“两补”、土地征用等专项资金和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纠正不良行政行为、促进和保证政令畅通。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了因失职渎职、官僚主义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三是加强行政作风建设,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作风,坚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查处“三乱”行为。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与有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贪赃枉法、腐败堕落等案件。
二、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行政监察工作在政治与经济两个层面的结合点上,难免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高
随着依法行政,民主进程和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对行政监察干部队伍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基层行政监察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知识面不宽;二是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精神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三是爱岗敬业精神差,不敢动真碰硬,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二)少数领导干部“长官意识”太浓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及公开和民主进程中,大多数领导干部从政观念得到改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是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当成“主宰者”,视“班长”为“家长”,把一家之言,当成一锤定音,把一票权当成拍板权,“长官意识”太浓。少数领导干部故意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公务活动“暗箱操作”,神秘化,不让群众知情,少数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导致越轨。
(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
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对政府形象和经济环境影响至关重要。目前,通过行政监察,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有所解决,但执法违法、执法不公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行政执法部门随意行使权力,或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想方设法对有关政策变通执法、变味执行。特别是基层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乱收乱罚、索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四)行政监察队伍力量单薄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察机关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行政监察职能的加强,涉及面宽,在履行职能时,感觉力量单薄,有点唱“独角戏”的味道,没有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五)监督与惩处难以执行到位
在推进反腐败斗争过程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钢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职能。然而,在查处违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中,干扰多、阻力大、调查难,在监督检查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缺乏力度、缺少手段、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执法监察过程中处理难、执行难、整改措施落实难。
三、关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
要使基层行政监察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必须着重解决和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为行政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政府应把行政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及时处理监察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应听取监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吸收监察机关人员参与。二是要进一步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它工作人员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机关依法监督的意识。任何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可以提请复议、复审或复核,但必须采纳和执行,并按规定将采纳和执行的情况报监察机关,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三是要坚持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为他们参与领导和监察事务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切实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对干预、阻挠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提高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和谐社会和反腐败工作中,基层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行政监察干部队伍势在必行。领导干部要克服“长官意识”,要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充分认识权力是委托、是责任、是服务,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所有行政监察干部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通过学习理论,学习经济、法律,学习别人成功的经验,拓宽视野,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理论知识“不够用”的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行政监察干部的整体结构。凡新进入行政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坚持逢进必考制度,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对口,熟悉业务。另外要推行考核奖罚制度、末位待岗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解决思想观念“跟不上”的问题。三是积极实践,提高行政监察干部工作本领。行政监察干部要自觉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地方去实践,去锻炼,解决实际能力“不过硬”的问题。
(三)向行政执法部门灌输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我国没有完整的行政程序法,但《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听证制度。并把它作为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对应的重要行政程序之一,展示了新的行政程序观,以此为契机,行政监察机关无论在纠风治乱,执法监察,还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始终向行政执法部门灌输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审办程序。二是建立健全文明执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的公开化、人性化。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定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依法应当回避,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听证、说明理由,都要做到不减少、不颠倒、不拖延。
(四)主动介入,事前防范
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措施顺利实施。保证政令畅通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加强检查,促进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容易滋生腐败,容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项目、部位要事前防范,避免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损失。
(五)查处典型,防微杜渐
行政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案件查处,案件查处是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二是要根据群众举报、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发现案件线索,抓住典型,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决不能心慈手软;三是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要注意理顺执法体制,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多年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加大行政监察工作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进程,实现和保障社会群体和谐,政治关系和睦,经济发展和顺,才能建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人道政府。因此,广大基层行政监察干部要自觉置身于法律、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积极探索新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新特点,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稳定落实在基层,把和谐构建在基层。
新华区监察局
新华区监察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监察局的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能,开展行政监察,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廉政勤政发挥了重要作用。近期,我们组织专门人员,就全区行政监察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进行专题调查,总的感到基层行政监察工作主流是好的。但同时也发现,在有的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对行政监察工作不够重视,行政监察职能弱化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察的职能发挥,影响了廉政建设和行政效率,影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推进。
一、行政监察工作现状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和行政制度创新与完善,给基层行政监察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一是行政监察机关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行政执法部门受到法律、制度的制约;三是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自觉不自觉接受监督和规范个人和行为。
(一)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成为贯彻实施行政法规的负责人,成为带头学习行政法规的典范,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各级领导干部树立了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和管理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的理念,确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不断提高,自行确定“土政策”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日趋规范
目前,基层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学习行政法规法律,推行民主评议行风,开展效能监察、执法监察和制度建设,其执法行为日趋规范,乱处罚、乱收费、乱执法,执法不公、执法程序不到位,吃、拿、卡、要,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粗暴执法等腐败现象明显减少,文明执法、程序执法意识逐步增强。
(三)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绝大多数行政监察干部有如下特点:一是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理论政策水平较高,胜任本职工作能力强;二是有高尚品格,在廉洁与腐败,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无私无畏,敢于碰硬,使人民群众感到可亲可信可敬;三是乐于奉献、勇于实践、锐意创新。
(四)行政监察工作力度明显加大
行政监察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监督,为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推行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加强对政府机关和公务员的监督,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成立行政服务中心,减少了办事环节、避免了“暗箱操作”,改善了行政管理,提高了行政效率,服务了老百姓,方便了纳税人,建立了国库集中收付中心,有效遏制了“小金库”、“帐外帐”现象的发生,管好用好了财政资金。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向规范化、制度化迈进。二是开展执法监察、维护政令畅通。行政监察机关紧贴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建筑工程领域、社会保障、农、林、水、粮食“两补”、土地征用等专项资金和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监察,纠正不良行政行为、促进和保证政令畅通。参与重大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严肃查处了因失职渎职、官僚主义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员。三是加强行政作风建设,大力纠正部门和行业作风,坚持民主评议行风工作,查处“三乱”行为。四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与有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和副科级以上干部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失职渎职、贪赃枉法、腐败堕落等案件。
二、行政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行政监察工作在政治与经济两个层面的结合点上,难免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我们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不高
随着依法行政,民主进程和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新的形势、新的要求对行政监察干部队伍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基层行政监察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综合素质不高,主要表现为一是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不高,知识面不宽;二是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精神不强,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三是爱岗敬业精神差,不敢动真碰硬,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
(二)少数领导干部“长官意识”太浓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及公开和民主进程中,大多数领导干部从政观念得到改变,依法行政意识明显增强,但是少数领导干部没有摆正自己的位置,把自己是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当成“主宰者”,视“班长”为“家长”,把一家之言,当成一锤定音,把一票权当成拍板权,“长官意识”太浓。少数领导干部故意将一些本该公开的公务活动“暗箱操作”,神秘化,不让群众知情,少数领导干部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导致越轨。
(三)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不规范
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手段,对政府形象和经济环境影响至关重要。目前,通过行政监察,行政执法中的问题有所解决,但执法违法、执法不公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行政执法部门随意行使权力,或者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想方设法对有关政策变通执法、变味执行。特别是基层少数执法人员,执法不公、乱收乱罚、索拿卡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也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和谐社会建设进程。
(四)行政监察队伍力量单薄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监察机关对于规范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具有重要作用。随着行政监察职能的加强,涉及面宽,在履行职能时,感觉力量单薄,有点唱“独角戏”的味道,没有上下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五)监督与惩处难以执行到位
在推进反腐败斗争过程中,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钢要》,必须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职能。然而,在查处违法和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中,干扰多、阻力大、调查难,在监督检查政府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中缺乏力度、缺少手段、在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及执法监察过程中处理难、执行难、整改措施落实难。
三、关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的建议
要使基层行政监察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必须着重解决和把握好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为行政监察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行政监察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加强对行政监察工作的领导。一是政府应把行政监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及时处理监察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廉政建设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政府的重要决策,重大经济社会活动应听取监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吸收监察机关人员参与。二是要进一步组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其它工作人员学习《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增强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机关依法监督的意识。任何行政部门都必须接受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对监察建议、监察决定可以提请复议、复审或复核,但必须采纳和执行,并按规定将采纳和执行的情况报监察机关,以增强监督的严肃性。三是要坚持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担任监察机关领导职务的制度,坚持和完善特邀监察员制度,并为他们参与领导和监察事务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切实解决监察机关在工作条件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困难。对干预、阻挠监察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打击报复监察人员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切实保护监察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切实提高行政监察干部队伍素质
在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立和谐社会和反腐败工作中,基层行政监察工作面临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行政监察干部队伍势在必行。领导干部要克服“长官意识”,要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要充分认识权力是委托、是责任、是服务,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所有行政监察干部要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提高理论素养。通过学习理论,学习经济、法律,学习别人成功的经验,拓宽视野,运用理论指导实践,解决理论知识“不够用”的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优化行政监察干部的整体结构。凡新进入行政监察机关工作的人员坚持逢进必考制度,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专业对口,熟悉业务。另外要推行考核奖罚制度、末位待岗制度、轮岗交流制度,解决思想观念“跟不上”的问题。三是积极实践,提高行政监察干部工作本领。行政监察干部要自觉到条件艰苦、环境复杂的地方去实践,去锻炼,解决实际能力“不过硬”的问题。
(三)向行政执法部门灌输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
我国没有完整的行政程序法,但《行政处罚法》和《行政许可法》规定了行政听证制度。并把它作为与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对应的重要行政程序之一,展示了新的行政程序观,以此为契机,行政监察机关无论在纠风治乱,执法监察,还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要始终向行政执法部门灌输程序意识,严格依法行政。一是执法证件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的审办程序。二是建立健全文明执法制度,实现行政执法的公开化、人性化。三是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据法定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依法应当回避,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组织听证、说明理由,都要做到不减少、不颠倒、不拖延。
(四)主动介入,事前防范
围绕政府重大决策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决策措施顺利实施。保证政令畅通是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监察机关对政府及其部门出台的重大改革措施,要主动介入,从监察工作的角度提出建议,加强检查,促进决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对容易滋生腐败,容易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项目、部位要事前防范,避免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遭到损失。
(五)查处典型,防微杜渐
行政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就是案件查处,案件查处是推进行政监察工作的重要手段。一是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严肃查处典型案件,惩处腐败分子,保护、教育和挽救干部;二是要根据群众举报、执法监察和纠风治乱发现案件线索,抓住典型,查办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特别是对少数害群之马,要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决不能心慈手软;三是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要注意理顺执法体制,从制度上解决问题。
多年工作实践证明,只有加大行政监察工作的力度,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法制化进程,实现和保障社会群体和谐,政治关系和睦,经济发展和顺,才能建立有限政府,责任政府,人道政府。因此,广大基层行政监察干部要自觉置身于法律、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积极探索新时期行政监察工作的新特点,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稳定落实在基层,把和谐构建在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