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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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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2013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2013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中国林业网 http://www.teniu.cc/

2013年11月13日

来源:计财司

2012年,各级林业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加快发展现代林业,深化林业改革,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提升林业产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加大林区民生改善和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林业各项事业取得新成就。

1.造林绿化全面推进,森林抚育继续加强

2012年,我国造林绿化工作全面推进,社会造林和工程造林齐头并进。全年完成造林面积 559.5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382.07万公顷,飞播造林 13.64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 163.87万公顷,全国共有 6亿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 26亿株。截至 2012年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 139亿人次,义务植树 640亿株。2012年,完善了森林抚育规程,启动了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森林抚育经营由试点转向全面推开。在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资金的支持下,全国完成森林抚育(含低产低效林改造)836.92万公顷,比 2011年增长 3.03%,中、幼龄林抚育面积 766.17万公顷,比 2011年增长 4.46%;抚育改造出材量 771.45万立方米,占 2012年全国木材产量的 9.44%。

2.防沙治沙取得重要进展,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明显

2012年,全国防沙治沙工作进展加快,完成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2001~ 2020年)》的编制工作,上报国务院审批,通报了“十一五”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并被确定为省级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依据。全年完成沙化土地治理面积 153.5万公顷。完成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石漠化土地面积年均减少 16万公顷,人工造林种草和植被保护对石漠化逆转发挥着主导作用,其贡献率达 72%,坡耕地的石漠化呈加剧趋势,年均弃耕面积为 0.48万公顷,坡耕地质量进一步下降。石漠化治理工程投资范围扩大到 300个县;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恢复湿地 2万公顷,新增湿地保护面积 9万公顷和 85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确认了 11处国家重要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进一步加强,实施了近30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繁育项目,首只经过系统野化训练的人工繁育大熊猫“淘淘”和一批野马、野骆驼成功放归自然,开展了落叶木莲、大别山五针松、紫檀等珍稀濒危物种和极小种群拯救保护重点工作。

3.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进一步稳固

2012年,国家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深入实施,共完成造林面积275.39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49.21%,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和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建设工程分别为 48.52万公顷、65.53万公顷、54.17万公顷和107.18万公顷,分别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8.67%、11.71%、9.68%和19.15%。截至2012年年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总数 2150处,比 2011年增加 24处,总面积 1.25亿公顷,约占国土总面积的 13%,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286处,面积 7 713.82万公顷。2012年,国家继续加大石漠化治理力度,共完成林业建设任务 31.7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7.68万公顷,封山育林 24.05万公顷。

4.林业产业增速较快,产业结构趋向优化

2012年,林业产业持续快速增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 3.95万亿元(按现价计算),比 2011年增加 8 854亿元,增长 28.94%。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24.35%%、25.23%和 68.44%。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 2011年的 36.14 ∶ 54.54 ∶ 9.32调整为34.85 ∶ 52.97 ∶ 12.18。分地区看,东部 10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比重较大,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52.06%;中部 6省林业产业总产值为 7 621.26亿元。东部省份增长最快,与其他地区的差距进一步拉大。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 3 000亿元的省份共有 5个,分别为广东、山东、浙江、福建和江苏。2012年,各种主要林产品产量稳中有升。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 1.42亿吨,比 2011年增长 5.97%;竹材产量为 16.44亿根,比 2011年增长 6.81%。年末实有花卉种植面积 96.91万公顷,比 2011年增长 12.40%。全国商品材总产量为 8 174.87万立方米,与 2011年产量基本持平。锯材产量持续增长,产量为 5 568.19万立方米,比 2011年增长 24.84%。人造板产量增速放缓,产量达到 22 335.79万立方米,比 2011年增长 6.77%。其中,胶合板 10 981.17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11.26%;纤维板 5 800.35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4.28%;刨花板产量 2 349.55万立方米,同比减少 8.20%;其他人造板 3 204.71万立方米(细木工板占 58.28%),同比增长 9.44%。木竹地板产量略有减少,产量为 6.04亿平方米,同比减少 3.94%。其中,实木木地板 1.25亿平方米,占全部木竹地板产量的 20.75%;复合木地板 3.71亿平方米,占全部木竹地板的 61.33%;其他木地板 0.59亿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 9.79%;竹地板 0.49亿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 8.12%。2012年,全国木制家具总产量 23 897万件,比 2011年下降 3.64%。木浆产量 810万吨,比 2011年下降 1.58%。2012年,油茶种植面积达到 350万公顷,当年新造油茶林 23.59万公顷,低产林改造 11.42万公顷,油茶籽产量 173万吨,比 2011年增长 16.73%,产油产量达 45万吨,油茶产值达 387亿元。2012年,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建设启动,中央投资 2.28亿元,建设木材战略储备生产基地 10万公顷。截至 2012年年底,7个示范省区全部完成计划任务。2012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 6.8亿人次,森林公园直接旅游收入达 618亿元,社会综合旅游收入 4 400亿元。

5.生态文化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化引领作用日益显现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2012年,生态文化场馆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发挥弘扬生态文化的主阵地作用。生态文化休憩场所挖掘自身潜力,建立健全各类生态文化廊道、知识标牌、宣传橱窗、户外电子屏幕等设施,切实增强生态文化传播功能。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立足实际,突出特色,建设的规模和质量取得新的突破。2012年,全国新建生态文化场馆 112处,新建生态文化休憩场所 251处,新建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77处。国家林业局、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命名武汉大学、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辽宁省本溪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河南省云台山国家森林公园、湖北省钟祥市大口国家森林公园、浙江省开化县中国 •根艺美术博览园、湖南省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陕西省牛背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贵州省龙架山国家森林公园、福建省九龙谷国家森林公园 10家单位为“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使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达到 51家。

生态文化产品创作空前活跃 2012年,我国第一部系统研究绿色中国建设理论与实践的学术专著《绿色中国》面世。文艺创作的题材更加广泛,体裁更加丰富,产生了以报告文学《“猛烈”的植树运动开生态修复与建设之先河——中华苏维埃时期林业的地位与贡献》、《三代人的足迹》,散文《大森林里的童年》、《想念一棵树》,诗歌《云杉树》、《绿色大坝》,歌曲《绿色的眷恋》,舞剧《孔雀》,文学评论《在破碎中体味生命的流动与自由》,《野电影《完美人生》、马》,晚会《绿之魂》为代表的一大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人民喜闻乐见的优秀生态文艺作品。《大地寻梦》大型电视行动启动。

生态文化传播范围不断扩大 2012年,腾讯、新浪、百度、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根据社会公众阅读特点,突出主题,丰富内容,创新形式,不断加大生态文化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大生态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国家林业局官方微博 “@国家林业局”在新浪网正式上线并开通运营。《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等中央林业报刊,发挥自身优势,围绕共和国部长植树、造林绿化表彰动员大会、森林防火、6•17世界防治荒漠化日、全国第二次石漠化监测结果发布、“走京津工程看绿色变迁”、岩溶地区沙漠化防治工作现场会、加入湿地公约 20周年、天然林保护现场会、造林补贴政策试点等重大活动和事件,深入采访,以消息、通讯、评论、综述、专栏、专版等多种形式予以报道,形成强大宣传声势,为推进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发展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中国的绿色增长——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国林业的发展》正式出版,《绿竹神气——中国一百首咏竹古诗词精选》(中英文版)出版发行。各种展览、展会、论坛与时俱进,创新形式,丰富内涵,为广泛传播生态文化、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观念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生态文化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2012年,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取得新成效,一批优秀中青年专家学者成为生态文化重大课题和重点项目的领军者;理论研究机构建设取得新突破,新的生态文化学术组织不断涌现。文艺创作人才队伍得到壮大,文学、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以及民间文艺、群众文艺等多领域文艺工作者积极投身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生态文明的文艺创作活动之中,并带动众多文艺爱好者从事生态文艺创作。生态文化管理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升,一大批懂业务、善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生态文化建设主管部门,各地根据需要相继新建一批生态文化建设管理机构。

6.林业改革不断深化,林业政策取得新突破

2012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入。全国 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确权集体林地 27.02亿亩(1亩=1/15公顷,下同),占各地纳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面积的 99.05%,确权发证工作基本完成。全国累计发证面积 26.04亿亩,占已确权林地总面积的 96.37%,发证户数 8 981.25万农户,占涉及林改的总农户数的 60.01%。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了地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林权抵押面积累计 5 780.49万亩,贷款金额 792.31亿元。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森林保险,投保面积 9.15亿亩,保费 10.92亿元。全国成立县级及以上的林权交易服务机构 1 186个,林业专业合作组织 11.15万个。中央财政明确了支持国有林场改革的财政政策,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补助资金 12亿元,解决国有林场职工社会保险和分离办社会职能问题。

2012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林业政策。

一是在林业专项规划方面,《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2011~ 2015)》、《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等一系列林业专项规划陆续出台,林业宏观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强。

二是在重点工程建设方面,国家决定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工程区范围由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 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75个县(旗、市、区)扩大至包括陕西在内 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138个县(旗、市、区)。提高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部分项目的补助标准,适当安排“十二五”时期重点生态脆弱区退耕还林任务。有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4部办法出台,工程管理进一步规范。

三是中央财政支持林业发展力度加大。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17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森林保险纳入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国家林业局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中位于 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内的,以及核桃、沙生灌木类型的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 26处纳入补贴试点范围;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补贴面积 5 150.18万亩,比 2011年增加 546.18万亩;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试点省(自治区)扩大到全国,内蒙古、宁夏、甘肃、新疆、青海、陕西、山西等省(自治区)灌木林补助标准提高到 200元 /亩;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了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国家对天保工程安置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给予一次性补贴,中央财政安排补贴资金 50.57亿元,支持各省解决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安置职工生活困难和社会保障问题。

四是在产业发展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林木种苗工作的意见》,提出了加快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木种苗发展的政策措施。财政部下发了《关于 2012年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继续整合和统筹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

五是在资源保护方面,明确了加强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七条意见,提出了加强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做好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的要求,发布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和《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标准》行业标准,出台了《国家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补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国家林业局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林业碳汇计量与监测活动。

7.林业法制建设迈出新的步伐,依法治林能力进一步提升

2012年,进一步加快《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修改和《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完成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委托实施野生动植物行政许可事项办法》、《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名录(林业部分)(第五批)》五件部门规章的起草、修改和立法审查。国家林业局 2012年第 9号公告发布了国家林业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194件,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07件。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 27.44万起,与 2011年相比,案件发生总量减少 1.23万起,下降 4.29%。全国森林公安机共立案刑事案件 2.94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 2.8万人,收缴林木 89.22万立方米、野生动物 54.6万头(只),涉案金额达 17.1亿元。开展了“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网络犯罪和非法贸易专项行动”、“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绿盾 2012”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执法检查行动、“打击侵犯品种权行动”等执法专项活动,成果显著。办理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 160 883件,办理行政复议案 23件。国务院第六批公布取消和调整林业行政审批项目 8项。

8.林业投资持续增加,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建设动力充足

2012年,全国林业建设新增到位资金 3 300.92亿元。与 2011年相比,新到位资金增长 23.08%。其中,国家预算资金投入 1 556.35亿元,与 2011年相比增长 19.52%,占当年到位资金的 47.15%;国内贷款为 328.39亿元,增长了 19.78%,占当年到位林业建设资金的9.95%;发行债券筹集到林业建设资金 3.25亿元,占当年到位资金的 0.10%;自筹资金 1 064.87亿元,增长 44.41%,占当年林业资金来源的 32.26%;其他来源资金为 316.40亿元,下降 8.11%,占全年林业各类建设资金的 9.59%。2012年,全国林业实际利用外资 5.18亿美元(折合人民币 31.64亿元),与 2011年相比下降 69.53%。其中,国外借款 0.89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 4.08亿美元,无偿援助 0.20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 17.28%、78.85%和 3.87%。林业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占全国外商直接投资(1 117.20亿美元)的0.46%。

2012年,林业投资实际完成 3 342.09亿元,资金投入计划完成率为 104.59%。分地区看,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林业投资完成额分别为 952.93亿元、502.72亿元、1 445.94亿元和 430.87亿元,在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依次为 28.51%、15.04%、43.26%和 12.89%。按建设内容分,用于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投资为 1 604.12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 48.00%;用于林木种苗、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林业支撑与保障的投资为 222.88亿元,用于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为 820.71亿元,用于林业民生工程的资金为 245.46亿元,其他资金 448.92亿元,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依次为6.67%、24.56%、7.34%和 13.43%。

9.森林资源管理制度日趋完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

2012年,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占用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和审批管理办法》;起草了《关于从严控制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占用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林地的通知》;修订了《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管理办法》、《林木和林地登记发证管理办法》;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对全国 3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司、建设兵团、森工集团)的 165个县级单位 2011年以来占用征收林地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占用征收林地项目 4 850项,实际占用征收林地面积 22 939.6公顷,其中:经过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的项目 4 110项、面积 21 363.1公顷,项目审核率 84.74%、面积审核率 93.13%。组织对 207个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开展了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使用林地项目 48项,面积 125.12公顷。各派驻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对 80个县级人民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全国 2 730个应当建立责任制的县级政府中,共有 2 264个已经建立,占总数的 82.93%。天津、吉林等 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文件。

10.林业种苗建设顺利推进,森林防火能力大幅提升

2012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 2 783万千克,其中,全年全国采种基地共采收种子 631万千克。全国共生产良种 170万千克,其中:种子园产种量 65万千克;母树林产种量 105万千克;采穗圃生产穗条 24亿条(根),良种繁殖圃生产穗条 7.2亿条(根)。2012年建设林木种苗工程项目 116个,建设规模 10 936.7公顷,其中,建设林木良种基地项目 67个,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项目 30个,采种基地项目 3个,能力建设项目 11个,种苗繁育基地等其他项目 5个。

2012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 3 966起,其中:一般火灾 2 397起,较大火灾 1 568起,重大火灾 1起,无特大火灾发生。与 2011年相比,森林火灾次数下降 28.54%,其中一般火灾、较大火灾和重大火灾次数分别下降 19.91%、38.46%和 88.89%。全国扑救森林火灾共出动 62.1万个人工日、车辆 5.2万辆(台)次、出动飞机 359架次,投入扑救森林火灾经费 3.42亿元。2012年,批复森林防火建设项目 190个,中央投资 22.13亿元,提前下达了 12亿元森林防火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全国火情了望监测覆盖率由 45.3%提高到 63.1%,森林防火通信覆盖率由 53.7%提高到 67.7%。

11.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序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时高效

2012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 1 177万公顷,与 2011年发生面积基本持平,其中:虫害发生面积 846万公顷,病害发生面积 131万公顷,鼠(兔)害发生面积 200万公顷。另外,有害植物发生面积 17万公顷。全国共完成防治面积 783万公顷,累计防治作业面积 1 748万公顷。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 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 87.03%以上,测报准确率达 85%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 95%以上。

2012年,全国共报告 49起野生动物异常情况,死亡野生动物 42种 7 003只(头),发生 1起较大、3起一般野生动物疫情,实现重大以上级别野生动物疫情零发生。下发了《关于做好今春野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林护发〔 2012〕3号)。针对广东深圳、贵州分别发现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死亡病例,及时组成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指导防控工作;及时发现西藏藏羚羊异常死亡事件,派出专家组赴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和采样检测工作,确诊了死因。

12.林业科技成果丰富,林业教育平稳发展

2012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林业科研资金 8.9亿元,实施科技项目 1 000余项。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油茶产业升级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顺利通过验收; 42项林业公益性行业专项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40项; 75项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计划(948)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61项; 7项国家林业局重点项目通过验收,认定成果 7项。取得其他林业科技成果 474项,其中,软科学类 2项,基础理论类 20项,应用技术类 452项。“天然林保护与生态恢复技术”等 5项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招收研究生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招收林科研究生共 9 218人,毕业研究生 8 454人;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招收本专科生和其他高等学校林科招收本专科生共 77 732人,毕业 70 329人。国家林业局与内蒙古等 4个省(自治区)签署协议,合作共建内蒙古农业大学等 4所大学,引导和支持涉林院校强化林业学科建设。2所普通高等林业院校的 8个项目纳入国家 2012年度“本科教学工程”,获得 1 400万元的财政经费资助。

13.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有林场建设资金投入加大 2012年,全国林业站完成基本建设投资 68 104万元,与 2011年基本持平。其中,国家投资 15 007万元,地方配套 53 097万元。全国新建乡镇林业站 340个,1 206个林业站新建了办公用房,715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997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建立科技示范基地 77.4万公顷,推广面积 153.5万公顷。受理林政案件近10.1万件,参与调处林权纠纷 6.5万件,受理林业承包合同纠纷 2.1万件。

截至 2012年年底,全国有国有林场 4 855处,经营面积 0.767亿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 0.58亿公顷,森林面积 0.45亿公顷,森林蓄积量23.91亿立方米。2012年,各级政府投入国有林场资金 153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 33.9亿元,财政投入 119.1亿元。中央财政安排 12亿元资金,支持湖南、江西等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安排国有林场扶贫资金 3.2亿元,扶持 28个省(自治区、自辖市)的 720个国有贫困林场,共 752个项目;安排危旧房改造资金 9.5亿元,改造国有林场危旧房 9.5万户。

14.林业信息化加快推进基础建设,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2012年,研究建设中国林业数据库和中国林业数字图书馆,国家林业局互联网出口带宽由 100兆扩容至 200兆;各省(自治区、自辖市)也加大了资金投入用于升级出口带宽、改造中心机房等建设。网站建设成绩突出,综合排名大幅提升,中国林业网每月信息发布量突破 100万字,每日访问量突破 100万人次,由部委网站第十名跨越到第四名,取得历史性突破。新建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种苗基地、自然保护区子站 1 000个,整合全国市、县级林业门户网站,打造林业系统国家、省、市、县四级网站群。完成林业资源综合监管服务体系试点建设项目,开发了森林资源监管等 4个子系统,扩建了林业信息化基础平台。开展示范市、县建设工作。示范主题涵盖了新技术应用、数字平台建设、政务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加强了制度建设,制定了安全保密等几十项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和基本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印发了《林业信息网络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

15.区域林业发展不均衡特征明显,区域统筹力度持续加强

我国幅员辽阔,各区域的自然历史条件差异较大,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致使我国的林业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区域差异特征。

东部地区该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海南 10省(直辖市),该区经济实力雄厚,人口众多,林业发展的自然、经济基础较好,生态状况良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林业发展态势较好,集体林业占据主要地位,是我国重要的林产品生产基地,是我国重要的林业经济发展优势区域。区内森林覆盖率为 35.68%,但人均林地面积仅为 0.08公顷,为各区最低,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与有限的生态供给的矛盾仍然存在。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为 20 538.51亿元,比 2011年增长 32.12%,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 52.06%。林地产出率 20 828元 /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2.33倍。区内生产锯材、人造板和竹木地板分别占全国的 36.71%、62.03%和64.47%。区内生产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水果和干果产量分别占全国总产量的 39.48%、41.49%和 29.92%。表明该区林业产业发达,单位森林面积产出能力较强,在全国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中部地区中部地区包括山西、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 6省。该区域是我国主要的集体林区省份,林业产业较为发达,作为东部与西部的过渡地带,此区域的林业表现出较强的发展潜力。区内林业旅游与休闲产业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 3 191.71亿元,与 2011年相比增长了 95.53%,产业发展的带动效应尤为显著。区内油茶林面积 242.30万公顷,占全国的 69.25%;木本油料和木本药材产品占全国总产量的 72.55%和 34.37%。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仍较低,但得到了持续提高,比 2011年增加了 3 276元,增幅为15.62%。区内共发生森林火灾 1 782次,比 2011年明显减少了 664次,但仍高占全国的 44.93%,森林火灾偏重发生;森林病虫鼠害发生率为 5.39%,位居全国之首;林业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仍较为严重,生态建设成果巩固任务较为繁重。西部地区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该区地域广阔,国土面积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七成,尽管森林资源总量大,但生态环境脆弱,林业经济总量较小,产业结构单一,林业建设与保护任务艰巨。区内以公有制经济造林为主体,其中重点工程造林总面积 171.19万公顷,占该区总造林面积57.89%。区内的自然保护区个数和面积居各区之首。区内共有自然保护区 813个,占全国的 37.81%;面积为 10 622.77万公顷,占全国自然保护区总面积的 85.07%。林地产出率 3 868元 /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43.30%,为各区域最低,但增幅明显。林产调料产品、木本药材、林产工业原料分别占全国的 72.21%、45.99%和 57.06%。区内完成林业投资 1 445.94亿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 43.26%,比 2011年增长了 27.36%,其中国家投资占 36.39%。西部地区仍是国家林业投资的重点区域。该区单位林地面积投资额为 816.55元 /公顷,系全国平均水平的 74.73%;单位造林面积投资额为 7 198.61元 /公顷,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 47.36%,单位投资额为各区最低。

东北地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 3省。土地面积约为国土面积的一成,但是作为我国历史悠久的林业基地,此区域内的森林资源和林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林业区位熵指数为 1.02,林业专业化程度和林业产业集中度均为各区最高。国有林区 135个森工局有 82个分布在该区,国有经济比重较高。区内森林覆盖率为 40.22%,为四大区域中最高。区内实现旅游收入 282.64亿元,比 2011年增长 38.97%。区内木材产量进一步调减,区内木材产量 916.10万立方米,比 2011年明显减少了 13.04%。该区森林食品干重占全国总产量的 36.32%,是我国森林食品的主产区。区内花卉产业持续发展,花卉从业人员 21.33万人。区内完成林业投资 430.87亿元,占全国总投资额的 12.89%,其中国家投资占 61.12%。区内林业系统在岗职工人数 51.47万人,占全国的38.72%;该区的林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22 154元,是全国平均水平的 78.83%,为各区最低。

16.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序推进,履约成效明显

2012年,双边交流与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局与卡塔尔国环境部关于林业、荒漠化防治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谅解备忘录》等 4个政府间和部门间协议。与有关国家召开了双边工作组会议,确定了几十个合作项目与活动。经济合作继续深化,世界银行贷款“林业综合发展项目”、亚洲开发银行贷款“西北三省区林业生态发展项目”等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展顺利。争取德援混合贷款 2个项目 1 800万欧元、德国援助项目 350万欧元。防治荒漠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民间合作与交流等专项国际合作稳步推进,亚太森林恢复与可持续管理组织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国际森林文书》(NLBI)和《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 约》(UPOV)履约成果丰富。

17.林产品贸易市场景气下滑,出口增速大幅回落至个位数,进口下降;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总消费)减少

2012年,林产品出口 586.91亿美元,比 2011年增长 6.64%,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 2.86%;林产品进口 619.48亿美元,比 2011年下降 5.13%,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 3.41%。2012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 49 491.59万立方米,比 2011年增长 2.88%。其中:国内商品材产量为 8 174.87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13 629.01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 3 969.88万立方米,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23496.70万立方米,上年库存、超限额采伐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为 221.13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进口中,原木进口 3 789.27万立方米,比 2011年下降 10.47%,锯材进口 2 066.97万立方米,比 2011年下降 4.34%。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 17.88万立方米、21.15万立方米和 54.07万立方米,与 2011年相比,分别下降 5.11%、30.92%和 1.14%;木家具进口 5.96亿美元,比 2011年增长 9.16%;木浆进口 1 638.08万吨,比 2011年增长 14.12%;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进口 325.44万吨,比 2011年下降 6.42%;废纸进口 3 006.71万吨,比 2011年增长 10.22%。2012年,全国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 49 491.59万立方米,比 2011年增长 3.68%。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 37 801.94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 2 833.97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 8 855.68万立方米。木质林产品出口中,原木出口 0.36万立方米,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 47.98万立方米,比 2011年下降 11.83%。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分别为 1 003.21万立方米、360.91万立方米和 21.67万立方米,与 2011年比,分别增长 4.80%、9.66%和 149.64%;木家具出口 183.31亿美元,比 2011年增长 7.08%;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 644.43万吨,比 2011年增长 7.44%。2012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 145.60亿美元,比 2011年增长 0.57%,占林产品出口额的 24.81%;进口 245.14亿美元,比 2011年下降 1.53%,占林产品进口额的 39.57%。2012年,美国、日本仍为最主要的林产品出口市场,而且美国的份额有所提高;进口以北美、东南亚、俄罗斯市场为主。按市场份额,前 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 22.97%、日本 10.06%、中国香港 5.29%、英国 4.36%、澳大利亚 3.19%;前 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 12.64%、泰国 11.46%、印度尼西亚 11.33%、马来西亚 8.41%、加拿大 7.60%。

第二篇:2010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2010中国林业发展报告(摘要)

2009年,全国林业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各项林业政策,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生态建设,稳步发展林业产业,着力建设形式多样的生态文化,林业继续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各项林业事业取得了新的成效。

1.造林规模继续扩大,国土绿化成效显著

2009年,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造林补助标准的提高以及中央扩大内需林业任务增加的影响,全国造林面积继续保持增长。2009年全年完成造林面积 626.23万公顷,比 2008年增长 16.97 %。其中,人工造林 415.63万公顷,增长 12.81%,飞播造林 22.63万公顷,增长 46.91%,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 187.97万公顷,增长 24.04%。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 2153.78万公顷。各级领导率先垂范,义务植树蔚然成风,义务植树组织管理得到加强,截至 2009年底,全国累计有 121.1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植树 563.3亿株。

2.全国防沙治沙扎实推进,湿地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

2009年,《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经国务院批准下发,防沙治沙重点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履约与国际合作得到加强。据统计,全国共完成沙化土地治理 153万公顷。2009年,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同意河北坝上闪电河等 62处湿地开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工作的通知》,全国湿地公园发展的步伐进一步加快。以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为主的湿地保护网络体系初步形成,湿地保护面积达到 1795万公顷,占自然湿地总面积的 49.6%,湿地保护率比 2008年增加了 0.6个百分点。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进展,重点物种保护工作稳步推进,着力完善濒危物种保护制度,加强了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国家划定禁猎(采)区2667个,总面积为8462.39万公顷。森林景观资源保护利用工作进一步加强,截至 2009年底,全国共建立森林公园 2458处,总面积 1652.50万公顷。

3.林业重点工程取得新成绩,成为维护我国生态安全的强大基础

2009年,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实施,投资规模增加,营造林面积扩大,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2009年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完成造林面积459.62万公顷,比2008年增长33.71%,占全部造林面积的 73.40%,所占比重比 2008年提高9.19个百分点。其中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不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造林面积分别为136.09万公顷、88.67万公顷、43.48万公顷、189.31万公顷和 2.08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重分别为 21.73%、14.16%、6.95%、30.23%和 0.33%,其他社会造林占全部造林面积的26.60%。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9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完成各项公益林建设136.09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8.20万公顷,飞播造林15.33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92.56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10122.56万公顷,其中,国有林管护面积4972.39万公顷,林业职工代管的集体林面积1239.48万公顷。工程区木材产量1484.02万立方米,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21.00%,这是自2003年以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木材产量首次下降。2009年,一次性安置人数比 2008年减少,为1.21万人,其中全民职工人数 0.70万人,混岗职工人数 0.51万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 12年以来,工程区累计一次性安置职工 62.1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 100.79万人。

退耕还林工程 2009年,按照“巩固成果、确保质量、提高效益、稳步推进”的总体思路,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继续稳步推进。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89.86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的1.20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0.07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57.67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32.12万公顷。全年完成种草面积2.93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投资352.65亿元,其中,粮食补助资金 204.90亿元,生活费补助资金 32.82亿元,两项合计,补助到户资金 237.72亿元,占退耕还林投资完成额的 67.41%,用于基本口粮田、农村能源等建设的投资 90.61亿元,占 25.70%。2009年粮款兑现涉及873.21万公顷退耕地,涉及2838万农户。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9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建设重点转向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造林43.48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 13.04万公顷,飞播造林7.30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 23.14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 18.53万公顷,小流域治理面积 12.67万公顷,治理总面积达到 74.68万公顷。建设完成水利配套设施 1.13万处,生态移民4264人,涉及到1578户。完成投资45.67亿元,其中,林业建设完成投资40.32亿元,占88.28%。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9年,在扩大内需政策的支持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投资和造林规模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189.31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61.86万公顷,无林地和疏林地新封山育林27.45万公顷。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 125.59万公顷,长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2.21万公顷,沿海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21.22万公顷,珠江流域防护林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8.20万公顷,太行山绿化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1.92万公顷,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完成造林面积0.17万公顷。自2001年以来,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 592.10万公顷、飞播造林29.11万公顷、新封山育林355.53万公顷。其中,三北四期工程累计完成人工造林368.71万公顷、飞播造林10.12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68.03万公顷。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09年,我国继续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建设,保护区数量与保护区面积稳步增加。截至 2009年底,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已达2012处,总面积1.23亿公顷,占全国国土面积的12.8%。全国野生动植物资源繁育基地、保护区管理和科研建设成效显著。截至2009年底,共有野生动物种源繁育基地 431个,野生植物种源培育基地 244个;野生动物园 69个,植物园 64个,狩猎场 142个;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4 526个,野生动植物科研及监测机构 638个,鸟类环志中心(站)122个。全国从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人员达4.97万人,比2008年增长 12.50%,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5万人。2009年,工程完成投资 8.01亿元,比 2008年增长14.75%,工程投资占当年林业重点工程投资的比重仅为1.57%,平均每个保护区投资39.81万元,投资力度亟待加强。

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2009年,一批重要湿地的生态状况得到了有效改善。共有 10多个省(区、市)完成了省级湿地保护规划。截至2009年底,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总数达到 100处,面积为 41.5万公顷。新增杭州西溪湿地公园为国际重要湿地,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达到 37处,面积391.48万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为247.98万公顷,比 2008年增加 27.21万公顷,增长 12.32%。建立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实施规划》信息管理系统,湿地保护和恢复的示范模式逐步形成,部署开展了内蒙古科尔沁、黑龙江安邦河、湖北洪湖、湖南东洞庭湖湿地保护恢复项目的自评估工作。

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09年,针对已启动的100个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作,出台石漠化治理工程信息报送制度,组建了100个试点县专职信息员队伍。截至 2009年底,中央累计下达石漠化综合治理林业建设任务26.79万公顷,其中封山育林18.86万公顷,人工造林7.93万公顷;截至2009年底,累计完成林业建设任务16.02万公顷,占下达任务的60%。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9年,在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推动下,在市场拉动、利益驱动和企业带动等影响下,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取得较大进展,农户造林和国有(集体)林场造林大幅增长。全年在荒山荒地中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21.19万公顷,占用材林建设总面积的 26.44%。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共造林2.69万公顷,其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 2.08万公顷,更新造林面积 0.52万公顷。

4.林业产业发展总体平稳,产值、产量继续保持增长

2009年,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7493.73亿元(按现价计算),比 2008年增加3087.32亿元,增长21.43%。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 13.63%、27.49%和28.21%。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 2008年的44.14:47.47:8.39调整为 41.30:49.84:8.86。分地区看,东部10省林业产业总产值比重较大,占全部林业产业总产值的46.96%;中部省份增长较快,比 2008年增长 22.96%。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 800亿元的省份共有9个,广东、福建、浙江省仍然名列前茅。由于受雨雪冰冻灾害和地震灾害影响,清理受损林木和灾后重建,2008年木材产量大幅增加,2009年木材产量正常回落,达到7068.29万立方米,比 2008年减少12.83%。锯材产量持续增长,产量为3229.77万立方米,比2008年增长 13.69%。人造板产量快速增长,产量达到11546.65万立方米,比2008年增长 22.71%。其中,胶合板4451.24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25.71%;纤维板3488.5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 20.02%;刨花板产量 1431.00万立方米,同比增长25.28%;其他人造板2175.85万立方米(细木工板占67.96%),同比增长19.53%。木地板产量保持稳定增长,达到 3.78亿平方米,同比增长 0.17%。其中,实木地板 8 139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 21.56%;实木复合木地板 11 771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的 31.18%;强化木地板 12 716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33.68%;竹木复合地板2 011万平方米,占全部木地板产量的5.33%。2009年木家具产量为 20 501.01万件,比 2008年增长8.20%,木浆产量 551万吨,比2008年下降 18.01%。

2009年,新造经济林面积100.26万公顷,比2008年增长17.84%。各类经济林产品总量达到1.27亿吨。竹材产量为13.56亿根,比2008年增长7.47%。年末实有花卉种植面积63.26万公顷;切花切叶124亿支;盆栽植物近20亿盆;观赏苗木50亿株;草坪2.32亿平方米。

2009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3.33亿人次,其中海外游客91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226.14亿元。全国森林公园共提供社会就业岗位近62万个,创造的社会综合旅游产值近1800亿元。

5.生态文化体系建设成效显著,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逐步树立

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 生态文化场馆建设快速推进,全国新建改建扩建生态文化场馆 51处,较 2008年增长了121.74%。生态文化休憩场所建设迈上新台阶,全国新建扩建生态文化休憩场所143处。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推向深入,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全国新建生态文化(文明)教育基地29处,较 2008年增长了81.25%。

生态文化产品进一步丰富 生态理论研究紧密联系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深入探讨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领域不断拓展,研究层次不断提高,研究内容不断深化,形成了诸多具有指导意义的学术成果。生态文艺创作成果丰硕,亮点频现,生态保护和建设成为众多文艺作品和活动的主题。

生态文化传播范围进一步扩大 中央主要报刊和电台刊播林业和生态报道及专题达到 13000篇(条),较 2008年增加 18.18%。网络媒体通过专栏、专访、博客、播客、微博、网上调查等多种途径加大生态文化传播力度,引导网民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文化建设。《中国绿色时报》、《中国林业》、《生态文化》、《森林与人类》、《湖南林业》、《云南林业》等中央和地方林业报纸刊物立足林业,全面报道各地生态文化建设的生动实践,充分反映各地生态文化建设的重大进展,广泛宣传各地生态文化建设的先进典型,为普及生态知识、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展览、展会、论坛成为开展生态教育、传播生态知识的重要手段和形式,被广泛运用到生态文化建设的实践中。

生态文化队伍进一步壮大 生态文化研究力量进一步加强,一批新的生态文化研究组织创立。生态文艺创作队伍进一步壮大,许多知名文艺工作者转向生态文艺创作,大量生态文艺创作新锐脱颖而出,生态文艺创作机构增长快速。同时,各级各地有关部门注重生态文化建设人才培养,切实提高生态文化建设工作者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为构建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6.林业投入再创历史新高,强林惠林政策实现重大突破

2009年,林业系统实际到位各类建设资金1377.86亿元,与 2008年相比增长36.88%,资金到位率为107.90%。其中,中央林业资金838.24亿元,占全部林业建设资金总量的60.84%,同比下降3.84个百分点。在中央林业资金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21.56亿元,比 2008年增长98.58%;国债资金59.96亿元,增长5.11%;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60.66亿元,增长18.66%;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196.06亿元,增长35.59%。2009年,中央林业资金仍主要以工程资金形式注入林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等五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主要投入对象。中央林业资金投入5项工程的资金总量达499.96亿元,占全部中央林业资金的59.64%。

2009年,国家林业局下达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160亿元,实际落实林业贴息贷款159.90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99.94%,与2008年相比增长 79.54%。其中:工业原料林项目落实贷款62.25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8.93%;经济林项目落实贷款34.41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额的21.52%;其他种植业项目落实贷款7.11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4.45%;多种经营项目落实贷款56.13亿元,占当年贷款落实总额的35.10%。林业贷款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在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支持力度的加强等因素。

2009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 5.54亿美元,比2008年下降45.04%,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900.30亿美元)的0.62%。其中国外借款1.17亿美元,外商直接投资 4.18亿美元,无偿援助 0.19亿美元,分别占林业实际利用外资总规模的21.19%、75.34%和 3.47%。2009年林业利用外资呈以下特点:从利用外资方式上看,依然以外商直接投资方式为主;从利用外资的项目类型上看,以商品林造林项目为主,项目个数为315个,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为1.05亿美元;从林业利用外资的区域上看,东部地区省份利用外资水平较高,占全部林业利用外资额的55.61%。

2009年,全部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到1351.33亿元,比2008年增长 36.88%,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288.18亿元,同比增长35.27%;更新改造投资完成52.05亿元,同比增长81.89%;森工其他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1.10亿元,同比增长75.33%。国家投资完成710.48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 52.58%。从结构看,营林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109.52亿元,比2008年增长34.05%;森工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完成178.66亿元,同比增长43.42%;营林和森工固定资产基本建设投资比为6:1。营林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 6.67亿元,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25.07%;森工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5.39亿元,同比增长 130.17%;营林和森工更新改造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比为 1:7。

7.林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森林可持续经营水平不断提高

2009年,森林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一是完善林地管理制度。编制《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并上报国务院。简化并规范征占用林地申报材料、实施审批前的监督检查、维护林权权利人的利益。把生态保护作为审查的重点,引导科学使用林地。建立了全国征占用林地项目审核审批情况月报制度,强化了对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管,并探索推广征占用林地网上审批。协调解决林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国务院法制办等部委沟通协调,解决石油天然气管线等建设项目用地中出现的法律冲突问题,与南水北调办公室协调,解决淹没区以上林地林木处置问题等。二是继续推进森林可持续经营。规范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国家林业局制定下发了《县级森林可持续经营规划编制指南》,编写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规范》和《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规程》两个行业标准,初步构建了符合中国林业特点的森林经营方案制度体系。三是中幼龄林抚育工作全面推进。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从2009年起开展森林抚育补贴试点,系统研究全面开展森林经营工作的政策机制和技术体系。四是大力查处林地案件。全国森林公安受理、查处林地案件10384起,其中刑事案件784起,有力地保护了林业用地。

8.林业种苗建设投入大幅增加,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

2009年,国家共下达林木种苗工程建设投资计划28851万元,比2008年增长105%;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0万元,地方配套资8851万元,分别比 2008年增加100%和119%。2009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2419万千克,生产良种共 257万千克,采穗圃生产穗条7.7亿条(根)、无性系繁殖圃生产穗条5.5亿条(根)。2009年,全国共完成育苗面积65.9万公顷,其中新育苗面积22.4万公顷,生产造林合格苗木178亿株。

2009年,森林防火形势严峻,综合防控成绩突出。2009年,我国 10多个省(区、市)遭遇数十年不遇的特大旱情,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部分省(区)火灾频发。全年发生火灾8859起,受害森林面积4.6万公顷,同比分别下降37.37%和12.15%,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为新中国成立 60周年大庆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9.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压力增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成果显著

2009年,受极端气候条件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林业生物灾害呈现偏重发生,局部成灾严重。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达1157万公顷,其中:虫害发生面积850.30万公顷,鼠害188.55万公顷,病害103.12万公顷。各级森防组织积极应对,完成防治面积820万公顷,防治率70.85%;实现成灾率控制在6.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78.4%以上、测报准确率83%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96.8%以上的指标要求。2009年,中央预算防治补助2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5亿元,各地也均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应急救灾资金。

2009年,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取得重要进展,全年未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的野生动物疫情。全国各地共上报监测信息10280份,报告野生动物异常情况51起,死亡野生动物 55种2447只(头),涉及青海、西藏、江西、浙江等14个省(区、市)。发生青海更尕海野鸟高致病性禽流感、鼬獾犬瘟热和鸟禽霍乱等7起一般野生动物疫情。

10.林业科技不断进步,林业教育蓬勃发展

2009年,林业科技投资规模和增长幅度都再创历史新高。其中,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正式启动,新增中央财政投入2.4亿元,比2008年增加 50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总经费1090万元,比2008年增加12%;林业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14069万元,比2008年增长16%;新增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经费5906万元和国家转基因重大科技专项经费950万元。2009年,对 92项科研项目、174项推广项目进行验收,对 71项在研项目进行中期评估;取得科研成果270多项,其中应用技术成果240多项,基础理论成果近30项;近180项科技成果已成功应用。2009年,新颁布林业标准 58项,组织开展 171项林业行业标准、18项国家标准、5项国际标准的修订工作;开展 60个全国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招收研究生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招收林科研究生共6177人,比 2008年增加11.98%;招收本专科生共60983人,比2008年增加7.64%;中等林业(园林)学校招生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林科共招收学生48956人,比2008年增加49.47%。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林科专业毕业博士、硕士生4734人,比 2008年增加 4.85%;毕业本、专科生52184人,比2008年增加3.51%;毕业中专生28447人,比 2008年增加16.75%。2009年,行业培训及人才开发成果丰富。组织林业建设专题研究班两期、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5期、其他培训班90余期,培训 8000余人次;33430人次通过林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比2008年增加 17.57%。其中18 807人次获得高级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比2008年增加 3.32%。

11.林业工作站建设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扶持力度加强

2009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46379.43万元,比2008年增加2.53%,其中国家投资7516.75万元,地方配套38 862.68万元。全国新建乡镇林业站1 283个,501个林业工作站新建了办公用房,831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857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2009年,在全国选择了 220个县(市、区)实施林业重点工程区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为2697个乡镇林业工作站配备了必要的设施设备,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提高了林业工作站建设整体水平。

2009年,国有林场全年营造林总面积 46.1万公顷,比 2008年下降 50.70%。2009年,国有林场扶贫资金总额2.5亿元,改造危旧房面积14.8万平方米,维修、接通断头路1428千米; 2009年,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将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纳入国家扩大内需投资计划,并选择12个省(区、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同时,将国有林场纳入了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范围,国有林场公路建设也正在规划中。截至2009年底,全国国有林场资产总额319亿元(不含林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150.9亿元、固定资产133.6亿元;负债总额233.1亿元,其中流动负债182.7亿元、长期负债50.3亿元。2009年,全国国有林场利润总额3.4亿元,比2008年减少5.7亿元。

12.林业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进入了以信息化带动现代化的新阶段

发布了《全国林业信息化建设纲要》及其指南。召开了首届全国林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确立了“加快林业信息化,带动林业现代化”的基本思路,举办了首届全国林业信息化高峰论坛、林业信息化成果展,设立了林业信息化标识。实施了国家林业局内外网整合改造、林业专网扩建、自然资源信息库等一批重点信息化工程。组织了林业信息化战略研究,启动了辽宁、湖南、福建、吉林森工等首批全国林业信息化示范省(点)建设。成立了全国林业信息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门负责林业信息化标准建设的组织、计划、制度修订等工作。

13.区域林业发展不均衡,区域性特征明显

东部地区 一方面,非国有经济造林占据绝对优势,区域生态良好的局面基本形成。2009年,区内森林覆盖率为35.68%,除天津、上海、江苏、山东 4省(市)外,其余6省森林覆盖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浙江、福建、海南和广东省的森林覆盖率接近或超过50%,生态良好为东部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另一方面,林业经济实力约占全国的一半,产业结构日趋合理。2009年,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8214.99亿元,比2008年增长20.60%,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46.96%;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25285元 /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8950元 /公顷的2.83倍。林业三次产业结构比由2008年的 35.9∶59.4 ∶4.7调整为32.2 ∶63.1∶4.7,第二产业实力进一步增强。

中部地区 生态建设力度加大,非国有经济造林比重较高,造林成果巩固的任务十分艰巨。2009年,区内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31.45万公顷,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 20.99%,这一比例高于东部地区近10个百分点。但主要灾害在这一地区表现活跃,生态建设成果巩固的任务十分繁重。2009年,共发生森林火灾3960次,发生次数占全国的44.70%,火灾发生率是全国平均火灾发生率的2.6倍。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任务十分艰巨。区域产业发展特色较为突出,木本油料种植成为这一区域的一大特色,全年生产油茶籽80.33万吨,占全国总产量的 68.70%。

西部地区 全国五成以上的投资放在西部地区,由于面积大,单位投资低于全国水平,职工收入有所提高。2009年,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为 764.74亿元,比2008年增长34.15%,占全国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6.59%。单位造林面积投资额为5746元 /公顷,占全国平均水平的70%,远低于其他3个区域的水平。区内林业系统在岗职工人数40.91万人,占全国31.10%,比2008年减少 0.87万人,减幅为2.82%;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9514元,比2008年增长2787元,增幅为16.66%。

东北地区 2009年,区内共完成造林面积 37.33万公顷,全部造林面积中 100%为重点工程造林,重点工程造林作用突出。同年,区内林业产业总产值为1983.41亿元,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11.33%;单位森林面积实现林业产业产值6246元,为全国平均水平的69.79%。单位造林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为11472元/公顷,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4倍。职工总数占全国的近四成。区域经济结构单一,资源优势没有转变为经济优势。

14.国际合作范围拓宽,履约工作进展顺利

2009年,国际合作与交流内容增加,范围拓宽。共争取到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联合国粮农组织、小渊基金、国际热带木材组织、世界自然基金会、大自然保护协会无偿援助项目176个,受援资金3 651万美元;实施对外援助培训项目和国家重点科技合作项目 11个,共计 160余万美元。先后签署 1个政府间协定、3个双边部门间协定及1个区域部门间协议,对外签署林业领域政府间协定(备忘录)已达到 13个,部门间协议达到50个。2009年,召开了中韩、中希、中日、中蒙、中英、中加、中俄双边工作组及中俄兴凯湖保护协定联合工作组会议8次。专项国际合作进展顺利,履约工作成效明显。中德签署财政合作《北方荒漠化防治协调与培训项目合作协议》;继续与美国、印度、俄罗斯、日本、澳大利亚、韩国、德国等多个国家签署加强自然及野生动植物保护合作的协议;与湿地国际、世界自然基金会、美国大自然协会分别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与伊拉克政府签订了《中伊湿地合作协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UNCCD)、《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湿地公约》(RAMSAR)履约工作按要求开展工作,取得丰富成果。

15.国家出台了多项林业新政策,积极推进林业改革和发展

2009年,中央召开了首次林业工作会议,明确了支持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要求。国家提高了退耕还林工程造林中央补助标准,人工造林苗木造林费补助标准由 2008年的每亩 100元提高到人工造乔木林每亩 200元、灌木林每亩 120元。国家出台了新修订《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办法在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方面做出重大调整,降低了征收比例,缩小了征收范围,减少了征收环节,明确了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确定原则。

国家出台了《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开发林业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完善财政贴息政策、健全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做出了明确规定。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明确了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从 9个方面改革和完善了集体林采伐管理。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从 7个方面加强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初步解决单家独户分散经营的困难。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管理工作的意见》,从稳定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关系,建立规范有序的集体林权流转机制,加强集体林权流转的引导,维护集体林权流转秩序,禁止强迫或妨碍农民流转林权等方面规范集体林权流转行为。

国家出台了新修订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将国家重点公益林更名为国家级公益林,明确国家级公益林的8大类区划范围和3个保护等级,国家级公益林稳定在全国林地总面积的30%-40%。国家出台了新修订《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自 2010年 1月 1日起,中央财政补偿基金依据国家级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国有的国家级公益林平均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 5元,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 10元。国家发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和《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修订了《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关扶持政策。

16.林业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依法治林成效显著

2009年,林业立法工作进入新阶段。加快了《森林法》修订工作,完成了《森林公园管理办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管理办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核发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草案的起草与审查。林业执法及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29.75万起,与2008年相比下降了15.89%。森林公安机关全年共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行政案件18.06万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23万人次,收缴林木59.26万立方米、野生动物62.68万头(只),涉案金额72亿元。2009年,开展了全国林木种苗质量抽查,林木种子样品合格率为96.7%,苗木苗批合格率为96.2%。

17.木材产品供需总量扩大,林产品总体价格水平下降,进出口贸易大幅减少,但出口减幅小于进口减幅,贸易逆差转为顺差

2009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为42234.49万立方米,比2008年增长13.74%。其中:进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18436.62万立方米,其中,原木2805.93万立方米,锯材(含特形材)折合木材 1 293.33万立方米,单板和人造板折合木材211.39万立方米,纸浆及纸类折合木材13492.83万立方米,木片折合木材497.88万立方米,家具、木制品及木炭折合木材135.26万立方米。国内商品材产量为7068.29万立方米,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8225.42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4604.17万立方米,超限额采伐、上年库存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约为3800万立方米。全国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42189.48万立方米,比2008年增长13.58%。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32516.47万立方米,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 3199.83万立方米,出口原木及其他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6473.18万立方米,其中,原木1.27万立方米,锯材折合木材128.29万立方米,单板和人造板折合木材1821.63万立方米,纸浆及纸类折合木材1570.06万立方米,家具折合木材2722.17万立方米,木片、木制品和木炭折合木材229.76万立方米。

2009年林产品价格指数为 94.05%,木材产品价格指数为 95.58%。

2009年林产品出口363.16亿美元,与 2008年同口径比下降4.47%,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 3.02%;林产品进口339.02亿美元,比 2008年减少 11.80%,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 3.37%;林产品贸易顺差为 24.14亿美元。

木质林产品进出口中,原木出口1.27万立方米,比2008年增加349.56%,原木进口2 805.93万立方米,比2008年减少5.11%;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56.11万立方米,比 2008年减少 21.80%,锯材进口993.52万立方米,比 2008年增长 38.34%;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出口量依次为 563.48万立方米、203.11万立方米和 12.49万立方米,分别比 2008年下降了 21.58%、14.75%和 35.35%,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的进口量分别为 17.92万立方米、45.30万立方米和 44.65万立方米,与 2008年相比,胶合板和纤维板的进口量分别下降 39.03%和 10.21%,刨花板的进口量增长19.35%;木家具出口120.35亿美元,比 2008年增长 9.24%,进口2.98亿美元,比2008年下降 4.58%;木浆进口1 357.85万吨,比 2008年增长 43.53%;纸和纸制品(按木纤维浆比例折合值)出口 480.28万吨,与2008年同口径比增长4.33%,进口349.59万吨,比 2008年减少6.43%;废纸进口2 750.17万吨,比2008年增长 13.62%。

非木质林产品出口 94.66亿美元,比 2008年下降 12.44%,占林产品出口额的 26.06%;进口 117.84亿美元,比 2008年下降 12.11%,占林产品进口额的 34.76%。

2009年,林产品出口主要集中于美、日市场,进口则以美、俄和东南亚市场为主。前 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是美国 24.54%、日本 10.99%、中国香港 5.60%、英国4.81%和德国3.31%;前 5位进口贸易伙伴分别为美国 12.17%、印度尼西亚10.66%、马来西亚10.64%、泰国8.99%和俄罗斯 8.78%。

第三篇:2004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2004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摘 要

2003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经受严峻考验、战胜各种困难、取得显著成绩的一年,也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9月27、28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确立了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明确了林业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及政策措施。各级林业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全国林业工作会议的精神,紧紧抓住六大工程这个重点不放松,切实抓好科教兴林和依法治林两件大事,不断强化“严管林、慎用钱、质为先”三项工作,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林业综合执法四项改革,大力加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业务五大建设,扎实推进林业历史性转变,林业跨越式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

1.全国造林绿化规模继续扩大

2003年,林业生态建设规模继续扩大,全国造林面积再创新高,全年完成造林面积911.89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17.35%,人工造林843.25万公顷,飞播造林68.64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2305.54万公顷。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开展,全国有5.59亿人次参加了义务植树,植树25.49亿株,新建义务植树基地1.8万个。部门绿化进一步加强,解放军全面启动军事管理区“三荒”造林项目。武警部队完成四旁植树141万株,栽植花、灌木134万株。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迈出新步伐,绿色通道建设稳步推进,累计实现铁路沿线绿化达标1.27万公里,延伸江河两岸绿化4990公里,新增湖库区绿化面积3625公顷。森林经营管理加强,全国造林质量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迅猛,私有经济造林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58%。

2.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快速推进

2003年,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826.28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21.92%,占全国造林总面积的90.61%,其中人工造林760.23万公顷,飞播造林66.05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达到897.48万公顷。六大林业重点工程自1998年陆续启动实施以来,已累计完成造林面积2009.75万公顷,完成投资946.70亿元,其中国家投资790.12亿元,国家投资占全部投资总额的83.46%。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3年,工程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68.8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8.19万公顷,飞播造林50.64万公顷。工程区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566.37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育林61.39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8789.22万公顷,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1648.81万公顷,占18.76%,比2002年提高3.2个百分点。2003年工程区生产木材923.47万立方米,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19.40%。全年一次性安置富余职工3.1万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人数达到109.6万人,其中有94.62万人进入省、地、县级社会养老统筹。2003年,用于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各类资金达到75.5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占全部资金来源的85.01%。工程实施6年来,已累计完成荒山造林368.67万公顷,封山育林679.90万公顷;累计减少木材采伐11127.6万立方米,少消耗森林蓄积21419.83万立方米;累计安置富余职工60余万人,占应安置人员总数的81.08%;累计投入各类建设资金380.75亿元,占规划投资总量的36.40%,其中国家投资占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际完成投资总量的93.51%。工程区森林资源呈现恢复性增长,局部地区生态状况明显改善;林区传统产业结构逐步得到调整,国有林区以非林非木产品为主的第一、三产业产值增长较快;由于新能源的开发利用,农村人口正在逐步减少森林能源消耗。在国家财政资金的支持下,林区经济状况、职工就业和劳动保障状况继续改善。

退耕还林工程 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684.09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内的退耕还林,下同),完成种草面积19.6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341.81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342.28万公顷。全年兑现粮食94.28亿公斤,种苗补助费54.81亿元,生活费补助28.18亿元,1885万农户从中受益。全年完成投资225.99亿元,其中中央财政专项资金149.74亿元,国债资金59.24亿元,分别占总投资的66.26%和26.21%。退耕还林工程实施5年来,已累计完成1332.58万公顷(约2亿亩)的造林任务,其中退耕地造林643.65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688.93万公顷。累计完成投资394.5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完成366.42亿元,国家投资占全部投资总额的92.87%。粮食、现金、种苗补贴政策得到较好地贯彻与落实,造林质量进一步提高,工程区土地利用结构趋于合理,生态环境逐步改善,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明显减轻,促进了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农民得到了实惠。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3年工程范围内的75个县共完成治理面积132.16万公顷,其中造林面积82.44万公顷;在造林面积中,完成人工造林71.69万公顷,飞播造林10.75万公顷,全年封山(沙)育林面积达到95.20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28.74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15.22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5.76万公顷;水利配套工程完成5380处。为解决工程区内生态退化和农牧民生活困难等问题,2003年5省(直辖市)生态移民人数达到22246万多人,涉及户数5948户。完成总投资25.88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3.95亿元,国家投资占总投资的92.54%。2001-2003年,工程总计完成治理任务338.64万公顷,其中完成营造林227.64万公顷,草地治理90万公顷,小流域综合治理21万公顷,建设水利配套设施近1万多处。项目区生态状况开始整体好转,林草植被覆盖率提高,沙尘危害有所减轻,区域空气质量明显好转,农民收入稳步提高。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3年,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全年完成造林27.5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6.20万公顷,飞播造林1.33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16.43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育林面积17.73万公顷;低效防护林改造面积9491公顷。全年完成投资8.54亿元,其中国家投资4.91亿元,占57.49%。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3.57亿元。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在制度创新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做了积极的探索,工程建设健康发展。2003年,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和平原绿化5项防护林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25.83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2.50万公顷,飞播造林3.33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育林面积119.48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14.76万公顷。低效防护林改造面积3.42万公顷。实际完成投资14.6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完成8.71亿元,群众投工投劳折合资金6.97亿元。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保护、优化和恢复得到进一步加强,珍稀濒危物种拯救繁育和培植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全年新建自然保护区133处,新增保护面积900万公顷。截至2003年,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538个,总面积达1.18亿公顷,占国土陆地总面积的12.30%。全国林业系统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4个,面积7137.61万公顷。大熊猫、金丝猴、老虎、藏羚羊、兰科植物等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截至2003年,国家已划定禁猎区2664个,总面积为4910.56万公顷。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21处,面积303万公顷。工程自2001年正式启动实施以来,已累计新建自然保护区629处,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1600万公顷,新增保护区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1.67%。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全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5.91万公顷,完成低质用材林改培1.07万公顷。工程造林面积中,荒山荒地造林面积2.04万公顷,迹地更新造林面积2.53万公顷,非林业用地造林面积1.34万公顷。农户、外资、龙头企业成为速生丰产林建设的主体,占速丰林造林总量的71.95%。纸浆原料林、人造板原料林、大径级用材林、其他工业原料林继续成为造林重点;主要树种包括桉树、相思树、松树(南方)、杉木、柳杉、杨树、泡桐、落叶松、红松、云杉、冷杉、樟子松、水曲柳、胡桃楸、黄波萝、椴树及竹类等。工程全年完成投资31297万元,国家投资455万元,占全部投资的1.45%。

3.林业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态势,人造板产量快速增长,我国已成为世界人造板生产大国

2003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5860.33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2年增长26.46%,高于前5年的14.16%的平均增长速度。其中,第一、二、三产业产值分别增长15.62%、48.20%、41.37%。三次产业结构的比例由2002年的62.83﹕32.06﹕5.11调整为60.04﹕34.24﹕5.71,第二、三产业比重继续小幅度上升。分地区看,产值超过300亿元的有浙江、山东、福建、江苏、河北、广东、湖南7省,7省产值占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的55.01%。全年实现林业增加值1129.01亿元,比2002年增长13.90%。

木材生产及林产工业快速发展,人造板已成为林产工业的主导产品。2003年,全国木材产量在连续6年减产后开始出现增长态势,产量达到4758.87万立方米,比2002年增长7.28%;锯材产量1126.87万立方米,比2002年增长32.32%;人造板产量4553.36万立方米,比2002年增长55.40%,已与世界产量第一的美国人造板产量基本持平。从分省情况看,人造板产量主要集中在河北、山东、江苏、浙江四省,四省人造板产量占全国人造板总产量的68.49%,其中河北人造板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位,已突破1000万立方米。木地板产量8642.46万平方米,比2002年增长73.65%;木制家具3.51亿件,占全部家具产量的38.03%;纸和纸板4300万吨,比2002年增长22.81%;木浆产量221.14万吨,比2002年增长3.34%;松香产量44.33万吨,比2002年增长12.14%;紫胶1078吨,比2002年增长92.16%。

林业系统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与全国企业平均水平的差距在逐步缩小。全国林业系统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40.43亿元,扣除行业调整因素,比2002年增长21.74%。林业系统国有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5.0%,比2002年提高1个百分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104.1%,提高2个百分点;成本费用利润率4.4%,提高1.4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22056元/人,增长86.84%;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为82.46点,比2002年上升了13.44点,企业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缩短了与全国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122.1点平均水平的差距。

4.投资规模大幅度增加,资金投向继续向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倾斜

2003年,林业系统到位各类建设资金471.33亿元,比2002年增长26.76%。中央林业投入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比2002年提高24.52个百分点。其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增长41.53%,国债资金增长16.79%,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增长28.02%,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增长19.86%。2003年,中央林业资金继续以退耕还林工程和天然林保护工程为重点投入对象,两项工程投资总量达249亿元,占中央林业总投入的71.80%。其中退耕还林占51.66%,天然林保护工程占20.14%。

林业贴息贷款实际落实额度与2002年持平。2003年,国家林业局下达林业治沙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46亿元,实际落实41.5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90.2%,比2002年减少0.5%。其中速生丰产林基地项目贷款落实23亿元,占同期贷款落实总额的55.4%,增长42.9%;经济林项目贷款落实9.6亿元,占同期贷款落实总额的23.1%,下降7.7%;沙区综合治理项目贷款落实8.9亿元,占同期落实贷款总额的21.4%。

外商直接投资成为林业利用外资的主要渠道。2003年,我国林业利用外资项目479个,利用外资规模达到3.72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26.1%,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0.7%。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44亿美元,国外借款8976万美元,无偿援助3873万美元,分别占林业利用外资总规模的65.50%、24.10%和10.40%。2003年,林业利用外资集中投向了营造速生丰产林、木竹材加工、花卉种苗等竞争性行业;林业利用外资主要集中在福建、陕西、江苏、湖南、宁夏和河南,六省(区)林业利用外资规模占全国林业利用外资总水平的78%。

2003年,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呈现如下特点:一是投资规模继续扩大。全社会完成林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407.28亿元,比2002年增长29.20%,高于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速度2.5个百分点。二是国家投资力度继续加大。2003年国家投资达到313.05亿元,比2002年增长23.34%。三是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增幅继1991年开始已连续12年保持两位数的增长态势。四是林业系统森工基本建设投资继续下滑,表明国家资本正在退出系统内林产工业建设领域。

林业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2003年,按照“慎用钱”的要求,国家林业局相继颁布了《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资金会计核算办法》、《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工作规范》及《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会计核算操作规程》。各地积极组织开展对2000年以来林业重点工程资金使用的自查自纠工作,有效地保证了资金的安全运行。

5.林木种苗生产态势良好,森林火灾形势不容乐观,森林病虫害略有上升,森林资源监督管理不断加强

2003年,林木种苗生产供应能力增强,质量明显提高。全国林生产木种子2500多万千克,其中良种230余万千克;优良穗条15亿条(根),苗木供应量接近300亿株。林木种苗国债投资45450万元,其中林木良种繁育中心4322万元,省级种苗基础设施建设6930万元,良种基地13778万元,采种基地16324万元,省级种苗示范基地3363万元,其他项目733万元。

森林火灾形势不容乐观。2003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0463起,比2002年增长39.0%。火灾受害森林面积45.1万公顷,是2002年的8.5倍。因森林火灾伤亡142人,比2002年增加44人。

森林病虫害略有上升。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888.74万公顷,比2002年增长5.64%。其中,森林虫害718.46万公顷,病害75.75万公顷。2003年全国森林病虫害发生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总体发生相对平稳,突发性、区域性成灾现象明显,成灾种类增多,常发性食叶害虫南降北升、多点发生、局部成灾;二是蛀干害虫呈小幅上升;三是外来有害生物形成新的扩散,并发现新物种入侵;四是经济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加大,天然次生林、灌木林和荒漠植被病虫害危害加剧。

森林资源监测工作顺利进行。2003年是全国第六次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的最后一年,除按计划完成对内蒙古、福建、河南、海南和青海5省(区)连续清查复查外,结合对天保工程的中期评估,增加了对东北、内蒙古四大森工集团的连续清查复查工作,确保了第六次清查除港、澳、台以外的国土范围全覆盖调查目标的实现。同时,积极推动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工作,国家林业局修订下发了《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对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范围和内容、技术标准、森林经营区划、调查方法、统计和成图、组织和质量管理、调查成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森林资源监督机构逐步完善,监督范围不断扩大。自1989年以来,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原林业部和国家林业局先后向全国派驻了14个森林资源监督机构。其中2003年新增派驻机构7个,实现了全国除港、澳、台之外的全覆盖,森林资源监督网络基本形成。

6.林业科技取得丰硕成果,林业教育稳步发展

2003年,继《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总论》出版发行之后,“战略卷”、“保障卷”、“森林问题卷”三个部分共计22个专题的研究任务相继完成,形成了近200万字的研究报告。至此,经过历时近两年的共同努力,“中国可持续发展林业战略研究”的各项研究任务圆满完成,为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依据。2003年,共取得林业科研成果147项,其中新技术开发成果10项,新产品开发2项,新设备研制1项;有7项成果达到国内先进水平,5项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3项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2项成果达到国际领先水平。“银杏、落羽杉和杨树抗性机理及培育技术”、“三倍体毛白杨新品种培育”等5项林业科技成果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林业高等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林科人才培养渠道进一步拓宽。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首次突破2万人;中等林业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生源数量不断增长。2003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林科类本科、高职(专科)招生44696人,比2002年增长17.0%,毕业生20343人,比2002年增长75.6%。林科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25508人,比2002年增长22.6%。6所普通高等林业院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比2002年增长7.1%,毕业生比2002年增长59.3%。

林业行业培训工作成绩突出。2003年分别开展了林业重点工程、现代公共管理、行政许可法、森林公安及其他业务培训,共培训11853人(次)。

7.林业工作站和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截至2003年底,全国有乡镇林业工作站30851个,其中作为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派出机构的工作站8658个,占28%,县、乡双重管理的工作站12012个,占39%,乡镇管理的工作站10181个,占33%。与2002年相比,全国林业站数量增加了676个。2003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23408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479万元,地方配套18929万元。

全国国有林场达4466处,经营总面积5666.67万公顷,有林地面积2866.6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0多亿立方米。国有林场分布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0多个县、旗、市。列入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天保工程区的国有林场1008个,列入三北防护林工程1058个,列入沿海防护林工程区的165个。有223个国有林场坐落在57个大型水库周围,503个国有林场位于沙漠前沿。国有林场在培育森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8.林业国际合作与对外开放再上新台阶

2003年,国家林业局又新争取无偿援助项目88个,受援金额5102.7万美元;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部门间渠道由2002年的25个增加到28个,合作渠道进一步拓宽。截至2003年底,国家林业局已累计执行无偿援助项目532个,受援金额达8.22亿美元,其中双边项目252个,受援金额5.2亿美元;多边项目280个,受援金额3.02亿美元;正在执行的无偿援助项目131个,受援金额2.5亿美元。项目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区),涉及科研、教学及林业生产建设的各个领域。

9.重点工程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各项林业政策措施不断完善

继续加大了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支持力度。2003年4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12月,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严格天然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对天然林的培育、经营、保护和利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为了不断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国家林业局出台了一系列管理规定:《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设计技术规定》、《退耕还林工程建设监理规定(试行)》、《退耕还林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若干意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技术规定(试行)》、《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林业建设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等。这一系列管理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工程管理,保障了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林地林权保护管理得到切实加强。2003年,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林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截至2003年,全国依法进行林权登记发证的面积达2.4亿公顷,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90%以上。

进一步调整规范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政策。2003年3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规范树木采挖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树木移植作为采伐林木对待,对树木采挖的管辖、审批、运输、经营等行为依法进行了规范,逐步将树木采挖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12月,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关于完善人工商品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对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利用实行更为宽松的政策。

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强化。2003年1月,国家林业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和开展标记试点工作的通知》;6月,国家林业局、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适应形势需要做好严禁违法猎捕和经营陆生野生动物工作的通知》;8月,国家林业局组织审核论证并发布了《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

林业税费政策进一步完善。2003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农业特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对部分农业特产品不再单独征收农业特产税,改征

第四篇:2006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2006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摘 要

2005年,是衔接两个“五年计划”的关键一年,各项林业事业扎实推进,平稳发展。

1.造林绿化事业取得新进展,非公有制造林快速增长

2005年,全国完成造林363.7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22.13万公顷,飞播造林41.64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264.67万公顷。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继续占主导地位,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比重有所提高,中幼林抚育力度进一步加大,造林质量继续提高。非公有制造林所占比重继续增长,超过50%。国土绿化事业取得新进展,全年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5.4亿人次,植树22.3亿株,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达31.66%,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39平方米,全国共建绿色通道41 674.7千米。

2.生态建设稳步推进,重点工程成效显著

2005年,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面积继续调减,工程效益逐渐显著。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10.91万公顷,同比减少35.27%,占全国造林面积的85.47%;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237.57万公顷,占全国新封山(沙)育林面积的89.76%。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2005年,完成各项公益林建设任务116.67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9678.97万公顷,比2004年增长10.20%;工程区木材产量1248.57万立方米,与2004年基本持平,占全国木材产量的22.45%,其中人工林木材产量156.99万立方米,占工程区木材产量的12.57%。2005年,工程区林业单位年末全部在册职工人数116.79万人,在岗职工、下岗待安置职工、离开本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人员分别占全部在册职工人数的64.98%、6.58%和28.44%;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人员112.48万人。2005年,工程共完成投资62.01亿元,其中国家投资58.48亿元,占94.31%。

退耕还林工程

2005年,完成工程建设任务335.31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工程中的39.89万公顷),其中:退耕地造林86.12万公顷,配套荒山荒地造林133.17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116.02万公顷。退耕地造林面积中,营造生态林的比重达到83.64%,25°以上坡耕地占退耕面积的35.11%。2005年,兑现粮食补助284.18万吨,完成投资268.12亿元,在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中,粮食补助资金202.80亿元,生活费补助资金23.15亿元,种苗费26.80亿元,补助粮款涉及到2600多万农户。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2005年,工程区75个县共完成造林40.82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33.40万公顷,在人工造林中,退耕地造林19.38万公顷。完成新封山(沙)育林33.39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28.18万公顷,小流域治理面积14.50万公顷,治理总面积达到116.89万公顷。完成水利配套设施1.76万处。2005年,5省(直辖市)生态移民7972户,共32 073人。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5年,共完成造林面积36.82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达到237.48万公顷,其中本年新封山(沙)育林面积24.41万公顷。在造林面积中,三北四期完成21.79万公顷,突出了工程建设的重点和防沙治沙的主攻方向,治理重点包括科尔沁、毛乌素、河西走廊沙地、呼伦贝尔沙地、新疆绿洲外围等沙地和荒漠的治理;长江流域、沿海防护林、珠江流域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共完成15.03万公顷,工程继续顺利开展。全年完成投资19.25亿元,其中国家投资9.13亿元。在总投资中,三北四期完成8.52亿元,长江流域、沿海防护林、珠江流域防护林、太行山绿化、平原绿化二期工程共完成10.73亿元。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05年,我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在加强濒危野生动植物的拯救繁育、野外种群和栖息地保护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05年,着重在100多处野生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区、重要的鸟类迁徙通道、繁殖地和越冬地开展200余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外种群和栖息地保护工作。2005年,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699个,总面积达1.20亿公顷,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2.5%。其中:国家级保护区177个。自然保护小区45 439个,总面积1474万公顷。截至2005年,全国林业系统湿地生态类型自然保护区达到237个,面积3399万公顷。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30处,面积357.50万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208万公顷。

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5年,按照“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一手抓规模增长,一手抓质量管理,工程发展态势良好。全年共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1.67万公顷,完成低质用材林改培0.58万公顷。在全部造林面积和改培面积中,按培育目的分大径级用材林所占比重大幅度提升,占到42.37%。出台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的若干意见》,一些长期制约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的体制性、政策性障碍开始被突破,工程建设的外部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社会力量参与工程建设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强。

3.林业产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005年,林业经济总量继续增长。全年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8458.74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4年增长22.73%,增长速度比2004年高出5.12个百分点。其中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实现产值分别比2004年增长12.04%、36.13%、39.02%。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2004年的56.40∶37.16∶6.44调整为51.49∶41.22∶7.29,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2005年,木材产量继续回升,共生产木材5560.31万立方米,比2004年增长6.98%。锯材产量继续增长,达到1790.29万立方米,比2004年增长16.82%。人造板产量增速不减,达到6392.89万立方米,比2004年增长17.38%,其中:胶合板增长19.84%,纤维板增长32.05%,刨花板下降10.40%,其他人造板增长8.46%。全部木地板产量达17 322.79万平方米,比2004年增长40.83%。木制家具总产量11 328万件,比2004年增长35.65%。纸浆产量4446万吨,其中木浆产量370.8万吨,占8.34%。经济林、竹业、花卉产业发展态势良好。新造经济林面积33.78万公顷,比2004年下降26.03%。经济林产品总产量9228.72万吨,比2004年增长21.88%。主要竹产品继续保持增长势头,竹材产量11.52亿根,比2004年增长4.90%。竹胶合板167.32万立方米,竹刨花板0.31万立方米,竹木复合地板1565.94万平方米,分别比2004年增长42.42%、72.22%和186.93%。花卉产业总产值386.36亿元,比2004年增长12.12%。

2005年,全国森林公园共接待游客1.74亿人次,占国内旅游总人数的14.3%,比2004年增加18.37%。以门票为主的直接旅游收入达83.98亿元,比2004年增长21.34%。根据测算,2005年全国森林公园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40余万个,带动社会综合旅游收入达760亿元。

4.林业投资总量持续增长,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得到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2005年,林业系统实际到位各类建设资金553.76亿元,与2004年相比,增长8.52%。其中,中央林业投入415.30亿元,占全部林业建设资金总量的75.00%。中央林业投入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2.19亿元,下降21.59%;国债资金62.68亿元,下降5.05%;中央财政专项资金274.06亿元,增长14.05%;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66.37亿元,增长23.04%。中央林业资金仍以工程资金形式注入林业,天然林资源保护等五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总投入304.26亿元,占全部中央林业投资的73.26%。

2005年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出台了新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扩大了贴息对象和贴息范围,这是2005年林业贴息贷款落实率有所提高的重要原因,但贷款落实难、利率高、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全年贷款计划46.5亿元,实际落实41.3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88.8%,比2004年提高34.1%。全年利用林业贴息贷款,共营造速生丰产林19.9万公顷,抚育10.2万公顷次,整地未造林0.6万公顷;新造经济林4.9万公顷,改造经济林1.5万公顷,经济植物种植1.2万公顷,多种经营项目159个,扶持天然 林资源保护工程区内林业职工个体项目6300多个,创利税4.3亿元,安置就业人员15 215人。

2005年,林业利用外资规模继续保持增长势头。全年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11.56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82.63%,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1.60%。林业利用外资呈现出产业集中度高、区域集中度高、单个项目平均投资规模增大的特点。

2005年,全部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到459.34亿元,比2004年增长11.53%,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446.75亿元,同比增长10.57%;更新改造和森工其他固定资产完成投资12.59亿元,同比增长61.00%。从结构看,营林基本建设投资与森工基本建设投资比由2004年的71∶1调整为63∶1。

5.林木种苗供应充足,森林防火全面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2005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2036万千克,其中:采种基地共采收种子1186万千克,占全国林木种子采收量的58.3%,良种生产量为258万千克。

2005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1 542起,其中:森林火警、一般火灾及重大火灾分别为6574起、4949起和16起,特大火灾3起。与2004年相比,森林火灾数量及造成的损失有所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为此,共投入森林防火建设和专项经费13亿元,新启动65个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完成1300万元扑火物资采购;新增专业队伍3188支,共6.3万人;新增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部194个,县级以上森林防火办事机构89个,县级以上森林防火检查站676个。

2005年,全国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984万公顷,与2004年基本持平,其中:森林虫害749万公顷、病害101万公顷、鼠(兔)害134万公顷,与2004年相比,森林虫害基本持平,但森林病害、鼠(兔)害增长较快。

6.林业科技成果丰富,林业人才培养能力不断提高

2005年,林业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取得了一大批成果,其中“林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与利用研究”等5项成果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落叶松单宁酚醛树脂胶黏剂的研究与应用”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林业院校和其他高等学校、科研单位输出的林业人才大幅增加。博士、硕士毕业生1785人,比2004年增长34.31%,其中:博士生264人、硕士生1521人;本专科毕业生36 954人,比2004年增长36.47%,其中:本科生23 767人、专科生13 187人。全国中等林业(园林)学校毕业生29 173人,比2004年下降12.47%。

7.林业工作站服务功能增强,国有林场改革力度加大

2005年,全国新建乡镇林业工作站347个,1063个林业工作站新建了办公用房,1069个林业工作站增配了通讯设备,1331个林业工作站新购了机动交通工具。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共指导、组织完成造林336万公顷,指导组织完成封山(沙)育林238万公顷,四旁植树21亿株,育苗45万公顷,抚育作业面积966万公顷次。共建立科技示范基地129万公顷,推广面积280万公顷,建立站办林场1983个。

2005年,各地在国有林场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通过严格控制进人和多渠道分流安置等措施,职工人数已经精简到48万人,较“十五”期初减少14%。

8.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范围扩大,成果丰硕

2005年,林业对外经济合作、科学技术合作、专项合作以及履行国际公约等方面成绩显著。共新争取到无偿援助资金3180.2万美元,其中:双边合作项目65个,受援金额约3100万美元;多边合作项目8个,受援金额80.2万美元。同时,中国政府积极履行《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国际公约,并参加了“欧洲与北亚森林执法与良治进程会议”等一系列重要国际会议,阐述中国政府的立场,维护国家的利益,推动了世界林业的发展。

9.完善工程管理制度,出台多项林业政策

继续完善天然林资源保护政策。在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免除森工企业债务、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国家出台了五项扶持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的政策。

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国家明确提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要求,并调整了宜林荒山荒地植被恢复方式,落实了基层的前期工作经费,推动了退耕还林工作的深入开展。

明确了推进荒漠化防治的政策措施。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不断加大对防沙治沙的资金投入,将防沙治沙所需经费和基本建设投入分别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扶持政策方面,具体规定了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实行税收优惠和信贷支持、扶持社会主体参与、保障治理者合法权益和合理开发利用沙区资源等政策措施。

国家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和规范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加快自然保护区发展,加强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科学合理利用自然保护区资源,加强资源监测等考核和评估和监督制度。在湿地保护区建设方面,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做好湿地公园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展建设湿地公园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基本条件、申报程序等。

进一步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在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方面,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通知》,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田防护林采伐更新管理的原则、更新采伐年龄、采伐方式、申报程序、采伐公示、更新时限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在森林采伐限额政策方面,国务院下发了《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经审核汇总,全国“十一五”期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为24 815.5万立方米(不包括毛竹采伐限额)。

同时,国家还出台了多项林业政策,包括推进木材节约代用、加快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工作、解决森林公安及林业检法编制和经费、加强林业财政性资金管理等多项政策措施。

10.林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完备,林业执法监督取得明显成效

2005年,林业立法工作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林的总体要求,向建立完备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推进。在法律修改和制定方面,《森林法》修改工作逐步落实,已经列入国务院2006年的立法计划;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渐趋成熟,形成了《自然保护区法》(草案建议稿)及其相关论证材料。在行政法规制定方面,《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草案送审稿)修改、协调工作进展顺利,行政法规的审查工作积极推进,《湿地保护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行政法规草案也在抓紧审查,同时,对沿海防护林立法调研也已展开。在部门规章制定方面,2005年公布实施了《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置办法》、《林业统计管理办法》等7个部门规章,为依法治林提供了依据。同时,林业系统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得到加强,积极参加涉及林业的重大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工作,如《畜牧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

林业执法和监督工作全面展开,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林业行政案件得到进一步控制,案件发生率进一步下降。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37.57万起,与2004年相比,案件减少5.52万起,下降12.81%。查处36.93万起,查处率为98.30%。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行政案件20.97万起,比2004年同期上升12.9%,查处20.52万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7.18万人次,收缴非法采伐的木材90.16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93.21万只(头),全部案件涉案金额32.07亿元。

林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继续扩大。2005年7月下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继续开展第二批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林业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原则和目的、试点范围、试点形式以及时间安排。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42个县级单位(包括第一批的20个试点单位)。

11.木材供需总量稳步增加,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高速增长

2005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量为32 597.75万立方米,比2004年增长6.29%,其中:进口原木及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12 146.88万立方米,扣除出口木材和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4900.37万立方米,实际净进口木材量为7246.51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22.23%;国内商品材产量为5560.31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17.06%;木质刨花板和纤维板折合木材(扣除与薪材供给的重复计算)4492.51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13.78%;农民自用材和烧柴产量为6598.05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20.24%;超限额采伐、上年库存等形式形成的木材供给约为3800万立方米,占木材总供给量的11.66%。2005年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32 576.10万立方米,比2004年增长6.07%,其中:工业与建筑用材消耗量为23 090.18万立方米,占70.88%;农民自用材(扣除农民建房用材)和烧柴消耗量为4585.55万立方米,占14.08%;出口木材及木质林产品折合木材4900.37万立方米,占15.04%。2005年木材产品的出厂价格指数为103.17%。

2005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412.90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18.14%,其中:林产品出口205.74亿美元,增长26.21%,增幅回落7.01个百分点,占全国商品出口额的2.70%;林产品进口207.15亿美元,增长11.09%,增幅回落9.20个百分点,占全国商品进口额的3.14%。2005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逆差为1.41亿美元,比2004年缩减了93.98%。

木质林产品进出口中,原木出口0.69万立方米,原木进口2936.80万立方米,分别比2004年增长13.11%和11.63%;锯材(不包括特形材)出口68.21万立方米,比2004年增长了39.39%,进口605.42万立方米,与2004年基本持平;人造板出口中,胶合板和纤维板分别出口558.40万立方米和137.67万立方米,分别比2004年增长29.69%和169.97%,刨花板出口9.50万立方米,比2004年减少27.32%;人造板进口中,胶合板、纤维板和刨花板分别进口58.91万立方米、113.71万立方米和63.40万立方米,分别比2004年减少26.30%、17.42%和2.85%;木家具出口68.43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30.86%,增幅回落了6.17个百分点;木制品出口31.39亿美元,比2004年增长6.97%;木浆进口752.01万吨,比2004年增长14.92%。

2005年非木质林产品出口59.13亿美元,占林产品出口额的28.74%;进口56.72亿美元,占林产品进口额的27.38%,非木质林产品出、进口分别比2004年增长了18.22%和21.34%。

林产品进出口中,亚洲和北美市场份额下降,欧洲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2005年,前5位出口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30.95%)、日本(15.89%)、中国香港(9.69%)、英国(4.20%)、韩国(3.21%);前5位进口贸易伙伴依次为:印度尼西亚(11.98%)、美国(11.68%)、马来西亚(11.58%)、俄罗斯(11.41%)、泰国(8.18%)。

第五篇:2007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2007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

摘 要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各项林业事业稳步推进,为“十一五”林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现代林业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林业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林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林业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实现了“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政策目标;重点国有林区和森工企业改革迈出重要步伐,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顺利推进,吉林森工集团国有林业管理体制、企业产权制度、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安置企业富余职工等改革全面展开;国有林场改革积极推进,《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上报国务院;林业分类经营改革稳步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规模不断扩大。

造林绿化事业继续推进,内容和空间不断扩大

2006年,全国完成造林271.79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244.61万公顷,飞播造林27.18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147.17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继续保持较高比重,经济林和用材林所占比重增加,造林质量和效益继续提高。全年参加义务植树的人数达5.5亿人次,植树21.6亿株,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55%,城市绿化覆盖率已达32.54%,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7.89平方米,农村绿化建设全面推动。

生态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转向创新机制和调整政策

2006年,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深入开展,重点转向巩固成果及机制创新和政策完善。全年共完成造林面积179.07万公顷,同比减少42.40%,占全部造林面积的65.88%,比重进一步下降。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不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造林面积分别为22.42万公顷、97.70万公顷、21.97万公顷、36.07万公顷和0.91万公顷,占全部造林面积的比重分别是8.25%、35.95%、8.08%、13.27%和0.33%。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2006年,完成各项公益林建设95.17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为9837.72万公顷,同比增长1.64%。其中:个体承包管护面积占16.90%,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管护面积占65.21%;工程区木材产量完成1351.69万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8.26%,占全国木材总产量的20.44%,人工林木材产量287.67万立方米,占工程区木材产量的21.28%。2006年,工程共完成投资64.38亿元,比2005年增长3.81%,其中国家投资60.41亿元,占93.84%。

退耕还林工程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进入一个十分关键的时期。全年工程完成造林面积104.85万公顷(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中7.15万公顷)。新封山育林15.11万公顷。退耕地造林面积中,生态林比重79.62%,25°以上坡耕地退耕面积占39.72%,严重沙化耕地退耕面积占16.66%,西部12省(自治区)(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完成的退耕还林任务占退耕工程总任务的39.79%。2006年粮款兑现涉及878.03万公顷退耕地,当年粮食补助资金223.90亿元,当年生活费兑现金额25.74亿元。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投资达到258.10亿元。全年粮款兑现涉及2800多万农户。退耕还林工程在增加农民收入、缓解农村贫困、增加农村林业产出、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等方面继续发挥积极作用。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200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在改善京津周围的生态状况和新农村建设方面继续作出重要贡献。75个县共完成造林21.9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3.59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19.63万公顷,草地治理面积30.64万公顷,小流域治理面积14.09万公顷,治理总面积达到86.33万公顷。建设完成水利配套设施1.40万处,生态移民人数达到2.85万人,涉及到5063户。2006年工程完成投资总额39.26亿元,其中林业投资完成额32.77亿元,占83.47%。

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2006年,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取得新进展。工程共完成造林面积36.07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25.47万公顷;三北防护林建设四期工程造林规模有所扩大,全年共造林24.75万公顷,比2005年增长13.59%;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林种、树种结构进一步优化,防护林体系工程的综合效益进一步提高,全年共造林11.32万公顷。在总投资中,三北防护林建设四期工程完成8.43亿元,长江流域等五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完成9.52亿元。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2006年是我国自然保护区建立50周年,自然保护区个数和面积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濒危野生动物的拯救繁育、野外种群和栖息地保护继续得到加强。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新增41处,新增保护面积129万公顷,全国林业系统建立和管理的自然保护区达到1740个,总面积达12117.40万公顷,占国土陆地面积的12.6%,个数和总面积分别比2005年增长2.41%和1.07%。2006年,我国实有自然保护小区45558个,总面积1660万公顷,分别比2005年增长0.26%和12.62%。全国从事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的人员达3.99万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万余人,分别比2005年增长5.13%和3.42%。这些自然保护区有效地保护了我国90%的陆地生态系统类型、85%的野生动物种群和65%的高等植物群落,同时还使300多种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和130多种珍贵树木的主要栖息地、分布地得到了较好保护。

湿地保护工程 2006年,我国湿地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将《实施规划》纳入了国民经济“十一五”发展规划,规划总投资2亿元。截至2006年,全国拥有国际重要湿地30处,面积357.50万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321.53万公顷,比2005年增长54.58%。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 2006年,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造林规模继续减少,其他造林主体造林面积大幅增加,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增加。全年造林1.37万公顷,比2005年减少17.96%,国有、集体林场造林从2005年的341公顷增加到2006年的951公顷,增长178.89%,其他主体造林面积从84公顷猛增到1263公顷,增长14倍。

林业产业发展状态良好,主要产品产量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006年,我国林业产业继续呈快速发展的态势,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0652.22亿元(按现价计算),比2005年增长25.93%。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8.11%、49.10%和20.82%。林业三次产业的产值结构由2005年的51.49:41.22:7.29调整为44.21:48.80:6.99。分地区看,林业产业发展不平衡状态仍然存在。林业产业总产值超过400亿的省份由2005年的8个增加到11个(新增湖北、广西和江西),主要集中于东部地区。

2006年,木材产量增幅较大,产量达到6611.78万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18.91%。锯材产量大幅增长,达到2486.4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8.89%。人造板产量稳定增长,达到7428.56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6.20%。木制家具产量快速增长,全年木制家具总产量达到21329万件,比2005年增长88.29%。木浆产量增速稳定,全年生产540万吨,比2005年增长45.63%。2006年,经济林、竹及花卉产业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新造经济林面积40.33万公顷,比2005年增长19.39%。全年经济林产品总产量达到1.01亿吨,同比增长9.66%。主要竹产品继续保持增长势头,竹材产量13.12亿根,同比增长13.89%;竹胶合板217.24万立方米,竹刨花板1.44万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增长29.84%、364.52%。花卉产业依然保持发展态势,产值达到420.75亿元,比2005年增长8.90%。

2006年,全国森林公园旅游接待人数首次超2亿人次,达到2.13亿人次,直接旅游收入达11.83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44万余个。根据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国内人均旅游消费数据测算,2006年森林公园带动社会综合旅游收入达950多亿元。

2006年,全国林业系统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90.90点。林业系统国有独立核算大中型工业企业总资产贡献率7.0%,比2005年提高1.8个百分点;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102.9%,比2005年下降4.5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65.5%,比2005年提高10.2个百分点;流动资产周转率1.2次,比2005年减少0.2次;成本费用利润率2.8%,比2005年提高0.8个百分点;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30349元/人,比2005年减少6312元/人;产品销售率95.6%,比2005年下降1.5个百分点。

林业投资总量增幅回升,资金继续集中使用于林业重点生态工程 2006年,林业系统实际到位各类建设资金631.03亿元,比2005年增长13.95%,同比增幅5.43个百分点。其中中央林业资金449.09亿元,占全部林业建设资金总量的71.17%。中央林业资金中,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12.18亿元,与2005年基本持平;国债资金49.23亿元,下降21.46%;中央财政专项资金300.21亿元,增长9.54%;其他国家预算内资金87.47亿元,增长31.80%。中央林业资金继续以工程资金形式注入林业,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五大林业重点生态工程为主要投入对象。5项工程投资完成310.64亿元,占全部中央林业资金完成总额的69.17%。

2006年,国家林业局下达林业贴息贷款项目建议计划48亿元,实际落实44.14亿元,占同期贷款计划的91.9%,比2005年提高了6.8%。利用林业贴息贷款,共营造工业原料林26.8万公顷,抚育19.1万公顷次,整地5.3万公顷;新造经济林6.4万公顷,改造经济林2.7万公顷;种植经济植物1.5万公顷。建设多种经营项目223个,项目总投资54.6亿元,创产值71.8亿元,创利税10.3亿元,安置就业人员6.4万人。

2006年,林业实际利用外资规模达到7.81亿美元,比2005年减少32.41%,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1.12%。全年林业利用外资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项目数量增加,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缩小。项目数量由2005年的489个增加到646个,单个项目投资规模由2005年的236万美元减少到121万美元。二是外资投向集中。主要集中于木竹材加工业和营造林业,两项总计占林业利用外资总金额的72.71%。三是区域集中度高,全年利用外资规模超过2000万美元的省(自治区)有8个,分别是福建、浙江、湖北、广西、江西、江苏、内蒙古和广东,8省(自治区)利用外资总金额占全国利用外资总水平的91.68%。

2006年,全部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达到495.79亿元,比2005年增长7.93%,其中: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478.99亿元,同比增长7.22%;更新改造投资完成13.94亿元,同比增长48.23%;森工其他固定资产完成投资2.86亿元,同比下降10.29%。国家投资完成371.51亿元,占全部林业投资完成额的74.93%。从结构看,营林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78.49亿元,比2005年增长8.27%;森工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7.30亿元,与2005年基本持平。在林业基本建设投资完成额中,营林基本建设投资完成470.77亿元,森工基本建设投资完成8.23亿元,分别比2005年增长7.05%和18.08%。营林基本建设和森工基本建设投资比由2005年的63:1调整为57:1。

林木种苗供应稳定,森林火灾数量减少

2006年,全国共采收林木种子1736万千克。全国采穗圃生产穗条3亿条(根)、无性系繁殖圃生产穗条15亿条(根)。全国共完成育苗面积60万公顷。国有、乡村集体和个体育苗面积为11.6万公顷、4.95万公顷和43.45万公顷。2006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8170起,比2005年下降29.2%。2006年,全国因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40.85万公顷,比2005年上升454.3%。因森林火灾伤亡102人,比2005年下降32.9%。其中轻伤18人、重伤43人、死亡41人,分别比2005年下降55.0%、115.0%和55.4%。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严峻,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增强

2006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偏重发生,发生面积1101万公顷,较2005年增长11.89%。另外,森林有害植物发生面积30万公顷,比2005年下降46.43%。

2007年9月27日15时,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司长张凤桐、质检总局动植物检疫监管司司长俞太尉和林业局植树造林司总工程师吴坚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就“防范外来物种入侵,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中国政府网 陈竞超 摄)

2006年,全国共发生野生动物异常死亡213起,死亡野生动物125种12641只(头),与2005年相比,分别下降34.1%、29.9%;青藏高原候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多点散发,在2个省(自治区)、5个地市、8个县,发现死亡野生动物30种3702只(头),与2005年相比,疫情发生数量增加,范围有所扩大,死亡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分别增加150%和下降40.8%。林业科研能力不断提高,林业教育稳步发展

2006年,林业科技立项争取工作取得重大突破,与“十五”相比,“十一五”林业科技经费投入增长3倍以上。2006年共安排国外林业先进技术引进计划项目128项,引进技术创新项目6项;安排国家林业局重点科研计划项目71项;林业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共取得各类成果200余项,形成新技术72项,新工艺12项,新产品、新材料13项。2006年科技推广深入开展,全年举办各类培训班500多个,培训技术人员和林农5.5万人(次);在全国各地共举办送科技下乡活动2万多次,培训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和林农139.15万人次;推广林木优良品种20项,林业新技术67项,建立县级以上示范点115个。2006年林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展顺利,开展了97项林业行业标准项目的制修订工作,发布了43项林业国家标准。2006年新品种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受理品种权申请51件,对20个申请品种进行了实质审查,授予8件植物新品种权;投资1513万元,完成了华北、华东、华南3个分中心和2个测定实验室的施工设计工作,施工建设已全面启动。

2006年林科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3802人,本科、专科招生31984人,分别比2005年增加7.22%和4.51%。中专生招生数量比2005年增长9%。2006年,林业行业培训与人才开发工作稳步推进,《全国林业人才“十一五”和中长期规划》和《全国林业教育培训工作“十一五”规划》印发并实施。

林业工作站建设有序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蓄势待发 2006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基本建设投资25665万元。2006年,全国乡镇林业工作站在岗职工143841人。在林业工作站长期职工中,大专以上学历44763人,占32.4%,比2005年增加了3.4%。2006年全国完成林业工作站站长培训11802人次,站员培训37767人次。

截至2006年底,全国国有林场已有4466处,职工65万人,经营总面积5667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2003年以来,各地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为全面实施国有林场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河北、辽宁等省组织了国有林场专题调研,对国有林场现状进行摸底;江西等省对两类林场划分、生态公益型林场定员定编等进行了详细测算;2005年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实施成效明显;浙江等省选择部分市、县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摸索经验和办法。

区域林业发展尚不均衡,有待进一步统筹

2006年,受自然、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综合影响,区域林业发展具有明显的不均衡特征。集中体现在:东部地区的林业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较高,但森林资源培育尚未完全满足日益增长的林产品消费需求和生态需求;西部地区生态环境脆弱,产业化和市场化水平较低,林业生产力和林业发展能力落后;东北地区森林资源总量丰富,林业的市场化水平和林业生产力水平有待提高;中部地区的林业发展步伐加快,特色正在逐步形成。东部地区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直辖市)。林业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较高,林业生态建设状况较好,林产加工业较为发达,林业产业化、市场化水平较高,林业产业结构较为合理,林产品市场供给能力较强,单位林业用地面积投入产出水平较高,非公有制林业发展活跃,林业工作的基础条件较好,林业管理水平较高。但该区的林业资源总量不足,人均占有林业资源水平也较低,林业发展相对于该区的其他行业发展滞后,人口众多,人均占有资源相对不足使该区域第二产业的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因此,进一步完善相关林业政策,不断拓展林业发展空间,延伸林业产业链条和效益,提高单位林地的产出水平,促进这一区域生态良好,实现生态、产业良性发展。

中部地区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林业生态建设、产业发展和林业投资增速明显,但林业的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量仍显不足,林业生产力水平不高,林业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林业产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林业投资不足明显,林业科技水平和林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西部地区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总体发展水平落后,由于地域辽阔,人口密度较低,森林资源总量和人均占有林业资源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生态状况较为脆弱,土地荒漠化、沙化和水土流失仍十分严重,生态保护压力较大。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快西部地区的生态治理步伐,加大加快投入,为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生态支撑和保障。

东北地区 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东北林区是我国最大的重点国有林区和木材工业基地。地区林业发展特征体现为:林业总体发展水平有待提高,资源总量和人均林业资源占有量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为东北国有林区休养生息、缓解“两危”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这一地区森林资源生长周期长,加之林区商品经济不发达,产业结构单一,林区的资源优势还远没有转变为经济优势,该区体制性障碍也一定程度地制约了林区经济发展,林区职工的积极性和林地的巨大生产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破除体制性障碍,深入推进东北地区天然林休养生息,并加大资金投入,制定长期稳定的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加强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转产转型步伐,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使这一地区真正担负起木材生产重任。

国际合作与交流深入开展,范围不断扩大

截至2006年底,我国政府间林业合作协议增加到10个,部门间林业合作协议达到38个。对外林业经济合作,争取到无偿援助项目83个,受援资金2612.1万美元。其中,双边项目67个,受援资金1984.6万美元;多边项目16个,受援金额627.5万美元。林业科技合作方面,加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组织“公共框架下的林业财政政策”、“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与检疫技术”、“森林可持续经营技术与管理”、“林业标准化管理工作”等出国培训,引进国外人才项目21项,获得资助经费55万元。农业引智示范推广项目9项,资助经费70万元。专项国际合作方面,防治荒漠化国际合作影响不断扩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国际合作迈上新台阶,湿地项目国际合作进展顺利。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交流活动,采取切实措施遵守《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UNCCD)、《湿地公约》(RAMSAR)、《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并先后参加了“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联合国森林论坛第六次会议(UNFF6)”等重要国际会议。

国家出台了10余项新政策,林业发展外部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各项林业政策执行情况较好

在重点工程建设方面,中央财政对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参加“四险”和混岗职工安置给予专项补助;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区企业在破产过程中给予债务和相关担保责任免除;国家调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财政资金支出项目,简化资金申请程序,允许省级财政部门统筹使用各项专项资金;国家提出了开展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政策措施,探索和实践不同沙化类型区防沙治沙政策机制、技术模式、产业发展和管理体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防沙治沙工作;国家提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管理的意见。

在加强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政策。“十一五”期间,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占用林地总量,按照确定的定额进行供给和管理,逐步形成“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合理供地、节约用地”的使用林地机制。二是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政策。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工业原料林采伐管理的通知》,对工业原料林的认定落实、经营方案编制、伐区调查设计和采伐环境管理等相关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三是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政策。国家林业局下发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纲要》(试行),要求从事森林经营、管理,范围明确,产权明晰的单位或组织都应编制和实施森林经营方案。四是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出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必须依法评估的8种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情形以及根据需要进行评估的3种情形,并对从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和人员资质条件等做了明确的规定。

同时,在促进和规范产业发展方面,出台了有关木材经营加工监督管理、油茶产业的政策措施。在税收扶持方面,国家出台了综合利用产品、发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的财税政策。

依法治林工作进一步加强,各项工作齐头并进

2006年,林业立法工作继续向前推进。在林业法律修改和制定方面,《森林法》修改工作已经列入200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自然保护区立法工作不断深入,进入了攻坚阶段。在林业行政法规修改和制定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公布施行;湿地保护条例已经列入2006年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中;《森林防火条例》修改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已形成比较成熟的修订草案。在林业部门规章制定方面,2006年公布了《开展林木转基因工程活动审批管理办法》和《林木种苗质量管理办法》。同时,地方林业立法工作也积极向前推进,《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江西省森林资源保护激励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木材运输证管理与签发规定》已经顺利通过。

林业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不断加强。一是林业行政案件查处力度不断加大。2006年,全国共发生林业行政案件39.20万起,查处38.79万起,查处率为98.94%。全国共收缴木材74.12万立方米,没收违法所得5.82亿元,处以罚款3.30亿元,责令赔偿损失1.48亿元,补征林业金费7.60亿元,挽回经济损失16.87亿元,责令补种树木669.49万株,行政处罚人数38.41万人次。二是森林公安执法不断加强。2006年,全国森林公安机关共受理森林和野生动物刑事、行政案件21.62万起,比2005年上升3.1%。全年共查处案件21.16万起,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32.01万人次,全部案件涉案金额40.89亿元。三是专项打击活动不断深入,先后组织开展了“破案攻坚战”、“绿盾行动”等专项行动,直接督察督办大要案件100余起,有效打击了乱征滥占林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活动。四是重大案件督办查处力度不断加强,国家林业局先后督办和查处了云南普洱(原思茅)等地发生的毁林案件;与国家信访局、审计署等部门共同查办了广东阳山县滥伐林木等一批重大案件。五是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国家林业局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通知》,并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国家林业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工作方案》。六是行政许可管理工作步入正轨,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完善林业行政许可制度,依法规范林业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行业指导与业务培训,强化程序审查,有效进行监督,逐步建立起了“科学合理、依法设定、运转协调、便民高效、监督有力”的行政许可工作机制。

2006年,林业系统完成“四五”普法总结收尾工作,制定“五五”普法规划和2006工作要点,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推行普法培训证书制度,组织普法考试,组织编撰“五五”普法系列丛书。这些工作打开了“五五”普法工作的局面,奠定了今后五年内普法工作的基础。

木材供需总量平缓增长,国产木材的市场供给份额稳步提高;林产品总体价格水平上涨,进出口贸易高速增长,贸易差额由逆差转为顺差

2006年,全国木材产品市场总供给量为33709.96万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3.41%;2006年木材产品消耗总量为33738.83万立方米,比2005年增长3.57%。

2006年林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为507.65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2.95%。其中:林产品出口263.77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28.21%;林产品进口243.88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17.73%。林产品贸易顺差为19.89亿美元。林产品进出口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但出口的集中度有所下降,进口的市场集中度略有提高。2006年,林产品出口前5位贸易伙伴依次为:美国30.98%、日本13.48%、中国香港8.32%、英国4.82%、韩国3.83%;进口前5位贸易伙伴依次为:马来西亚11.94%、印度尼西亚11.84%、俄罗斯11.49%、美国11.04%、泰国9.31%。

2013年中国林业发展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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