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关于开展2012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字[2012]133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申报工
作的通知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设站单位: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进一步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中青年人才方面的独特作用,鼓励博士后科研人员带项目、带成果进入流动站、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继续对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创业基地)中从事科技研发的博士后人员进行项目启动经费资助。同时,开展对博士后流动站中博士后进行择优资助的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重点范围
1.资助对象是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在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原科研创业基地)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以省博士后管理部门核准日期为准);
2.资助对象要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3.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或省博士后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的不在资助范围。
4.资助的重点范围是从事应用实践技术研发的博士后人员,其主持研发的课题应属于我省支柱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独特生态资源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特别是涉及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轨道客车等产业扩能升级和深度开发的课题。
二、资助程序
1.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创业基地)设站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原则上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按照本单位在站博士后人数的1/15的比例择优推荐申报人员,不足15人的可推荐1人。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申报人博士后研究人员身份后,组织相关专家采取面试答辩和材料评审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项目进行评估,按照分类评选、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及资助额度。
3.根据专家意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省财政申请资助经费后,拨付到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创业基地设立单位。
三、资助额度及用途
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每人每项6—10万元。具体额度根据申报项目的发展前景,由专家评估确定。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博士后研究人员购置急需的仪器设备、实验材料、改装实验设施,生活补贴,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交流,以及开展科研工作所需其它有关经费。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填写《吉林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启动经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博士后中国网站www.teniu.cc下载),附电子文档。
2.各设立单位申请报告1份,其中注明联系人及电话,设立单位用户名、开户银行、账号等。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人员博士毕业证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人员申请表或吉林省博士后科研创业基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表,申报人与设立单位签订的合作或劳动合同等)原件与复印件1份。
五、有关要求
1.各设立单位的申报材料要反映真实情况,介绍性文字要准确、简明、真实。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2.内容涉密的要按保密要求单独申报。
3.各设立单位申报材料务于2012年9月24日至9月28日之间报送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长春市亚泰大街3336号金业大厦B座707室)。联系人:董淑云
联系电话:0431—88690926
2012年8月29日
第二篇:关于申报2011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
关于申报2011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科研启动金的通知
各部门、各博士后:
现将2011申报黑龙江省政府博士后资助经费和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条件申报项目属于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且与我省科教事业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紧密相关,具有良好的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人员条件1、2010年11月以后进站的博士后人员(编号在LRB10—508以后)以及2011进站的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博士后资助经费。其中,二次进站和获得黑龙江省特别资助的博士后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2、2010年—2011出站的博士后人员(以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工作试点省市批准出站的日期为准),可申请博士后科研启动金。已申请过的(含未得到资助的)不能再次申请。
二、申报程序由博士后本人提出申请,经设站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省博士后管理办公室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三、申请材料
1、申请博士后资助经费的人员填写《黑龙江省博士后资助经费申请书》(附件一),并附博士后进站审批单(复印件),依次左侧装订,一式5份。
2、申请博士后科研启动金的博士后人员填写《博士后研究人员落户黑龙江科研启动资助金申请书》(附件二),并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依次左侧装订,一式5份。若在国外做博士后的人员,还应附驻外大使馆(领事)馆教育处(组)出具的博士后经历证明(两年以上)和做博士后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在国外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四、其他事项
1、附件一中流动站设站单位审核意见栏和附件二中申报单位审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填写。
2、请各位博士后将申报材料于10月31日前送至所人才资源部,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 86652502 86652836人才资源部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三篇:2013院级科研项目申报通知
关于申报2013西安翻译学院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所):
为全面推动我院本科院校建设,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2013度年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全院教职工均可参加项目申报。
2、项目分为院级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与我院建设结合紧密、富有创新的项目为院级重点项目,其余为院级一般项目。项目成果的主要形式可为论文、专著、研究报告、工具书、电脑软件。教材及辅助教材不属此次申报范围。
3、项目研究内容涵盖我院各项建设与管理研究、各学科专业研究以及各类型教育教学活动的研究。具体可参看《西安翻译学院2013科研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该“指南”提供的是我院本的研究方向和研究重点。申请者需对指南项目进行具体设计。
4、重点项目结项成果要求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其中1篇须发表在核心期刊;一般项目结项成果要求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提交一份研究报告。
二、申报要求
1、尚有未结题的院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本不得主持申报新的项目;
2、每位申报者原则上不能同时担任2个或2个以上的项目负责人;
3、论文、研究报告类项目一般在一年内完成,专著类项目要求控制在两年内完成;
4、项目经费预算可参照往年院级科研项目经费资助标准申请;
5、项目组成员必须由能实际承担任务的人员组成。论文、研究报告类成员不超过4名,专著类按实际需要可适当增加。一般不受理一个人申报的课题;
6、项目申报人需认真填写《立项申请书》,精心设计选题,严密论证。论证报告字数要求在1500字至2000字左右。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写《西安翻译学院科研项目立项申请书》(见附件),并经所在部门初审同意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连同电子稿报送院科研处。申请书也可在“西安翻译学院数字校园信息门户”网(http://szpt.xafy.edu.cn:8000)上下载或到院科研处拷贝。
2、申报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2012年12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3、院科研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择优立项,评定结果提交院学术委员会审定,报院领导批准后下达立项通知书。
请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有关人员积极申报。院科研处地址:科技楼三楼联系人: 陈莉阎涛
电话:85891589
科研处
2012年12月5日
附件:
西安翻译学院2013科研项目选题指南
西安翻译学院2013科研项目选题指南的制定过程中,征集到全院各部门推荐的210份课题,在此基础上,科研处与有关领导、专家研究后,制定了本指南。具体选题如下:
一、政治类
1.党的建设在民办高校发展中的保障机制研究(重点)
2.大学生“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教育研究(重点)
3.从和谐校园的视域探索民办高校工会的职能建设
4.民办院校党风建设研究
二、教育〃体育类
1.高职高专人才培养机制创新研究(重点)
2.西译终南山三维文化国际游学基地研究(重点)
3.民办院校开展国际合作的有效模式研究(重点)
4.大学生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的培养途径探索
5.商务英语专业低年级学生自主学习机制及课堂教学中跨文化交际意识的建构
6.高职高专学前教育体制及办学研究
7.大学生自我效能感与自主学习相关研究--以高职学生为例
8.民办高校毕业生突破就业“瓶颈”的对策研究
9.汉语国际教育中的人文素质综合培养研究
10.终南山地带户外运动的发展趋势研究
11.新建本科院校开展群体竞赛的保障机制及途径探索
三、管理类
1.西安翻译学院“两个创建五个工程”的目标定位研究(重点)
2.高校校企合作的问题及应对策略探索(重点)
3.民办高校成本核算管理模式的构建研究(重点)
4.家族企业代际传承研究
5.民办高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实践创新研究
6.陕西国际货运代理行业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研究
7.供应链环境下库存管理方法研究
8.对当代大学生赴美带薪实习问题的研究
9.民办本科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研究
四、经济类
1.终南山地带宗教问题的经济分析研究(重点)
2.陕西发展低碳经济的碳金融创新研究(重点)
3.经济低迷时期陕西医药产品出口研究
4.国债期货对利率市场化的推进研究
5.我国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及有效性研究
6.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与中国农业经营方式变革研究
7.陕北资源富集区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研究
五、语言〃文学类
1.文化差异与语篇翻译策略研究(重点)
2.应用语言学的隐喻研究——以《红楼梦》的英译为例
3.接受美学视角下景点介绍文本的英译
4.外国文学作品研究(英、美、德、法、日语种)
5.法语视听说课程中的跨文化交际研究
6.日语国际能力考试的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
7.高职高专的日语教学现状及改进策略研究
8.新媒体中德语的变化与应用研究
六、文化〃艺术类
1.中华民族文化建设与思维方式变革研究
2.当代城市住宅空间的舒适性研究
3.中国古典园林造园手法在现代景观设计中的运用研究
4.终南佛教建筑文化研究
5.中国书画艺术之“技”与“道”研究
6.陕西当代文学作品影视改编的“双效益”研究
7.消费文化视角下秦腔传统剧市场取向研究
七、科技类
1.GSM网络优化研究
2.手机应用软件开发研究
3.数据库安全加固技术的研究
九、其他
1.其它(凡对某一专题确有深入研究,并已取得前期研究成果的,可自行确定选题申报)
第四篇: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
公告通知
加入时间:2014-11-17 17:44:19 点击:381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3个文件和河南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开展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情况第二批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监〔2014〕921号)精神,规范我院科研行为,深化科研经费使用监管,根据教育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视频会议和河南省教育厅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重点及任务分解
(一)制度建设。全面梳理我院现行科研项目管理、经费管理、行为规范的制度和办法,检查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体制是否顺畅,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有关部门职责是否清晰。(责任单位: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资产管理处、纪委监察处按照职能分工对我院科研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自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各系部对本单位执行制度情况和相关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进行自查。)
(二)预算管理。全面对照国家现行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规定,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立项申报、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财务处、科研处。)
(三)支出管理。全面排查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检查纵向和横向科研经费是否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外拨经费是否经过严格审核,是否存在违规支出科研经费行为。(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审计处、财务处、科研处。)
(四)监督机制。全面自查学院、系部、项目负责人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内控和监督机制是否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是否公开透明,科研行为是否规范等。(责任单位:各系部、课题组,科研处、财务处、审计处、纪委监察处。)
二、检查范围
2011年1月以来所有立项的科研项目(包括“十一五”期间立项,目前未结题的项目)。
待查项目清单见附件,个别重名人员如所属系部有错,请自行识别调整。
三、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2014年11月初,学校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启动检查工作。
(二)自查自纠。
2014年11月17日至2014年11月19日,各系部及相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各系部填写《洛阳理工学院科研管理制度建设自查自纠情况表》(附表2)、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每个项目一行)《2011年以来立项与合作的科研项目情况统计表》(附表3)、各项目负责人填写(每人一份,个人承担所有项目填在一个表上)《洛阳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附表4)。附表2(含电子版)交科研处,附表3(含电子版)所在系部统一汇总后交科研处,附表4收齐后放系部备查。
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4日准备项目资料。所有纵向项目将申报书、预算书、合同书、任务书等资料准备好,未结项的还要准备项目执行情况表(每年一份),已结项的要准备相关佐证材料。横向合同要准备预算书、项目执行情况表(每年一份)、(如已结项)结项证明。上述资料收齐后,系部按人员整理好,科研处将会同有关部门11月25后进行内部检查。通过自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此项工作开展情况、3个文件落实情况,以及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25日前报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检查。2014年11月下旬开始,在课题组、学院、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学院针对重点科研项目组织专项检查和专项审计。具体由科研处负责提供要求的重点科研项目清单,财务处、审计处、监察处负责对重点科研项目进行审计检查,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重点科研项目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进行校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院成立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并对自查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校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有效组织项目负责人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加强宣传、统一思想。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全面理解文件内涵,准确把握政策要求,结合高校近几年发生的科研腐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吸取案件教训,进一步增强依法依规管理使用科研经费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让每位从事科研工作的人员,家喻户晓。
(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有关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要针对薄弱环节,全面排查问题,深入分析原因,认真查找漏洞,完善相关政策,落实配套措施,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主动自觉整改。对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主动整改,经组织研究做出相应处理的,在抽查检查中,未发现新的情节的,不再作重复处理。对于自查自纠后仍然存在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附件:
附件1.待检项目清单2014.xls 附件2.洛阳理工学院科研管理制度建设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附件3.2011年以来立项与合作的科研项目情况统计表.doc 附件4.洛阳理工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查自纠情况表.doc 附件5.项目执行情况表(纵向、横向、分填).doc 附件6.项目预算书(纵向、配套、横向).doc 以上附件及本通知可在科研处公共邮箱下载
第五篇: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的通知
校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的通知》(黑博办函[2013]4号),现将2013年博士后生活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条件1、2012年12月31日前出站的我校在职职工;
2、未兑现博士后生活津贴待遇;
3、在国外做博士后的,须满两年以上,并经我驻外使馆教育处认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
4、博士生导师不能申请博士后生活津贴。
二、博士后生活津贴发放标准
1、博士后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300元/月。
2、已兑现博士后生活津贴待遇人员,如评为博士生导师、调出或退休,将不再享受博士后生活津贴。
三、申报方式
1、申请人填写《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见附件),附博士后证书或《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复印件,国外做博士后人员附大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2、10月17日前申请人将《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及相关附件报送人事处。
联系人:张升杰,电话:88036082。
附件:博士后生活津贴审批表.doc
人事处2013-10-11